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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局:
根据宣城市国土局《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测绘法宣传日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开展测绘法宣传日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按照省、市国土部门要求,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并为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宣传如活动的内容和具体措施,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宣传活动领导组,,全面负责此次宣传工作,同时根据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测绘法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到全县各乡镇,要求认真扎实的开展好此项工作。
二、宣传活动形式多样
(1)我局在下发宣传活动方案后,宣传小组就开始到全县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督促和指导宣传工作,并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在所辖区的繁华地段、集贸市场等张贴和悬挂宣传标语。部分乡镇还召开了与测绘有关的单位和部门座谈会,充分宣传《测绘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的重要意义。
(2)为了使我县测绘管理工作能上一个新的台阶,我局以“8·29”测绘宣传日为契机,局机关在县城的主要街道和局办公大楼前悬挂和张贴宣传横)幅和标语,及时与市局联系了相关宣传材料,并在县城的梓山广场设立了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提供咨询70余人次。
(3)利用我局网络的特有优势,在网站上开辟了测绘法宣传专栏,下载和报道有关测绘方面的法律法规,地图管理、测绘标志管理条例、测绘作业证管理规定等一些小知识,小问答等栏目,使宣传活动开展的形式多样,丰富多彩。,
(4)利用宣传栏制作一期测绘及测绘成果管理方面的宣传专栏节目,并与县电视系,在我县的新闻节目中,滚动播放宣传主题和宣传标语,为宣传日营造一个良好的宣传氛围。
一、为了确保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稳步提高。提高全镇科技防范能力。进一步完善平安互助网和视屏监控系统,对全镇的社会治安形势实行动态管理。
二、加强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建设。规范中心的软件资料,认真搞好中心接防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三、进一步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巩固平安村(社区)创建效果。平安景区的创建活动,打造良好的平安创建宣传氛围。
四、加强综治督查力度。促进群防群治工作和三级治安联防的有效开展。
五、依照县综治委的统一安排。制定好各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加强活动组织建设,写好活动记录和总结。.
六、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调解矛盾纠纷,化解不安定因素。
七、完善各村综治维稳工作站的设施建设。
八、加强村(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人员的业务培训。
九、规范综治软件资料。全年实行百分制考核,平时检查督查占20%半年检查占30%年终检查占50%
1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长听取安排综治工作会议记录不得少于6次(村支两委记录)
各村(社区)1年摸排矛盾纠纷不得少于6起;建立规范矛盾纠纷调解卷不得少于3卷。2矛盾纠纷排查。
哨卡值班记录不得脱漏,38本帐薄记录内容要规范真实。综治各项工作计划、方案、小结、总结要可行、具体、空虚。
促进综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分管综治的负责人和综治办的全体同志对辖区内的各村(社区)各单位每月督查一次。季度总评打分,4加强综治督查力度。列入年终考评占20%;半年检查占30%;年终检查占50%,并把季度、半年、年终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已被采用按级别加分,5奖励分:信息和典型资料报送后。镇采用加0.5分,县采用加1分,省市采用加2分,中央采用加3分,受省市表彰的先进单位奖励2分,县表彰的奖励1分,奖励总分累计不超过10分。
各类报表列入惩罚分即扣分,6惩罚分:例会签到信息报送。例会及开会每缺1人次扣0.5分,每次每缺一类报表扣0.5分,发生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每起扣2分。夜间值班督查情况,全镇通报批评,每次扣1分,黄牌警告扣2分,积分直接列入年终考评(各村发生可防性案件超过3起扣1分,5起以上扣2分)
要有宣传资料、记录、方案、小结、总结。广播宣传要有广播稿,7综治普法宣传。宣传记录和资料要相符。
十、加强周边环境的治理和相邻兄弟乡镇村。共建平安和谐新农村。
十一、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开展“五五普法宣传”和法制进村、进校园活动。
十二、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和留守儿童的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开展“订单式”“针对性”普法活动
一是科学制定普法活动工作方案。在深入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和社会各个层面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多次开会研讨,理清工作思路,突出“主动”,形成了“订单式”“针对性”普法活动工作方案,并以宁治县组发[20__]1号文件印发全县,全面部署开展此项活动。二是成立普法讲师团。为开展“订单式”“针对性”普法活动提供优秀师资,宁乡县“六五”普法讲师团已于日前成立。讲师团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顾问,由一名县委常委、副县长担任团长,县司法局局长担任副团长。聘请了县政府法制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关工委的部分领导和同志以及县部分优秀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普法讲师团讲师。普法讲师团的日常工作由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依法治县办”)统一组织和安排。
二、理顺工作思路,有序推进“订单式”“针对性”普法活动
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调研发动阶段。县依法治县办与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进行直接交流,摸清普法教育现状,就普法内容、普法形式以及如何实现最佳宣传效果等,广泛征求意见。同时,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针对本乡镇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填写“针对性”普法订单并及时交县依法治县办。县依法治县办根据调研情况和“订单”需求情况进行汇总,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制定普法宣传计划,确定宣传的内容和形式。二是组织实施阶段。县依法治县办根据“针对性”普法订单,按照“需要什么,宣传什么”的原则,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和社会需求,安排县普法讲师团成员,组织专题培训、主办法制讲座等。三是总结提升阶段。年末,县依法治县办将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进行回访,对“订单式”“针对性”普法活动的实际效果和反响及时总结经验。
三、严格纪律要求,确保普法活动产生良好效果
“订单式”“针对性”普法活动是“法治宁乡”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了力求“订单式”“针对性”普法活动落在实处、干出实效。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对参与、组织管理“订单式”“针对性”普法活动的相关人员提出了严格的纪律和要求。
一是加强对普法讲师团的队伍建设。对普法讲师团成员实行聘任制,由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颁发聘书。普法讲师团成员必须服从县依法治县办的安排,无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年度内如有两次以上未接受县依法治县办的指派或乡(镇)、县直单位关于开展“订单式”“针对性”普法活动的邀请,视其自动退出普法讲师团队伍,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将收回聘书。
一、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截止2019年1月,我县依托县司法局、各乡镇司法所及各村级活动室,已完成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30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工作。以县为龙头引领、乡镇为重点示范、村(社区)为覆盖延伸,推进县、乡、村三级“一站式”“窗口化”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功能定位采取“3+x”建设模式,“3”为法律援助、法律宣传咨询、人民调解,“x”为专业调解、外来企业投诉、律师、公证、安置帮教等拓展职能,采取“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的运行模式,通过整合资源,实现各类公共法律服务项目集中进驻,优化服务机制,统一服务流程,形成符合实际、上下贯通、功能完备、整体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体系。依托司法所、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推进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和驻村工作队等灵活形式,实现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
二、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学习贯彻党的及系列全会精神与开展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心同向”“感党恩、爱祖国、守法治、奔小康”“送政策、送文艺、送法律、送卫生、送科技五下乡”“两高一示范”脱贫摘帽、争创“大渡河流域乡村振兴示范县”“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缉枪治爆等群众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以案释法,通过经典案例讲解、播放典型案例警示宣传教育片、发放以案说法宣传读本等方式,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和教育功能。
以“法律七进”为重要载体,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宣传妇女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倡导尊重妇女、男女平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对保障妇女的基本权利,实现社会公正,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做好妇女权益保障的宣传工作中,一是周密部署,把妇女权益保障法纳入全旗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在“七五”普法规划中,把妇女权益保障法作为重点普及内容,列入普法规划和计划,列入检查考核项目。二是广泛宣传,着力提高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针对大部分妇女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法律知识缺乏、维权能力不强等特点,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普及力度,先后开展广场咨询、以案释法图板展、发放宣传资料、“送法入户”、“送法下乡村”等活动。先后多次组织普法宣传小分队、普法义务宣讲团等深入乡村、社区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知识。使广大妇女对妇女权益保障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素质得到进一步的加强。三是拓展载体,积极营造全社会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氛围。妇女权益的保护,是个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全社会真正形成尊重妇女、保护妇女权益的良好环境,妇女权益才能得到保障。近年来,我们注重整合资源、创新形式,特别是在“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乡村”等活动,通过现场解答咨询、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宣传视频等,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促进了尊重妇女、爱护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良好氛围的形成。
借助“法律七进”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力度。一是组织深入到全县各中小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收到良好的效果。二是利用“三八”妇女维权周、“五四”青年节、“12.4”宪法日等重大时间节点,开展现场法律咨询等宣传活动。三是利用法治宣传栏这一重要的宣传阵地,适时制作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方面的宣传栏目。四是为全县各中小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五是利用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职能,适时以案说法,加强广大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了解和认识。
(一)贯彻落实综治考评标准,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年初市里下发《2013年党政领导综治责任书考评标准》以及《2013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任务分解情况》以来,我县认真对照标准,积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我县法律宣传经费已经纳入县政府财政预算,人均普法经费按人均0.3员标准。二是按照省、市下发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全力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重点协调经贸、工商、劳动等部门共同抓好“法律进企业”活动。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宪法集中宣传活动,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和保障民生,深入开展刑(民)诉法修正案、行政强制法,人民调解法、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四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动员全县有关部门、单位做好迎接依法治市“三五”规划总结验收和“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五是积极与县委、县政府沟通协调,筹划县法治文化广场建设,以正在建设的胜利洋文化广场为契机,融入法制宣传的内容。六是积极向《司法》投稿,上半年已完成全年不少于18篇的工作任务。
(二)开展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持续深化法律六进内容
我县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根据闽法宣办[2013]7号和南法宣办[2013]4号文通知,特别制定了开展“深化法律六进建设法治”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并下发给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部门。以“深化法律六进建设法治”为主题,通过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宪法,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讲座制度、法律培训制度、考试考核制度,以提高依法行执法水平为重点,进一步推进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积极配合县政府办公室法制股,做好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学习工作。5月9日,我县工商局举行行政执法业务骨干培训会。各工商所所长、法制员、办案人员,检查大队全体人员,业务股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5月17日,我县检察院林忠怀检察长到石屯镇主讲了一场以“绷紧防腐之弦,珍惜幸福生活”为主题的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
2、重视青少年和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全县各中小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1月8日上午,县高速交警中队深入长城小学开展道路交通宣传教育活动。1月17日下午,石屯中学特邀石屯镇高速交警中队金警官做交通安全教育讲座。3月5日上午,外屯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乡中、小学开展新学期校园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3月6日,县法院组织年轻干警开展了“弘扬雷锋精神争做普法先锋”送法进校园活动,为学生送上新学年第一堂法制课。3月11日,杨源司法所在杨源乡中心小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讲座。3月12日,外屯司法所联合派出所、乡综治办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外屯中学做了关于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法制讲座。3月29日,镇前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到镇前中学开展了法制教育专题讲座。5月11日,铁山镇派出所民警深入校园开设学生家长法制教育课。5月2日,交巡警大队联合县团委、南门小学、城关派出所,在县政府广场路段开展“绿色出行,平安回家”交通文明劝导活动。5月28日,交巡警大队深入南门小学,开展以“绿色出行,平安回家”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5月29日,交巡警大队联合校园督察队深入辖区三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3、督促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知法守法。各部门紧紧围绕着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有针对性的宣传学习,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守法、诚信经营的理念。3月,县环境监察大队对全县笋制品厂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将向业主指出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问题,共签署承诺函9份。4月26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全县矿山企业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4月28日,县农业局组织渔政水技有关专业人员,结合当地情况依法对水产养殖企业开展了全面大检查。5月14日下午,县安监、林业、电力、质监、住建、环保、消防等多部门相关执法人员对星溪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联合检查。6月1日到6月7日,外屯乡“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六五普法进企业”宣传教育活动。工作人员深入多家竹木加工企业,通过走访企业发放普法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现场讲解法律常识解答疑问等方式进行法律宣传。活动期间共走访5家竹木加工企业、1家水利发电厂,发放普法宣传单500多份张贴标语50余张。6月6日,县质监局、安监局、供电公司迅速组织开展我县液氨从业单位安全检查。
4、加强农村、社区民众法律意识。我县利用各乡镇(街道)每月综治协管员例会、村居“两委”干部和村居“员”集中会议时间,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在村居培养一批“法律明白人”,促进村居法制建设。积极组织乡镇(街道)普法办和相关部门单位开展主题法制宣传,广泛宣传《宪法》、《土地法》、《森林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婚姻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1月24日,由石屯镇党委副书记李玉华带队,石屯司法所所长王有容,检察院何志平副检察长及检察院各科室负责人走村入户,到际下村进行涉农惠民领域法制教育宣传。2月1日,县法院民一庭法官来到辖区南门社区开展“司法进社区”活动。2月24日,澄源乡政府与计生办联合举办“计生宣传服务月”街头宣传活动,把计划生育宣传融入到欢庆节日活动中,让群众在休闲娱乐的同时接受计划生育宣传教育。5月29日,东平镇凤头村开展5.29计生协会会员活动。本次活动为广大群众献上了精彩的广场舞表演,发放了大量的宣传资料、计生药具和实用宣传纪念品。5月7日下午,星溪乡政府组织牵头,约请县交警大队、县森林公安分局,星溪派出所、星溪司法所、星溪乡综治办、乡计生办、星溪乡安全生产监督办办公室等多部门联合,到星溪乡富美村开展普法宣传系列活动。5月底,联社把“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工程”活动与征信宣传活动结合起来,组织10余名宣教人员走进县城各社区、步行街商区等场所,开展《征信业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三)坚持“法治”创建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县、民主法治村(居、社区)等创建活动。坚持以建设“法治”为目标,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重点,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结合我县“四大经济”工作重点,联合各单位部门开展针对性、实效性强的法制宣传教育。以西津村作为其他行政村创建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模范典型,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促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财务公开在农村得到贯彻和深化。不断完善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积极开展“居民-楼道-居民小组-社区居委会”四级组织网络建设,建立居民小组议事协商、社区党员代表会议等制度。组织多部门深入社区就“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进行专题调研,力求破解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为当前以及今后的创建工作积累经验。
(四)依托平台载体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环境
1、部门联动开展专项宣传。全县各级各部门围绕不同主题,以宣传月、周、日为契机,积极开展了有特色、有创新、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良好宣传效果。在节假日、纪念日、活动周等时段,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在全县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3月6日下午,县妇联联合县司法局、法院、检察院、计生局等单位在县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广场开展了以“倾听女性心声关护妇女权益”为主题的“三八”维权周宣传活动。3月14日上午,县工商局、质监局、物价局到铁山镇开展3.15消费维权咨询宣传活动。3月14日,县药监局、镇前法院、镇前工商所、镇前司法所4部门联合在镇前工商所门口举行“镇前315消费维权咨询宣传活动”。3月14日,县消委会、工商局等单位在县政府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现场宣传咨询活动。3月15日上午,石屯司法所携手工商所、综治办、烟草公司联合开展了“3.15”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5月20日是“世界计量日”,县质监局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5月31日是第26个世界无烟日,熊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院工作人员及县一中志愿者共28人在县政府广场开展宣传活动。
2、部门联动开展依法治理。1月17日,县校园综治督查大队协同城关派出所、有关学校对城区校园周边学生用品批发部、零售店出售有害物品情况开展专项联合检查。1月21日,县公安局联合工商、安监、消防等部门对辖区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安全检查。1月25日,星溪乡政府联合县国土、城建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对富美村6处违法搭盖的建筑进行强行拆除。2月4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城关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在县城区圆井弄居民住宅区内,成功打掉一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缴获非法存储的烟花爆竹20余个品种计500余件,端掉了居民区中的“炸药包”。4月18日,城管大队组织10名执法人员依法对城区车站路段限期未拆除的立式广告牌进行统一拆除,并将拆除的广告牌及时清运。4月26日,外屯乡整治行动工作组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深入外屯中小学,对校园周边各商店、摊位进行了拉网式清查。4月28日,县工商局与质监、卫生、农业、县食安办等部门联合开展“五一”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5月7日下午,星溪乡党委裴副书记带领乡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星溪中心校工作人员深入富美村小学进行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活动。5月28-30日,县工商局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并邀请三明地区质量监督部门相关技术人员到当地开展打击销售假冒“中化”化肥专项整治。
二、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一)普法经费不足。普法人均经费未达到省、市要求的人均0.5元标准。
(二)普法力量薄弱。县普法办及依法治县办没有专人,依托于只有一人的宣教股,面对繁重的普法任务力不从心。
(三)部门间缺乏沟通、联系。各单位开展普法宣传经常是各自为阵,以至于信息不能共享,有限的普法资源不能整合;各部门很少有专职人员负责普法工作,法制联络员队伍很难建立,以致依法治县办难以掌握全县普法工作情况。
(四)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不平衡。农村大多数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主要是缺乏知识的老人、妇女、儿童,法律知识难灌输,效果不理想;一些行政村偏远,交通不便,居住分散,法制宣传教育“进村入户”困难;一些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意识薄弱,根本没有组织企业人员学法;对失业人员、无业青年、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还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