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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征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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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征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医保征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范文第1篇

年1月1日至年6月14日出院结算的参保病人。

二、补偿标准

凡符合补偿对象均按其住院费用承认额减起付额后的5%予以补偿(原报销金额与现补偿金额之和不得超过现最高支付限额)。

三、补偿时间

年7月1日至年12月20日。逾期未办理的,不再进行追溯补偿,其补偿金自动转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

四、补偿程序

(一)县医保中心于年7月1日前将各街镇的补偿对象名单发放到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同时将补偿金额划拨到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

(二)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将补偿对象名单分别在医院、街镇、村、居进行张贴公示,并通知到每一位补偿对象;补偿对象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的须代领人及补偿对象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镇医保办领取补偿金;各街镇于补偿期结束后,将补偿情况予以汇总并报县医保中心,未支付的补偿金归医保基金。

县人力社保局要按照统一登记、统一申报、统一基数、统一缴费、统一稽核的要求,加强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及缴费申报管理,防止企业逃避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责任。绝不允许存在选择性参加社会保险部分险种的情况以及瞒报、漏报缴费人数、缴费基数的现象。县地税局要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当期应缴费款的征收力度,要分月下达征缴计划,密切监控企业的缴费情况,及时催报催缴,确保当期费款应收尽收,形成严密、规范的征缴机制。对存在历年欠费的企业,应实行针对性追缴,与欠缴企业签订补缴计划,必要时依法加收滞纳金或给予行政处罚。

四、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一)建立扩面征收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为全面贯彻落实《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社会保险扩面征收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扩面征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财政局局长、县人力社保局党委书记、县地税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新闻传媒中心、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县经信委、县城乡建委、县商务局、县文广新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社保局,主要负责社会保险扩面征收工作的日常事务。

医保征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范文第2篇

关键词:医疗保险基金;监管;管理效率

实现医保基金安全高效的运营和保值增值,必须建立一个完善的监管体系,消除监管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隐患。针对医保基金监管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完善:

一、完善立法,使整个监管体系有法可依

只有健全的法律体系得以建立,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治理违法乱纪现象,规范医疗行为,才能从源头上使监管有法可依,违法必究。这是加强监管力度和提高监管效率的根本保证。首先是要加快医疗保障立法进程,明确规范医保患三方的责任和行为,尤其是对医疗服务行为的规范,这样一来可以有效减少违法乱纪现象的出现;其次是与《社会保险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结合,加快基金监管条例制定的步伐,为有效监管基金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最后研究制定反欺诈办法,主要针保险待遇享受,对在发放领取保险金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欺诈、骗取医保金的行为进行明确定性,加大惩处力度,严惩不法分子。例如浙江省委在地方立法项目中增加“医疗保险欺诈违规”的惩罚依据,出台省级层面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反医保欺诈规定和办法,在全省范围内探索建立以总额预算结算管理办法为宏观调控手段,按单病种付费制、按服务单元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医疗保险支付方式。

二、明确监管主体的职责,加强各主体之间的协调联系

过多的监管主体导致监管交叉重叠,职责混乱的监管造成缺位空白,一直都是困_医疗保险基金监管机构的一个难题。明确监管主体的职责,实施有效监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对监管主体的工作权限划分要明确合理,由医疗经办机构负责医保业务的事前和事中监督;审计部门负责事后审查;而财政部门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工作中,从始至终整体监管。二是要加强各监管主体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协调监管,通过文件材料的传阅、听取专题报告等形式,构建完善沟通协调机制。作为一项有着很强综合性的工作,医保基金的监管需要综合掌握运用医疗、财务、审计等各方面的知识,经办机构人员不仅仅要有工作责任感,更要具备丰富的从业知识与经验,熟练的操作技能。

三、提高基金的统筹层次,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

决定医保基金监管机构监管能力的关键在于对医保基金监管机构的科学准确合理界定,精准定位。具有专业性和规范性的监管机构,是医保制度得以健康持续平稳发展的基本条件。我国的医疗保险体制建设起步较晚,制度不健全,因而相应的管理部门也并不完善。随着时代的发展,医保基金的规模不断扩张,发展趋势不断上升,未来医保基金的专业化拓展也会层层递进,为了医保基金有更好的发展空间,应该提升它在社会保险中的地位。行政级别的上升,专门管理机构的设立,不仅显示了政府对医保事业的重视,可以分配更多的资源,还有效促进了医保管理机构自身的协调发展,提高工作效率。一直以来,医疗保险都受到世界普遍关注。由于其动态指标的复杂性,需要动态监控与静态分析的有效结合,完善预警机制,实行量化管理,有效地维护基金安全运行。通过建立数学模型来实时时监控基金的运行情况,并根据数据的变化及时实施管理改善措施,将单一的“事后处理”转变为“事前事中监督”,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行,使得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管提升到一个新高度。

四、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构建医疗保险信息网络

通过信息技术的合理运用,达到管理优化的目的,强化管理手段的同时又要避免僵化管理,懂得灵活变通,努力实现医疗保险网络安全规范性和连续稳定性的质量要求。首先是要对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与两个定点之间的信息系统建设进行完善,确保医疗服务使用信息的准确,优化参保医疗服务处理系统,使得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使用有理有据,公开透明,遏制因管理的不严谨而造成不合理用药、不必要检验和检查的现象;其次要保证医保管理部门与定点医疗机构双向互动,实时监督,确保网络信息传递的及时安全有效,使得转院、转诊、异地就医等能够通过互联网直接报审,无需再层层递交书面材料上报审核,这样既节省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也满足了当前医疗保险费用审查的要求;再次是要对医疗保险管理统计指标进行完善,确保能够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医疗保险基本信息和相关数据[5];最后是要为每位参保人员建立一份电子档案,当其有医疗需求时,能够有针对性地提供医疗保险服务,并对其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服务的合理性。

五、完善基金运营管理,提升管理效率

基金的管理运营包括基金的筹集、给付、结算等环节。在筹集方面出现的问题可以从通过加大医保制度宣传,强化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筹资法制建设,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做好基金的征集催缴工作。例如镇江市为做好基金筹集工作,统一基金的征缴基数,尽快从目前医保基金的“双基数”征缴过渡为“单基数”征缴;改变征收方式,建立基金统一征收的体制。对于结算上存在的漏洞,可以采取合理结算办法,例如在结算时可以采用项目和病种相结合的结算方式,实现定额管理、总量控制、质量挂钩。同时大力推进联网结算,简化结算流程,及时结算。在给付方面,引用外部监督,提高治理效能,建立基金不合理支付风险评估办法,减少不合理支付行为的发生;加强医生职业道德建设,树立良好文化环境,培养诚信参保;强化政务信息建设,实现信息公开透明化。

六、加大对监管人员的培养,提升素质与技能

监管人员专业水平的高低和职业素质的优劣对于基金的监管效率有很大的影响。因此,要加大对基金监管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设,要根据业务的职责性质来选择符合要求的人才,择优录取;要根据工作流程、工作特点和发展趋势,加大对人才的培养力度和拓展空间。监管工作涉及面广、纷繁复杂,往往需要工作人员同时具备医学、审计、法律等综合性知识。因此,在已经掌握了基本工作技能的基础上,还需要加强其他专项技能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组织工作人员定期学习基础知识、实行一对一技能培训,加强实践操作训练,促使医保基金管理人员在掌握丰富专业只是、法律知识、医学知识等的同时,能够熟练地将理论运用于实践,提升医保基金管理者的业务能力。要积极创造学习条件,互相交流借鉴,对于外国先进的监管方法,立足国情合理引用,提升监管效率,降低监管成本,实现医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参考文献:

[1]薄云霓.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相关问题的探讨[J].公共管理,2014,(09)

[2]何黎花.分析社保基金监管的现状、问题与建议[J].经营管理者,2014,(05)

[3]于慧萍.如何合理进行医疗保险基金管理[J].中国药物经济学,2014,(05)

医保征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范文第3篇

关键词保险医疗基金监管

有效健全的基金管理、监督机制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顺利运行并取得成功的关键,如何管好、用好医疗保险基金,主要应该把好三关,即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关,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关,医疗保险基金的保管、增值关。

1在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方面

1.1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需要法律法规的制约

由于目前医疗保险政策都是以政府名义出台规范性文件,医疗保险工作完全靠政府文件进行规范和操作,没有硬性的法律出台,因此形成了政策硬措施软,要求高,手段低等软征缴的矛盾局面,例如单位应参保不参保、无故拖延保费的缴纳、漏报瞒报工资基数等逃避缴费的情况屡堵不绝。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可依,没有硬性的制裁管理措施,所以只能靠苦口婆心的劝说、引导,至于结果怎样,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也无法左右。因此,为了保障医疗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应将社会保险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让医疗保险工作有法可依,应具体明确工商、税务等部门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签订目标责任书,狠抓落实。

1.2医疗保险基金征缴的管理措施

首先实行“五险合一”征缴制,即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成立综合征缴部门,对医疗、养老、生育、工伤、失业保险统一缴费基数、统一申报结算、统一征收管理、统一稽核监督。这样就可以有效地杜绝个别单位只交养老保险,不交医疗及其他保险的现象。其次,由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将缴费基数申报制改为核定制,并每年核定参保单位的缴费基数,严格依据参保单位的财务决算报表、应付工资账、工资表等进行书面和实地稽核,杜绝漏报、瞒报工资基数,确保基金足额征缴。

2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方面

2.1强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职责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有监控医疗保险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的责任,同时还有为医疗服务机构清算费用和为参保人报销医疗费用的权利。因此,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意识、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对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控制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是否能依法办事、坚持原则、公正清廉,是否爱岗敬业、认真监控,是否能及时准确发现医疗保险供方、需方的一些违规行为,就有可能直接影响到医疗保险各项政策的正确执行和医疗保险经费的合理偿付。因此,必须培养一批高质量、高素质的医疗保险管理人员,提高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能力。

2.2加强对参保人的监督管理和宣传工作

个别参保人由于对医疗保险制度的认识不足,存在不正确的参保意识,认为自己缴纳了保险费就理所当然该自己消费,用自己的保险费无病开药、借证给他人看病,将自费药换成医保药,导致“一人患病,全家吃药”,冒名顶替住院和一人有证全家住院的违规行为发生,造成了医保基金的浪费。所以必须采取与单位、街道等部门的联合监督与宣传工作。采取举报奖励等具体措施,加强对参保人的监督管理和宣传工作。

2.3加大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督力度

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督,存在门诊就医和住院就医两个方面的监督。

对门诊就医而言,是由患者直接看病、买药,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医保机构要想直接对服务机构监督很困难,关键在于医疗服务机构对服务道德意识和经济利益意识的权衡。需要医疗保险机构、卫生部门、患者、政府有关部门及媒体等多方面的社会监督。

对住院就医的监督方面。据了解大部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所采取的住院医疗费支付方式为第三方付费的方式,即参保人患病住院,只要付清个人负担部分,绝大部分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转账形式向医疗服务机构支付。医院受经济利益的驱动,给病人用高价药、好药;采取多项不必要的检查,浪费严重。使得近几年来住院费用持续上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有责任对医院进行监督,主要是监控医院在为参保人服务过程中是否合理收费、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检查。可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2.3.1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细化对医疗服务机构的管理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细化医保政策,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协议,通过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对患者的医疗服务行为。

2.3.2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控一定要实行“三定”

一是定人。对每一个定点医院都有专门医疗审查员进行日常医疗监控;二是定指标。医疗保险服务质量检查与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质量检查有区别,因此必须要建立专门的考核指标和考核内容,如门诊处方平均费用、药品费占医疗费用总额的比例、参保病人平均住院日等;三是定时间。除了医疗保险审查员日常监控,医疗保险机构每年还要抽专门的时间定时或不定时组织专家下医院检查。

2.3.3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细化结算方法

根据医保基金以收定支的原则,医保经办机构可采取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向医院结算参保人的住院费用。笔者所在的地区采取了“确定指标、按月拨付、年终结算”的方式。即年初对各定点医院下达控制指标,分解到月;每月审核每个参保病人的住院明细,对不超指标的医院,审核合格后全额拨付;对超指标的按控制指标拨付。年终根据总体控制指标调剂补付。对不合理用药、不合理诊察、不合理治疗费等实行拒付。对有疑问的费用实行缓付,待查明原因后补服。

3在医疗保险基金的保管增值方面

(1)应将基本医疗保险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医疗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设立基本医疗保险收入户、基本医疗保险支出户,分别记账,并设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由财政部门管理,在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金融部门之间形成完善的制约机制,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

(2)医疗保险经办单位的事业经费不得从保险基金中提取,由各地财政预算解决,目的是从制度上保证基金的安全和完整,避免任何单位、个人挤占挪用基金,也确保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医保征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范文第4篇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中层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我局征缴股,具体组织实施此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达到预期目的。

二、召开专题会议,扎实贯彻执行

3月18日下午3时,全局干部职工召开了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自查专题会议。会上,分管副局长组织学习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函〔2014〕62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2014年社保基金现场监督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主要领导就此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要求全局干部职工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扎实开展自查,认真核对数据,梳理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做好迎接省人社厅的抽查。

三、制定措施,扎实开展专项自查工作

按照市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我局医疗保险基金财政补助资金自查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征缴股、支付股、财务组及办公室,就财政补助资金申请和分配机制,2012年、2014年中省市县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数额、构成及到账情况,资金分配去向及划拨时间,未及时划拨到位的资金数额及原因,支付待遇结算中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及其他相关相关工作逐项分配到股室,逐项进行自查,对各项数据和补助资金与县财政部门进行严格核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不断完善各项制度,确保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安全使用。

四、自查情况

我县各级财政医疗保险基金补助资金主要涉及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是每年6月底(因居民医保基金是上年9-12月份征收次年医保基金),我局根据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参保情况,上报当年度参保人数和各级财政应承担的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统一上报各级财政部门,对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应补助资金进行申报和补助。具体补助情况为:

1、2012年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到位情况:

截止2012年6月底,城镇居民参保人数为21484人。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中央为156元/人,省为58.7元/人,县为25.3元/人。中央应补助资金335.15万元,已到位425.95万元,超拨90.8万元(其中含2011年超拨60.05万元);省级应补助资金126.11万元,已到位资金126.11万元(含2011年超拨56.23万元);县级应补助资金54.36万元,2012年实际补助41.56万元,2011年超拨12.8万元,2012年县级配套资金54.36万元已全部到位。

2、2014年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到位情况:

截止2014年6月底,城镇居民参保人数为29297人,个人参保缴费收入为256.9万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中央为188元/人,省为63.3元/人,县为28.7元/人。中央应补助资金550.7836万元,已到位373.24万元,2012年超拨90.8万元,实际应补助86.7436万元;省级应补助资金185.45万元,已到位资金185.45万元;县级应补助资金84.0824万元,2014年县级配套资金84.0824万元已全部到位。

3、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申请和分配机制情况:

每年6月底(因居民医保基金是上年9-12月份征收次年医保基金),我局根据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参保情况,上报当年度参保人数和各级财政应承担的补助资金,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上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统一上报各级财政部门,对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应补助资金进行申报;各级财政部门经过审核后将补助资金划拨到地方财政,由我局通过县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划拨到县财政局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进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待遇支付和门诊费分配使用。

4、检查发现的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及处理情况:我局在日常检查中采取抽查、走访参保病人等诸多方式进行检查,未发现虚报冒领的现象;我局和各乡镇社区未发现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现象。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加强力度对虚报冒领、经办机构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督导,做到早发现,及时处理、及时整改,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五、2014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基金决算中异常问题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2014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本年收入合计26391300.99元。其中:统筹金收入12064071.4元,个人帐户金收入14327229.59元,利息收入610593.31元。基本医疗保险收入同比2012年25974125.68元增加了1.6%,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数19597人,比2012年的19585人增加了12人。

2、基本医疗保险2014年支出26661211.83元,其中:统筹金支出13117176.69元,个人帐户金支出13080035.14元,上解调剂金支出464000.00元。比2012年的支出28692871.6减少了2031659.77元,减少比例为7.6%。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014年收支结余-269910.84元,年末滚存结余18115205.84元。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14年收入10097106.77元,利息收入256287.77,同比2012年10,293,316.21元减少了196209.44元。2014年累计支出10528944.38,其中:住院支出8822192.38元,门诊统筹支出677660.00元,上解支出919,000.00;同比2012年支出12432242.92元减少了1903298.54元。2014年收支结余-431837.61元,年末滚存结余6755701.29元。

(三)特殊人员医疗费

现有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60人,离休干部13人,本年特殊人员医疗收入745721.18元,累计支出391,300.44元,本年收支结余354,420.74元,年终滚存结余-344,779.07元。县财政将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医疗费纳入年初预算,划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进行管理,妥善解决二等乙级伤残军人的医疗费问题。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离休干部住院医疗费在县内实行定点医疗机构挂帐,由医保局按月与定点医院进行结算。离休干部住院医疗费由我局向县政府提出请示,财政局向县政府提出建议,县政府同意后财政划拨。

(四)医疗保险基金收支不平问题分析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收入增加原因:2014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按月征收,做到了应保尽保,扩大了参保面。支出减少原因:一是2014年部分定点医院尚未到我单位划拨住院挂帐费用,约500万元;二是2014年个人帐户金尚未发放(以2014年12月31日止),造成2014年医疗费用支出减少。

医保征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范文第5篇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在新时期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我们们充分利用业余时间系统的学习了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x届x次全会和市委x届x次全会精神,使自己对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有了深刻的理解和把握,开拓了思路,增强了科学发展规律的理性认识;

(二)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我们始终注重学习各类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来指导自己的工作,努力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二、履行职责情况

坚持参加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类文件、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组织中心职工参加各级组织的培训考试,并要求职工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明确目标任务,使中心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明确中心干部职工工作职责、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工作要求、工作纪律、工作原则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增强了职工的纪律性,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同时积极组织中心职工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和文体娱乐活动,在单位中形成了一种积极向上、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达到了集聚力量、凝聚人心、激发工作热情之目的。

三、业务工作情况

(一)、扩面基本情况分析

我们县根据市医保中心的总体部署,积极、稳步推进扩面工作。截止2009年12月,我们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已达9424人,比上年的8,521人增加了903人,增幅达10.60%。2009年实际参保人员中,在职人员为7584人,退休人员为1840人,分别占参保人员总人数的80.48%、19.52%,在职与退休之比约为4:1。与2007年相比,退休人数增加356人,增幅达24.02%;在职人数增加547人,增幅达7.76%。

(二)、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管理,全县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基金管理目标。

全面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工作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各部门的高度重视。2009年,共征收医疗保险费1552.20万元,其中:统筹基金744.36万元,个人帐户基金807.84万元。核销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帐744人次,申报住院医疗费434.95万元,统筹基金支付276,54万元,统筹支付比例63.58%,个人自付36.42%;支付个人帐户83346人次,计575.96万元。历年累计结余2682.36万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1916.02万元,个人帐户基金结余766.34万元。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三)、统筹基金专项检查工作

2009年我们中心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对全县18家定点医疗机构和6家定点药店总共70次601人次的检查。

1、检查方法、手段及效果

(1)、参保人员身份和就医行为检查

对正在住院的参保患者进行突击检查,防止挂床住院,冒名住院。对已经出院的参保患者通过调查、走访、核实所报相关报销票据是否真实、有效等。

(2)、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检查

根据对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保存的处方、病历、检查、化验和治疗单据记录与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是否一致。根据计算机监控与检查人员突击检查相结合,购药记录检查定点药店费用的真实性。

(四)、医疗保险ic卡换发工作

根据昭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昭通市医疗保险软件升级的通知》(昭市劳社[20*]128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医保中心的要求,决定将现在使用的以磁条卡管理运行为主的医保软件升级为以非接触式ic卡管理运行为主的医保管理软件。为使我们县的医疗保险软件能得到及时更换,我们中心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加班加点,全力以赴为全县参保人员更换医疗保险ic卡,截止2009年8月,已全部制作完成9424张并发放到各参保单位,并于8月28日启用,使以前医疗磁卡容易掉磁、易损坏、可复制等导致换卡频繁,使用不便的现象不在发生,更好的服务各参保人员,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利益。

(五)、离休人员医疗保障

我们县共有离休干部53人,实际参加医保统筹的有53人,参统率100%。离休干部的医药费单据由老干局代收,统一送医保中心审核,2009年离休人员医疗费用支出102.24万元;二乙伤残军人27人,2009年二乙伤残军人的医疗费用支出22.07万元。

(六)、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2009年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职工人数为9424人,收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113.09万元,已上缴市医保中心113.09万元,已有40人获得53.24万元的赔付。

(七)、企业工伤生育保险

2009年参加企业工伤保险的职工人数为825人,比上年的228人增加了596人,增幅达261.40%,已收工伤保险费18.57万元;参加企业生育保险的职工人数为596人,比上年的44人增加了552人,增幅达1254.55%,已收生育保险费8.55万元(已全部上缴市医保中心),已有3人生育获得2.43万元的赔付。

(八)、行政事业单位工伤生育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