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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工作运行情况汇报
20*年1月*日,我县*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决议》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了县长办公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决定我县建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主要以农民自愿为原则,以家庭为单位,以农民缴费和政府、集体支持为筹资方式,以大病统筹,互助共济为保障形式,以提高集体抗风险能力为目的,以提高农民整体健康素质为目标,并由分管副县长牵头,县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先后组织有关部门到*等试点县学习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定*两个乡镇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在策划、筹备以及试行过程中,原创: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试点乡镇农民的普遍支持,进展顺利。这为我县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开了个好头,打下了良好基础,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现将近一年来我县新型农保试点工作的运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运行情况
从*年*月1日正式开展以来,由于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措施有力,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运行良好,基本赢得
了农民的认可。同时也为增强农民集体抗风险能力,缓解参保农村居民因病致贫、返贫,改善参保农民整体健康质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稳定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1、承保情况。*镇、*乡两个试点乡镇共有农业人口*人,其中学生人数*8人,参加商业保险人数2*人。本年度两个乡镇应参保人数*人(包括五保、低保户6*人),实际参保人数*8人,参保率5*42%;全县共筹集农保基金580元,其中县财政拨付补贴资金30*元。(具体见表1)。
2、补偿情况。截止2年月2日,共2××人次获得保险补偿,给付补偿金额累计v.54元,平均补偿金额为每人次××14元,单次最高补偿金额为××元,最高赔付比例为××,平均赔付比例为v60%。在县内县级医院住院治疗的,赔付金额占总赔付金额v65%;在县外医院住院治疗的,赔付金额占总赔付金额27.57%;选择在基层卫生院住院治疗的,获保险补偿的仅有2例,赔付金额占总赔付金额0.××%。(具体赔付情况见表2、3、4、5、6)。
二、主要措施
1、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先后召开县长办公会、试点工作管委会成员会议及××等乡镇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座谈会,深入开展基线调查,在基线调查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并通过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为开展试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依托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支公司对试点乡镇开展业务理赔工作,实现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专业化管理和运作。
2、健全组织机构。一是成立由县长为主任、分管卫生的副县长为常务副主任、分管农村的副县长为副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管理委员会(简称“县医管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县医管办”),具体负责日常事务。二是设立县新型农合作医疗保险试点管理中心(简称“县医管中心”),建立农保网络服务平台,实行电脑网络化管理。三是确定县医院、县中医院及三班、美湖卫生院为定点医疗机构,并设立“医保管理站”。四是两个试点乡镇分别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五是成立由县人大、政协、监察局及参保人员代表组成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监督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机构、人员、基金管理和赔付运作的监督。
3、广泛宣传发动。一是通过召开干部动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座谈会,认真做好县、乡镇、村三级动员工作。对每一个参与农保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深入引导,明确政府责任,详细安排和部署运行办法,使试点工作一开始就高标准、高效率运行。二是印制“××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宣传单××000多份,分发到试点乡镇的每家每户。同时采取领导干部包村,村两委干部包组,小组长、党员包户,把农村医保的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给群众讲明,让群众清楚。三是利用广播电视、《瓷都××》报、宣传车和标语等方式,加大宣传参加农村医保的好处,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此外将受惠农民的典型事例制作成专题片在有线电视台予以宣传,使农民群众从实际事例感受到农村合作医疗的优越性,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投资意识,引导广大农民自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4、抓好基金管理。本次合作医疗基金筹措主要是实行农民(居民)个人缴纳保险基金、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五保户、低保户由县政府统一缴费参保。农保基金由乡镇政府负责收缴,在规定的收缴截止日前向县医管办上缴全部保险基金;县医管办在保险生效之日前一天,把全部基金一次性汇入县医管办在县会计核算中心设立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专用帐户,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管理。资金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地管理,试点乡镇、村每月对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5、强化工作职能。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跟踪、调研和总结,及时解决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坚持以人为本,及时核实并兑付医疗补偿费用,以优质服务取信于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赔付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赔案,实行现场理赔;赔付金额在××元以上的赔案,一般在七日内向参保人给付补偿金(据统计,全部案件中××按照要求及时结案。在未能及时给付的v件赔案中,有××是发生在××)。在定点医院里,把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手续和报销制度、程序、报销范围、报销比例等相关制度张贴上墙,让群众清楚明了。同时要求试点乡镇农保管理小组及时掌握本辖区参保人员住院情况并提供指导服务;各个定点医疗机构以住院病人健康和利益为重,实行重点服务、规范服务;医保协管员对住院病号实行跟踪服务,及时答复疑难、解决问题。
三、主要成效
1、提高了农民对疾病治疗资金的储备意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为农民储备疾病治疗资金提供了新的有利的载体,农村居民可以每年做好计划,预留新年度合作医疗个人缴费款。从而使参保农民治病、防病的行为更加科学、效果更加明显、意识更加增强。
2、建立了弱势群体参保费用代缴制度。试点乡镇的农村“五保户”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由县财政代为缴纳,使农村居民弱势群体享受到与其他农村居民同等的医疗保障待遇,解决了弱势群体因贫困参保难的问题。
3、增强了农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能力。在××9人获得保险补偿中,获得500元以上医疗补助的农民有129人,其中有××人达到10v0元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充分展示出大病统筹、互助共济的作用。
4、简化了办事程序。和以往的合作医疗制度相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更强调“简单”、“方便”。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参保人申请医疗费用补偿所需的简要证明和材料,同时规定了赔付金额和时限。县医管中心还经常深入参保农民家中,把医保补偿金直接送到农民手中。
5、融洽了干群关系。过去一些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农民因生活困难,而找政府寻求帮助。政府由于自身财力有限,往往是只能救济一时,不能长期解决。通过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从根本上缓解了农民就医用药的问题,提高了农民健康水平,融洽了干群关系,又改善了政府形象。
四、存在主要问题
1、政策宣传有待进一步深入。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启动初始,由于时间紧,工作量大,宣传工作还不够深入,还有部分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认识不足,存有疑虑。
2、试点乡镇参保率总体不高。由于各试点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影响了试点工作的全面铺开。基础较好的村参保率可达到100%,较差的村仅为××%。××两个试点乡镇的参保率分别为××%,有将近一半的农民还没参保。
3、基层卫生院服务功能较低。由于我县大部分乡镇卫生院服务设施简陋,基础条件较差,技术水平有限,尽管这些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较低,但农保补偿的优费标准和县级医院差距不大,加上农村居民大量流入城关,群众选择在乡镇卫生院看病的愿望不高。从补偿情况来看,在乡镇卫生院诊治的只有××人次。
4、县外医疗费用控制难度大。尽管《××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县外诊治的费用,原创:按县内标准的××补偿”。但是从目前的补偿情况看,县外赔付案件件数及赔付金额所占比例均偏高,尤其省级医院治疗的案例平均赔付金额将近是县级医院的××倍。因此,制定更为合理的医疗费用补偿机制有待今后进一步解决。
五、下阶段工作打算
1、继续强化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深入农村了解分析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存在的疑虑,通过身边事例等方式广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益处,使广大农民真正树立互助共济意识,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适时扩大试点乡镇范围。
(一)总体要求
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以其他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二)工作目标
1.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到2011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参保率均提高到90%以上(牵头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
2010年工作目标:一是开展城镇居民医保工作,推进城镇职工医保进程,使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73.6万人,做好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大学生、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保工作;二是稳妥推进国有破产企业等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的参保工作;三是新农合参保率稳定在90%以上;四是灵活就业人员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农民工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
2.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2010年,各级财政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130元/人/年;逐步扩大和提高门诊报销范围和比例;逐步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最高支付限额,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牵头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2010年工作目标:一是按照中央、省的要求,全面落实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人均补助;二是逐步扩大和提高门诊报销范围和比例;三是逐步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的4倍以上,新农合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左右;四是城镇职工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医疗费报销达50%左右;五是开展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新农合门诊费用统筹得到巩固完善。
3.规范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到2011年,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基本实现市级统筹(牵头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2010年工作目标:一是合理控制城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的年度结余和累计结余;二是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除一次性预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外,累计结余原则上应控制在6—9个月平均支付水平;三是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原则上控制在当年统筹基金收入的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四是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风险调剂金制度,完善基金监督管理和内控制度,提高基金使用透明度。
4.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到2011年,基本建立资金来源稳定,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为困难群众能够提供方便、快捷服务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城乡医疗救助水平进一步提高(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2010年工作目标:一是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大救助力度,资助所有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全额资助城镇“三无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有效使用救助资金;二是逐步扩大救助范围。在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医疗救助的同时,积极对因病致贫城乡困难家庭、患重大疾病家庭进行医疗救助,并将精神残疾类疾病中的困难群体列入救助范围。三是改革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申请和支付方式,建立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农合补偿“一站式服务”机制,实现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农合补偿同步结算;四是扩大医疗救助资金筹集渠道,整合医疗救助资源,联合残疾人联合会、共青团委、妇联、工会、慈善总会等群团组织,积极鼓励社会各界人士捐款,建立企业及个人冠名专项医疗救助基金,开展慈善等专项救助,逐步建立医疗救助与慈善救助相结合的医疗保障机制,建立稳定的医疗救助资金来源。五是加强医疗救助信息化建设,利用村务公开、居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平台,加强医疗救助资金监管,增强资金使用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到2011年,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和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整合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资源,初步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险信息标准和数据交换平台;统筹地区基本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探索以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化付费方式和基本医疗保障购买医疗服务的谈判机制;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牵头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财经办)。
2010年工作目标:一是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制度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的衔接;二是制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简化到县域外就医的转诊手续。三是整合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资源,提高市本级、县区医保“一卡通”覆盖面;四是探索病种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
二、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中医药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工商局、市经委、市物价局)
(一)总体要求
建立比较完整的基本药物生产供应、使用和医疗保险报销体系,保障基本药物的可及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工作目标
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到2011年,保障群众基本用药的可及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费用负担。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由省政府指定机构公开招标采购,并由招标选择的配送企业统一配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所有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均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兼并重组,鼓励零售药店发展连锁经营;制定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率;完善基本药物的储备制度(牵头单位:*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市经委)。
2010年工作目标:一是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版)和国家公布的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二是于2010年2月底前在龙马潭区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泸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省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合理确定基本药物招标采购价格,制定基本药物采购和配送政策;三是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鼓励中医药服务的提供和使用,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四是执行国家出台的临床基本药物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定期抽检药品质量;五是完善执业药师制度;六是根据财政补偿情况,基层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价格按扣除财政补偿后的成本,适度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确保在不以盈利为原则的前提下实现正常运转。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中医药管理局、市人事局、市编办、市劳动保障局、市教育局)
(一)总体要求
加快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作用,建成比较完善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工作目标
1.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到2011年,完成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建设,使每个县至少有一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标准化水平;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在全面完成中央规划的乡镇卫生院建设基础上,全市共完成18个中心乡镇卫生院改扩建;实现全市每个行政村都有村卫生室;新建、改造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个,使每个街道办事处均有1个基本达到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建设卫生服务站;对社会力量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采取政府购买等方式给予补偿,对其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通过签订医疗保险定点合同等方式由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等渠道补偿;大力加强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科室建设,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鼓励有资质人员开办诊所或个体行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2010年工作目标:一是建设7个县级医院(含中医院)、18个中心卫生院和9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150个村卫生站;二是执行国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编制完善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三是通过积极争取国家、省支持,各级政府配套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资金。
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到2011年,全市培训乡镇卫生院管理和卫技人员647人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1人次和村卫生站医疗卫生人员5000人次(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2010年工作目标:一是执行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二是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上项目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在岗培训乡镇卫生人员305人次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97人次;三是全市实现每所市、县二级医院与3所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四是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工作,采取到城市大医院进修、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方式,提高县级医院医生水平;五是实施西部卫生人才培养、“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六是落实好城市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服务1年以上的政策,对志愿去乡镇卫生院工作3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由政府按其所交学费给予奖励和代偿助学贷款。
3.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到2011年,逐步建立基本完善的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成本补偿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价格按扣除政府补助后的成本制定;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药品收入不再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的补偿渠道;医务人员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2010年工作目标:一是全面落实政府办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补偿机制,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并与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衔接一致,在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同步实施),探索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等补助方式;二是按国家部署,落实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的补助政策。三是对我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价格按扣除政府补助后的成本进行调整,同时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价格管理。
4.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到2011年,通过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和低成本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2010年工作目标:一是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设置、全员聘用、收入分配、绩效考核、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和乡村巡回医疗等运行机制改革,加强村医巡回医疗工作,开展社区首诊制试点,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二是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大力推广运用中医药。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中医药管理局)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向城乡居民统一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广和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方法和技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均等化。
(二)工作目标
1.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城乡居民。到2011年,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平地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并规范管理(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2010年工作目标:一是启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30%左右,农村居民试点建档率达到5%;二是定期开展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活动,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三是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实行社区公共卫生“六免费”服务。
2.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到2011年,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全面消除燃煤型氟中毒危害;为全市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费补服叶酸,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开展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400例;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0%(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爱卫办)。
2010年工作目标:一是对1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接种47.57万人,占应接种人群的95%;二是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为35—59岁农村妇女常见病检查项目,为5.05万农村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为47524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给予补助;三是为2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开展复明手术;四是完成省下达燃煤污染型氟中毒病区改炉改灶任务;五是按国家和省下达任务数和规定时间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六是为适龄儿童提供卡介苗等11种疫苗接种;七是开展对贫困人口癫病、重型精神病免费治疗项目试点。
3.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到2011年,健全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增强重大疾病防治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2010年工作目标:一是改善全市精神卫生、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二是落实传染病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
4.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到2011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20元;政府预算全额安排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按照规定取得的服务性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2010年工作目标: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低于15元,开展按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事局、市编办、市国资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教育局、市中医药管理局、市物价局、市地税局)
(一)总体要求
通过改革管理机制、补偿机制、运行和监管机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使公立医院切实履行医疗卫生服务职能,提升其社会效益。公立医院改革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进行。
(二)工作目标
1.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探索界定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初步建立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方法和形式;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公立医院改革2010年开始试点,2011年逐步推开(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2010年工作目标:一是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二是加强公立医院运行管理,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监管制度,严格医院预算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推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三是选择具有一定条件的公立医院进行改革试点,探索公立医院维护公益性与提高效率的具体实现形式;四是在试点医院推行电子病历和100种常见疾病临床路径;五是全面推行医院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六是按照弥补合理成本,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原则,从严重新制定我市大型医用设备的检查和治疗价格标准,努力降低广大患者医疗检查费用的负担。
2.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对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鼓励探索建立医疗服务定价由利益相关方参与协商的机制,到2011年,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转变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基本完善(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2010年工作目标:一是研究拟定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政策,使试点公立医院逐步实现由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进行补偿;二是严格执行国家公立医院建设标准,控制医院贷款行为;三是定期开展医疗服务成本测算,科学考评医疗服务效率。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业务指导下,我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和州、市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坚持以不断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行政问责四项制度、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等,理清工作思路,强化服务意识,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努力完成劳动保障各项工作,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予评议。
一、工作情况回顾
(一)就业与再就业工作
1、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情况。2008年再就业资金结余136万元,全年共收入22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收入225.8万元利息收入0.2万元),支出194.6万元(其中:支付社会保险补贴139.3万元,支付职业培训补贴3.1万元,支付职介补贴1.1万元,支付公益性岗位补贴42.8万元,支付服务费8.3万元,),结余167.4万元。实现了目标任务规定的用好用完就业再就业资金的要求。
2、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截止10月底,成功创业人数90人完成目标任务70人的128.5%;城镇新增就业303人,完成年度下达目标任务指标460人的65.8%;稳定困难企业就业岗位完成18人,完成年度下达目标任务指标400人的4.5%;开发公益性岗位302人,完成年度下达目标任务指标145人的208.2%;363名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完成下达年度目标任务指标200人的181.5%;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500人,完成年度下达目标任务指标400人的125%;城镇登记失业人员676人,超出年度下达目标任务指标665人1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控制在年度下达目标任务指标4%以内;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253人(其中转出省外56人),完成年度下达目标任务500人的250.6%;建立零就业家庭台帐,常年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新增小额担保贷款12户,发放贷款金额50万元;贷免扶补小额贷款完成20人,发放贷款金额10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数20人的100%。
3、国家就业与再就业优惠政策得到落实,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①认真开展《再就业优惠证》的年检和发证工作。办理《再就业优惠证》2889本,年检1567本;办理《失业证》145本;办理《外国人就业证》13本;办理《农民工手册》135本。通过开展年检工作,了解掌握了持证人员情况,为开展再就业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②、认真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截止10月底,工商减免工商管理费50.3万元,涉及1116人次;税务减免56.2万元,涉及265人次。税费减免政策的落实,促进了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4、实施“就业援助周”,“春风行动”和“诚信服务”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就业和再就业。①就业援助周活动。本着“就业援助你我他,真情相助渡难庆”这一活动主题。2009年1月10日至16日开展了“就业援助周活动”。联合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等部门组织以民营企业为主的各用人单位通过举办专场会、现场服务等形式,共帮助102名大中专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新登记失业人员等到民营企业就业。②“春风行动”。2009年1月12日—3月25日,开展以农民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重点是新失去工作的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为服务对象的“春风行动系列活动”。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咨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周活动、“春风送岗位”活动。发放“春风卡”600多份,送岗下乡86个,组织招聘会2次,为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介绍工作52人(其中女性20人)。开展“诚信服务”活动,推荐放心职介,引导进城务工人员到可靠的职业介绍机构求职,通过开展“春风行动”工作,使农民工进城务工的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③开展“春风行动在*”系列宣传活动。与新闻媒体联合开展以“春风行动在*”为主题的系列报道,对“春风行动”的内容和成效进行集中宣传。宣传重点包括:各级政府关于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政府给予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农民工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的承诺和措施;民办职业介绍机构诚信服务的典型事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2008年度放心职介服务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及劳动保障部门的投诉电话;对以职介为名的欺骗活动、非法职业中介行为和违法违规等行为进行曝光。
5、开展“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和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根据省、州有关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的要求,*市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领导小组于二00九年六月四日在市委召开了启动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市个体劳协等承办单位相互配合、协同作战,截止二00九年底,各承办单位共收到创业申请282份,向农信社推荐143份,共有78人办理了贷款手续,贷款金额387万元。(其中我局收到创业申请58份,推荐25份,发放22户,金额110万元。)
(二)社会保险工作
1、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截止10月底,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完成年度下达目标任务指标5919人的*%;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完成年度下达目标任务指标4645人的*%;城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人,完成年度下达目标任务指标16800人的*%;城镇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人,完成年度下达目标任务指标11800人的*%;城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6164人,完成年度下达目标任务指标6234人的98.8%;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人,完成年度下达目标任务指标8900人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人,完成年度下达目标任务指标700人的*%;城镇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人,完成年度下达目标任务指标8800人的*%。
2、加强对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诚信等级评定制度,医、患、保三方基本形成相互配合、相互监督、自我管理的新型关系。截止10月份,全市共有定点医疗机构家,定点零售药店家。年初市医保中心分别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签订服务协议;月份,对家定点药店进行考评(其中有家未作出处理)其它家做出处理决定(其中有家给予限期十天整改、家暂停资格两个月、家暂停1个月),特别对定点零售药店摆放生活用品进行了重点检查和处理,保证了参保人员的合理医疗和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
3、做好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根据省、州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及时成立了我市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三)劳动关系与企业工资管理工作
截止10月底,全市累计登记劳动合同12900份,其中今年登记2830份。集体合同签订了20户,涉及职工4600人;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3051份,有力的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我局与市总工会、市经济局三方运行机制良好,共同解决企业改制职工劳动关系的协调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和劳动争议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31件次,其中立案2起,来信来访直复率100%;接到劳动争议仲裁申请17起,受理3起,涉及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经济纠纷等内容,结案率为100%;建立健全退休人员登记台账,及时把符合提前退休、特殊工种人员向州局上报。全年共办理退休73人。
(四)劳动保障监察、农民工工作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2009年,全省统一配备劳动保障监察车辆,我市共配备了5辆劳动保障监察车辆,其中2辆车配备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使用,还配备了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有效地改善了执法条件,奠定了执法的坚实基础。
2、开展普法宣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来,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认真组织学习,领悟其精神实质,并做到积极宣传,提高劳动者法制意识。在开展流动人口艾滋病培训、农民工从业资格培训、进城务工青年法律知识培训等活动中,向用人单位宣传讲解维权知识,利用专项检查,深入生产一线,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普法宣传,结合日常巡查和劳动保障执法年审,要求用人单位组织学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努力营造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3、年初组织用人单位进行了劳动保障执法年审,依法对411户用单位进行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涉及劳动者9603人。对130户用人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发出责令整改决定书206份。年审中,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2151份,督促8户用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38.4万元;督促15户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2万元;督促38户用人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3.6万元。审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110份,纠正用人单位规章制度6份。评定155户用单位为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合格单位,并颁发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合格证。
4、开展社会保险登记审验。社会保险登记是社会保险工作的基础,每个用人单位都应当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截止2009年10月,共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审验287户,其中国家机关50户,事业单位62户,社会团体1户,国有企业23户,集体企业12户,股份制企业19户,外商投资企业3户,私营企业100户,个体经济组织17户,为用人单位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参保提供服务。
5、开展专项检查。根据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安排部署,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贯彻执行情况、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专项检查。检查涉及用人单位120户,劳动者3455人,其中外商投资企业2户,98人;私营企业60户,2450人;个体工商户58户,907人。制作调查笔录120份。
6、开展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依据国家劳动保障部《关于推进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的指导意见》,本着合法、公平、公正、公开、统一考核指标的原则,对全市企业依法招用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依法执行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遵守职业培训规定、依法实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依法建立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遵守执行情况进行评价。评出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ⅰ级诚信企业32户;ⅱ级诚信企业9户;ⅲ级诚信企业5户。
7、加强日常巡视监察。除各项专项检查外,积极开展日常巡视监察。随时了解掌握我市的劳动用工动态,及时掌握用人单位用工情况及支资支付情况。定期不定期对建筑工地、厂矿进行实地巡查。巡查421户用人单位,涉及劳动者5783人,巡视覆盖面占执法年审的102.4%。
8、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案件。截止2009年10月份,共接到劳动者举报投诉127件,受理112件,协调办理100件,涉及劳动者1401人,其中农民工1390人。在受理案件中拖欠劳动工资报酬案件82件,涉及1383人,为劳动者追回劳动工资报酬441.15万元;其中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80件,涉及农民工1373人,追回农民工工资440万元;非法收取抵押金(物)案件6件6人,清退抵押金0.37万元;工伤案件12件12人,为因公受伤者协调处理解决工伤补助金5.03元;立案办理12件,其中禁止使用童工案件1件,涉及用人单位1户,童工1人,行政处罚0.5万元。查处定点药店违法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案件11件,行政处罚0.6万元。
(五)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
全年,向上级劳动部门组织申报职业技能鉴定113人,其中初级工8人,中技工人才培训31人、高技工55人,技师12人,(其中有4人属省属单位占省属指标),复审验证7人。发放2008年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证书231本。其中:技师证6本,高级工97本,中级工96本,初级工32本。
(六)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工作
1、局社会保险财务票据审核小组成立一年来,每月按期对社会保险各经办机构的财务票据进行审核,并且得到省厅的肯定。
2、按《社会保险内控制度》强化基金防范意识和基金监管能力。
3、配合审计部门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审计检查,无违法违纪问题。
4、对参保单位进行稽核检查。截止10月底,共稽核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02户,完成年度下达稽核指标任务的100%。
5、对5家参保单位2008年度缴费基数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
6、开展基本养老金待遇资格认证。截止10月底,已对我市1014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进行了生存认证。
7、开展欺诈冒领社会保险金的检查。对享受失业救济金待遇的核查中,查出多领基本养老金1人,共计2万元;已死亡仍在发放抚恤对象抚恤费4人,金额共计:6410元;现已全部追缴入库。
(七)劳动保障基础工作
1、依法行政更加严格。坚持普法宣传与依法行政并重,积极制定措施,组织行政执法检查,整改存在问题,促进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落实。
2、劳动保障政策宣传主动有效。建立了劳动保障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形成了“围绕劳动保障重大政策和主要任务,以*市公众信息网咨询服务平台为主阵地,以依托新闻媒体搞好日常宣传为基础”的宣传工作模式。
3、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完成了部分电脑的更新;电子公文班次换运行良好,及时上传、收发文件和信息。
4、重视劳动保障信息的上报,全年上报27篇。
5、劳动保障工作季报和劳社统综合表按要求及时上报。
(八)政令畅通和行风建设工作。
省、州各种会议、文件精神落实到位,政令保持畅通;按照与市委、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成立了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将劳动保障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作为重点,采取参观、观看警示片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签订责任书,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做到了取信于民。设立综治维稳、政务公开等服务公告栏,公开了单位的机构设置、管理权限和主要职责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度;结合行政问责四项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公开了办事程序、时限、结果、收费项目、标准;在劳动力市场大厅设立了群众意见薄和投诉电话。
(九)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做好组织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并成立了以苏卫东局长为组长的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配备全职工作人员1名,设立96128信息申请受理点1个,确定负责各类劳动保障政府信息的公开和群众咨询答复工作的信息员1名,建立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考核机制,劳动保障四项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初步实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规范了文件的审核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一经签发生效,即及时将可公开信息予以。并拟定下发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瑞劳社字〔2009〕26号)、《关于做好劳动保障政务信息查询工作的通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大决策工作流程重要事项公示工作流程重点工作通报工作流程政务信息查询工作流程》等文件,进一步加强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
开通96128政务信息查询电话,电话设置在局办,由办公室龚保志同志兼任政务信息联络员。开通政务信息查询专线电话以来,接听了4个专线电话,所咨询问题属创业小额贷款扶持、社会保险补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保障问题及属于卫生系统的新农合参保问题,接线员当场给予咨询群众圆满答复,来电人非常满意。开通了政务信息网上查询系统。确定局办龚保志同志为系统管理员兼信息员。重要事项公示3项。即:慢性病审核名单;新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两定通报”;新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两定通报”;目前尚未有人进行查询。重点工作通报3项。即:关于开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展2009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培训的通知;我市顺利完成2008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目前尚未有人进行查询。
二、存在问题
(一)就业方面。一是信息网络建设严重滞后。二是就业服务体系不健全。基层劳动保障机构人员配备参差不齐,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三是失业保险金发放缺口大;四是农村劳动力大部分外出,少部分在家劳动力因观念、利益因素,不愿参加培训,培训生源组织困难。
(二)社会保险方面。一是部分私营用工单位参保意识淡漠,为降低成本不参保或不全员参保,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难;二是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增长速度快,下岗失业困难群体中断缴费情况较严重;三是社会保险政策不完善,如农民工养老保险缺乏统一政策规定,参保、转移难。
(三)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劳动争议仲裁体系建设滞后,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不够。
三、2010年工作打算
2010年我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在具体工作中,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贯彻实施力度。通过大力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专项行动,举办培训班,经常在我局办事大厅、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街道、社区等地设立宣传咨询,印发宣传资料、制作固定标语等形式,切实加大《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深入基层及企业,加强督促指导,帮助解决问题,真正使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二)切实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一是要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严格各项补贴性资金使用的审核和管理。二是要加强基础台帐的完善和管理。三是加强失业调控工作,确保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三)狠抓职业技能培训。一是要按照针对性、实用性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促进更多人就业和创业。二是要采取多形式、多渠道,请进来、走出去、送培训到基层等方式,全力实施农村就业培训民生工程。
(四)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一是要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保为重点,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二是要积极探索和完善相关社会保险政策,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的力度,力求将更多的劳动者纳入社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确保社会保险基金持续增收。三是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切实加大基金督查力度,确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