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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金属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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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金属政策

有色金属政策范文第1篇

一、有色金属行业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特点

鉴于行业的特殊性,有色金属上市公司与其他上市公司相比,在股利分配方面还呈现出自己的一些特点,目前我国有色金属行业有46家上市公司,本文就以有色金属行业上市公司2006年至2008年三年的股利分配政策为分析对象,说明该行业的股利分配特点。

第一,股利分配以派发现金股利为主要形式,纯派现的公司比例有所提高。2006年派发现金股利得企业有22家,达到了47.83%,2007年纯派现比例较2006年下降了约8%,有18家,但是派现加转股的公司增多。2008年派现的比例已达到54.35%,占有半数以上。

第二,股利分配方式形式多样。在西方各国,上市公司的股票股利仅有送股这种形式,而我国上市公司的股票股利除了送股外还有转增。有色金属行业的上市公司分配形式也多样化,而且并不是采用单一的方式,是现金股利、股票股利、送股、转增多种方式相结合。

第三,有色金属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高于整个市场水平。有色金属行业上市公司从2006年至2008年三年连续分配的较多,有26家,比例达到了56.52%;三年都未分配的企业少,只有4家;没有采用连续分配政策的企业有16家。

第四,有色金属上市公司的分红力度减弱,股利支付水平逐渐降低。从这三年看分配的现金股利在减少,大多采用低股利政策,转送股的情形也不多见,这也可能与2007年和2008年的经济形势有关。

第五,有色金属上市公司的盈利与股利分配没有必然联系。2006年有色金属行业亏损企业有三家,2007年亏损企业有四家,2008年亏损的达八家,这些企业亏损时都没有分配,但是这三年不分配的企业分别为14家、9家和15家。盈利却没有分配的企业所占比例相对高一些。

第六,有色金属上市公司基本上都有足够的现金流量支持股利分配,即使在这三年中分别有11家、15家及17家上市公司净现金流量为负,但是正的净现金流的企业是大多数,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股利政策的实施。

二、有色金属行业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影响因素分析

股利政策的制定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对具体企业的具体环境进行定性分析,以实现各种利益关系的均衡。是否发放股利,以及如何发放,取决于有色金属上市公司有没有必要和有没有能力派送,该行业的股利政策主要受以下因素的影响:

第一,公司盈利能力。盈利能力代表所有者财富增加能力,也是上市公司分配股利的源泉。有色金属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越强,可供分配的利润越多,发放股利的可能性就越大,股利额也会越多。管理者可以通过发放股利向外界传递公司较强盈利能力的信息,但也不能排除管理者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对股利政策进行操纵。

第二,公司成长能力。公司成长能力是指公司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其所在的行业受国家政策扶持,具有发展性,产品市场前景广阔,公司规模逐年扩张,经济效益不断增长。处于成长期的公司,倾向于支付低股利政策或不分配股利,将利润留存企业内部以满足不断扩大的资金要求。有色金属行业的发展一直得到国家大力支持,国家的政策引导对于该行业的影响也很大。

第三,公司现金流量。一般来说,每股经营现金流量越高,有色金属上市公司越有能力支付股利,尤其是现金股利。但是,如果公司的投资活动能够有好的收益,能获取更多的现金,公司决策者会将留存收益用于投资,而暂时不发放现金股利;另外,如果公司的很大一部分现金流来源于负债,公司管理层一般也倾向于不分配现金股利的政策。

第四,公司规模。规模大的公司相比规模小的公司而言,其竞争能力较强,并且公司筹资要易于小公司,相比之下公司的扩张欲望也不那么强烈,同时规模大的公司拥有更多现金流,资金来源渠道较多,所以倾向于发放股利,股利支付力度也就越大;而小公司为了自我发展要吸纳资金,一般不倾向于发放股利或支付较少股利。

第五,公司负债水平。为了应付可能的财务风险,负债率高的有色金属上市公司通常不愿意将利润分配出去,而是选择保留更多的留存收益以偿还债务,并且再融资时倾向于留存收益等方式进行筹资。债权人往往会在借款合同中对大量资本性支出和支付现金股利设置一些限制性规定,使负债率高的公司支付较少现金股利或不支付股利。

第六,公司资产流动性,即资产能否及时转化为现金。资产的流动性好,变现能力强,可以随时满足对资金的需求,有色金属上市公司防范债务风险的能力就强,那么公司发放股利的可能性就越大。

第七,公司股权结构。有色金属行业的上市公司大多是国有企业,股权分置改革后国有(法人)股等非流通股可以通过上市进行交易,公司股价在二级市场上的表现不仅与流通股收益相关而且也与非流通股收益相关,实现了“同股同权同利”的局面,改善了“一股独大”的治理模式。随着流通股比例的增加,流通股股东对于上市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具有发言权,而不再是所谓的“用脚投票”。所以股权分置改革后,股权结构的变化会对股利分配政策产生影响。

三、有色金属行业上市公司股利分配优化对策

股利分配的理性化从根本上说有待于改善有色金属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在企业内部建立完善的利润分配机制,真正从企业发展的战略角度制定股利分配政策,与此同时,采用强制性的法律规范予以引导也是不可或缺的手段之一。目前,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首先,健全上市公司股利政策法律法规,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健全的法律和法规体系是股利政策理性化的制度保障。对于那些有累积盈利而又不分配的有色金属上市公司,必须强制其披露不分配的具体理由,限制公司通过过分保留盈余进行内部筹资。规范资本市场的投机行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资本市场。我国应加强对有色金属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稳定性的规范,要求有色金属上市公司对未来股利分配方案做出预测,实际分配方案应与预测一致。

其次,加快优化股权结构。积极推进股权分置改革措施,优化有色金属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才能消除上市公司非理性股利政策形成的制度性缺陷,使中小投资者能够真正地参与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的制定,并使这种政策真正反映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而不是成为大股东掠夺小股东权益的工具。

第三,适当减少股利所得税。我国有色金属上市公司分配现金股利的企业不少,但是现金股利分配力度不高,普通股投资者得到的现金股利十分有限,在缴纳所得税后所剩无几。因此,有关部门应该研究对流通股股东适当减少股利所得税。一方面,可以提高投资者的股利收益率,有利于创造理性投资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可以提高投资者的投资热情,活跃二级市场。

第四,加强外部制约。大股东的股权滥用和中小股东的股东意识淡薄,使得上市公司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同时我国经理市场尚未建立,购并市场也不发达,市场退出机制失灵,这样公司面临的外部制约也十分有限。如果建立了有效的外部制约,就会促使控股股东减少转移上市公司利益行为。

最后,提高有色金属上市公司的经营能力,为改善股利分配现状打下坚实的基础。这是最重要的一点,上市公司经营能力的好坏,盈利能力的高低,是决定上市公司制定股利分配政策的基础。上市公司一般都是各行业的中较具实力的公司,加上我国股权融资成本较低和其他的优惠性政策,按理其获利水平应该远高于同行业的平均水平。但事实上,大多数的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并不理想,这也难怪上市公司派发现金股利的比例不高,即使派发,也大都属于“微利”股利。要改善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现状,提高其经营能力是关键之一。

总之,随着国有股减持、机构投资者逐渐增多,投资者更加理性,我国资本市场也将发挥其应有的监督作用和资源配置功能。另外,随着公司本身理性的提高,其股利政策必将逐步走同规范化轨道。有色金属行业应该根据公司的自身发展特点及所处发展阶段,选择恰当的股利分配方式以及合适的股利支付规模。

参考文献:

[1]徐晓颖:《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现金股利研究》,《当代经济管理》2008年第1期。

有色金属政策范文第2篇

一、金融支持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情况

1.金融总量支持大增。截止2011年6月末,郴州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082.32亿元,同比增长21.91%,增幅同比提高3.8个百分点,比去年末提高3.19个百分点,剔除季节因素后月环比折年增长27.07%,保持较快增长势头。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433.57亿元,同比增长25.14%;剔除季节因素后月环比折年增长率达到71.81%。2011年上半年新增各项存款134.82亿元,同比多增47.08亿元,增长53.66%。新增各项贷款61.52亿元,同比多增30.82亿元,增长100.41%。各项存款余额居全省第4位,各项贷款余额居全省第7位,新增贷款居全省第2位,新增贷款增幅居全省第1位。上半年,全市社会融资规模累计达119.9亿元,同比增长 3.7%。其中市内银行61.5亿元、外埠银行5.9亿元、住房公积金3.8亿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5亿元、小额贷款公司放贷6.5亿元、BT合同融资29.7亿元、私募股权3.1亿元、企业债券6亿元、租赁融资0.9亿元。金融总量的大幅增长,为我市的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资金。

2.金融政策支持突出。郴州市为大力发展的有色金属产业,在政策、发展规划、园区建设等方面给予了优先支持。一是政策支持。2007年5月湖南省正式提出“湘南大开发”战略,2009年5月湖南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支持郴州市承接产业转移先行先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措施》涉及11个方面共34项政策措施,包括财政支持、金融服务和融资渠道、产业布局、交通建设等。郴州市紧抓34条先行先试政策重大契机,充分利用政策支持,制定了《湖南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充分发挥有色金属资源优势,通过引进与吸收外来资金和技术,吸引有色金属龙头企业集聚郴州,做大做强有色金属产业。二是支持工业园区建设。郴州市现有10个省级产业园区中有6个产业园区的主导产业包含有色金属采选、冶炼及深加工,其中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重点发展钨、钼、铋、锡等有色金属深加工产品,2010年有色金属总产值大38.5亿元,占园区总产值比重的73%;湖南省永兴经济开发区以金、银等稀贵金属冶炼为主,2010年有色金属总产值达43.7亿元,占园区总产值比重的99.5%。三是政府规制取得成效。近年来,对于有色金属产业无序发展局面,郴州市全面落实国家和湖南省对矿产资源的宏观调控措施,积极实行以整促改、以整促管,坚持依法办矿、依法管矿,实施国家、省、市三级规划矿区管理制度和“三区”管理制度,取得明显成效,初步扭转了钨、锡、铋等优势金属矿产过量开采的状况,走向了有色金属产业有序发展。

3.信贷投放向有色金属产业倾斜。郴州是一个典型的资源型城市,郴州工业主要是在资源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受到当地政府的大力扶持,成为银行信贷投放的主要领域。2010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对采矿和制造业(其中有色金属产业占一半以上)的贷款余额达到54.77亿元,同比增长38.62%,占全市贷款总额的14.7%,全年新增15.26亿元,占全市新增贷款的25.02%,其中向郴州钻石钨、金贵银业、宇腾化工、柿竹园等大中型有色金属企业累计发放贷款近7亿元。金融机构对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的贷款余额达到63.91亿元,全年新增9.18亿元,占新增额的10.6%。

4.根据产业特色创新金融产品。金融机构立足有色金属产业特色,创新金融产品,进一步加大了金融对有色金属产业的支持力度。一是金融机构对有色金属产业创新开办了贵金属质押、仓单、货权、贸易融资等金融品种。2009年重点在永兴、资兴开展了有色金属仓储质押贷款,较好地满足了冶炼产业对资金需求“短、频、快”的特点,解决了冶炼产业资金需求量大与融资渠道窄的矛盾,截止2010年底,永兴县累计发放仓储贵金属质押贷款4.12亿元,为企业创造了约6000万元的利润。二是率先在全省出台《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若干意见》(郴政办发〔2010〕6号),引进私募股权实现一级融资达11.3亿元。三是南方稀贵金属交易所正式落户郴州,项目注册资本5000万,首期投资2.6亿元,有力促进了金融与产业的融合。四是国有商业银行开辟了各种贸易融资渠道,其中市工商银行累计为企业贸易融资额达到8.9亿元。五是推出了中小企业联贷联保业务。2010年金融机构对中小型有色金属企业的贷款余额为36.65亿元,比年初增加10.23亿元。六是各类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4.7亿元;9家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累计担保3724笔,担保金额为29亿元,在保金额14.6亿元,其中发放的大部分是有色金属企业。

二、金融支持有色金属产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1.有色金属产业布局不尽合理。郴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不高,资源优势还没有完全转变为产业优势,这使得产业布局不尽合理,产业发展后劲不足。一是企业结构不合理,缺乏大型龙头企业。郴州有色金属及非金属产业集中度低,专业化分工程度不高,重复建设严重,全市规模以上采矿及冶炼企业近700 家,但是大部分技术工艺落后,产业集中度低,产值过10亿的有色金属及非金属企业目前还没有。二是产品附加值低,产业结构不合理。郴州上游矿产原料及下游深加工能力偏小,特别是附加值高的产品深加工率过低,产业链延伸力度不够。目前,全市有色金属深加工产品占总产品的比例不足10%,产量较大的铅、锌、铋、白银等产品作为郴州有色金属的主打产品,80%的原料需从外省购入或依赖进口,而下游的精深加工不足,90%以初级产品进入市场,产品附加值相当低。三是科研能力缺失。据调查,由于生产加工技术含量低,产品附加值低,辖内绝大多数规模以上企业,没有稳定的科研队伍,学者型高级工程师、技术员缺乏,生产加工主要沿袭传统技艺和经验,自我创新和研发能力不强,新产品研发动力不够。

2.新兴产业发展滞后造成缺乏新的信贷增长点。郴州传统产业比重偏高,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滞后,2010年郴州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7.24%,虽比2000年提高了5.35个百分点,但所占比重不到GDP的10%,比重仍然严重偏低,比全省平均水平低5.1个百分点。2010年郴州高新区实现增加值仅为1.47

亿元,只相当于长沙的0.3%、株洲的0.7%、湘潭的1.9%、衡阳的3.3%。对于金融机构来说,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加强信贷资产与朝阳产业、优质客户结合,既符合银行的可持续发展要求,也符合国家支持和鼓励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由于郴州新兴产业发展滞后,信贷向新兴产业倾斜的基础不牢靠,导致银行信贷结构优化调整步伐缓慢,辖内新兴产业信贷增长也驻足不前,2010年末金融机构向钻石钨、强旺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等主要新兴产业企业合计发放贷款1.96亿元,占全市信贷投放的0.52%。

3.产品缺乏定价权导致信贷支持弱化。郴州矿产资源中虽然有很多品种储量及产量位居中国前列,比如钨、铋、钼、白银等,但出口主要以初级加工产品和原材料为主,在世界上缺乏定价权,议价能力较低,作为我市重要出口品种,2010年底铋出口3853万美元,白银出口17968万美元,石墨出口7559万美元,由于受世界大宗商品市场波动影响明显,风险不断加剧,这对企业融资造成很大的不确定性,因而银行对有色金属及非金属行业的贷款有敬而远之的苗头。2009年开办的有色金属质押贷款作为郴州金融创新的重要品种,在支持有色金属走出金融危机影响过程中抢占了先机,2010年累计发放贷款4.12亿元,较好的支持了有色金属企业发展,但随着欧债危机持续爆发,世界大宗商品市场受美元指数影响出现大幅波动,企业抗风险能力下降,被动性上升,银行对这一新的贷款创新品种也采取了谨慎的态度,有色金属质押贷款发展缓慢。2010年末贷款余额2.03亿元,和6月份相比仅增加0.02亿元,增长1.19%,和9月末相比减少了0.1亿元,下降4.65%。

4.多元化融资渠道尚未畅通。一是主要融资渠道靠银行信贷。但现有的“两高一资”产业和国家的产业政策相悖,和银行的“绿色信贷”相悖。郴州采矿业及矿产品加工业作为“两高一资”产业,在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形势下,面临着较大的经营风险,同时不符合银行的信贷要求,金融支持的持续性可能会受影响。二是资本市场融资少。目前,郴州市有色金属产业是郴州市的支柱产业,也有几家企业如宇腾、金贵、雄风等正在上市培育,但还没有一家上市融资,大多有色金属企业由于达不到上市门槛只能“望股兴叹”。三是债券融资缺。我国债融券市场,尤其是公司债券市场发展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有色金属企业发行债券融资的规模。四是基金融资未成规模。

三、金融支持有色金属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

1.政府加大对有色金属产业的指导,加快构建有色金属产业集群。政府要加大对有色金属产业的规划指导,提高有色金属产业发展的战略地位,引进技术成熟、实力雄厚的战略投资者,明确引导金融支持的目标和方向。根据郴州目前有色金属产业情况,重点扶持有色金属产业及以石墨为代表的非金属产业集群,改变当前产业结构“小、散、乱”状况。充分利用省委出台的《关于支持郴州市承接产业转移先行先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政策,重点支持有色金属产业集群发展,实现金融资源与产业资源的有效对接,结合政府对产业集群的规划,制定相应的金融支持规划,满足产业集群建设各阶段的资金需求。

2.加快推进传统产业向精深加工延伸,拉长金融服务链。目前郴州采矿业和矿产品加工业大部分停留在原产品开采和初级产品加工,深加工企业相对缺乏。为此,应依托优势资源,壮大深加工、精加工企业,不断延伸产品附加值和产业链,着力发展集采矿、精加工、硬质合金产品生产于一体的生产加工企业。重点加快发展钨、钼、铋、锡、铅、锌、白银、石墨、萤石等矿产品产业链。金融机构在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的过程中,根据产业链不同位置企业的金融需求,搭建信贷供给与产业需求之间的信息平台,开发适应产业链发展的多元化、多层次的信贷产品,积极介入项目的起步及发展阶段,实现信贷供给与产业需求之间的对接。

3.加快直接融资等多元化资金支持有色金属产业发展,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把资本市场作为构建郴州现代产业体系重要的投融资平台,为自主创新企业及成长性企业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促进郴州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对运行质量较好的重点培育企业要加快股份制改制步伐,加大企业上市力度。重点组织和推进我市金贵银业、宇腾有色、雄风稀贵等优势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畅通资本市场的投融资渠道,促进企业新上深加工项目。加强有色金属企业和深加工企业并购重组的协调和引导,形成采、选、深加工利用一条龙的综合类企业,集中资源优势,发挥规模效应,实现强强联合,促进矿产品深加工产业集聚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有色企业龙头企业通过债券市场发行各类债券类融资工具,募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鼓励经营业绩好、资信优良的中小企业按市场化原则,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广泛吸收社会资金。

4.加快创新金融产品,建立银、信、证、保相结合的多样化的产品。一是推进知识产权、股权质押融资以及产业链融资等信贷产品创新。各金融机构要根据有色金属企业的特点,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文化创意产业版权质押等担保方式创新,让更多的企业分享银行的服务。二是推出“投保贷”创新产品。各金融机构为有色金属企业提供授信支持的同时,利用银行的资源优势向企业推荐优质的投资机构。三方协商后,银行提供贷款融资,投资机构提供股权融资,这样既解决了企业负债率过高不能融资的问题,也为企业引入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为企业提供了全面融资的方案,最终实现“三赢”。三是开展“信托+理财”的融资方式。各金融机构通过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然后委托信托公司对企业进行投资(信贷投资或权益投资)。信托理财产品既能实现对受政策扶持产业的支持,又有效规避了对于银行股权投资的限制、对银行信贷规模的限制等。信托融资可以涵盖筹资转贷、融资租赁、债务重组、收益权信托等相关金融产品,为分散的社会资金提供了较好的投资渠道,起到了连接资金供需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功能。

参考文献:

[1]谈儒勇.中国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研究[J].经济研究,1999,(10).

[2]韩廷春.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基于中国的实证分析[J].经济科学,2001,(3).

有色金属政策范文第3篇

关键词:有色金属期货;交割仓库;湖南

1.前言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有色金属冶炼和消费国,上海也成为世界上仅次于伦敦的全球第二大有色金属期货市场。铜、铝、锌三种有色金属2008年交易量已占交易所56%的比重。随着期货市场快速发展,目前交割库格局已不能满足日益增加的实物交割需求,增设交割库势在必行。湖南作为中部经济大省,具有设置有色金属期货交割库的优势条件。《国务院关于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也明确指出,要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发展期货业,积极争取在长株潭设立有色金属、生猪和粮食期货交割库。在此背景下,我们进行了湖南有色金属期货交割库设置的初步论证,提出了有色金属期货交割库设置的方案和政策建议。

2.有色金属期货交割库现状

上海期货交易所仓单日报显示,截至2009年7月末,三种有色金属仓单库存达16万吨。2009年前七个月实际交割量达到72万吨,占整个交易所实物交割金额的80%。与中国期货市场整体情况比较,有色金属的交易和交割都占有很大比例,是交易和交割双活跃的期货品种。

目前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的有色金属期货交割库有八家公司所属的十二个交割仓库,主要分布在上海及周边地区和广东佛山地区。其中长三角9个仓库,珠三角3个仓库,其他地区尚无一个。显然,目前有色金属交割库设置过于集中。这一现象凸显两大弊端:一是物流总成本偏高。二是不利于吸引中西部期货客户。

3.湖南设置有色金属期货交割库的必要性

(1)有利于形成区域有色金属集散中心。湖南是有色之乡,但却没有本地的有色金属交易和集散中心。有色金属交易市场以上海、广东为主。此格局已经形成,很难再有湖南本地区交易中心。但是依托上海期货交易所参与跨地区实物交割则具现实可能。通过建立上海期货交易所的湖南交割库,有利于在本地形成有色金属的区域性物流中心,更好的服务本地区的有色金属厂商和用户。

(2)有利于充分利用物流资源。长株潭有着极强的物流能力和丰富的物流资源。设立有色金属期货交割库,将大大丰富物流运作模式,提高物流管理水平和物流服务质量,树立以长株潭为中心的物流中心形象。

(3)有利于完善有色金属产业形态。湖南乃至中部地区的有色金属企业目前大部分产品仍然通过传统现货交易进入市场,市场结构松散,产业上下游关联度较低,产业结构和供应链关系显得支离破碎。期货交割库,对上游可凝聚本区域有色金属生产厂商,对下游可辐射大量有色金属用户,达到行业资源整合效应。

(4)有利于进一步开发期货客户。有色金属大中型上游厂商基本都是交易所的自营客户,而下游客户数量庞大,成为期货客户的为数不多。这种市场主体的构成不利于有色金属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在本地设立期货交割库,可提高本地用户对有色金属货物的可获得性,节约采购物流成本。从而鼓励更多的本地区有色金属消耗大户进入期货市场。这也是交易所和经纪商期待的结果。

(5)有利于推进湖南“两型”社会建设。期货交割库是高端的、绿色的物流领域,属于典型的“两型”产业。期货交割库是一种稀缺资源,一个区域一旦设立一个,很难获批第二个,在中部地区尤其如此。因此,湖南务必抓住先机,积极报批申请,尽快投入营运。

4.湖南设置有色金属期货交割库的可行性

(1)本区域是我国有色金属主产区,为交割库提供主要的货主客户,是交割库的直接收入来源。湖南交割库所能辐射的湖南、湖北、江西、贵州等省份拥有众多大型有色金属厂商,统计数据显示四省有色金属在全国所占比重22-28%,而同年GDP仅占10%。说明四省是重要的有色金属产区。交割库以长株潭为中心,能起到良好的辐射作用,方便各厂商就近入库并注册仓单,总体上也可以减少迂回运输,减少存货周转天数,降低厂商的物流成本。

(2)本区域也是有色金属重要消费地,为交割库的设置提供直接动因。交割库下游是有色金属的消费用户,主要包括钢铁、合金、金属压延、金属制品业、各类设备制造等行业。这些企业是交割库和货主共同的客户和服务对象。统计数据表明湖南交割库所覆盖四省的十大消耗有色金属的行业2007年总产值为11799亿元,已具有相当庞大的产业规模,为有色金属期货交割库的设立和经营提供了广阔的市场需求基础。比较而言,2007年上海及周边四省区十大行业总产值57611亿元,对应上海各交割库平均库存78363吨。由此推算湖南交割库的理论仓单规模可达16050吨(57611:78363=11799:16050),完全可支撑一个交割库的运转。

(3)长株潭具备设置交割库的优势条件。①政策优势。长株潭是国家级“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可以在金融、土地、税收、财政、户籍和行政区划体制上先行先试一些重大的改革开放措施。②区位和交通优势。长株潭是我国东西和南北的结合点,为长江以南重要的交通枢纽,有“南北通衢”之便。株洲是我国南方最大的交通枢纽,南靠广东、北依长江,东眺上海、江浙,西连巴蜀、云贵,有联系华东、华南、西南的“经济纽带城市”之誉。这种区位上的优势将成为长株潭物流和期货交割发展提供十分方便有利的基础条件。③工业基础优势。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湖南制造业在工业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5.湖南设置有色金属期货交割库的建设方案

本项目各项设施建设可采用新建或利用现有资源两种模式。

(1)新建模式。新建2万吨库容的仓储设施需占地约6000平方米,投资582万元,历时6-9个月。

(2)利用现有仓储资源的模式。三个承载单位均具有较好的物流资源基础和管理经验,在此基础上设立期货交割库,只需对照期货交割库的要求,查漏补缺,针对性地对设施进行补充完善。历时需1-3个月。

6.财务评价

根据详细论证分析,该项目初始投资582万元,未来10年可新增营业收入8000多万元,新增利润和现金净流量近7000万元,项目净现值为3252万元,内部收益率高达77%,投资回收期1.5年(详见下表)。

7.社会效益与环境影响评价

(1)适应资源条件、促进环境友好。湖南有色金属期货交割库的建设与营运,是在各项基础设施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进行的,对水资源、能源、电力的消耗极其有限;无需投资新建专用道路和铁路线;不会增加对现有城市道路、交通、通讯、城市公用设施的压力。不产生任何环境污染,属于绿色物流、低碳物流,促进城市可持续地和谐发展。

(2)丰富城市文化,塑造城市品牌。通过期货仓单业务将期货文化引入我市,丰富我市的市场文化,改善我市物流经营模式和营利渠道,深化我市物流发展水平,符合本区域各市级政府将物流作为我市重点发展产业的战略方针,将推动长株潭“物流中心”品牌的尽快创立。

(3)增加就业岗位,盘活闲置资源。该项目的营运不仅通过扩大企业经营规模而增加固定职业岗位,还可以带动一批专业装卸、运输队伍,增加短期就业机会,盘活包括人力资源和物流资源在内的现有闲置资源。

8.建议

在湖南长株潭地区设置一个有色金属期货交割库,具有充分的必要性,条件成熟,具备良好基础。该项目投入少,见效快,风险低,前景十分乐观,有关部门和企业应尽快启动项目的建设与营运。具体建议如下:

(1)开展期货宣导,培训期货人才。对于大多数本地区企业和公众,期货还是一个新鲜事物。政府相关部门和教育培训机构应积极行动,面向公众正确宣导期货知识,面向企业开展利用期货进行投资、套期保值及实物交割的培训,提高人们对期货的认识和热情,帮助企业正确运用期货工具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2)制定政策措施,鼓励期货交易。应鼓励企业利用期货进行套期保值。对于有色金属厂商如株冶火炬,可通过套期保值(卖出合约)规避价格剧跌的风险;对于金属消耗大户,可通过套期保值工具(买入合约)规避价格剧升的风险。此外,也可适当鼓励贸易商、投资商参与期货经纪和期货交易,在期货市场争取一定话语权,更好地为本地区企业和投资者服务。

(3)规范有色企业,理顺行业关系。湖南是有色金属重要产地,锌、铅、铜、钨、钴、钼、铟的生产等均有重要地位。省内有色金属行业有着“少数省属大型企业 + 较多民营中小企业”这种在体制上两头都抓不着的特征。因此,有必要通过一定手段,整合有色金属工业的资源,形成一个行业整体。这样,有色金属期货交割库才能真正发挥本地区有色金属物流中心的作用。

(4)改善物流设施,提高物流能力。期货交割库的建设是长株潭物流产业跨越式发展的一个重要契机,应着力改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大型物流集团和物流园区,以龙头企业和龙头市场为突破点,带动湖南物流产业的整体发展,真正发挥长株潭的区位优势,建设现代物流中心。

(5)积极沟通协调,督促尽快申报。政府出面组织协调,与期货交易所、证券监管机关、有关企业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督促、指导期货交割库的申报工作,尽快提交申请材料,积极准备,迎接评估,争取尽快获得批准。

参考文献:

[1]霍瑞戎.期货交割理论的演变及我国期货市场的选择[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2009-1

[2]胡江华.商品期货交割库的设置、调整与期货交割成本[J].当代经济,2008-10

[3]肖雄伟.刍议我国商品期货交割制度[J].中国集体经济,2007-12

有色金属政策范文第4篇

这次会议是教育部与行业协会召开的第二次行业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标志着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的长效工作机制正在逐步建立,行业指导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工作全面提速。

四大挑战

有色金属是重要的战略性基础产业和科技先导产业,国民经济90%以上的部门需要使用有色金属产品。我国有色金属产量已连续10年居世界第一,但是从总体上看,资源勘探开发利用水平不高,产品结构以初级产品为主,高端产品竞争力不强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这种粗放扩张的发展方式,削弱了有色金属工业的竞争力,也影响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2012年4月,我国提出全面建设有色金属工业强国的目标。大力加强行业职业教育,培养培训一支素质优良、结构优化的技能人才大军成为有色金属工业强国战略实施的当务之急。

目前,全国设有有色金属相关专业的中、高等职业院校已达300多所,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如湖南有色金属工业局筹措大量资金建立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打造行业人才培养基地;新疆有色金属集团变招工为招生,积极探索现代学徒制,涌现了一大批技能操作尖子。

但是与建设有色金属工业强国的要求相比,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教育还面临不少差距和挑战。

国务院参事、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会长陈全训从四个方面分析了当前的差距与挑战:

一是对职业教育的思想认识有待提高。有的企业认为,职业教育是学校的事,与自己无关;有的企业没有从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的角度来看待职业教育,忽视学生综合发展能力的培养。

二是经费投入和基础工作有待加强。有色金属企业举办的职业院校与公办院校相比,所得到的各级政府财政经费支持较少,而有色金属实习实训设备昂贵,办学经费不足,严重影响人才培养质量。

三是体制机制和办学环境有待完善。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机制还不完善,校企融合还缺乏有效平台。

四是培养模式和教学内容有待改进。行业职业教育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亟待转型升级;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脱节,课程教学内容与行业技术应用脱节;师资队伍的数量、质量与结构难以满足产业发展的新要求;毕业生实践能力和职业精神培养有待加强。

陈全训指出,“十二五”时期是建设有色金属工业强国的关键时期,必须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支撑有色金属工业发展的能力。

十项合作

对职业教育的迫切需求,推动了有色金属行业与教育部门的积极对接。在2010年启动的首轮职业教育与行业对接中,教育部就联合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在云南昆明举办了中国职业教育与有色金属工业发展对话活动。当年,按照教育部要求,全国有色金属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正式成立,一大批行业骨干企业和有特色的职业院校参与其中。

2011年,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成立行业职业教育领导小组,由协会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并在内蒙古赤峰与教育部共同指导开展了第二轮职业教育与有色金属行业对话活动。

同期,协会还举办了五届“中铝杯”职业技能大赛,三届职业院校学生技能竞赛;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工业文化对接的研究与实验等教育部重点课题研究;组织制定有色金属矿山类教学标准,组织开发铝冶炼、铜冶炼的虚拟仿真实训系统。

积累对接经验,总结对接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服务有色金属产业发展的能力,教育部和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在第二轮对话活动中就共同研究决定要召开行业职业教育工作会议。

教育部副部长鲁昕表示,通过两年来举办的产教对话活动,职业教育与有色金属产业之间增进了了解,不少行业内的企业感受到职业教育领域的新变化。在此基础上,尝试与有色金属行业联合召开行业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目的是进一步巩固对话成果,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研究出台针对性措施,在更高层面建立教产结合、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把职业教育的改革创新不断推向深入。

在深入研讨的基础上,促进双方加强合作的政策文件已经初步拟就。此次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讨论由教育部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共同起草的《关于提高职业教育支撑有色金属工业发展能力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导意见》共有4个方面21条政策,从充分认识职业教育支撑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完善行业指导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体制机制、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教育健康发展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关于加强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教育的政策建议。

结合《指导意见》,鲁昕从10个方面明确了职业教育与有色金属行业的下一步合作内容。包括,共同制订人才培养规划;共同完善岗位技能标准,以标准建设为指引,规范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过程;共同建设有色职教体系,在行业内学校探索从中职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体系建设;共同创新专业设置机制,根据行业发展趋势调整专业设置;共同开发职教课程体系,根据产业转型升级所带来的新生岗位的要求开发相应的课程体系;共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共同实践促进校企合作的激励机制和政策措施;共同推进集团化办学试点,创新集团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探索多种形式的集团化办学模式;共同建立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共同建设职教实训基地;共同应对人才国际竞争。

一个集团

长期以来,体制不顺、责权不清等问题抑制了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积极性。

“企业与学校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双主体,具有同样的责任与地位。办好职业教育直接的目的是为行业与企业服务。”与会的多位行业企业负责人表示,各地正在蓬勃发展的职教集团,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产教结合、校企合作为主线,整合政府、行业、企业、科研院所、职业院校与社会各方面力量,是推动职业教育办学机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抓手。

在会议开幕式上,中国铝业职业教育集团正式揭牌。该集团是由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牵头,联合山东铝业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成立的。陈全训表示,中铝职教集团将充分发挥国有骨干企业的示范作用,成为有色金属行业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

对于我国首家由特大型中央企业牵头组建的行业性职业教育集团,鲁昕要求中铝职教集团在职教办学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方面发挥出试点作用。

她指出,国务院国资委、教育部高度重视国有大中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机制、体制的建设,此次联合批复中铝职教集团,就是要立足现实国情,借鉴国际经验,破解社会转型期多重体制、机制障碍,实现职业教育国家办学制度创新。

有色金属政策范文第5篇

英文名称:Nonferrous Metals(Mineral Processing Section)

主管单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主办单位:国家有色金属工业管理局

出版周期:双月刊

出版地址:北京市

种:中文

本:大16开

国际刊号:1671-9492

国内刊号:11-1840/TF

邮发代号:2-463

发行范围:国内外统一发行

创刊时间:1949

期刊收录:

CA 化学文摘(美)(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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