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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文件精神,我们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现将贯彻落实和排查情况报告如下: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我市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和突发险情处置机制,安排部署了2012年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强化了责任意识,健全防灾减灾措施。“1.31”磨溪地震后对全市地灾隐患点进行了全本文来自面的排查,确定了监测人,发放了明白卡,落实了责任人。结合抓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县(区)防灾责任制,及时组织开展了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努力使地灾隐患点逐年减少,确保汛期或突发地灾时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认真排查,摸清情况三、强化措施,确保工作落实根据省厅检查组指示,我局再次向县、(区)政府及园区管委会提出书面要求:对属于必须组织避让搬迁的农户,要立即动员搬迁;对学校、公路、水利设施等,能在今年治理的,应制定规划,落实资金及时采取治理措施,不能在今年治理的应落实监测措施,责任到人,严防死守,确保安全。同时,根据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制定了“遂宁市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方案”,以明传电文发至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要求全市各级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防治能力。四、落实资金,保障经费五、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按照省厅、市委、市政府的部署,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确落实责任,深入督查,确保工作落实。(二)加强对全市71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加大排查的广度和深度。(三)按照省、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将宣传普及到社区、街道、学校、乡、村、社,落实到最基层的干部群众。(四)积极推行地质灾害预案的公示制度,真正实现“点点有人管,处处有人抓”。(五)继续推进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深入落实防灾预案,落实“两卡”到监测人和人民群众;普及安装裂缝报警器和滑坡伸缩仪,提高防灾预警的科技含量。(六)抓好申报项目跟踪,协调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七)加强汛期地灾值班。
严肃纪律,坚持汛期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与水利、气象部门的沟通,积极收集地质灾害灾情,及时准确上报,确保信息通畅。
关键词:施工企业地质灾害预防防治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地质灾害防治方针及基本概念
1.1保障责任体系
施工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管的管理机制,并根据自身施工业务板块进行分类管理。管理工作做到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和制度化。同时,应实行各级法定代表人(行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度,按照“谁分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地质灾害防治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的实现。总部机关应成立由法定代表人为主任的地质灾害防治委员会,下设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所属单位应成立以各级法定代表人(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建设项目还应根据防治工作需要成立相关职责明确的工作小组。总部各部门按照分工履行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对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全面责任;各事业部全面负责管理企业或分管业务板块的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所属各单位(项目)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对负责区域及场所的地质灾害调查、预防、监测、报告和处置承担主要责任。并应结合所在地域特性,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实施细则,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人本单位(项目)安全生产的全过程管理。各单位应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人本单位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与灾害防治工作“五同时”。
1.2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应履行的职责
(1)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和标准。
(2)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及《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活动,组织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负责本单位地质灾害防治的排查、评估、监测、预警、培训及应急响应工作。
(4)负责预警联动机制的建设及信息报送工作。
(5)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
(6)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普及提高员工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抗灾、救灾、避险意识。
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除应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履行以下责任:
(1)主动与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建立联系,接受其指导,根据其的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施工、生活区域内项目地质安全评估,提出分析评估报告。
(2)落实监测人员,做好监测、记录和资料上报工作,及时传递预警预防信息。
(3)组织开展本项目地质灾害排查、巡查、核查,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按照上级命令,及时组织员工转移避灾;危急时,直接组织员工迅速避灾自救。
(5)监督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演练执行情况。
2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
建立健全符合施工企业实际情况及自身特点的管理制度体系是保证地质灾害预防与防治工作有效开展的基础和根本所在。施工企业所属单位应依据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制定本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制度,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2.1管理制度应包括(不限于)的内容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细则。
(2)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值班制度。
(3)灾情险情速报制度。
(4)汛期险情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5)应急调查评估制度。
2.2预案编制
各单位(项目)应结合所处地域及场所的地质、气候等情况,按年度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并依据单位(项目)的实际编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对重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并认真组织演练。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编制应包括的主要内容:组织机构和职责、主要地质灾害的类型与特点、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威胁对象及范围、主要地质灾害险情的应急处置对策、预警信号和人员及财产转移路线(避难场所)、主要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抢险救援实施对策、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宣传培训和演练、保障措施等。
各单位编制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应每年进行评估,根据需要适时更新(最长时限不能超过5年,建设项目的预案应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更新)。
2.3工作方案编制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编制应包括的主要内容:所处地域及场所易发地质灾害概况、防治目标及原则、重点防范区域和场所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建设遭遇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领导、排查及监测防治原则与职责、具体要求及保障措施、预期效果等。
3地质灾害防治的监测、预防与预苦
地质灾害防治最重要的手段是建立科学、系统、有效的监测、预防与预警机制。尤其是多数施工企业建设施工项目具有地域跨越性大、人员流动性强、通信条件差等问题,监测、预防与预警机制的完善越发突显重要。
3.1预防评估与检查
建设项目应会同有关部门沟通业主和设计单位索取地质资料,并参考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进行项目安全评估及安全设计,辨识、分析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地质危险因素,评估划定本单位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并形成地质灾害预防分析评估报告。同时,要定期监督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执行情况,落实包括防灾组织机构、责任人、报警信号、通信联络、紧急疏散撤离路线、避难场所、应急抢险等内容的组织措施,建立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体系。严格执行讯期24h值班制度,在遇到强降雨等异常气候环境时,各单位(项目)应建立保持与国土资源管理、气象、业主等部门24h灾害预警信息定时联系制度;必要时,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及时获得水文、气象、地震等信息支持。
3.2监测预普
各级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地质灾害信息的权威机构。各单位应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机制,建立严格的预警预防信息传递责任制。预警预防信息传递必须做到及时、准确,落实到每一位员工(包括分包商人员)。同时,要积极与当地政府、气象部门、国土资源部门、业主、参建各单位建立灾害预警信息共享联动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地质灾害预警的信息沟通及传递,对地质灾害实行动态监控,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评估划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应落实灾害监测预警负责人,安排监测人员,进行经常性监测,并做好隐患点的监测、记录和资料上报,加强对数据和资料的统计分析。危险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此外,要完善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各项准备工作,加强险情排查、巡查工作。认真落实临时避灾场地和撤离路线,规定预警信号,准备预警器具,及时传递预警预防信息。
4地质灾害防治灾情报告
施工企业实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地质灾害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部、本单位负责人。各级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时限要求如实报告灾害发生地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同时逐级上报到企业总部。
5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响应与处置程序
施工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严格执行分级响应,并建立相应的处置程序。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受灾单位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5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6,组织现场力量抢险救援。现场力量不足时,应就近组织足够力量赶赴现场支援,并对地质灾害现场严密保护,对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有足够的防范措施,防止人员伤亡扩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在核实地质灾害初步情况后,根据本单位5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6应急响应划定的预警级别,在向当地政府、国上资源管理部门及上级部门报告的同时,分级启动预案,进行抢险救援处置。小型地质灾害由受灾单位做应急响应,并负责处置,企业所属相邻单位给予帮助支持。受灾单位分管领导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并按规定分级上报;中型地质灾害由企业各事业部、子公司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做出应急响应,并组织各单位和各方力量进行处置。受灾单位第一责任人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协调灾害的调查处理,并成立内部调查组,协助政府调查组开展调查。施工企业总部酌情组织调查;大型和特大型突发地质灾害由施工企业总部地质灾害防治委员会组织应急处置的同时,立即向地方政府及国家相关部委报告,请求支援。
各级类型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处置程序执行施工企业总部5地质灾害应急预案6规定。中型及以上地质灾害发生后,子公司、总部事业部第一责任人或分管负责人、施工企业总部地质灾害分管领导及管理部门负责人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地质灾害的调查处理;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发生后,施工企业总部成立内部调查组开展灾害调查,并协助政府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地质灾害调查组组长由施工企业总部和子公司、总部事业部或受灾单位指定,成员应由地质灾害管理部门、监察部、工会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必要时,应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6结束语
随着中西部开发力度的增大,建设工程项目不断向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条件越来越复杂恶劣地区展开,地质灾害的规模增大、频次升高、破坏损失日趋严重,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将呈持续发展趋势。防治地质灾害是一项系统性、长期繁重的工作,作为施工企业应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预防与防始的重要性,建立科学、有效的防治体系,综合预防灾害与避让应急措施相结合,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一、加强地质灾害日常巡查、监测工作力度
进入后,各村、中小学校(幼儿园)、企(事)业单位要针对地质灾害多、易发的特点,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落实好防灾责任人,明确灾害部位防治职责要求,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监测工作,特别在主要加大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区、医院、敬老院、民房等人员聚集区域进行排查巡视的密度,密切关注灾害点的变化情况,按要求做好记录,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责任和监测人的督促检查,确保责任人、监测人切实履行职责。
二、要立即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为了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隐患点动态变化情况,各村、单位在本行政区域内对所有的地质灾害点和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点逐一排查,不放过每处危险点,不漏一组一户,特别是可能威胁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民房等人员聚集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镇幼儿园地质灾害排查情况由范镇、九源中心小学负责排查上报),排查安排雨天,并实行零报告制度,每项排查结果及时上报镇安全生产办公室。
三、及时响应和处理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
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时,要立即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发生地村委会和单位要及时上报灾情、险情信息的同时,积极疏散危险区域的人员,组织当地群众开展抗灾自救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镇政府接到报告后在第一时间上报市地质部门并组织选派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灾害现场调查,监测灾情,根据险情和地质灾害具体情况提出应对方案,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警示标志,防止灾情扩大和蔓延。尤其是主各村、单位要严肃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发生灾情险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于瞒报、漏报、迟报灾情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地质灾害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有所上升的趋势。为了避免和减少因不合理工程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引起的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活和财产安全,促进我镇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市地质灾害环境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实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严格依法依规规划好山区村、组建设和农民建房选址,要避开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禁止高陡切坡建房,特别是学校和医院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工程建设选址,要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防止灾害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提高防灾意识。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治灾、减灾意识,尽最大可能地防止、减轻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地震安全知识试题及答案材料,提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欢迎参阅。
一、总则
(一)为高效有序地做好我乡地质灾害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xx第xx号令),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以人为本、快速反应,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依靠科学、因地制宜,未雨绸缪、有备无患的原则。
(四)本预案所称地质灾害应急是指发现灾害的灾前应急、灾害发生过程中应急和灾害发生后应急。
(五)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乐居乡境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
二、应急机构和职责
(一)乐居乡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
乐居乡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
1、乡指挥部组成:
乡指 挥 长:乡人民政府乡长
乡副指挥长:乡人民政府分管国土资源所副乡长
国土资源所所长
成员:国土资源所、财政所、派出所、水管站、民政所、卫生院、、安监站、武装部、乡中心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2、指挥部职责:
(1)统一领导和指挥全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2)调动、整合全乡救灾力量,决定并组织制定抢险救灾对策和措施;
(3)根据抢险救灾工作需要,启动《乐居乡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二)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乐居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办公室组成:
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乐居国土资源所所长兼任。成员由国土资源所同志组成。
2、办公室职责:
(1)迅速了解、收集、汇总及分析灾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2)传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3)负责与上级地质灾害应急机构保持联系,协调乡政府的应急救灾工作;
(4)组织有关部门和会商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的信息,统一向新闻单位提供信息,做好宣传、报导等工作;
(6)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有关部门的职责
国土资源所:承担乐居乡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检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构筑群测群防网络;组织应急调查、灾情核查和灾害监测工作并对灾害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会同乡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助的部署、监督和技术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灾害评估,确定地质灾害应急治理项目。
乡财政所:负责筹集救灾应急资金及其下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为救灾应急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派出所:负责应急工作的治安管理,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组织灾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发生。
水利站:组织和督促主管部门开展库周、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监测、抢险、救助工作;负责被毁水利工程的修复。
民政所:及时掌握灾民安置动态,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制定应急救灾款物的使用、分配方案以及应急救灾款物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救灾捐赠款物的接受、下拨和管理工作;妥善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并及时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院卫生:负责组织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队伍,调集必要的卫生器械、药品等,及时赶赴灾区投入抢救治病和防疫工作;保证灾区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负责灾区疫情监测和信息收集报告工作。
安监站:负责灾区的生产安全,并指导、监督灾区迅速恢复生产;并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
中心校:负责灾区学生转移安置就读和灾区学校的恢复重建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通讯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灾区受损通信设施的抢修,保证应急指挥的通信畅通;电力部门负责帮助灾区抢修和恢复电力设施,保证灾区电力供应;视灾情需要,武装部在乡政府指挥下,负责迅速调集民兵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转移灾民、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其他有关部门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抢险、救助工作。
三、监测和预报
(一)乡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所要加快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建设,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组建群专结合的监测队伍,形成覆盖全乡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
(二)国土资源所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要立即摸清情况,并向乡人民政府和XX区国土资源分局报告。
(三)建立地质灾害险情巡查检查制度。国土资源所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应及时向乡政府报告,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并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
(四)国土资源所要及时将气象、地震等部门的信息和防灾要求通知到村及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乡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所报告。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的乡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
四、备灾工作
地质灾害特别是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是一项长期的、持续的、跟踪式的、深层次的和各阶段相互联系的工作,是有组织的科学与社会行为,而不是随每次灾害的发生而开始和结束的活动。因此,做好备灾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一)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具体职责,保证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有序进行。各成员单位所制定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需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乡人民政府要组织建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队伍,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灾情勘测和应急治理工作。确保发灾后应急救助手段及时到位。
(二)建立救治物资储备制度。乡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品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三)筹集救灾资金。财政所应将本年度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必要的资金,专项用于应急工作的组织、抢险救助、以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防灾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应急防治反应
(一)地质灾害应急
地质灾害发生后,乡人民政府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判定地质灾害级别及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于及时将灾情速报区人民政府和区国土资源分局。
地质灾害发生后,乡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应在上级应急指挥部和上级政府的统一指挥协调下,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现场抢险救灾、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保障、物资保障、通讯保障、电力保障、治安保障、善后处置、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
六、善后处理工作
(一)地质灾害发生后,乡人民政府要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稳定群众情绪,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及时部署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群众避让搬迁,协调处理善后工作。民政等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做好救灾物资调配和灾民安置工作。宣传部门要加强协调和指导,协助新闻单位及时、准确、客观地报道抢险救灾的工作情况。
(二)国土资源所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地质灾害调查,并将地质灾害调查处置结果上报乡人民政府和区国土资源分局。
(三)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四)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
**年3月26日至**年4月28日,受市国土房管局和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的委托,县国土房管局、各街镇乡会同市地质勘查设计院工程技术人员对全县辖区内的地质环境状况进行了拉网式排查。经现场勘查和工程分析判断,现初步确认全县存在危岩、滑坡、煤矸石泥石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41个(其中:危岩占105个,滑坡占32个,煤矸石泥石流4个),灾害体总规模为115.1913万立方米,威胁村民1031户,人口4915人,房屋4827间,潜在的经济损失约17417万元。
(二)自然地理条件
**县位于重庆市西部,地处川中丘陵与川东平等岭谷的过度地带,介于东径105°28′—106°02′,北纬29°23′—29°52′之间,辖区总面积1392平方公里,境域略呈倒置的“三角形”。全县除西部与四川省内江市、安岳县相邻外,其余各方均为重庆市境,东与铜梁接壤,北与潼南相连,南与永川、荣昌及双桥区毗邻。
1、地形地貌
**县位于川中丘陵区与川东平行岭谷区的过渡地带,全境南北长54.0平方公里,东西宽52.0平方公里。境内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东南边缘翘起,中部及东北部为广谷地带,低而宽缓。境内平均海拨350—450米,最高处是巴岳山南段的云台寺山峰,海拨934.7米,最低处在雍溪镇淮远河水面,海拨267.5米,相对高差667.2米,境内有低山、丘陵、平坝、溪谷四种地貌类型,成“六丘三山一分坝”之势,低山面积443.9平方公里,占全县31.9%,丘陵面积809.01平方公里,占全县58.2%,平坝和溪谷面积137.3平方公里,占全县9.9%。
境内受特有的地质构造,地层岩性和外营力的共同作用,形成现有地貌特征。在境内东南边缘为条形低山地貌,东起铜梁土桥镇,西南止县境邮亭镇,境内长45公里,宽约6公里,海拨高程450—750米,相对高差200—420米,背斜两端均为单斜山岭;在西北的铁山镇、高升镇以及高坪乡、宝顶镇等部分地区为碑状侵蚀中—高丘地貌,山顶绝对高程500—600米,相对高差200—250米,一般为桌状,坪状和长梁状;在中部和东北部等广大地区为中浅丘地貌,海拨高程300—450米,相对高差20—200米,呈猪背脊式、方山式和单面册式丘陵;在各乡镇均有平坝分布,主要分布在龙水镇,万古镇等地区,海拨高程290—390米,相对高差小于20米,由溪河冲积平坝和蚀堆积平坝均成一体的溪河两岩形成一、二级阶地。
2、气象水文
全县气候属亚热带温暖湿润季风气候,具有热量丰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光热水同季,季风气候显著的特点。春季暖和而空气活动频繁,夏季炎热而多伏旱、洪涝,秋季温暖而霜雪少。全县年平均气温为17.3℃,历年极端高气温为41.9℃(**年8月15日),历年极端最低气温-3.4℃(1975年12月16日),无严重冻害。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010毫米,最多年达1468毫米(1965年),最少年为676.9毫米(1978年);降水量主要集中在每年4—9月份,占全县的80%;全县年均蒸发量为1146.2mm,蒸发量的季节分配不均,夏季最多,达481.6mm,占全年的42%,冬季最少,仅107.5mm,占全年9.4%;年平均相相对温度为82.8%,平均日照量1415.2小时。
境内岗岭起伏,溪河纵横,为沱江与涪江水系。共有大小溪河293条,总径流长985.8公里,主要河流有濑溪河、窟窿河和淮远河三条主干河流,溪河具有源头大,滩多水浅的特点。全县年均水资源总量达63182×104立方米,占总量7.5%。大气降水季节性明显,水资源颁布较均,基本能供给经济建设和人们生活用水的需要。
二、全县地质灾害预测
根据重庆市地质灾害区段划分,**县为中—低易发区。全县地质灾害易发程度按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和地质灾害中易发区进行二级划分,其中低易发区总面积为920.411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66.2%;中易发区总面积为469.8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33.8%。
(一)降雨预测
**年降雨量存在分布不均的特点,据我县汛期降雨趋势分析预测,9月至10月降雨量相对集中,极易发生地质灾害。
(二)重点区域预测
根据我县地质灾害的发生规律,地质灾害一般多发于沿山一带、广大山区和公路沿线,其中主要以深切割的中陡坡地带较为严重;其次是沿公路、铁路及城镇区等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地段比较突出。结合我县**年降雨预测情况及各区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强烈程度,预计我县可能发生较大规模的地质灾害险情。要防范大规模滑坡、危岩崩塌、泥石流、地裂缝的主要区域是玉龙镇老街东侧斜坡地段,玉龙镇老街两侧斜坡地段,玉龙老镇燕子岩、狮子岩危岩带;**县北部、西部、西北部、东部的古龙地区。要防范滑坡和危岩崩塌的重点街镇乡主要是棠香、龙岗、玉龙、宝顶、宝兴、石马、金山、拾万、国梁、珠溪、铁山、季家、高升、中敖、高坪、古龙等16个街镇乡,面积约为469.8平方公里。要防范高陡斜、边坡崩塌破坏失稳的重要交通干线主要是大邮、大铜、大荣、城宝、大安(**—中敖段)公路及成渝铁路**段等沿线地区。要防范矿区滑坡、危岩崩塌、泥石流及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重要矿区是天青石矿区、跃进煤矿等。要防范滑坡、危岩的自然人文景观主要是北山的石刻区、谭家湾、停车场和南山石刻区。同时要防范上游水库、化龙水库、古龙乡白石村通天河水库渗漏问题,加强对各重点预测区域以外的其他地质灾害易发区和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地区诱发地质灾害的监测,对此在防治工作中必须予以重视。
(三)重点防范期
我县地质灾害的发生受降雨的影响十分明显,每当降雨时间较长并伴随多次连续大暴雨时,各类地质灾害尤其是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将明显增多。而根据今年降雨形势分析,9至10月将极可能形成较大的集中降雨,因此,该时期是我县今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同时因无雨期地质灾害和不合理施工活动所诱发地质灾害日益增多,日常和工程建设活动影响的地质灾害防范也必须高度重视。
三、地质灾害防治对策措施
**年我县地质灾害防治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任务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防灾对策
根据我县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情况,结合县域内城镇、工矿企业、交通干线分布状况和城镇规划,我县**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主要为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城镇区、重要交通干线、国家级自然人文景观和重点矿山等4个区域。
1、重要城镇地质灾害的防灾对策
一是认真落实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工作,根据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二是对于稳定性较差、危害性较大的地质灾害体,应注意建立和改善灾害体及周围地表的排水系统,保护坡体植被,及时封闭地表裂缝,加强监测,尽快进行勘察治理。三是对已作过治前勘查或进行过局部治理的地质灾害体,应在原有防治工程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变形监测和后续工作,进行积极治理。四是进一步完善对地质灾害的汛前排查、汛期检查和汛后检查制度。五是国土、建设、交通、水利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加大对破坏地质环境行为的执法力度,认真落实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单位资质管理制度,全力推行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制度和地质灾害限期防治制度。
2、重要交通干线地质灾害的防灾对策
我县境内溪河纵横,公路、铁路密布,各级交通干线均受到不同程度地质灾害的威胁,灾害点大多数稳定性较差,汛期变形较重。因此,重要交通干线地质灾害的防治要在群测群防的基础上,对道路旁地质灾害体设置缓冲带,对存在滑坡险情的地段要采取以排水、减载和护坡为主的防治手段;对危岩崩塌要采取清除、衬砌和封闭为主的治理方式。同时制定相应的防灾预案,并定期检查防灾预案的落实情况。
3、矿区地质灾害的防灾对策
对矿区地质灾害要加强监测预警,对规模大、危害大的地质灾害要采取排水、充填裂缝等应急处理措施,对尾矿和废渣堆放点要加强监测,防止暴雨引发矿渣滑坡或泥石流灾害,同时对各矿区加强管理,规范各类诱发地质灾害的不合理工程行为。
4、自然人文景观地质灾害的防灾对策
我县自然人文景观多成点状分布,部分景点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其中以北山石刻区滑坡,北山石刻区谭家湾危岩,北山石刻区停车场旁危岩、南山石刻区危岩较为突出。对自然人文景观点的地质灾害防治首先要落实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相结合的监测预报措施,其次是在不破坏自然人文景观的前提下,考虑工程治理措施,争取市级项目对北山石刻区谭家湾危岩带进行工程治理。
(二)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防灾对策
1、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是抓好地质灾害汛前检查、汛中排查及汛后核查工作,对存在险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登记发放防灾、避灾明白卡,同时编制和落实好点上的防灾预案,每处灾害点必须逐级落实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及监测人,按规定要求作好监测预报工作。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和突发性地质灾害上报制度,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各街镇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三是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历年地质灾害抢险的经验教训,充分认识各责任区内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形势,克服麻痹思想,作好各项准备工作,严守纪律,服从命令。四是有关部门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了解水情、气象、灾情、险情,按规定请示、报告、传达,并认真作好记录。
2、建立应急抢险反应系统、制定防灾预案
为加强对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和各街镇乡要成立以国土资源管理机构为主导,以地质环境监测机构为技术依托,建立包括县、街镇乡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反应系统,对发现的险情和出现险情的地方进行应急调查处理。
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各街镇乡负责开展辖区应急抢险工作。各有关部门负责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对容易发生险情的地质灾害要迅速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民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贸易、公安等部门,要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物资供应、社会治安等工作;气象部门要做好气象服务保障工作;通信、交通部门要保证地质灾害应急的信息畅通和救灾物资、设备、药物、食品的运送。
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措施积极排除各类地质灾害险情,先期要对40个不稳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作近期防治规划(2007—2011年)、对65个基本稳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作远期防治规划(2011年—2015年),同时将36个严重隐患点纳入首期治理规划项目加快实施治理,并力争在**年内完成北山石刻区谭家湾危岩带地质灾害整治任务。各街镇乡要会同国土、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根据全县和各自辖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现状、气象部门提供的短期降雨预测结果及县防灾预案有关精神,编制本街镇乡地质灾害年度防灾预案。
3、全面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工作
各街镇乡要以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为基础,加强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建设,尽快在城镇和经济较发达地区建成以专业监测为主的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在广大农村地区建立以群测群防监测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通过对地质灾害进行适时监测预警预报,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辖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为防灾减灾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及时向受威胁群众传递预警信息,确保受灾群众人生安全。
四、地质灾害处理与灾情报告
(一)地质灾害处理
各街镇乡和县国土部门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地质灾害发生后,所在地街镇乡和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立即启动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