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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缓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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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缓交政策

公积金缓交政策范文第1篇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归集;策略;探析

中图分类号:F293.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0-00-01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在住房公积金所有业务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住房公积金其他业务开展的前提,是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源头。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包括住房公积金的登记、账户设立、缴存、转移、封存、结算等内容。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是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的基础。

一、当前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存在的问题

1.单位开户数呈下降趋势。在住房公积金刚实行时,大部分单位都已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而如今,新单位开户较少。

2.部分单位缴纳不及时。住房公积金是个人的住房储金,建立住房公积金的目的是支持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改善住房条件。而有些单位只重视单位经济效益,而不重视职工的个人切身利益,造成经济效益连年上升,住房公积金缴纳却原地踏步,甚至常年欠缴。

3.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高低不一。全额财政预算的机关事业单位缴交比例比较高,大部分企业单位缴交比例较低,经济效益不好的企业只是达到最低缴交比例。

4.个人住房公积金开户不及时。在企业公积金缴交中,有些单位对新增加的职工不给缴纳住房公积金,或是滞后缴纳,严重影响了职工的自身权益。

5.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不够。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使用直接关系个人的自身利益,有些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由于自身人员及经费紧张原因,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不够深入,致使某些单位和职工不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甚至连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途都不明白,造成职工个人不能及时维护个人自身权益。

6.个人住房公积金转移、合户业务申请不及时。有些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贷款才发现自己好几个住房公积金账户,这是调动单位、个人没有及时申请转移合户造成的。直接影响其不能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

二、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存在的问题所带来的影响。

住房公积金的资金规模增速减慢,单位欠缴,缓交或不交,直接影响住房公积金的归集规模,间接影响住房公积金的使用。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支取都受到限制。全国大部分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都有相应的政策规定,如:欠缴6个月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支取;缴交比例、缴交额及余额较低的,贷款不能采用信用担保方式等。在如今房价高企的年代,公积金月缴交额较低,也影响到贷款申请的金额。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不够,直接影响个人缴交的积极性及使用的有效性。

三、多管齐下,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

1.深入解读国家的经济政策,特别是产业政策。国家的经济政策指导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深刻领会经济政策的精神内容实质,有助于从宏观上把握国家的经济发展方向。其中对产业政策的掌握,使我们明白哪些行业是国家政策扶持的,哪些行业是国家政策限制发展的。行业景气度高的,行业中的企业未来的发展环境肯定优越,经济效益高也是大概率事情。比如新时期国家加强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海洋装备,环保产业等。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者,应该逐步提高这些企业的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和缴交基数,增大住房公积金缴交规模。

2.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广泛宣传。通过本地电台、电视台、报纸、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网站深入宣传住房公积金的有关政策,特别是和群众息息相关的一些直接政策,如为什么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住房公积金有什么好处。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资料、公积金贷款需提供哪些手续,让群众都了解住房公积金,都来关注住房公积金。群众了解到住房公积金的重要性,当企业不给缴纳或缴纳不及时,自身的维权意识会大大提高。同时,企业的领导者,通过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也会逐步提高认识。比如企业原来10%的住房公积金缴交率,认为缴纳就可以了,通过政策的学习,指导,明白公积金余额多可以贷款的金额也多,其积极性也大大提高。

3.建立分类、动态的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制度。对单位按照是否欠缴分门别类地进行管理。对欠交的单位再按照欠缴月份进行分类,如欠缴三个月、六个月、九个月以上等进行管理。欠缴月份短的经过简单催缴会很快缴纳,欠缴时间长的单位,其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要受到限制,要深入单位进行催缴并晓之以理,让他们知道欠缴的不良影响。每月都实时进行管控,达到让欠缴发生在萌芽状态就予以解除。

4.纪检、监察、物价、法制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视台等部门联合进行住房公积金执法检查。检查可以一年1至2次,检查的对象是长期欠缴的或经多次催建而没有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的单位。通过深入到这些单位进行实地督察,使单位负责人提高了对缴交住房公积金的重要性的认识,促使这些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交尽快走向正轨。

5.扩大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单位范围,壮大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国务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的第二款规定:“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以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从中可以看出,哪些单位可以建立住房公积金都有明确的规定。现实中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这类中有很多单位没有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积极进行研究,出台一些既能减少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又能支持这类单位正常缴交的政策。为了保证住房公积金使用上安全性,全国有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私营性质的企业签订缴交协议,一旦停交,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立刻收回贷款。

6.适时提高单位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缴交基数。只要知晓单位工资上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归集业务的有关人员要及时和单位负责缴纳的人员进行电话沟通,促使他们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及时变更缴纳。,

7.及时处理住房公积金转移、合库业务。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后要及时予以处理,不影响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最大程度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利益。

公积金缓交政策范文第2篇

[关键词]整体变更;个人所得税;资本公积

[DOI]10.13939/ki.zgsc.2016.35.137

1 协调净资产与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

1.1 标的公司净资产大于注册资本需要缴税

当标的公司的净资产高于其注册资本时,标的公司整体变更时即需要面对缴税问题。税收实践中,各地方税务机关执法不一,可能是因为对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理解适用不同所带来的执法混乱。大部分地方税务机关会要求企业在整体变更时就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部分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当地政府税收优惠政策文件不要求自然人股东缴纳税款或者准予缓缴该税款。

1.2 标的公司净资产小于注册资本时,标的公司需相应增、减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当标的公司净资产低于整体变更前的注册资本时,可以采取整体变更前先减资以使净资产与调整后的注册资本大致平衡的处理方式。此外,整体变更前进行增资或者由股东溢价出资也是可行的办法。总之,整体变更时,净资产与注册资本越趋平衡,缴税义务相对越轻。

2 “整体变更”时留存收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资本公积税收成本问题

2.1 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所涉及的个税问题

实践“整体变更”过程中,个人股东将累积的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未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时有发生。

对此可以采取如下应对方法:第一,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合理分期缴纳税款的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第二,由自然人股东出具承诺函,承诺若税务机关征缴本人在公司整体变更时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本人将无条件、全额缴纳该等税款,若税务机关因此对本人罚款,该等罚款亦由本人全额承担;如公司因未履行代扣代缴上述税款义务而遭致税务机关罚款,相应的罚款及责任均由本人承担。以上对策需结合当地税务实际情况适用。

在2015年8月12日挂牌的杰尔斯(833223)案例中,该公司整体变更前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01万元。根据审计报告,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682.66万元,其中,资本公积0元,盈余公积1863686.13元,未分配利润14952937.30元。2015年3月,公司整体变更,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为改制基准日,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总额31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剩余净资产5826623.43元全部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本案例中即存在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问题。

就此律师认为:在2015年3月30日(2015年3月公司整体变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该通知已于2015年4月1日生效。根据该通知,对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所获得的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应在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该通知,企业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自然人股东缴纳的个税可申请在5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纳。

根据公司的说明及律师的查询,公司仅在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存在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情况。所以,依据国税函〔1998〕333号、财税〔2015〕41号中的相关规定,公司自然人股东须就公司整体变更阶段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公司也应相应履行代扣代缴自然人股东个税的义务。

就公司履行代扣代缴自然人股东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公司向律师作出如下回复: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之日,公司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公司目前正在根据上述通知及最新的现行有效的税收政策向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署申请个人所得税缓交备案。就股东个人所得税缴纳事宜,公司自然人股东均已出具承诺函。

综上,律师认为,相关股东及公司已就个税的缴纳事宜采取了规范措施,且该等规范措施具有可行性。

该案中,股转公司接受了补充法律意见书中的上述观点。

至于自然人股东出具的承诺函内容,除挂牌企业案例,在审企业亦有案例,具体可参见吉林省锐迅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律意见书2015年9月29日公告。

2.2 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公积所涉及的个税问题

有一种观点认为,整体变更过程中,使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入资本公积,注册资本不发生变化,各股东的持股数及持股比例不发生变化,则不涉及未分配利润及盈余公积转增股本问题,自然人股东亦未取得《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中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便也不会产生缴纳所得税的义务。实践中,部分企业采取此方法进行节税,并由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进行兜底性承诺。

在2015年8月14日挂牌的霍普股份(833328)案例中,根据公司整体变更时的审计报告,整体变更前公司的实收资本为3000万元,资本公积为0.00元,盈余公积为15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54511016.37元。公司整体变更时,以2015年3月31日为改制基准日,以经审计的净资产86011916.37元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实收股本总额的3000万元,股份总数为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注册资本3000万元,余额56011916.37元计入资本公积。即,有限公司的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为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2015年5月28日,该公司在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本案例中,股转公司依然询问了自然人股东纳税情况,律师回复如下:

公司整体变更前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整体变更后股份公司股本 3000 万股,各股东的持股数及持股比例均没有发生变化,不存在以未分配利润及盈余公积转增股本情形,自然人股东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整体变更完成后,已依法办理了税务登记备案变更,办理过程中主管税务部门未要求公司就整体变更事项缴纳税款。公司股东已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对于股份公司在整体变更过程中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将依法自行承担缴纳义务。

该案例中,股转公司依然接受了上述观点。律师的回复虽未直接言及有限公司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为股份公司资本公积的税务问题,但公司无须就整体变更缴纳(代扣代缴)任何税款,则间接表明本案中有限公司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为股份公司资本公积无须缴税。

2.3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涉及的个税问题

公司整体变更时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自然人股东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一直存在争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有歧义,实务操作中税收征管也不尽相同。

2.3.1 现行立法规定存在歧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部门规范性文件1997.12.2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289号)国税发〔1997〕198号中所表述的“资本公积金”是指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将此转增股本由个人取得的数额,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部分,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部门规范性文件1998.05.1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部门规范性文件2010.02.2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号)加强企业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管理,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部门规范性文件2010.05.3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62号)凡是在实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在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分期缴纳,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部门规范性文件2015.01.01

上述规范性文件对企业用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相对明确,而对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规定,实务中一直存在争议。

2.3.2 观点争鸣

大部分地方税务机关都认为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不同的地方税务机关实际征收方式不同,其征税的计税依据和计算方法也不相同。有的税务机关以审计报告截止日的所有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作为计税依据,有的税务机关以自然人股东取得的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作为计税依据,还有的税务机关以自然人股东取得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作为计税依据。企业、中介机构的普遍观点是,国税函〔1998〕289号的“资本公积金”应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溢价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溢价两种情形,不应当作区别对待。整体变更中资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自然人股东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3.3 最新案例一则简介

在2015年8月10日挂牌的明珠股份(833172)案中,整体变更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公司以2008年11月30日为改制基准日,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52828683.95元,按照1.6509∶1的折股比例折合股份总额3200.00万股,剩余净资产20828683.95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额为1200万元,其中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1789944.5元,由盈余公积转增股本210055.5元。2008年12月24日,工商局向公司颁发了营业执照。

就此发行人律师认为:根据(国税发〔1997〕198号)精神,对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并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股份有限公司在有关部门批准增资、公司股东会议通过后代扣代缴。同时,根据国税函〔2010〕79号第四条规定:“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据此,明珠股份整体变更时,注册资本增加额中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由盈余公积转增股本部分涉及个税的代扣代缴。

该案例中,股转公司接受上述观点。

公积金缓交政策范文第3篇

为合理调控货币信贷投放,稳定通货膨胀预期,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07年8月22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3.33%提高到3.60%,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18个百分点,由现行的6.84%提高到7.02%,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也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上调0.09个百分点。

此次加息完成后,1年期存款利率水平已接近1998年12月7日加息后的3.78%的水平,而1年期贷款利率水平已超过1998年7月1日加息后的6.93%,并且为近9年来首次重新升至7%以上。此次加息,也使存贷款利差进一步收窄至3.42%。

五部委联动清理近三年出让土地

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建设部和审计署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集中半年时间,在全国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要求各地对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供应的所有建设用地逐宗进行清理。

此次清理工作包括清理宗地供应前规划情况、供地方式的合法性、供地过程的规范性、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供地后宗地使用情况。在土地出让金方面,要清理是否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征收土地出让收入;是否擅自减免或同意缓交土地出让收入,是否以各种名义向用地单位返还或“借出”资金;2005年、2006年征收的土地出让收入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及时缴入财政专户和国库等。

美国“次贷危机”蔓延

今年3月,美国第二大次级抵押贷款公司――新世纪金融公司,由于收不回贷款损失惨重,被迫向美国联邦破产法院提出破产保护申请。从此,“多米诺骨牌”相继倒下,30多家次级抵押贷款公司先后停业。美国和欧洲的许多共同基金、对冲基金、大型银行,保险公司购买了大量由次级抵押贷款衍生出来的证券投资产品,纷纷受到重创。

“次贷危机”使美国银行业开始采取避险措施,普遍提高贷款利率,减少贷款数量,造成短期流动性不足、融资成本上升。长此以往,可能会影响消费信贷和企业融资,损害整体经济。“次贷危机”浮出水面后,美国,欧洲、日本、中国香港等股市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一些股市甚至创出了近年来的最大单日跌幅,危机还推动了市场利率的走高,欧元区隔夜拆借利率度升至417%。

广州将收闲置地打击囤地

广州近期将收回37宗约84万平方米闲置用地,并陆续向市场推出一批烂尾地、闲置地,以增加住宅用地供应,平抑房价。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获悉,这批烂尾地和闲置地块的推出,预计可在建成区内增加住宅13500套。

目前经过广州市国土房管部门依法调查听证等程序,按照《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规定和广州市“进一步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处置的广度和收回力度”的要求,那些无法定原因闲置两年以上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将无偿收回。增加土地供应量的同时,盘活闲置土地以增加住宅用地供应,是广州市应对近年来商品房价格上涨压力的重要手段。2006年广州依法收回181宗,273万平方米用地。

尹中立:我国有必要实行“一户一房”制

“一户一房”制度是指一对夫妻只允许拥有一套带有福利性质的住房,剩余福利性住房由国家回购后出租给中低收入群体。国家对居民属于计划内指标的住房采取低费,低税政策,而对计划外住房采取惩罚性的高费、高税政策。

“一户一房”制度的理论基础是我国的土地公有制,既然土地是公有制的,每个公民应该可以平等地免费享有属于自己的土地,在人多地少的国情下,即可以定义为“拥有一套带有福利性质的住房”。

有人认为,应通过租房方式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此观点不符合中国国情。如果我们今天不能让大多数中国人拥有自己的住房,则在未来遇到重大社会事件时,这些人很可能就是最先走上街头的人。

杨应才:“房贷族”理性应对四次加息

2007年8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上调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这是央行2007年以来第四次加息,与2004年10月份加息前的商业贷款利率持平。贷款利率不断提高,使得不少购房者开始考虑提前还贷。

目前房价上涨的幅度远远大于加息的幅度,购房者的成本和风险不断提高毋庸置疑。一年内四次加息,贷款购房者月供进一步增加,增大还款压力,因此“房贷族”应科学规划住房消费,不要为了过于追求大房子而导致生活质量下降;应积极选择房贷产品,比如规避利率风险的固定利率房贷产品,以及“边还贷,边孳息”的具有理财功能的还贷方式等。

还可以尝试作点力所能及的投资理财,弥补房贷利息支出,当然,投资理财要充分注意防范风险。

郎成平:四类“虚拟资金”炒作致房价上涨

目前国内房地产市场的本质是供给面市场化不足,需求面市场化严重过度。尤其是需求面中“虚拟资金”的炒作,直接导致房地产市场需求过度,从而令房价不断上涨。

“虚拟资金”由4部分组成:一是居民储蓄。老百姓目前的投资渠道不多,家庭存款相当大一部分流入房市,二是企业应投资而未投资的资金。因为一系列外资政策的调整,很多原本欲做实业投资的企业短时间内找不到可投资的项目,资金流入房市,三是一部分腐败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四是国际热钱流入。这些资金具有不可监管,不可预测,不可控制的特点,打到哪里都会制造泡沫。

任志强:购房宜从租到买,从小到大,从旧到新

收入高增长的预期和结婚生子的刚性需求,让20-40岁的人群成为房地产市场的主力军,占全部购房人群的70%左右。他们大多只关注高价的一手商品房,二手房、限价房和租赁性住房不在其置业首选范围内。如果改变消费观念,从租到买,从小到大,从旧到新,那么就会缓解紧张的供不应求关系,购房支出压力也会大大缓解。

目前中国的二手房市场发展还不完善。旧房的质量标准较差,与新的商品房相比差距明显;旧房的交易存在许多障碍,还有大量的旧房无法上市交易;居住人群的收入水平与教育素质相差较大j非成套小区的管理与服务较低,许多旧房区至今还没有正规化的物业管理服务。其实,二手房房源很大一部分来源于一手商品房和90年代后建设的成套住宅,解决过渡性居住并不存在问题。

9月北京新增2块土地供应

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显示,9月又将新增两块土地供应,一块为住宅用地,位于怀柔,一块是文化娱乐用地,位于望京。

位于怀柔区雁栖镇陈各庄村西的住宅用地还是采用招标的方式出让,由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怀柔区分中心负责完成该宗地的土地~级开发工作,将以“五通”的形式招标出让,投标时间为9月20日。该地块土地面积约为16.09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为18.58万平方米,是近期

除了保障性用地外面积较大的地块。位于朝阳区望京中心区的文化娱乐用地,以“六通一平”形式挂牌出让。该地块建设用地面积为3.11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为10.9万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文化娱乐。挂牌出让竞价的起始日为9月13日,起始价42594.9522万元。

长沙地王周边房价1月内最高涨幅达800元

今年7月24日长沙新河三角洲经营性用地以92亿天价成交后,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周边项目房价大涨,最高涨幅达800元。

据了解,长沙地王附近有湘江北尚,君悦香邸等楼盘项目,目前价格纷纷上调,在7月初君悦香邸的价格是4000元,现在已经提到4600元。

而附近另一个项目湘江北尚,其一期价格为3800元,二期即将开盘,开盘价没有确定,预计会在4600元~4800元之间。与一期相比,湘江北尚价格至少会涨800多元。

天价地王对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已经慢慢显现,二、三线城市的房价隐忧应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

北京8月期房网上签约5598套 同比下滑8%

从房地产交易管理网获悉,进入8月以来,期房网上签约量较去年有了大幅下滑,造成了旺季不旺的现象。据统计,今年8月1日至13日,期房网上签约量为5598套,较之去年同期下滑了8.07%。期房网上签约量最高为8月3日的514套,较之去年8月1日631套少了117套,同比下滑18.5%。而8月11日,12日、13日更是签约量不足400套,较之去年下滑趋势明显。

中原地产华北区董事总经理李文杰认为,今年期房交易量总体呈下跌趋势。主要原因之一是房价上涨太快,而整体房地产市场供应量偏少,消费者的选择余地不大,所以造成成交量下跌。在期房交易量下跌的同时,预售许可批准面积也在下跌。过去房地产项目一开盘就是几百套一起推出,现在只是几十套几十套地销售,期房的供应量不足显而易见,

上地清河区域住宅可售房源仅剩1/5

记者调查发现,上清板块7个在售住宅项目中,已经取得预售许可的房源目前仅剩下约总数的1/5。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相关数据显示,从去年底至今,该区域主要的一些楼盘共卖出住宅近2880套左右,剩下约800多套。销售房源较多的是清河新城,共销售858套,富力桃园也售出700多套。其中,4月份推盘的观林园已基本无房可卖。

上地清河区域住宅从去年底至今,该区域7个住宅项目新取得预售的房源已经售出约80%。从整个京西北住宅市场的现状看,尽管上清板块仍有大量房源待售,但房产开发继续向北延伸至山后板块的趋势已经日益明显。据记者了解,山后区域至少有三四个大盘酝酿上市。

北京建委介入时代庄园纠纷

持续一年多的朝阳时代庄园小区选聘物业、业委会换届选举纠纷有了新进展。近日,北京市建委物业管理处、朝阳区建委物业科行近10人前往该小区所在的来广营乡调查了解情况,并与居委会、地区办及业主代表进行了座谈,沟通。虽然目前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解决方案和说法,但多位参与业主、社区研究人士表示,包括建委在内的有关部门对社区事务的态度越来越积极,有助于当下社区纠纷的合理解决。

时代庄园原有物业公司目前只剩下7个保安执勤,社区公用设施也多缺乏维护,甚至多次发生公告栏被涂黑,锁被撬走,私家车车胎被扎等情况,业主们对于小区内的治安状况普遍不满。

中国第一烂尾楼变卖9.24亿元

8月21日,素有“中国第一烂尾楼”之称的广州中诚广场欠款已经开始实质性分配。中诚广场变卖得款9.24亿元,但其债权债务纠纷有300件左右,且涉及面甚广,既有大的建筑公司,也有诸多小业主,不少还是港澳地区的买家。中诚广场位于广州天河北路与体育西路交界处,1992年动工,价格一度高达每平方米3万多港元。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后,开发商广州鹏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因资金断裂,在楼体封顶后就被迫停工。其烂尾时间之久,牵涉面之广、牵涉资金之巨大在国内尚无先例,因此被媒体称为“中国第一烂尾楼”。

去年,中诚广场终迎来买家,中石化集团总公司购入了中诚广场的一栋塔楼,并正式将其改名为“中石化大厦”。

阳光100公寓楼顶盖“楼上楼”

阳光100国际公寓C座和E座两栋楼的楼顶上,多出一层用简易材料建设的房屋,这些房屋低矮,灰暗,与高大、气派的摩天大厦形成鲜明的对比。

按照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建房都必须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获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私自在楼顶上搭建房屋属违法行为。楼顶建房不仅严重破坏城市规划,侵害业益,还会带来重大安全隐患。楼顶建房破坏了楼顶防水层和保温层及避雷设施,增加了整栋楼的载荷,有可能使地基失稳,如果建设不牢固,遇大风天气被刮倒,还会影响行人安全。

据悉,开发商在楼顶违法建设房屋,由市规委负责查处,而业主或是物业公司违法建设则由城管部门处理。

神秘财团狂扫“写字楼中的汤臣一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