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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供电企业;ERP;固定资产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27-0090-02
传统的固定资产管理方式,存在管理效率低下、无法实现数据共享及全程化管理等缺点。ERP系统实现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物资管理、设备管理、人资管理业务流程的一体化平台集成,其中,设备管理模块作为ERP集成系统中的一个功能子模块,主要涵盖了公司的设备主数据管理和所有维护工单管理。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如何在保证供电质量的前提下,有效地管理、监控、跟踪设备等的维护成本费用,已是众多决策中的当务之急。
1 ERP对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作用
(1)固定资产管理在ERP系统中实现的目标不仅反映账务的原值、净值、累计折旧等资金现状,而且与前端各业务模块实现集成,使得各项经营的财务信息能及时准确地得到反馈,从而加强对固定资产的全局管理和控制。
(2)ERP是一种可以实现跨地区、跨部门,甚至跨公司整合实时信息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一个强大的ERP系统能使财务的管理控制职能真正和业务部门紧密联系起来,从而使计划、预算、监控、分析的触角延伸到企业各个职能部门的最末端,为企业的运作提供决策支持。
(3)实现固定资产与设备的联动。设备使用部门通过在ERP系统创建设备卡片,进行设备台账管理,同时系统自动根据设备类型联动生成固定资产卡片,真正实现了设备与资产的一一对应。同时,财务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可以通过系统的查询功能,详细掌握每项资产所对应的具体设备。
(4)改进固定资产数据采集。经营活动是财务各类管理业务的源头,ERP系统基于业务事件不是基于会计核算所需的信息进行数据采集,财务人员就能够根据管理的需要得到更完整、更有价值的信息;集成所有数据于一个数据库,实现实时获取信息、实时处理信息、实时报告信息的新流程,降低了业务处理和信息处理所必需的控制成本。
(5)实现了风险管理在线监控。借助ERP系统强化内控系统建设,建立风险预警体系,实现财务风险监控重点由被动的事后监督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转移,从业务源头防范财务风险。例如ERP系统将固定资产管理与应付账款管理集成,将资产增加作为采购到支付过程的一部分来实现自动化,确保资本化资产的准确核算。将固定资产管理与项目管理集成,跟踪在建项目成本核算进度并通过系统最终实现自动转资。通过和其他业务高度集成,固定资产的全寿命周期管理及全过程在线监控成为可能。
(6)搭建了年度预算与月度现金流量预算相给合、项目预算与固定资产支出相结合的立体管控体系。通过关注项目预算的实施情况、具体作业支出与标准成本定额的吻合度、现金流量预算的执行情况,实现了管控重点由预算执行结果到预算执行过程的初步过渡。
2 ERP系统在供电企业设备资产管理中的局限
(1)由于供电企业资产设备量庞大,变动频繁,特别是配网线路、设备,全市每天都在维护、抢修更换。所以要重视资产各个流程的管理。领用新设备的内部控制流程,淘汰老设备的回收流程,回收后废旧设备、物资的后续处理,目前只是在线下操作,流程缺乏严密性,财务无法控制前端业务,废旧物资回收价值与资产实物报废回收脱节。ERP系统需要完善设备报废回收流程,加强资产回收的内部控制。
(2)未实现无纸化办公,网上审批功能尚待开发。无纸化办公是指某些固定资产业务数据的网络传递、网络审批和数字签名。在固定资产的管理过程中,固定资产许多管理业务流程,如报废、盘亏、转移等均需要提出申请,由主管单位审核和批复后才能进行。然而在现有的ERP系统下,实现的仅仅是申请被批复后的账务处理工作,而业务流程的上报、审核、批复、签章等功能则只能在线下实现,这无疑就增加了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工作负担,降低了固定资产管理的工作效率,因而需要开发固定资产管理的网上审批、签章业务,实现无纸化办公。
(3)权限的划分要合理。ERP系统的权限划分问题,是一直困扰企业的一个重要问题,权限的划分是否合理,关系着企业ERP实施的成败。ERP系统上线时,曾出现过泰州供电公司设备数据关联到江阴供电公司的主数据上,可采用以下划分方法:一是基层单位只有本单位数据的录入权限。企业总部只有数据的使用和查询权限,而没有修改基础数据的权限;二是减少数据操作端口,给不同身份的人员限制操作权限;三是用户在ERP系统中的用户名和密码,要严格管理,发生错误时,责任追究到个人;四是关键操作由企业总部审核后操作,特别是数据的关联。
(4)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未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要求固定资产发生资本化后续支出时,应将固定资产的原价、累计折旧和资产减值准备转销,将固定资产转入在建工程,停止计提折旧。在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并重新确定固定资产原价、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计提折旧。但在电力企业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核算过程中,更新改造任务金额较大且改造时间长达数月的改造项目均未将固定资产转入在建工程核算,也未停止计提折旧,更未在更新改造完成后重新确定固定资产的原价、使用寿命,从而造成经过更新改造的固定资产财务数据失真。
3 进一步加强ERP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功能的措施
(1)统一政策标准。按照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的需要,制定统一的固定资产管理政策和标准,修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各环节和各责任主体间的协同机制,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价值细化管理的范围和要求。
(2)进一步完善业务集成。一是物资部门在设备物资的招标采购中,应按照固定资产目录确定明细资产和有关固定资产重要附属设备的交易价格,并按照资产目录的最底层对出入库物资进行明细管理。二是生产、基建部门应按照资产目录的最底层提供转资清单,作为转资的重要依据,提交财务部门确认增资,实现生产设备与固定资产管理的集成和联动。
(3)提高各资产管理部门员工的业务素质。ERP系统是先进的管理信息系统,系统的操作由于各模块的联动而比原来的PMS系统复杂,由于在各资产管理部门的资产管理人员中,身兼数职的人员占很大比例,业务能力相对较差,因此,提高基层员工的业务素质问题要受到格外重视。具体措施主要有:一是加强对员工的考核力度,通过树立模范典型,激励员工之间的竞争意识,使员工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二是举办业务技能培训、业务学习交流活动;三是进行企业文化的熏陶,提高员工的业务责任心。
(4)加强资产动态管理。借助信息技术手段,与运检、营销等其他业务系统集成对接,实时动态反映企业主要资产的运行状态、健康状况、检修记录、支出消耗等动态信息,为资产日常管理、编制项目预算等工作提供重要的基础数据。协调推动工程概预算、物资设备招投标、生产设备运维等上游环节的精益化管理,为深化细化固定资产管理创造条件。
4 结 论
供电企业属于资产密集型企业,在ERP系统的全面推进下,将逐步向数据密集型企业转变。针对供电企业的行业特点,ERP系统将彻底改变原有的管理思想和业务流程,充分优化运营效益,有效控制成本效率,提高供电企业发展质量。设备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应通力合作,不断寻找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探索,使固定资产发挥最大的效能。
参考文献:
关键词:电子商务 工商系统 监管
引言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政府经济监督的重要职能部门,如何支持电子商务事业的发展和加强对电子商务行为的监督管理。无疑是新时期必须正视和解决的新课题。当前,电子商务正在蓬勃发展,采用电子商务手段,开拓网上交易,正成为一股不可阻挡的潮流。作为监管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电子商务这一新事物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对于维护市场秩序和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电子商务的正常运行要求有良好的规则,如果没有一个正常的规范的市场竞争秩序,政策、法规不健全,虚假广告、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电子商务很难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法律环境,实行政策引导,为电子商务所形成的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开辟道路,利用网络和信息技术建立与电子商务的运行环环相扣、紧密相连的监督管理平台,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电子商务的发展对工商行政管理的挑战也是革命性的。希望通过本文的探讨,能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改革创新出有效的服务措施和监管方式有所帮助,以便更好地促进电子商务向积极的方面发展。
一、电子商务亟待工商行政管理规范
电子商务是一种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形式,它的公平竞争秩序需要法制化的管理。
(一)电子商务急需确认网上经营者的身份
市场经济首先要划分出交易各方的责、权、利后。才能进行交易,而划分责、权、利的前提就是确定每个参加交易的当事人的身份。作为发达市场经济形式的电子商务,十分强调对网上经营者的身份确认。除此之外,由于电子商务多是在交易双方事先不了解、其间不见面的过程中完成的,也使得准确核实网上经营者的合法身份变得更加重要。当前由于各类相关措施跟不上,对网上经营者的身份确认已经成为制约电子商务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长期监管企业户口,有着完整的企业档案和相应的执法手段,长期以来在有形市场中很好地完成了确认经营者身份的任务。以此为基础,工商部门自然成为帮助电子商务突破确认经营者身份瓶颈的合理人选。
(二)电子商务急需政府机关认定其经营行为的合法性
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的经营范围进行了严格的控制。但是在当前电子商务中这一规则很少被严格地遵守,多数网上经营者都在或多或少回避这一问题。网上经营者这些行为多数不是出于故意破坏经济秩序的目的,它的发生有其合理性的一面。对此,各级政府机关也不约而同地采取了谨慎态度和不轻易表态的“半默许”方针,给网络更多的发展空间。但是,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仅仅靠“半默许”是不够的,长期、普遍存在这样大量的违规行为对各方面都是有害的:投资者、经营者、消费者会因为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不明确而承担巨大的风险,增加机会成本;电子商务的市场化、法制化的过程也会因此受到制约。同时,政府机关的权威性也受到了负面的影响。目前这一问题亟待解决,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候选人之一就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三)电子商务急需公平竞争秩序
当前电子商务中许多问题直接出现在了工商部门熟悉的领域,比如对广告的管理、对合同的管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等等,这就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入电子商务后留下了很大的监管空间。同时。由于目前在电子商务中新事物的不断涌现还造成了不少行政管理的空白,工商部门因此还可能拓宽一些监管领域,比如增进网站的透明度、防护网络安全、制定网上各行业自律规则等等。随着电子商务市场化,原有不少行业主管部门必将逐步放宽对企业具体行为的管理,取而代之的将是一些更具普遍意义的行政管理规则,对此,工商部门更是大有可为。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电子商务监管的对策建议
如何趋电子商务的利并避其害,加强引导和监管,还需要多方面共同努力。现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如何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监管提几点对策建议:
(一)加快电子商务工商监管的立法进程
目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入电子商务市场的管理只是刚刚起步,对电子商务市场行为管理的法律法规还是空白。可以说在国内,既没有成形的经验可借鉴,更无相应的法律法规供参考。因此,根据市场发展的形势需要,迅速出台监管电子商务市场的法律法规已经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没有一整套的网上交易办法和监管措施,监督管理只能是形同虚设,市场必然处于混乱状态。一方面要尽快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工商监管的立法体系,制定相应法律和规章,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网络营销商及平台提供商的资质认证、商品服务等各类信息资源管理以及在线支付、税收、隐私权保护、电子格式合同等各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从而为工商部门全面执法、严格监管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各级地方政府可以先行制定相关地方性规章,从而促进国家相关监管领域的法制化进程。
(二)严格执行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准入制度
目前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主要有两类: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和采取电子商务交易手段的传统企业。两者都必须严格遵守《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经营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
(三)建立面向电子商务的行政管理体制
成立专门的电子商务监管职能部门。在工商行政管理内部,电子商务监管涉及企业登记、合同、商标、广告等多个部门的职能;而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外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与电信管理部门、信息产业管理部门、保密管理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等等分工协作,才能实施对电子商务的有效监管。因此,监管电子商务。应当成立专门的职能部门。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设置电子商务监督管理司,在省、市、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置电子商务监管处,市、州设置电子商务监管科。成立专门的电子商务监管职能部门,有利于集中人力、物力加强对电子商务及其法律规范的研究和监管实践,有利于充分利用行政资源提高管理效率,有利于专业管理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有利于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避免管理中的越位和缺位。
(四)建立电子合同备案制度
当传统企业需要建立自己企业的网站时,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登记企业网站和网址,以便工商部门加强对电子合同的监督管理。网上交易行为,无论金额大小都涉及交易协议和合同等问题。通过备案制度,经过签订电子合同双方同意,可以通过注册和获取密码,复制该合同上传至工商部门网站备查。这样一方面有利于签订双方借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力量防止合同欺诈行为和违约行为,提高信任度;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掌握相应信息,开展相应的监督检查提供背景信息,也在一定程度防止网站域名盗用、侵权等行为。同时推行电子合同示范文本,对交易双方签订的电子商务合同进行网上鉴证,交易双方主体可利用工商系统的信息网络实现对其资信情况的调查认证,从而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市场环境,预防电子商务中不平等行为的发生。
电子商务的正常运行要求有良好的规则,如果没有一个正常的规范的市场竞争秩序,政策、法规不健全,虚假广告、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电子商务很难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法律环境,实行政策引导,为电子商务所形成的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开辟道路,利用网络和信息技术建立与电子商务的运行环环相扣、紧密相连的监督管理平台,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电子商务的发展对工商行政管理的挑战也是革命性的。希望通过本文的探讨,能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改革创新出有效的服务措施和监管方式有所帮助,以便更好地促进电子商务向积极的方面发展。
一、电子商务亟待工商行政管理规范
电子商务是一种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形式,它的公平竞争秩序需要法制化的管理。
(一)电子商务急需确认网上经营者的身份
市场经济首先要划分出交易各方的责、权、利后。才能进行交易,而划分责、权、利的前提就是确定每个参加交易的当事人的身份。作为发达市场经济形式的电子商务,十分强调对网上经营者的身份确认。除此之外,由于电子商务多是在交易双方事先不了解、其间不见面的过程中完成的,也使得准确核实网上经营者的合法身份变得更加重要。当前由于各类相关措施跟不上,对网上经营者的身份确认已经成为制约电子商务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长期监管企业户口,有着完整的企业档案和相应的执法手段,长期以来在有形市场中很好地完成了确认经营者身份的任务。以此为基础,工商部门自然成为帮助电子商务突破确认经营者身份瓶颈的合理人选。
(二)电子商务急需政府机关认定其经营行为的合法性
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的经营范围进行了严格的控制。但是在当前电子商务中这一规则很少被严格地遵守,多数网上经营者都在或多或少回避这一问题。网上经营者这些行为多数不是出于故意破坏经济秩序的目的,它的发生有其合理性的一面。对此,各级政府机关也不约而同地采取了谨慎态度和不轻易表态的“半默许”方针,给网络更多的发展空间。但是,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仅仅靠“半默许”是不够的,长期、普遍存在这样大量的违规行为对各方面都是有害的:投资者、经营者、消费者会因为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不明确而承担巨大的风险,增加机会成本;电子商务的市场化、法制化的过程也会因此受到制约。同时,政府机关的权威性也受到了负面的影响。目前这一问题亟待解决,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候选人之一就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三)电子商务急需公平竞争秩序
当前电子商务中许多问题直接出现在了工商部门熟悉的领域,比如对广告的管理、对合同的管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等等,这就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入电子商务后留下了很大的监管空间。同时。由于目前在电子商务中新事物的不断涌现还造成了不少行政管理的空白,工商部门因此还可能拓宽一些监管领域,比如增进网站的透明度、防护网络安全、制定网上各行业自律规则等等。随着电子商务市场化,原有不少行业主管部门必将逐步放宽对企业具体行为的管理,取而代之的将是一些更具普遍意义的行政管理规则,对此,工商部门更是大有可为。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电子商务监管的对策建议
如何趋电子商务的利并避其害,加强引导和监管,还需要多方面共同努力。现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如何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监管提几点对策建议:
(一)加快电子商务工商监管的立法进程
目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入电子商务市场的管理只是刚刚起步,对电子商务市场行为管理的法律法规还是空白。可以说在国内,既没有成形的经验可借鉴,更无相应的法律法规供参考。因此,根据市场发展的形势需要,迅速出台监管电子商务市场的法律法规已经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没有一整套的网上交易办法和监管措施,监督管理只能是形同虚设,市场必然处于混乱状态。一方面要尽快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工商监管的立法体系,制定相应法律和规章,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网络营销商及平台提供商的资质认证、商品服务等各类信息资源管理以及在线支付、税收、隐私权保护、电子格式合同等各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从而为工商部门全面执法、严格监管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各级地方政府可以先行制定相关地方性规章,从而促进国家相关监管领域的法制化进程。
(二)严格执行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准入制度
目前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主要有两类: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和采取电子商务交易手段的传统企业。两者都必须严格遵守《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经营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
(三)建立面向电子商务的行政管理体制
成立专门的电子商务监管职能部门。在工商行政管理内部,电子商务监管涉及企业登记、合同、商标、广告等多个部门的职能;而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外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与电信管理部门、信息产业管理部门、保密管理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等等分工协作,才能实施对电子商务的有效监管。因此,监管电子商务。应当成立专门的职能部门。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设置电子商务监督管理司,在省、市、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置电子商务监管处,市、州设置电子商务监管科。成立专门的电子商务监管职能部门,有利于集中人力、物力加强对电子商务及其法律规范的研究和监管实践,有利于充分利用行政资源提高管理效率,有利于专业管理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有利于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避免管理中的越位和缺位。
(四)建立电子合同备案制度
当传统企业需要建立自己企业的网站时,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登记企业网站和网址,以便工商部门加强对电子合同的监督管理。网上交易行为,无论金额大小都涉及交易协议和合同等问题。通过备案制度,经过签订电子合同双方同意,可以通过注册和获取密码,复制该合同上传至工商部门网站备查。这样一方面有利于签订双方借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力量防止合同欺诈行为和违约行为,提高信任度;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掌握相应信息,开展相应的监督检查提供背景信息,也在一定程度防止网站域名盗用、侵权等行为。同时推行电子合同示范文本,对交易双方签订的电子商务合同进行网上鉴证,交易双方主体可利用工商系统的信息网络实现对其资信情况的调查认证,从而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市场环境,预防电子商务中不平等行为的发生。
关键词:电力企业;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管理
中图分类号:F426.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3)21-0037-02
电力企业改革促进了电力科技的进步,科技含量更高、装机容量更大的建设项目不断出现。当然,电力企业改革带来科技经济进步的同时,也给施工工程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尤其是对工作内容比较繁琐却十分重要的档案信息收集和管理。实践证明,只有在施工中确保档案信息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才能够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档案管理作为整个电力施工的基础和前提,对工程施工过程以及项目投产之后各项工程都起到很好的服务作用。随着电力企业人员思想的进步,工程档案管理被高度重视并作为工程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现代电力企业来说,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工程档案管理确保其完整性已经成为企业首要考虑的问题之一。文章首先就电力工程档案管理的意义做了具体分析。
1 电力企业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管理的作用
电力企业施工具有工程项目巨大,投入资金多、工程内容繁琐且工期较长等特点。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到工程部、业务部、项目部等多个部门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因此在这个过程中,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性能够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做到任何事情都有理可依。另外,必要的施工记录能够提高工程施工效率。现代电力企业施工过程中,实现工程档案管理已经上升为企业的重要课题,其管理的质量往往决定了施工的结果,也会对企业的经济效益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我们说做好电力企业建设项目工程的档案管理不但是工程施工本身的需求,也是确保电力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2 实现电力工程档案有效管理的方案
2.1 将企业工程档案管理纳入合同,做到有法可依
工程档案管理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法律保证,就缺乏力度,实施起来效果就会受到影响。可以说,合同制度对电力企业工程档案管理的有效性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只有通过合同相关条款约束,众多参建单位才能够自觉的履行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将工程档案管理纳入合同就成为必然,同时要确保招投标、施工准备、施工进行以及施工后期结款等所有环节都做到有法可依,确保任何一个过程档案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合理运用经济以及法律手段来约束合同双方的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并按时移交归档。工程竣工结算等环节的档案管理也必须做好,防止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另外,除了施工过程,对施工的设备,工具的管理和供应,也应纳入合同实现统一管理,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由于浪费等原因造成的成本增加。在工具的分发上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同时要求档案管理人员经常与施工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以便于更好的完成档案移交、保存和管理等工作。
2.2 建立健全电力企业的档案管理制度
电力工程项目往往较大,涉及多个环节和多个合作单位,因此档案管理工具任务巨大。为了实现档案的统一化、合理化管理,确保其规范性和权威性,建立健全当前企业的档案管理制度是关键。具体要求如下:
①时刻以电力企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来约束管理过程,档案管理要贯穿施工全过程。并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确保电力企业档案管理制度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②建立电力企业档案管理小组,实现档案分级管。将管理任务下发到人,明确每个管理部门的职责,可安排相关负责人,实施有效的管理效果奖惩制度,提高企业人员的积极性,将复杂的档案管理工作简单化,分级化。
③将资料按照不同类别或者不同专业进行分类。同时建立相关督察小组对企业档案资料进行必要的核查纠错。档案移交要与工程进度同步,防止档案资料丢失导致工程延期。在竣工资料的编制上要做到标准一致、职责分明,确保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以便于相关人员随时查阅和使用,使档案管理的作用得以体现。
2.3 加强宣传,建立必要的培训机制
管理人员对档案管理的作用认识不清,综合素质较低是造成档案管理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往往会造成工程施工验收过程中数据丢失,资料不完整等情况,给归档等工作带来很大的麻烦。因此在电力企业施工过程中,加强宣传是十分必要的。通过宣传,企业施工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才能够认识到档案管理的重要性,从而加大管理力度。同时,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将其管理效果与薪资水平进行挂钩,提高其积极性。只有这样企业档案管理人员才能做到认真管理。当然对企业员工的培训不仅仅包括档案管理人员,还包括其他人员以及其他合作单位的员工以及施工设备供应单位人员等,使每个人都能认识到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其具体要求如下:
①提高专职档案人员的综合素质。随着经济结构的改变,电力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形式也发生了相应的改变。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更高,档案涉及的施工参建单位更多,档案规范的项目更多更细,同时科技的发展使档案管理开始逐步实现现代化的管理模式。因此对于档案专职管理人员来说,只有不断的增强个人的综合素质才能够适应现代档案管理工作。首先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正确的政治倾向,专业的文化知识以及掌握科技化的管理手段。要做到这一点,档案管理人员应在工作之余多进行学习,了解更多工程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档案管理工作的细节以及相关业务知识,多与工程施工的管理部门。技术部门人员进行沟通,了解档案资料需求,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其次,档案管理人员应随时了解施工进程,并参与到工程建设的其他过程中,了解施工流程和每个流程的档案资料需求。提高专业知识,确保档案资料的质量,并随时根据施工进度对其进行调整。电力企业档案管理人员是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他们真正融入到企业管理中来,熟悉施工流程和施工需要,并不断的丰富自身的知识水平,才能促进企业施工的顺利进行。
②完善相关单位档案人员网络体系,实现统一管理。这要求电力施工企业加大对档案作用的宣传,将档案管理视为其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所有相关档案人员的网络体系。建立文件接收和归档的分组负责制,档案的接收和归档要涉及业主、分包商、设备提供企业等所有参建单位,时刻做到有章可循。建立网络体系的作用就在于每个层次都有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这样能够有效的防止档案丢失,档案资料不全等问题。
③确保档案管理的安全性和规范化。在档案管理过程中,安全应时刻放在第一位。在电力工程施工的任何环节,都应确保档案管理的安全性,同时确保其规范化。将安全管理落到实处,这就要求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首先,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范围以及职责,建立标准化的档案室或档案库,进行档案的统一管理。制定档案查阅、使用规则,严格按照规则进行管理以防止施工资料的损坏和丢失。其次,随着科技的发展,很多企业已经采用了电子档案,对这种档案的管理要加强密保设置等,防止其被恶意篡改或者盗取,并对档案资料进行拷贝,防止其意外丢失。
2.4 实施档案管理一体化,确保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在电力企业档案管理中,由于施工涉及多个单位,因此档案管理并不是一个单位的事情,如何实现一体化管理,确保所有参建单位档案的完整性才是关键。要实现这一点,首先应将档案管理与工程技术相结合,将工程档案交给施工技术人员来确保档案的准确性。档案管理人员主要负责建立规范化、统一化的管理制度,在档案存储、查阅中起到积极作用。另外,档案管理人员应负责档案的移交,按照合同明确其他参建单位的职责。当然,为了确保档案资料的准确性,档案人员除了要与技术人员之间合作,还应真正做到将自己看成是企业中的一员,深入到施工现场,了解施工流程,这样才能够确保施工档案资料的准确性。档案管理人员的任务艰巨,档案资料的形成、收集、分类、存储等方面都应有档案管理人员完成。因此电力企业档案管理人员应增强自身素质,充分发挥其在档案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确保企业施工的顺利进行。
值得一提的是,档案管理数字化给档案管理工作带来了方便,使档案管理不再那么繁琐,也能够有效的防止丢失。但是电子档案的出现给档案管理人员带来的是新的问题和新的挑战。首先,管理人员应确保技术水平,使电子档案的优势得以体现。其次,做好电子档案的前期工作十分重要,与纸质档案一样,电子档案的建立也必须确保准确性,同时要及时进行归档,作为纸质档案的后盾。建立统一的电子档案存放空间,并且按照统一的格式来进行电子档案整理,并将其进行必要的分类和命名,一旦纸质档案出现问题,电子档案也应方便查阅。电子档案是档案管理进步的体现,也是科技发展和施工的需求。当然,我们不能忽略了电子档案管理过程中的种种问题,比如如何归档,如何规范化以及如何保存等。电子档案也会涉及企业内部信息以及核心技术,一旦丢失则很难收拾。因此对于电力企业档案管理人员来说,要不断的学习和进步,实现电子档案的安全管理,为企业施工提供前提条件。
3 结 语
电力企业施工工程涉及的参建单位多,施工时间长。施工过程中一旦出现档案丢失或损坏,就会影响施工进度,施工质量,也会给后期结款等问题带来影响。因此在电力企业施工过程中,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十分重要,对档案的管理包括档案的形成、归档以及存储等问题。企业档案管理人员是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档案形成时,档案管理人员应与技术人员进行沟通,了解施工进度,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将档案资料进行及时的归档、分类和合理的保存。企业也应明确档案管理的作用,加强档案管理人员和企业其他员工培训,提高企业人员的意识,从而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
(一)电子商务的内涵
电子商务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在美国、加拿大等国兴起的一种崭新的经营方式。具体讲,电子商务是一种通过技术的,快速而有效地进行各种商业行为的最新。它不仅指基于国际互联网上的交易,而且指所有利用国际互联网、企业内部网和局域网来解决、降低成本、增加附加值并创造新的商机的所有商务活动,包括从销售到市场运作以及信息管理在内的众多企业行为论文。
参与电子商务的实体有4类:顾客(个人消费者或企业集团)、商户(包括销售商、制造商、储运商)、银行(包括发卡行、收单行)及认证中心。尽管互联网上提供的销售、服务多种多样,但就其方式而言,综合归纳起来不外乎两大类,即间接电子商务方式和直接电子商务方式。
1、间接电子商务方式。企业在互联网上开设主页,创建"虚拟商店"、"在线(online)目录",提供供货信息,客户通过电子函件系统向销售商发出订购单,在互联网上完成必要的电子单证信息交换后,销售商(或委托配送中心)以传统的邮寄方式或直接上门送货方式完成产品的交付。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实体产品,如消费产品(服装、餐饮、鲜花)等。在这种场合,互联网的使用只是给交易双方提高了时间和财务效率,而在实质上,它和传统的通信或交货渠道如电话、传真或邮寄等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2、直接电子商务方式。主要针对无形货物或服务(指可以数字化的产品),像、软件、图片、VCD等的在线(online)订购、付款、交付,或者全球规模的信息服务。在这种场合,互联网是有形交易的一种替代形式,它使交易双方越过地理界线直接进行无缝的电子交易,最适用于远程购物。
电子商务涵盖的范围很广,不仅包括通过因特网、EDI所进行的网络上的商业数据交换和电子交易,还包括政府职能部门提供的电子化服务、电子银行、电子税务、电子邮政、企业协作等等。根据不同的交易对象,电子商务可以分为个人与企业之间(如网上购物)、个人与政府之间(如网上报税)、企业与企业之间(EDI)、企业与政府之间(如网上报关)等多种类型。
(二)电子商务的特点
电子商务是综合运用信息技术,以提高贸易伙伴间商业运作效率为目标,将一次交易全过程中的数据和资料用电子方式实现,在商业的整个运作过程中实现交易无纸化、直接化。电子商务可以使贸易环节中各个商家和厂家更紧密地联系,更快地满足需求,在全球范围内选择贸易伙伴,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利润。
电子商务的相对于传统的商务活动而言,是一次质的飞跃,它有许多现行税收体制无法适用的特点,在某种程度上为商家和消费者避税提供了机会。从最根本上说,电子商务有如下特点:
1、电子商务的交易具有无国界性、无地域性。由于互联网是开放的,人们传统贸易中刻意追求的国界概念在互联网下将变得毫无意义,国内贸易和跨国间贸易并无本质上的不同,很多跨国交易甚至可不受海关检查而自由进行,因而网上贸易是突破了地域观念的贸易。
2、电子商务中使用的货币是电子货币(ElectronicMoney,以下简称EM)。EM是一种可转换货币,已经被数字化、电子化,可以迅速转移。从税收的角度看,传统的现金逃税是有限的,因为现金交易数额不可能巨大,然而在EM申由于交易金额巨大,且隐秘、迅速、不易被追踪和监督,因此逃税的可能性空前增加。
3、电子商务中的交易人员具有隐匿性。由于缺少对互联网使用者的有效控制,互联网的使用者具有隐匿性、流动,性,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的双方,可以隐匿姓名、隐匿居住地;企业只要拥有一台电脑、一个调制解调器、一部电话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改变经营地点,因而对使用者交易活动的地点也难于确定。
4、电子商务中的交易场所是虚拟市场。电子商务是一个通过虚拟手段缩小传统市场的时间和空间界限的场所。互联网上的商店不是一个实体的市场,而是一个虚拟市场。网上的任何一种产品都是触摸不到的。在这样的市场中,看不到传统概念中的商场、店面、销售人员,就连涉及商品交易的手续,包括合同、单证甚至资金等,都以虚拟方式出现。
5、电子商务中的交易信息载体是数字化是无形的。能在互联网上传输的信息大都是二进制的或数字化的信息,这些信息在传输时一般都已被压缩。所以除非将信息下载,并进行转换,否则很难了解所传输的内容。电子支付体系的采用,使货币、账簿也变得电子化、无形化,加大了对交易内容和性质的辨别难度。加上加密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只有具有私人密钥才能破解信息。
反电子商务中的交易商品来源具有模糊性。互联网上大多数站点都设有镜像站点,镜像站点通常是位于其他国家的机,其中存贮着与原始站点完全相同的信息。采用镜像的目的是避免互联网上"阻塞",使互联网用户访问与之物理位置相对较近的计算机,从而加速信息的交互过程。为此,对网络贸易的消费者而言,他并不知道是哪个国家的计算机为他提供了产品或服务。当然对消费者而言,只要获得所需的产品和服务,它们的来源情况如何是无关紧要的。然而这一特性却加大了税务当局的工作难度。
二、电子商务对税务稽查带来的
(一)积极影响
1、有利于税务稽查实现由"有限稽查"向"全面稽查"转换。,税务稽查是根据纳税申报表,发票领、用、存情况,各种财务账簿和报表等信息,来确认稽查对象并实施稽查的。企业提供的涉税信息的充分性和可靠性非常有限。实行电子商务后,可以通过互联网获取该企业所属行业信息、货物交易情况、银行支付情况、发票稽核情况及其关联企业情况等,促进稽查约有效实施。同时,稽查人员可随时获取、法规、条例等信息,甚至可以网上取证。
2、电子商务推动税务稽查的方法和手段走向化。税务机关与银行联网,通过"网上银行"、"电子货币"、"电子支票"来收缴查补税款,加快了税款人库时间。传统的查账将被"网上稽查"所代替,通过税务机关与电子商务认证中心、网上银行、海关、工商、外T管理局、法院、公安等部门的联网,共同建立专门的电脑税务稽查与监控网络,研制具有网上追踪统计功能的网上稽查软件,查处电子商务中税收违法案件,从而加强了依法治税的手段和力度。
3、有效降低稽查成本,促进了税务稽查部门的廉政建设。电子商务促进了对纳税人实行电脑化、网络化管理,稽查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以电子邮件形式,把电子账册、电子票据等信息发送到稽查部门,实行网上稽查,避免了目前繁琐的实地稽查和调账稽查,避免了与纳税人接触,更加符合税收的简便和最小征收费原则,也促进了廉政建设。
(二)不利影响
税务机关要进行有效的征管稽查,必须掌握大量有关纳税人应税事实的准确信息,以作为税务机关判断纳税人申报数据准确性的依据。为此;各国税法普遍规定纳税人必须如实记账并保存账簿、记账凭证以及其他与纳税有关的资料若干年,以便税务机关实施以账证追踪审计为主要形式的检查,从法律上奠定了税收征管的基础。
1、在互联网这个独特的环境申,由于订购、支付甚至数字化产品的交付都可通过网上进行,使得无纸化程度越来越高,订单、买卖双方的合同、作为销售凭证的各种票据都以电子形式存在,且电子凭证又可被轻易地修改而不留任何线索、痕迹,导致传统的凭证追踪审计失去基础。
2、互联网贸易的刺激了支付系统的完善,联机银行与数字现金的出现,便跨国交易的成本降至与国内成本相当的水平,一些资深银行纷纷在网上开通"联机银行"业务,开设在国际避税地。国际避税地也称国际避税港,源自TaxHaven,含义是"税务天堂"、"避税乐园".一般来说,国际避税地就是一国政府或一个地区,为了吸引外国资本流人和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对外国人在本国或本地区投资开设的不征税,或者只征收远低于其他国家税率的税,从而向外国投资者提供不承担或少承担国际税负的特殊有利场所。"联机银行"更是成为税收筹划者获取"税收保护"的工具。国内银行一直是税务机关的重要信息源,即使税务当局不对纳税人的银行账号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潜在的逃税者也会意识到面临的风险。如果信息源为境外等地的银行;则税务当局就很难对支付方的交易进行监控,从而也丧失了对逃税者的一种重要威慑手段。
3、数字现金的使用也应引起重视。从传统方式看,现金货币在逃税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数字现金不但具有现金货币的特点,且可以随时随地通过进行转账结算,避免了存储、运送大量现金的麻烦,加上数字现金的使用者可采用匿名方式,难以追踪,较之现制。
4、随着机加密技术的成熟,纳税人可以使用加密、授权等多种保护方式掩藏交易信息,税务机关既要严格执行对纳税人的知识产权和隐私权的保护规定,又要广泛搜集纳税人的交易资料,管理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美国政府要求执法官员拥有进人每一台计算机的"钥匙",但即便如此也无济于事。因随着加密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只有具有企业的"私人钥匙"才能破解其交易信息,但如果责令企业交出"钥匙",又将与法律规定的隐私权保护相悸。如何对网上交易进行监管以确保税收收入及时、足额人库是网上征税的又一难题。
三、税务稽查如何面对电子商务的挑战
(一)完善税务登记制度
实行电子商务后,企业的形态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虚拟企业(网上企业)。因此,必须建立专门的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制度,要求所有上网单位向税务机关申报网址、电子邮箱号码等上网资料,公司的税务登记号码必须展示在其网站上。实施税务稽查时,稽查人员可以通过查询企业网站,来获取企业的信息是否与申报信息一致,以便及时对企业实行监控。
(二)建立完善税务稽查电子系统
基于税务系统的四级广域网,实施办公自动化与征管信息系统、税务稽查系统、"大面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稽核系统"、"出口退税用专用税票认证系统"、"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报警系统"、电子邮件等系统的系统集成,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之间涉税信息的快速传递、发票函件调查和相互协调。
(三)在当前的电子商务发展状况下,必须紧紧围绕银行资金结算这一关键环节展开税务稽查。目前,通过网上银行,大额、实时、跨国资金结算还未实现,电子货币还未推行(即便实行电子货币也需要一个将初始金额装人系统的中间人),电子商务法律不健全,电子票据的法律效力还未确立。因此,付款手段不可能发生根本变化。从最近查处的儿起网上偷逃税案件来看,都是从银行账户资金往来情况这一关键环节着手的。
(四)在实际稽查工作中,必须充分利用好新《合同法》这个强有力的武器,以前的法律,一般只承认看得见、摸得着的形式存在的合同。在电子商务,"书面合同"还包括看得见却摸不着的"电子邮件".1999年10月1日开始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况顺应时展要求,正视电子数据交换对《合同法》和《诉讼法》的,第一次明确了人作为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也是合同的书面形式。这就为互联网的发展铺平了道路,它的影响是划时代的。在总共428条的新《合同法》中,有两个条文对电子商务有重大影响:《合同法》中,对电子商务影响最重要的是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条规定,第一次确立了自然人作为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在享有权利的同时,自然人和法人要承担相同的义务。因为新的《合同法》引人了"要约"与"承诺"的概念。当一个人在网站上一个商品的价格服务时(要约),如果另一个人选择确定购买(承诺),那么在法律上就成为正式的合同关系。《合同法》中另一个对电子商务有重大影响的条款是第十一条。该条款对合同"书面形式"的解释为: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的形式。这项条款奠定了新《合同法》在网络时代的"比特法律"地位,网络在国内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得以确立。
(五)加大税务稽查人员的计算机知识和操作方面的培训力度,尤其是要提高稽查人员通过操作财务软件来查看企业各种财务报表的水平。同时,实行财务软件备案制度,企业开始使用财务软件时,必须向当地的税务机关提供财务软件的名称、版本号、超级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经税务机关批准后才能使用。目前,金蝶、用友等财务软件开发商已经开发了基于电子商务的网络财务软件。网络财务是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基于闷络计算技术,将帮助企业实现财务与业务协同,远程报表,报账,查账,审计等远程处理,业务中动态核算与在线财务管理,实现集团型企业对分支机构的集中式财务管理,支持电子单据与电子货币,改变财务信息的获取与利用方式,财务数据将从传统的纸质页面数据、初步电算化的磁盘数据发展到网页数据。
(六)加快立法,尤其需要修改《会计法》,确认电子账册和电子票据的法律效力。另一方面,还要考虑电子商务环境下,如何解决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后带来的网上认证和法律效力等。从长远来看,必须制定相关的税收法规,明确网络交易的性质、计税依据、征税对象等。在保证鼓励新技术发展的同时,防止税收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