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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整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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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整改情况报告

垃圾整改情况报告范文第1篇

一、整改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践行群众路线,通过国道公路和城区周边道路环境整改工作常态化,正确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文明健康理念,不断纠正垃圾乱丢、随地乱倒的不文明行为,确保在2014年6月30日前,实现全市国道公路和城区周边道路两侧垃圾基本不的工作目标。

二、整改工作机构

成立市国道公路和城区周边道路环境常态化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

三、整改工作时间

从2014年5月中旬起,坚持每月2次进行垃圾集中清理。

四、整改工作范围

常态化整改国道公路和城区周边道路沿线两侧垃圾主要范围:323国道、319国道、206国道和。

五、落实整改责任

全市国道公路和城区周边道路两侧垃圾整改常态化工作,由市公路分局牵头,沿线乡、镇、市城管局紧密配合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责任分工,积极做好各自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的垃圾清理整改工作。

六、整改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要求,统一思想行动,高度重视这次国道公路和城区周边道路垃圾常态化整改落实工作。牵头单位要抓总体,各责任单位要教育沿线群众树立文明健康理念,不乱丢垃圾,不随地乱倒垃圾,更不能倒在路面上、桥涵下,要将垃圾集中投放在垃圾池内或指定的投放地点。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定期检查督促管辖范围内的垃圾整改落实工作。做到每月2次集中清理管辖范围内的垃圾,确保垃圾基本不。同时,各责任单位必须指定1名日常工作联络人,在5月13日前将名单与联系电话报市公路分局。

垃圾整改情况报告范文第2篇

组织机构

区环保局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职责分工

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和各科室单位职责,专项行动职责分工如下:污管科负责组织制定我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工作分工方案;负责制定专项行动督查工作方案,牵头组织开展全区督查工作;负责与区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负责与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建立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分阶段组织召开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准备相关会议材料,协调解决难点问题,撰写会议纪要;负责专项行动相关法制工作;组织审核修改专项检查报告,工作总结草稿以及挂牌督办名单。

环境监理所、监察中队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全区信息汇总报送工作,负责与各乡镇街环保办的协调联系,似定挂牌督办名单的基本情况,辖区内环境安全隐患督查专项工作,9月18日前完成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存在的环境问题,负责撰写专项检查报告、工作总结初稿,准备提交专项行动联度会议讨论的有关材料,负责收集并建立专项行动档案。开发科负责“敖江”饮用水地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山仔水库、柯坪水库、南口水库环境检查及辖区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新闻单位参与环保专项行动,及时报道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召开新闻会,通报查处情况。

主要工作安排

(一)深入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

开发科组织对“敖江”饮用水地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山仔水库、柯坪水库、南口水库(日溪乡环保办配合),并于8月18日前将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报送专项办通过网站,11月10前报送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责任单位:开发科)。检查的主要内容:

1、检查饮用水源地的建设情况。重点检查设立的护栏、界桩、警示牌等,是否损坏。

2、彻底取缔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工业排污口。

3、检查2010年以来在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新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停业(产)或关闭,对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进行全面清理。4、对影响水质安全的各类隐患进行集中整治,完善饮用水源应急预案和重点排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5、加大农村饮用水污染问题的整治力度,切实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对堆放江河、湖库最高水位线滩地和岸坡上的生活垃圾和其它固体废弃物,要进行清理,消除其隐患。

(二)以促进污染减排为目标

集中开展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填理场专项检查,环境监理所、监察中队负责(各乡镇环保办配合)对洋里污水处理厂、红庙岭垃圾场进行专项检查,9月18日前报送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阶段整改情况报告。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清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的基本情况,了解进水水质、处理水质及污染物去除。

2、对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是否正常运行,对于不正常运营污水处理设施,造成污染事数的且后果严重,要依法追究运营单位和管理部门的行政或刑事责任。3、检查已建生活垃圾理填场实际运行情况,包括填埋量、兩污分流情况、防渗措施、过滤处理设施运行情况,重点是渗滤液的产生和排放情况。4、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要责令限期整改,垃圾渗滤液未经过处理直排、处理不达标的要依法依规对运营单位进行处罚,确保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三)巩固整治效果

集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察环境,监理所、监察队,负责2009年以来市、区政府挂牌督办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落实情况,确保重点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负责2007年开展的造纸行业专项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被取缔关闭的造纸企业或生产线是否停产。设备拆除等措施的落实情况,防止死灰复燃和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转移,巩固COD减排成效。各部门要对群众健康污染严重的重点企业加大力度严格查处,确保群众环境安全。

1、污管科负责汇总第一阶段百日安全隐患督察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告;负责全面检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申报,查处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是否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以及转移审批和联单制度。

2、监理所、监察中队负责对影响群众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监督管理,凡未建成污染防治设施或治理设施又不完善的,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的,一律停产整改。检查的步骤与内容:各科室、直属单位要集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察,重点检查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填埋场,重点流域(水库)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检查和整治,严厉查处环境违法企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污染事故隐患要立即书面责令整改,限期消除隐患,关及时向局领导、区政府上报。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按照以下要求将相关材料及时报送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⑴7月30日前报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查情况报告和市级挂牌督办的环境问题名单及其基本情况;

⑵8月20日前报送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存在的环境问题阶段整治情况报告;

⑶9月20日前报送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填埋场存在的环境问题阶段整治情况报告;

⑷10月20日前报送重点流域(水库)存在的环境问题阶段整治情况报告和今年挂牌督办环境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报告。

督查工作安排

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检查结果等有关材料,建立档案备查,接受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督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减排责任书、绩效考评等重点工作,加大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联合督查。

垃圾整改情况报告范文第3篇

接到省暗访组的反馈意见后,____镇高度重视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通过与县住建局、城管局、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进一步强化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突出重点抓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达到了省级卫生乡镇验收标准。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未见到环境治理等有关创卫宣传标语,创卫氛围不浓厚

为推动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我镇采取多种有效形式,不拘一格抓宣传,在全镇迅速营造了一个“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一是及时开会抓宣传。组织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全体机关干部召开了创建工作专题会,对今年以来我镇整体创建工作进行了认真回顾总结,对省暗访组反馈意见进行了通报,镇党委书记都小琳同志强调,要倍加珍惜创建成果,把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作为改善人居环境,树立品牌形象的民生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村支部书记要对号入座,找准问题根源,迅速加以整改。同时,各村也分层召开了两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会,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完成时限。

二是迅速行动抓宣传。各村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58条,书写固定墙体标语12个,建成健康知识宣传一条街29个,办理健康知识宣传专栏4期,开通广播宣传180余次,入户发放健康知识宣传手册6000余份,出动宣传车210余次,广泛宣传环境卫生整治的重要意义,迅速营造了一个全民参与创建活动的工作,有力促进了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的顺利进展。

三是创新载体抓宣传。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了“党员干部齐动手,绿化家园靓宁城”活动,广大党员干部在环境卫生整治中既当宣传员,又当监督员,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在广大妇女中,开展了“争当巾帼卫生示范户”活动,号召广大妇女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管好身边的人,管好身边的事。在中小学生中,开展了“争当创卫小卫士”活动。通过扎实开展各种有效活动,确保了我镇环境卫生整治宣传工作纵向到边,横向到底,立体式,全覆盖。

二、运河河面有漂浮物,河水臭气大、蚊虫多;河岸南沿税务局家属院拐角口存有大面积建筑垃圾堆

一是彻底整治运河卫生。首先,积极协调县住建局、城管局、环保、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成立了运河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小组,督促沿线居民商户签订沿河整治责任书,自觉做到不向河内排放污水,倾倒垃圾,从而有效遏制了运河源头污染。其次,主动向县领导及相关部门反映,组织专人,明确路段,对河面漂浮垃圾全面打捞,在重要部位设置了过滤网。再次,重点对沿线皮毛加工厂进行了集中整治,共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取缔关停2家,外迁3家,购置污水净化处理设备2台,坚决杜绝了污水直接排放。对整个河面及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确保了运河水面常流常清。

二是及时清除建筑垃圾。河岸南沿税务局家属院拐角口是我县设置的固定垃圾堆放点,每天由城管局集中清运。针对该处有大面积建筑垃圾堆放现象,一方面,我们督促附近居民固定垃圾堆放时间,即每天晚上7:00以后,早上7:00以前固定堆放,其他时间不准再倒。另一方面,协调城管局确保每天9:00之前全部清运结束。目前,我镇已全部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固定堆放、集中清运、全天保洁。

三、镇卫生院环境卫生管理不到位,院内车辆停放无序,公厕不干净

镇卫生院既是保障我镇居民身心健康的主要服务窗口,又是宣传健康知识的主要阵地。针对卫生院的存在问题,我镇在第一时间责成卫生院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目前,各类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是组织机构更加健全。及时调整充实由卫生院院长张华同志为 组长,其他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环境卫生进一步细化到科室,量化到个人。

二是创新机制全面整治。积极倡导“班前班后半小时”工作制,所有工作人员自觉在上班前、下班后对辖区卫生全面整理,做到了“只留业绩不留垃圾”。严格执行环境卫生评比制度,做到了天天有检查,周周有评比,月月见成效,常创常新,常抓不懈。

三是主动延伸整治效果。充分发挥镇卫生院的宣传职能和保障职能,先后印制健康知识宣传小册子10000余份,进行义务健康宣传3050次,开展义诊1200人次。通过积极行动,大大提高了我镇居民的健康知晓率,为广大群众充分享有健康提供了扎实保障。

四、创新“三项机制”,力求整治活动规范长效

通过不断探索总结,逐步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长效机制,使环境卫生整治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一是建立督导检查制度。要始终坚持延时工作制,班子成员和全体机关干部每天提前半小时上班、推迟半小时下班,沉村蹲点,全程督导,定期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评比,注重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通报表彰先进做法。对村主要负责人和机关干部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行动迟缓、效果不佳的,进行严肃处理,对影响我镇整体形象的,直接追究相关责任。

垃圾整改情况报告范文第4篇

一、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1、流域各乡镇(区)、县直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对年以来实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业污染整治、生活垃圾污水处理、饮用水源保护等在内的综合整治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着重对照文下达的流域综合整治任务,计划未完成或今年流域环境整治全面检查发现的问题未按时整改到位的,进行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具体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形成自查报告,并于11月20日前分别报县监察局、流域整治办(设在县环保局)。

2、县环保、经贸、国土资源、建设、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要认真对照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的有关要求,自查本部门的履职情况,实事求是地针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同时,从本部门职责出发,对各乡镇(区)落实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情况进行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于11月20日前分别报县监察局、流域整治办。

3、11月下旬,县将组织环保、监察等部门对各乡镇(区)及县直职能部门落实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履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由县环保局汇总后起草自查情况报告,审核后于12月5日前报市监察局。

二、突出检点,精心组织专项监察

1、按照分级监察的原则,在12月上旬由县监察局牵头,组织开展对各乡镇(区)及县直职能部门落实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情况以及履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督查,检点内容:流域各乡镇(区)自查工作情况、整改工作情况以及辖区交界断面、入干流支流断面水质状况;县直各职能部门自查工作情况、整改工作情况,以及对各乡镇(区)落实整改任务的指导和监督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形成督查报告,于12月10日前报市监察局和县政府。同时,要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迎接12月中旬市监察局对我县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方面履职情况以及整治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

2、在实施专项监察过程中,县监察局要认真梳理自查自纠、重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根据情况需要,在报县政府批准后,依法作出监察决定或提出监察建议。2012年月日前,流域各乡镇(区)及县直职能部门对监察决定或监察建议所提的问题,要认真制订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的内容、目标、时限、责任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整改效果。

3、2012年月15日前,县监察局要形成专项监察情况报告报市监察局及县政府。

垃圾整改情况报告范文第5篇

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全县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以及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整改突出环境问题。通过环境保护大检查彻底摸清底数,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落实部门环境监管责任,夯实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全面整治环境风险隐患,巩固和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全县环境安全。

二、检查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进行全面排查

1.重点检查全县工业园区和重点工业企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等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2.重点检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3.重点检查城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4.重点检查辖区内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等情况。

5.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企业是否规范管理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次生环境风险隐患等情况进行重点排查。

6.强化对我县采选、水泥、冶金、化工、球团、钛白粉、涉重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以及工程减排项目排污企业环境守法情况检查。

7.对全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8.全面开展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环境守法情况检查。

9.对全县塑料包装厂进行全面整顿和排查。

(二)对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影响情况进行检查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是否取缔。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是否取缔。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是否按照管理条例制定和实施。

4.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是否按照管理条例进行编制。

5.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等。

(三)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情况进行清理

1.对辖区内工业园区、重点排污单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查是否存在违法调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和审批部门等情况。

2.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排查结果,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工艺设备落后、产品质量不合格、能耗排放不达标的项目,列入淘汰落后年度任务,加快淘汰。

(四)对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排查

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实行“封闭式管理”、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境保护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的地方“土政策”和行为;重点检查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及征收新标准,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收费标准等行为。

(五)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污染案件或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开展检查。

(六)淘汰落后产能

按照要求,加强落后产能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结构调整。

三、检查方式

(一)县政府负责牵头组织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抽点地区,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二)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应切实落实大检查方案,要认真履行法定环境监管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全面细致开展检查工作;要在强化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采取专项检查、专题督查、个案追查等多种方式做好清理排查工作;对大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综合整改方案,落实环境监管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施分类治理;要强化抽查督查工作,确保检查到位、管理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大检查中发现涉嫌环境监管违纪违法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其他各牵头单位也要制订具体的检查方案,各牵头单位的检查方案报县环保局备案。

(二)全面检查阶段。县级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检查内容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将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送环境保护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三)总结阶段。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要认真总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分析存在的环境问题,梳理依法严肃查处、整改落实情况,思考下一步工作措施,将全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最终形成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经县政府审定后送市环保局。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有关职能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承担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明确专人担任工作联络员。县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要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职责分工与完成期限,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确保大检查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