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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全省、全市、全县关于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切实做好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多发频发态势,结合全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整治时间
2019年7月下旬至12月底
三、整治范围
本次建筑施工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隧道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建设工程等,重点是隧道、高边坡、深基坑等工程项目。
四、整治内容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否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督促、组织相关单位消除安全隐患;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三级安全教育”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提取和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监理单位是否将安全生产纳入监理的范围,监理人员的配备和监理工作是否符合监理规范要求等。
(二)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情况。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情况。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方案内容是否齐全,安全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相关单位和人员是否按照要求签字盖章。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在危大工程实施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并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测;是否按照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3.建设、监理单位履责情况。建设单位是否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是否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否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监理单位是否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是否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是否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巡视检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是否要求其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是否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是否参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是否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等。
(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是否常态化组织开展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是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地下管网施工中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隐患闭环管理。
(四)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是否符合要求;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使用)单位、监理单位是否严格进场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和验收,杜绝因市场供需关系不平衡导致超过安全使用年限、老旧“带病”、套牌、拼装以及来源不明等起重机械进场。
(五)预防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情况。
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安全教育是否到位情况、安全交底内容及教育是否有针对性、是否有安全注意事项及操作规程等情况;工程实体防护、操作平台使用防护、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等是否符合要求。
(六)项目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核及管理情况。
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是否对分包单位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是否存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情况。
(七)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施工单位是制定和完善各类安全事故应包预案,是否组织开展突发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等。
五、时间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7月31日前)。
各村(社)要结合本方案和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迅速传达到相关企业,切实将本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专项治理阶段(8月至11月)。
各村(社)要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的在建项目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建立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有关情况应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备查。各村(社)、镇安办及有关成员单位在辖区内(行业内)至少组织一次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检查,确保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
各村(社)、镇安办及有关成员单位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12月10日前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措施、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内容上报镇安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各村(社)、镇安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根据本方案,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建筑施工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环节,确保整治实效。
各村(社)、镇安办及要紧紧抓住建筑施工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突破,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抓出成效。强化各方安全责任落实,通过治理重点问题,以点带面,全面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事故多发频发态势。
结合我市“三个基地、一个中心”产业定位及“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参照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及省政府相关实施意见。市确定对装备制造(含船舶、汽车)轻工、电子信息和现代物流等四个产业制定调整实施意见,加上此前已经出台的《市休闲旅游产业发展实施方案》重点落实和推进五个产业实施意见(方案)相关县区可根据自身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区位优势等确定重点发展产业,制定具体推进方案。
认真分析各产业现状,各级各部门落实重点产业调整实施意见要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产业调整的基础上。以五年实现工业倍增为目标,科学合理地提出各产业未来五年(年)发展目标,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
二、细化分工
(一)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读国家、省关于重点产业调整中的政策措施,更多地争取国家和省的政策、资金支持。同时,抓紧研究制定我市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市发改委:负责组织制定落实重点产业调整实施意见。谋划筛选一批重大项目,为产业调整和振兴提供支撑。积极争取国家、省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贴息资金。
市委研究室:负责制定落实电子信息和现代物流业调整实施意见。
市政府研究室:负责制定落实装备制造和轻工业调整实施意见。
市财政局: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我市重点产业发展财税方面扶持政策。围绕设立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专项资金、贯彻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等提出有针对性、突破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积极争取上级财政部门相关资金。
市商务局:研究制定支持企业出口、发展商贸物流等政策措施。牵头研究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市金融办:研究制定对重点产业加大金融支持政策措施。
市科技局:研究制定支持企业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政策措施。
市工业经济运行局:研究制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措施。
市人事局:研究制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方案。
(二)为做好重点产业调整和规划的组织实施。由市直相关部门分别负责五个重点产业调整实施意见的组织实施工作。
市发改委副主任、重点办主任负责《关于贯彻落实装备制造业调整的实施意见》组织实施。
市工业经济运行局副局长负责《关于贯彻落实轻工业调整的实施意见》组织实施。
市科技局副局长负责《关于贯彻落实电子信息产业调整的实施意见》组织实施。
市商务局副局长负责《关于贯彻落实现代物流业调整的实施意见》组织实施。
市旅游局副局长负责《市休闲旅游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三、强化领导
加快推进我市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工作,为加强领导。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市贯彻落实省重点产业调整实施意见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重点产业调整实施的各项工作部署,审定我市各重点产业调整实施意见的工作目标、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重大问题。
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主要负责重点产业调整实施意见的组织和相关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定期掌握规划落实情况,及时提供领导小组及相关领导。
四、工作要求
月底前,按照工作分工。市委研究室和市政府研究室分别完成四大产业调整实施意见的初稿,并召开企业、专家、县区及市直部门等不同层面座谈会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月上旬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
十四五规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简称“十四五”规划。那么发展和改革局“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怎么写呢?一起和小编来看看吧。
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根据本次座谈交流会议程安排,现将县发展改革局牵头的珙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筹备启动编制工作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十四五”规划前期工作的通知》(川发改规划〔2019〕227号)文件和市发改委工作安排,县政府于2019年8月20日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部署会和省、市安排的前期工作配合落实会议,正式启动珙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落实意见征求征集,确定规划编制单位
根据县政府安排,县发改局立即启动规划编制的前期重大课题和行业规划意见征求征集工作,向全县各部门、县级领导干部征集征求意见。及时召开班子会,确定规划编制单位。
三、确定编制内容,印发规划编制实施方案
参考全市规划编制前期重大课题和专项规划内容,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内容已全面确认,县人民政府已于2019年10月10日印发了珙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方案。方案别明确了本次珙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县政府政策研究中心(室)、全县主要经济指标部门和重点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次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同时,根据规划编制工作的实际需要,可从相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编制工作专班,落实“十四五”规划编制协调服务工作,从组织机构上保障了工作的开展。
四、珙县“十四五”规划重大前期课题和专项规划情况
本次规划,县政府确定了12个重大前期课题和19个专项规划。重大前期课题涵盖了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产业转型发展和结构调整思路研究,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和通道经济发展研究,重大项目谋划包装、高效推进研究,深化区域合作、协调联动发展机制研究,县域副中心建设研究,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研究,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研究,城乡生态环境保护课题研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课题研究等方面;专项规划包括:能源资源开发与利用,农业农村产业发展,生态宜居建设,工业发展,服务业发展,信息化发展,科技发展,文化旅游发展,水利发展,林竹业发展,新型城镇化发展,综合交通发展,国土空间,生态环境保护,应急体系建设,养老服务业发展。
12个重大前期课题计划采取分类打包方式,以竞争性磋商或直接委托等方式招标落实,目前,具体招标方案正在起草中。计划在2019年底前重大前期课题拿出成果,指导“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同步在2019年年底形成。2020年,将全面铺开“十四五”规划编制,2021年两会时印发。19个专项规划,在县“十四五”规划印发后一年内完成编制印发。
五、存在问题
从前期的重大课题和专项规划意见征集情况看,存在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
中韩两国都是从制度上把传统医学和现代医学放在同等位置的国家之一,因此,传统医学在两国占据的比重及作用比较大。最近,全世界对于传统医学特别是天然药物的认识逐步升温,借此,中国和韩国试图向外扩展传统医学。两国都发表了天然药物开发相关的中长期政策及其实施方案。如中国发表了纲领性文件——《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并实施了中药现代化及产业化开发、创新药物及中药现代化等具体的项目;韩国则发表了《天然物新药研究开发促进法》,并制定了天然物新药研究开发促进计划。笔者在本文重点比较分析了两国的天然药物开发政策,从而挖掘有合作潜能的领域。
1 中国中药新药开发政策[1]
中国是传承并不断发展其传统医学的典型国家之一。但是,在世界传统医药市场上中国所占据的比重却很少,部分传统药物还需靠一些跨国企业倒进口。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开始实施了中医药现代化建设,尤其加强了中药现代化工程。1996年,原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以“九五”计划的重要内容实施了中药现代化发展战略研究。之后,1998年实施的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行动计划得到了“九五”计划的优先支持。1999年,国家科技部发表了中药现代化研究和产业化实施方案,同年仿制领域的基础研究项目也被反映到“973”计划里面。200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表了现代中药产业化专项实施方案,后来此专项被选定为“十五”计划优先扶持项目。2002年,国家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8个部门联合发表了“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2002-2010)”。中国自加入wto以来把中医药产业视为了最具竞争力的产业之一。中医药走向世界需得到包括中医药国际化、标准化等的中医药现代科学证明,为此,2006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又发表了中医药国际化、中医药标准化等计划。
2 韩国天然物新药开发政策[2]
韩国从制度上同样重视传统医学和现代医学,并重视天然物新药的开发。韩国的天然物新药开发政策是在如下情况下实施的:第一,在传统医药领域拥有相对的优势;第二,相比新药开发主流趋势的化学合成,基于天然物成分物质的新药开发成功率更高;第三,利用天然物的新药开发属于高附加值领域,有利于确保国家竞争力。韩国的天然物新药开发主要在天然物科学研究所、药学大学、企业研究所里进行,最近,韩医科大学和韩医学研究院也开始了部分研究。20世纪90年代以后,天然物研究得到了政府的经费支持,科学技术部的“g7项目(先导技术开发事业)”和保健福祉部的“保健医疗技术研究开发事业”等成为了其典型。韩国政府发表了“天然物新药研究开发促进法”(2000.1.12)和相关实施令(2000.8.17),并制定了第一个五年计划——“天然物新药研究开发促进计划(2000-2005)”。
韩国的“天然物新药研究开发促进计划”从2000年开始正式实施。该计划的主要内容是至2010年开发5种以上的天然物新药,实现天然药物国家战略层次上的产业化。其最核心内容还是天然物新药开发,而天然药物产业升级为国家战略产业是新药开发的最终目标。“天然物新药研究开发促进计划”确定了第一阶段(2001-2005)、第二阶段(2006-2007)、第三阶段(2008-2010)、最终(2010以后)等4个阶段性目标,见表1。 表1 “天然物新药研究开发促进计划”的阶段性目标(略)
韩国“天然物新药研究开发促进计划”领域重点课题可以概括为培育天然物科学、促进天然物新药开发、开发世界级天然物新药等。其中培育天然物科学部分包括人才培养、扩建设施、挖掘产学研合作项目、建立天然物成分d/b、制定政府相关制度、实施国际规格化等建设天然药物平台相关的领域。促进天然物新药开发部分主要集中于实现产业化、提升产业体研究能力、毒性试验、临床前试验、创新新药开发技术等实质性的新药开发技术和产业化。开发世界级天然物新药部分包括持续开发新药候选物质、剂型研究及具体的工程研究、临床试验、新药开发、开拓世界市场等新药产业化所需的具体程序。
以上天然物新药开发工作主管部门为保健福祉部,而合作部门包括教育人力资源部、产业资源部、科技部、海洋水产部、农林部、食品医药品安全厅等。实质性的研究参与机关包括各级大学、研究所、企业研究所等;专门研究机关包括汉城大学天然物科学研究所等;事业管理机关为韩国保健产业振兴院。
3 中国和韩国的相关政策对比
中国的中药新药开发通过中药现代化工程来实现。这个工程是一个巨大的平台建设事业,它贯穿gap-glp-gcp-gmp-gsp等认证体系,涉及农业、工业、商业等相关领域。在这种巨大的平台建设过程中,中药新药开发得到了政府和企业的大力支持,因此,中国的中药现代化过程远远超过了单纯意义上的中药新药开发。
韩国尽管发表了《天然物新药研究开发促进法》,制定了“天然物新药研究开发促进计划”,却不像中国系统规划的发展计划,只是聚焦于新药开发;也没有像中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那样独立的政府部门,只是在韩国保健福祉部内设立了韩方政策处,因此,大部分的天然物政策包含了很多一般性新药开发的概念。在韩国,实质性的新药开发事业由汉城大学药学院下属的天然物研究所主导。
中国和韩国各自制定了符合国情的政策,一般情况下,中国的计划都能如期推进下去,相关政策的适用也非常活跃;相反,韩国的考虑因素太多,很难按照计划完成。实际上,韩国“天然物新药研究开发促进计划”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如期完成率仅为整个计划的32.7%。
swot分析是制定并实施相关政策的非常重要的先行工作。从两国天然物新药开发swot分析可以看出,中国拥有丰富的资源和传统知识,国家也大力支持中药新药创新;韩国则善于利用it、bt等相关技术进行融合研究和产业化应用。见表2。表2 中国和韩国的天然新药研究开发swot分析对比(略)
4 结语
目前,世界大部分的传统医药市场被拥有跨国企业的美国、欧洲、日本等国家占据着。中国和韩国在传统医学领域有很多的共同点,这不仅形成了竞争关系,也意味着诸多合作的可能性。虽然中国的研究开发规模比较大,但其研究成果的产业化和产品化能力比较差,所以很难开拓市场。相反,韩国拥有应用化、产业化优势。所以,两国应更进一步加强传统医学领域的合作关系。最近,中韩两国政府在天然产物新药开发领域开展了一些示范性的合作项目,这预示着双方合作的光明前景。
【参考文献】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行学发展观,推进质量振兴工作,根据区质量振兴工作文件精神,围绕本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广泛动员和组织开展质量振兴工作,全面提升经济运行质量,坚持以质取胜,提升本街道产品质量,提高质量水平,促进本街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针对我街道地处东部经济带,经商人员多、外来人员多、人员流动量大的实际,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有效解决一批突出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建设食品放心社区,有效遏制各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营造安全、健康、放心的消费环境。通过开展质量振兴活动,使本街道工业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质量、农产品质量、环境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管理规范有序,并符合相关行业管理技术要求,全面提升质量意识,杜绝有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以质量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主要任务
1、成立机构,认真部署。
街道成立领导机构,各社区、辖区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把质量振兴、产品质量工作纳入重要议程,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质量振兴、产品质量工作,切实有效地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2、健全网络,落实责任。
建立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质量基层监管网络,落实“一专三员”监管责任,有效发挥街道“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工作职责和作用。
3、摸清底数,建立档案。
各社区要对辖区内的重点产品、农产品、食品生产经营实时状况以及餐饮单位、小摊点、小作坊、红白理事宴席、学校、建筑工地集体食堂等实时状况随时调查了解,摸清底数,建立档案,认真做好监控、摸底上报和清查工作,定期对相关单位食堂卫生状况、四证齐全情况等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现场督办,责令进行整改,对整改无效的和无证照食品摊点、小餐饮店坚决进行查处取缔。尤其要对辖区幼儿园、学校、建筑工地、小饭桌进行认真排摸,督促相关单位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彻底杜绝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辖区单位、各餐饮门店也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办证、合法经营,严把入口,堵塞出口,加强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4、加强宣传,增强意识。
各社区、辖区各单位要定期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学习宣传活动,及时参加各类监管会议和培训,并充分利用社区宣传阵地和单位内部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质量振兴工作,不断增强辖区居民和单位职工的质量安全意识。
5、加强检查,落实整改
各社区、辖区各单位要积极协助行政监管部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填写《日常工作记录》。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对明显危害人体健康的重点产品、农产品、食品、猪肉等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采取暂控措施,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街道和区监管部门汇报。同时,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做到有督促、有落实。
6、完善资料,落实台帐
各社区每月要向街道报告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并对协管员、信息员、社会监督员上报的信息分类汇总,及时报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信息报送表》,建立工作台帐,完善落实基础资料,认真接受区职能部门检查和指导。对出现的产品质量重大事件、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街道、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并积极配合开展好查处工作。
三、工作步骤
1.启动阶段(年1月-年2月)街道成立组织领导结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召开质量振兴动员大会,全面部署质量振兴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