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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金融 股票 证券市场 对策探讨
证券市场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证券市场迅速发展,初具规模,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展望21世纪,我国证券市场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我国证券市场推上一个新的台阶,这是亟待我们认真研究和解决的现实课题。本文拟对此作一初步探讨。
一、未来几年我国证券市场进一步发展的有利条件
(一) 我国加入wTo将为证券业提供新的发展机遇。中国加入wTo后,长期被政策所保护的金融服务业将不断开放。从证券业来看,加入wTo后,虽然也会受到一定的不良影响,但更主要的是将有力地推动我国证券业的发展和完善。外资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我国的证券市场交易,将活跃我国的证券市场,带来国外成熟的证券市场操作规则和管理经验,有利于推动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同时,外国银行、证券机构的大量涌入,有利于促进我国国际金融中心的建立,将为证券业创造更加美好的前景。
(二)我国证券市场已初步形成并将继续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市场体系。随着改革的不断向前推进,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建设将会在原来的基础上迈上一个新台阶。股票、债券、基金等市场品种将不断丰富,上市公司质量将会明显提高,交易登记结算将会有新的改进。将基本建设成集中统一的全国结算体系。随着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的初步建成。证券市场信息质量特有较大提高。证券中介机构体系不断健全,将形成一批功能完备、服务优良的大型证券公司。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也将趋于完善。由于市场规模的扩大和市场体系的完善。实现规模经营,降低交易成本,市场效率将进一步提高。
(三)我国证券市场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随着经济形势持续向好,居民金融资产稳步增加,金融意识、证券意识逐步加强,投资渠道日益多样化,居民购买有价证券的投资倾向将日趋加强。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股市的总钵规模在逐步扩大。 1997年底深沪股市流通市值为5024.42亿元,1998年底为5745.48亿元,2000年11月底为14980亿元。从长远来看。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空间是巨大的,是很有潜力的。
二、21世纪初我国证券市场进一步发展的对策探讨
(一) 扩大股票和债券发行规模,丰富证券交易品种。市场扩容如果以企业小规模、大数量的方式进行,无疑会助长市场投机气氛,最终影响市场发展。选择大量经过改制改造具备入市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入市,发行一定规模的股票、债券,既可以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量需求,又能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可供选择的投资品种,对市场健康平稳发展至关重要。控制服票和债券发行,关键不在数量,更要的是质量。因此,应当一方面继续推进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规范。另一方面在企业中抓管理、抓技术练内功,提高资本盈利率。这样,如果上市公司的质量好,股票质券的风险就小。发行规模也就容易扩大。近年来国内不少企业已进行了这方面的探索。通过资产合并重组、壮大规模后上市;或者通过先上市再回头收购本地工商企业,注入优质资产,迅速壮大已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与效益,然后再增资扩股,使优质资产扰质人才优质项目向上市公司转移。这样,既确保上市公司的质量。又壮大证券市场的规模。对于证券品种,应实行发行和交易多样化、国际化。除股票质券之外,还应增加期权和期指等衍生金融品种的交易。债券要增加期限品种,多开发短期债券、可转换债券等。股票不但在境内发行上市,而且要争取在海外发行上市,近几年来,我国企业海外上市已逐步从香港扩展到新加坡纽约、伦敦等股票交易所,境外上市公司已达46家。证券融资的发展日趋国际化。
(二) 加快发展证券市场的机构投资队伍。机构投资者是未来证券市场的主力军。有了庞大的机构投资者;证券市场就能健康地发展。目前在我国证券市场上,机构投资者的比重仅占20%左右,不利于树立理性投资的市场理念,因此,应该加快发展机构投资队伍,吸引更多新生力量进入证券市场。
一是发展和规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是一种体现“集合投资、专家理财”特点的现资融资制度,作为方便大众的投资融资方式和理财工具,主要通过向社会发行基金证券汇集资金。目前国际上投资基金的发展方兴未艾。据有关资料反映,资产规模已达6万多亿美元。在中国,投资基金和投资基金市场尽管姗姗来迟。但发展也初具规模。随着未来中国证券市场的不断扩容,加快发展证券投资基金,既可以解决目前6万亿居民储蓄的分流问题。又可以为我国的证券市场提供巨大的资金来源。同时。在目前国家将部分国有股。法人股报向市场的情况下,如果通过以基金配售的方法间接上市,则不会对市场造成很大的冲击。由此看来,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对促进证券市场是具有重要作用的。
二是放开保险资金入市。目前保险资金进入股市已初具条件:第一,我国资本市场的规模扩大,品种增加、提供了可选择性。第二,我国证券市场己逐渐成熟。第三,专业队伍经验日益丰富。第四,由保监会和证券会实行双重监管。 因此,保险资金入市势在必行。1999年10月,我国股市大门己向商业保险资金正面敞开。通过投入证券投资基金的形式间接进入股市。继同盛基金向11家保险公司配售后、巨博、长阳等基金的配售也相继进行。随着相关政策措施陆续出台,保险资金入市方面的创新步伐将加快。此项创新不仅意味着市场资金面在扩大。更标志着新型投资主体开始加盟股票市场。
(三)充分发挥投资银行在证券市场中的双重作用。投资银行主要从事证券承销、证券经纪、企业兼并、资产管理念融咨询项目融资等活动。从发展趋势看。现资银行在企业兼并、收购和重组过程中的活动越来越积极,这项业务的规模、重要性将越来越大。投资银行既是中介机构,又是投资者,具有双重身份。1999年以来,国家证券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已下发文件,为券商融资开辟渠道。包括券商增资扩股、允许券商进入资金拆借市场、允许券商参与国情回购、允许券商抵押贷款以及券商上市等措施。这一方面表明券商的金融主体地位已经确立,另一方面表明券商的外部经营环境得到改善,综合性的券商作为投资银行,应发挥自己的融资优势,壮大资本实力,帮助企业在债券、股票市场上筹措资金,并通过国际资本市场,帮助一些信誉好、发展潜力大的国有企业到海外上市,为企业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最终扩大金融服务的领域与成效。
(四)不断推进证券市场向市场化方向发展。近几年来、我国对证券市场的改革做了大量的工作,使证券市场逐步向国际接轨的方向发展,但要实现证券市场化、国际化还必须花大力气,继续努力,逐步完善。
一是改革股票规模的有限性和分配的行政性,建立股票发行审核制度。过去,发行股票、债券。要分配额度,经过层层审批,不但手续烦琐,而且社会上对于行政干预和暗箱操作颇多微词。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对此,一定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废除额度分配和规模指标。企业根据市场情况和本身需求申请发行股票,证券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政策条件对申请股票发行的企业进行审核,把好上市申请和发行审核这第一道关,保证上市公司质量,推动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优化证券市场环境。1999年8月、国务院批准实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条例》,标志着我国股票发行进入了一个更为国际化、法治化的新阶段,集中体现了管理部门力图改进股票发行审核工作,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意愿。这对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对广大改制企业和投资者来说,则是一种实际的利益保护。
二是实施市场股票回购,激活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回购在国际成熟的资本市场上是常见的公司行为,被作为公司正常的调控手段。在美国和英国,企业回购股票的现象非常普遍。美国公司回购股份的目的有:稳定和提高公司的股价,防止因股价暴跌出现的经营危机;回收股票以奖励有成就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等。实践证明,上市公司按照股份回购的条件、股本结构的要求,采取适当的方式回购本公司一定比例的股票是可行的。例如当本公司的股票在市场上严重背离其投资价值,而且已远低于每股净资产值,则可以实施回购,以缩减公司的总股本,提高公司每股净资产值和每股收益。使公司股票的市场价值重新显现。而在回购以后。如果公司股价较高,则可以根据需要增发新股;为公司今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也有利于激活证券市场。
一、资本利得税对比现行税制的优越性分析
当我我国证券市场的交易成本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固定的、双向征收的3.5‰佣金成本;二是固定的、双向征收的2‰的证券交易印花税。于是,在此种体系下,一笔交易的完成所需费用为5.5‰;与国际上佣金制度和税收政策的变革趋势相比较,我国证券市场交易成本明显偏高。分析现行税制的特点,我们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首先,过高的交易成本损害了投资者对我国证券市场的信心,而如我们所知,证券市场是虚拟资本市场,维护投资者的信心和利益对于这个市场的稳定发展至关重要。其次,高交易成本不利于竞争机制的培育;固定的高佣金制度实际上是对目前尚相当落后的证券行业的保护,不利于我国证券业的行业重组和业务创新,难以实现优胜劣汰。第三,高交易成本阻滞了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加大了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成本和难度;这不仅削弱了上市公司的竞争力,影响了现有企业的低成本重组,而且加速了我国资本的外逃。第四,现行税制对交易活动本身征税,而不论该笔交易的盈亏,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常常会起到拉大目前市场上已经十分悬殊的贫富差距的作用,有悖于税收理论中的量能原则和公平原则。
与现行税制相比较,资本利得税的优越性是比较明显的。
所谓资本利得税,简单而言就是对投资者证券买卖所获取的价差收益(资本利得)征税。在西方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中,一般不征收或征收极低的印花税,代之以对资本利得征税。在这样的税收体系下,一般能起到“多获利者多交税”的效果,对资本市场的贫富两极分化能起到一定的自发抑制作用。不仅如此,当市场活跃时,由于获利者的绝对数量和获利程度都大大提高,税收收入将随之有一个较大的增幅,从而对正日渐升温的市场起到持续自发“抽血”的作用,有利于市场理性的维持和千衡发展的实现;当市场低迷时,获利者给予数量(通常会)下降,但由于做空机制的存在,市场上仍不乏投机获利者,此时对资本利得进行征税,在客观上起到了抑制空方投机获利空间、减轻(甚至免除)多方税收负担的作用,有利于市场走出低迷、重新振作。简言之,资本利得税体系及其内在的自发调节市场起落的机制有利于市场的稳健发展;当然,西方发达国家证券市场也是经常起伏动荡着的,那是因为决定市场升降趋势的因素为数甚多,而税收对市场的自发调节作用也有其客观上的局限性。另外,资本利得税制度下“多获利者多交税”的具体实施效果比之印花税也更好地体现了税收征管的量能原则和公平原则。
在我国,以资本利得税代替印花税作为资本市场的主体税种,还具有特别的意义。
如我们所知,我国股票一、二级市场在实际上是相互割裂的,二者存在相当大的价格差;并且一级市场资本利得收益具有明显的短期性和单纯性特点,因此单对一级市场的资本利得征税,不但在现实上是完全可行的,而且对解决目前市场中存在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将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如果按20%的比例税率计算,只要新股上市后涨幅在50%以上,则征收资本利得税所得就会超过按10%筹资额减持国有股的所得。因此,其现实意义是非常明显的:通过对一级市场征收资本利得税所获取的新增收益补充社保基金,就可顺势降低国有股减持售价,从而为有关利益方在定价问题上达成共识创造关键性的条件。其合理性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其一,一、二级市场的割裂主要体现在二级市场价格水平远高于一级市场,由此造成绝大多数新股上市都有相当可观的涨幅,一些析股的涨幅甚至超过100%,一级市场普遍存在的这种超额收益与其所对应的风险是极不相称的,也是非市场化取向的。从公平税赋的角度看,应该对一级市场存在的这种低风险高收益征收资本利得税,这有助于维护投资者财富增量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其二,在很大程度上是国有股暂不流通导致了两个市场的割裂,那么对于由此在一级市场产生的超额收益,理应通过征收资本利得税的形式来“弥补”国有股暂不流通的“损失”。在一级市场引入资本利得税不仅是解开国有股流通难题的钥匙,而且它将对整个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首先,它实际上降低了一级市场的收益水平,对于申购成本很低的普通投资者来说,征税以后仍然能够保证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但对于申购成本较高的融资申购来说,征税将可能使其面临亏损;因此,征税将遏制融资申购行为,提高申购中签率,从而保护一级市场投资者的利益。其次,根据所得税制的超额累进原则,对于涨幅过大(往往是小盘股)的还可以在20%的基础上实行加成征收,由此可以打击“恶炒”小盘股的行为,加强价值型投资的市场主导地位。再次,它可以促进新股发行市场化的改革,为一、二级市场的接轨创造条件,最后,先行在一级市场试点资本利得税可以为我国全面推行资本利得税政策积累经验;毕竟,如赫如玉先生指出的,一般来说新兴证券市场征收印花税,成熟的市场则以所得税为资本市场主体税种;免征印花税、改征资本利得税随着各国证券市场的日渐成熟日益发展,将成为全球证券交易税制演变的长期趋势;从我国证券市场的长远发展来看,以资本利得税代替证券交易印花税,也是大势所趋。
二、我国二级市场推行资本利得税的可行性分析
尽管单就理论分析,以资本利得税替代印花税作为我国证券市场(二级市场)的主体税种具有必然性,但就目前客观情况看,笔者认为立即推行这一税收体系的替代时机尚未成熟。过去数年中,证券市场对开征资本利得税时有议论,但最后都未能实施,2001年11月间,为扭转股市连续数月的低迷态势,财政部还调低了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而资本利得税的推行则仍被排除在政府的决策选择之外,足见政府对开征此税的谨慎。就客观情况看,目前在二级市场推行这一税种存在如下困难;
1.技术方面的困难,也即“利润确定”的困难性。是按当笔交易课征或是按当月累计交易所得课征?如果出现当期亏损是否可以抵扣?又如何进行抵扣?如此等等,都需要有具体的规定。同时,开征此税需要有先进的税务电子化系统和科学的稽查技术,才能对利润进行及时准确的确定,而目前我国显然还不完全具备这样的科学技术条件。
2.就监管方面要求看,显然对利得征税有其合理性,但因为利得税远较交易印花税复杂,核算利得困难而且操作可行性差,因此推行开来会对证券市场产生不利影响;从世界范围来看,凡是征收交易所得税的国家,均对交易的损失补偿作了相应的规定,使得交易所得税是在净所得的基础上进行征收,而这一环节的完善不但需要技术上的配套,同时还需要监管体系的更加完善,以防止投资者通过资产的转移以规避交易所得税。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监管机构要想做到这一步,短期内是有一定难度的。
3.开征资本利得税必须充分估计到其对证券市场的冲击力。我国曾于1994年底盛传将开征证券交易税和股票转让所得税,引起轩然大波,股指巨幅震荡。而同期台湾证券市场也因拟开征资本利得税而造成股指大幅滑落,以至于台湾证券管理当局不得不宣布无限期搁置对资本利得税的课征。因此在国内设立资本利得税应持相当谨慎的态度,特别是在目前印花税率本已较高的情况下,设立该税种可能会使投资者产生增税的印象,从而引发市场大幅振荡。
[关键词] 证券市场的国际化 存在问题 对策
证券市场的国际化是指一国内证券市场在国际范围内的延伸,是指以证券为媒介的国际间资本流动, 即证券发行、证券交易、证券投资超越一国的界限, 实现国际间的自由化。它是一国国民经济的总体发展水平及开放程度的反映。证券市场的国际化是以一国国内市场的规模及发展程度为基础分阶段进行的,并且往往伴随着新兴证券市场的形成。
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表现为各国证券市场日趋统一,包括区域证券市场的统一化、各国证券市场的运作趋同化;有关证券的国际性组织机构不断涌现,如国际证券监管委员会,国际证券交易所联盟;各国公司为抢占海外市场跨国进行兼并,更大范围地推动了跨国证券发行与交易;为适应金融全球化的需要,同时规避传统的监管手段,跨国证券新品种大量地急剧产生。
证券市场开放是发展中国家金融深化的重要环节。证券市场对外开放,有利于吸收国外战略投资者,增加市场厚度,将国际化价值投资理念“本土化”,是推动本国证券市场深化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对资本在全球范围内的有效配置、促进经济的增长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在新兴证券市场对外开放过程中,却出现了金融危机等一系列问题。
一、证券市场的国际化中存在的问题
1.我国证券市场规模偏小。券商的规模决定了其业务经营范围、抗风险能力及盈利能力,虽然中国证券市场扩张较快,但其规模和融资水平却还处于较低水平,上市公司数量少,上市公司规模相对较小,资本证券化水平较低。
2.证券市场结构性缺陷突出。我国证券市场的股权结构不合理。我国证券市场不是依靠投资对象的权利与义务划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 而是按投资主体的身份划分为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等。同一企业根据其发行股票的对象、地点不同, 又分为A股、B股、H股、N股, 不仅A、B股市场相分离, 作为我国股票市场主体的A股市场不允许外国投资者进入,也不允许外国的公司来中国上市, 而且B股市场也不统一, 上海和深圳的B股市场分别用美元和港币交易。这种结构性的缺陷扭曲了证券的变现机制、市场评价机制和资本运营机制,使得我国证券市场高投机性、资源配置效率低下, 无法成为真正的开放市场。
3.证券市场存在制度性缺陷。虽然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制度建设,如证券发行制度、流通制度、公司产权制度和市场监管制度等,有了一定的进展,但由于其不完善性,与国际惯例还有相当的差距,特别是制度建设中的“政府倾向”,导致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存在严重的体制性缺陷。这种体制性缺陷在这一程度上源于国有企业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滞后,同时,它的存在又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这种状况。
4.信息披露的不充分和不规范。公司披露的信息,无论是及时性还是重要性,均与投资人的要求存在较大距离。上市公司“知情不报”或言之无物的现象尤其普遍。同时,由于缺乏训练有素的证券分析专家对已经披露的公司信息和各种宏观经济信息进行加工整理,投资者很难根据已经披露的信息得出正确的投资判断。
二、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对策建议
1.扩大规模。市场开放的客观要求促使中国券商进行业内重组、增资扩股、兼并劣势券商、扩大市场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同时将盈利转为资本积累或积极吸引外部投资参股,对原有资本结构进行调整,实现资本规模扩张,发展成为能与国际性跨国券商相抗衡并在竞争中形成良性发展的大型证券机构。
2.对自己的经营和管理模式进行合理定位。走“先合作,再竞争”的道路,通过与国外证券经营机构开展一系列领域的合资、合作,在此过程中不断强化我国证券公司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服务技能,利用已经占领市场、熟悉市场并得到政府支持的暂时优势,在合作中迅速学会国际化竞争的规则,系统的培育出具有券商自身特色的综合实力与核心竞争力,为将来复杂多变的国际化竞争做好充分的准备。在金融国际化的进程中积极稳妥地改革我国的金融体制,更好地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
3.建立和完善富有效率的证券监管体制。正确处理政府机构监管和自律监管的关系,我国的监管体系更多地依赖政府机构监管,要改变这种监管存在的缺陷:监管缺乏独立性、监管不规范、运动式的监管多于持之以恒、前后一贯的常规监管。在自律监管方面,建立合适的制度安排使之有约束力、行之有效,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制约作用。改变市场监管落后的局面,学习国外不同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政策配合及开放条件下的市场监管的先进经验。
4.加强研发工作,以创新求发展。积极拓展证券公司业务品种和范围,扩展期货、资产管理以及风险投资等创新型业务,实现业务品种经营多元化。通过研发来培育核心竞争力,在某一方面形成自己的特色,充分利用各自的独特优势重点发展某项业务,在特定领域树立各自的品牌。
5.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提高资产重量,实现资产和负债在期限、数量和结构的全面匹配;优化资产负债管理,降低流动性风险,根据资产结构优化和流动性原则,合理安排资产各组成部分的规模,并与相应期限的负债在数量上相匹配;通过资产组合管理,降低盈利资产的风险,提高流动性,严格限制股权资产和长期投资的规模,增大流动资产的比例;建立独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确保公司对各种风险能够识别、监管和综合管理。
参考文献:
关键词:证券市场;会计监管;博弈模型
学者们对于证券市场监管方式和手段的研究包括经济政策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的研究,涉及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委托机制设计、建立和完善职业经理人市场、、改善投资者结构、发展机构投资者和投资基金、完善独立审计、完善证券市场功能等的研究。其中关于信息监管讨论较多的是信息披露制度,而对于其他的信息行为的监管制度还缺乏系统研究。
证券市场是股票、债券、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产品等发行和交易的场所,它是资本市场的核心。我国证券市场经过十余年的快速发展,已经由小变大,由年轻步入“在成熟”,上市公司已经逐步走上了较为规范公开披露信息(主要是会计信息)的轨道。但是近年来,证券市场却暴露出了许多问题,从1997年的琼民源事件到后来的东方锅炉、红光实业、郑百文、张家界、黎明股份、大庆联谊、银广夏、麦科特,直至最近科龙电器等重大虚假会计信息披露案件都充分说明了我国证券市场会计信息失真十分严重,会计信息失控、假账真做、真账假做,已经到了危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影响国家长治久安的地步。本文利用了博弈论的基本原理,试图对会计造假与监管机构的博弈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切合中国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会计监管措施。
一、运用博弈模型分析证券市场会计监管的必要性
博弈论正是研究人的策略行为存在相互影响时的决策选择,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的理论,它是一个十分有用的分析工具。因此,博弈论对会计监管的分析是有“天生”的优势,它能更加深刻的揭示出会计监管的本质问题。
(一)上市公司的决策模型,并提出假设
上市公司在提供会计信息时面临的决策问题是是否造假。作为理性经济人,其决策依据便是比较两种不同决策的期望收益。在这里,设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预期收入为R′,会计不造假的预期收入为R(R
显然,若上市公司不造假,期望收益为R;若上市公司造假,期望收益为:M(-F)+(1-P)R′因此,只要造假期望收益大于不造假收益,上市公司便会选择造假。即:
M(-F)+(1-M)R′>R
整理得:M
从(1)式可以看出,其他条件不变时,造假的收益越大,会计造假的可能性越大;被发现的概率越小,会计造假的动机越强;政府的处罚力度越大,会计造假的概率越小。
(二)会计造假与监管博弈分析
会计造假的客观性和现实性,充分揭示了会计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博弈模型的构建
在会计造假与监管的博弈中,我们在上述假设基础上,还假设监管机构的监管成本为C,上市公司造假给社会造成的预期损失为A(A
从表中可见,监管部门有两个纯战略:监管、不监管;上市公司有两个纯战略:造假和不造假。在这个支付矩阵中,我们认为:(1)上市公司的支付取决于自己的战略和监管机构选择的战略,监管支付也同样;(2)只要监管机构实施监管,那么,上市公司选择造假就必定会被发现和查处。以监管机构实施监管,上市公司造假被查处为例,这时,监管机构的支付由监管机构的监管成本-C,造假造成的公共利益损失-A,以及罚款收入F组成;上市公司的支付由造假的预期收入R′,造假被查处后的罚款-F及市场形象损失-L组成。
2.博弈均衡的求解
通过对上表支付矩阵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在这个博弈开始时,给定监管机构监管,上市公司选择不造假;给定上市公司不造假,监管机构选择不监管;给定监管机构不监管,上市公司选择造假;给定上市公司造假,监管机构选择实施监管,如此等等。
(1)纯战略纳什均衡求解
从前面的假设可知,F-C-A>0,R<R′
则R′-F-L>R即F<R′-R-L(2)
当(2)式成立时,博弈存在唯一的纯战略纳什均衡:监管机构选择监管,上市公司选择造假。但是,在重复博弈的过程中,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如果监管机构发现上市公司多次造假,一定会加大处罚力度,最终(2)式便不可能成立。所以,在上述假设条件下,会计监管博弈中不存在纯战略均衡。
(2)混合战略纳什均衡求解
当我们用M表示监管机构实施监管的概率,N表示上市公司造假违规操作的概率,E1和E2分别表示监管机构和上市公司的期望收益。给定N,监管机构选择监管(M=1)和不监管(M=0)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E1(1,N)=(F-C-A)N+(-C)(1-N)=(F-C)N-C
E1(0,N)=-AN+0 (1-N)=-AN
解E1(1,N)=E1(0,N),得N*=C/F
给定M,上市公司选择造假(N=1)和不造假(N=0)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E2(M,1)=M(R′-F-L)+(1-M)R′=-(F+L)M+R′
E2(M,0)=MR+(1-M)R=R
解E2(M,1)=E2(P,0) 得M*=(R′-R)/F+L
这个博弈模型的混合战略纳什均衡是:N*=C/F,M*=(R′-R)/F+L,即会计监管机构以N*的概率实施监管,上市公司以M*的概率选择造假。这一均衡也可以解释为:如果上市公司造假的概率小于N*,监管机构的最优选择是不监管;反之,则要监管。如果监管机构实施监管的概率小于M*,上市公司从事造假行为;反之,则不造假[2]。由此得出监管机构实施有效监管的概率应为:M>(R′-R)/F+L。
(3)博弈行为的解释
通过对博弈混合战略纳什均衡解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监管机构监管的概率和上市公司造假的概率分别受多种因素的影响。
①上市公司造假的行为解释
在上市公司造假概率N*=C/F的博弈里,上市公司的造假概率取决于二个因素:监管机构实施监管的成本C,上市公司造假所受到的罚款F。会计监管成本越高,监管机构缺乏动力去实施监管,上市公司选择造假的概率就越高;上市公司因造假被查处后受到的惩罚越小,则其造假的可能性就越高,反之,上市公司造假被查处后受到的惩罚越大,则其造假的行为就越小。这说明上市公司的造假行为是依据所受惩罚力度的大小而相机选择。在现实中,由于对造假处罚较轻(多以警告、罚款等),结果使许多的上市公司选择了会计造假,这从理论上说明了上市公司具有极强的制假动机。
二、加强证券市场会计监管的具体措施
我国正处在市场经济转型时期,上市公司会计造假造成的危害是灾难性的。为了使我国的资本市场更加健康的发展,必须加大对上市公司的会计造假的治理力度。所以,应该找出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会计监管措施:
1.强化法律监管。首先要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尽量减少用政策干预资本市场的运行。其次要健全资本市场的法律体系,及时推出《物权法》和《民商法》,并将公司治理、投资者保护、咨询公司管理、投资公司管理等方面管理的内容上升到法律层次,以提高信息披露监管法律体系的权威性。一方面要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建立更公平、更具有可操作性的规范,使博弈各方都能得到合作利益;另一方面还要加大法律监管的力度,严格执法,提高违规成本,消除各方违规的经济利益基础。
2.增大惩罚力度。惩罚是影响企业会计作假与监管部门检查行为选择的重要变量。目前,我国《刑法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对会计作假的法律责任在责任主体、责任种类、罚款金额等方面的规定存在诸多差异;行政责任的威慑力不足,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偏轻,对“红光实业”等会计造假事件的偏轻处理已予证实。因此,提高法律责任的统一性、确定性与严厉程度,特别是完善民事诉讼制度与民事责任赔偿制度,是当前惩罚制度建设的关键。
3.增加作假成本。作假成本的增加,会抵减作假收益,当作假变得无利可图时,理性的企业不会选择作假。增加作假成本的主要对策有:①及时供给新准则、新制度、新规定以规范新业务;尽量降低会计准则、制度的不确定性和减少会计程序方法与估计判断的可选择性。②促使企业落实以组织机构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会计记录控制、资产保护控制等为主要内容的全方位内部控制制度。③完善以产权为核心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所有者、债权等人参与会计监督的意识与能力;通过培训等方式提升信息使用者的素质,增强其对会计信息的解析、识别能力以及利用企业形象、企业文化等进行综合决策的能力。④建立并完善同业互查制度、检举揭发制度、会计信息质保制度等。
4.降低检查成本。检查成本越低,企业作假的概率就越小。因此,在保证有效性的前提下,应尽量降低检查成本。其主要措施有:①尽快建立健全适应我国会计信息质量现状的会计监管模式,精简高效地进行监管制度的供给与安排。②加强会计监管的管理体制建设,管理分工上应明确政府、行业与企业的权责,从组织、法制、技术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补充、相互配合的机制;管理层次上应突出财政部门的主导地位,解决目前多头管理、越权、职能重叠、监管真空等问题。③加大先进、适用、经济的会计信息加工处理技术与监管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力度。
5.提高检中率。检中率是衡量会计监管质量高低的首要指标,是企业选择会计作假行动依据的重要信息。有关研究显示,“过去10年我国上市公司作假被发现的概率远低于1%,目前被曝光的上市公司会计作假有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可见,提高检中率是当务之急。这就需要:①全面加强会计事务与会计人员等环节,政府、社会与企业等层次,政策性、技术性与意识形态等性质,证、账、表等内容,事前、事中、事后等过程的多维监管。②提高检查的频率,增强检查的实效性与隐蔽性。
参考文献:
[1]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2][美]萨缪尔森等著,高鸿业译.经济学[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
[3]林钟高,章铁生.财务管理-结构、机制和行为研究[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5.
[4]马晓芳.基于公司治理的会计监管结构[J] .当代财经,2004.
[5]梁芬莲,程安林.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的博弈分析[J].工业技术,2006.
[6]李明.中国证券市场会计监管论[M].经济科学出版社.
[7]梁芬莲,程安林.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的博弈分析.西安财经学院,2006.4.
关键词:市政工程;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特点;问题;措施
引言
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工程规模越来越大,设计越来越复杂,工程造价也越来越高,在施工中,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理念得到了一定的运用。但是,市政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影响因素较多,对施工安全有着一定的干扰,经常发生一些安全事故,不仅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还会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为此,一定要重视市政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实,实现市政工程施工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一、现阶段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问题
1、施工环境狭长多变
市政工程是狭长带状的线形工程,似乎比建筑工程更容易形成流水作业,但由于整个工程全面开花,各种管线见缝插针而不是齐头并进展开施工,很难在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看到流水作业的情景。市政工程施工人员在狭长的工作现场经常发生作业位置调动和角色变换,而道路范围内的地面就像人们常说的那样是装了拉链的,多个管线施工单位你方唱罢我登场,在极短的时间里挖开、填上很多次。工人们面对的作业环境说一日三变都不为过。点多线长,企业投入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措施往往覆盖不住全场或损坏、丢失得不到及时恢复,导致安全风险增大和安全漏洞增多。
2、安全文明施工不到位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城市居民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越来越高,现场施工噪声大要举报、施工现场道路难走要举报、扬尘要举报、下水道堵塞要举报、没有电视信号、通信讯号等也要举报,也就是说,一定要确保施工周围民众的正常生活与安全不受影响,要不然就会向有关部门反映,进而对施工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为此,一定要全面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这样才可以尽量减少民众反映情况。
3、施工人员组织观念、安全意识薄弱
现阶段,大部分市政工程施工企业都没有培养自己企业的人才队伍,在接到工程项目之后,均选择劳务公司予以劳务分包。而施工人员和项目部之间经常是短期雇佣的关系,施工企业、项目部对这些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较为匮乏,在施工中非常容易出现安全事故。与此同时,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的人员组织观念、安全意识较为薄弱,经常出现违规操作的行为,不仅影响了施工的顺利完成,还会留下很多的安全隐患,影响了市政工程施工质量。
4、施工现场无法实现完全封闭
封闭施工指的就是阻止大量机动车进入施工进场,在一条道路两端与一些巷口设置围挡,不是完全隔离行人与车辆的进入。一般而言,施工道路沿线有很多的居民楼、商铺、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等,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确保其可以维持正常生活、工作、学习、出行等。然而,在实际施工中,根本就没有设定相应的限制,导致施工现场有很多人围观,同时也是消磨时间的好地方,进而对施工安全产生了一定的威胁,导致施工管理难度增大。
二、加强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措施
1、全面落实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大部分企业不是没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只是在进行落实的时候,进行了一定的选择,致使一些规章制度成为了一种形式,严重影响了其落实效果。针对这样的情况而言,企业一定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与系统,监督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全面落实,并且对相应的职责与权力范围进行明确,保证各项工作均符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这样不仅可以实现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效果,顺利完成施工项目,还可以节省施工成本,提高了工程施工的经济效益。
2、强化企业最高管理人员的价值观与安全理念
一个合格的企业最高管理人员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工作,并且具备正确的价值观与安全理念,制定符合安全政策的规章制度,保证其全面落实。在实际施工中,不仅要重视安全理念的落实,还要尽可能满足业主、工作人员、社会发展的要求,全面提高市政工程施工效益。除此之外,企业最高管理人员一定不要只是片面的追求经济效益,而对安全生产有所忽视,可以说,安全生产才是企业发展的正确选择。
3、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三原则”
3.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市政工程的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该条原则为中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对于市政工程来说,不管采取何种管理模式,均须坚持该原则。
3.2 管生产、管安全的原则。安全是生产的前提,确保生产的安全,需要加强安全管理。因此,工程的安全管理人员实现评估作业环境、组织方案和施工工艺等,做安全性评估和判断,保证施工的安全性。同时,严格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避免把安全管理与安全管理分割开来。
3.3 全员参与的原则。工程安全管理是全员安全,因为安全管理涉及人的安全行为,包括自我防护意识与技能。所以,工程安全管理,不但为管理人员的分内事,同时也是全体相关人员必须予以重视和参与的大事情。
4、强化安全队伍的专业培养
市政工程的安全管理,必须有一套健全的管理人员培训教育体系,用于培养各级安全管理人才。与此同时,在管理过程中,把工程的安全知识教育、技能教育和安全交底有机结合和统一起来,建立工程现场人员准入制度,从而从源头上控制安全风险,消除或者尽可能减少企业的不良用工现象,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与技能。
5、规范现场各施工队伍的施工行为
市政工程所包括的工程类型很多,且这些工程都会受自然环境、人为因素和技术因素影响,对市政施工安全管理,如果全部照搬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框架,恐怕收效甚微。所以,市政工程的安全管理,必须按照有关管理标准,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明确工程安全管理的要求和标准。同时,对通讯队伍、电力队伍和绿化施工队等,均必须列入安全管理人员的范畴,进而明确安全管理实施的细则,确保在整个施工区域内,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区域内的作业队伍实施安全的施工行为。
6、加大安全措施资金的投入
在市政工程施工中,要想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就一定要制定相应的措施予以保障,安全不是只需要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与意识,还要保证各类安全防护设备与现场安全维护设施的使用,同时也要购买一些安全生产所需的材料、设备与仪器。由此可以看出,要想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进行,就一定要投入相应的资金,这样才可以保证各项安全措施与防护设施的全面到位,进而实现工程施工的安全性、可靠性。
7、强化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总结与评审
在市政工程施工中,是否全面落实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取得了预期的安全管理效果,是否实现了安全生产目标,是否提高了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是否全面落实了安全防护措施,这些问题均与安全管理工作总结与评审有着密切的关系。为此,在市政工程建设中,一定要重视对安全管理工作的总结与评审,为以后相关工作的全面展开提供可靠依据,促进市政工程施工的高效完成。
结束语
总而言之,安全生产是质量与效益的前提与基础,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在市政工程施工中,一定要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实现市政工程施工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