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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和方案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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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和方案的区别

措施和方案的区别范文第1篇

【关键词】税收筹划 原则 方法

税收筹划行业在国外早已合理合法地普遍存在,它涵盖了对个人的税收筹划、区域性的税收筹划和跨国投资的税收筹划服务。而在国内,税务筹划却一向是令税务管理部门反感的字眼,税务局想多收税,而税收筹划则是为了帮助企业少纳税。正因如此,税收筹划在我国并没有走上社会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既定的税法和税制框架内,在完全不违背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当存在多种纳税方案时进行优化选择,实现税负减轻、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经济行为。狭义的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为了规避或减轻自身税收负担而利用税法漏洞或缺陷进行的非违法的避税法律行为,利用税法特例(税法中因政策等需要对特殊情况所做出的某种优惠规定)进行的节税法律行为,以及为转嫁税收负担所进行的转税纯经济行为。广义的纳税筹划则是指为了规避或减轻自身税负和缴纳费用,防范、减轻甚至化解纳税风险,以及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充分保障而进行的一切筹谋、策划活动。

二、税收筹划与偷税、避税的区别

1、税收筹划与偷税的区别

(1)税收筹划与偷税有着本质的区别。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税收法规、税收政策上做文章,在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降低税负,多获利益。它是一种积极主动的行为,不损害国家利益,相反,通过节税促进企业发展,增强企业后劲,从而使税收能找到新的经济增长点。但是,偷税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偷税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2)二者在时间上也有差别。偷税是在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应税行为)已经发生并且能够确定的情况下的行为。税收筹划是纳税人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事先进行筹划和安排,从而取得节约税收成本的行为。

2、税收筹划与避税的区别

避税是指纳税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定的形式、方法和手段,规避、降低或延迟纳税义务的行为。避税是一种合法的行为。那么税收筹划和避税的有何区别?

(1)道义区别。一般认为,税收筹划是充分利用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符合国家调整产业导向的行为,是正当的行为。避税则是利用税收立法上存在的漏洞或不完善之处,以达到少缴税的目的,在道义上通常有不正当之嫌。

(2)立法导向区别。避税是用合法手段以减少税收负担,但其手段通常是钻税法上的漏洞、反常和缺陷,谋取不是立法者原来所期望的税收利益,与立法者的立法本意、立法导向是相违背的。税收筹划也是通过合法手段减少税收负担,但其税收利益是立法者所期望的,或至少是立法者能接受的,符合或至少不违背立法者本意和立法导向。

(3)政府反映区别。政府对避税行为一般采取种种反避税措施,包括完善立法甚至设置避税陷阱等,以达到打击和杜绝避税行为。税收筹划是政府予以引导和鼓励的,政府甚至会积极指导或辅导纳税人调整产业政策,并针对实际情况,颁布一系列为纳税人落实税收优惠利益的政策、法规。

三、税收筹划应遵循的原则和主要方法

1、税收筹划的原则

企业税收筹划从根本上应归结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其目标是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决定的。也就是说,在确定税收筹划方案时,不能一味地仅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该筹划方案的实施引发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必须综合考虑采取该税收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因此,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第一,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只能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不能违反税收法律规定,逃避税收负担。第二,企业税收筹划不能违背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及其他经济法规。第三,企业税收筹划必须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环境的变更。企业税收筹划方案是在一定时间、一定法律环境下,以一定的企业经营活动为背景来制定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的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更,企业财务管理者就必须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相应的修正和完善。在筹划实务中坚持合法性原则必须注意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全面、准确地理解税收条款,不能断章取义。例如某网络公司设有网络新闻为了达到节税目的,把员工工资收入分解为工资收入和稿酬收入,从而降低个人所得税税收负担,表面上看好像稿酬收入可以减征30%,符合法律规定,但是税法里的稿酬收入是特指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支出报酬,而不包括网络媒体等向作者支付的报酬,因此这项税收筹划就违背合法性原则,而属于一种典型偷税行为。二是要准确分析判断采取的措施是否合法,是否符合税收法律规定。例如,某酒店各服务项目采取分别核算办法进行财务税收核算,但为了降低税收负担,对练歌厅收入采取开具餐饮服务业发票的形式来达到节税目的,那么,这一节税措施由于违反税收法律、法规,显然这种“税收筹划”就是非法的。三是要注意把握税收筹划的时机,要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选择通过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周密精细的筹划来达到节税目的,而不能在纳税义务已经发生之后采取所谓补救措施来推迟或逃避纳税义务。

(2)服从于财务管理总体目标的原则。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是使企业实现其财务管理的目标即税后利润最大化,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选择低税负,即降低税收成本,提高资本回收率;二是延迟纳税。不管是哪一种,其结果都可以实现税收支出的节约。要进一步考虑的是,税收筹划的目的在于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但税收负担的降低并不一定带来企业总体成本的降低和收益水平的提高。例如,税法规定企业负债利息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而负债融资对企业具有节税的财务杠杆效应,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但是,随着负债比率的提高,企业的财务风险及融资风险成本也随之增加,当负债成本超过了息前的投资收益率,负债融资就会呈现出负的杠杆效应,这时权益资本的收益率就会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而下降。因此,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如不考虑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只以税负轻重作为选择纳税方案的唯一标准,就可能会影响到财务管理总体目标的实现。

(3)服务于财务决策过程的原则。企业的税收筹划不能独立于企业财务决策,必须服务于企业的财务决策。如果企业的税收筹划脱离企业财务决策,必然会影响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甚至会诱导企业做出错误的财务决策。例如,税法规定企业出口的产品可以享受退税的优惠政策,企业选择开放式的出口经营策略,必然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税收利益。但是,如果撇开国际市场对企业产品的吸纳能力和企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片面追求出口经营带来的税收利益,那就可能诱导企业做出错误甚至是致命的营销决策。

(4)成本效益原则。税收筹划的根本目标就为了取得效益。但是,任何一项筹划方案都有其两面性,随着某一项筹划方案的实施,纳税人在取得部分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该筹划方案的实施付出额外的费用,以及因为选择该筹划方案而放弃其他方案所损失的相应机会收益。一项成功的税收筹划必然是多种税收方案的优化选择,必须综合考虑。一方面,企业税收筹划必须着眼于企业整体税负的降低,不能只盯在个别税种的负担上,一种税少缴了,另一种税可能就要多缴;另一方面,企业的税收筹划不是企业税收负担的简单比较,还必须充分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因为一个能降低当前税收负担的纳税方案可能会增加企业未来的税收负担,这就要求企业财务管理者在评估纳税方案时,要引进资金时间价值观念,把不同纳税方案、同一纳税方案中不同时期的税收负担折算成现值来加以比较。

(5)事先筹划原则。事先筹划原则要求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在国家和企业税收法律关系形成以前,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差异性,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减少应税行为的发生,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才能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如果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已经形成,纳税义务已经产生,再想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那就只能进行偷税、欠税,而不是真正意义的税收筹划。

2、税收筹划的方法

税收筹划是一项实用性和技术性很强的业务,涉及财务决策、会计核算、投资融资、生产、经营以及法律等多个领域,因此,有必要对税收筹划的方法做一些了解。税收筹划的方法主要有三种。

(1)分税种筹划法。分税种筹划法是针对具体税种的筹划法。在运用此筹划法时,一要抓住几个重要的税种进行筹划,例如增值税、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二要针对自己的具体情况进行筹划。这种研究方法的优点是条目清晰,实用性强,而且容易深入研究,因为无论针对怎样复杂的过程、怎样复杂的行业进行的筹划都是单个税种筹划的总和。但这种筹划方法很难把握要领,而且对于每个具体的企业来说,每一生产经营环节都会涉及很多税种,仅对一种税进行考虑,很难从总体上把握。

(2)分行业筹划法。分行业筹划法是针对某个具体行业进行筹划的方法。运用分行业筹划法的最大优点就是将某个行业所涉及的所有税收问题都分析清楚,并充分地了解国家针对该行业的所有税收优惠政策,用足税收优惠。但也需要注意运用分行业筹划法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能忽视相关行业税收政策的变化。这种筹划法存在的最大缺陷是,研究人员所做出的筹划方案,只能对某个特定的行业适用,一般只在具体的经济主体内部运行,这不利于专门的研究机构进行研究。

(3)经营活动筹划法。经营活动筹划法是指围绕经营活动的不同方式而进行的筹划,如公司融资的税收筹划、证券投资的税收筹划、跨国经营的税收筹划等。无论某个行业、某个企业怎样复杂,总是会涉及具体的经营活动,这样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的筹划就可以对很多纳税人适用。运用这种方法进行筹划,需要筹划人具有很强的专业知识,同时要把眼光放在企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上,要注意与企业其他的生产经营活动相互协调。由于每个行业的经营活动都会存在特殊性,因此,用这种筹划方法进行筹划也不是十全十美的,只能是针对每种生产经营活动比较普遍的行为进行筹划。

总之,正确的税收筹划无论在维护国家的利益还是在促进企业经营发展上都是有百益而无一害的,在企业现代财务管理中应该得到提倡。从维护国家长远利益和促进企业经营发展来看,进行正确合法的税收筹划也是非常必要的。

[参考文献]

[1] 方卫平:税收筹划[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2] 赵连志:税收筹划操作实务[M].中国税务出版社,2001.

措施和方案的区别范文第2篇

【关键词】污染场地;修复;环境监理;工程监理

土地是人类生活及生产不可或缺的重要载体,但我国人口众多,人均占用土地较少,城市土地资源尤其紧缺。目前,工业企业关停或搬迁产生大量污染严重的工业场地,不仅不利于土地开发再利用,产生的环境风险及危害还会对人体及生态环境造成长远的影响。因此,对污染场地开展修复治理或风险管控,已成为社会发展、改善城市人群生活环境的迫切需求。近些年来,国家和一些地方政府已逐渐意识到污染场地问题的严重性,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人力、技术等推动污染场地治理工作,为其它城市提供可借鉴的实践经验,但由于各地污染场地情况不一,导致修复治理工作难度和复杂度升级,而部分施工队伍的修复技术水平、环保专业能力等无法确保修复工程及污染防治措施有效落实,因此,修复工程引入环境监理和工程监理,通过明确职责、分工合作等方式进行过程监督和管理,严格把控修复工程每一环节,从而提高修复工程质量和进度,推进修复工程顺利完成,使土地重新具有开发利用价

1污染场地修复项目特点

紧迫性,土壤污染日益严重,受污染的土壤不仅无法开发利用,且隐藏在土壤和地下水中的各类污染物已对生态环境及人居安全造成了极大的风险隐患,亟需开展修复工作。多样性,受污染的土壤由于污染成因不同,污染程度及污染因子均不相同,呈现多样性和复合型特点,如重金属污染、有机物污染、复合性污染等。专业性,由于污染场地的污染类型及修复技术难易程度不同,且修复时可能会产生二次污染,因此,修复施工是一项较为复杂且专业性较强的工程,不仅需要专业的修复设备及施工人员,还需配备先进的检测设备、专业的监理人员。

2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在场地修复项目的区别及联系

在进行污染场地修复项目之前,明确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的区别和联系,有利于在场地修复过程中确定各自职责范围,更加高效开展现场工作。

2.1区别

工程监理工作对象是修复工程本身及与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等相关的事项,其监理内容主要是围绕工程施工建设而开展,包括施工安全、施工质量、施工技术、工程进度、施工款项等,总体而言是“质量、进度、投资管控”。工程监理应实地监督管理,了解施工款项的流向使其被科学合理化的使用,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安全,避免出现“豆腐渣”工程,同时应严格检查施工设施建设是否符合安全标准,了解搭建的脚支架、用电是否安全,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是否到位;另外对工程进度进行监管,使其在规定期限内按时竣工,有利于控制整个工程的预算管理。环境监理工作对象是工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受工程影响的外部环境保护等相关内容;环境监理依据项目环保技术文件,监督施工过程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及生态保护等措施的落实,并采取环境监测等手段来校验落实效果,实现修复过程中环境问题的监督管理。通过解决修复过程中的环境问题,不断提高污染场地修复项目的质量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修复工程又是环保工程,修复效果是通过效果评估验收的重要条件,修复施工内容同样是日常监理重点,因此,环境监理的从业人员不仅需要具备环保专业能力,还需具备一定的工程专业知识。

2.2联系

首先,两个监理方都是由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专业咨询单位,都需要签订监理合同、确定项目总监、成立项目监理小组、制定监理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工作原则;其次,两方监理工作依据主要为项目修复技术文件,例如修复技术方案和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监理目标是一致的;再次,就监理的工作时段而言,两者都需要从项目开工时介入,至修复项目整体施工结束;最后,现场监理期间,两者应加强沟通联系,发挥各自优势,对共性问题共同讨论及监督,使其达成一致意见,促进修复工程有序开展。

3工程监理的工作重点

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机构受到修复项目主办单位的委托,根据相关工程监理法律法规、工程建设项目标准、安全质量标准、采购材料文件及签订合同,在施工阶段对整个工程的质量安全、造价成本、工程进度进行严格的控制管理,确保工程安全竣工。污染场地需要进行修复的重要原因是严重影响了土壤及水资源质量等,工程监理在修复过程中最重要的是进行质量控制,质量控制是工程监理的重点和核心,其中工程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施工材料质量、施工人员技术水平等都是保障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对于污染场地修复项目,工程监理对照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关注施工前期各项临建设施的建设质量、施工进度、修复工程量等,例如开挖及修复大棚搭建、临时码头及硬化地面建设,修复期间重点关注修复机械及施工材料的配备情况、污染修复区放线、淸挖修复后基坑复核、污染土壤外运进度及过磅计量等。

4环境监理的工作重点

环境监理的工作定义是指环境监理机构受修复项目主办单位的委托,根据现行的环保法律法规、项目修复技术方案、施工方案、环评文件及批复等要求,对修复过程实施专业化的环境咨询服务,协助及指导修复单位落实修复过程中二次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或降低修复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环境监理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阶段开展:

4.1施工前期阶段

施工前期阶段主要涉及工程设计资料审核及前期临建设施建设。首先,应尽量提前介入项目设计阶段,深入研究项目技术报告及环评文件,以此为依据严格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环保专项设计方案,判断拟采取的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等防治措施是否全面和可行,从而确定不同阶段的施工计划、环境目标、监理重点,并制定环境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其次,正式修复施工前,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方案,完成各项临建设施及环保设施建设,例如:硬化地面、密闭大棚、废水及废气治理设施等建设,确保具备下一步修复施工的开工条件。

4.2修复施工阶段

在修复施工阶段,环境监理既要关注施工内容和修复效果,还要重点关注二次污染防治落实情况。首先,严格监督施工单位采取的修复技术、施工范围、使用药剂等是否与修复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一致,例如:基坑开挖范围及深度、修复设备配备情况、药剂种类及添加比例等,对于发生的变更要督促其履行变更手续再行实施。其次,修复施工过程伴随着二次污染的产生,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在最大程度上降低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是环境监理的重中之重。废气方面,应尤其注意修复过程挥发性及半挥发性有机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修复区域建设密闭大棚以减少有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并配备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有组织达标排放,是目前较为有效的控制手段。同时,还应关注施工扬尘,裸土区域应及时覆盖;日常巡视期间对异味逸散较为明显的区域应配备气味抑制剂进行喷洒。废水方面,应监督各类废水是否设置有效的收集系统和废水处理装置,对于露天的临时堆场及施工区域应注重初期雨水的收集,防止受污染的雨水对非修复区域产生二次污染,如发现原有埋地污水池并存有污水,应及时报告并专题进行处理。噪声方面,高噪声的机械设备应检查是否配备消音降噪设备,周围是否建立噪音隔离带,并严格规定施工时间,避开周围居民休息时间。固废方面,各类修复施工产生的次生危废应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落实处置去向,并对危险废物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对于修复期间清挖出的不明物质或易燃易爆物质,因及时上报并专题进行处理。

5修复场地监理工作存在问题及完善建议

5.1监理工作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数量及规模的不断扩大,为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及要求,保障修复后的场地达到预期修复效果,国家生态环境部陆续了一系列污染场地调查、修复及效果评估工作管理文件、环保标准及技术导则,但作为修复阶段重要监督管理手段的监理工作却还没有从国家层面确认其工作定位并制定相关工作规范,因此,环境监理及工程监理在开展场地修复项目中仍面临以下诸多问题:①环境监理和工程监理在修复项目中的组织结构、工作职责、工作规范等未有统一要求,容易导致现场监理工作产生各干各的、互不沟通、处理问题无法产生统一意见等情况影响修复工程质量及效果。②两者监理工作存在交叉但又有着本质的区别,而部分项目容易存在相互替代的包含式工作模式,强化了主导一方的监理工作却又弱化了另一方的专业要求,无法发挥各自所长做好监督管理。③修复项目监理人员队伍仍较为薄弱,缺乏专业性。

5.2完善意见或建议

(1)逐渐完善环境监理与工程监理制度。在法律层面确立相关监理工作的合法性,使监理工作有法可依,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同时设立专业资格证书考核制度,从事环境监理和工程监理的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培养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专业能力,进一步保障工程质量。(2)加强环境监理和工程监理的合作。环境监理与工程监理的监理对象及监理内容等均不相同,因此在修复时应该明确双方的职责范围,但是两者存在一定的内在联系,应该协调两者之间的工作,提高其工作效率;监理过程中及时发现、制止、纠正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施工质量;工程监理过程中涉及环境问题,双方需要制定科学的监理方案,使修复工程顺利竣工。(3)环境监理提前介入。污染场地不同于一般的建设修复项目,应该将环境监理工作从修复工程开始之前提前至污染场地实地调查中,因为污染场地在废弃之前是一些生产化工产品的工厂,在工厂拆迁之前,让环境监理机构介入管理工作,在遗留的生产设备、管道、废构筑物等进行合理的安置、拆除的过程中进行相关专业指导,降低拆迁及后续修复的环境风险。

措施和方案的区别范文第3篇

北京作为一个特大型城市,燃煤、机动车、工业、扬尘,是长期以来造成北京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

去年10月26日,北京颁布了《北京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不到几个月就用上了,但这次应急方案执行的情况值得深入总结和检讨。

1月9日,北京空气质量还属于二级良好状态,到了10日就连续跨过三级、四级,直接转入五级重度污染,并且持续数天之久。但是,如果我们的气象预报能够提前一两天预报,如果我们的环境监测机构能够在10日凌晨监测数值发生异常变化后及时预警,就能够为整个应急方案的启动和各方积极应对赢得宝贵时间。在这个时刻,只有打破常规预报节奏、加快监测信息的传递和反馈速度,才是有效的“预警”,才能使“应急”成为可能。

应急方案中的各项措施仍需细化才能落实。在北京市的应急方案中,应急措施分为“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但总体规定都比较笼统,都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比如尽量坐公交、减少小汽车上路、增加洒水、加强污染企业减排等等,甚至有些规定在“重度污染日”、“严重污染日”、“极重度污染日”之间没有太大的区别。

如,在各种污染日下“健康防护措施”基本都是易感人群留在室内、停止体育运动、减少户外活动等,而没有更加明确地说明,什么情况下,哪个年龄段的孩子就建议停课留在家中;什么情况下,建议用工单位鼓励员工在家办公减少外出;什么情况下,户外作业就应该停止,等等。

再比如,应急方案在“极重度污染日”内要求“在京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带头停驶公务用车30%”,这次北京市也是按照这个规定向各个区提出要求的。但按照这个原则,在“重度污染日”和“严重污染日”也应该要求一定比例的公车停驶。

对于应急方案执行的情况应该保持更高的透明度。这次北京遭遇雾霾天气,政府通过网络、微博等渠道了监测数据和健康警示,也通过举行新闻通报会,通报了各部门按照应急方案要求采取的具体措施,总的来说,具备了一定的透明度。但是,仅仅这些是远远不够的。

气象预报部门有没有成功地预报这次长时间的雾霾天气?环境监测部门有没有及时报告空气质量指数的异常变化?应急方案的启动是否及时?各部门联动是否有效?各部门承诺的举措是否落到实处?重点减排中,被停产的58家企业和减排30%的47家企业是哪些?如何保证这些企业实现减排?如何确保被要求停驶的30%公车停驶?如何处理违规的公车?各大建筑工地有没有按要求停工?供暖温度有没有按照要求调低?各大医院有没有采取措施应对患者增加?需要向公众交待和沟通的问题还很多,不一而足。这不是对政府的吹毛求疵,而是政府实施好“应急方案”前后都应该做好的功课。

措施和方案的区别范文第4篇

关键词:国际工程清单计价区别

中图分类号:E271文献标识码: A

1、引言

在国际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工程量清单报价是比较常见的报价方式,也是公认较为公平、公正的投标报价体系。随着我国的建筑市场不断的开放,我国工程承包商“走出去”脚步越来越快,国内的承包商在参与国际工程投标报价时应该熟悉和适应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为了尽快与国际相关惯例接轨和规范化投标报价活动,工程量清单报价在国内也逐步推广。2003年,建设部首次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2008年,住建部对该规范进行更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2013年,住建部再次对该规范进行了更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一系列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和更新,为我国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本文尝试将国际工程投标中工程量清单报价与国内清单计价规范进行对比,并分析其中的主要区别,为国内的承包商参与国际工程投标报价提供建议。

2、国内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招标工程量的组成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招标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工程索赔等的依据之一;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其中,其他项目清单里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和总承包服务费。

3、某国际工程投标项目中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组成

笔者曾经参与的某国际工程投标项目中,工程量清单主要包括六个部分,分别是P1工程报价汇总表(含其明细表)、P2分项工程单价表、P3招标人设施报价表、P4勘察设计工作报价表、P5暂列金额报价表和P6可选择的方案报价表。

3.1 P1工程报价汇总表

P1工程报价汇总表是对所有报价的汇总,包括勘察设计报价、招标人设施报价、分项工程报价、暂列金额报价等。P1表如下所示:

表1 P1报价汇总表

序号Item 描述 Description 报价 Price 备注 Remark

1 勘察设计 Engineering (P4)

2 招标人设施 Employers Facilities (P3)

3 备煤车间 Coal Handling System

熄焦车间 Coke Quenching System

焦炉 Coke Oven

筛焦车间 Coke Handling System

锅炉系统 Boiler System

脱硫系统 FGD System

其他项目 Other Items

小计(Sub-Total)

5 暂列金额 Provisional Sums (P5)

6 可选择方案报价 Optional Items (P6)

上表中,其中第6项可选择方案的报价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采纳,如果采纳的话将替换分项工程报价中的相应价款后纳入总报价中,若不采纳,则合同的总报价即为表中第1到5项的总和。

P1表的明细表由其余40个部分组成,是对P1表的进一步的分解和细化。例如勘察设计报价中,将包括土建设计费、钢结构设计费、工艺系统设计费等若干项;又如备煤车间系统中,又分为转运站、皮带廊、配煤仓、煤塔等若干项目的报价。

3.2 P2分项工程单价表

P2分项工程单价表是整个投标报价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也是最为基础的一部分。在这个分项工程单价表中,招标人根据招标参考图纸列出其认为应该包含的所有的分项工程,同时,给予投标承包商根据自身的认识自行增加分项项目的权利。投标承包商根据P2分项工程单价表逐项填写单价。P2分项工程单价表也是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价款调整的重要依据,如果合同范围产生变化,则根据分项工程单价表中的单价进行调整。

P2分项工程单价表由项目编号、项目描述等内容组成,如下表所示:

表二 P2分项工程单价表

项目编号Items 项目描述 Description 单价 Rate

001 拆迁及清表工程 Demobilization and Clearance

…… ……

002 类别E:土方工程 Class E: Earthwork

002001 挖方 Excavation

002001A 沙子 In Sand

002001B 石头 In Rock

002001C 其他硬质材料 Other Hard Material

…… ……

3.3 P3招标人设施报价表

P3招标人设施报价表主要是让投标承包商对招标人在项目中需要的临时办公设施进行报价,主要包括办公楼、宿舍、劳保用品以及其他必要的办公设备等。报价中分数量单价报价和大项报价两类。

3.4 P4勘察设计工作报价表

P4勘察设计工作报价表主要是让投标承包商对勘察设计工作的分项细类进行报价,包括地勘工作、初步设计、详细设计、调试方案、人员培训等等。

3.5 P5暂列金额报价表

P5暂列金额主要包括招标人预留使用并作为合同总价的组成部分。包括招标人预留作为其零星工程使用的费用(费用额给定)、备品备件费用、招标人在项目现场其他的相关费用(含现场视察、办公、餐饮等)。除了已经费定费用额的项目外,投标承包商需要对其他项目进行报价。此外,对于此项所有的暂列金额,承包商可以获得一定的间接费和利润,这部分也需要承包商进行报价。暂列金额的报价表如下所示:

表三 P5暂列金额报价表

项目描述 Description 费用/单价Price/Rate

零星工程的费用(金额数量固定)Additional construction fee

1年期备品备件 Spare parts for 1 year

招标人在项目现场其他的相关费用(含现场视察、办公、餐饮等)Fee for the Owners administration work on site

合计 Sub-total

承包商间接费和利润 % Contractor’s Overhead and Profit

暂列金额总和 Provisional Sum

3.6 P6可选择的方案报价表

P6可选择的方案报价表,是针对招标人提出的对工程总投资或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部分工程的重大方案或其他事项由投标承包商进行报价的报价表。如果投标承包商觉得此部分内容有自身可优化或更低价格完成的方案,则投标承包商可填写本表。最终是否采纳投标承包商的可选择方案的决定权在招标人,如果招标人决定采纳,将替换分项工程报价中的相应价款后纳入总报价中。此表的样式如下所示:

表四 P6可选择的方案报价表

序号 Item 可选方案项目 Optional items 项目描述 Description 价格 Price

1 基础形式 投标人可采用钢桩形式与正选方案比较

2 皮带廊形式 可采用非封闭形式

3 煤塔建筑形式 可采用钢筋混凝土形式或钢结构形式

4 烟囱 可按布置分配,采用12根烟囱或24根烟囱两种方案

…… ……

4、该国际工程投标项目中工程量清单与国内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区别分析

4.1 工程量清单价格组成不一致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为综合单价,即包含完成该细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而上述国际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单价除了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外,还包括材料上涨等预备费和其他的财务费用,如投融资费、保险费用,属于完全费用单价。

4.2 清单项目的计量规则有差别

我国目前很多承包商仍然习惯使用定额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仍然属于逐渐过渡的阶段。而两种的计价模式的主要区别之一就是计量规则的不一致,两者的计量规则分别是两个比较独立的系统,因而定额计价与清单报价会出现一定的偏差。如以土方开挖为例,按照定额计价方式则开挖放坡的工程量将计算到工程量中,而如果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其计算的是实体工程量,是按照设计图纸的尺寸计算的实体断面的工程量,并不包含放坡等措施工程量。因此,如果按照定额编制单价,往往会比清单单价要偏低。

上述的国外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则采用的是英国土木工程协会编制的土木工程标准计量方法,该方法中清单项目与计量规则是完全配套的,避免了类似国内的不同计价模式带来的报价偏差。

4.3 工程量清单的填报存在规则的不一致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而该国外工程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并不提供工程量数量,只是在招标文件中提供了参考图纸,具体的工程量数量可由投标的承包商自行计算和填报,甚至允许投标承包商在工程量清单中增加其认为需要的细目和数量。因此,总体上来说,参与国际工程投标的承包商在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下承担的风险比国内要大。

4.4 总体报价组成具有差异性

在国内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标人会根据计价规范编制好以下各表的格式,包括分部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规费与税金清单计价表,投标的承包商只需要根据上述表格填入相应的内容进行报价,不需要考虑增加其他的报价项目,没有工程量的就不需要报价了。

而上述的国际工程的报价体系中,是以英国土木工程协会编制的土木工程标准计量方法为基础,清单内容非常详细,要求投标人对所有项目进行报价,投标人还可以根据需要增加项目报价,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此外,国内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相当于政府规定的政策性收费按照统一的标准计价,有利于公平竞争。而国际工程的投标报价中,对应的政策性收费一般占比非常小,所以不会单独列项计价,而是包含在完全单价中。同时,还应该注意到,国内工程量清单计价中暂估价一项中包含了材料(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在国际工程投标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并没有想对应的暂估价这项,只有由招标人给定金额的项目(与国内工程量清单中的专业工程暂估项类似),其一般含在暂列金额报价表中。

5、国内承包商参加国际工程投标报价的建议

5.1 重视投标准备,充分考虑投标策略

参与国际工程投标的国内承包商要重视投标准备,特别是要充分考虑投标策略,要考虑到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特点,自身的优势和劣势去报价。同时,考虑到项目的特点,结合其他竞争对手的情况、施工条件、技术要求、工期要求、质量要求等方面,决定最终的报价的高低。常用的投标报价技巧包括不平衡报价、零利润报价、突然降价、多方案报价等方法策略。

5.2 充分做好尽职调查,获取完整的价格信息

投标报价之前,要充分做好尽职调查,特别是为投标报价服务的价格信息,尽量获得较为完整的各类价格信息。由于国外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单价是完全价格单价,因此必须获取完整的各项价格组成的信息,除了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外,还包括其他的财务费用,如投融资费、保险费用等,最后还要结合项目所在国家的政治风险,价格风险等情况将覆盖风险的价格一并考虑。

5.3 努力适应国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提高报价准确性

由于国内仍然处于定额计价模式向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过渡阶段,有一部分工程承包商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仍然不是很熟练和适应,更不了解国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国内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不同,这些工程承包商一旦参与国际工程的投标报价,往往会感觉到无法适从。因此,参与国际工程投标报价的承包商,要努力适应国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对相关的计算规则加深理解和准确理解,这样才能提高投标报价的准确性。

参考文献:

措施和方案的区别范文第5篇

企业财务诊断,西方也称之为“企业财务咨询”。他们一般将其定义为:由财务诊断人员调查并指出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并帮助企业实施改善活动的一种服务性事业。我国自八十年代初重建注册会计师制度以来,诊断咨询业务也得到了迅速发展,1998年仅注册会计师进行的财务会计诊断咨询就达78万余户。但是,企业财务诊断的理论研究在我国却并未引起应有的重视。

一、企业财务诊断不同于一般的财务工作,它具有以下基本特点:

1.相对独立性所谓相对独立性,是指企业财务诊断机构的人员,与企业财务部门处于平等地位,行政上不受企业的制约和干预,以保证财务诊断结论客观公正。即使是企业自我诊断人员,也必须摆脱行政干预和传统习惯势力的约束,处于超然地位,独立地行使诊断职能。财务诊断人员的独立性是确保客观公正和有效的前提。财务诊断人员只有建议权而无决策权和执行权,所提出的诊断结论和措施须经企业批准后方能实施。

2.自主性与自愿性,企业是否进行财务诊断,如何进行财务诊断,聘请何人进行财务诊断,这是企业的自,任何单位不得强制企业进行。同时,财务诊断机构和人员是否接受诊断课题,也有其自而不受其它单位干预。也就是说财务诊断能否进行,取决于诊断者和被诊断者双方自愿。财务诊断结论和措施方案,不是指令性提案,企业是否采纳实施,取决于企业对措施方案的评价,因而财务诊断结论和措施方案对双方没有严格的约束力和承担责任的义务。

3.客观性和科学性,财务诊断有一套严格科学的程序与方法,诊断过程中必须始终按科学程序和方法进行。财务诊断的客观性是科学性的前提,而财务诊断的科学性则是诊断措施有效性的保证。财务诊断失去针对性和有效性,企业就不可能接受,因而也就谈不上诊断成果。

4.保密性,企业财务诊断过程中,涉及到企业大量的财务信息和资料,财务诊断人员对企业优势和存在的问题了如指掌。因此,保密性是财务诊断的重要特征,也是财务诊断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商品经济中,如果财务诊断人员不讲职业道德,随意透露企业财务秘密,将给企业带来损失。因此,财务诊断是一项保密性极强的工作。

5.重要性和艰巨性,企业财务诊断不同于一般的诊断,因为企业各方面存在的问题都会在财务资料中得到反映,也就是说,企业财务“症状”与原因不是单一的因果关系,而是呈现多元的复杂关系。同时,企业财务诊断没有固定的标准可供参照,同样的病症但治疗措施和方案却可以不同,必须因地因时因行业而异。因此,财务诊断十分复杂,需要经过艰苦努力才能予以正确诊断和治疗。

6.服务性,企业财务诊断的目的是为了发现和解决企业财务系统和财务活动存在的问题。其主要作用是为企业当好顾问和参谋。由于财务诊断人员只有建议权而无决策权和执行权,因而,从本质上说,财务诊断工作是一种服务性工作。作为服务性工作,财务诊断人员自然应取得报酬,这在企业外来诊断活动中就表现得十分明显。

二、与企业财务诊断接近的有企业会计咨询、企业财务管理、企业财务分析、企业财务检查等范畴。了解企业财务诊断与这些范畴有何联系与区别,分析财务诊断与这些范畴的关系,有助于我们加深对财务诊断含义的了解。

1.财务诊断与财务咨询。财务咨询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注册会计师业务之一。人们一般认为,财务诊断与财务咨询在含义上并无明显差别,都包含对企业财务的评价和建议,只是词语不同,我认为,两者是有区别的。首先,在我国财务咨询显然包含“财务”与会计,而财务诊断则仅限于财务状况,它一般不在会计活动上下过多功夫。其次,财务诊断多用于诊断者亲临企业现场收集资料,提出诊断结论、措施和方案,所用资料既有直接资料,又有间接资料,而会计咨询多指接受企业资料,提出改善的建议、措施,所用资料大都是间接的。再次,财务诊断既可由企业自我进行,也可聘请外来诊断人员进行,而财务咨询往往局限于企业外来人员。最后,财务诊断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分析推理,将诊断结论和措施形成书面诊断报告,并指导企业实施。而会计咨询往往不必深入企业调查,咨询建议也不一定形成书面报告,更不会指导企业实施,往往仅限于口头咨询。因此,笔者认为应统一使用财务诊断而不用财务咨询这个提法。

2.财务诊断与财务分析。财务诊断离不开财务分析,没有财务分析便无所谓财务诊断。但财务诊断与财务分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首先,财务分析只是财务诊断的工具,且不是唯一的工具。财务诊断除使用财务分析方法之外,还要使用财务诊断特有的方法。其次,财务分析的目的一般是为了查明企业财务存在问题的原因,而财力诊断必须在财务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案,并指导企业实施改善方案。再次,财务分析的内容一般限于企业财务活动,即资金筹集、资金运用、资金消耗、资金收回和资金分配,而财务诊断的内容不仅包括财务活动,还包括财务目标、财务体制等各个方面。最后,财务分析一般由企业内部人员进行,而财务诊断较多是由企业外部诊断人员进行的工作。

3.财务诊断与财务检查。财务检查是指在了解企业财务状况的基础上对企业财务的评价,它包括调查和检验两重含义;财务诊断则是在调查和评价的基础上提出改善意见,两者不完全相同。首先,财务检查是由企业外部的经济监督机构进行的,而财务诊断是由财务诊断人员进行的,不包含财力监督的含义。其次,财务检查的主要任务是评价企业计划完成情况,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和企业经营的合法性,而财务诊断一般不涉及财经纪律和合法性问题。再次,财务检查运用的方法与财务诊断方法截然不同,财务诊断不使用详查法、顺查法或逆查法等。最后,财务检查的结果是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具有一定的公证作用,而财务诊断的结果是提出诊断结论和改善的措施方案,其结论无法律的约束力。

综上所述,企业财务诊断是生产社会化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产物,加强对企业财务诊断的研究,促进企业财务诊断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财务诊断的作用,对促使企业改进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胡玉明.西方财务会计[M].北京:中国物价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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