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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阶段总结报告
金昌市金川区应急管理局:
根据《金川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金昌天联达建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年1月1日至今,我公司根据实施方案安全进行实施、
一、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按照《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甘肃省省政府133号令》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体系。
并定期组织员工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学习。提升了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使安全落实到人。
二、制定应急演练计划
公司制定了2021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并根据计划在进行。提升了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及应急器材的使用。
三、建立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公司积极与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及具有安全管理能力的人接洽,聘请相关机构人员对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现场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
提高了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进行整改,将事故防患于未然。
四、全面推进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
2020年1月我公司制定了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2021年至今根据实施方案进行实施,树立依法依规的安全经营理念、树立全员认同的安全文化理念、树立高标准的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常态化的日常安全培训平台、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管理安全”的浓厚氛围。
五.持续推动企业地面生产生活设施升级改造
按照《甘肃省金属非金属非煤矿山地面生产生活设施安全建设指南试行》,对我矿山的生活设施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整改,对无法整改的进行拆除重建。
营造了良好的生活环境,杜绝了安全隐患。
六、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2013年9月27——11月26日
二、活动目标
通过为期2个月的集中整治,杜绝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等占道违规行为,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发案率进一步下降,坚决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道路路况有所改善,道路标志标识不断完善,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格局。
三、活动内容
1、广泛宣传,开展公路打场晒粮专项整治行动。
2、认真清理,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
3、规范管理,落实道路安全责任。
4、严肃查处,规范机动车辆的交通行为。
四、活动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9月27日至9月30日
①研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②召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动员会。
③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广播等形式进行宣传造势,营造氛围。
2、清理整治阶段:10月1日至11月10日
①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集中开展公路打场晒粮整治活动
②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设施。
③加强通村公路养护,改善道路路况。
④开展农用车、无证车辆的排查,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3、总结建制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6日
①落实机动车及其驾驶人的管理。
②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属地管理目标责任。
③总结专项活动成果,严格奖惩结账。
五、活动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镇委、镇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各片各村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提高到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力投入,牢牢抓住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继续深化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巩固和扩大船舶修造行业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提高业主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组织机构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现场管理各项工作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杜绝无证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起重机械,杜绝非法、违规使用起重机械现象,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治理船舶修造企业特种设备无证使用,操作人员无证上岗行为为重点,强化对企业的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促使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长效机制。
三、整治措施
(一)使用单位应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明确,能正常履行管理职能。
(二)使用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并切实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包括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预案等各项制度,责任落实到人,适时进行预案演练。
(三)使用的起重机械应按规定经过检验合格,并办理使用登记;设备按期进行检验,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整改。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维修改造价值的,应当予以停用报废。
(四)使用的起重机械应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做好详细记录,特别是作业人员的运行检查和管理人员的每月至少一次的定期检查,
(五)建立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台帐,内容完整,各项记录齐全、规范。
(六)作业人员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起重机械司机、司索和指挥人员持证上岗,证件有效期、作业项目、聘用情况等与操作的设备相对应,现场作业分工明确,配置必需的工作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
定期组织开展作业人员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
(七)租赁使用的起重机械应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规范要求,并纳入本单位的特种设备管理。
(八)大件吊装作业应编制起重作业方案,明确吊装作业程序和安全注意事项,明确吊装现场负责人、指挥、司机及有关作业人员的职责,对吊装作业中可预见的潜在危害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总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20日至6月20日,各船舶修造企业根据专项整治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对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贯、培训。对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自查,找出企业本身在特种设备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第二阶段:6月21日至7月20日,各船舶修造企业根据制定的整改方案对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要求各企业在7月21日前把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到区质监分局
第三阶段:7月21日至7月30日,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个船舶修造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和全面总结,形成阶段性成果,同时,研究进一步深化、完善的意见和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船舶修造企业应切实加强对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定期汇总、分析、研究和解决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将每一阶段的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区质监分局。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区质监分局应当根据本地区船舶修造业的特点,抓住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同时,要与日常安全生产监管有机结合在一起,切实将专项整治工作做细、做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质量。
一、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道路交通、道路运输安全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强化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和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为手段,以遏制客运车辆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突出重点,明确任务,集中整治,促进全市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公路客运、公交客运、旅游客运企业安全监管,促进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完善道路客运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排查治理解决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较大以上道路客运事故发生,努力实现我市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三、专项整治的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及其工作职责
成立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协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市安监局:牵头组织专项行动工作,指导协调客运企业开展隐患整治工作,具体负责道路客运企业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情况,负责组织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工作的考评验收。
2.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组织道路客运企业开展隐患整治工作,依法督促整治道路客运企业及其驾驶人、车辆、场(站)的事故隐患。
3.市公安局:具体负责道路客运车辆路面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客运车辆行驶中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客运车辆事故隐患。
四、专项整治的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时间:从2011年4月至6月底,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各地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由各县区安监部门负责牵头,召集交通、公安等部门负责人,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人员,制定具体专项整治方案,动员部署专项行动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底至5月底,各县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将专项整治方案及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到所有道路客运企业。道路客运企业要成立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做到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由客运企业落实专人负责,确保不发生客运事故。同时,要将重大隐患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备案。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上旬,各县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客运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及隐患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各地上报的重大隐患,集中开展整治,确保重大隐患整治全面彻底。
(四)总结提高阶段:6月下旬,各地对已开展的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评估,形成阶段性成果,并提出继续深化完善的意见和建议。期间,市安全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于工作不落实、专项整治不力的,将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五、专项整治的范围和重点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
公路、公交、旅游客运企业及其驾驶人、车辆的隐患整治。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
1.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情况,各类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和日常安全检查情况。对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道路客运企业,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2.客运驾驶人资质情况。严查客运驾驶人的驾驶资格、从业资格、参加安全学习和培训情况,是否存在驾驶人驾驶资格与所驾车型不相符的现象。
3.客运违法驾驶人情况。严查客运车辆驾驶人超速驾驶、超员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查客运驾驶人的违法处罚、清理违法记分和事故信息情况,对客运违法驾驶人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停班或辞退等处理措施。
4.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是否建立所属车辆隐患排查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是否落实专人负责车辆安全工作,并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二级维护和定期参加机动车安全年检,是否落实客运车辆交通违法抄告和转递制度。
5.客运车辆动态监管情况。是否利用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加强车辆动态监管,并及时提醒和纠正客运车辆超速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
6.客运场(站)安全管理情况。道路客运汽车场(站)是否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安全检查人员,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工作制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道路客运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是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有效预防道路客运事故的具体行动。各地安监、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结合本地客运企业安全状况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步骤、方法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县区交通运输、公安交管、安监部门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紧紧抓住本地道路客运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重点,注重方法,抓出成效。要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项行动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工作,既要抓住道路客运事故多发时段、多发路段等关键环节,也要抓住与日常安全监管、推进道路客运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工作中,要做到深入细致、不留死角,努力遏制道路客运事故的发生。各县区专项行动工作计划应于4月底前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一是及时总结,细化责任,将犬只整治活动深入开展下去。
镇政府及时召开了阶段性整治工作会议,对上一阶段的整治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总结讲评,对开展工作不力的部门及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对下一步的整治工作按照县统一部署的阶段进度进行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强化落实。
二是进一步深化宣传动员,提高整治氛围。
通过宣传车、宣传单、条幅、电子屏和工作人员入户宣传等有效措施体现政府整治犬类管理突出问题的决心和态度,引导更多的群众自觉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强化了整治氛围。目前已有不少养犬户主动到镇政府及居委会咨询犬只免疫及办证事宜。
三是对已建立的犬只档案进行复核完善。
组织工作人员根据前期调查结果建立的犬只档案进行入户核对,查漏补缺,细化责任。按照每户一档的要求,我镇及辖区16个社区居委会犬只信息档案进一步完善,并及时将更新后的信息上报县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是强化服务意识,帮助违规养犬户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