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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情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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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情况调查报告

农村医疗情况调查报告范文第1篇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的基本情况

1、农民参合情况

截至20**年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已覆盖全区五个涉农镇街,26个行政村。全区农业人口32139人,参合农户9563户,参合农民29979人,参合率为93.28%。

2、基金筹集情况

20**年,全区筹集到位新农合基金154.79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43.34万元,市财政补助资金32.20万元,区财政补助资金48.29万元,农民个人筹资30.96万元。

3、基金支出情况

截至20**年12月31日,已有35288人次获得了医疗费用补偿,补偿费用总计127.95万元,占年筹资总额(提取风险基金后)的90.65%。其中住院补偿1157人次,补偿费用为102.84万元,占总补偿费用的80.38%,次均住院补偿费用为888.82元,占次均住院总费用3437.14元的25.86%;门诊补偿34131人次,补偿费用为25.11万元,占总补偿费用的19.62%,次均门诊补偿费用为7.36元。基本体现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原则。

4、基金流向分布

截至20**年底,参合农民就医发生医药费用总额为561.69万元,其中,在区内发生医药费用总额为169.61万元,区外为392万元。区内住院为150人次,区外住院为10**人次,区外住院人次占住院总人次的87.04%;区内门诊为33679人次,区外门诊为452人次,区内门诊人次占门诊总人次的98.68%。以上数据表明,门诊基金流向基本合理,住院基金流向不尽合理。

5、参合农民受益情况

截至20**年底,参合农民累计受益35288人次,其中,住院补偿1157人次,门诊补偿34131人次,体现了兼顾受益面的原则。

6、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新农合制度

为了不断完善新农合制度,区卫生局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狠抓宣传培训,降低筹资难度。组织开展了新农合知识宣传培训,增强农民的参合意识;公示农合基金支出及大病患者补偿情况,公开诊疗及药品收费标准,让农民放心就医。二是调整工作方式,降低筹资成本。变层层上报参合数据的工作模式为村组人员直接上报农合中心,减少中间环节,实现参合信息、系统数据、缴费资金的完全统一;加强农合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规范补偿程序,提高受益程度。按要求扩大了参合农民医药费的报销范围,调高了报销比例,农民得到了更大的实惠。四是严格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制定并实施了调查走访和监管制度、定点医疗机构诊疗和用药制度、报销费用三级审核和定点医疗机构报销费用垫付制度,病人可随时就诊、随时结算、随时报销。五是健全管理机制,确保基金安全。设立了农合基金社保专户和农合基金支出专户;成立了药品统一采购办公室和财务统一管理办公室。

从总体调查情况和数据统计分析看,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做到了平稳起步,稳健运行,资金运转安全,工作进展顺利。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农民对合作医疗的信心大大增强;农民对党的新农合政策十分拥护;农民对我区农合管理中心的工作表示满意。新农合制度的实施已取得了“农民得实惠,民生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三赢效果。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农民个人参合资金的收缴有难度。一是部分农民疾病风险意识淡薄,没有未雨绸缪的忧患意识和风险控制的保险意识,参合积极性有待提高。二是有的农民现实心理较强,交了参合费但没得过病,觉得吃亏,下一年就不愿意再交钱。还有的农民期望值过高,认为入了新农合不管合不合规范,什么都要求报销,达不到自己的要求就不满意,对农合政策进行反宣传,因而动摇了一些农民的参合信心。三是有外出打工人员的家庭参合率低。在外务工人员患病不能回本市就医,而新农合制度规定以户为单位,按户参合,不允许分户单人参合。四是遵循“农民自愿”的原则,对怀疑和不理解农合政策的农民没法强制要求参合,只能做宣传动员工作。

2、宣传力度不够。虽然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了宣传,但调查走访发现,许多农民只知道新农合政策,但对其制度以及参合人的权利、义务、药费报销和管理办法等具体内容知晓率不高,个别农民甚至存在误解,把新农合等同于过去的合作医疗或一般的商业保险,没有认识到这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

3、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不够规范,基础设施、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新农合工作的需要。新农合制度要求:农民就诊小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区,疑难复杂病到市级以上医院治疗。但从我区运行情况看,一些可以在镇卫生院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大量涌入市级医院。一些可以在区级医院治疗的疾病却转到市、省级医院。其原因:一是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存在基础设备陈旧、经费短缺、专业技术人员匮乏、医疗技术水平有限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能与新农合制度完全接轨,这是导致农合患者外流的主要原因。二是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不够规范:有的医务人员不写病志、不开处方、不填门诊日志等现象仍然存在;个别定点医疗机构还存在诊疗环节不透明等问题;少数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核对卡证不细,审查把关不严,填写卡证不实,给农合基金运行带来了风险,某种程度上降低了定点医疗机构自身的信誉;三是我区地处近郊,交通便利,这也是患者外流不可忽视的客观原因。

4、农民反映的具体问题有三个:一是药价高。认为定点医疗机构的药价高于其他药店,按比例报销后,得到的实惠不是很多。二是患者在市级医院住院的医药费予以报销,门诊花费不报,而农民多数是在门诊就诊,此问题意见较大,希望执行以往的医药费报销制度。三是按农合管理中心的规定,患者必须在出院后八天内的星期三和星期四两个工作日到农合中心报销医药费,时间仓促,希望增加报销医药费的工作日。经与区卫生局沟通,问题的情况如下:关于药价问题:农合管理中心是代表全区定点医疗机构统一从正规的医药供应渠道进药,要求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加价15%售出;关于医药费报销问题:新的农合医药费报销制度是20**年市里出台的新规定,取消市级医院门诊药费报销项目后,大幅度提高了在市级医院住院费的报销比例,体现了大病统筹原则,同时将区级医疗机构门诊药费的报销比例,从15%提高到了20%,目的就是促使农民小病不出区,让农合资金尽量消化在区级医疗机构;关于报销时间问题:目前,区卫生局已取消了医药费报销时限,规定年度内发生的医药费在本年报结。

三、对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几点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为新农合工作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一是根据农村群众生活方式、文化水平的特点,将经常性宣传与集中性宣传相结合,将新农合知识的宣传与健康教育宣传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把党和政府惠及农民群众的新农合,全面准确及时有效地宣传好,使之家喻户晓。要利用发生在身边的生病得资助、无病保平安的典型事例引导群众,帮助群众树立卫生保健意识、健康风险意识、互助共济意识和参合监督意识,在自愿原则下最大化地提高农民的参合积极性和自觉性。通过宣传,让群众明白费用补偿的支付办法和程序,清楚参加新农合后应享受的权益,打消顾虑,放下包袱,使他们真正放心地参加新农合。二是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对本单位的医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使其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政策、基本作法和基本要求,能够对参合农民及其家属进行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和说明。

2、建立农民群众自愿参合的长效机制,研究探索筹资新方法

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参加新农合,是推行新农合的基础性工作。建立一个稳定的长效筹资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农民个人缴费方式,多渠道为农民提供自觉缴费的方便。一是按“先缴后保”原则,确定来年收取参保费的时间,参保的农户要在年底前交清下一年度的资金。采取定筹资时间、定送缴地点的方式(比如:每个村设一到两个缴费点,每年10-11月为缴费时间),把干部上门一家一户收取变为农民自愿主动送缴;二是适当延长缴费时间,在大面积缴费结尾后,留下少量人员,查缺补漏。三是积极探索和尝试采取在农民自愿参加并签约承诺的前提下,由村民自治组织代为收缴,或在农民个人知情并自愿签约同意的前提下,与其他公共事业收费一并收缴,或由乡镇财税部门一次性代收,或与在信用社开设账户的农户签订代扣缴费协议,出具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等等。四是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为迁入、迁出农民办理户口,迁入地的相关部门在办理落户手续的同时收缴其参保费,使迁入群众及时享受新农合政策的待遇,从而提高参合率。

3、健全监管机制,强化日常监督

为保证新农合各项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的落实,进一步规范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服务行为,及时防范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在各个环节上建立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新农合管理中心、定点医疗机构和参合农民三者制衡的有效机制,建立健全监管、审计、公开的有效措施,实行新农合补偿跟踪调查制度,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有效地用在参合农民身上。二是建立预警机制,严格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除了实行药品集中采购或跟踪采购、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之外,应在全区建立医药费用警告与通报机制,严格控制参合农民自负医药费用比例,把医药费用控制成效列入新农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管理不到位,医药费用控制不力,群众意见多的地区和单位定期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要重点对药价进行监管,确保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间药价的统一。三是根据新农合制度的性质,原则上,当年筹集的参合资金当年应支出结清,不应剩余。如有剩余,应研究在年内适当月份对患过病农民的医药费进行再报销,让农民当年缴资,当年受大益。

4、加强医疗机构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一是要多渠道募集资金,抓好定点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为新农合制度的更好实施奠定物质基础。首先,政府应继续加大对医疗卫生的投入。新农合制度公益性强,体现了党的惠农政策,深受社会关注。由于农村卫生医疗机构的医疗设施老化、短缺,已不能适应新农合工作的需要,政府作为投入的主渠道,在财政上应予以倾斜,以逐步解决其服务能力低下、以药补医和趋利忘义等问题。其次,多方协调,拓宽资金募集渠道。利用城乡共建有力契机募集资金进行投入,并注意资源配置的合理性,避免同区域内医疗设备的重复购入;走向市场,谁投入医疗设备与谁合作,互惠互利;出台政策,在乡村基本建设中预留出医疗卫生服务用房,作为公益设施无偿使用;区卫生局内部也应继续挖潜,整合好自身医疗卫生资源。通过积极努力,提高我区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最大限度的避免患者外流。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定点医疗机构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首先要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以精湛的医术赢得农民的信任。其次,抓好医德医风教育,增强服务意识,决不允许个别医护人员从中牟取不当利益,以热情的服务,慰藉患者的心灵。

5、不断巩固提高,进一步便民利民

一是总结经验,科学测算,不断完善基金收支使用方案,防止基金过多沉淀或透支。要按照农民“能承受得实惠”、医院“能接受不亏本”、基金“能负担不透支”的原则,稳步探索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以及增加个人帐户比例的可行性,合理扩大受益面,增强新农合制度的吸引力。二是尽快实现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将参保农民的个人资料、就医情况、住院费用报销情况等基础资料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既方便各项工作的开展、各种数据的统计,也可有效杜绝一些人为因素的影响。三是进一步加快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村级卫生组织,为农民就近看病提供便利条件。四是设立举报、咨询电话,公布电话号码,方便农民群众监督,随时为群众提供咨询。

农村医疗情况调查报告范文第2篇

《关于农村新合作医疗体制建设探索与实践》、《区域性氟斑牙社会调查报告》、《关于安国中药材价格的调查报告》等一大批优秀的调查报告脱颖而出,鼓励学生进行探讨和研究,促进了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受到了广泛欢迎,参与学生人数逐年增长,课题质量日益提高。药学专业专家、博士带领学生考察黑崖沟村药用植物资源和中草药的生长情况,设计出“木本与草本藤木药材结合种植”的致富之路。药学生开展中药栽培技术指导示范、成果转化推广、信息咨询传播等系列服务,开展野生中药资源调查、天然药用植物标本制作,寓创新教育和实践能力培养于社会实践中,提高学生创新实践能力。以专业科研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实践形式,有效地调动了学生用知识回报社会主动性和积极性。临床医学专业社会实践小分队深入全国食管癌高发区邯郸磁县,从饮水、饮食习惯、家庭经济状况、防癌意识等方面进行走访、调查,撰写出食管癌高发原因的社会调查报告,并提出对策。将专业知识、德育教育和实践能力培养三结合,利用医药院校专家、技术和信息优势,教学实习与社会实践、革命传统教育相辅相成,为百姓送温暖解忧急的同时,让同学受锻炼长才干,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创新外延扩充———深入社区,探索建立医学、心理、社会三位一体的综合性社会实践模式

随着医学向生物医学—心理—社会现代医学模式的转变,培养“具有扎实知识、精湛医术、高尚医德、严谨医风”的高等医药人才成为了高等医药院校的重任。美国的医学院校让学生走进医院为病人提供基本护理,开展“关爱生命”义工活动,培养医学生的道德情感[2]。我们积极探索医学、心理、社会三位一体的综合性社会实践模式,不局限于开展义诊、健康宣传等传统医学活动,将其拓宽到社会医学领域,引导学生把专业知识内化为关怀人生、尊重生命的内在动力。我们在全省各地的社区建立了多个稳定的社会服务实践基地,与办事处、居委会开放合作、优势互补,长期有效地开展活动。扁鹊医学社赴安国社会实践小分队“、奥运北京”社会实践服务团、爱心医疗服务队、扶老助残小分队、义务导诊小分队、农村医务人员培训服务团等小分队各有特色,从医学、心理、社会多角度增进人民健康。医学生们与孤老、军属等长期结对,运用所学知识对中小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进行学业辅导和心理疏导。爱心小分队成员每周六日去看望市福利院的孩子,组织他们课外拓展学习,通过游戏讲授生活、文化知识,用线串成“心”形的纸鹤抚慰了孤残儿童的心灵。研究表明,人一生中所用到的知识只有20%是在学校里获得的,其余80%是在社会适应中取得的。内科小组讨论了一名冠心病患者显示频繁的早搏的心电图,儿科小组发现了一名患蛔虫病的儿童,头发稀黄,智力体力发育缓慢……让学生早期接触病人、接触社会,既让当地群众得到了良好的医疗建议,又为学生提供了实践学习的机会。

农村医疗情况调查报告范文第3篇

按湖北省孕产妇死亡卡片内容,我们要求全市各乡镇医疗保健单位发现后及时上报,各例死亡病例均经市妇幼保健院专业人员调查核实,填写“孕产妇死亡调查报告”,整理评审。笔者择取其中因产科出血致死的16例进行浅析,试图探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有效途径。

结 果

全市12年活产总数129357例,孕产妇死亡38例。孕产妇死亡率29.37/10万(不包括意外及计划生育手术死亡),其中产科出血死亡16例,占死亡孕产妇的42.11%。

一般情况:①16例中职业均为农民,年龄19~39岁,20~29岁10例(62.5%)。文盲3例,小学文化程度的6例,初中文化程度的7例。家庭经济收入偏低,人均月收入300元10例,250~100元6例。16例中胎次大于2次的8例(50%)。②分娩地点及方式:在家中分娩6例(37.5%),乡镇卫生院分娩7例(43.75%),在市级医院分娩1例(6.25%),除2例前置胎盘未分娩外。③死亡地点:死于市级卫生医院4例(25%);死于乡镇卫生院8例(50.0%);死于家中1例(6.25%);死于转诊途中3例(18.75%)。④接受保健措施情况:孕期做产前检查≥5次1例(6.25%);做过4次产前检查3例(18.75%);做过2~3次检查4例(25%);从未做产前检查的8例(50%)。⑤死亡时间:16例出血死亡中,死于孕期2例(12.5%);余14例均死于产后24小时内(87.5%)。

出血原因构成及顺位:16例死亡病例中,胎盘残留(包括滞留2例)8例(50%),居第1位。宫缩乏力和前置胎盘各3例,各(18.75%),居第2位。其余为子宫破裂和软产道损伤各1例,均6.25%。在16例死亡病例中,由于医务人员素质原因导致死亡的占有相当大的比重,1例子宫破裂是由于催产素应用不当造成的,医务人员没有进行必要的产前检查或检查粗心大意造成,其中胎盘残留8例,软产前损伤的1例,完全可以避免,这些教训是深刻的。

农村医疗情况调查报告范文第4篇

  

第一部分:现状特点

珠江镇五里村是一个当代农村的典型。在五里村调查三天,我们从五里村的发展现状看到了我国当代农村发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我认为,当代农村的发展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生产结构有所调整。几十年来,农村的生产结构发生过多次变化。目前,以经济作物为主的农业生产的比例正在逐步增加。我们调查采访的农户中,大部分农民种植蔬菜等粮食的目的是自己食用,且规模不大。而像柿子、玉米等非主食类作物的比例较多。另外,枣子等干果的种植也有一定的发展。

二、生产方式发生不同程度变革。目前农村的生产种植方式有了不同程度的变革。这种变革的程度主要有生产的规模决定。既有大规模的机械化种植、大棚种植,也有规模不等的私人种植。我们采访的农户由于种植规模有限,所以没有过多地使用现代化耕作设备;但是我们了解到,在大型的农场中,大型机械的运用还是非常广泛的。

三、农民素质普遍提高,农村基础教育显著发展。农民是农业生产的直接参与者,他们的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

五里村的马飞是一位有名的枣子大王。他培育的超级大枣已达到世界领先水平。这一切都是凭借对科学知识的钻研精神,加上踏实的作风。他们都是当代先进农民的代表,他们是我国农业向科技化、专业化发展的干将。而普通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则是我国农民整体素质提高的表现。在短短三天中,我们接触到许多当地农民。他们和我们交谈时,对一些现状的分析都比较客观和透彻,阐述了他们对于我国基层农村政策的看法和意见。他们的观点充实了我们的调查报告。

    农村基础教育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也有了显著的发展。我们实践基地所在的行知小学就是当地的著名的农民子弟小学,招收附近六个村子的农民孩子。学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所设备先进、师资力量优良的学校。许多农民孩子不但圆了读书梦,还享受到了和城市孩子一样的待遇和教育资源。

四、农民经济收入增加及收入结构的变革。目前农村农业人员的收入已不仅局限于农业生产。许多农民选择外出打工等方式来增加收入。同时,由于农业现代化的不断深入,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为城市的建设出力。这样,丰富了农民的收入结构,农民的收入有了不同程度的增长。同时,农村劳动力也加快了城市的建设。以农户李伯伯家为例,他的儿女均在县城打工,他自己在农闲时也偶尔外出做活。这样,他们的收入就大大增加,并且,他们有了更多的机会接触城市,也大大开拓了他们的视野。

       农民收入结构的变革也使他们的收入有了不同程度的增加。在我们采访的若干农户中,电话、电视的拥有率高达九成;有四成的农户家中有摩托车、拖拉机等交通工具;电扇、洗衣机等电器已比较普及,我们还能看到农民从腰间取下手机发短信。这一切,电子商务资料库’"//85*2*9&:9+"说明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和改善。

五、先进的大型种植基地逐步兴起。在五里村,我们参观了浦禾园果树基地和艺莲苑水生花卉基地。这两个基地都是国家级的重点基地,许多先进的品种、技术在这里进行试验,然后推广到普通农业生产中。先进种植基地的发展带动了周边相关农业的发展,同时形成连锁反应,提供了旅游、教育等一系列资源,无形中又增加了农村其他产业的产值。这也是我国农业向专业化、大型化发展的表现。

第二部分:存在的问题

农村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涉及多个方面。由于调查程度有限,仅从几个方面举例说明。

一、农民权益保障问题。保障农民权益是三农问题中的重中之重,也是我国政府十分重视的问题。然而事实上,侵犯农民权益的事件太多。仅在五里村,农民普遍反映他们的权益受损。当地工厂建设宿舍,征用农民土地,补偿十分不合理,甚至使一些农民觉得生活无依靠。而工厂在申报征用时,竟称农民的良田为荒地!这一现象引起当地许多农民的不满。而对于这种现状,农民大多抱悲观绝望态度,没有想到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也无形中助长了此类现象的发生。

农民采取忍气吞声的态度是有深刻的社会原因的。一定数量存在的行政问题为农民威权设置了障碍。这是短期无法解决的。正如一位农民说的,中央、省、市的政策是好的,但在村、县落实时,有时发生了差错。所以,农村问题更多的是基层工作的开展和改进,这也正是三农问题的难点和重点。中国的农村人口太多,范围太广,仅五里村就发生这些问题,放眼全国,农民维权工作任重而道远!

二、农村城市化问题。随着农村的发展,农民对于物质生活、精神生活的要求不断提高,势必使农村逐步过渡到城市。目前看来,这种过程似乎还不是很明显,但在农村中已可以看到许多城市化的现象。仅从环境角度看,农村中也有了高耸的烟囱。虽然现在环境问题还不明显,没有影响到农村的发展,但是从长远角度,农村环境的保护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环节。如何从开始做起,发展农村环保经济,避免重走城市污染的老路子,是不久将摆在我们面前的难题。 「 1

三、农村医疗、保险问题。经过近年来的努力,许多地方已开展农村医疗保险。五里村的农民一年只需交纳24元,在乡村医院看病便可以报销10%的费用。这无疑是一个好政策。但是农民反映药价太高,许多农民生病基本上是用土办法凑合或硬熬。药价高是普遍现象,但是能否正对农民实际,采取不同的措施,让农民的基本医疗得到进一步的保障,是我们还需努力改进的。

 

农村医疗情况调查报告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 农村土地流转 关联性

农村土地流转是我国农村土地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发展起来的一种优化农村土地资源再配置的有效途径之一。但是由于国家相当长时期忽略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而高度的社会化又使我国农民承受着巨大的货币支出压力,土地仍然是农民生活、就业、养老、就医等的安全保障线,是家庭的“退路”,具有家庭福利保障的功能,农民一般不愿放弃土地。因此,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极大地阻碍了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农村土地流转现状不容乐观。

一、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不畅的根本原因在于土地被赋予保障功能

(一)我国土地流转不畅的主要表现

1、土地流转总量小。虽然土地流转在我国农村已经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大部分地区均存在一种或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但从流转规模上来看,无论是各种形式的流转量,还是所有形式的流转总量仍然不大。而且土地流转在地区分布上也是不均衡的,在流转规模上表现为东部地区最大,西部地区其次,中部地区最小。在市场经济发达的浙江,土地流转异常活跃,流转规模比例也高于其他省份,但到2007年,浙江省承包土地流转面积也只达到458.4万亩,仅占承包土地总面积的23.2%。我们再看中、西部省份的情况:在湖南,截止到2007年底,全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334.8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土地面积的8%;在四川,2006年全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为562万亩,约占全省承包土地面积的10%。

2、流转效益不高。农村流转面积中多是本村村民之间的零星流转,不能形成规模经营,流转效益并不高。据姜孝平、李光友、易罡的调查显示,截止到2008年3月底,重庆市奉节县五马乡全乡村内农民之间零星土地流转面积6408亩,占全乡流转面积的95.17%,多数农户土地流转都是发生在父子、叔侄、亲戚及邻里之间。又据辅黎萍调查统计,截止到2007年12月底,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土地流转中单体规模100亩以上的经营面积达0.74万亩,仅占总流转面积的35%。由于流转的土地以户与户之间短期互居多,主要用于种养业,附加值比较低,难以形成明显的流转效应。

3、土地流转不稳定,随意性强。土地流转随意很强,主要以口头协议为主,书面合同较少,双方的权责利没有明确的约定。有的即使形成了协议,但内容也简单粗糙,合同标的、双方责、权、利关系也不明确,约束力不强。部分土地流转行为还以可随时收回土地为前提条件。根据黄朝辉2007年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调查报告显示,全区土地流转面积达50881亩,涉及农户21813户,其中已签订流转合同的1413户3193亩,分别占流转农户数和面积的9.6%和6.3%。

4、土地撂荒现象严重。根据各地对农村土地流转调查情况来看,目前农村土地撂荒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据福建省古田县水口镇耕地撂荒情况调查报告显示,2008年预计全镇共将撂荒耕地402亩,占整个耕地面积的4.174%。另据四川省阆中市农调队对10个社的调查显示:调查的10个社2004年底共有农户285户,耕地面积719.6亩,其中抛荒面积62.0亩,占耕地总面积的比重高达8.6%。

(二)根本原因分析

表面上看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不畅的原因在于流转制度的不完善,实际上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我国农民目前正处于高度社会化时期,他们承受着巨大的货币支出压力,面临着现金支付危机和家庭预算危机。不稳定的预期收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使农民将维持家庭正常运转的保障线压在土地上,赋予土地社会保障的功能。

1、高度的社会化使我国农民承受着巨大的货币支出压力

目前我国农民社会化较高,已经渗透到各个方面:一是生产方面分工程度加深,家庭资源配置市场化。传统的农户自我服务形式发生了改变,很多农民走上社会,对外提供生产服务。另外土地出租、对外投资等经济现象日益频繁,使得生产要素的配置由家庭内部走向外部。二是农户日常生活家庭自给现象逐渐淡化。三是人际、户际交往范围扩大、交往程度加深,农民由一个“家庭人”转变成了一个“社会人”。

在这个时期,家庭生产、生活、交往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需要以货币购买服务和商品,家庭的维系需要货币支撑。而高度的社会化又导致消费膨胀,致使家庭货币支出压力增大。因此,家庭安全已经由生存威胁,转向不能付现而破产的威胁,即承受货币支出压力,面临现金支付危机、家庭预算危机。虽然现金支付危机不会威胁农户家庭的生存,但是能够破坏家庭的正常运转,影响家庭的可持续发展。

2、巨大的货币支出压力使我国农民追求即期的稳定的收入

社会化时期,农民每时每刻都面临着货币支出压力,不可能按照长期利润最大化目标行为,而是尽力获取即期稳定的货币收入,以满足即期的货币支出需要。对于这个时期的农民而言,只有先解决家庭面临的支付危机,才谈得上可持续发展,或者说只有在货币支出问题解决后,才谈得上利润最大化。因此,高度的社会化使得我国农民追求货币压力最小化,收支均衡化,现金收入即期化。这一目标在土地流转上的具体表现为:

一是选择小规模手工耕作,放弃大规模机械化生产。目前,我国大部分农民仍然选择小规模手工耕作,而放弃大规模机械化生产。农民并不是不懂规模经营可以带来更高的收入,而是农民更懂得规模经营需要世多的投入和更长的回收期,这与他们的即期收入需求不相符。这就是为什么国家一再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农民承包更多土地进行规模经营,而收效甚微的原因所在。

二是放弃转出土地,选择亦工亦农。目前,我国大多数农民在进行非农产业取得收入的同时,并不放弃土地,以便进行务农取得农业收入,确保一定数量的较为稳定的收入,作为家庭收入的底线。这种选择在农村土地流转中是一种常态。例如常年在外打工的农民,选择请人代耕、临时转出、撂荒土地,一些家庭选择农闲在外打工、农忙回家耕作等。

3、农民预期收入不足给土地赋予了较强的社会保障功能

如果农民选择转出土地,那么其维持家庭的收入主要来自土地流转租金收入和非农产业收入。如果这两方面的收入能够满足必要的货币支出需要,且其预期收入具有稳定性时,农民才会选择转出土地,形成稳定的土地流转市场。然而,事实却恰恰相反,我国农民的预期收入是波动的、不足的。

一是非农产业收入是波动的、不稳定的。我国农民的农业外收入主要来自手工揽活(如木工、油漆工等)、外出打工和饲养、加工等非农产业。从事手工揽

活的农民一般以个人或自发组成的临时性团队进行接活加工,一般不进行市场宣传和市场信息的搜集,基本上属于被动经营,因此,手工揽活收入具有不稳定性。外出打工的农民一般文化水平不高,劳动技能不强,所以农民外出打工是有一定风险的,可能无法找到工作,可能工作不稳定,即其打工收入也是不稳定的。受自然条件和动物流行疾病等风险的影响,饲养等形式也不能确保取得稳定的收入。总之,多种因素致使农民的非农收入只能是暂时性收入,即预期的持久收入是波动的、不稳定的。

二是土地流转租金收入不高。如果土地流转行为不终止,租金收入应该是稳定的。那么农民能否依靠其土地流转租金收入来维系家庭存续呢?依据我国目前的现状来看显然是不能的,原因主要是:第一,我国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小,农民转让的土地面积不大,租金收入不可能很高。根据国土资源部公布的2005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05年10月31日,全国耕地面积为18.31亿亩。人均耕地面积已由10年前的1.59亩和2004年的1.41亩,逐年减少到1.4亩,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而且许多地方人均耕地面积少于1亩,有的甚至低于0.5亩。第二,流转价格低廉,有时甚至出现负价格,农民只能获得微薄的租金收入。另外,由于缺乏健全的土地流转机制,土地流转往往是一种不规范的短期行为,这使得土地流转租金收入并不具有长期稳定性。

可见,我国农民预期的收入是波动的、不足的。即土地转出农民取得的收入,并不足以抵偿他们放弃土地后的“家庭维系成本”。一旦农民无法赚到维持家庭正常运转的收入,不仅会威胁家庭持续运转,而且家庭支付危机可能会转化为生存危机。因此,波动的、不足的预期收入,使得农民选择不放弃耕地。因为就目前情况而言,土地是其生活、就业、养老等的安全保障线,是家庭的“退路”。这也就是说,农民不放弃土地,是因为土地被农民赋予了较强的社会保障功能。

二、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与农村土地流转的关联性分析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不畅的根本原因在于土地被赋予了较强的社会保障功能,这说明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与农村土地流转具备较强的关联性。

(一)土地流转需要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为支撑

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农民摆脱土地束缚,成功实现转移的制度依托。没有社会保障制度对土地保障的替代,农民永远无法真正离开土地,实现土地的有效流转。

要实现农村土地流转制度顺利实施,必须满足两个基本前提:一是农业劳动力能够稳定地进入非农产业,农民家庭收入来源主要依靠非农产业。二是要有可靠的社会保障能够帮助他们抵御未来生、老、病、死、伤、残等事故风险,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第一个前提条件包含两层意思:(1)农民的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非农产业收入。(2)预期收入是稳定的。第二个前提条件说明,当农民家庭出现运转危机时,存在土地之外的规避手段来缓解危机,维持家庭的正常运转。

然而,目前我国农村的现状表明,我们还无法真正满足以上两个条件,这严重制约了农村土地流转的进程,究其原因主要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够健全,要改变这种现状,必然要求改变农民对生产生活风险的规避手段,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建设能替代土地保障的保障制度。

(二)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有助于土地流转市场的建立与完善

目前,我国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仍然处于非常初级的阶段,也可以说仅具雏形。完善农村土地市场发育除了建立相关市场制度与法规之外,还必须建立一些必要的配套制度,其中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就是必要的配套制度之一。我们可以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来分析社会保障制度对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促进作用。

首先,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土地流转供给的增加。在现实生活中,农村土地对农户而言,其福利保障功能远远大于其生产功能。那么,对理性的转出者而言,只有当释放“囚困”于土地之上的劳动力从事非农产业而获取的预期收入与转出土地而获取的租金之和能够满足必要的货币支出需要,且其预期收入具有稳定性时,才会选择转出土地,形成土地供给。反之,则不会选择转出土地。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农民是利用土地作为维持家庭运转的“退路”。如果有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来保障农民家庭正常运转,就能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也就会促进土地流转供给的增加。

其次,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土地流转有效需求的增加。从土地转入者的角度分析,一般情况下,当土地转入者转入土地进行经营得到的回报超过他们从事其他工作所得到的收入与因获取土地而支付的租金之和,且超出部分(即纯收入)能够满足维持家庭正常运转所必需的货币支出时,土地转入行为就可能发生,从而产生土地流转的有效需求。目前,我国土地转入者经营收入不容乐观。一是受土地流转供给的影响,许多转入者仍从事传统的农业种植,且并未形成规模经营,土地经营回报不高;二是土地转入者怕市场前景不佳,经营无效益,最终可能导致破产,形成家庭的生存危机,从而不敢大规模转入土地进行开发。如果有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作基础,一方面,土地流转供给稳定、充足,土地转入者可以进行规模经营,取得较高的经营回报收入;另一方面,有社会保障作后盾,土地转入者没有家庭生存危机的担忧,可以促进其大规模转入土地进行开发,形成土地流转的有效需求。

三、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现状及其对土地流转的影响分析

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一个适合我国现实国情的,由于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而失去生活来源或收入不足以维持家庭正常运转的必要支出时,根据立法享受的,由社会提供必要物质帮助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这种制度现状极大地阻碍了农村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

(一)缺乏与农民工相匹配的社会保障制度

目前,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实施还处在探索阶段,实践中还存在一些急需完善的地方。而现行的城市保障制度又不能对农民工群体提供有效的保障,其主要原因在于现行城市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以城市正规就业群体为保障对象,保障制度也都是按正规就业的城市居民特点设计的,致使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不符合农民工的特点。

现行城市社会保障制度与农民工不匹配主要表现为:一是在保障内容上不切合农民工的保障诉求。一般来说,农民工最基本的需要是找份工作、拿到工钱,出了工伤、遭了意外、得了大病能够及时得到救治,老来有所养。而现行的城市社会保障制度根本无法满足农民工的上述保障要求。二是在保障方式上不适应农民工的就业特征。农民工在就业方面的特征主要表现为流动性、不稳定性和低收入性。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调查资料,仅有20%~30%的城市农民工在一个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现行城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过高,且不具转移性,不符合农民工就业特点。如广州市农民工月工资不足1000元,农

民工仅参加养老保险,每月就需交纳100元,占其工资的10%左右。

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缺乏,极大地阻碍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也就阻碍了农村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待完善

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仍处于不完善状态,在减少农民面临的市场风险、生活风险,保持农村稳定方面作用甚微。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覆盖面窄、标准低。目前我国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根据“低标准起步,窄范围运行”原则来设计的,农村低保制度只对“不救不得活”的农村特困群众施救,使得很多生活同样困难的低收入农村居民得不到救助。另外,农村低保资金由县级市(区)、乡镇两级财政和村共同负担。而我国县乡级财政普遍存在困难,无力为农村低保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使得低保标准非常低。(2)最低保障标准和低保对象的确定缺乏科学依据。目前我国许多地方的低保标准制度是不够科学的,基本上是在原先特困救济标准的原则上,参照当地生活水平和财政负担能力制定的。有些地区认为农民多少可以利用土地自我保障,象征性地给点补助就可以了。这说明有些地方在制定低保标准时就给土地赋予了保障功能,其出发点就不利于农村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在保障对象的确认方面,许多地方只是把传统的农村社会救济对象和个别贫困户作为低保对象,而将由于农产品市场竞争生产经营不善陷入困境的农民,由于企业不景气乃至关闭等陷入困境的乡镇企业职工排除在外。(3)保障工作缺乏法律保障和组织保证。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正在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但整体上仍然没有超越行政指导的范畴,没有从立法上加以保障。同时,农村低保工作也缺乏组织保证。许多市、县民政局都没有专门的低保科,低保工作均由救灾救济科统一负责。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不完善,转移了农民应对风险的途径,强化了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同时也就导致了农村土地流转的不畅。

(三)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仍处于试点中

我国在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过程中虽然作出了巨大了努力,但由于经济发展条件的限制和其他多方面的原因,至今仍处于早期试点的发展体制阶段,没有取得重大突破,尚未建立适应城乡统筹发展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到目前为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探索已有20多年的历史。这段探索历史可以大体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86~1992年)为早期试点阶段。第二阶段(1992~1998年)为早期试点推广阶段。第三阶段1998年以后进入早期试点衰退阶段。第四阶段是2003年以后开始进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探索试点阶段。

进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探索试点阶段后,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一些地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主管部门和经办机构积极工作,在加大政府引导和支持力度、扩大覆盖范围、创新制度模式、建立调整增长机制、防范基金风险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和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1)法律层次低。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基本上都是以民政部制定的《方案》为基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稍作修改后制定的部门规章,缺乏法律效力。(2)资金来源单一。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然而由于经济发展的滞后,造成一方面农村集体经济薄弱,不能为农民养老保险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集体补助难以到位;另一方面地方财力不雄厚,难以全面提供以政府为主的养老基金融资。“国家政策扶持”仅限于通过对乡镇企业支付集体补助予以税前列支,除此之外再无其他扶持政策。这就造成了实质上的资金单一渠道――农民个人交纳。(3)基金管理不到位。一是基金运行管理有欠科学性,目前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处于属地分散管理的状态,以县为单位的分割管理的小规模基金难以进行多样化投资。二是基金运行形式单一,农保基金增值主要是靠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易受利率下降影响,导致养老基金负增长。三是县级财政不保底,农村养老保险机构办公经费支出侵蚀了部分养老保险基金。

我国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上述问题,致使农民养老仍主要靠家庭收入,而正如前文所分析的那样,农村家庭收入是不稳定的,必然使农民将最后的保障线压在土地上,最终阻碍的仍是土地流转。

(四)现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模式难以为继

目前我国农村的医疗保险,大体上有合作医疗、医疗保险、统筹解决住院费及预防保健合同等几种形式。在我国农村的医疗制度中,合作医疗曾经是最普遍的形式,它在上世纪70年代末期覆盖了85%的农村人口。80年代的实行,使家庭重新成为农业生产的基本单位,合作医疗制度出现了滑坡的局面。90年代初期,全国仅存的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主要分布在上海和苏南地区。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虽然政府在推进城镇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同时,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试图恢复和重建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但是,除了部分试点地区之外,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并没有像希望的那样恢复和重建起来。

现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难以为继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政策不稳定。合作医疗保险从国家政策变成了地方政策,使得地方政府没有足够的动力来推动合作政策的实施。加之上世纪90年代以后,国家为减轻农民负担,取消了“合作医疗”收费项目,这一政策与国家支持发展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相冲突,因而加大了发展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难度。二是难以适应不同收入水平农民的医疗保障要求。我国农村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相应地农民收入水平也不同,农民对医疗保障的要求也不一样,这就给建立统一的农村医疗保障体制,即农村医疗保障的主体、项目、资金筹集、管理方式、待遇标准方面的统一设置了客观的障碍。三是现有的农村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难以充分发挥效益。

医疗支出是农村家庭支出的主要内容之一,由于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不完善,致使农民看病主要由个人负担,同样的道理致使农民赋予土地以保障功能,最终仍导致农村土地流转的不畅。

四、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不容乐观,究其原因主要在于高度的社会化致使我国农民目前承受着巨大的货币支出压力,而收入的不稳定以及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使得农村土地被赋予了社会保障的功能。这说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与农村土地流转关联性较强,主要表现为:(1)土地流转需要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为支撑。(2)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有助于土地流转市场的建立与完善。

然而,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现状表明,它不但没有对农村土地流转起着促进作用,反而阻碍了其发展,主要问题在于:(1)缺乏与农民工相匹配的社会保障制度。(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待完善。(3)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仍处于试点中。(4)现行农

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模式难以为继。

(二)建议

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弱化农村土地保障功能是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根本出路。

由于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艰巨性及我国现实国力所限,只能走渐进式的改革道路。目前的工作重点是:

1、逐步建立与农民工相匹配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原有城镇居民保障制度的基础上,针对农民工的就业特点及保障诉求制定适合农民工的保障制度。受文化程度和技能水平的限制,大部分农民工就业形式只能是临时工和小时工,而且一般只能从事技术含量低的脏活、累活、高风险的活。这就使得农民工就业呈现出收入低、不稳定、流动性强、危险性大的特点。因此,农民工的保障诉求一般为:保障基本的生活来源;发生工伤、得了大病能及时得以救治;老来有所养等等。相应地与农民工相匹配的社会保障制度就目前而言,应该是给予进城农民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相应的保险种类,且在保险缴费方面应该考虑农民工收入的低水平及不稳定性,另外还应考虑农民工的高流动性,让保险账户的设置具有可流动性和可延续性。

2、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此方面的工作应重点放在逐步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方面。根据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现状,主要完善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相关法制建设,建立专门的低保管理机构,以确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法治,且有组织保证。二是在法制的规范下,确定科学合理的低保标准和对象。在此过程中,应排除农民可以利用土地自保的理念,弱化农村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把失地农民和因农产品经营不善陷入困境的农民纳入保障对象。三是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确保实施低保必要的资金来源,逐步提高低保标准、扩大低保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