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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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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调研报告

劳动调研报告范文第1篇

一、供电企业劳动关系的变革

在计划经济的年代,供电企业同所有的国有企业用工制度一样计划色彩很浓,用人单位根据需要提供用工申请,由计划部门下达用工指标,报劳动人事部门审批核准后,招用的劳动者就成为全民所有制的正式职工。那时,进了供电企业的门,国家就包揽了职工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职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结成的劳动关系是“大锅饭”关系。这种关系随着改革的深入,弊病日益显现:如经营者能上不能下、职工能进不能出、干好干坏一个样等等,因此企业职工消极怠工,生产效率低下。

党的以后,国家用土地承包责任制打破了农村“大锅饭”的劳动关系,农民得到极大实惠,这一新型劳动关系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缩短了农民与全民制职工的距离,现在国家将农村改革的成功经验引向了国有企业。由于受思想观念的束缚,加上供电企业的多样性、关联性、复杂性以及电力产品的特殊性,导致这一改革效果不大。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在全国推行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供电企业的劳动关系再次受到冲击与挑战,用工制度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由原来的全民制固定工增加了全民制合同工,用工的自逐步得到扩大,出现了一些喜人的局面,但真正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的还是不多、不广。这种落后的用工制度导致供电企业因缺乏激励约束机制活力不强,特别是有些供电多经企业逐渐衰弱,等到发不出工资揭不开锅的时候,才真正领悟到原有的机制确实不好。但是,也有一些供电企业,他们在多经企业中率先用置换全民制职工身份方法解除原来的劳动关系,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新型的劳动关系,原来的人员包袱变为人才优势,由此而带来了生机,焕发出了新的活力。

二、建立新型的劳动关系是供电企业的必然选择

新型劳动关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经之路,也是供电企业的必然选择。从供电企业劳动关系的变革可以看出,劳动关系的背后,实质就是生产关系,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以劳动关系为代表的社会生产关系也在逐渐调整、改变,这是社会生产发展之必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企业(包括供电企业)是国民经济最活跃的细胞,供电企业通过自身的努力,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其目的是实现利润最大化;而要实现利润最大化,必然要求有先进的用人制度,必须形成经营者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低能高的优胜劣汰机制。市场经济的最大特点就是通过市场对资源进行有效的优化配置;同理,作为人力资源也要通过市场配置,以形成劳动资源的合理流动。这就要求供电企业必须打破目前的职工身份界限,和社会其他的劳动者一样站在社会自然人这条起跑线,在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形成择优录用,双向选择的用工制度,才能使供电企业真正轻装上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超常规的发展。

三、供电企业新型劳动关系的建立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供电企业的改革,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用经济手段按一定的标准对全民制职工实行身份置换,作为代表国有资产的供电企业应对职工物质和重新就业进行经济补偿。职工置换身份后,续聘职工与企业重新签订合同,建立新型劳动关系;对下岗职工,应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帮助其实现再就业;同时,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对变化的劳动关系,争取有关财税部门的支持,调整有关政策,与供电企业用工制度改革跟进到位。如供电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的政策,给企业置换身份职工一次性预缴2至3年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允许提前扣除的规定等等。这一系列的政策的出台和调整,包括置换全民制职工身份发放的安置费,既是供电企业对改革付出的成本,也是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的要求。

四、供电企业上下要关心支持建立新型劳动关系举措

劳动调研报告范文第2篇

一、我州乡村劳动力近况

(一)乡村劳动力资本近况

乡村劳动力资本是指村庄总人口中具有劳动才能的那局部人口,不论其参与劳动与否。即: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还具有劳动才能的人均计算为村庄劳动力。按国家计算局制订的《劳动力计算方案》规则,在村庄人口中虽然超越劳动年龄,但仍具有劳动才能并常常参与劳动的人,也要计算为劳动力。我州乡村劳动力资本丰厚,据第二次农业普查材料显示,2岁终全州村庄总户数58.24万户,乡村劳动力资本数为147.79万人,占全州村庄总人口的52.64%。从性别构造上看,男劳动力76.19万人,占51.55%;女劳动力71.60万人,占48.45%。从年龄构造上看,20岁以下占14.30%;21—50岁占63.54%;51岁以上占22.16%。从文明构造上看,文盲占15.45%;小学文明水平占47.75%;初中文明水平,占31.54%;高中文明水平,占4.30%;大专及以上文明水平占0.96%。乡村劳动力从业人员为136.92万人。按分行业看,乡村从业人员中从事第一财产的乡村劳动力占91.74%,比1996岁终第一次农业普查时下降3.81个百分点;从事第二财产的乡村劳动力占2.16%,比第一次农业普查时上升0.78个百分点;从事第三财产的乡村劳动力占6.10%,比第一次农业普查时上升3.03个百分点。

(二)乡村劳动力应用情况

乡村剩余劳动力是指在现有的生产前提下,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力总量与农业生产实践需求量之差额。当时,全州乡村劳动力的应用近况如何?乡村劳动力究竟剩余几多?面临58.24万户农户和农业生产涣散功课的特点,要精确核算出乡村剩余劳动力的数据,难度很大,只要经过各类查询加予综合剖析,找出一个比拟接近实践的量或比例。

据年对63个村民小组,630户,2902人的抽样查询,共有整半劳动力1934个,占总人口的66.64%。从当前我州的普通状况看,一个劳动力每年至少可上班250个工日,算计工作日为48.35万个。查询农户从事各业生产实践投入工日数为:第一财产28.11万个,二、三财产14.79万个,总计投入42.90万个。总投入工日占全年可投入的88.73%,即有11.27%的劳动力剩余未完成转移。

我州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与社会劳动生产率存在较大差距,从黔西南州的实践动身,当时我州农业劳动力实践需求量首要取决于三个要素:一是耕地上积;二是乡村劳动力本质;三是农业生产硬情况前提。我州是一个耕地少,非耕地多的山区,人均耕地上积0.75亩,劳均耕地上积1.49亩;劳动力本质偏低,小学以下文明水平占63.2%,初中以下文明水平占94.74%,劳动力本质分明低于全省均匀程度;农业生产的交通、水利等硬情况前提分明掉队于全省均匀程度,均匀每个劳动力只能耕种2.5至2.6亩耕地,比全省低15%。按劳均耕种2.55亩耕地,户均1头牛,2头猪,15只家禽的运营规划核算,年农业生产劳动力需求量93.92万人,剩余劳动力达58.54万人,减除已外出务工和当场转移到非农财产的劳动力,还有14.54万乡村剩余劳动力滞留在乡村。

全州剩余劳动力首要存在三个特点:一是积聚性剩余。因为耕地上积的削减、乡村劳动力本质的逐年提高和农业生产硬情况的改善,劳动力需求量削减,而乡村劳动力总量逐年添加,所产出的剩余劳动力长期积聚。二是时节性剩余。因为农业生产时节性强,特殊是栽种业各项劳作多集中在“双抢”和“三秋”大忙时节,农闲时间长,大都劳动力无活干,处于半赋闲形态。三是区域性剩余。我州各县市经济社会发展不服衡,特殊是贫穷县农业生产掉队,大局部乡村农业生产只维持简略再生产,剩余劳动力较多。因为上述首要特点,我州乡村劳动力逐年添加,乡村就业情势极为严肃。

二、乡村劳动力转移的意义

我州正处在经济社会完成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期间,要加速城镇化、工业化历程,乡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构造调整的主要动力,是经济发展和社会提高的主要动力,事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乡村不变的大局。

(一)乡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具体建立小康社会的需求。岁终全州常住总人口316.02万人,近80%的人口是农民。要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除贫穷,减少城乡差距,到达一起敷裕的小康社会,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社会的小康。

(二)乡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加速城镇化历程的需求。乡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是完成乡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先决前提。因为乡村剩余劳动力的多量转移,提高了全州城镇化率。全州城镇化率为23.5%,比2000年提高近6个百分点。

(三)乡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添加农民收入的需求。据抽样查询显示,年农民劳务性工资人均668.10元,比2000年添加443.71元,增进1.98倍,年均增进16.88%;年农大家均纯收入2116.09元,比2000年添加851.78元,增进55.11%,年均增进6.47%。也就是说,7年间,农民劳务性工资收入人均增进速度明显高于农大家均纯收入增进速度,在农大家均纯收入添加额中52%以上来自于劳务性工资收入。

(四)乡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培育人才的需求。乡村剩余劳动力外出从业,不只能发明收入,积聚资金,学习技能和治理经历,更能解放思想、改变观念、增进才干,为回籍创业做好资金、技能和信息保证。

三、我州乡村劳动力转移的近况及特点

据第二次农业普查材料显示,2岁终,全州乡村外出从业劳动力29.06万人。按农业普查材料推算,岁终,全州乡村外出从业劳动力达29.66万人,占乡村剩余劳动力的50.66%。乡村劳动力转移呈以下特点:

(一)转移历程加速,劳务收入疾速增进。年,转移的乡村劳动力占悉数乡村劳动力总量的19.58%,比1996年提高10个百分点;农大家均纯收入中劳务性工资人均668.10元,比2000年添加443.71元,增进1.98倍,占农大家均纯收入的31.57%,比2000年凌驾15个百分点。

(二)转移的地域仍以省外东部地域为主。据查询,年,外出从业的乡村劳动力转移到省外的占81.12%;转移到州外省内的占3.37%;转移到县外州内的占3.55%;转移到乡外县内的占11.96%。转移到省外的乡村劳动力中89.56%流向东部地域。

(三)二、三财产是转移的主渠道。年,乡村外出劳动力从事非农财产占悉数转移劳动力的比重高达96.12%,个中:转移到第二财产的比重为57.57%,转移到第三财产的比重为38.55%。

(四)劳动力文明水平与完成转移率成正相关。从外出务工的乡村劳动力文明水平组成看,年,初中以上文明水平的劳动力人数占外出劳动力人数的58.52%,凌驾全州乡村劳动力均匀文明程度21.7个百分点。阐明了乡村劳动力转移的对象首要是乡村劳动力中文明水平相对较高的人员,文明水平越高,完成转移率越高。

(五)转移方法以自觉性为主。在我州当前劳动力市场还不兴旺的状况下,乡村劳动力首要靠“三缘”(血缘、分缘、地缘)关系向外转移,依然属于无序、自觉性的转移。据抽样查询数据显示,年经过县政府及有关部分组织的外出务工人数仅占8.63%;亲属引见外出务工人数占31.55%;自觉外出务工人数占59.82%。

(六)转移的主体是青丁壮和男性劳动力。年,在乡村外出从业人员中男性劳动力占61.30%,女人劳动力占到38.70%。从各年龄构造看,30岁以下的占70.02%,31-50岁的占28.30%,50岁以上的占1.68%。

(七)转移具有分明的兼业性或时节性。从外出劳动力从业时间看,年乡村劳动力兼业转移人员在外工作时间1-6个月的比重为14.51%,外出劳动力从业累计6个月以上的人数比重为85.49%。

四、制约我州乡村劳动力转移的首要要素

我州劳动力就业特殊是乡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面对很多坚苦和问题,首要是:

(一)乡村劳动力总量规划大,供过于求。年全州人均耕地上积0.75亩,仅为全国、全省的53.6%和94.9%;乡村剩余劳动力占劳动力总资本的38.65%。农业界部充裕劳动力过多,人多地少的矛盾日趋突出,农业界部劳动力过剩景象严厉,乡村劳动力充分就业情势很严肃。

(二)欠兴旺、欠开拓,财产构造不合理,就业需求量小。经济发展程度决定社会就业需求量,就业问题最终要靠经济发展的方法来处理。年全州人均GDP5238元,仅为全国、全省的28.1%和76.8%;三次财产构造之比为24.7:40.2:35.1,全国为11.7:49.2:39.1,全省为16.8:42.3:40.9,与全国、全省比拟,第一财产分明过高,第二、三财产,特殊是二财产分明偏低,制约了乡村劳动力向二、三财产转移。

(三)城镇化程度低,对乡村劳动力的吸纳才能弱。年我州城镇化率为23.5%,辨别比全国、全省低21.4和4.7个百分点。全州仅有兴义1个小城市,其他7个县城镇建成区规划较小,且不足支柱财产。近几来,经过招商引落户我州的企业绝大大都是本钱技能密集型,劳动密集型企业较少。制约了乡村劳动力向城镇、向企业转移。

(四)乡村劳动力文明本质低,择业渠道窄。因为乡村劳动力本质、技艺的低下,招致农民工在劳务市场上不足竞争力,就业渠道窄,只能凭膂力从事简略的、粗豪的工作,难找到相对固定的工作。

(五)城乡切割的治理体系体例障碍乡村劳动力的转移。长期以来,在就业问题上存在城市优先的思想定位,招致在户籍治理和社会保证等准则上不服等的国民待遇。城乡切割的二元治理体系体例,严厉影响了乡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

五、加速乡村劳动力转移的对策及建议

(一)加速经济发展措施,持续加大财产构造调整力度,发明更多就业岗位。党的十七大提出:深化贯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结合我州欠兴旺、欠开拓的州情,必需用加速经济发展的方法处理就业问题。要大力发展二、三财产,特殊是第三财产。要充分应用我州天然资本、人文资本的优势,举全州之力打造“水墨金州”旅行品牌,发展旅行财产,拓宽就业空间,吸纳更多的乡村剩余劳动力。据测算,在第一财产添加值不变的状况下,全州GDP每提高1个百分点,可供应8000个就业岗位。换言之,在州内转移1万个乡村剩余劳动力,将对GDP奉献约2亿元左右。

(二)加速城镇化建立措施,拓宽乡村劳动力转移空间。城镇化是指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上,人口的城镇化和劳动力就业的城镇化。城镇化是坚持经济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完成社会长期发展目的的内涵要求。今后一段期间,应重点抓好兴仁县的撤县建市和各县的小城镇建立工作,扶持劳动密集型财产和中小企业在小城镇发展,充分发扬其吸纳乡村剩余劳动力的作;进一步进深化准则变革,肃清对农民工进城务工的不合理妨碍,使小城镇成为吸纳乡村剩余劳动力的主渠道。

劳动调研报告范文第3篇

当前,劳动保障工作正处在谋求大发展,开创新局面的重要历史阶段,我们的国情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确立,为劳动保障工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劳动保障工作延伸到街道社区,使我们的工作延伸到了最基层,我们要抓住这个有利契机,把街道社区的劳动保障工作做好。使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成为新时期的一项首要任务。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是劳动保障部门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的重要依托。

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在政策宣传、就业服务、岗位开发和技能培训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基本能做到底数清楚,政策明确,工作细致周到。他们已成为劳动保障政策的宣传员、就业岗位的信息员、就业和社会保险的协管员,他们的工作,不仅从最基层保证了就业政策的落实和整个就业任务的完成,并且受到下岗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普遍欢迎。在当前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格局中,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的工作居于十分关键的基础地位。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对整体推进劳动保障工作,具有非常迫切、非常现实的意义。

第一,做好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工作,使劳动保障部门践行“执政为民”有了最直接的手段。劳动保障事务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下岗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由“企业人”走向“社会人”的过程中,街道办事处作为社会化依托的代表,承担着劳动保障“港口”的职能。“群众利益无小事”,涉及千家万户的生活保障、促进就业、权益保护、社会保险等,都是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关联最紧密的热点问题。街道办事处平台是联接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键环节。平台建立了,工作做好了,就能将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送到广大老百姓心中,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就能真正践行“执政为民”,增强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第二,做好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工作,使劳动保障工作能够做到“一竿子插到底”,做到政策到位,工作到位。街道劳动保障部门是基层的服务窗口,是劳动保障各项工作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基础。当前,再就业政策的落实,要靠街道和社区开展广泛宣传和调查摸底工作;对下岗失业人员实施就业服务,要靠街道社区提供及时有效的培训和就业信息,开展近距离、针对性强的咨询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就业援助,也要靠街道社区组织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对企业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更要靠街道社区做好基础工作。

第三,做好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使劳动保障部门提高管理服务的水平和质量树立了新的标准,增添了新的动力。过去,我们在办公室进行管理工作,在市、区一级的职介中心和社保中心开展服务工作,虽然有成效,但由于缺乏严格的管理和有效的监督,也或多或少出现了、形式主义和敷衍推诿的现象。但在街道劳动保障所,面对天天与你见面、时时需要直接帮助的工作对象,容不得半点马虎,也等不及十天半月的拖延。面对那些困难对象,你更要主动上门服务,一对一跟踪服务,按时完成服务承诺。我们工作对象最紧迫的需求,与我们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的高度责任感结合起来,就能创造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的高标准、高质量,并成为我们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的动力源泉。

在街道劳动保障工作中我们虽然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在劳动保障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择业观念陈旧,影响着就业与再就业。当前,相当一部分失业、就因为困难人员仍然无法摆脱传统择业观念的束缚。自身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比较弱,无法摆正位置、端正态度、好高鹜远。

2、劳动技能单一,开发就业岗位难。失业、就业困难人员多是缺乏工作经验、技能的毕业生和对新知识、新技术接受能力较差的“4050”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对就业培训重视不够,尽管我们积极创造条件,但下岗失业人员不愿意参加培训学习。在下岗失业人员中有一技之长的技术工人稀少,如:机械加工行业,想找一些水平高一点的车、钳、电、焊等技工非常困难。

在今后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工作中我们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强化街道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积极参加市、区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邀请有关方面对劳保事务所进行业务指导,使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为民意识不断增强;工作方法、工作作风不断改进;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不断提高。做到政策运用到位,办事程序规范,业务操作准确。

2、规范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规范管理服务标准,提供热情周到服务。在开展就业服务的过程中,我们将实行了“一次告知,两次办结、三次上门”的服务承诺,即对第一次前来办事的人,告知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在第二次办完,第三次如还没办完,则主动上门服务。以良好的精神面貌,文明规范的语言,热情、细心、耐心的服务态度,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做好街道再就业服务工作。

3、拓宽就业渠道,大力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促进“4050”和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促进再就业援助制度的形成。依托街道、社区平台,形成一种长期有效的援助制度。一是要做好基础工作,使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都及时领到再就业优惠证,特别是摸清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基本情况;二是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挖掘社区内的各类公益性岗位,一方面要通过建立社区服务站等岗位安置失业人员;另一方面要积极与社区内外企事业单位、人才交流中心、就业服务中心等联系,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岗位。三是依托街道、社区平台,并在市、区就业服务中心的支持下,为困难对象提供专门的帮助和便捷的服务;四是要协助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加强对政策的宣传解释,使下岗失业人员对政策能准确把握,很

劳动调研报告范文第4篇

劳动保障工作延伸到街道社区,使我们的工作延伸到了最基层,我们要抓住这个有利契机,把街道社区的劳动保障工作做好。使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成为新时期的一项首要任务。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是劳动保障部门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的重要依托。

我们敦化市也相距在市内四个街道设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及37个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全部是通过笔试、面试的竞争上来的下岗职工,这些下岗职工在经厉了一次下岗后,深知自己再次就业的重要性,所以十分珍惜这份难得的工作。

劳动保障机构健全了,我们的工作也就好开展了。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在政策宣传、就业服务、岗位开发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基本能做到底数清楚,政策明确,工作细致周到。他们已成为劳动保障政策的宣传员、就业岗位的信息员、就业和社会保险的协管员,他们的工作,不仅从最基层保证了就业政策的落实和整个就业任务的完成,并且受到下岗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的普遍欢迎。下岗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都反映说:“过去,厂子管我们的一切,我们把厂子当成家;现在,社区对我们关怀备至,社区就是我们的家,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就是我们最亲的人。”

通过这些话语让我们深刻体会到,在当前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格局中,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的工作居于十分关键的基础地位。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对整体推进劳动保障工作,具有非常迫切、非常现实的意义。

第一,做好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使劳动保障部门落实“三个代表”、践行“执政为民”有了最直接的手段。劳动保障事务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下岗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由“企业人”走向“社会人”的过程中,街道社区作为社会化依托的代表,承担着劳动保障“港口”的职能。“群众利益无小事”,涉及千家万户的生活保障、促进就业、权益保护、社会保险等,都是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关联最紧密的热点问题。街道社区平台是联接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键环节。平台建立了,工作做好了,就能将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送到广大老百姓心中,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就能真正落实“三个代表”,增强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第二,做好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使劳动保障工作能够做到“一竿子插到底”,做到政策到位,工作到位。街道社区平台是劳动保障部门的基层服务窗口,是劳动保障各项工作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基础。当前,再就业政策的落实,要靠街道和社区开展广泛宣传和调查摸底工作;对下岗失业人员实施就业服务,要靠街道社区提供及时有效的培训和就业信息,开展近距离、针对性强的咨询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就业援助,也要靠街道社区组织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对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更要靠街道社区做好基础工作。实践证明,凡是建立了街道社区工作平台的地方,就能准确掌握每位下岗失业人员的自然情况和就业需求,就能有效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就能切实推动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就能使就业和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一抓到底,获得实效。

第三,做好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使劳动保障部门提高管理服务的水平和质量树立了新的标准,增添了新的动力。过去,我们在办公室进行管理工作,在市区一级的职介中心和社保中心开展服务工作,大部分同志是努力工作且有成效的,但也有一些地方,虽然有制度要求,但由于缺乏严格的管理和有效的监督,也或多或少出现了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敷衍推诿的现象。但在街道社平台,面对天天与你见面、时时需要直接帮助的工作对象,容不得半点马虎,也等不及十天半月的拖延。面对那些困难对象,你更要主动上门服务,一对一跟踪服务,按时完成服务承诺。我们工作对象最紧迫的需求,与我们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的高度责任感结合起来,就能创造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的高标准、高质量,并成为我们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的动力源泉。当前,各地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已初步建立,但总体上看,建设水平还参差不齐,有些平台运作还不够规范,最终都影响到应有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下一步的关键,是要千方百计发挥平台的作用,使其在劳动保障工作的主战场大显身手,并在发挥作用的过程中进一步规范运作,巩固和完善平台建设。

在街道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中我们虽然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在劳动保障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择业观念陈旧,影响着就业与再就业。当前,相当一部分下岗失业人员仍然无法摆脱传统择业观念的束缚。脏活、累活不想干,赚钱少的工作不愿做,宁可在家等、靠、要,也不去干没“面子”的活,总是觉得只有进机关或进大企业才算是有了工作;自身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比较弱,无法摆正位置、端正态度、好高鹜远(如市里今年给街道安排的“4050”人员)。

2、劳动技能单一,开发就业岗位难。下岗失业人员多是缺乏工作经验、技能的毕业生和对新知识、新技术接受能力较差的“4050”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对就业培训重视不够,尽管我们积极创造条件,但下岗失业人员不愿意参加培训学习。在下岗失业人员中有一技之长的技术工人稀少,如:机械加工行业,想找一些水平高一点的车、钳、电、焊等技工非常困难。

在今后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工作中我们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强化街道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积极参加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邀请有关方面对事务所进行业务指导,使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为民意识不断增强;工作方法、工作作风不断改进;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不断提高。做到政策运用到位,办事程序规范,业务操作准确。

2、规范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规范管理服务标准,提供热情周到服务。在开展就业服务的过程中,我们将实行了“一次告知,两次办结、三次上门”的服务承诺,即对第一次前来办事的人,告知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在第二次办完,第三次如还没办完,则主动上门服务。以良好的精神面貌,文明规范的语言,热情、细心、耐心的服务态度,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做好街道再就业服务工作。

3、拓宽就业渠道,大力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促进“4050”人员再就业,促进再就业援助制度的形成。要把开发社区公益性就业岗位,促进和帮助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作为首要任务,依托街道社区平台,形成一种长期有效的援助制度。一是要做好基础工作,使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都及时领到再就业优惠证,特别是摸清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基本情况;二是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挖掘社区内的各类公益性岗位,一方面要通过建立社区服务站、社区小市场、社区幼儿园、社区超市、社区电器维修部、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等岗位安置失业人员;另一方面要积极与社区内外企事业单位、人才交流中心、就业服务中心等联系,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岗位。三是依托街道社区平台,并在市就业服务中心的支持下,为困难对象提供专门的帮助和便捷的服务;四是要协助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加强对政策的宣传解释,使下岗失业人员对政策能准确把握,很好运用。

劳动调研报告范文第5篇

(一)就业机构更多偏向低职业层面

从农村的农业中转移出的妇女劳动力的就业层次上看,普遍偏低,主要集中在低技能的家务劳动、餐饮服务业、技术含量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其特点为劳动强度较大、劳动环境条件较差、工资收不不高、社会地位较低、工作不稳定。很多工作仅仅是家务劳动的延伸,比如卫生清扫、看护老人、后厨洗涮、果蔬择捡等,不需要高智力的劳动和复杂的技能,在就业层次中处于低层次水平,没有向上发展的空间,虽然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劳作,但是并没有离开传统的劳动格局。

(二) 农村女妇女整体文化素质偏低

农村妇女整体上的文化素质偏低是一个不辨的事实,这也是她们就业过程中遇到的较大问题。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妇女所占比例较大,有一技之长的也很少,而随着经济发展对劳动者的素质技能要求越来越高,各行各业都需要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劳动者,文化与素质的偏低严重限制了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的范围,造成了用工单位与劳动力之间的结构矛盾。

(三)农村妇女就业权益难保障

农村妇女剩余劳动力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处于一个相对边缘的境地,一方面她们不同于传统农民,另一方面又有别于城市居民,没有老一辈的土地保障,又不能享有和城市居民一样的社会保障,有些工厂工作环境差、劳动强度大、任意延长劳动时间,许多个体用工单位不与打工妇女签订用工合同,农村妇女又不懂法,因此出现劳务纠纷,打工妇女很容易吃亏,这些问题使农村妇女心理、生理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

(四) 就业信息不灵,缺乏就业指导

经过调研了解,农村妇女与外界接触较少,大部分妇女不懂的使用电脑和互联网技术,因此造成想出去打工,不知道该往哪儿去,可以干些什么;有些想在家开发庭院经济,又不知道该怎样干,不知道做什么可以赚钱。政府缺少专业性指导,使他们处于一种有想法而无行为,或者有行为而无方向的半盲目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村妇女自主创业的难度。

(一)政府对农村妇女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认识不足

部分地方政府对农村妇女的就业问题认识不足,未能提供合理、有效的就业保障服务政策,地方政府往往更多的是关注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也常常不能从全局出发认识到解决农村妇女剩余劳动力,特别是在城市化进程中失去土地的农村妇女就业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简单的认为给予征地补偿就可以回避就业安置服务了。

(二)潜在性别歧视,使得农村妇女转移就业处于劣势地位

1、受教育程度的歧视。虽然我国已将男女平等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写入法律,全社会也在不断宣扬男女平等的生产生活方式,但是在现实社会中,尤其是在精神文明水平偏低的农村,妇女地位在一定程度上仍低于男性,这就导致了农村女性在接受教育和职业技能等方面的机会要少于男性,这些教育的偏差导致女性在就业竞争中处于劣势,就业层次也收到很大影响。

2、劳动力市场上的歧视。劳动力市场上男女就业结构不合理也限制了农村妇女转移就业的空间。因为现在在总体上劳动力市场处于“供大于求”的状态,因此“买方”市场处于优势地位。而由于封建传统思想的影响,社会在一定时期内会继续固执的存在着性别偏见,因此在劳动力市场上,相对男性比较,女性更不容易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跟多用工单位在同等条件下更偏向于招录男性。

(三)妇女对自我价值和能力的评价偏低

虽然和封建社会时期相比,现在农村妇女的地位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升,但是仍有思想观念落后的农村妇女思想没有因社会、经济的发展而进步,“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根深蒂固,认为女性不应抛头露脸外出打工的妇女仍大有存在。同时因为择业观念的不正确,导致一部分妇女怕脏、怕累、认为报酬少,而宁愿在家里做全职家庭妇女。还有一部分妇女对自身的价值和能力评价偏低,认为自己没有技术或能力,不愿意主动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缺乏主动竞争性。

尽管这些年政府、妇联、企业、金融、社会各界等多方面共同协作,给予了农村妇女很大的创业、就业支持,但是要想解决农村妇女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仍任重而道远,城市化的进程仍在继续,失地农民仍在增加,农民的利益仍需要各方面共同维护,政府不仅要关注于就业率,更应从长远出发,关注妇女的人力资源发展,将农村妇女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纳入到城市人力资源开发的工程中去。

(一)优化促进妇女转移就业的政策支持环境

1、 加强对农村妇女劳动力就业的政策扶持。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政府应提供政策支持、法律保障,为农村妇女剩余劳动力转移创造有利条件,多渠道筹集劳动力转移资金,降低农村妇女劳动力外出就业的风险成本。以优惠的政策吸引和鼓励农村妇女外出经商、打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放宽政策,多渠道为农村妇女提供优质的就业服务。同时,加快城市化步伐,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建立和完善妇女劳动力流动的政策及环境建设,比如丹东市十二五发展规划就提出了:“加强城镇化管理,引导农村人口有序流动。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有步

骤地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外来人口逐步在城市落户定居。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推进“一元化”户籍管理。促进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转化为城镇居民。对失地农民,要转化为城镇居民,政府负责提供就业援助、技能培训、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

2、提高农村妇女综合素质,加强培训服务。要提高农村妇女在就业过程中的竞争力,就要注重加强对农村妇女的教育培训,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文化科技培训工作,组织妇女学文化、学科学、学管理、学技术,紧贴市场需求,紧贴妇女意愿,结合实际通过多种方式,使他们掌握较高的专业技能,提高农村妇女劳动力的自身素质,将培训与就业活动紧密联系,逐步增强妇女的竞争意识。全国妇联提出了“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提升农村妇女素质的新要求,在这个过程中使广大农村妇女充分认识自己的社会价值、更新思想、更新观念,引导农村妇女学以致用,跟上时代步伐发展,将使用技术转化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倡导农村妇女劳动力职业形式的多样化,鼓励自主创业。积极鼓励妇女自主创业,为农村妇女劳动力创业提供有效的服务。加强宣传和引导,通过举办座谈会、推荐会、典型报告会等,激发农村妇女的创业热情和信心。提供全面的服务,从技术、项目、资金等方面,重点做好创业项目推介,加强示范户的宣传,及时为农村妇女提供创业信息,为他们她们办理工商、税务等手续提供便利。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传媒,向农村妇女宣传党的政策和有关促进妇女创业的政策规定,引导广大妇女树立“四自”精神,树立敢于拼搏、敢于创业的新观念,鼓励农村妇女走出家庭,发展自我。

(二)营造性别平等的社会就业环境

1、加强对农村妇女的法律维护。农村打工妇女的劳动权益受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她们的社会保障、劳动保护、工作待遇等问题应给与足够的关注。一是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知法、懂法、用法的社会环境,通过多个部门的联手,利用各个节日、纪念日,大力宣传《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维护和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营造全社会的男女平等意识。二是要加大执法力度,重点解决农村妇女劳动权益保护的难点问题,严禁用工单位因性别不同而在劳动保障各方面产生差异,同时应努力避免和减少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保护妇女的平等就业权利。

2、加强男女平等的政策宣传。党的十报告中提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首次将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写入党的报告中,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社会应从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环保、社会等不同角度开展宣传男女平等的国策教育活动,促进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加深理解、提高认识,最终达到提高全体公民的国策意识和性别意识,推进全社会各方面的妇女与男性的平等,营造一个男女平等的社会环境,保障在就业过程中的性别平等,妇女可以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

3、转变农村妇女自身就业观念。要加强教育引导,帮助失业妇女转变就业观念。针对失业妇女思想陈旧,观念滞后,就业要求过高的实际,加强就业形势教育、转变观念教育、帮助失业妇女认清就业形势,增强竞争意识,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再就业,同时,通过举行事迹报告会、宣传表彰巾帼创业和再就业典型等方式,引导失业妇女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引导失业妇女不再留恋“铁饭碗”、“大锅饭”,要认识到进入私营企业、个体企业打工,自主创业、自谋出路、临时工、季节工、计时工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都是实现就业的渠道,只要愿意“低就”,失业妇女再就业的空间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