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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有序推进,我局决定成立燃气行业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活动主题及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在各燃气企业以及下属门点同时开展。
(一)6月上旬,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月”组织机构、经费落实到位、责任到人,认真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6月10日,参加由县安委会组织的在农行东侧广场举办的“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活动。届时我局燃气管理部门、管道燃气公司将派员参加,现场派发燃气安全使用宣传资料,就燃气安全管理、安全使用等方面接受群众咨询。
(三)6月中旬,组织燃气企业互相交流学习瓶装燃气市场经营管理经验。
(四)6月20日至26日,将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各燃气企业开展模拟燃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我局将组织进行现场指导。
(五)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活动主题,我局将通过电视台、电台、网站等媒体,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燃气安全生产宣传。
三、实施要求
(一)各燃气企业要高度重视,要以面向燃气用户为工作重点,抓好燃气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普及,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认真组织本企业及所属瓶装燃气供应站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燃气企业要组织本企业技术人员对燃气用户开展一次燃气安全生产设施大检查,我局将结合第二季度安全检查,对各企业开展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限期整改。
为认真贯彻落实乐安办《关于印发全县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安办〔2019〕x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宣传动员(11月15日前)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宣传工作。一要召开工作会,学习传达乐安办《关于印发全县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安办〔2019〕x号)文件精神。二要通过广播宣传,我镇正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规范液化石油气经营(销售)、使用行为。三要组织开展液化石油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事故救援、处置能力。
二、摸底排查(11月16日-12月10日)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单位)组织人员,对本辖区、本部门(单位)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工作。一要排查非法储存、倒罐、销售燃气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和窝点;二要排查液化石油气的经营单位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三要排查经营(销售)液化石油气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未经批准的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设置液化气供应点和销售点,不得设置液化气配送点、存放点,不得利用车辆、车库、网点房等场所存放、销售液化气。四要排查液化石油气用户是否使用有《燃气经营许可证》单位提供的气瓶和液化气,并签订供用气合同,其现有的自备气瓶可作价出让给符合条件的液化气经营企业。五要排查是否在高层建筑和地下、半地下空间使用、储存液化石油气;要经常检查室内液化气设施是否完好,定期更换超过正常使用年限的燃气燃烧器具、胶管、调压器等设施。六要排查液化石油气用户使用的燃气燃烧器具、液化气调压器等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非居住房间、过道或阳台内,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和维修。
一、排查隐患
由房产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安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燃气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
排点:
居民住宅、学校、宾馆、饭店、食堂等用气单位;液化气经营单位;燃气老化管网、违章占压管线设施;燃气企业。
排查内容:
(一)管道燃气企业的气源厂压缩机室、锅炉房、混气室及各大、小调压站(箱)燃气输配管网等重点部位;大型公共、商业、工业燃气用户,人员密集且有燃气设施的公共场所。
(二)城乡液化气经营单位等燃气企业的资料证件是否齐全;企业资质、消防、技术监督手续是否齐全;是否通过安全生产评估;是否存在非法违法经营现象;是否有私自改扩建行为;燃气贮罐防爆安全措施等。
(三)《应对气量不足限供方案》落实情况。
(四)《应对极端天气紧急事态的安全运行工作预案》制定情况。
(五)燃气管线占压情况。
(六)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情况,室内燃气设施运行状况,燃气计量器具使用情况等。
二、集中治理
对排查出的隐患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不能及时完成整改的,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大安全事故或危及安全的,要责令停产停业。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一整改。
(一)治理居民住宅、学校、宾馆、饭店、食堂等用气单位存在的燃气安全隐患。老化管线和阀门配件由燃气企业负责更换。居民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炉具、热水器等,要告知使用风险,督促其尽快更换。
(二)加强城乡液化气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杜绝擅自设点,严禁使用不合格、报废、超期未检钢瓶,依法取缔黑罐装点。
(三)改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老旧管网,清理违章占压物。
(四)加强燃气企业安全隐患治理。燃气企业的防爆安全措施、消防安全设施、防雷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限期治理;对未取得上岗证的人员要立即调离岗位。
(五)聘请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技术保证。
三、监督检查
排查治理工作结束后,政府将组织房产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安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相关部门对排查、治理工作进行验收,对治理不到位的,依法强制整改。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
房产局、燃气管理办公室、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严格履行监管职能,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燃气运营安全。
(二)加强宣传
房产局、燃气管理办公室要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安全用气宣传,普及安全用气知识,同时,发挥抄表员、安全员、检查员、宣传员和监督员的作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引导用户正确使用燃气。燃气企业要加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在人员密集场所置宣传站。新建小区开栓供气前,燃气企业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全使用燃气宣传教育。
(三)明确责任
房产局、燃气管理办公室是燃气安全工作监管主体,对全燃气安全工作负总责。燃气企业和城乡液化气经营单位负责人为燃气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按照各自职责,抓好燃气安全工作。
(四)建立制度
房产局、燃气管理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每个供气区域要有专人负责;坚持定期入户访修,防止燃气设施带病运行和使用不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燃气安全生产措施;依法实行强制性全员培训制度,加强燃气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加大安检、巡检人员的培训力度;完善持证上岗制度,新招工人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方可上岗;建立巡线制度,加大巡查密度,及时发现处理事故隐患;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储备必要的抢险物资,经常组织抢险救援应急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建立反应快速、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机制。
(五)建立长效机制
房产局、燃气管理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燃气企业和城乡液化气经营单位要通过排查治理隐患,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与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安全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全面排查隐患,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城镇燃气安全、健康发展。
二、整治范围
全市燃气输送管道、储备站、门站、气化站、调压站、加气站、燃气气瓶充装站、供应站(点)、燃气用户用气设施等燃气设施以及在建燃气工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市场。
三、整治内容
(一)燃气场站的布局和选址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在建燃气项目建设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或不按规划实施的情况。
(二)是否明确专门机构负责燃气安全管理,是否建立燃气安全管理制度,从事燃气作业的人员是否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作业资格。
(三)燃气管道、储备站、门站、气化站、混气站、调压站、加气站、灌装站、供应站(点)等燃气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四)燃气管道与其他管线是否存有相互交叉重叠或被压占情况,交叉重叠部位是否采取重点安全保护措施,管线违章占压现象是否得到清理,对于无法协调处置的违章占压管线重大问题是否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情况。
(五)是否设置燃气设施及管线的防腐、绝缘、防雷、防静电、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
(六)对燃气管网及站场安全隐患是否进行了全面排查,燃气管网、重要生产设施、特种设备、消防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定期进行日常巡查、保养维修、定期检测检验,过去监管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到位。
(七)燃气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单位和场所的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备;
(八)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否检验合格,是否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九)燃气经营单位是否持有燃气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无证违法经营单位;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是否与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协议的执行情况如何。
(十)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制定有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和应急装备、器材是否配足配齐,应急措施落实是否到位,是否有效的进行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对各类重大危险源及安全隐患的监控和应急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十一)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种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关键岗位的职工是否熟习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制度。
(十二)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对客户端安全用气宣传和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入户安全检查与隐患告知、督促整改是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
(十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是否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是否及时查处违法违规安装维修燃气燃烧器具行为。
(十四)燃气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
(十五)城镇燃气中违规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十六)严厉打击燃气气瓶充装站未经许可或不按安全技术规范充装的行为;打击充装超期未检、报废、“二甲醚”气瓶的违法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7月上旬)
市深燃天然气公司、各液化气站要按本方案要求制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目标管理和考核制度,将整治工作责任按职责范围落实到具体人员,并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7月10日至7月20日)
对照整治重点和整治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全面自查和评估。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立查立改,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深燃天然气公司、各液化气站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全面公司、气站专项整治的情况,并于8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总结上报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三)督查阶段(2014年9月至10月)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成立检查组,对全市燃气行业整治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并将结果予以通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城建局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燃气办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完善安全规章和制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各燃气企业要按照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开展彻底、全覆盖的自查自纠,实行企业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分清情况、加大投入,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对于企业自身无法协调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关键词:燃气灶具;连接软管;软管改造;注意事项;保护措施
Abstract: household gas use safety received extensive attention of gas supply enterprises and users, and many domestic units and individuals engaged in security research. In recent years, the residents to improve the gas gas safety, reduce indoor gas pipe connected to the kitchen to provide hose craze, loss caused by the leakage and explosion accidents, tianjin end of households inside gas pipeline and kitchen to provide import connecting hoses, guarantee the safety of the people and property.
Key words: gas stove; Connect hose; Hose; Matters needing attention; Protection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996.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引言
当今社会,燃气已成为广大城市居民不可缺少的能源产品,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乃至燃气饭锅、燃气烤箱、燃气采暖炉等已走近寻常百姓家庭,大大方便了城市居民的生活,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然而,燃气安全一直困扰着供应商、燃具生产商及广大用户,他们为此耗费大量精力,采取各种措施来确保燃气的安全使用。
1.连接软管是室内燃气系统的薄弱环节
国内新闻媒体时有报道因燃气泄露而引发燃气爆炸的事故,原因多方面,主要有:家用燃气管网系统因年代久远失修而锈蚀造成漏气;家用燃气具过了使用年限而超期“服役”致使零部件老化造成漏气;灶前软管因年代久远老化、小动物啃咬且用户使用不能做到两关一开等导致燃气泄漏等。众多原因中,家用燃气灶具灶前软管泄漏燃气造成事故居多。用户使用燃气完毕,尽管各燃气公司宣传要“两关一开”,但大多数家庭不能做到这些安全措施。燃气使用后,灶前阀一旦未关闭,家用燃气具及灶前软管中充满了燃气,软管是燃气系统薄弱环节,是燃气泄漏的主要来源。
2.燃气灶具连接软管改造的准备工作
2.1技术准备
研读施工设计文件、图纸、管理规范与深化施工组织方案;摸排、复核现场燃气设施安装状况、燃气管道与其它管道之间、燃气管道与电器之间、与墙面之间安全距离,并制订出相应的施工措施方案;做好材料的检验储备工作,编制施工材料供应计划,保证材料的合理供应;为了将各项技术要求真正落到实处,认真做好现场技术交底工作,使操作工熟悉掌握其所干工序的操作规程及质量标准;明确完成率是考核经济效益依据
2.2劳动力准备
2.2.1施工人员入场前要经过严格的安全施工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没有受过培训教育的人员,严禁上岗操作。
2.2.2根据进度计划和各小区居民户数组织劳动力进场,做好劳动力协调工作,同时进行安全、防火和文明施工等教育,详细向施工人员进行口头与书面施工交底,包括施工工艺、质量标准、验收规范、安全技术及应急处置措施等,以进一步强化安全、质量意识。
2.3物资准备
2.3.1做好施工材料的准备:落实材料进场计划,指派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3.2检查软管外观和阀门开关灵活度,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2.3.3机具设备在使用前必须检查外壳、负荷线、插头、开关等,确认完好无损、正常合格后方可使用。
3.户内燃气灶具软管改造施工注意事项
施工队长进行班前喊话,重申安全、操作、服务规范,安全员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操作工必须使用安全防爆工具,穿绝缘胶鞋及防静电工作服,按照指令入户。
3.1施工人员入户后,首先开窗通风,保持操作间通风良好,严格执行设计文件、图纸和施工组织技术方案,检查管道及灶具情况,检查管道是否符合燃气设施使用规范,不合格者及时上报现场有关人员,进行解决;同时检查灶具是否使用正常,如果灶具不能正常使用(一个灶眼不打火或电打火不能正常使用),要告知用户此灶具存在问题,征得用户认可和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如果用户橱柜遮挡了管道,致使无法更换灶前球阀和加装自动保护阀,要耐心告知用户需要破损具体部位的橱柜,征得用户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遇到以上任何一种情况均要向用户解释清楚,并耐心宣传安全用气常识,征得用户同意,否则不能进行下一步工作,杜绝蛮干。
3.2施工人员在上述告知、检查结束后,关闭表前球阀,打开灶具将表后管道内燃气完全燃烧掉,确认操作间无泄漏燃气后,先拆卸灶具与原有胶管的连接,检查灶具的燃气接口(俗称葫芦头)外观质量;使用现场研发的标准卡尺测量灶具的燃气接口(俗称葫芦头)外径尺寸,在φ10.5~φ12.5之间方可进行连接软管改造,若外径尺寸不符合标准要求,即便更换连接软管,接头的抗拉性不能满足500N拉伸负荷,即牢固性不能达到要求,仍存在软管脱落隐患,极易造成燃气泄漏爆燃事故。遇到这种情况,要耐心向用户说明,居民更换灶具后,施工人员及时给与安装更换。
3.3上述检查全部合格后,施工人员拆除原有灶前球阀或考克,安装灶前球阀前检测灶具的燃气接口与灶前球阀的距离,若在2.5米左右范围内的符合设计方案,因连接软管为定尺1~1.5米,需加装1米左右的镀锌钢管,使灶具连接的距离符合连接软管的长度;若明显超过2.5米,不符合燃气设施使用规范和设计方案,则视为违章用气,应上报现场相关人员,进行解决。在合格情况下,安装材质为黄铜(H59)的DN15螺纹灶前球阀,其后安装自动保安阀,限量控制因软管老化、脱落、龟裂超压供气等原因造成超出供给能够自动关闭,确保安全使用燃气,阀门应在关闭状态下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