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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建筑企业 安全管理 问题措施
0前言
多年来, 我国在建筑安全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制定了许多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并建立了安全管理体制,有效地控制和预防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然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成为市场经济中的主体,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就尽量减少生产成本,减少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从而忽视了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减少了相应的劳动防护设施和劳保用品,不注意改善生产环境,最终导致生产事故频发,从而使我国的安全管理工作水平远远落后于世界发达国家水平。建筑安全管理的形势依然很严峻。如何加强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完善建筑安全管理体制,最大限度地控制工伤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是我国建筑业管理者、建设者所关注的热点问题,具有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1. 我国建筑安全管理现存的问题
1.1 企业领导和员工安全意识淡薄
一些企业的领导长期对建筑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重效益、轻安全,抓安全生产形式主义严重,漠视生产工人合法的劳动保障权益,不配备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 肆意延长工人的劳动时间,工人长期处于超负荷、高强度的工作状态,必然会导致事故的发生。另外,领导对安全工作的重视不够,员工相应的安全意识淡薄, 很容易引起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1.2 安全管理基础薄弱
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主要是由于一些人的安全意识淡薄,理不清安全与速度、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的关系造成的。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建筑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比较薄弱,解决建筑安全生产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工作相对滞后,安全科技成果的广泛应用缺少市场化的政策导向和经济激励措施,施工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应用与安全防护措施的研究不同步等; 二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安全防护技术、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还相当落后,标准化、定型化和工业化的程度很低;三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素质普遍偏低,安全人员文化素质偏低,对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范措施等不懂,无法对施工队进行管理。
1.3 建筑安全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完善
落实其安全责任有一定的局限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强;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存在着重复和交叉管理的问题;安全规章制度职责不清,管理目标不明确,导致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
1.4 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还不健全
在我国相继颁布实施的《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安全生产监督队伍的建设,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能。但在实施过程中,有的地方政府未能很好地认识到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的重要性,以致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编制、经费、人员配置等方面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在实际工作中,造成职责分工混乱、管理断档脱节、监管力度不到位等现象。培训机构对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人员持证上岗培训不规范, 培训制度不健全,针对性不强,深度达不到国家要求,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不参加培训,只要出钱就能办证的情况,从而导致监管和从业人员素质低,管理不到位。
2. 加强建筑安全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2.1 政府应提高监控能力及信誉度
企业与政府,是建筑安全管理措施推行过程中的两个行为主体,由于各自的利益趋向不同,二者之间存在矛盾,建筑安全管理很大程度上也是二者博弈的结果。一方面,政府通过政策监控,迫使企业采取建筑安全管理措施;另一方面,企业出于对利润的追求,会理性地“逃避”责任。若政府拥有足够的技术能力,能以较低的成本完成检查,或者政府采取“承诺行动”,让企业确信政府一定会采取行动对建筑安全情况进行检查,那么企业为避免受到处罚而蒙受更大的损失, 则会主动采取技术手段,改善生产中的负效应。
2.2 修订、完善建筑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建筑业的特点和安全生产的实际,加强建筑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安全标准、规范的修订、制定工作。当前应加快《建筑法》的修订,增加有关安全生产的内容,明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行政管理主体地位及对建筑安全生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责定位;补充有关安全生产许可的规定,研究制定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律规定的处罚办法、建筑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及建筑事故死亡、伤害的经济赔付标准等。
2.3 建立和完善建筑安全监控体系
加快建筑安全监控保障体系的建设。建筑安全控制是一项系统工程, 要保证安全监控正常运行,必须辅之以组织、制度、设施等保障体系。一旦发生事故而造成人身与财产损失, 必须采取应急救援、治疗、善后处理及恢复等措施,这也是建筑安全监控的重要组成部分。采用高新技术手段进行监控预警可以有效地抑制事故的发生,目前发达国家几乎全部拥有以计算机为中心的综合监控系统,而国内利用计算机进行安全监控尚未普及。
2.4 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强化建筑安全管理,推动我国建筑安全形势的稳定与好转,关键是要有一支业务熟练、作风过硬的安全监管队伍和一个安全意识强、操作技能高的建筑工人群体。因此,要对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的设立、人员配备要求、培训教育、考核方式等制定相应的、可操作性强的法规或政策,特别是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基本操作技能是当务之急。
2.5 建立面向全社会开放的信息系统
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和计算机的广泛应用,通过计算机网络建立一个庞大的、向全社会开放的建筑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已成为可能。建立企业安全信用档案,对发生伤亡事故的企业和监理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计入其信用档案。该系统应由全国性的行业管理机构建立并控制,将全国所有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信息录入信息系统。企业一旦发生了事故,就将该事故的前因后果以及最终责任认定等情况录入系统并进行曝光,从舆论上监督所有的施工企业狠抓安全管理工作; 对在安全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也录入该系统, 供其他施工企业借鉴学习,以提高整个建筑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2.6 规范建筑防护用品管理, 实行强制许可证制度
有关专家指出,国内个体安全防护用品市场秩序混乱、产品质量低劣,已成为导致建筑安全事故多发的元凶,规范市场、提高质量迫在眉睫。目前我国个体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和普通两种,对特种防护用品是实行强制许可证制度,而对普通防护用品则是进行一次性质量检测管理。建议对建筑防护用品管理全面实行强制许可证制度,以遏制假、冒、伪、劣建筑安全防护用品的泛滥。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建议
1我国建筑安全管理存在问题
近年来,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了一系列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和办法,保持了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但当前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状况,与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需要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并提出对策。
1.1建筑安全管理体制不够完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目前,负责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仅对建筑业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实施监督管理,而对全国各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监管下作未完全到位,也未全面有效地履行对建筑业和各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我国建设工程安伞管理工作月前仍处于分散管理的状态,并未真正做到行业管理。
1.2安全生产和工伤保险分开管理
我国安全生产和工伤保险是分开管理的,安全生产管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根据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明确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管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由于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分离,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存在职能交叉,双方尚未建立起有效的协调工作机制,导致双方各自在发挥工伤预防作用和利用工伤保险促进安全生产方面都显得力不从心,使管理效果受到削弱。
1.3安全法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
《建筑法》中有关建设管理和责任主体各方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职责定位、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规定不明确或缺失;部分建筑安全技术标准及规范缺乏强制性、可操作性,难以保障建筑施工安全投入;对逾期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整改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尚未制定明确、有效的处罚规定和办法等等。这些不够完善的法律法规都急需修订以适应当前建筑安全管理的需要。
1.4建筑安全政策法规尚未完全落实到位
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流于形式,责任制未落到实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到位,安全法规和标准规范意识差;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施工中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落实不到位;部分监理公司忽视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理;有的设计单位对安全标准和规范重视不够,造成一些工程存在安全设计的缺陷。
1.5安全教育培训滞后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农民工大量涌向市场进入“门槛”低的建筑业。目前,建筑业从业人员达4 、5千万人,其中80%为农民工。不少农民工未经培训教育就上岗作业,有的虽然进行了培训,但因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往往流于形式,难以满足施工安全的需要。
2对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的几点建议
2.1政府应加强对安全生产与工伤保险的统一监管
建议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对全国安全生产与工伤保险实施统一监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政府对建筑安全实施监管的惟一机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成立各自的建筑安全研究所,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有关建筑安全卫生、工伤保险的法规、标准的制定和执法监督提供技术支持。其他如交通部、铁道部、水利部等行业建设工程行政管理部门,也可以成立行业建筑安全研究所,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2.2修订、完善建筑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有关部门应结合建筑业的特点和安全生产的实际,加强建筑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安全标准、规范的修汀、制定工作。当前应加快《建筑法》的修订,增加有关安全生产的内容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行政管理丰体地位及对建筑安全生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责定位,补充有关安全生产许可的规定,研究制定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律规定的处罚办法、建筑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及建筑事故死亡、伤害的经济赔付标准等。
2.3建立和完善建筑安全监控体系
加快建筑安伞监控保障体系的建设。建筑安全控制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保证安全监控正常运行,必须辅之以组织、制度、设施等保障体系。一旦发生事故而造成人身与财产损失,必须采取应急救援、治疗、善后处理及恢复等措施,这也是建筑安全监控的重要组成部分。采用高新技术手段进行监控预警可以有效地抑制事故的发生,目前发达国家几乎全部拥有以计算机为中心的综合监控系统,而国内利用计算机进行安全监控尚未普及。
2.4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强化建筑安全管理,推动我国建筑安全形势的稳定与好转,关键是要有一支业务熟练、作风过硬的安全监管队伍和一个安全意识强、操作技能高的建筑工人群体。因此,应对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的设立、人员配备要求、培训教育、考核方式等制定相应的、可操作性强的法规或政策,特别是提高农民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基本操作技能是当务之急。
2.5建立面向全社会开放的信息系统
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和计算机的广泛应用,通过计算机网络建立一个庞大的、向全社会开放的建筑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已成为可能。该系统应由全国性的行业管理机构建立并控制,将全国所有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信息录入信息系统。企业一旦发生了事故,就将该事故的前冈后果以及最终责任认定等情况录入系统并进行曝光,从舆论上监督所有的施工企业狠抓安全管理工作;对在安全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也录入该系统,供其他施工企业借鉴学习,以提高整个建筑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2.6规范建筑防护用品管理,实行强制许可证制度
有关专家指出,国内个体安全防护用品市场秩序混乱、产品质量低劣,已成为导致建筑安全事故多发的元凶,规范市场、提高质量迫在眉睫。目前我国个体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和普通两种,对特种防明护用品是实行强制许可证制度,而对普通防护用品则是进行一次性质量检测管理。建议对建筑防护用品管理全面实行强制许可证制度,以遏制假、冒、伪、劣建筑安全防护用品的泛滥。
【关键词】安全生产;现状;经济效益;
1 概述
建设工程是一种特殊工程,其特点是产品固定而作业人员流动性较大,施工周期长,涉及面广,工程样式多,又是露天作业,受地理环境和气象条件的影响大,而且施工作业人员的操作不稳定,使建设工程施工成为一个高风险的行业。高风险的行业就需要有严格的管理,因此提高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规范建设工程的生产行为意义重大。
安全生产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前提。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在社会生产活动中,通过对人、机、物料、环境进行计划、组织、指挥、监督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 使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状态, 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消除生产过程中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不安全环境、不安全设备和设施,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研究和分析建筑安全经济问题是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对促进建筑行业推行安全法规,实施安全管理,提高建筑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2 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现状
根据理论研究和大量安全事故分析,发现管理的落后是发生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建筑安全水平在管理制度、评估方法手段、市场主动调节等方面还存在较大不足,现分析如下:
2.1 建筑安全法律法规不完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第16条的规定,建筑施工安全责任几乎完全由建筑施工企业承担,建设单位(业主)承担的责任非常有限。作为业主代表的监理单位按《建筑法》的第四章规定,从法理上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总是不承担监督管理责任。导致业主和监理单位一般只注重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等问题,而对施工过程的人员、机械等安全问题则认为是施工企业内部的事,很少参与管理。事实上,安全事故与图纸设计质量、施工进度要求、资金的及时足额拨付、项目技术难度等因素密切相关。许多安全事故的发生并非仅仅由于施工单位管理疏漏造成,而是与项目前期策划及施工准备的缺陷、施工过程的抢进度赶工期、恶意拖欠施工企业资金造成安全投入不足等原因有很大关系。
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现行法律法规,建议由业主和监理单位承担部分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责任,使安全生产活动时刻处于政府安检部门监管之下,从而调动建设各方重视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2.2 建筑安全业绩评估指标不健全,安全检查执法力度有待改进。
我国对建筑企业施工安全评估主要由政府安全检查执法部门采用“安全检查评分表”打分的方法进行。这种安全检查的方式具有被动性和一定的偶然性,只能静态地反映某一特定时刻的安全施工状况。
“安全检查评分表”的得分,不能充分反映出企业是否具有良好的安全业绩,企业间的安全状况也缺乏横向可比性。因此,迫切需要研究建立一套适应我国国情的,能充分反映建筑企业安全业绩的指标体系。再有,我国安全执法检查的方式还存在许多不足:许多地方流于形式;很多地方领导出于对自身政绩的考虑, 对于安全事故总是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做法,使安全事故记录与管理缺乏权威性和真实性;建筑安全事故瞒报、漏报,甚至不报现象严重;安全检查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不能得到及时严厉的惩处;安全责任事故的法定损失赔偿标准偏低,“私了”现象普遍。这些都严重干扰我国建筑安全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2.3 市场经济杠杆和调节机制未发挥应有的作用。
由于法制建设的滞后,市场经济杠杆对建筑企业安全业绩未能发挥各种的调节作用。建筑市场安全制约机制不健全, 建筑企业仍不重视安全业绩,工伤保险制度推行缓慢, 加上险种单一保费高昂,理赔困难,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参加保险的积极性不高。
3 安全生产管理中的潜在经济效益
以下是两个实例分析
3.1 劳保用品与机械设备在质量上的优劣差别比较。实例分析:在建筑工地上常常发现产品质量不一的劳保用品和机械设备,例如,有的安全网片每片需花40元,而有的一片仅需18元。毫无疑问,18元一片的安全网质量差,这不仅表现了一部分商家投机取巧,迎合施工单位的心里,而且表现了一些施工单位片面追求暂时的经济效益,不顾职工的安危,而购买价格低廉的劳保用品。殊不知这些劣质用品周转率低,材料消耗大,不仅造成总成本的增加,而且,极易带来各种各样的生产隐患和事故,最终由于处罚和赔偿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如上述18元一片的安全网,在使用时一个工地尚未完工,就变得残缺不全,全部报废。由此可见,购买质量较好的产品,乍看安全投资较大,但经久耐用、质量可靠、安全有保障。不仅会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而且会带来更好的经济效益。
3.2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工程经济效益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举例,2008年11月15日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杭州地铁一号线萧山湘湖站发生地铁施工基坑塌方事故,导致萧山湘湖风情大道75米路面坍塌,并下陷15米,正在路面行驶的约有11辆车辆陷入深坑。这一事故导致死亡21人,24人受伤(截止2009年9月已先后出院),直接经济损失4961万元。2010年11月15日下午,由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总承包,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外墙施工的上海市中心静安区胶州路728号一幢正在进行外部修缮、28层高的教师公寓燃起大火,最终导致58人不幸遇难。事故由无证电焊工违章操作引起。诸如此类的工程安全事故几乎每天都有报道,一旦出现安全事故,企业人心惶惶,停业整顿,政府及有关部门投入很大的人力、物力和精力处理善后事宜,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不可估量、无法挽回的损失,这对于一个施工企业来讲还有什么经济效益可谈?相反,为了确保安全生产,不少企业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连续多年无事故发生,这对施工企业来讲又何尝不是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这是一种管理科学到位,重视员工利益的表现,它有利于企业凝聚力的提高与亲和力的增强;有利于促进效率的提高和成本的降低,因此,无形中促进了企业效益的最大化。
以上两个方面的分析从生产设备的投入和安全文明生产的投入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实现情况,可见重视安全生产不仅不会是一个多余的投入,反而会带来更好的经济效益。在安全生产条件下,职工的安全,健康得以保障,这对职工队伍的思想稳定,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树立企业自身良好的口碑和形象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反之,不重视安全, 不能确保安全所造成的损失是惨痛的,也是不可估算的。因此,正确认识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把安全生产看成是潜在的效益,象抓经济效益一样抓安全生产工作,是做好企业安全工作的关键。
4 提高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经济效益的对策
4.1 安全需要投资,安全也有成本。
安全投资包括两方面:1)安全事故发生后所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2)为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所需要的投资。实践证明在安全事故发生后采取亡羊补牢式的安全措施以及投入远大于为防止安全事故而提前进行的安全投资。如果在事故发生之前,采取了有效的施工安全措施,就可以防患于未然,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未来伤害事故的发生。因此,安全管理的重点应该是“对安全的管理”而不是“对事故的调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是减少损失、降低成本的有效方法。
4.2 建筑安全投资能够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和潜在的经济效益, 但应在经济能力允许的条件下适当地考虑提高建筑安全投资量。
要大幅度地提高系统建筑安全度和建筑安全的总体效益,其根本出路是依靠科技进步,采用新技术和先进的管理方法, 提高人的建筑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4.2.1 完善硬件设施,从本质上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保障。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等方式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并对症下药,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适当提高安全投入,制定有效的风险控制方案。
4.2.2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条例,通过制度约束不安全行为,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其安全意识,并培训其安全生产主人翁态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个人,将安全生产作为业绩考核的重头戏,与收入挂钩,激发职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4.2.3 与时俱进,积极创新,不断完善安全管理理念,改变旧思想旧作风,从超前性、预防性和根本性上思考解决生产过程中安全问题的新途径,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2.4 建立宏观与微观并存的建筑安全事故动态控制系统,避免同类安全事故的重复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4.2.5 努力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改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环境。
5 结语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同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如果离开安全生产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必将适得其反、事倍功半,也根本谈不上效益。追求工程经济效益最大化是必须建立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基础之上。只有形成良性循环,才能在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同时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关键词:多方参与;建筑安全管理;机制
前言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行业得到了很大发展,但是建筑安全一直是个大问题,需要更为有效的建筑安全管理机制,多元参与的建筑安全管理机制是目前比较流行的管理方式,对有效降低建筑事故有着重要作用,所以对多方参与的建筑安全管理机制进行研究有着很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下文将首先对其研究基础进行详细分析。
一、多方参与的建筑安全管理体制的研究基础
1、建筑安全理论基础
建筑安全属于公共产品,所以它具有公共产品在消费上没有排他性和在竞争上没有排他性的特征[1]。在消费上没有排他性主要是指建筑工程无法将没有在安全方面付款的人排除出去;在竞争上没有排他性主要是指安全费用的增加对建筑的边际成本没有任何影响。根据公告产品原理,建筑安全拥有“免费搭车”现象,就是不需要付款就可以享受建筑服务,这样就会出现各种建筑单位在施工中不关注建筑安全,而只愿意分享建筑服务的情况。
另外一方面,建筑安全也是一种殊价物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安全不能提供足够的供应[2]。我国建筑安全管理模式主要以国家监管为主,如果这种制度可以顺利开展,那么我国的经济可以得到稳定发展、建筑事故会得到大幅度降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机制的好处也只能被部分被企业应用。但是如果政府通过强制手段加强建筑安全管理就会增加难度,因为这种做法对企业没有任何利益。
2、多方参与的建筑安全管理界定
多方参与就是指建筑市场上能够影响建筑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责任施工单位时其中最直接的责任主体,另外还包括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可以间接影响建筑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另外,虽然政府不直接参与市场竞争,但是政府是市场中一支看不见的手,所以也是建筑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
综上所述,建筑安全管理中的多方主要包括施工单位、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政府等部门。
3、多方参与的建筑安全管理体制必要性分析
①政府
由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为人民服务是政府工作的宗旨,所以政府要为人民的安居乐业负责[3]。建筑安全有自己显著的特征,同时市场经济仅仅依靠市场来调节是无法平衡的,所以就需要政府这支看不见的手参与市场经济中,对建筑安全进行管理。
政府可以通过采取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监督执法等措施为市场经济提供一个良好的客观环境,保证企业在建筑施工中安全生产,这样才能保证建筑施工的安全。在良好的客观环境中也会使得企业主动关心建筑安全问题,提高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综上所述,政府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的环境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保证企业安全施工的关键。
②业主
业主是建筑工程项目的所有者和投资者,在整个建筑工程中拥有最大的发言权和决定权,同时也是多方参与者的联系人[4]。在建筑工程的每一个阶段,业主的行为都会对建筑安全造成一定影响,比如在建筑施工前,业主对设计单位的选择决定了建筑设计的安全与否,业主对承包商的选择决定了建筑施工中是否按照合同操作,业主对监理单位的选择决定了建筑工程能否得到有效监理;在建设施工阶段,业主投入资金是否足够、委托施工单位是否合格、施工单位的相关施工资料是否齐全等方面都会对建筑安全管理产生影响。
另外一方面,业主是合同中的甲方,业主的行为对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机构都会产生很大的态度变化,注重安全管理的业主就会带动其他单位也注重安全管理,所以业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建筑项目的安全管理效果。
③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是整个建筑具体建设的主体,是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所以我国已经出台了多部有关加强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施工单位是施工阶段的主体,其行为会对建筑安全管理产生直接影响: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是否建立了科学规范的安全管理体制、施工人员的专业技能是否能够达标、是否具有处理紧急事故的方案、是否注重建筑安全生产等。
另外一方面,施工单位的具体行为会受到其他参与方的影响,比如业主对建筑安全管理的态度会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意识产生影响,政府是否构建良好的客观环境会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意识产生影响等。但是作为建筑安全生产的直接参与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意识对建筑是否安全在一定程度上起着决定作用,这就需要施工单位具有长远眼光,将建筑安全生产和企业发展相结合。
4、各方参与在建筑安全管理中的关联性
①政府与业主的关系
政府的作用在于为建筑安全管理创造一个有力的客观环境,业主的作用在于在宏观上对建筑项目进行掌控,所以虽然二者并没有直接参与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但是在建筑安全管理中都起着很大的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业主往往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通常都会投入较少的安全资金,这样的投入只能保证建筑项目在施工中可以安全进行,但是对建筑的长久使用却没有足够的保障,同时这样的行为也与政府充分促进建筑行业持续快速发展之间存在矛盾,不利于公共利益的实现。因为公共利益和企业私人利益之间的矛盾导致政府和业主之间存在一定的博弈关系,即政府要求业主投入足够的资金来保证建筑安全施工和使用,从而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然而业主为了眼前的自身利益往往选择减少安全投入,从而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同时逃避安全责任。
②政府与施工单位的关系
施工单位是建筑安全管理的直接负责人,在建筑安全方面受到政府相关法律的监督[5]。在具体施工中,施工单位会因为建筑安全只具有外部性的特点,所以安全管理的积极性不是太高。另外一方面,由于各种原因的影响,施工单位在建筑施工中对建筑安全担负着绝大部分的责任,并且有些责任并不是由施工单位负责,这样就会促使施工单位担负的任务过重,具体在安全管理中会力不从心。所以政府要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时要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保证施工单位担负的责任科学合理。
二、多方参与的建筑安全管理机制构建
1、构建的基本原则
首先,多方参与的建筑安全管理机制首先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主要是因为以人为本是我国政府的执行理念,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目标,也是人民当家做主的重要体现;其次,要坚持全员参与的原则,主要是因为建筑安全生产不仅仅是施工单位的事情,需要有合理科学的机制,这样才能改变施工单位力不从心的局面;再次,要坚持主动性的原则,主要是因为以政府监管为主的被动式建筑安全管理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大环境,调动不起企业的积极性,而转变为主动参与就可以把建筑安全管理转变为实现企业利益的重要途径;最后,要坚持创新性的原则,主要是因为创新是一个民族发展的灵魂,是推动国家不断进步的永恒动力,所以建筑安全管理也要实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等各方面,达到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的目的。
2、多方参与的建筑安全管理机制的总体框架
①机制的层次划分
第一个层次要以市场经济效益为基础,通过以上分析,我国建筑安全管理机制由被动转变为主动,将建筑安全管理与企业追求经济效益相结合,所以要建立以经济效益为动力的多方参与建筑安全管理机制的基本层次[6]。政府需要在这个层次中营造一个良好的客观环境,保障各方在参与建筑安全管理中可以获得自身的利益,这样才能激发各方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个层次应该以政府为主体,通过政府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基础层次的顺利进行,从而保障建筑安全管理的实现。政府应该在管理中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并且要减少通过直接行政干涉影响市场经济的秩序。另外,政府还可以大力发展有关组织,并将具体监督工作委托给这些组织,保证工作的有效展开。在具体执法时,政府应该坚持严格执法,确保施工单位在法律监督下进行施工,从而确保建筑的安全使用。
第三个层次并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贯穿于整个安全机制之中,属于建筑安全文化层次。多方参与的建筑安全文化层次强调建筑工程中的政府、业主、施工单位等参与方多方面的文化建设,而不是单单施工单位的文化建设。多方参与的安全文化可以形成一个比较好的循环,保证各个参与方都能积极主动参与到具体的建筑安全管理中,提高整个社会大众的安全意识。
②多方参与的建筑安全管理机制的总体框架
在第一层次中市场机制比较完善,并且各个参与企业都以追求自己的经济效益为目的参与到建筑安全管理中,业主和施工单位是其中最为关键的参与者,业主是建筑工程的投资人,施工单位是建筑工程的直接负责人,二者以合同的形成进行合作。对于有能力的业主可以在本单位内部建立建筑安全管理机构,在施工过程中参与安全管理。而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与建筑安全质量挂钩,再加上业主的监督,所以施工单位会积极参与安全管理。
第二层次主要由政府负责,政府为市场经济和建筑生产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政府主要通过制定建筑安全法规来规范各个参与主体的行为,确保他们追求经济效益的权利与安全管理直接挂钩。
在第一和第二层次的作用下就会形成安全文化层次,确保建筑项目的所以参与者都能提高对安全管理的重视。
3、多方参与的建筑安全管理机制运行的保障措施
①以业主为直接责任主体
把建筑安全仅仅看作施工单位的责任是导致建筑安全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所以业主应该分担施工单位的责任。业主应该负责的内容包括:第一,要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实际水平进行考察,保证建筑项目工程是在合格的单位运作下完成,业主要对施工单位完成的时间进行规定,可以采取安全管理激励措施,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第二,业主要对建筑项目施工的所有环节进行监督,保证建筑生产中采取的安全管理手段有效,并对建筑具体工作需要的人力和资金进行说明,确保对建筑安全监督到位。
②对业主进行经济激励
对业主进行有效的经济激励可以调动他们对建筑安全管理的积极性,提高自身管理的水平。主要对业主的经济激励办法包括:第一,将业主的金融贷款和安全效果相结合,主要是因为建筑项目工程需要大笔资金,一般业主都要通过金融贷款获得,如果业主的安全效果差就会在金融贷款上出现问题,不利于自身的长期发展;第二,对建筑安全事故采取重罚,具体罚款数目要与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建筑项目规格挂钩,罚款可以用于事故受害者的救助、支持安全管理工作的研究和安全管理效果显著业主的奖励;第三,建立健全建筑项目安全担保制度,可以根据业主实际的安全管理能力建立安全信用评级,这样可以让社会大众对其监督,对企业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业主比如会加大安全管理。
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建筑安全管理中的施工单位、业主、政府等部门和机构进行多方参与是有效提高建筑安全的重要机制,多方参与的建筑安全管理机制在构建时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全员参与的原则、主动性的原则、创新性的原则,多方参与的建筑安全管理机制在构建总体框架时要建立以经济效益为动力的第一层次、以政府为主体的第二层次和建筑安全文化第三层次,并在多方参与的建筑安全管理机制运行时建立以业主为直接责任主体和对业主进行经济激励的保障措施,只有这样才能很好地实现建筑安全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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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的重要意义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国内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在不断提高。在这样的情况下,各种类型的建筑物应运而生。在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下,势必会带来很多安全风险问题。通常而言,在建筑施工中存在很多难以预测的风险因素,这些风险因素会威胁着人类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建筑造型具备多样性、复杂性等特征,造成在建筑中频发安全事故。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施工工作人员需要长期在露天高空中施工,这无疑有着很高的危险性。同时,在施工中会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特别是在工程后期作业规划和工程实施中,很多时候都由自然条件所决定,因此,很难预测出风险发生的概率,也很难预测风险对于建筑工程所带来的影响,这些不可预测的风险,不但会对有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带来很大的威胁,而且也会为整个建筑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结合建筑工程特点,不管是工程监理工作者,还是具体施工工作人员,都应结合建筑工程实际情况,树立起相应的安全防范意识,唯有施工工作者具有较强的安全防范意识,才能确保施工的顺利、安全进行。
二、建筑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
1.设备安全管理上存在疏忽设备在不安全状态中,也会频发事故。具体表现在:设备使用中缺乏安全管理制度、设备维修不及时、设备超负荷运作;开挖土方、脚手架、模板等工程缺少相应规范的、合理的设计计算资料;防护装置缺乏安全警示标志、强度低、报警装置、安全保险装置等不完善;个人防护用品有缺陷。在设备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缺陷,影响了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施工。2.施工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缺陷,表现在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制度不完善等。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中,管理状态杂乱无序,有很多违反规定的操作,这些情况在不同程度上引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其企业对安全施工重视力度不够,项目管理工作者过度追求工程质量,而忽略了操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其中有很多无证上岗的施工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者没有按照有关要求监督施工,没有及时处理施工隐患,这些在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不足,致使建筑工程安全施工频频发生,想要提高建筑施工的安全,有关部门必须要高度重视起这些问题,从而完善解决好这些问题。3.施工环境带来的影响在建筑施工中,大多数施工项目都是在露天中完成的,在具体施工中,人员多、道路状况复杂、堆积各种生产资料、生产设备较多等,这些都是引发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但自然环境是引发建筑行业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大雨、大雪、高温等环境下,会提高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4.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浅薄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但威胁着人们的生命财产的安全,而且也为建筑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但安全事故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施工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浅薄。建筑行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必须要有大量的人力来进行,这就导致施工人员素养高低不一,技术水平不一。劳动分工没有互相配合,也互相干扰,施工人员没有按照施工要求进行认真施工,为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三、加强建筑安全的风险管理方法
1.加强管理施工机械对一些重机械严格把关,严禁这些设备进入施工场地,在需要的情况下,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保障特种机械操作工作人员定岗、定机。在施工刚刚进行中,使用单位结合机械设备使用情况,制定出相应的机器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和清洁施工设备,及时解决施工故障,更换受损的施工零件。在施工现场中,应悬挂警示牌,在一些作业危险区域,如:电梯口、临时用电设备等区域,应悬挂上安全警示牌,提醒施工作业人员,从而提高他们的施工安全意识;建筑材料、建筑配件等材料应整齐堆放,专人负责一些易燃易爆的物品,确保施工的安全,同时,施工现场的生活设施也要达到施工要求,确保生活设施符合施工的要求,为顺利施工奠定坚实的基础。2.完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应精细化管理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监督管理部门,切实的、积极的履行自身职能,加强监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做好审查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工作,严格把关建筑市场安全资格准入,严禁不合格的施工材料混入施工现场。在此基础上,施工企业还需要构建起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管理施工现场,消除一些不安全的状态,避免一些违规违法现象的发生,从而提高建筑施工质量和施工水平。3.精密组织安全管理机构对建筑施工过程进行安全控制,这是由安全环保部门管理的,一般施工企业中,项目部生产经理都是由安全总监负责,这样就可以免去很多职位。但很显然,这种组织机构存在问题,很难保证安全管理的优先性、权威性,对安全管理质量和安全管理效果都会起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建筑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起相应的安全管理体系,秉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施工原则。唯有这样,才能将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如:在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后,在安全管理机构将所有项目部责任人纳入其中,并明确各个责任人应负的责任,避免权责不清。将各个施工队伍的责任人作为主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他们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担任主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不合格者,对其进行严格教育。此外,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每次安全会议都需要深入分析和研究前一段时间的安全管理状况,对所存在的问题,制定出相应的解决方案,确保及时的、有效的解决好问题。4.对施工人员展开安全培训用人企业应对现场施工工作人员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并定期对他们进行考核,唯有达到了安全培训的一系列要求后,才能从事这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另外,一些特殊岗位,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没有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不能上岗,避免出现安全事故。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于发现有违规操作的工作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其实施安全教育,从而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对表现优异的工作人员,及时给予鼓励,鼓励形式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从而提高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施工企业必须要意识到,唯有从根本上找出影响施工安全的原因,才能真正地确保施工的安全进行。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