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企业税务管理的重点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关键词:水利施工;设备物资;管理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设备物资管理在水利施工企业中的重要意义
对施工企业来讲,一个项目的物资设备大约占整个项目资产的65%左,是工程项目质量和效益的源头,设备物资管理是施工企业生产经营的关键环节之一,是最容易出漏洞,也是最容易出现舞弊的环节,如果不加以严格控制,则会出现物资采购价格虚高、物资质量低劣,甚至严重影响工程质量、损失浪费等问题,势必会增加工程成本,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因此,设备物资管理成为了企业管理者目光的焦点。从这个意义上讲,作为企业行为的设备物资管理工作,不仅是企业物资部门的专业管理,更应是企业决策层和高管关注的事项,同时也是各岗位人员需共同参与和监督的组合管理,只有全员的参与,才能有效构筑企业设备物资管理现代化的完整体系。
二、水利施工企业设备物资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水利施工企业项目建设的优质性需要设备物资良性管理的科学支持,只有做到物资储备齐全、采购价格合理、入库出库流畅、设备先进水平适宜、应用便利、维护得当、配置科学,才能真正提升水利施工企业整体生产力与核心管理水平。然而目前我国许多水利施工企业在设备物资管理实践中却仍然暴露出较多弊端问题,需要我们加快更新改进步伐,扭转不合理现象,营造良好的管理环境。在物资管理实践中许多水利施工企业体现出采购环节有失规范性,不能做到货比三家,把握市场最新动向,无法畅通构建物资供应链,轻管理、重应用现象,管理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而在设备管理实践中水利施工企业则呈现出折旧费率较低、配置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升、设备闲置率较高、高科技、专业性设备配备有限、维修养护机械设备工作应进一步强化等问题。
三、水利工程项目设备物质管理的优化对策
1、建立各项设备物资管理制度并注重人才的培养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施工企业欲加强自身设备物资管理,首先应确立完善的设备物资管理制度。从设备物资计划、采购、合同签订到验收、保管、领用、报废,整个物资流程都有制度可循,设备物资管理部门要加大现场业务指导增强信息沟通.对设备物资管理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严加控制。
21世纪是一个人才竞争的时代。任何企业的发展都依托于人的参与,设备物资管理要想取得良好收益也不能脱离人才。水利施工企业应从实际需要出发,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计划,定期的对企业领导及员工进行设备物资管理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员工对设备物资管理的认识程度,直接影响着企业设备物资管理的水平。
2、水利施工企业设备物资集中化管理
推行设备物资集中管理,能够有效提高企业的资金利用效率,节省不必要的开支。实行设备物资集中化的管理,有利化企业设备物资管理部门对物资进行保管,方便管理部门及时发现设备物资的缺失、采购、验收,实现物资的计划使用、精确使用,同时有利于设备物资的回收与管理,整合物资的采购渠道,强化设备物资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及时为企业决策层提供有效、确实、精确的设备物资消耗分析,便于水利施工企业决策者随时掌握各类设备物资的损耗规律和宏观控制财务成本,从而制定出更加合理的消耗定额与企业预算,实现企业经济、物资、人力资源的最大优化配置,把企业运作的注意力投放在资金与产品的“投入产出比”,也就是如何用较少的资金投入换来较大的产品产出,怎样才能更快更好的提高资产的运作效果。
同时推行设备物资集中化管理,也方便监督、敦促物资管理工作人员与基层单位工作人员多接触、多沟通,鼓励他们积极主动的下基层,去了解、掌握设备物资的成本、损耗的实际情况,熟悉专业知识,明确和规范设备物资管理的重要责任,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服务意识,保证水利施工企业的生产供应与需求。
3、规范实施阶段性设备物资管理
设备物资管理具有一定的阶段性,因此水利施工企业首先应根据自身发展状况对设备物资成本进行合理预测并制定采购计划目标,做好施工图及施工预算,并将工程项目设备物资投入进行有效分离进而核定目标成本,依据相关施工进度、资金安排合理编制设备物资采购进场计划。在应用阶段我们应严格创设限额领料、内部协调、合理配置及审批费用开支体制,开展各类生产费用的全面审核,并对不合理开支进行有效制止,进而将有可能引发的浪费与损失消灭于启蒙状态。另外我们应科学构建成本设备物资反馈信息体系,及时将偏离成本目标计划的差异性反馈于相关个人或部门,进而便于科学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早日消除偏差。水利施工项目完成后,我们应对所应用与消耗的设备物资展开全面核算清点,并对各类消耗物资成本进行汇总分类,对设备磨损情况进行细化核查并制定相适应的养护维修费用投入计划,将实际应用费用同成本目标进行比较,进而对项目造价作出有效准确的综合评定,并指导后续施工项目的科学开展。
4、科学开展施工现场物资管理
水利施工企业现场物资管理包含进货、物资合同与物资库场管理,在进货阶段我们应遵循储备量目标原则,杜绝由于存货量短缺导致不良停工待料等窝工现象发生。确定储备量环节,相关技术工程人员应依据某一时段工程进度、资金状况及工作内容进行合理测算。在进货阶段我们应本着计划性、科学性原则,分阶段编制月度、季度与年度计划,依据生产施工进度与任务要求综合考量政策性、季节性因素并严格落实核查、督查体制。在入库管理阶段我们应依据不同的物资使用运输方式及特性合理选择装载设备或车辆,并依据水利项目工程建设施工需求划定堆放材料面积。在入库验收环节我们应做好质量把关,杜绝互相扯皮、责任不清、以次充好等现象。同时我们应科学履行质量抽检、核查环节,并办理相关验收凭证,做到合理存储、发放及领用物资,确保物资应用渠道的畅通、科学与有序。
5、设备物资管理信息化
随着计算机通讯技术越来越深入的进入到每一个行业,水利施工企业也必须紧跟其后,物资管理部门应当率先做到管理系统化、管理规范化、工作网络化、物资信息化,必须采用信息化的现代方法,把物资的计划、采购、仓储、发放,产品供应商的管理纳入到整个网络管理之中,加强的物资信息的准确性与即时性,灵活地运用网络共享信息资源,逐步改善企业的管理环节。
关键词:蓬莱市;地方政府;税源管理
中图分类号: F299.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29-55-2
1 加强税源监控
1.1 从理念上树立正确的税源管理的思路,体现精细化
工作中,也要树立精细化管理的理念,首先要摈弃以往的“收上税来就完事”或者“完成任务就了事”,把征收管理和税源基础放在无关紧要的位置的错误观念。应当想到税收情况与税源基础一样重要,涉及税收的长足发展,要有税收的远见,做到大小税种一起抓,大企业小企业一样管,不但抱西瓜,还得捡芝麻,如果芝麻成为产业了,也是很好的税源途径。在工作中,我们不但要强化对大中型企业和重点税源户的管控,应该多下基层,多看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税源基础进行量的积累,充分挖掘企业的增收潜力。
1.2 以创新的思维开展工作,在税源监控上下功夫
蓬莱市早已经实行税收管理员制度,一个好的税收管理员对于所管辖企业每月应纳税的期限、数量、税种以及一些个别的税务问题,应该了若指掌,拓宽税源管理的深度,把一个个税管员系统起来,将一个个小资料库系统起来,建立一个大的,全局化的大资料库,通过对申报数据评估、监控发现企业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行业、产业数据库。这样即便换了税管员,也不影响后面的税管员了解企业的情况。同时多邀请重点税源监业定期开展培训、座谈会,对税务工作中比较出色的企业请来做经验回报,既教会了小企业的会计,又掌握了税源管理的第一手资料。
1.3 税源管理的信息化方面采取先进的方法
随着电脑征收系统的普及,很多税务操作流程越来越科学。因此在强化税源管理的信息化方面:充分利用现在电脑税务系统的便利条件,对于征管工作中的具体问题,采取相对应的办法解决。首先,严格控制税务登记关口,对于税务登记的企业必须对要保证录入数据的完整和真实,对于注销的用户,核实过没有不良欠税和垃圾数据的情况下才准予核销。严格按照区片,税管员负责制度,保证资料真实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其次对于数据采集工作的人员必须既懂业务又懂计算机的人员来进行,明确规定数据的内容,如何去做,且数据的真实性等。
2 加强纳税评估的切入,事前评估掐住瓶颈
纳税评估是一个相对比较新颖的名词,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纳税评估即税务机关通过数据信息比对,考核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申报数据,是否合理合规,是否少保漏报在稽查之前发现问题,从而通知纳税人或者去企业调查等方法,进行核实,从而对纳税人的行为进行判断,定性、定量,并是否采取下一步征管手段的管理方法。
纳税评估是通过数据,对纳税人申报的税源进行税务评估,根据纳税人申报的税源,通过税务知识进行计算核实,看纳税人申报的是否合理,是否合乎规程,是否真实准确。因此可以看出纳税评估的关键并不是税收的多少,而是对纳税人的税源进行计算。通过计算得出纳税人申报的是否合理是否真实,是对纳税人取得生产经营收入以及利润的评估。
税评估的对象是在税务机关有税务登记的所有企业和个人,以及所有企业应该缴纳的税种。但是如果对全部企业进行评估,税务机关的征管力量可能跟不上,现在一般是有重点选择一部分纳税人进行评估核算。现在选择正确的企业作为评估对象,是做好纳税评估的第一步。确定好评估目标,才能进行下面的分析计算。
税评估的对象是在税务机关有税务登记的所有企业和个人,以及所有企业应该缴纳的税种。但是如果对全部企业进行评估,税务机关的征管力量做不到,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如何选择合适的评估对象,是纳税评估工作最关键的一步。
首先应该制定《纳税评估管理办法》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滤清顺序,在纳税评估流程黄总各个环节的注意事项,以及实际工作中的实施情况。纳税评估机构应尽可能地完善纳税评估的信息系统,以方便工作人员得到真实准确的申报情况。其次税务评估部门应对企业按照生产情况、纳税情况、企业信用等情况分门别类,逐类进行纳税评估。对于大中型企业、重点税源户、来蓬施工的报验登记户找专业的税管员进行监督管理,对企业的各项税收指标进行分析,与同行业税收情况,税负情况,进行比对,找出没特殊因素却税收量变化较大,或者税负率偏低的企业,与征管部门进行联系,对申报不合理的企业,以及重点税源企业、信用差的企业,或者在稽查中常出问题的企业都可以选择为纳税评估的对象二是中小税源户也应该分类,通过分类,将各个同行业集中进行评估控管,从评估结果中找另类的,异常的情况,这样不但加快了工作的速度,也使评估人员对各类别企业有个明确的认知。三是组织税管员对所辖企业进行约谈督促,让企业尽量真实的提交申报数据,减少偷税漏税的源头,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等,从源头减少纳税评估的工作量,从而更精细的评估主要评估对象。
3 加强税源管理的专业化,以管理促增收
3.1 何为税源管理
我所理解的税源管理就是保证税收收入入库的一种针对税收的管理活动,前提是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采取的一些先进的科学的方式,对税收来源进行信息采集和纳税管控。税源管理是税务部门征收管理工作的核心。税源管理工作的中心是企业,是税源管理的基础。
3.2 何为专业化管理
专业化管理是指在税源管理的工作中更为专业,总体来说应该满足四个方面的要求,首先应该有专门的税源管理机构,其次税源管理机构的岗位设置和税源管理业务流程都有专业化的设定。第三机构内对税源的分类专业化。第四就是税源管理部门的纳税服务专业化。这四个条件缺一不可,缺少一个都称不上是税源管理的专业化。因此,税源专业化管理就是税源管理和管理专业化的高度结合,使税源管理的效率更高,企业的纳税更规范,更具有竞争力。
3.3 税源专业化何用
税源属于税收的涵盖,税收包含税源。税源管理是税收管理的基础,是税收管理的核心。由此可见,税源专业化管理是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基础,也是税收专业化管理的核心。做好税源专业化,税收管理会更流畅,更有持续性,发掘出更多地税收潜力。
3.4 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特点
税源管理的专业化,将会带动税收管理专业化,实现税收的提升,税源专业化管理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理念方面,从以往的组织收入为核心转变为监督管理纳税人自行缴纳税款,提升征纳双方的缴纳理念。二是管理方面,从以往的简单的税管员管理的方法转变为预防风险为主的导向式的专业分工与协调管理。三是机制方面,从以往的管理员和稽查局管理的属地管理模式,转变为信息化管理的事项推送程序管理。四是资源配置方面从以往税管员平均分配管理精力的方式转变为有侧重的分配管理资源。
3.5 企业和税务管理部门应如何应对专业化管理
关键词:专业化;管理;概念;分析
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模式构建于20世纪90年代。近年来,随着社会信息化和经济一体化的快速发展,纳税主体跨国家、跨区域、跨行业发展日益增多,组织形式、经营方式更加多样。税源规模和结构的深刻变动,使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凸显,税务部门陷入税源监管的困境,传统分散式、单兵式、经验式的税源管理模式已难以为继。面对税源管理的新形势和新问题,急需重新建立起符合国情、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现代税务管理方式。
一、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相关概念
(一)税源管理的概念
从税收的支付角度或经济角度来看,税源指的是支付税收的财源。税源管理,可以理解为贯穿于税收征管全过程的管理行为。对于税源管理的定义,由于立足点和角度不同,概念也各有侧重。
一般认为:税源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在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的基础上,通过掌握和分析税源信息,把握税源的形成、规模及分布,在动态监控的过程中,为促使税源依法形成税收、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依法采取行政管理和执法措施,包括开展的纳税服务等其它相关工作总称。
(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基本理论及特征
从历史沿革和理论成果来看,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发展、变革,主要基于专业分工理论、风险管理理论、纳税遵从理论、结构选择及效率理论等四种。
自2010年开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全国各地市结合实际,以破解管理难题和提高组织绩效为目标,掀起了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的新。从我国专业化管理的实践和探索看,虽然重点不同,形式各异,但均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征:
一是以分类管理为基础。根据所辖税源结构情况,结合经营规模、行业特点、信用等级和税源分布的情况,对税源进行细分,按照相同的共性与不同特性之间的结合关系,实施有针对性的区别管理。二是以风险管理为导向。通过对税收风险的识别、预测、评价,根据不同的税收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战略。三是以资源整合为核心。区别不同类别税源的特点优化配置有限的征管资源,理清岗位职责,明确管理事项,不断提高机构、岗位和人员的专业管理能力。建立上下之间、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互动运行机制,保持充分的沟通、配合与协作,形成相互推动的合力。四是以税种为管理内容。抓好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重点税种的管理;通过分析纳税人增值税税基的管理和应纳税额,合理预测和评估其企业所得税的税基与应纳税额,抓主抓重,带动小税种的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税源管理的效能。五是以规模税源为重点。将税源管理的重心转向税收比重较大、管理难度较大、涉税风险较大的规模税源,以便集中优势资源进行点对点分析、评估和服务,实现集中的深层次的管理。六是以信息管税为支撑。依托征管系统和各个单项管理软件,进一步深化软件应用,挖掘内部数据潜力;研究探索各个单项管理软件与综合征管系统的数据对接;拓展数据分析空间,促进信息资源在税源管理中的共享与良性互动。
二、当前我国税源管理模式及问题分析
(一)当前我国税源管理模式
税源管理模式是指围绕税源管理任务的执行,以实现潜在税源与实际税收差距的最小化为目标,涵盖税务机关内部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贯穿征管查各个业务环节,由实施具体管理工作的各部门组成的税源管理工作整体。
在1994年税制改革之前,我国实行的是征、管、查相分离为核心内容的税收征管模式,在税务机关内部实行权力分离与制约,以提高征管效率。1994年我国税制改革以后,“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30字新税收征管模式逐步建立。2004年,原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对原“30字征管模式”增加了“强化管理”4个字,成为现行的“34字征管模式”。
(二)当前模式下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1 纳税主体多元化、税户增长速度较快
随着多元经济的融合、政策的变更,纳税主体发生了极大变化,销售业、加工业占绝对主体转变为批发零售业、加工制造业、精制茶行业、总部经济等多种重点行业纳税主体并存的局面。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责任有限公司、国有独资企业等企业组织形式,方式不一,使得管理难度增大。加上投资、融资、租赁、重组、清算、破产等各种经营管理方式的出现,使得税源、税基管理监控日益困难。同时,复杂的所得税制度、增值税制度、出口退税管理制度、行政审批制度更加剧了税收征管的复杂性。
2 税收管理员模式难以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的税源管理
现行税收管理员的固定管户制度,对税收管理员的职责定位为“税收宣传员、信息采集员、纳税辅导员、纳税评估员、税收监督员”。一方面税收管理员所承担的工作非常繁杂,日常事务性工作量大,工作质量不能保证;另一方面带来很多直接和隐性的税收执法风险,未能将税收分析、风险监控、纳税评估、反避税调查等重要管理事项,从日常税源管理工作中分离出来。工作流于形式,成效不明显。但是目前无论税务机关还是企业,具备此种能力的人皆是少之又少,尤其是税务机关从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反避税调查和税务稽查工作的高素质专业人才非常紧缺。
3 各类信息软件过多过杂,信息化利用程度低
税务管理系统中的各软件平台之间无法形成数据接口,共享程度较低,这些系统或网络的运用绝大部分仅局限于税务机关自身,而最为典型的是,当前用于税收征管和专用发票等重要税源监控的CTAIS和防伪税控两大系统,由于开发内核不一致、数据库不同,管理层级不同,造成税源信息采集的口径不一、渠道不一,难以实现跨平台共享应用,信息化的整体效能没有在税源监控中得到应有的发挥。而且,税务机关的信息化建设与整个社会环境的信息化建设不接轨,与外部共享连接不畅,部门之间网络,如工商、海关、银行、地税等至今未实现局域联网、数据共享,形成税务机关的“信息割据”局面。
4 风险识别控制体系难以取得应有效果
从目前情况看,各级税务机关的机构设置并没有顺应信息化发展和风险管理的要求,层级仍然过多,职责交叉和管理盲区、越位和缺位的问题同时存在,面对人少户多、税源结构越来越复杂的现状,税源分析监控和风险应对功能不强;纳税评估没有作为税收征管必经环节,评估效果不明显;稽查与管理没有形成最大合力,稽查对税源管理的作用没有充分显现;纳税服务仍不能满足纳税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差异化需求;非税源管理机构偏多,占用了大量素质相对较高的税务人员,削弱了直接从事税源管理的力量。
三、国外税源管理的经验
从世界范围来看,绝大多数国家都能以法律的形式将税源管理固定下来,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是税源管理的一大趋势。鉴于税源的复杂性和多层次的特点,很多国家都采取了“分类、分行业”的分级管理模式,以保证能够高效地完成税源管理的各项工作。现将一些典型国家的税源管理制度做一简单介绍,以资借鉴。
(一)美国:借助科技手段,形成严密的税源控管体系
美国税源控管体系具有一定的特色,它的控管体系的建立是以税务机关为主导,其他诸如银行、海关和边防等多部门联合参与的税源控管体系。在这一体系中,能统一进行全国的纳税资料搜集、纳税报表处理、票证正误鉴定、所得税汇算、税务咨询服务等工作,税务机关不仅根据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材料建立档案,而且大量获取第三方信息。
(二)澳大利亚:将数据分析与监控手段结合,实行分类重点管理
澳大利亚的税务部门根据企业的规模的大小,将企业分为大企业、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并根据这三类企业的分类,分别采取不同的税收政策。其中尤其重视大企业中的大型跨国公司的税源管理问题,将年销售额达到一亿元以上的公司全部列入重点监控范围。不但如此,澳大利亚的税务部门还专门成立税务机构专门针对这种大型跨国公司。
(三)西班牙:明确分工,整合业务,形成专业性人才的培养制度
与澳大利亚不同,西班牙则将纳税人划分为超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和工薪自然人5种。超大型企业由总局的稽查部门进行管理并进行即时监控式的稽查,大型企业由区(大区)级税务机关的稽查部门进行管理和稽查,其余纳税人由省级税务机关的管理部门进行管理,稽查部门进行稽查。同时还建立了一个透明、广泛、有活力的人才流动市场来填补计算机专业人才流失所造成的空缺。
(四)其它国家
英国将税源分为重点税源、一般税源和零散税源,并根据不同的税源采取不同的税收政策,着重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管控。荷兰则将纳税人分为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公司、大公司、中小公司和个人四种类型,并针对每种类型设置一种管理机构,专门负责监管。意大利则建立了税收情报信息系统,通过这一系统,可以快速实现税务机关、纳税人、政府部门,乃至欧盟其他国家之间的信息交换和共享。
四、我国的经验借鉴和思考
上述国家税源管理方法,尽管互不相同且各有侧重,但之间也有共性存在,其中一些成功的经验和方法值得提取出来,以供我们在未来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中借鉴和吸收。
(一)进行税源管理层次的改革,打造扁平化体系
将“抓大、控中、核小”的思路应用于税源管理的实践中,制定出税源分类的相应标准,依据纳税规模或经营收入规模或投资规模,打破以往的税源管理模式即“总局一省局一市局一县局一分局”的五级架构,将省局、市局等税务领导机关,由单一的领导职能向统筹全面和直接管理的双重职能转变,使各级部门都成为税源管理的实体机关,直接参与风险管理,尤其是其中对专业化要求较高的环节,省局、市局的数据集中优势和人力资源优势便能得到充分的体现。
(二)对管理对象按照“规模+行业”进行分类
按照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的不同特点,将其划分成若干类型,按照企业规模和行业类别,找出内在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管理。为保证数据可比性,还应设定行业样本企业,测算行业标准值和参考值,对在行业内税收收入变动大,税负率偏离测算值的,将精力先集中在这些疑点企业之上,逐个评估、依次规范,按部就班化解风险。
(三)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方式团队化
在税源管理工作中,人才是关键因素。为适应现代化税收管理,对人才的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要重视对人的综合素质的培养;将学习制度常态化,使税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多学习、勤实践、精通业务知识,掌握各项税收政策,熟悉企业财务制度,精通财务核算方法。对税源管理工作涉及的税收业务、财务管理、信息化相关知识进行系统学习,不断提高评估人员的素质。
(四)建立国家税收数据信息处理中心,加强税源管理信息化
借鉴国际上税源管理多部门协作以及信息共享的经验,以避免由于税务机关获取的信息不完全而导致过高的税收征管成本和过低的税收征收率,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通过将这些外部信息与企业的纳税申报信息、税源管理信息相比对,从而加强对企业纳税申报信息的监控力度。
(五)引入税收风险管理,强化对风险点的识别和应对
将风险管理理念全面引入税源管理,强化税源分类分级管理,是贯彻总局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升税源监控水平的有益尝试。可以考虑将风险划分为三个级别:对低风险重点税源企业采取“服务+合作”方法;中等风险重点税源企业采取“规范+引导”方法;而高风险重点税源企业则采取“打击+监督”。使纳税人树立遵从的理念。
一、企业税务管理概述
企业税务管理是企业为实现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成本而进行的一项经营管理活动,即企业在合理遵守国家税务法规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基础上,充分了解我国税收法规中有关减免税在内的相关优惠政策,并予以有效利用,实现少缴税或者是递延缴税,处理税务相关业务和税务管理的过程。企业税务管理主要涵盖税收政策、法规应用研究、依法避税的方法技巧、事前筹划计划的组织以及企业涉税业务流程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具体可以将其分为两个部分加以理解:一是企业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合理地安排企业交易,加强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更好的利用好国家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二是对纳税风险做好科学防范、控制,并遵循企业合法、经营管理事先筹划、诚实守信和成本效益等原则的基础中做好科学的税务管理,才能更好的解决企业经营管理中出现的纳税风险,并设法合理避税,最大化的使得使企业价值更高。
二、我国企业税务管理存在的不足
(一)企业税务管理的观念落后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企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长足的进步,但是不相匹配的是税务管理观念的落后,往往使得企业在参与市场竞争的时候显得比较吃亏。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大部分企业更加注重的市场表现,而对税务管理观念比较模糊。认为税务就是被动的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税法,只是按时报税、缴税,不存在税收管理的全过程,尤其是了前置和后税收征管。其主要原因是企业经营者和财务人员因为接触税务管理时间不长,认为税务工作由财务会计人员办理的,不需要企业专门设立一个部门,只希望通过各种途径少缴税或者是晚缴税。由于税务管理工作认识不深,使得应税义务的减少就无从谈起了。
(二)偷税和税收筹划处理不当
企业在纳税过程,往往希望少缴税或者尽可能不交,这样就会造成偷税与税收筹划处理不当的行为。企业的税收筹划是合法合理的,但是多数企业缺乏有效的税务管理手段,更多的是关注在纳税筹划环节上能否在税法允许范围内进行技巧性的减少企业缴纳的税款,假设出现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销毁账簿与记账凭证,账簿上出现多列支出、少列或者不列收入等情况,不交或者少缴纳应纳税款、虚假申报或者拒不申报等就会造成偷税行为,企业的税务管理将无法取得预期的效果,出现这类情况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企业的税务管理手段较为单一,并不能够完全预测的税收管理,并及时予以协调。
三、强化我国企业税务管理的相关举措
(一)提升企业税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养
作为从事征收管理一线的税收管理员,他们综合能力的高低是保证企业开展的广度和深度的一个决定性因素,尤其是企业在不断的发展壮大过程中,涉及的税务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包括纳税档案、增值税发票的续开、管理等工作,随着计算机的普及,使得这些工作更趋向电脑化和网络化了。那么在提高企业税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养方面,一是完善制度来提高税收管理质量。无规矩不成方圆,税收管理员需要按照岗位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把工作绩效和个人实际利益挂钩,按工作好坏论奖罚,同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让税收管理员有一种危机感与压力感,才能更好的鞭策其奋起直追,争优创先,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强企业税务管理的认识和教育。认识到企业税务管理的重要性,不但是更好的完税,同时还是减少企业产品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的一种管理。企业要定期做好对税务管理员的培训工作。在实际培训工作中坚持差别化培训和个性化教学,对企业重点管理人员,要采取重点培训税收政策、企业财务会计、纳税评估理论、成本核算和会计电算化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从整体上来提高税务管理的质量。
关键词:福利企业设立日常管理退税审批
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对社会福利企业实行增值税的“即征即退”、“服务业”(广告业除外)营业税的免税以及企业所得税的减征或免征等优惠政策。这项税收优惠政策在实践中执行得如何,直接关系到残疾人就业保障和社会福利企业的发展。笔者就如何进一步加强社会福利企业的税收管理,结合实践中一些同志存在的不同认识或做法,作如下思考:
思考之一:社会福利企业设立的审批,税务机关有无必要介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55号)规定,“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以后举办的民政福利企业,必须经过省级民政部门和主管税务机关的严格审查批准”,这就是说,凡申办社会福利企业的,除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社会福利企业应具备的条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及资料外,还必须经过省级民政部门和主管税务机关(一般认为是县级税务机关)的审批,才能设立。这项规定明确了“主管税务机关”应直接参与社会福利企业设立的审批。我们知道,一般企业的设立是由工商机关审批登记,特殊企业除了工商机关审批登记外,还必须经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比如设立米粉生产企业,必须经过当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取得“经营卫生许可证”;设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审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样,设立社会福利企业也需要经过民政部门的审批,取得“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但是否需要经过税务机关的审批,的确是个值得商榷的问题。众所周知,税务机关是税收执法机关,它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力。税务机关管理的内容是企业设立之后的涉税事务,对企业设立程序本身的管理,严格说来不属于税务机关的职责。换句话说,企业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之前的企业设立审批事项,税务机关一般不应介人。税务机关的职责是对与税收有关的企业事务进行管理;米粉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都涉及税收政策的执行,这些企业的设立审批均不需要税务机关介人,为什么社会福利企业的设立审批就非要税务机关介人呢?况且,即使税务机关参与社会福利企业设立的审批,并不等于税务机关就可以或一定要根据“设立审批”的决定给予退税;社会福利企业的退税条件是动态的,不是固定不变的,究竟是否符合退税的条件,需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日常税收管理情况进行判定。“设立审批”不能代替日常税收管理,更不能代替退税审批。因此,笔者认为,税务机关没有必要介人社会福利企业设立的审批事项。从社会福利企业设立并办理税务登记起,税务机关才开始行使税务管理的职能。
至于是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还是由市(州)级或省级民政部门审批,主要看管理的需要。在《行政许可法》实施的今天,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社会氛围里,社会福利企业的审批最好也放在县级民政部门,不要集中到省级审批,以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目前,有的省对社会福利企业的设立是由县、市(州)、省三级的民政、国税、地税审批,一共要盖九个公章,才能批准一户社会福利企业的设立;有的省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经由主管税务机关和省级民政部门审批,盖五个公章就可以设立福利企业。笔者认为,税务机关把福利企业的设立环节纳人税收管理是不适当的,为此,建议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修改现行社会福利企业设立审批的有关规定,将社会福利企业的设立审批权授予县级民政部门即可,税务机关不介人设立审批。
思考之二:对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税务机关应把重点放在哪里?
目前,一些地方将社会福利企业的设立纳人了税务管理的范围,这给我们造成了一种错觉,似乎只要把好福利企业的设立关,税务机关就万事大吉了,结果税务机关是“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已的田”,放松了对社会福利企业的日常税收监管和退税审批。其实,加强对社会福利企业日常税收监管和严格退税审批,才是税务机关管理的重点。税务机关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社会福利企业的日常税收监管,包括办理税务登记以及之后的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税务检查等环节以及退税审批环节的管理。
(一)主管税务机关应当结合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推行,明确税收管理员职责,要求税收管理员应当经常深人社会福利企业,了解社会福利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了解残疾人员的安置及上岗情况,辅导福利企业健全帐务,真实记帐,并写出社会福利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残疾人员的安置、上岗及工资发放情况的月度报告。月度报告是主管税务机关审批社会福利企业能否退税的主要依据。因此,税收管理员日常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工作细致不细致,了解企业的情况是否真实有效,对税务机关退税和社会福利企业的发展起着关键性的作用,税收管理员肩负着税收管理的重要使命。
(二)加强对社会福利企业财务核算的管理与监督。社会福利企业必须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核算。按规定设置“应交税金”明细帐,准确核算收人、成本、税金、利润等科目,真实反映经营成果。
(三)社会福利企业必须严格按月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必须对社会福利企业的纳税申报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对未按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纳税款的,事后被税务机关查补的税款,不得再享受有关税收优惠待遇;对不进行纳税申报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加强发票管理。社会福利企业是一般纳税人的,必须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购进货物应当取得进项发票的,必须按规定取得,对应取得而不取得或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税务机关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依法作出处理;对取得的进项发票必须按期到税务机关认证,没有认证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五)加强税务稽查。社会福利企业由于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在财务会计核算、发票的取得和填开、税款的缴纳等诸环节上可能存在管理的薄弱环节,甚至漏洞;税务机关也因为社会福利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有放松税收监管的思想。为此,主管税务机关必须克服管理松懈的思想,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铁拳作用,加强对福利企业用工情况、货物购销情况、以及发票的取得、领购开具等情况的检查,督促福利企业严格财务核算,严格依法纳税。
(六)严格社会福利企业的退税审批。根据财政部《关子税制改革后对某些企业实行“先征后退”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预199455号)规定,社会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应报省国税局核准批复。虽然,报经省国税局核批增加了审批环节,有损行政效率,但是在税收管理信息化、网络化发达的今天,由省国税局审批社会福利企业退税是可以做到的。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减轻省级国税局核批福利企业退税的工作量,建议对社会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实行分级审批。比如对月(笔)退税额在10万元(含)以下的,由县(市、区)国税局审批;对月(笔)退税额在10—50万元(含)的,报由市、州国税局审批;对月(笔)退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报由省局审批。同时,社会福利企业申请退还已缴增值税应当向县级国税局提供退税申请报告、退税申请审批表、已缴税款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残疾人员上岗情况及工资发放表以及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县级国税局根据社会福利企业的退税申请及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税收管理员写出的社会福利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残疾人员的安置、上岗及工资发放情况月度报告严格审核,并按照审批权限审批。对经审核符合退税条件的,县(市、区)国税局开具“收人退还书”,由国库部门按退税税种的预算级次分别从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中退付。
目前,有的省份为简化社会福利企业退税审批程序,对福利企业的退税均由县级税务机关审批。当然,由县级税务机关审批,的确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为此,建议财政部将社会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的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税务机关;县级以上税务机关主要行使对下级税务机关的行政监督职能,减少行政审批的具体事务。
(七)上级税务机关应当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对下级税务机关实施监督的权力。在对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上,应当经常采取调查、检查等形式了解主管税务机关在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及时纠正执法中的偏差,为加强福利企业的税收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