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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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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方案

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尊敬的省调研组的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市依托综治平台,强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

“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是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重要基础工程,我市高度重视“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进‘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建立县、镇、村三级联动排查工作机制”是市委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之一,我委每月均向市委汇报该项工作进展情况。

当前,我市已按照国家标准,划分X个网格,配备专兼职网格员X人,网格化服务管理覆盖率达100%。并认真落实《广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实施方案》要求,建成X个镇(街)综治中心,

X个村居综治工作站。其中县一级综治中心可依托综治信息系统,对辖区内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受理、处理、督办、反馈;镇(街)一级综治中心升级改造全面推开,已逐步实现实体化运作,安全隐患排除是镇(街)综治中心的三大基本任务之一,消防可依托综治信息系统,将日常排查出的居民用电隐患、私搭乱建、高空拉线、乱堆乱放、消防设施损坏等问题建立台账,及时处理,实时跟踪,最终形成管理闭环。村居综治工作站进一步加强了网格化管理、安全隐患排除的工作力度。

二、网格化管理机制不断健全

近年来,我市建立健全了首问负责、联勤指挥、网格员日常巡查走访、信息收集报告等系列工作制度,加强对中心管理员和网格员的培训,做到镇街中心线上线下一体化处置、一体化运作。通过应用网格化管理机制,一是工作职责更加明确,我市基层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以镇(街)为基本单元,镇(街)主要负责总体领导和组织协调,定期开展指导、检查,组织实施辖区内的排查整治行动。镇(街)综治办负责发动巡防队员等综治力量开展日常巡查、宣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些违法案件及时移交派出所处理,实现了基层消防管理工作常态化。二是切实将工作责任落实到网格责任人,我市按照科学管理原则,每个城市社区网格规模为300户,农村社区为200户左右,缩小管理空间,固定管理范围,明确管理责任人,实现了网格管理服务精细化。三是推进业务专业化管理,实现管理力量前置化。就消防工作方面,(大)部分乡镇,已聘请专业的消防队员负责网格化业务,实现基层社会管理资源的优化前置。

三、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

我市依托广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提高了消防安全管理过程中的信息获取、确认、处理、反馈速度,有效减少了信息与时间损耗,为消防工作争分夺秒。一是实现手机APP覆盖,做到管理流程扁平化。网格员可通过手机APP直接录入消防隐患信息,减少了从发现到处理所需的环节,创新了报送机制,提升了工作效率。二是建立隐患排查数据台账,实现消防隐患精细化管理。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可实现消防隐患采集、追踪、处理动态化管理。在隐患类型中,对未配备灭火器材,灭火器损坏,安全出口上锁、遮挡堵塞疏散通道,加工、生产、仓储、经营场所在一起,出租屋、居民区从事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爆炸品,小商店经营场所违规设厨房、无防火门间隔,“三小”场所违规住人等类目信息均有明细,基本实现火灾隐患类型覆盖。三是部门联动更加便捷。我市综治信息系统不但纵向上通向镇(街)、村(居)网格,更实现了横向上市、县(市、区)各部门的联通,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均有开放了相应的账号,通过联合管理,进一步提升了监管效能。

四、积极参与试点工作

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要求。社区矫正作为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创新社会治理,内务司法委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调研,重点了解社区矫正工作在组织建设、工作对接、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考核奖惩等方面存在的现实困难和突出问题,并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特殊性和规律性,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鉴于近年来我市禁毒形势较为严峻的现实,内务司法委专题调研公安禁毒和司法行政部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针对禁毒工作中存在的成员单位履职不到位、戒毒硬件设施建设不完善、社区戒毒工作成效不明显、戒毒人员复吸率较高、禁毒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大等问题,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打击防范并举、遏制毒情蔓延,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戒毒保障,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等五点建议。同时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的意见》,发挥基层检察室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职能作用,内务司法委于3月份就全市基层检察室建设情况组织开展调研。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和座谈交流,了解全市检察机关在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撰写了调研报告,为4月份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市检察院关于全市基层检察室建设工作汇报提供了参考。

为全面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5月14日,内务司法委联合代表工委组织召开了全市“查找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条文”主题活动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刘冬生主任,邵建华、沈利农两位副主任均对查找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常委会领导的重视支持下,内务司法委深入调研,几易其稿,协助常委会先后制订下发了《关于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开展“查找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条文”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查找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条文”主题活动意见收集梳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要求查找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指定条文的通知》等,确保查找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截止10月底,通过深入查找,全市各地、各单位上报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条文、事项共780余条(次),涉及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等200多部。内务司法委及时对代表、各单位查找出来的法律法规条文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对共性问题及意见较集中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给予重点关注,并及时向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上报。同时在初步整理汇总过程中也发现一些涉及规范性文件方面的意见建议,已按规定转交常委会办公室及市政府法制办研究处理。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诉讼中的矛盾和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司法机关及其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和内在要求。人大司法监督的目的,在于督促司法机关完善内部监督机制,重点解决司法工作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带有共性的问题,促进司法公正。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独立法律部门,直接决定和影响着公民权利义务的实现。为强化诉讼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内务司法委2014年就修改后的民事、刑事两大诉讼法在我市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监督。

2013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关于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的

报告,提出了加强宣传教育、更新执法理念等五点审议意见。为了解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促进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更好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障和尊重人权,10月份内务司法委对“一府两院”关于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撰写了督查报告,为11月份常委会开展“一府两院”有关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工作满意度测评提供参考。同时针对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健全证据制度,完善调解与诉讼衔接机制,细化审判和执行程序,强化民事诉讼法律监督等方面作了较大改进的实际,为推进全市法院公正司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内务司法委于7—8月对全市法院贯彻执行修改后民事诉讼法情况进行了调研,重点了解全市法院落实相关规定、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执法能力的情况,以及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提出了规范诉讼程序,健全办案机制等意见建议,为9月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中级法院关于修订后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提供了调研参考。依法处理涉法涉诉,既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也是监督“一府两院”公正规范执法的重要渠道。在日常工作中,内务司法委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将案件的办理作为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协调配合,认真督办涉法涉诉案件,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规范工作程序,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指定专人负责登记,认真研究处理。在做好当事人息诉服判工作的基础上,及时转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办理,责成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报告件办理情况及处理意见,并及时回复当事人。此外,内务司法委还对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报备的26件特定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尚未发现有明显的办案瑕疵。同时对《__市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运行实施办法(试行)》、《__市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__市加强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事中事后监督实施意见》、《__市地名管理办法》、《__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未发现有违法、不适当等可撤销情形;还积极配合省人大内务司法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草案)》、《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等拟出台的法规条例做好征求意见工作。

推进现代化建设,必须把民生改善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回应人民群众对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的诉求,才能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喝上安全优质放心水一直是全市人民的期待,为认真贯彻省委、市委关于“五水共治”的决策部署,4月14日,内务司法委主持召开了市七届人大内务司法专业代表小组第三次会议,专题研讨“五水共治”的法治保障问题。在实地察看平湖市新仓镇河道整治工程之后,内务司法专业小组的代表们,充分肯定“五水共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同时对全市治水工作中如何加强对巨额治水资金的监管确保不出问题,“清三河”过程中如何科学准确计算河道清淤隐蔽工程土方量,如何加强对治水工程的监管及工程建筑材料的质量监督,如何有效解决小微企业偷排污水和农村畜禽养殖排放污染问题,如何提高污水纳管率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如何完善政策法规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处罚力度,如何提高市民水环境保护意识,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等问题,提出了依法治水,落实责任;全面发动,全民参与;整合资源,强化保障;主动介入,加强监督;健全法制,严格执行等五个方面的建议,得到了市政府肖培生市长的批示肯定。

近年来我市老年人口不断增长,养老问题已日益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群众迫切期待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去年5月,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提出了意见建议要求政府加以落实。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发展民办养老产业的若干意见》,跟踪了解政府整改落实情况,5月份,内务司法委就全市社会养老服务工作开展调研,通过实地察看各类养老机构,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了解全市社会养老服务的现状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加强改进的措施建议,为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专题视察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残疾人是社会的特殊群体,关心帮助残疾人是社会各界应尽的责任。在今年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部分市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建设市级残疾人康复中心的建议》,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作为重点建议由内务司法委协助常委会有关领导进行督办。内务司法委多次深入市发展改革委、市残联等部门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提出建议。8月11日,内务司法委协助常委会有关领导主持召开了代表重点建议督办会议。市发展改革委汇报了办理代表重点建议所做的主要工作及下一步打算,祝亚伟副市长表示市政府将加快协调配合力度,积极推进市本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邵建华要求政府有关部门要把办理好代表建议,作为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作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重要内容,继续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在常委会有关领导和内务司法委的跟踪督办下,市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已被政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可望在下一年内解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要求。社区矫正作为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创新社会治理,内务司法委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调研,重点了解社区矫正工作在组织建设、工作对接、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考核奖惩等方面存在的现实困难和突出问题,并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特殊性和规律性,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鉴于近年来我市禁毒形势较为严峻的现实,内务司法委专题调研公安禁毒和司法行政部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针对禁毒工作中存在的成员单位履职不到位、戒毒硬件设施建设不完善、社区戒毒工作成效不明显、戒毒人员复吸率较高、禁毒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大等问题,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打击防范并举、遏制毒情蔓延,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戒毒保障,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等五点建议。同时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的意见》,发挥基层检察室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职能作用,内务司法委于3月份就全市基层检察室建设情况组织开展调研。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和座谈交流,了解全市检察机关在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撰写了调研报告,为4月份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市检察院关于全市基层检察室建设工作汇报提供了参考。

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方案范文第3篇

一、目标任务

通过排查,全面掌握供销系统风险隐患的种类、数量和状况,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和风险隐患台帐数据库,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监控体系,建立风险隐患排查监管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供销社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三、方法步骤

1、准备阶段:2010年8月5日至8月10日

结合我社实际,研究制定区供销社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2、实施阶段:2010年8月10日至9月10日。

一是普查登记。结合供销社实际,采取实地调查、勘查、走访以及鼓励群众报告等方式,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工作中来,确保应查尽查,不留死角。并对排查出来的各类风险隐患建立档案,全面登记风险隐患类型、形成原因、确定依据、可控程度、责任主体、上报单位以及应对各类风险隐患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等基本情况,及时更新突发事件风险隐患动态管理数据库。

二是分析评诂。结合供销社基础设施陈旧、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的实际,认真详实地对各类风险隐患的成因、易发时间、地点、发生概率、可控性、紧急程度、可能造成的直接危害、需整改的内容及应对该类风险隐患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储备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评诂,并根据风险隐患级别全力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三是治理整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排查工作中坚持边查边改,把治理整改工作贯穿于排查登记全过程。对可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要限期整改,立即消除风险隐患;对短期内难以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对问题较多、隐患严重、危险程度较大的,要果断采取停产、停业整顿、停止使用等措施,防止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是统计汇总。认真做好信息汇总和统计分析工作,做好供销社系统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应对及时。

3、总结检查阶段:2010年9月10日至9月15日。

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方案范文第4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充分运用政府、社会的整体合力,切实加强安全基层基础建设,以创建“市安全街镇”和争创“全国安全社区”为载体,深入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安全建设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社区理念,积极推进安全街道创建工作,形成全民关注安全、全员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预防和减少辖区内各类伤害,共享健康和安全,创建安全、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及其评定管理办法,从年7月开始,利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力争全区所有街道全部达到《市安全街镇创建评定标准》(见附件1)合格要求,其中60%以上街道要达到“市安全街镇”优秀标准,并推荐1个创建工作突出的街道申报“全国安全社区”。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政府区长、区安委会主任同志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区安委会副主任同志任副组长,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房产局)、区民政局、质监分局、区环保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局、交警六大队、公安消防大队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创建安全街道工作领导小组。全区创建安全街道具体组织协调、指导和日常工作由区安委办负责。各街道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建安全街道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向基层社区延伸的创建安全街道领导组织网络,发动辖区内的各类组织、单位和居民共同参与创建安全街道活动。

四、实施步骤

创建安全街道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启动试点阶段(年7月—9月)。区安委办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全区街道安全基本情况,制定下发创建安全街道工作的实施方案。挑选安全硬件基础较好,软件台账基本健全的街道作为全区试点单位,适时召开区相关部门、街道、基层社区和辖区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创建安全街道工作动员会议,对各级相关人员进行全面的宣传动员,促进试点街道尽快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按照《市安全街镇创建评定标准》,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试点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实施推广阶段(年10月—2012年3月)。各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创建目标任务的分解方案,建立健全逐级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成效。各街道要重点组织全员参与宣传教育培训,开展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评估及其预防、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建立完善各类创建档案,落实建设资金,有针对性地策划和实施安全促进等标准项目。区安委办将通过组织开展创建安全街道座谈会、外出学习考察及交叉互学活动,努力推动和促进安全街道创建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完成提高阶段(2012年4月—7月)。在认真小结前两个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固强补弱。针对安全基础条件相对较弱的街道,区安委办进行重点帮扶和攻坚克难。相关街道要加强创建组织力度,加大经费投入,努力改善街道安全基础设施,适当调配业务能力较强的专业人员充实到街道安全工作战线,保证创建工作合格。全区要力争4个街道达到“市安全街镇”优秀标准。同时,组织已经完成创建任务的街道,进一步完善工作,进行优化提高。

(四)评定挂牌阶段(2012年8月—12月)。安全街道创建工作由区安委办进行初评,由市安委办按照《市安全街镇创建评定标准》,组织复查评定,并发放“市合格安全街镇”和“市优秀安全街镇”牌匾。同时,对创建工作成效突出的街道,推荐申报“国家安全社区”。2012年12月全市将对安全街镇创建工作进行总结评比。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推动安全街道建设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提升街道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和伤害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双基”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社会安全稳定、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各街道要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及公安“社区六进”等活动,充分认识创建安全街道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安全街道创建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将这一惠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与健康的基础工程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方案范文第5篇

一、基本情况

(一)突出重点,部署早。

区普法教育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结合我区实际,根据市局有关文件精神,及时转发了《淮南市“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方案,对法制宣传活动进行了安排和部署,明确了具体的工作任务,确保我区的“法律进乡村”活动顺利开展。

(二)各单位积极参与、协调配合,确保“法律进乡村”活动的顺利开展。

我区各乡镇高度重视,按照要求积极认真抓好落实,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选定业务较强的人员参加宣传。各乡镇按要求认真组织了村两委、各站所、兼职法制宣传员、法制副校长等人员参加法制培训。

二、主要做法

(一)深入乡镇,开展多形式的宣传。

一是深入农村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律进乡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集市相对集中的地方摆放法制宣传展板、发放法制宣传资料,设立法制咨询台解答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难题。同时,法律宣传小组还深入田间地头、学校、社区、企业发放宣传资料和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二是组织司法人员对农村“两委”、兼职法制宣传员和法制副校长进行培训。培训中,针对各乡镇出现的焦点、热点问题,授课人员有争对性、有目的性地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着重讲解了农民工外出务工注意事项、法律援助、《物权法》、《贵州省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

(二)针对行业特点,开展培训工作。

一是针对个别乡镇出现的土地权属纠纷问题,组成以区司法局、区办、区国土局等相关部门的工作组深入相关乡镇,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法制宣传,开展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确保基层社会稳定。二是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三、存在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