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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截至目前,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213722人,完成上级下达任务220575的96.89%。其中缴费人数为131141人,征缴保费1648.92万元,缴费率98.17%;发放养老金82581人,累计发放养老金6777万元,发放率100%;成功签订代扣代缴三方协议人数为23万人,签订率100%。
2017年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筹措资金966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6646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2051万元,市县财政补助资金967万元;截至目前,财政补助资金到位869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到位6646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到位2051万元,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503万元,县级财政补助资金按参保进度到位36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到账进度98.92%。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截至目前,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88835人,完成上级下达任务485941人的120.8%。其中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3385人,基金征缴649.81万元;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45450人,基金征缴30518.87万元。
3、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XX区人社局共做了8批次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方案。XX区已经获批的征地项目共有1670.2155亩土地被征用,涉及被征地农民39955人,其中符合养老保障人数8716人。截至2017年9月27日,XX区有30个批次共有1613人缴费参加被征地养老保险,其中1061人领取待遇,发放养老金901184.35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我局于7月6日下发了《被征地农民享受养老金待遇人员资格认证有关工作的通知》。
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我区机关事业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自制度改革后一直稳步推进:①2017年8月份前基本完成XX区340个单位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的基数申报及基数审核工作,为2017年进行清算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②4月份正式开展养老金征缴工作,大部分单位已领取各月份的基金征缴通知单,其中已有230个单位领取所属期为2017年9月的征缴通知单,截至2017年9月27日,全区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完成8936万元,其中养老金7831万元,职业年金3186万元。③截至目前按时足额发放原财政统发退休人员2594人,养老金7175万元;原试点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51人,养老金378万元。根据《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41号)的要求,我局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成功发放了退休人员2017年1月——7月的增资额,涉及人数2706人,金额3717201.90元。为了保证征缴工作正常开展,7月11日,我局以区政府办名义下发了《关于2017年6月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和职业年金征缴的通报》的文件,取得一定成效;除此之外,我局在8月与财政局、教育局多次协调沟通,最终达成一致,共同督促教育线各单位将17年4月正式征缴以来的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足额缴费,截止目前教育线各单位已陆续转账。
5、扩面征缴工作。我局认真配合市社保局做好扩面征缴宣传发动工作,截至目前,我区扩面征缴人数为1610人,征缴保费982万元,完成全年扩面征缴基金任务1800人的89.44%。
6、企业职工退休人员生存认证情况。根据市局要求,我区2017年度企业职工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工作6月1日开始,截至目前已成功认证2672人。
二、社保工作亮点
(一)全民参保工作。按照市局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安排部署,我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了宣传动员、入户调查、系统录入及考核工作,同时加强部门协作、业务指导及通报督促。截至2017年5月底,我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入户调查48368人,完成率100?,系统录入48368人,录入率达100?,完成了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贯彻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工作是今年我区人社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上级推动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整合文件精神,我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增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职能,完成了原新农合管理职责、人员、资金全部合并,按双轨制运行。
三、存在问题
(一)被征地农民养老资金缺口大。1—30批政府应补助74709682.89元,现已补助19399651.81元,还欠55310031.08元,目前已收回未落实资金为0元,所欠资金落实期限目前政府部门未有明确答复。
(二)办公场所租用问题。XX区社保局目前业务繁多,但办公场所从2011年至今有一半办公场地都是租用民宅,对业务的经办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原新农合办工作人员无法合署办公;社保业务经办窗口与社保其他股室分别在两栋楼办公,多数群众反映很难找到相应的窗口;而且私人民宅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也因办公场所有限,给社保档案规范化管理造成困难。
四、2018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力度。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费依法征缴力度,加强排摸及促保力度,不断提高基金抗风险能力。积极做好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防止参保人员流失,力争应保尽保。建立健全全民参保实时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全民参保登记数据与社保业务系统、人口户籍数据的实时对接与更新,避免和减少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领取待遇现象,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
(二)继续推进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一是按照社会保障卡制发实施方案,加强与贵港市银行部门的对接沟通,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同时进一步扩大完善社会保障卡“一站式”服务内涵。二是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水平,以“阳光医保、规范医疗、控费控药”为目标,利用医保智能审核,不断规范完善对医保两定单位的智能审核监管,继续加强与卫生部门信息系统的沟通对接,积极推进阳光医保监管平台的联网建设和应用,把医保监管触角从事后向事前、事中前移,有效提高医保监管水平。
1、“十一五”期间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
“十一五”期间克拉玛依区就业再就业工作在市、区两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及市统筹城乡就业和职业培训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的开展着各项工作,顺利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以内,保持了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
(1)就业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近年来克拉玛依区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优势,加大了投入力度,扩大就业和培训宣传深度和广度。建立了高效的促进就业资金保障机制,按照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的经费预算方案,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就业专项资金投入,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十一五”期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积极向用人单位和失业人员宣传各项优惠政策,使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各项补贴金额逐年增多。(补贴40.52万、补贴87.35万、补贴86.39万、补贴870.8万、年截止目前补贴348.47万)
(2)培训促就业工作取得良好实效。
为进一步加强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和创业技能,贯彻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先培训、后就业”的就业准入制度,切实做到以培训促就业。“十一五”期间,克拉玛依区拓宽培训思路,加大就业培训力度,确定了失业人员培训工作思路和计划,建立健全各类培训台帐,全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再就业培训工作。通过培训合格率达到了90%以上,有80%的学员实现了就业,真正的起到了培训促就业的良好实效。(培训321人、培训1038人、培训733人、培训1268人、年截止目前培训1019人)
(3)就业困难群体得到了有效的帮扶。
近年来,随着就业困难群体范围的扩大,就业困难人员也逐年增多,为了更好地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工作,克拉玛依区加大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推进困难群体就业,建立了长效帮扶机制。由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每月利用不同形式共同对困难人员入户进行帮扶。及时将每月收集的岗位信息、培训信息、就业政策送到困难人员手中,对所有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了入户调查、推荐岗位、跟踪回访“一条龙”的优质服务。通过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共同努力,缓解了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矛盾。
(4)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实现突破性进展。
“十一五”期间,克拉玛依区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工作做为日常重点工作来抓,每季度由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对创建的社区进行业务指导,并加强了全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各社区均能按照“充分就业社区”的7项标准开展工作。末已有34个社区创建成“充分就业社区”,提前并超额完成了“十一五”期末要将60%的社区创建成“充分就业社区”的创建任务。
(5)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平台。
“十一五”期间克拉玛依区建立并完善了覆盖区、乡、街道、社区的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并按照“职责明确、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建设要求,对照“六个到位”标准,实现了各工作平台办公设施高标准、规范化。同时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求职登记、职业介绍、用工信息、就业再就业统计等工作下移到乡、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目前,我区已基本形成了劳动保障工作重心下移、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
2、年就业再就业工作完成情况
截至9月底,克拉玛依区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就业人员1133人,完成市统筹城乡就业和职业培训领导小组下达就业目标任务的113%;结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877人;辖区共85家用工单位提供岗位1393个,完成提供有效岗位目标任务的116%;开发公益性岗位93个,完成开发公益性岗位目标任务的155%。
(二)社会保险工作
1、社会保险扩面完成情况
(1)养老保险扩面征缴846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300人的282%;失业保险扩面征缴588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294人的248%,医疗保险扩面征缴776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500人的155%,生育保险扩面征缴650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200人的325%,工伤保险缴费扩面征缴900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100人的900%。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265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1260万元,失业保险费收入135万元,医疗保险费收入780万元,生育医疗保险费收入67万元,工伤保险费收入23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57.2万元,其中支付生育保险金67万元,支付工伤保险金1.6万元,支付失业保险金1.6万元,支付医疗保险金177万元,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支出4万元,养老保险丧葬抚恤及其他支出6万元。
(2)养老保险扩面征缴1093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350人的312%;失业保险扩面征缴818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120人的682%,医疗保险扩面征缴996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300人的332%,生育保险扩面征缴884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67人的1319%,工伤保险缴费扩面征缴1039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550人的189%。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222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1822万元,失业保险费收入183万元,医疗保险费收入1088万元,生育医疗保险费收入88万元,工伤保险费收入41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00.5万元,其中支付生育保险金106万元,支付工伤保险金4万元,支付失业保险金3.5万元,支付医疗保险金278万元,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支出4万元,养老保险丧葬抚恤及其他支出5万元。
(3)养老保险扩面征缴1863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350人的532%;失业保险扩面征缴1462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120人的1218%,医疗保险扩面征缴897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300人的299%,生育保险扩面征缴1491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350人的426%,工伤保险缴费扩面征缴1496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350人的427%。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759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2541万元,失业保险费收入259万元,医疗保险费收入2653万元,生育医疗保险费收入129万元,工伤保险费收入68万元,补充医疗保险费收入93万元,进城务工住院医疗保险收入16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46.8万元,其中支付生育保险金139万元,支付工伤保险金15万元,支付失业保险金4.8万元,支付医疗保险金461万元,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支出12万元,养老保险丧葬抚恤及其他支出4万元,补充医疗保险费支出7万元,进城务工住院医疗保险支出4万元。
(4),养老保险扩面征缴1849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330人的560%;失业保险扩面征缴1578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150人的1052%;医疗保险扩面征缴1007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260人的387%;生育保险扩面征缴1566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280人的559%;工伤保险扩面征缴1698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300人的566%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811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3330万元,失业保险费收入339万元,医疗保险费收入1762万元,生育医疗保险费收入161万元,工伤保险费收入94万元,补充医疗保险费收入110万元,进城务工住院医疗保险收入15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41万元,其中支付生育保险金199万元,支付工伤保险金28万元,支付失业保险金55万元,支付医疗保险金527万元,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支出5万元,养老保险丧葬抚恤及其他支出16万元,补充医疗保险费支出6万元,进城务工住院医疗保险支出5万元。
(5)年月,,养老保险扩面征缴1718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1100人的156%;失业保险扩面征缴1398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900人的155%;医疗保险扩面征缴969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700人的139%;生育保险扩面征缴1442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900人的160%;工伤保险扩面征缴1383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1100人的126%。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088万元,其中:养老保险缴费3004万元,完成年度计划任务4000万元的75%;失业保险缴费307万元,完成年度计划任务370万元的83%;医疗保险缴费156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任务1950万元的80%;生育保险缴费136万元,完成年度计划任务170万元的80%;工伤保险缴费81万元,完成年度计划任务95万元的85%,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达75%以上。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16万元,其中:养老保险转移支出0.2万元,养老保险其他支出2.8元,失业保险救济金支出5万元,困难企业补助5万元(失业),医疗保险支出349万元,生育保险支出142万元,工伤保险支出12万元,按月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新克政发[]28号),克拉玛依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工作于月开始,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报销工作下移,参保人员可在就近的街道(乡)劳动保障事务所报销,方便居民。
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新克政发[]31号),区积极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
刚刚过去的一年里,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参保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市的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开创了全新的局面,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为改善民生,促进和谐新密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所有社保工作参与者共同努力、拚搏进取的结果,为此,我代表局领导班子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深深的敬意!
回顾20*年的社会保障工作,可以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压力与动力同在,成功与困难相随,但20*年也是社会保障工作浓墨重彩,收获颇丰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们以“继续解放思想,切实改善民生”为主旨,充分发扬锐意进取、克难攻坚的开拓精神,全面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总的来说,去年的工作主要突出了以下六个特点:
一是外促内驱,狠抓进度,加快扩面参保进展步伐。去年以来,我们在加强政策宣传的基础上,在充分调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职能部门等外部力量前提下,以严格内部考核,加大工作驱动为手段,以个体私营企业和原参保企业的临时工、大中专毕业生为重点,以福利企业退税把关为机遇,赶时间,抓进度,不断加快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进展步伐。截止7月底,全市1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超额完成了全年任务。企业养老保险年内新增参保达到6324人,缴费总人数上升到33323人。同时,继续以煤炭、建筑等高风险企业为重点行业,以农民工为重点人群,大力推进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全市参加工伤保险的高风险企业达到223家,农民工参保17545人,如期实现了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三年预定目标。在养老、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扩面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同时,其它险种参保的扩面工作也保持了相对稳定和持续增长的良好势头,止年底,失业保险参保39012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51046人,生育保险参保21690人,全部完成了*市下达的年度责任目标。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的逐步扩大,参保人员的持续增长,大大拓宽了社会保险费征收费源,为基金征缴增添后劲,再创新高打下了雄厚的基础。
二是明确目标,有的放矢,突出基金征缴清欠效果。在强力推进扩面工作,通过“以扩促征”为基金征缴工作注入活力的同时,经过对征缴清欠形势的科学分析,去年把强化社保稽查减少基金流失、清理重点企业欠费和企业离岗职工、失业再就业人员补缴欠费做为基金征缴清欠的三个重要增长点,明确目标,有的放矢,想方设法加大落实力度,收到了明显的工作效果。全年通过稽查手段清理往年欠费405万元,并通过规范申报和加大稽查力度,把少报、瞒报、漏报现象减少到了最低程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基金流失。另外,把生产经营逐步好转的欠费企业作为日常重点监控对象,经常排查企业资金动向,加大征缴清欠力度,适时下达催缴通知书或督促企业履行还款协议,大部分企业都能积极配合及时清理欠费,其中部分企业还把多年来的欠费全部清理完毕,一举摘掉了欠费帽子,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通过采取各种制约把关措施,去年全市企业主动清理欠费累计达1200万元。目前,我市原国有集体企业当中,除停产倒闭企业以外,近87%的企业已实现无欠费目标,企业缴费工作已基本步入正常轨道。另外,为解决企业离岗职工和失业再就业人员断保及缴费不及时、长时间欠费问题,5月-6月间通过采取有效的宣传和激励措施,充分调动了企业离岗职工、失业再就业人员这部分群体的缴费热情,激活了这块庞大的费源,补缴人数达到2600多人,补缴总额2300多万元。个人补缴欠费的成功推进,不但成为今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的一大亮点,而且也成为促进基金征缴大幅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全年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额总计完成34161万元,同比增长30%。其中:企业养老保险费140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12236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5011万元,居民医疗保险费225万元,失业保险费1388万元,工伤保险费1049万元,生育保险费153万元。各项基金节余41511万元,基金征缴和结余额再创历史最高水平。
三是紧扣核心,严格标尺,按时足额支付各项待遇。抓好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工作,是社会保障工作的立足之本和核心任务,能不能及时足额地把待遇发放到参保职工手中,事关社会保障的信誉。一直以来,我们严格按照五个一标尺,即“一人不少、一分不欠、一次不缺、一起不漏、一日不拖”,确保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和支付,有力地维护了广大参保人员的权益。全年为12142名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8482万元,按时足额发放率100%,社会化发放率100%。为1196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616万元。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为596450人次的门诊病人支付医疗费1966万元,为5062人次的住院病人支付医疗费1977万元。为182名工伤事故受伤职工支付工伤保险金450万元;为269名生育女工支付生育保险金69万元。另外,又对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进行了调整,提高了待遇支付比例和报销额度,顺应了民心民意,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
四是夯实基础,注重服务,创新退管工作特色。退管所站建设是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基础和载体。为了加大退管所站建设力度,夯实退管工作基础,为广大退休人员提供更好的服务,我们严格按照“4132”标准,不断提升示范所站设施建设水平和档次。去年以来,我们在巩固提高原有11个示范退管所、22个示范退管站建设的基础上,又增建了6个示范退管所和27个示范退管站。目前,全市17个退管所全部达到了示范化建设标准,示范退管站达到49个,并且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至少有2个以上示范退管站。其中,来集镇亮点示范站达到5个,城关镇、岳村镇和西大街办事处分别达到4个。另外,继续加大“六到位”退管站的建设力度,提高建设标准,坚决做到不留死角,切实把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退管服务网络建起来。按照每10人建一个退管站的标准,通过一年来的不懈努力,共建成退管站302个,占全市社区、行政村总数312个的97%,并全部达到“六到位”,真正实现了乡乡有示范、村村“六到位”、享受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离退休人员达到100%的工作目标。去年元月和11月,*市和全省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会议及经验交流会分别在我市隆重召开,通过经验介绍和现场观摩,我市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受到了上级领导以及与会代表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最近,*市社保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市亮点示范所站进行了考核验收,我市在亮点示范所站数量和档次上名列*12个县市区第一名。
为满足广大退休人员精神文化需求,去年投资6万多元,为全市302个退管站和17个退管所订阅了“老人春秋”、“老年日报”、“*日报”、“*晚报”等报刊杂志。为解决好困难退休人员的生活问题,20*年全市共通过各级退管组织探望重病、孤寡、工残、高龄等人员1312人次,送去慰问品价值近几十万元;捐款资助特困家庭257个,捐助物品现金共计388193元。
在不断完善服务的同时,通过改革创新实现了管理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退管站月例会平均签到率由过去86%增加到目前95%。全年没有发生一起死亡冒领养老金现象,没有发生一次因退管机构管理服务不到位而引发的上访事件。近13000名离退休人员、遗属供养人员和托管人员认定率达到99.6%,认定准确率达到100%。在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方面是最好的一年,在*市20*年度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综合考核中又获得第一名,并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列为2009年重点推广示范性工作。
健全完善的设施建设,贴心到位的管理服务,激起了广大通休人员奉献社会,贡献余热的热情。我市离退休人员目前共创办经济实体176个,成立绿化美化、环保卫生、传统教育、移风易俗等组织206个,义务修理、义务修路、义务宣传等事迹在离退休人员中层出不穷,不胜枚举,这些离退人员在新密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五是抓好试点,以点带面,顺利推进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20*年*市确定的一项重点民生工程,也是继20*年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现“全民医保”之后,又一关乎全市民生的又一件大事、好事。为了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实施,尽早实现全民养老目标,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们按照“抓好试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的工作思路,从8月1起在超化镇和西大街办事处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试点运行。在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市于8月29日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全面启动以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在借鉴两个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统一思想抓认识,明确责任抓落实,健全机构抓基础,迅速部署抓发动,精心组织抓效果”的工作步骤,在组织领导、政策宣传、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参保动员等方面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确保了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推进。目前,已录入参保人员信息41297人,缴费人数达32990人,缴费总额达到1.7亿元,享受高龄补助人数达7539人,并且已有34911人正常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由于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效果显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发亮率*市人大调研团一行16人于10月23日莅临我市进行专题调研,对我市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随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逐步深入,基层经办机构建设也日趋完善,全市1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统一建立了“社会保险业务办理大厅”,配备人员2-3名,业务办理用房平均达到3间面积计60m2。为满足工作需要,我们又投资50万元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购置了42台计算机和打印机,有条件的乡(镇)为了给广大居民提供一个舒适环境,还为办理大厅配备了一些人性化的服务设施。目前,基层经办机构全部达到了“机构、人员、场所、设备、经费、制度”六到位的标准。另外,我市招录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人员正在进行培训,将很快充实到一线岗位。基层经办机构的不断充实和加强,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正常运行及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是调整政策,建立机制,确保居民医保平稳运行。我市于20*年9月份成功启动实施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之后,为了及时让广大城镇居民享受到医保待遇,20*年我们认定了市第一人民医疗、市中医院等6家医疗单位为第一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并从4月1日起正式运行。止目前,我市城镇居民市内、市外住院达1579人,报销医疗费用337万元,初步显示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保障功能。为提高群众参保续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平衡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我们去年通过调整政策进一步降低了个人缴费标准,提高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并建立了缴费年限与待遇水平挂钩机制,从而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后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在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教体部门牵头具体负责落实居民医保参保续费工作的同时,我局也集中人员和精力,实行领导包片,各科室包点的任务分配机制,把人员分散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市直各学校进行蹲点,直接参与参保缴费工作,从而在较短时间内就掀起了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目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已达到5.3万人,并呈继续增长的良好势头。
纵观20*年,我们不但圆满完成了各项硬性业务指标,而且在业务管理、服务水平和队伍建设上又更进一步。一是通过5月份省局对我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情况的检查,在认真整改问题的基础上,查缺补漏,举一反三,扩大整改范围,重新梳理和规范业务管理运行环节,进一步完善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防控体系,从而大大提高了基础管理水平,有效确保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二是通过对定点药店进行的多次检查和整顿,净化了定点药店之间的竞争经营环境,服务行为得到了制约和规范;三是通过改建新业务办理大厅,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一个方便、高效、快捷、舒心的服务环境。新大厅宽敞通透、光线充足,设施齐全,环境舒适,给人以亲切温馨之感,处处显示了人性化的特点,服务设施建设居全省先进水平。它的投入使用,不但改善了我局的办公条件,而且使我们的服务品位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服务特色也更加丰富和具体,极大改善了我局的窗口形象。四是通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个载体,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了服务大厅,设立了专门的办事窗口,实现了把服务延伸到基层的跨越。五是通过公开招录人员,吸纳优秀人才,干部职工队伍不断充实和壮大,年龄结构得以优化,整体素质得以提高,形成了一支符合未来发展需要,富有活力的知识化、专业化的干部职工队伍。
同志们,去年的工作尽管存在着很多困难,但却亮点纷呈,成绩突出。奋斗伴随艰辛,成就来之不易,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上级领导的重视,得益于各部门的积极配合,更得益于广大参保单位的大力支持。当然,作为社会保障工作的直接参与者和落实者,在座的各位同志付出的汗水和心血更多,没有你们的认真负责和辛勤努力,就不可能取得如此成就,为此,我代表社保局党政领导班子再次向你们表示诚挚的感谢!
去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不足,如部分企业缴费清欠不到位,工资申报不实,没有全员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0岁以下人员参保率较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年度缴费比较迟缓,这些问题都有待于在今年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关于2009年的工作,我简要讲以下三点意见:
一是要明确指导思想。今年的社会保障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以“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为基点,通盘考虑,统筹谋划,努力实现工作高质量、管理高效率、服务高水平,全面提高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个险种的综合实力和业务的管理水平。
二是要理清工作思路。要通过进一步完善外联内驱机制,巩固扩面、征缴两项成果,着力推进社会保险从覆盖企业为主向覆盖城乡转变,从覆盖从业人员为主向覆盖城镇居民转变,从覆盖部分群体向覆盖全社会转变等三个转变,以强化基金财务、基础信息、业务运行、内控监督为抓手,实现和达到管理科学化、业务规范化、办公信息化、队伍专业化、服务精细化等五种水平,切实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开创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
三是要突出工作重点。今年的工作重点要放在以下八个方面:
一是要以“五个一”为标准,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二是要继续坚持私营企业和高风险企业养老、工伤保险扩面不松劲,并逐步实现失业保险向民营私营企业的转移覆盖,继续加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力度,年内全市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80%,继续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60周岁以上人员要保证应保尽保,60周岁以下人员要逐步纳入。
三是要结合当前形势,改进社会保险费征收手段和方法。由于受金融危机影响,我市经济形势有所下滑,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上级要求,当前及以后一段时期,要对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在政策上做出相应的调整,尽可能把金融危机影响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第一,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要继续巩固其缴费,不能出现欠费;对受金融危机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企业,可缓缴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不加收滞纳金;第二,适当降低失业保险费缴费比例,具体降低幅度经过测算并报市政府及*市批准后以文件形式出台。第三,医疗保险按照20*年度的缴费基数进行缴费,不再申报20*年度的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第四,要积极争取政策,解决企业职工有档案但没有参保等历史遗留问题。第五,要认真做好私营个体企业参保后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续费工作,保证其缴费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积极引导自由职业人员和离岗职工积极按时缴费和续费。
四是要突出基层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机构的主体地位,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及早制定具体的业务流程和操作办法,保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之间的顺利衔接。
五是要按照《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基本政策精神,对我市现行的生育保险办法进行全面改革,把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生育保险范围。
六是要积极组织开展日常稽查、重点稽查和举报稽查工作,不断推进社会保险稽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继续延伸社保稽查业务范围,在全面稽查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情况的同时,要将医保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履行协议情况纳入重点稽查范围。在加大稽查力度的同时,更要突出稽查效果,稽查整改率要达到100%。
七是要把拓展社会化管理服务内容做为主题,在管理上创新意,在服务上创特色,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努力打造社会化管理服务优质品牌,确保在*市、河南省及至全国的领先地位。
八是要进一步加强各项基础管理工作。首先要建立一套更加科学、严密、完整的业务运行和防控体系,形成相互衔接、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业务办理链条,杜绝各种差错和漏洞的产生,科学提升业务管理水平。其次要加强对退休、失业、工伤事故、女工生育、慢性病体检等各项资格的认定把关工作,实行阳光作业,及时向社会公示,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信誉。第三要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考核指标体系,扩充考核内容,提高考核标准,进一步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考核和监督。同时,要逐步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引导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建立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机制。第四要加大对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的技能培训力度,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再就业,以“大进快出”来有效解决“进得来,出不去”的难题,真正实现失业保险的良性循环。第五要进一步加快完善社会保障网络系统建设步伐,确保“金保工程”建设在*市居于前列,以业务信息化促进管理规范化。
关键词:城乡居民医疗保障 具体目标 困境分析 改革建议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7)02-061-02
医疗保障制度在我国已经发展了30多年,当前基本形成了“3+1”模式的城乡一体化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在全国城乡覆盖人口已经超过13亿。但因我国医疗保障制度长期受到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造成当前的医疗保障制度分割严重,导致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体系实施困难,制约着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随着“十二五”规划将构建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体系纳入国家政策基本目标,构建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体系成为我国医疗保险改革工作的核心。正是基于此,本文在阐述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体系实施的具体目标基础上,重点分析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体系实施的困境,并提出改革建议,力图为我国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体系的实施提供参考。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体系实施的具体目标
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作为我国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施的根本目的在于:打破城乡分割局面,消除城乡医疗保障体系的二元结构,合理配置城乡医疗资源,缩小城乡居民医保补偿水平差距,从而建立一体化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其具体目标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实现城乡公平医保
消除城乡医疗保障体系的二元结构,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享受政策一体化,让农村居民能够享受城市优良的医疗服务资源,缓解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真正实现城乡居民平等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二)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体系的实施,必须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提倡节约社会医疗成本,精简医疗管理机构,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要尽量避免在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中的“多头管理”,使医疗卫生机构真正专注于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保证医疗服务质量。
(三)推动经济社会转型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结构转型的关键阶段,构建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体系有利于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同时构建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体系必定会打破城乡“二元”体制,从而促进城市与农村在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上不断融合,促进城乡经济协同的发展,加快城市工业化和农村城镇化进程,使经济社会适应社会经济转型的需要。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体系实施的困境分析
(一)资金管理方面:保险缴费与费用补偿之间缺口巨大
我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保费主要由用于“正常”损失赔付的纯保险费,用于“异常”损失赔付的风险附加费和保险经营引起的附加保险费组成。而我国实际医药补偿费是按医药费基数乘以一定系数来进行赔付的,这个系数包括增长系数、保险因子和补偿比。其中保险因子是一类反映医疗费用随保险赔付率变化的敏感指标,是医药补偿费正常测算中最不可估算的因素,估算不当极易在现行医药补偿费现收现付中形成“隐性债务”。
我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隐性债务”主要集中在老年人口的医疗保险中,我国是全球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国家之一,现有65岁以上人口近两亿人,占全部人口的14%左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人均费用支出与人口年龄之间成正比,人口老龄化的到来给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体系正常运转带来压力。同时由于现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我国城镇医疗保险体系中退休人员保费由社保资金统筹支付,由于人民生活水平提升,我国老年人医疗补偿缺口越来越大,而这个医疗补偿缺口单纯依靠社保资金统筹支出和新参保人的缴费结余来弥补,显然是远远不够的。由于未为中老年人口准备相应医疗保险经费,因此我国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中存在着一定的“隐性债务”。例如,据江苏省统计,如果未来江苏省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体系后,江苏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将出现60万亿~170万亿元的赤字风险,届时江苏省医疗基金将面对严峻的挑战。
(二)政府责任方面:政府对国民医疗费用支出明显不足
经过多年探索,我国目前已经初步建立了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代表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体系,但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市场经济快速发展情况下的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消费需求。与保险制度发达的国家或地区相比,我国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体系建设过程中,政府承担的责任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如表1所示,在医疗卫生费用占比GDP方面,我国仅为仅为4.3%,低于美国、日本、法国的15.7%、8.0%、11.0%,在政府卫生支出占比政府总支出方面,我国仅为9.9%,低于美国、日本、法国、泰国的19.5%、17.9%、16.6%和13.1%;在人均政府卫生支出方面,我国仅为49美元,远远低于美国、日本、法国、泰国的3317美元、2237美元、3655美元和2237美元,人均卫生支出费方面,我国仅为108美元,也远远低于美国、日本、法国、泰国的7285美元、2751美元、4627美元和2751美元。如果说计划经济时期是政府在医疗卫生责任中占有太多责任,那么当前市场经济下我国政府对国民医疗费用的支出明显不足。据卫生部数据,在我国1991年至2015年的25年间,政府卫生费用支出比例从36.2%下降到27.2%,而个人卫生支持比例却从21.2%上升到了38.2%,政府国民医疗费用支出扣除用于卫生基建事业部分后基本就所剩无几了。
(三)管理模式方面:F行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城乡差异
当前我国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主要由城市医疗保险制度和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构成,其中城市医疗保险制度由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构成,但这三项医疗保险制度在覆盖范围、缴费主体、账户情况、保障范围、筹资原则、筹资比例、筹资水平、统筹层次、管理部门、大病保险、补充保险等各个方面均存在着显著差异。尤其在管理主体方面,城市医疗保险制度由人社部门统筹管理,而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由卫生部门统筹管理。这种管理模式会依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先对医疗保险管理权进行划分,然后根据险种归由不同部门管理,最后将形式多样的医疗保险交由各个主管部门分别管理。在这种管理模式下,不仅管理成本不断增加,管理效率低下,而且极易造成地区间、城乡间医疗保险水平差异。另外,在我国现行医疗保险制度中资金筹集、管理与使用也存在着诸多问题,资金筹集主要表现在资金筹集规模不足和投入不足这两个方面,资金管理主要表现在管理维护费用高和管理不透明两个方面,资金使用主要表现在居民使用基金受限,存在医生诱导过分消费和预防支出不足,慢性、重症患者比重大等问题。
三、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体系实施的改革建议
(一)顶层设计――在制度方面推进全国统筹
实施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一体化应有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但在实施过程中难免有着诸多推进阻力和争扰,因此国家应对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一体化的实施尽快作出统一的决策和部署,在制度上做好顶层设计。应从全局角度,对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一体化实施的各方面、各层次、各要素统筹规划,让有效资源集中,以高效快捷的方式在制度设计上保障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一体化设施的顺利推进。建议国家在参考各地成功实践经验和实践调研基础上,出台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一体化建设的具体实施依据,在国家层面上明确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一体化实施的基本原则、管理主体、主要内容、实施步骤等内容,只有在顶层制度设计上完善,才能实现全国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一体化,促进全民医疗保障服务得到质的飞跃;才能促进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一体化的实施在全国统筹推进。
(二)管理提升――建议人社部门为管理主体
在多年的保险制度改革经验中,人们更倾向于将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一体化实施的管理权规划于人社部门。因此,建议在现行部门分工格局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一体化的实施进行统筹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医疗卫生机构并无行政管辖关系,互相之间也无发展和运作的直接利益冲突,因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在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一体化实施管理中,作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的独立第三方,代表参保人利益,发挥价格谈判作用,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并通过各种形式,用有对性的基金结算方式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为城乡参保人提供更优质的医疗卫生保障服务。
(三)有序统筹――促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
制约我国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一体化实施的主要影响因素是发展不平衡的城乡二元结构,因此各地各级政府在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一体化实施过程中,不仅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顶层保险制度设计规定推进,而且还要充分考虑本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有序统筹,促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建议可以分以下四步走:第一步,资源一体化管理,即整合城乡医疗保障体系资源,建立共享服务平台,初步建立具有参保信息、数据标准、业务流程等内容的网络架构平台。第二步,促进各类保险制度融合。即构建不分城镇和农村户籍的,统一筹资标准的、统一参保补助的,待遇水平一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体系。第三步,实现全民公平医疗保险,即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整合城镇医疗保险制度和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两大制度,构建一体化的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最终实现全民公平医疗保障服务。第四步,推进统筹层次提升,即将县级统筹逐步提升到市级统筹,然后再将人口较少的省份逐步提升到省级统筹,再逐步推进到全国所有省份,最终建立全国基金互济、抗风险互济的一体化城乡医疗保障体系。
参考文献:
[1] 陈健生.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一体化:目标模式、发展路径与政策选择[J].理论与改革,2014(6):124-128
1、基本情况。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应参保人数人,截至目前,参保总数32807人,占任务数31600人的103.82%;缴费人数22336人,占任务数21650人的103.17%;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总数3090人,占任务数3060人的101%;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收入为7758万元,当年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2612万元;城镇退休职工人数9047人,发放基本养老金10172万元,基金缺口2414万元;下放知青参保883人,小集体职工参保3002人,“三类人员”参保3894人,大集体领取生活补贴394人。
2、存在问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矛盾逐渐显现。从近两年来的城镇职工养老收支情况看,2010年基金征缴收入为5062万元,基本养老金支出是7130万元。2011年基金征缴收入为15104万元,除去政策性参保收入(即知青、大集体、小集体、三类人员、失地农民参保)7189万元,实际2011年当期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收入为7915万元。而2011年基本养老金支出是8948万元,资金缺口巨大;与此同时,国家连续七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年平均调整标准为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150元左右,2012年调待标准为人均190元/人·月左右,预计2013年调待标准为人均220元/人·月,按现有实际退休人数测算调待支出将增加2388万元。此外,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社保基金供养的对象平均供养月数将增加,将进一步加大社保基金支付压力。
3、意见和建议。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有人做事。一项计划或方案再好也要依靠机构和工作人员去执行、操作。面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扩大和日益完善,广大群众对社会保障的需求日益增强,社会保障部门的业务经办和维稳压力越来越大,服务对象由原来的几千多人发展到现在十几万人。如社保局的人员编制数一直维持在87年创办之初的15人,业务经办工作压力很大,建议增加社保局3-5个全额事业编制,以缓解社保工作人员压力;另一方面,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村级协管员问题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人员少且不稳定,工作积极性难以调动和发挥。建议增加经费投入,加强县社会保险部门与乡镇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的沟通和协调,建立一支稳定高效的社会保障工作队伍。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1、基本情况。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际应参保人数为164928人(其中应参保缴费人数为136858人,应参保发放人数为28070人)。由于我县2012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集中征缴工作从10月开始,截至目前,参保总人数为103475人,占任务数128586人的80.46%;其中78486人参保缴费(2012年新增缴费4123人),收取保费1606.60万元(2012年新增保费393.20万元);为27294人发放养老金,发放金额2290.99万元(2012年发放养老金1482.47万元),做到了应发尽发。
2、存在问题。一是由于受“养儿防老”传统观念影响,城乡居民参保意识还比较淡薄,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了解不够透彻,有的甚至理解反正我到了60周岁不参保也可以享受待遇的模糊认识;二是城镇居民存在较多空挂户(户口在本地,人在外地),难以联系上,也有一部分人参加了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加上城乡居民社保对城镇居民吸引力较小,造成城镇居民参保率较低;三是年轻居民参保率低,年轻群体主要为外出务工人群,一部分人在外参加了城镇职工社保,另一部分人认为缴费时间太长,离享受待遇太遥远,大多不愿参保。
3、意见和建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党的又一项惠民政策,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实事。从目前情况看,全县参保率还不高,还有提升的空间。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增加经办机构经费投入,确保政策宣传、经办管理等工作措施到位;二是探索集体补助办法,先要求每个乡镇选择1—2个经济条件较好的村级组织为农村居民参保缴费给予适当补助,以点带面,充分调动城乡居民参保的积极性;三是继续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对乡镇的考核内容,并加强督查,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全力推进。
三、医疗保险工作
1、基本情况。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数达100831人,占任务数89100人的113.17%,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总额达6671万元,占任务数3600万元的185.31%,其中城镇职工参保缴费人数32116人,占任务数32100人的100.05%,城镇居民参保人数68715人,占任务数57000人的120.55%;工伤保险参保总人数达11508人,占任务数11500人的100.07%,基金征缴290.3万元,占任务数130万元的223.31%。
2、存在问题。一是工伤保险保障压力大,特别是省属四大矿区老工伤人员及其供养亲属工伤待遇,主要因素是省级财政资金未及时到位。省属四矿老工伤及其供养亲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省属四大矿区老工伤人员及其供养亲属近3000人,2012年省级财政按标准应支付2300万元,但实际负担1111万元,缺口高达1189万元,加大了统筹基金支付的风险;二是2007年省属四矿退休职工医保8000余人全部纳入属地管理,占我县参保退休职工的52%,随着年龄的增长,医疗需求逐年增长,医疗费用逐年增加,严重影响我县基金安全运行。三是随着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及城镇基本医保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工伤、生育保险政策的调整,各项待遇不断提高,对统筹基金的支付存在一定的风险性。
3、意见建议。一是建议上级财政及时拨付老工伤人员工商待遇资金,确实保障老工伤人员工伤待遇;二是建议上级主管部门提高省属四矿退休人员医疗补助标准,保障省属四矿退休人员医疗待遇。二是积极争取“苏区”优惠政策,在人力、物力上予以政策倾斜,以弥补“老工伤”的资金缺口。
四、就业再就业工作
1、基本情况。截至目前,我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178人,占任务数2600人的122.23%;城镇就业率98.08%,占任务数94.5%的103.79%;已帮助在政府已购买的223个城镇公益服务和基层社会管理岗位就业的人员享受就业优惠政策,占任务数353人的63.17%;“4050”人员就业人数369人,占任务数260人的141.92%;零就业家庭就业安置率100%;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8340人,占任务数3400人的245.29%;其中省内转移6962人,占任务数2900人的240.07%;免费培训工业园区员工2382人,占任务数2200人的108.27%;对407人开展创业培训,占任务数400人的101.75%;发放小额贷款3889.5万元,占任务数3400万元的114.40%,其中,支持个人创业贷款3889.5万元,占比达100%;失业保险扩面18200人,占任务数18200人的100%;基金征缴总额294.5万元,占任务数240万元的122.71%。
2、存在问题。⑴招工难与就业难矛盾依然突出,就业总量供给与结构性矛盾交织并存。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全县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等群体就业需求总量大,但大多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缺一技之长;与此同时,目前培训的针对性不强、培训质量也不高,不能满足各类人员就业的需要,造成目前就业难局面。另一方面,我县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电子、服装等劳动密集性企业越来越多,对劳动力需求也越来越大,劳动力供需矛盾逐渐凸现,而目前企业只管用工,不重视员工培训和技能的提高,缺乏长期用工的长效机制,企业人文环境也有待改善和提高,从而造成了招工难等一系列问题;⑵失业保险金收缴困难。随着企业改制进程的加快,缴纳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减少,加上一些园区企业观念上存在问题,出现了失业保险费欠缴、少缴、拒缴等现象,影响了失业保险事业的发展;失业保险面难以拓宽。企业纷纷改制、减员增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日益减少。非公有制经济虽然不断发展,但速度慢、规模小,所能容纳的职工数量有限,能够参加失业保险的更是少之又少。以整个工业园区为例,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4个,参保人180人,参保率2.05%很低。
3、意见建议。⑴创新培训模式,帮扶就业创业效益最大化。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经济发展,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的基础上,要加大职业培训力度。第一,要突出上岗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使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通过培训能掌握1-2项就业技能,为工业园区企业提供需要的各类适用的员工,解决上述人员就业难问题;第二,又要帮助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处理好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有机结合,抓好企业员工的技能提升培训,可采取校企结合培训、订单培训等各种形式,依靠企业文化环境、事业发展和员工归属认同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第三,整合各类创业资源,充分发挥和放大资源整合效应,积极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开业指导、政策咨询、小额贷款、税费减免和“绿色通道”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加快和延伸创业服务体系网络建设,为全民创业奠定的有力的支撑;⑵健全失业保险基金的监督制度。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财政等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监督管理,在政策设计、资金安排等方面相互衔接,同时要防范化解基金风险,保证基金安全;巩固缴费主体,扩大缴费来源。重点将私营和园区企业职工纳入到失业保险的队伍中来;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消除失业保险金缺口。一是加强就业引导,改变就业观念;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提高劳动技能;三是加快经济发展,提供更广阔的就业空间。
五、社会保险扩面征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