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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生职责,改善乡村医生执业环境,保障乡村医生权益,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和管理指导;将村卫生所(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提高乡村医生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规范实施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具体目标:
——到年底,全市行政村实现村卫生所(室)和乡村医生全覆盖;建立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设置、行政、人员、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一体化规范管理机制。
——到2013年年底,乡村医生中专以上学历达到80%,大专以上学历达到10%,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资格比例达到20%。
——到2015年年底,乡村医生中专以上学历达到100%,大专以上学历达到20%,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资格比例达到40%。
——全面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使乡村医生补助水平与村干部补助水平相衔接。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生职责
乡村医生(包括在乡村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或县级医疗机构;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宣传教育和协助新农合筹资等工作。
(二)实现村卫生所(室)全覆盖
1.合理规划设置村卫生所(室)。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综合考虑服务人口、居民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规划村卫生所(室)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村卫生所;村型较大、人口较多或自然屯较为分散的行政村,可在距村卫生所(室)较远或居民较为集中的自然屯下设村卫生室,村卫生室数量不得超过行政村总数的10%;人口较少或交通便利的村,可联合设置村卫生所。乡镇所在地行政村原则上不设村卫生所。村卫生所(室)设置规划由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经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当地县(市、区)政府批准实施,同时报省和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2.加强基础设施和规范化建设。村卫生所(室)的业务用房和基本设备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建设配备。村卫生所(室)房屋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做到预防保健室、诊查室、治疗室和药房分开;开展留观、静脉滴注业务的应增设观察室。按照《全市农村卫生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规定,对村卫生所(室)实行规划设置、内部布局、人员执业、标识标牌、设备标准、制度规范、公示内容、医疗文书、药品耗材采购和健康档案“十统一”规范化建设。
3.多种方式举办村卫生所(室)。村卫生所(室)可以由乡村医生联办、个体举办,或者由政府、集体或单位举办。各地区要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多种方式,支持村卫生所(室)的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
(三)实现乡村医生全覆盖
1.合理配备乡村医生。乡村医生可在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村卫生所室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办的诊所等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本着方便群众和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原则,按其服务人口数量、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服务半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等因素,合理制定乡村医生需求计划。原则上,每千人应有1名乡村医生,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适当增加;每个村卫生所(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各地区乡村医生需求计划确定后,报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上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2.实行全员竞聘上岗。要按照“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制定乡村医生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以在村卫生所(室)执业并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资格人员为竞聘对象,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开展乡村医生竞聘上岗工作,将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较高、群众认可的人员选聘到村卫生所(室)。乡村医生可在全乡镇或全县范围内调剂聘用。对竞聘上岗的乡村医生履行聘任及注册登记手续,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任合同。同时,妥善做好落聘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对于落聘的乡村医生,在以后的招聘工作中要优先聘用。对于乡村医生人数不足的地方,可打破户籍限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保证每个村卫生所(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各地区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乡村医生竞聘上岗工作。乡村医生竞聘上岗具体办法由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等部门制定。
(四)加强乡村医生和村卫生所(室)管理
1.严格乡村医生执业管理。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获得相关执业许可。在村卫生所(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准入管理。新进入村卫生所(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严禁并坚决打击不具备资格人员非法行医。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乡村医生考核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组织开展乡村医生执业培训和考核,并将培训、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继续执业的依据。要每两年对乡村医生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限期再次考核;对再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各地区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村卫生所(室)内不具备执业资格人员清退工作。
2.强化县(市、区)级卫生等部门管理职责。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发挥业务主管部门的作用,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所(室)的服务行为和药品器械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管。要建立健全符合村卫生所(室)功能定位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组织乡村医生培训。要科学划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的职能分工,合理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量,加强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必须在所在行政村公示,并作为财政补助经费核算和对在村卫生所(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进行动态调整的依据。县(市、区)级卫生、财政、物价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所(室)补助经费使用的监管,督促其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
3.建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机制。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相关文件规定,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实行设置、行政、人员、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七统一”规范管理,健全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和制度措施,不断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4.推进村卫生所(室)信息化建设。将村卫生所(室)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范围,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其服务行为、药品器械供应使用进行管理和绩效考核,提高村卫生所(室)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要在统一规范的农村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基础上,根据村卫生所(室)的功能定位设计有关软件,实行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统一的电子票据和处方笺。
(五)将村卫生所(室)纳入相关制度实施范围
1.在村卫生所(室)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将村卫生所(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实行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在村卫生所(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由乡镇卫生院负责采购与供应。各地区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要求,及时启动村卫生所(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
2.将村卫生所(室)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所(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并将村卫生所(室)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不低于在乡镇卫生院就医的支付比例。要充分发挥新农合对乡村医生、村卫生所(室)医疗费用和服务行为的监管作用。鼓励各地区结合推进新农合门诊统筹,同步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实行总额预付等多种支付方式,利用支付政策引导乡村医生和村卫生所(室)转变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强对新农合支付村卫生所(室)诊疗和药品费用的监管,防止虚开单据,骗取、套取新农合资金。
(六)落实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政策
1.健全多渠道补偿机制。各地区要高度重视乡村医生的“网底”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建立稳定的乡村医生补偿机制。
(1)按照卫办农卫发相关文件规定,将门诊统筹及一般诊疗费结合起来实施门诊总额预付,按照每名参合农民每年10元的标准向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支付一般诊疗费。
(2)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合理确定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分工,将不少于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乡村医生承担,并按照相同比例安排落实专项补助经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通过绩效考核拨付财政专项补助资金。
(3)按照政发相关文件规定,落实对每名乡村医生每年不低于1200元的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政策。
(4)按照政办发相关文件规定,省和县(市、区)两级财政部门按照农业户籍人口每年人均4元标准(省级财政2元、县级财政2元)落实对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所(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经费;对应用中药饮片和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村卫生所(室)给予优惠补偿政策。
(5)县(市、区)级财政部门要采取适当方式对村卫生所(室)运行费用给予专项补助,保证其正常运转。各地区要随着国家和省补偿政策的调整,及时按照新的补偿标准和规定落实地方政府配套补助经费。
2.积极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各地区要结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的推进,采取政府补助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新农保,妥善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的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
(七)健全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制度
1.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从农村卫生和乡村医生的实际出发,合理制定乡村医生人才培养培训规划。采取多种途径,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医学学历教育,提高人员素质,促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并将乡村医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比例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未获得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乡村医生要积极参加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培养项目,到2015年,乡村医生要全部达到中专及以上学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采取临床进修、集中培训、城市支农等多种方式,选派乡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或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培训,同时要选派县级医院或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到村卫生所(室)带教,不断提高乡村医生临床实践技能。各地区要继续推广下级医生向上级医生拜师学艺活动,积极提高乡村医生的业务素质。鼓励乡村医生在执业中学会中西医两法,熟练掌握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中医适宜技术。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在村卫生所(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两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周,并将培训结果作为岗位聘任、年度考核和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2.加强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建设。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摸清并动态掌握本地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执业情况,着眼长远,编制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从本地区选派人员进行定向培养,及时补充到村卫生所(室)。有条件的地方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城市退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到村卫生所(室)工作。对到村卫生所(室)工作的医学院校大中专毕业生,优先纳入规范化培训计划。各地区要结合探索建立全科医生团队和推进签约服务模式,积极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衔接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是提高村卫生所(室)综合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对于保障农村居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要高度重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作为推进医改的重要内容,与目标考核和评先定优紧密衔接,采取有力措施,实施强力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推动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二)完善政策措施。各地区要结合实际,搞好调研测算,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特别是财政补偿政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同时,要制定和完善规范乡村医生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严禁非法行医、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和考核等相关配套政策,保障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的实施。各区、县(市)政府要在本方案印发30个工作日内,将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市医改办、卫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为进一步加快美好乡村建设,认真抓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断改善居住环境,根据《XX市美好乡村建设“十二五”行动计划》(XX发[2013]13号)、《____加快美好乡村建设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意见》(*发[2013]2号)以及《____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发[2013]5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面推进、梯度培育、重点打造、争创亮点”的要求,深入开展美好乡村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生态环境等一体化建设。各村(社区)应重点培育省道、*道、镇道、到村(社区)主干道沿线点,美好乡村示范点以及风景区等点。
具体目标是:力争到2013年底,全镇农村环境清洁工程垃圾处理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环境脏、乱、差现状得到全面改观;到2015年底,全镇70%以上的行政村基本达到美好乡村建设标准,累计培育13个左右。
二、工作原则
1、坚持规划先行、梯度推进。因地制宜确定集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按照重点村庄整治村、美好乡村创建村、美好乡村示范村的标准,分层次、分阶段推进建设。
2、坚持分类指导、注重特色。广宜路沿线村以及老集镇所在村要按照社区建设标准,着力整村推进,全面改造提升,突出集镇文明特点;中心村要着力推进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形成基础完善、群众生产生活便捷特点;山区村要突出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特色。
3、坚持点面结合、重点突破。重点选择基础较好的村或社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实施,努力打造一批独具魅力示范点。通过“点”上的重点突破,带动全镇“面”上的整体提升。
4、坚持以人为本、群众主体。始终把和谐幸福作为美好乡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主动投身到美好乡村建设当中。
三、工作重点
1、垃圾集中清理分类。按照至少“1名保洁员、1套保洁工具、1个保洁池”的标准组建村庄保洁队伍。同时由村(社区)委会牵头,理事会负责,组织全体村民开展清洁家园活动,彻底清除各类陈年垃圾,对废塑料制品、废橡胶制品、废布料和废纺织品等非有机垃圾,能再生利用的实行回收,不可回收利用的,采取集中处理。做到户有两桶一袋,每个村(社区)有垃圾池或处理设施,镇配备有垃圾运输车、中转站及填埋场。
2、切实改善村民居住条件。今年我镇将加大力度扶持农户兴建一家一户水冲式厕所,计划两年内将全镇所有村(社区)公共厕所建齐;采取集中供给方式进行改水,农户安全用水率达90%以上。
3、着力优化农村环境。以绿化美化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有庭院的农户应该适当给予管理,不应乱堆乱放;电线不能乱搭乱接,应大力推广健康养殖,禽畜圈养,圈舍要定期清洁,垃圾应丢入垃圾箱内,确保无卫生死角。
四、具体模式
1、“户集、村收、镇中转、*集中处理”的模式。具体是指农户负责收集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存放到统一设置的垃圾桶或指定的堆放点;村保洁员将垃圾桶或堆放点垃圾收集后,运送至村或社区垃圾中转站;然后再由镇里负责统一运送至*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2、“户集、村收、村处理”的模式。具体是指对于特别偏远或交通十分不便的村可以自行采取无害化处理。
五、奖惩机制
严格检查,落实奖惩。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的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日常督促和指导,明确一名党政领导带队,按照随机抽取形式,每月一次例行检查,并实行打分排名,计入半年一次的汇总考核成绩。届时对工作开展有成效地将给予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利地(连续两个月倒数一、二名的)将给予通报,并严格追究责任。
1、设立基数奖。对考核成绩(半年度)为90分及以上的村(社区)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2.5万元/半年。对考核成绩(半年度)在90分以下的村(社区)不得获此基数奖,更无资格参与排名奖。
2、设立排名奖。对考核成绩(半年度)为90分及以上的村(社区)进行排名,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奖励标准为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5万元、三等奖1万元。并对各村(社区)重点培育点中工作比较得力、整治效果比较突出的村民组颁发荣誉证书,原则上一村(社区)一个。
六、组织保障
1、明确责任,强化领导。成立了__*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领导组下设 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镇美好乡村建设办公室。各村(社区)成立办公室,安排村两委专人分管。
我区起草制定了《下花园区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办法》以及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改革方案,基本药物制度运行补偿暂行办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和增补的非基本药物使用与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7个配套实施方案,确保了我区医药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2012年全区农业人口26700人,参合25379人,其中农村低保、五保、优抚对象共3909人,参合率已完成95%,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290元,其中参合农民个人缴费50元,各级财政补助240元。实行门诊统筹,医疗费用达到即时结算,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年7万元。同时积极探索多渠道补偿机制,在4个乡卫生院、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9个村卫生室执行一般诊疗费规定,按照9元每人次.疗程发放,目前已发放到位。另外在区卫生局设立药品零差率专户,区财政拨付药品周转资金10万元,用于支付药品采购。各基层医疗单位药品销售后,将销售款足额上缴区卫生局药品零差率专户,卫生局根据医疗机构购进药品金额足额统一支付药品经营企业。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收入全部上缴区财政,由财政足额返还用于医疗机构的日常工作经费开支。实现了收支两条线管理。
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实施情况
4个乡卫生院和3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要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了国家、省确定的基本药物和增补的非基本药物有关规定。基本药物和增补的非基本药物由省统一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统一定价、统一配送,取消药品加成。统一制作了基本药物价格公示栏,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醒目位置公示。2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于2011年4月1日,4个乡卫生院于5月1日,段家堡乡4所村卫生室从2011年8月1日,定方水乡、花园乡、辛庄子乡的25所村卫生室从2011年12月1日起全部实行基本药物和增补的非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截止目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零差率销售药品共计137.61万元。同时,我区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财政补助政策,截止目前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零差率补助11.42万元,村卫生室按照区域人口人均5元补助药品零差零率销售,截止目前,共补助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销售1.5万元。
机构设定、核岗定编和全员聘用
为全面推进医改工作,我区全面推进基层卫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我区共设立乡卫生院4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所。目前各乡卫生院人员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已由省、市编制部门批复,其中乡卫生院共43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62名。根据制定的《下花园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竞聘方案》及《下花园区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招聘方案》,目前已完成乡卫生院院长和社区服务中心主任竞聘工作,同时,乡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竞岗工作已完成。目前,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办理机构法人证书。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招聘工作待市编办批复后即可实施。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落实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孕产妇、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10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截止目前,农村居民建立电子档案15730份,建档率58%,城市居民建立电子档案21179份,建档率52%。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继续落实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预防艾滋病等母婴传播、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工作。截止目前,补助农村产妇120人,发放叶酸164人。认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并将妇幼保健工作纳入组织部门考核目标。为全区村卫生室配备了微机和打印机。
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支持和地方配套,统筹规划,继续加强乡卫生院房屋、设备和人才建设。积极加强对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一体化管理的力度,目前,我区已制定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及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完成了乡村卫生室的整合,达到了一村一室一址的要求;并按照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和设置要求,对辛庄子河南坊村、花园乡磁炮窑村等8个村卫生室进行改建,改建后村卫生室达到诊疗室、治疗室、药房三室分开,基本满足群众看病就医需要,目前7个村卫生室已通过区卫生局的达标验收。
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在界定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和任务、核定人员编制、核定收支范围和标准,转变运行机制、绩效考核的同时,区政府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拨付业务经费,使其正常运转。区财政局和卫生局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原则,共同对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近3年的收支状况进行测算,明确了收支范围和补助标准。根据核定的年度收支预算额度,由区财政采取按月预拨的方式拨付资金,区卫生局根据其任务完成情况、患者满意程度的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对乡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全年考核,乡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进行绩效考核,并结合年终考核结果进行全年结算。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及项目建设情况
组织实施了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定方水中心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定方水中心卫生院基础建设项目已完工。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建设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在项目争取上,经多方努力,国家发改委已将区医院基础建设项目列入国债投资项目,国债资金补助1200万元,已于2011年11月15日举行了奠基仪式,各项工作证在有序进行。卫生监督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投资165万元的花园乡卫生院和171万元的辛庄子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均已立项,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存在问题
一、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2008-2010年根据《××县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以及项目年度安排组织实施规划的7个卫生项目,根据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计划2009年组织实施(08年)1.县人民医院住院楼改扩建,县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冷链设备装备,2.乡镇卫生院救护车、急救设备装备,3.县保健院医疗设备装备,4.乡村医生培训,5.村卫生室建设。2010年根据项目资金安排组织实施1.县保健院整体搬迁,2.出入境人中及性工作者艾滋病宣传培训。具体情况初见上级项目安排而定。通过二年努力,确保2010年底前完成新三年“兴边富工程”,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县卫生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具体任务
1.县人民医院住院楼改扩建:扩建2976平方米,增设住院病床150张,全院住院病床达到300张。由县医院组织实施(08年已完成)。
2.县保健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计划成本将县保健院搬迁至新城,新建3000平方米综合楼,设住院病床80张,计划总投资450万元。计划09年实施,由县卫生局、保健院共同组织实施。
3.县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冷链设备装备:装备疾控中心泠链运输车1辆、每个村卫生室配置冰箱1台(共52台)。由省卫生厅全省招标采购,卫生局负责分发。计划09年实施。
4.乡镇卫生院救护车、急救设备装备:计划装备勐仑、关累、勐捧、尚勇卫生院救护车各1辆,易武、象明、瑶区卫生院医疗设备各10万元。由省卫生厅全省招标采购,卫生局负责分发。计划09年实施。
5.出入境人员及性工作者艾滋病宣传培训:计划2010年实施。由县卫生局艾滋病办公室、疾控中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同组织实施。
6.县保健院医疗设备装备:计划投资10万元购置麻醉机1台,由省卫生厅全省招标采购,计划09年实施。
7.乡村医生培训项目:计划培训50乡村医生,培训时间三年,每名学员项目补助1500元。培训工作由州卫生校组织实施,县卫生局负责安排学员。
8.村卫生室建设:计划新改扩建26个村卫生室,总投资124万元。2009年实施。新建按5万元标准建设,改扩建根据建设内容而定。。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9年2月—3月)。各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制定合理的实施方案、上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实施阶段(2009年4月—2009年10月)。按照建设方案和标准,规范化实施,定期向发改局上报工程进度。县卫生局适时深入实地开展指导,确保建设任务按期完成。根据建设进度和工程实际,先达标,先验收。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11月)。工程完工后,由县卫生局组织人员对建设项目进行自评验收。再向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申报,由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复查。验收合格并上报州卫生局和财政局后,省上统一将招标设备配置到位,由县卫生局分发各项目乡镇一并交付使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建设工作顺利完成,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卫生局设项目办公室,负责建设项目的总体工作和管理工作。项目建设的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建设项目的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抽调专人负责建设项目的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城乡统筹、资源整合、动态管理”为原则,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整体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农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为目标,逐步建立完善的农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长效机制,加强对农村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投入和改造,着重解决影响全市农村环境卫生整体水平的村内“三大堆”无序堆放及“三边、两线、一头”沉积垃圾污染环境问题,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爱护生产生活环境意识,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卫生习惯,创造整洁、优美、舒心、和谐的人居环境。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1、总体目标:全局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各环卫所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加大投入,继续深化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加快清理农村“三大堆”及“三边两线一头”沉积垃圾,进一步改变农村“脏乱差”面貌,逐步达到卫生状况明显改观、村容形象明显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的目标。
2、主要任务:
(1)继续扩大托管范围,保持全市行政村托管率100%,托管资金收缴率达到100%。镇社区驻地、公路沿线、村庄周边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业户垃圾有偿代运处理率达到100%,农村保洁区域逐步扩展,从道路保洁,逐步延伸到排水沟清理,路边清草、小广告治理、墙面保洁、村头垃圾治理等。
(2)进一步完善镇、村环卫设施配套。加快各镇街区垃圾中转站建设进程:正在建设的,要与镇街区做好沟通,集中力量,加快推进,尽快建成运营;还没有建设的,要抓紧规划设计、抓紧开工建设;水电路未配套齐全的要配套完善,正常运行;加大大型垃圾收集转运车辆、设备设施的投入,提高中转运输效率;在镇区、村庄合理配置垃圾桶、果皮箱,方便村民投放。
(3)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沉积垃圾清理活动。计划用3个月的时间,全面清除农村主要道路的“三大堆”,清除占压农村主要道路的砖瓦、沙石等建筑材料,清除主要道路两侧排水沟及房前屋后“三大堆”及其他杂物,清除或规范主要道路两侧的菜地及杂草树木等,清除或处置“三边、两线、一头”沉积垃圾。将镇村周边及沿路单位、企业、门店等的生活垃圾处置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实现“统一收集、统一清运、集中处理、资源化利用”。
(4)通过电视、报纸、农村广播等手段在广大农村进行爱护环境卫生的宣传。从村容村貌整治着手,培养农村居民良好的道德规范和科学的生产、生活方式,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对孩子感动教育做起,建立良好的乡风民俗,营造爱护环境光荣,污染破坏环境可耻的氛围。从村庄的环境卫生规范管理,扩展到家家户户的庭院卫生提升,再进一步扩展到个人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促进身心健康。
(5)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的农村环境卫生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环卫所及管理、保洁人员的服务意识教育,大力实施精细化作业和立体化保洁,制定严格的作业质量标准、考核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管理手段,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让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切身体会到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带来的清洁与舒适。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1日-2月29日)
通过召开会议、信息报道及公开栏等方式,大力宣传本年度开展“乡村文明行动”的任务目标和方法步骤,确保把活动精神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调动起全体干部职工参与行动的积极性。
(二)工作落实阶段:(3月1日—11月30日)
根据市里工作安排,对照我局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工作,对重点工作内容分阶段、有重点的逐步推进:
1、农村沉积垃圾清理
(1)村内“三大堆”清理:主要清除农村主要道路“三大堆”;清除占压农村主要道路的砖瓦、沙石等建筑材料;清除主要道路两侧排水沟内及房前屋后“三大堆”及其他杂物。村内要因地制宜修建沙石路或硬化村内道路,配套排水设施,铺装或绿化人行道;清除或规范主要道路两侧的菜地及杂草树木等。
(2)“三边、两线、一头”沉积垃圾清理:清除或处置“三边、两线、一头”沉积垃圾;对农村生活垃圾、农业垃圾、建筑垃圾、杂草杂土等实行分类管理,生活垃圾投放入桶,其他垃圾投放到村设置的指定场所,彻底解决垃圾围村问题。
(3)镇村容貌规范管理:将镇村周边及沿路单位、企业、门店等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单位自行配置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实行有偿服务,实现“统一收集、统一清运、集中处理、资源化利用”。
2、开展农村改厕试点工程。
为进一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减少污染,增强群众的卫生意识,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计划选择一个镇街区进行农村改厕试点工程,改厕工程本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在全市先试点后推开,争取在近几年时间内在全市所有镇街区全面推开。
3、加快中转站建设速度。全面完成在每个镇街区建设一处垃圾中转站的任务目标。并在每个中转站配备一个滚筒筛,配齐车辆设备,将所有垃圾中转站全部投入运营。
4、完善、规范环卫数字化管理平台。
(1)继续完善督查调度机制,规范环卫数字化管理平台,加大投入,拓展监控范围,充分发挥各重要路口监控设备的作用,对全市建筑垃圾运输进行监管,以充分利用环卫数字化管理平台在作业管理检查考核上的优势,实现环卫管理由动态向静态转变。
(2)将物联网技术全面应用到垃圾清运管理,将全市所有镇街区、村庄垃圾桶全部贴上电子标签,纳入调度指挥中心统一管理,加强对垃圾清运的管理。
(三)查找问题、制定方案阶段(6月1日—6月20日)
结合工作责任分工及我局工作实际,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深入一线调查研究等形式,广发征求我局开展“乡村文明行动”的意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对农村环境卫生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找整治,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具体分工落实,找好贯彻。
四、工作要求
开展“乡村文明行动”是我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改变农村环境卫生面貌作为“乡村文明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局干部职工都要引起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得到进一步改善,为全市“乡村文明行动”工作开展做出积极贡献。
1、加强领导,落实分工。成立市环卫局“乡村文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同志任组长,对整个活动进行总体部署安排,负总责。副局长同志任常务组长,具体抓好此项活动的落实,确保“乡村文明行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乡村文明行动”的指导协调和推动落实工作,真正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积极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宣传科宣传阵地的作用,宣传此次活动的意义和目标任务,并不断发掘活动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及重要事件,通过环卫信息报、环卫网站及其他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调动起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活动的热情与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