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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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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论文

金融市场论文范文第1篇

(一)选择完全以强制性制度变迁路径为主的时期

(1995年-2005年)1995年到2005年间,在全球低碳转型的大背景下,我国政府推行了若干制度,自上而下地开启了我国碳金融市场制度变迁之路。1995年,由人民银行的《关于运用信贷政策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贯彻信贷政策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起到了最初的引导作用,引导信贷资源流向低碳环保领域。2005年12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又进一步制定了企业的环保标准和要求,明确规定了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企业不予贷款。在这一阶段,我国政府一方面受到国际上低碳经济革命和发展低碳金融大趋势的影响,另一方面出于解决国内各种环境问题的需要,发起了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但由于经验不足、国内金融体系不完善、低碳意识不强等原因,导致这一强制性制度变迁过程较为缓慢,碳金融市场制度尚未完全建立起来。

(二)选择以强制性制度变迁路径为主

诱致性制度变迁路径为辅的时期(2006年至今)2005年以后,我国政府继续加大力度推出了一系列绿色信贷宏观政策以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等政策。2008年,国内三家碳排放权交易所———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和天津排放权交易所相继成立。在第二阶段,强制性制度变迁仍然是主导,但与第一阶段有所不同的是,各金融机构也开始加入到该轮“绿色革命”的浪潮之中,并陆续推出了“绿色信贷”、“低碳基金”等业务。有履约义务的企业开始寻求降低成本的路径,比如通过碳交易、碳抵消、CDM项目等方式来降低履约成本。2014年7月,北京首个碳排放交易抵消项目———顺义区碳汇造林一期项目在北京环交所正式挂牌,这意味着重点排放单位有了更多碳交易履约的方式。因此,在这一发展阶段,我国碳金融市场制度变迁的路径选择是以强制性变迁为主,诱致性变迁为辅的。

二、我国碳金融市场制度变迁路径选择的特点及其导致的不足

(一)以强制性变迁方式为主

我国碳金融市场制度变迁的路径选择在两个阶段都表现出以强制性制度变迁为主导的特征。首先,这会导致碳金融市场对政策有很强的依赖性,政策变化很容易引起市场波动,尤其是碳价的波动。而且,各政策之间若缺乏协调,反而会导致减排成本相对提高。其次,其他各方,包括履约企业、金融机构、环保机构和个人等民间团体处于被动地位,被动地接受既定的政策,他们的需求在制度上没有完全体现出来。最后,政策具有移植性。我国在建立国内碳排放交易试点时借鉴了EUETS的运行机制,但由于当时金融基础设施不够完善,金融生态也跟西方存在很大差异,因此难免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我国碳金融市场制度的路径选择以强制性变迁为主的原因在于:在开始阶段,政府较民间团体更早认识到制度变迁的收益大于成本。面临着减排承诺以及气候变化的压力,政府不得不强制进行二氧化碳控制。制定低碳政策、建立碳金融市场能够使减排成本最小化。政府的最大收益在于通过制度变迁使宏观资源配置的效率得到增进。此外,也能够提升我国的国际形象。

(二)民间团体缺乏制度变迁积极性强制性变迁路径

在碳金融市场建立初期是比较高效的,但过于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会导致民间团体的主体地位缺失。政府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把碳金融市场作为其履行国家职能及减排承诺的工具和手段,很容易导致碳金融市场运行机制的僵化,缺乏应有的活力。履约企业则更多是出于规避行政处罚,被动地参与到碳排放权交易。金融中介机构普遍存在对碳金融工具的价值、碳金融产品项目开发、操作模式和交易规则等不熟悉的问题,市场上无论是产品数量、功能还是多样性方面都难以满足市场的需求。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民间团体制度变迁收益无法弥补成本,导致诱致性变迁缺乏发动力。对于民间团体而言,其获取的收益是指在新的制度安排下获得的碳排放权,或通过碳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实现利润。但在获得这些收益的同时,企业也面临着生产成本(包括购买排放权的成本)的增加。金融机构方面,用于开发碳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前期投入成本也比较大。因此,民间团体缺乏制度变迁动力。

(三)缺乏环境文化

环境文化(EnvironmentalCulture)是人们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对自然的认识、对人与自然环境关系的认知状况和水平的群体性反映样态。在一个环境文化水平较高的社会里,人们对人与自然的关系有着科学的理解,他们认为不应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这种意识会渐渐融入到人们的生产生活中去,表现为在衡量生产生活优劣的标准中,有环境标准这一项。如果人们更愿意购买环保产品,投资环保型企业,则会提升环境资产在企业评价体系中的重要程度,那些低碳环保型企业在碳金融市场上更具有价值。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是以环境污染为代价的,“边污染、边治理”的方法已经难以为继。另一方面,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已经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然而,环保在更多时候只是喊喊口号,流于形式,大部分人仍未意识到环保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如果仅在制度层面规定了碳排放权的价值,而这一价值却未被大部分人接受,那么这一制度将失去有力的支撑。

三、我国碳金融市场制度变迁路径选择的政策建议

自1995年提出“低碳政策”以来,我国碳金融市场就逐步走向完善。一个好的制度能让我国碳金融市场早日完善,并起到降低减排成本及促进金融市场多元化的双重作用。反之,将导致已经建立起来的碳金融体系陷入无序与停滞状态。因此,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碳金融市场当下发展的路径已经成为一项重要课题。

(一)注重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的适时转换

在我国碳金融制度变迁路径选择的过程中,政府长期以来占据主导地位,民间团体则处于被动地位,进入了以强制性制度变迁为主诱致制度性变迁为辅的路径依赖。然而,任何一项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是强制性变迁与诱致性变迁共同作用的结果,这就要求我们要适时促进这两者之间的转换。2005年之后,由于之前政府对政策制定存在预期偏差,导致对国内碳金融市场产生“后发性”成本预期不足,致使新的制度安排偏离预期方向。在碳交易试点建立起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碳价不稳定,交易量也寥寥可数。原因在于政策没有充分考虑到诱致性变迁主体的需求,使得诱致性变迁进度缓慢,二者之间没有实现很好的衔接。另一方面,当履约企业、商业银行等诱致性变迁主体发起诱致性制度变迁时,由于部分法律法规不完善、碳产品不明晰、监管落实不到位等原因,使得诱致性变迁成本加大,进而延缓了诱致性变迁的进度。因此,政府要保证规则透明、信息公开,使市场参与各方对市场运行有清晰认识;还应在政策颁布之后给予市场参与者一段时间让其消化政策带来的变化。在新时期,我国应注重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的适时转换,通过发挥二者的优势,达到良性互补之效。

(二)培育诱致性变迁主体金融中介机构以及履约

企业等诱致性变迁主体的需求才是碳金融市场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政府要逐渐退出市场主导地位,让位于机构和企业。具体措施是:政府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大对金融机构的激励力度,通过税收政策优惠、财政担保、风险补偿、专业人员培训等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参与碳金融领域的投资,引导资金流向节能减排项目和环保型企业。鼓励国内金融中介机构同国外机构进行合作,研究制定出符合中国国情的碳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加大监管力度,对碳金融市场的风险进行分析,建立起专门的监管体系,从而保障诱致性变迁主体发起制度变迁的顺利进行。

(三)构建低碳理念

金融市场论文范文第2篇

民间金融市场行为,如站在融资方角度,其实质就是吸收资金的行为。我国民间金融市场以民间借贷为核心,还包括以股、合伙、信托等方式吸收资金的融资行为。限于法律约束,民间金融法律治理应坚持民间金融行为在非公开范畴内运行的底线,给予民间金融生存的合法空间,避免民间融资权利与自由的滥用。在民间借贷法律问题的探讨中,豆星星教授等认为当前我国民间借贷法治存在一些制度性问题亟需完善:一是民间借贷的利率规范不科学、不完善。应在立法上明确区分经营性借贷和生活性借贷,做出合理的民间借贷利率最高限额标准,并对超过一定利率限额的高利贷行为设定处罚措施。二是民间借贷行为金融监管严重不足。可建立阳光化机制,借助民间借贷备案制等制度设计将民间借贷行为公开化、合法化、有序化。

陈正江教授指出,近年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与非法集资类刑事案件交织,形成刑民交叉案件现象增多,应从司法机关、政府部门和当事人三个层面对其进行妥善处理:(一)在司法机关层面。严格审查借贷关系合法性,建立金融案件联动处置机制,统一金融借贷刑民交叉案件的裁判尺度;准确把握刑法介入民间借贷的空间,尽可能帮助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

(二)在政府部门层面。建立健全与司法机关的协同应对机制,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三)在当事人层面。增强投资者金融交易风险意识,建立健全被害人法律救济机制,应赋予被害人选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程序选择权。陈飞博士认为,与正规金融不同,民间金融通过构建“类信托机制”来实现和满足其对信托功能之需求,以《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中创设的新型民间融资工具“定向集合资金”为例,其运行机理与信托原理基本契合,但其对于合格投资者与投资方式等要求都更为宽松,应进一步完善该制度以发挥其积极作用。一是要明确募集资金的投向,限定其直接投资于单一法人自身的生产经营性项目。二是要完善财产独立的制度保障,借鉴证券投资基金的做法,由地方出台规范定向集合资金会计处理的相关文件,确立定向集合资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彻底落实其财产独立原则。

二、民间金融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探讨

浙江省银监局傅平江副局长认为:民间金融市场监管应注重市场化导向,尊重私权交易自由和民间金融习惯。一是要通过地方政府、社会中介的充分服务引导规范民间金融,制定合理规则指导民间金融趋利避害。二是要加强教育,增强民间金融参与主体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诚信意识。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丁平练指出,在民间金融市场监管中应明确地方政府主管民间金融的职能和能力,优化地方金融管理的体制和机制:一是要强化民间融资市场的行业监管体系和各监管主体间的协调监管机制。通过建立政府部门间民间金融监管信息的共享机制,做到及时监测、统计和分析民间金融市场的运行状况,加强对存在风险的民间金融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二是要加强民间金融市场的自律组织、行业协会的建设,发挥其自律监管功能。在民间金融市场具体监管制度构建的探讨中,吕贞笑等根据《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构建的三类民间融资服务主体和民间借贷备案制度,结合浙江省民间金融市场监管的实践,提出“服务加轻触式监管”的理念。并认为:民间借贷备案登记制度作为轻触式监管方式的创新,充分尊重了民间借贷的习俗性与私权性,但目前其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需在与实践的磨合中完善。其一,备案制度本身不足,如强制备案的标准过高、备案制度的审查方式不清晰、跨地区民间借贷备案制度不明确。其二,备案制度外部吸引力不够,备案材料的证据效力有待商榷,无法通过备案排除非法集资嫌疑,导致借贷双方备案积极性不高。针对制度本身问题,建议设置可调节、市场化的备案金额标准,确定形式审查为备案审查方式,细化跨地区借贷行为的备案制度;对于外部性问题,建议增强备案制度的积极意义,进一步夯实正向鼓励措施。

三、民间金融市场信用体系法律制度的探讨

现代社会经济活动是一个高度依赖于信用的网络化的动态系统。随着金融创新的深化,频繁出现的“跑路”事件充分显示了重塑社会信用体系的现实紧迫性。王琳认为,目前我国信用体系存在诸多不足,如缺乏个人破产制度,缺乏民间信用征信体系、信用数据资源分割、信用信息应用领域狭窄、信用服务行业不规范等。应尽快完善信用体系,形成比较便利、可查询、可应用的信用信息系统。可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民间金融信用信息系统,并与目前的企业、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相对接,为放贷人提供有效的信用信息。李海龙博士指出,应以民间借贷信用体系的建立作为民间金融市场信用制度建设的切入点,具体应从如下方面进行制度构建:(一)完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建立民间借贷信用数据库,收集自然人的个人基本信息、职业、家庭状况、收入和财产、借贷记录等关系到个人信用的项目,并实现借贷双方信息的电子化管理。(二)通过民间担保机构建立企业信用制度。民间担保机构应当审核民间借贷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严格自律控制风险。(三)发挥第三方机构信用评级在民间借贷领域的积极作用。帮助民间借贷关系人通过独立的评价机构正确了解到当事人的信用情况。另一方面,信用评级机构需受到国家法律规范的制约,承担有效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义务,对信用机构的失信应有相应的惩戒制度。设计科学合理的信用评估标准是发挥信用评级在民间金融市场积极作用的基石,朱明等认为,考虑到目前银行融资任占主流格局的实际情况,可由银行制定中小企业信用评估的标准,将中小企业的贷款额度与信用评估结果联系起来,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信用评级机制,培育与扶持具有良好信用的中小企业,推动中小企业的信用建设。

四、民间金融市场风险防范法律制度的探讨

叶良芳教授以互联网金融为例,指出民间金融市场风险主要表现为:(一)市场风险。因基础资产价格、利率、汇率等变动而导致互联网金融产品预期价值未能实现而造成损失。(二)信用风险。因在身份确认、信用评价方面存在严重信息不对称而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的发生。(三)流动性风险。在互联网金融活动中,沉淀资金如缺乏有效监管和担保,极易被挪用于投资高风险、高收益项目,从而使资金链断裂、支付危机等风险增高。(四)政策风险。互联网金融往往具有较强的同质性,因某一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调整会导致互联网金融企业同一方向的操作选择,引起共振效应,从而对行业造成系统性冲击。同时,与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具有更加突出的技术安全与数据安全风险。

在对民间金融市场风险的防范与处置中,应当尊重刑法的谦抑性,合理发挥金融刑法的规制作用:一是要注意穷尽行政监管原则,对于民间金融产品的创新,如果未触犯现行有效的行政管理法规,则可以行政指导的方式予以必要风险提示;游离在违法与犯罪模糊边界的民间金融行为,具有“二次违法性”,但本质是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应当慎用刑罚处罚。二是要坚持底线原则,在民间金融的创新过程中,如果涉及到严重的道德风险,触犯刑事法律法规,则应予以刑罚规制。浙江省高院章恒筑庭长提出发挥司法能动性,防范、化解民间金融市场风险的观点。一是在企业破产审判方面。通过破产法律制度适用过程中破产制度文化和观念的推进,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金融环境的改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发挥以及法院对破产审判工作的部署、破产管理人职能的发挥可以有效化解民间金融市场内中小企业担保链、资金链危机。例如在破产预重整程序中,采取政府主导的预登记和风险处置制度对接,改善在破产程序中的融资和税收环境,对重整企业信用记录进行修复等措施,均可进一步遏制民间金融风险的发生。二是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判方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只是民间金融市场风险化解的环节之一,仅靠法院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无法妥善处理民间金融风险。应继续推进银企合作以及直接融资中的金融创新,使民间金融走向市场化。

金融市场论文范文第3篇

(一)货币供给机制出现趋势性转变

2013年底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进入阶段性贬值通道,人民币汇率弹性日趋增强,双向波动常态化,单日波幅明显提高。受此影响,人民币单边的升值或贬值预期已被打破,升值预期和贬值预期交替出现成为新的常态。在人民币汇率走势的新常态下,微观主体的市场预期开始改变,并对自身的外汇资产(主要以美元为主)和人民币资产的配置进行优化调整,而这种调整就直接反映在金融机构所持有的外汇占款新增量上。从我国货币政策操作时间看,2003年之前我国的基础货币主要由央行主动吐出,2003年之后,基础货币不再由中央银行主动吐出而改由通过外汇占款来提供。最近的新变化是,随着2013年底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进入阶段性贬值通道,从2011年四季度以来,新增外汇占款出现急剧下降,被动投放的基础货币规模增速总体下滑,外汇占款作为流动性释放主要渠道的作用有所减弱,央行的外汇资产余额增速也逐步趋缓,由此导致中国货币供给机制发生了趋势性变化。统计数据显示,2003年至今由双顺差累计的外汇占款占投放的基础货币量(即外汇占款与基础货币的比值),可以划分为三个不同的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03年至2005年4季度,外汇占款/基础货币持续快速上升,最高时超过110%,外汇占款开始成为基础货币供给的主要渠道;第二个阶段是2006年1季度至2011年3季度,外汇占款/基础货币始终保持在120%以上,外汇占款对基础货币的影响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对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形成了严重的掣肘;第三个阶段是2011年4季度至今,外汇占款/基础货币开始出现趋势性下降。截至今年2季度末已降至105%,外汇占款对基础货币的贡献开始下降,央行的货币政策独立性由此提高。此外,以2011年3季度为界,我们可以将2003年以来新增外汇占款与新增基础货币数据分为两个不同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03年1季度至2011年3季度,第二个阶段是2003年1季度至2014年2季度。相关性分析表明,2003年1季度至2011年3季度,二者之间的相关性系数为0.48;而2003年1季度至2014年2季度,二者之间的相关性系数则降低至0.21。这充分表明,2011年3季度以后,外汇占款与基础货币之间的相关性大幅下降,外汇占款对基础货币影响的重要性发生了趋势性下降。

(二)金融市场流动性的新特征

在货币供给机制发生趋势性转变的背景下,央行持续推进货币工具创新,公开市场操作成为调控货币供给的主要手段。央行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状况,综合使用央票、回购、逆回购、常备借贷便利(StandingLendingFacili-ty,SLF)、公开市场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Short-termLiquid-ityOperations,SLO)、定向降准、抵押补充贷款(PledgedSup-plementaryLending,PSL)等货币政策工具对金融市场的流动性进行调节,以保持合理的流动性水平,金融市场流动性也呈现出新的特征。从衡量金融市场流动性状况的角度来看,利率无疑是最合适的指标。具体来看,金融市场利率主要有以下几个层次:一是货币市场利率,反映的是基础货币层面的流动性状况,主要包括银行间市场同业拆借加权利率和质押式债券回购加权利率;二是银行间债券市场利率,代表性利率是长期国债到期收益率,反映了无风险利率水平;三是存款市场和信贷市场利率,反映的是货币信贷供给层面的流动性状况,主要包括人民币理财产品收益率、人民币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和温州民间综合借贷利率。具体来看,金融市场流动性呈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货币市场利率波幅明显加大。我们回溯了银行间市场同业拆借加权利率有记录(2004年5月)以来的货币市场利率运行状况,可以发现货币市场利率波幅明显加大。2007年9月、10月和12月均发生过货币市场利率大幅飙升的情况,但此后的2008、2009年货币市场利率运行相对较为平稳。然后从2010年12月开始,货币市场利率出现大幅飙升的频率越来越高,波幅也越来越大,由此带动货币市场利率中枢水平发生了明显的上移和下移。特别是在2013年中的“钱荒”事件中,银行间市场同业隔夜拆借加权利率一度飙升至13.83%,成为我国货币市场运行以来的历史性事件。2014年以来,货币市场利率总体保持平稳运行,8月末银行间市场同业拆借月加权平均利率为3.17%,分别比上月和上年同期低0.24个和0.27个百分点;质押式债券回购月加权平均利率为3.11%,分别比上月和上年同期低0.30个和0.34个百分点。2、长期国债收益率曲线平坦化,无风险利率水平居高不下。为便于分析,我们分别选取3个月和10年期国债收益率曲线作为观察短期和长期国债收益率曲线的基准。从货币供给机制发生趋势性转变的2012年初开始到2013年中,长期国债收益率曲线一直呈现平坦化发展,直至“钱荒”事件发生,利率中枢开始上移,然后从2013年末逐步下行,至2014年中开始又呈现平坦化运行态势。相比之下,3个月国债收益率曲线波动较大,但从2014年7月份开始也走出了平坦化运行轨迹,目前基本保持在3.8%左右的水平上。通常来看,10年期国债收益率曲线可以近似为金融市场的无风险利率,目前这一利率水平保持在4.25%左右,虽然较2013年末4.6%左右的高点下降了35个基点,但仍较高于2013年全年平均水平,更是远远高于2013年6月前的水平。由此可见,当前金融市场的无风险利率水平已较以往上了一个台阶。3、存款市场和信贷市场利率总体下行。当前,我国存款利率仍然存在上浮10%的限制,因此真正能反映商业银行存款竞争的利率水平是人民币理财产品收益率。总体来看,2012年以来理财产品收益率运行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2012年初至2013年中,理财产品收益率总体处于较低水平,且呈现逐步下降并趋于平稳的态势;二是2013年中至2013年末,理财产品收益率呈现快速上行态势;三是2014年初至今,理财产品收益率总体呈现下行态势。从信贷市场利率运行情况来看,我们主要观察了两个指标:一是人民币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这反映了正规信贷市场上的利率水平;二是温州民间借贷综合利率,这反映了民间借贷市场上的利率水平。具体来看,人民币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走势基本与人民币理财产品收益率走势一致,也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目前总体呈现下行态势,这表明市场化的存贷款利率之间有着高度一致的联动性。温州民间借贷综合利率则呈现了不一样的走势,2012年四季度以前总体和存贷款利率轨迹一致,呈现下行态势,但自2013年1季度大幅飙升至20%以上后,再也没有发生较大幅度的波动,总体呈现平稳运行且居高不下的运行态势。

二、商业银行资产配置概况

我们使用央行货币统计概览中其他存款性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数据,来分析商业银行的资产配置行为。从图1来看,2006年以来,商业银行的资产配置行为有以下几个重要的变化特征。图1商业银行资产配置结构

(一)贷款资产占比总体呈现下降趋势

2006年以来至今,除了2009年为了配合4万亿财政刺激政策,商业银行贷款资产占比出现回升以外,总体上看商业银行贷款资产占比总体上呈现回落趋势。截至2014年6月末,商业银行贷款资产占比为51.3%,较2006年5月时56.5%的最高点下降了5.2个百分点。其原因主要是商业银行为了适应经济转型、监管趋严、利率市场化和金融脱媒等趋势的影响,主动压缩了信贷资产在总资产中的比重。

(二)同业资产占比持续上升

2006年以来至今,商业银行同业资产占比总体呈现持续、明显的上升态势,已从2006年1月11.7%上升到2014年6月末的23.7%,累计上升了12个百分点,这基本上是顺应了我国金融改革深化背景下金融市场快速发展的趋势。另外可以看出,贷款资产与同业资产作为商业银行最重要的两大资产业务,二者在总资产中的占比总体上呈现同步的反向变动关系。这说明,在新的环境下,商业银行在压缩信贷资产配置的同时,相应增加了对同业资产的配置。其主要原因在于,同业业务已成为商业银行规避资本监管、提升盈利、快速提升资产规模、加快结构转型的利器。

(三)资产配置的风险偏好明显上升

除储备资产以外,商业银行对政府债权和对中央银行债权在所有资产业务中属于风险最低的业务。但商业银行对政府债权在总资产中的占比呈现持续回落的趋势,从2006年1月的5.9%下降至2014年6月的3.9%,累计下降1.8个百分点。2014年6月末,商业银行对中央银行债权在总资产中的占比为0.6%,创下历史最低水平,较2007年4月8.2%的最高点累计下降了7.6个百分点。目前,商业银行对政府债权和对中央银行债权在总资产中的合计占比仅为4.5%。并且,二者与同业资产占比的运行轨迹也呈现了同步的反向变动关系。考虑到当前商业银行的同业业务模式中有相当大比例是以短期的同业负债对接长期的、高风险的非标业务,因此商业银行总体的风险偏好明显上升。

三、金融市场流动性与商业银行资产配置行为

前述分析指出,由于外汇占款不再是基础货币投放的主要渠道,我国货币供给机制出现了趋势性转变,央行对金融市场流动性的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在此情况下,金融市场流动性变化也将对资产负债结构调整产生影响。为此,本文将采用基于向量自回归模型(VAR)的时间序列分析方法对这一问题进行计量分析。

(一)数据选择与描述性统计

金融市场流动性变化对商业银行资产配置行为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影响商业银行的资产运用来实现的,而生息资产是商业银行资产运用的主要部分,主要包括贷款资产、同业资产、债券资产、储备资产为进一步了解上述变量之间的关系,在计量分析之间,我们对金融市场流动性与商业银行各生息资产同比增速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相关性分析,以便获得一个初步的理解。为充分反映2011年四季度以来我国货币供给机制发生趋势性转变带来的影响,我们将数据分为两段来进行相关性分析:第一个时间段与样本期一致,即2009年1月至2014年6月,第二个时间段从2012年1月开始到2014年6月。这四大类。从金融市场流动性指标来看,考虑到近年来回购操作已成为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的主要手段,且回购交易量大,与同业拆借利率也有着一致性,因此我们选择质押式债券回购加权平均利率(月度)作为衡量金融市场流动性状况的指标。同时,我们选择央行货币统计概览中其他存款性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贷款资产、同业资产、债券资产、储备资产的月度同比增速数据作为测度商业银行资产配置行为的指标。基于数据的可得性和样本的代表性,我们选择的数据范围是2009年1月至2014年6月。根据表1的分析结果,可以初步得出几个结论:第一,2012年开始,金融市场流动性与银行同业资产增速之间的负相关性明显提高,从全样本时期的-0.22提高到-0.42。这说明货币供给机制发生趋势性转变后,商业银行明显加大了对同业资产的运用,以适应新的市场环境;第二,与全样本时期相比,2012年开始,金融市场流动性与银行储备资产增速之间的正相关性有所提高,这表明货币供给机制发生趋势性转变后,商业银行为应对金融市场流动性变化加大的趋势,适当提高了对储备资产的配置;第三,与全样本时期相比,2012年开始,金融市场流动性与银行贷款和债券资产增速之间的负相关性大幅下降,这表明在货币供给机制发生趋势性转变后,在生息资产总量占比较为稳定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对贷款和债券资产的配置态度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二)VAR模型分析

下面,我们将质押式债券回购加权平均利率(HGRATE)、贷款增速(LOAN)、银行同业资产增速(TYAS-SET)、债券增速(DEBT)、储备资产增速(RESERVE)纳入一个VAR系统中,并以此为基础综合运用时间序列分析方法对金融市场流动性与商业银行资产配置行为进行实证研究。1、数据的平稳性检验。时间序列分析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要求各变量是平稳的,否则容易造成“伪回归”现象,那么通常的统计推断标准也就失去了意义。因此在开始分析之前我们首先用ADF法对各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以判断其稳定性,检验的滞后阶数由赤池信息准则(AIC)确定。如表2所示,各变量水平值的ADF检验值均大于其相应的临界值,因而是不平稳的,即各存在一个单位根。但各变量一阶差分形式的ADF检验结果却表明,所有变量的一阶差分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拒绝原假设,因而构成平稳的时间序列。由此可见,所有变量的水平值都具有相同的单整阶数———均为I(1)序列,因此上述变量之间可能存在着协整关系,下面就使用Johansen协整检验进行分析。2、Johansen协整检验。根据表3,上述变量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存在唯一的协整关系。因此,检验结果表明上述变量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它们是联合平稳的。所以为避免差分带来的长期效应缺失和模型的自由度损失,我们直接使用上述变量的水平值建立VAR模型,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脉冲响应函数分析。3、脉冲响应函数分析。VAR模型的滞后阶数由AIC和SC信息准则并综合考虑模型的自由度后确定为6,通过对模型的滞后结构进行检验后(图3)发现其特征多项式的根的倒数均小于1,即特征根的模均位于单位圆内,因此模型是稳定的。图4~7为银行的生息资产变量———贷款增速(LOAN)、银行同业资产增速(TYASSET)、债券增速(DEBT)、储备资产增速(RESERVE)对用来描述金融市场流动性状况的质押式债券回购加权平均利率(HGRATE)一个标准差偏离的脉冲响应函数,它们描述了金融市场流动性冲击对商业银行资产配置行为的动态影响。图中实线表示相应的脉冲响应函数,虚线则表示正负两倍标准差的偏离带。下面我们根据脉冲响应函数图逐一分析金融市场流动性冲击对商业银行资产配置行为的影响。(1)金融市场流动性冲击对同业资产增速的影响。由图4可知,当金融市场流动性冲击发生时,同业资产产生了即时的负向响应且达到响应的峰值,此后负向响应力度逐步衰减,直至第7个月才开始恢复增长。这表明,当金融市场流动性冲击发生时,银行同业资产增速立即放缓且达到最大值,并且这一影响持续了6个月;6个月后,随着金融市场流动性冲击的影响逐步消散,商业银行开始调整资产配置结构,适当提高对同业资产的配置以对冲前期调整带来的影响。(2)金融市场流动性冲击对贷款增速的影响。由图5可知,当金融市场流动性冲击发生时,贷款在最初的3个月内产生了微弱的负向响应,从第4个月开始才开始逐步加大,在第7个月达到最大值并几乎保持到期末。这表明,当金融市场流动性冲击发生时,由于贷款资产期相对时限较长且流行性差,银行在期初只能小幅减少对短期贷款的配置,此后才能逐步减少对期限较长的贷款的配置以缓解流动性冲击带来的压力。(3)金融市场流动性冲击对债券资产增速的影响。由图6可知,当金融市场流动性冲击发生时,债券资产增速产生了即时的负向响应但这一响应很快消失了,从第2个月开始,负向响应才开始持续加大,并到第5个月达到峰值,此后这一负向响应力度逐步衰减直至期末。这表明,当金融市场流动性冲击发生时,银行立即减少了对债券资产的配置,以缓冲金融市场流动性的即时冲击,并在此后根据金融市场流动性状况逐步减少对债券资产的配置。值得注意的是,债券和同业资产对金融市场流动性冲击的响应时间体现出了明显的资产组合效应:由于债券具有较高的流动性,但收益率相对较低,商业银行一般通过进行债券投资以作为“缓冲存货”(bufferstock),这种资产配置使得银行在遭受流动性冲击时,能够通过变卖债券以维持对高收益资产———同业资产的配置,从而避免利润损失,这实际上是一种债券对同业资产的融资效应,即从第6个月开始,商业银行继续减少对债券资产的配置,以支持其对同业资产配置的增加。(4)金融市场流动性冲击对储备资产增速的影响。由图7可知,当金融市场流动性冲击发生时,储备资产从起初开始就产生了持续的正向相应,并从第2期开始以几乎均同的响应力度一直保持到第6个月,从第7个月开始才转变为负向响应。这表明,当金融市场流动性冲击发生时,商业银行通过减少对同业、贷款等资产的配置来加大对储备资产的配置以保持足够的流动性储备,用于抵御未来可能发生的金融市场流动性冲击,这一效应同样持续了6个月。从第7个月开始,当商业银行完成对资产配置结构的调整后,其对储备资产的配置也开始逐步减少。

四、结论与建议

(一)分析结论

根据前述基于VAR模型的脉冲响应函数分析,可初步得到以下几点结论。1、金融市场流动性对商业银行的同业资产配置产生了即时且较为显著的正向影响。前述分析表明,同业资产增速对金融市场流动性一个标准差新息(innovation)冲击的卡莱斯基分解效应在期初即达到最大值-0.025。其主要原因在于,在利率市场化、金融脱媒、监管趋严、信贷规模控制等多重负面因素的冲击下,近年来低成本、低资本占用的同业业务已成为商业银行主要的业务转型方向。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同业业务模式,主要是商业银行通过在金融市场上主动负债来对接同业资产来实现。但同业资产尤其是其中的“类信贷”业务,通常期限较长、风险较高,而同业负债一般期限较短,受金融市场资金拆借成本的影响较大。因此,当金融市场流动性冲击发生时,商业银行会立即加大对同业资产配置的调整力度。2、金融市场流动性对商业银行的贷款资产配置的产生了较弱且较为滞后的负向影响。脉冲响应函数分析表明,贷款增速对金融市场流动性一个标准差新息(innovation)冲击的卡莱斯基分解效应的最大值还不到-0.005,这一最大响应值出现在第7个月。其主要原因在于,由于利率市场化改革尚未完成,货币政策的利率传导机制效应还比较弱,商业银行对贷款资产的配置调整更多取决于存贷比、信贷规模控制等外部监管政策,以及资本充足率、信贷政策等内部因素。因此,当金融市场流动性冲击发生时,商业银行并不能立即对其贷款资产配置进行大幅度的调整,而是要等到其他容易即刻调整的生息资产如同业、债券等调整后再进行调整。3、金融市场流动性对商业银行的债券资产增速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并且债券和同业资产对金融市场流动性冲击的响应时间体现出了明显的资产组合效应。脉冲响应函数分析表明,债券资产增速对金融市场流动性一个标准差新息(innovation)冲击的卡莱斯基分解效应在第5个月达到最大值-0.016。从第6个月开始,商业银行在继续减少对债券资产的配置同时,开始增加对同业资产配置,这体现了高流动性、低收益的债券资产作为“缓冲存货”(bufferstock)对高收益资产———同业资产的融资效应,而这是商业银行面临金融市场流动性冲击时做出的一种主动性的资产组合反应。4、金融市场流动性对商业银行的储备资产产生了即时的正向冲击。脉冲响应函数分析表明,储备资产增速对金融市场流动性一个标准差新息(innovation)冲击即可产生了正向响应,并且其卡莱斯基分解效应在第5个月达到最大值0.005。其主要原因在于,储备资产主要是商业银行存放央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及超额存款准备金,而超额存款准备金则是商业银行出于对未来金融市场流动性的预测而主动持有的额外的储备资产,以备不时之需。因此,当金融市场流动性冲击发生时,商业银行会通过减少对同业、贷款等流行性较低的资产的配置加大来加大对储备资产的配置,以保持足够的流动性储备,用于抵御未来可能发生的金融市场流动性冲击。5、当金融市场流动性冲击发生后,商业银行能够在六个月内完成对自身资产配置结构的调整。脉冲响应函数分析表明,当金融市场流动性冲击发生后,商业银行同业资产增速从第6个月开始恢复增长;储备资产增速从第6个月开始下降;贷款和债券资产增速均在第6个月左右达到最大的响应值。从总体上看,商业银行对四类生息资产配置的调整时间是高度契合的,因此当金融市场流动性冲击发生后,商业银行能够在6个月内完成对自身资产配置结构的调整。

(二)建议

基于上述分析结论,并结合我国金融监管及银行业实际运行情况,我们提出相关建议如下:

1、持续加强货币政策与监管政策协调,促进金融市场的平稳运行,避免触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当前,货币政策、监管政策及商业银行资产配置行为通过金融市场的枢纽作用,产生了非常紧密且相互影响的关系。一方面,货币政策通过影响金融市场流动性进而对商业银行的资产配置行为产生影响;另一方面,在资本监管、信贷规模控制、存贷比、同业及理财业务监管等监管政策约束下,商业银行的资产配置行为也将对金融市场的流动性产生影响,因此,宏观政策的制定必须考虑其赖以实施、传导的微观基础。建议当局在制定政策时,进一步加强货币政策与监管政策的协调,将商业银行的资产配置行为纳入政策分析和决策框架,以促进金融市场的平稳运行,避免触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2、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为商业银行实施战略转型提供良好的市场基础,提高商业银行快速调整资产配置结构的能力。欧美等发达市场的银行业发展经验表明,随着金融市场广度和深度的提高,商业银行在其资产负债结构中逐步降低了存贷款业务的比重,盈利模式也实现了从高度依赖利差收入到收入来源多元化的转型。目前,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资本账户开放等领域金融改革的深化,依托金融市场发展起来的投行、资金市场、同业等业务已成为商业银行重要的转型方向。但当前,从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结构来看,占比最大的资产仍然是风险权重高、资本占用高的贷款资产,具有典型“重资产”特征。因此,建议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提升金融市场广度和深度,促进商业银行积极发展低资本占用的资金市场、同业等业务,以实现资产结构的“轻型化”。这样,不仅能够为商业银行实施战略转型提供良好的市场基础,同时也能够提高商业银行面临金融市场流动性冲击时快速调整资产配置结构的能力。

3、积极适应货币政策框架转型趋势,科学研判金融市场流动性状况,优化和完善流动性管理。当前,我国货币政策正在从数量型中间目标向价格型中间目标转型,相应的货币政策框架也在逐步形成和完善之中。在此背景下,影响金融市场流动性状况的政策变量和市场变量也在发生着变化,由此导致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及其形成机制也表现出了一些新的特征,从而对商业银行的资产配置行为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在金融市场运行体现出的新特征中,部分是趋势性的,部分是随机扰动性的,需要商业银行加强研究,尽快熟悉和把握新形势下金融市场运行的规律,并在此基础上做出科学的研判,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流动性管理。

金融市场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次贷危机全球经济金融稳定

一、美国次贷危机的起源与发展

1.利率上升使房地产泡沫破碎

2000年网络科技股的泡沫破灭之后,美国的经济进入了低谷,为了刺激经济增长,美联储在很短时间内将联邦基金利率从6.5%调低至1%,缓解了经济衰退,在2002年,在房地产行业的复苏的重要作用下,美国经济出现了回暖。但此时,房地产金融机构产生过度放贷的行为,有些机构把目标对准了没有资格申请优质贷款的潜在客户。在高利益的驱使下,许多经纪公司大量推销次贷,甚至不考虑购房者的收入和信用情况。

在房价上涨期间,房主可将被抵押的房屋的增值部分以较低的利率再次抵押,进而取得二次贷款,获得的资金用来偿还前期贷款,甚至用于投资。但美联储从2004年6月到2006年6月的两年时间内连续17次上调联邦基金利率。这使美国房地产市场泡沫破碎,2007年美国住宅房地产的销量和价格均持续下降,第二季度的整体房价甚至创20年来的最大跌幅。在这种情况下,借款者面临的还款压力增加,房地产业进入萧条期,借款者很难获得新的次贷,即使出售房地产也不能偿还本息,违约风险全面暴露。

2.住房抵押贷款公司资金链的断裂

房地产市场不再繁荣,住房抵押贷款公司必然最先遭受沉重的打击。购房人无力偿还贷款使住房抵押贷款公司现金流断流,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而次贷危机的爆发也给证券化市场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投资者对MBS和CDO等资产支持证券及其衍生品的大量抛售,使得住房抵押贷款公司无法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进行再融资,大多数公司濒临倒闭。

3.对冲基金和投资银行损失惨重

当次贷危机爆发的时候,抵押贷款违约率上升导致中间级MBS和CDO的持有者不能按时获得本息偿付,这些产品的价值缩水,恶化了对冲基金和投资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一旦对冲基金的投资组合遭受严重损失,对冲基金就会面临投资人的赎回压力、商业银行的提前回收贷款压力和中介机构增加保证金的压力,使基金经理被迫抛售优质资产,目前已经有大量的对冲基金宣布停止赎回,濒临解散。

4.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养老基金受到冲击

一般来讲,如果次贷违约率上升没有影响到优先级MBS或CDO的偿付,就不会造成相应损失。但由于较低级别的MBS和CDO违约,评级机构在调低该级别产品的信用评级时,也会对优先级产品面临的风险重新评估,这些产品的信用级别被降低,价值也相应缩水。对于商业银行,自身持有的优先级产品面临损失,且对冲基金用于申请贷款而作为抵押品的中间级MBS和CDO也会发生更大程度的损失,使银行不良资产大幅上升。5.对资本市场的危害

市场系统性风险逐渐加大,大多数机构投资者都遭遇损失后的对策就是出售非流动性资产,提高自身的流动性以应对巨大的赎回压力。一旦资本市场上所有机构投资者都抛售非流动性资产,就会造成全球固定收益产品市场和股票市场行情大幅下跌以及市场流动性趋紧。

二、次贷危机对美国和世界经济的影响

90年代以来,美国为了保持经济增长,首先在股市制造了巨大的泡沫,股市泡沫破裂后又把泡沫转移到房地产市场。房地产领域的巨大泡沫,带动了美国股市中房地产业和房地产金融类股的繁荣。目前,房地产业由于次贷危机产生了严重动荡,美国股市也出现了暴跌,资产支持类债券发行市场更是出现严重萎缩。

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资本市场经济发生严重问题,世界各国也会受到严重影响。

三、次贷危机与金融稳定

随着时间的推移,次贷危机可能对整个经济和金融体系的稳定产生影响。首先,次级按揭贷款违约状况的进一步恶化可能对美国实体经济产生影响。目前美国的经济增长主要依赖消费,房场的衰退将直接影响居民的消费能力,进而影响美国实体经济的增长。危机尽管主要体现在次贷市场,实际上在其他贷款市场,如信用卡信贷等领域都存在类似问题,可能引发整个银行体系的损失。为避免更大的损失,美国各大银行已经开始提高贷款的审贷标准,由此造成的信用收缩可能对美国经济产生负面影响。

金融市场论文范文第5篇

我国金融市场的完整体系建立于改革开放三十年代,因此我国金融发展的时间较短,为了跟上经济全球化金融市场化的发展,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的步伐从来就没有停下过。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从2010年以来,我国金融市场处在一个稳步前进的状态。2012年、2013年开始发展飞速。我国金融市场规模也不断扩大,金融市场体系也初具规模、分工明确,金融市场结构不断多样化,优化。但是依然存在诸多问题亟待完善。

1、金融结构发展不平衡

虽然我国金融机构在不断改革与发展的过程中呈现出不断优化的趋势。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速度与经济全球化的脚步却从未停下。因此我国现存的金融结构状态是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需要的。甚至对金融效率与国际竞争力的提高起到严重的制约作用。如在当前的金融体制中银行占有主导地位,银行业的资产和市场融资占整个金融体系的比重在80%以上。而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中,国有银行占有绝对的优势。作为金融结构的重要组成之一的银行,被政府严厉把控。政府对金融业实行严格的价格管制与规模控制。政府对市场的绝对主导导致对市场的过多干预,从而阻碍了有效地市场价格机制的形成,对金融市场资源也不能进行有效地配置。不具备化解金融市场可能面临的巨大的系统性风险。同时也阻碍了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发展。不利于货币市场发挥其灵活的资源流动的优势,也不利于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联动作用的发挥。

2、金融缺乏创新

我国在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在进行金融改革,但由于多方的原因,我国的金融发展仍在多方面落后于发达国家。其中作为金融改革原动力的金融创新就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主要原因是金融创新过分依赖于政府。在贫乏有限的金融创新下各个领域进展失衡。如金融市场的创新还未达到金融市场由封闭型向开放性转变的需求。金融制度也过于死板,不符合市场化的金融发展的需要。另外在国际金融市场上,金融产品的创新在金融创新中占最大比重,但是我国金融产品的种类仍然较少,且没有做到特色化。由此导致金融工具的分布不平衡,尤其突出的是农村金融的发展问题。

3、对于金融的监管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

从外部条件来看,金融法规的建设滞后。虽然我国的金融法案经过市场实践和发展形式的洗礼,进行过多方多次的修改,但由于整体法案基础不牢固,法律涵盖面狭窄且具有严重的局限性,金融监管形成时间较短经验不足。在瞬息变化的金融发展形势下所设立的一些管理条件、实施办法具有临时性,因此会出现思虑不周甚至自相矛盾的窘态,缺乏法案应具备的一致性、连续性和权威性。这对金融市场的发展无疑是一种伤害。从内部问题上看,对于激励与约束机制的把握始终是困扰金融发展的一个问题。

4、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无法联动

我国的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本就发展不够。货币市场的形式较少且各个形式的发展不均。其中同业拆借市场不够健全完善,在网络交易系统的发展上存在不够规范和监管不利的问题。商业票据市场的发展也缺乏后劲。

二、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方向的确立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新的经济发展方向,要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开放体系。要完成市场经济向开放化的转变。在此基础上,对金融市场的发展方向提供了理论依据和精神支撑。要求金融要服务于实体经济,这就给金融市场的发展制定了一个明确的发展方向。

三、金融改革的举措

根据我国金融发展的现状以及存在的诸多问题,参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以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为准绳,以金融促进市场化的发展方向。我国对金融改革应有以下相关的举措:

1、金融发展应坚持市场化

在许多发达国家的金融改革中,信贷管制和利率管制是被逐步取消的,放松金融市场的入口,使银行具有自主性的经营方式,形成多元化的银行结构,促进资本的流通,为金融发展注入活力。首先要对金融产权的改革力度进行加强。打破在国有金融机构长期垄断下民间资本难以进入金融领域的局面,从而促进民营金融的规范化和合理化发展。这样不仅可以为原有的金融业注入活水还可以优化金融结构。其次是减少干预。尤其是对信贷投向和信贷主体选择上的干预。可使金融机构依据融资主体的条件进行一个客观的风险评估,以此使配置机制更具市场化。再次,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就提到过得关于利率市场化的问题。在金融改革中应贯彻实行利率市场化,建立一个健全的市场需要由供求决定利率价格。开拓创新,实现金融服务于实体的政策少不了创新。我国可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如国外的一些社区银行的成功经验,以政策支持一些中小型企业发展银行促进金融中介组织的发展,这样就可以在民间资金和实体经济之间搭建起一个平台,使金融更加直接的服务于实体经济。同时在金融产品上也应有所创新,以市场化为向导,出品更具市场性更具特色的实用型产品。另外,针对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缺乏联动性的问题,要促进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协调发展。深入发展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在市场选择的前提下明确梳理出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结构的比例。实现金融构成各部分的协调发展,尤其是证券、银行、保险要协调发展。从而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由于实体经济的发展对金融服务提出了多样化的要求,金融机构应进行合理有效的整合,提高其管理和运营效率,使金融市场的主体更加理性化。同时也可大力推进金融的国际化和跨国经营的能力,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关注产品创新,对金融网点进行合理的分布规划,加强渠道建设。关注农村金融服务问题,以政策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将拓展领域的新业务与支持城镇化相结合,提高小城镇的金融服务和业务面,使小城镇的金融需求得到满足,实现共赢。

2、在市场化的条件下加强金融创新

金融创新是金融发展的内在动力,而在快速发展的市场化环境下,对金融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金融创新大致可分为七类:

(1)金融制度创新;

(2)金融市场创新;

(3)金融产品创新;

(4)金融机构创新;

(5)金融资源创新;

(6)金融科技创新;

(7)金融管理创新。其中在国际市场上,金融产品创新是金融创新中的主体。金融产品的创新需围绕其核心,就是满足需求的功能,而它包括两个部分即银行服务和金融工具。由于金融产品的形式是客户所要求的产品种类、特色、方式、质量和信誉,在金融产品的创新上需遵循市场上客户的要求,使客户方便、安全、盈利。可以收集客户意见,增设客户体验的环节,是金融产品得到市场所需求的创新。金融市场的创新是金融市场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的必要之举。现代金融市场大致包括:差异性市场、时间性市场、地区性市场。在地区性市场中,我国存在着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并且忽视了小城镇市场的开拓。在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许多小城镇已具备形成金融市场的资金条件,但是金融市场对小城镇的开发显然不是很完善。很多小城镇没有或者鲜有金融网点,并且这些小城镇中金融产品稀缺和落后。地区性市场的不完善的开发现状,会拖慢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其他金融市场也是如此。因此要注重金融市场的创新。金融资源的创新是指人才、资金、财务、信息等,它是保证银行正常经营的必要前提。其中资金的创新可有多方面的思路,金融机构经营者必须要即时掌握资金供应市场的动态,挖掘和寻求新的资金供应渠道,开辟新的负债业务。可发展机构资金,也可使社会保障基金进入金融资源之中。在人才方面,既要获得教育部门的协作,培养更多更好的专业人才,又要利用资源全球化市场化的特点,吸收其他机构高级人才和引进国外高级人才。金融资源聚集方式需要不断创新。由于不同的金融资源具有不同的特点,所要采取的吸引和聚集方式也应多样化。银行经营者要不断创造新的手段,力求用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去聚集自己所需的金融经营资源,并且要合理地配置这些资源,以求得经营上的最大效益。从微观上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

3、对金融进行合理的监督首先,针对我国金融监督的外部法规所存在的问题,在相关金融法规的制定上还需继续努力,寻求良方。由于我国金融法案根基不稳而导致金融监督的问题亟待解决。应继续加紧完善法案,可向外借鉴也可向内部专家请教,集思广益。在针对内部激励和控制机制无法把握的问题上,需以金融服务实体为宗旨,以金融市场化为方向做出权衡。其次,在完善监督体制的同时也需注意力度的把握,要达到合理监督的效果。这就要求在金融改革中政府要转变其职能。原先政府在金融监管上扮演的是主导推动的角色,虽然能起到降低金融风险的作用,但是却阻碍了市场对金融发展的作用,不利于金融的发展。所以现在政府应逐步从主导者的地位上退下来,进入到监督者的角色。当然,这还需一个前提,就是不断的完善国内的金融体系,对国内金融市场进行深度的开发。另外,作为辅助的金融也必须有一个开放的发展,因此国内金融与国际金融接轨势不可挡。所以在监管上要建立国内监管和国际监管相接的管理制度。建立一套完整的细致的严密的监管制度以杜绝漏洞和监管的真空地带。最后,要实现微观监控向宏观监控的转变。从全局上把握整个金融活动的方向,监控其可计量的风险。

4、加快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发展,推进二者的协作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货币市场,它以提供短期的资金融资从微观上为银行、企业提供了方便灵活的管理手段,并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实施对宏观经济的调控,保证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重要作用。在货币市场的发展中,同行拆借市场需要被进一步完善。同行拆借市场的网络交易由于形成不久,其网络交易系统不够完善,存在风险,这为同行拆借市场的发展带来了阻碍。现在的同行拆借市场已发展为有形的市场和无形的市场,要充分发挥同行拆借市场的融资功能,就需要为其搭建一个健全完善的网络交易平台,目前不应忽视这一方面的探索。在加快资本市场发展这一方面,在政策上应有所作为。首先应在政策上放松非国有经济与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入口,适时适当的扩大它们的投资需求。可适当扩大企业债券的发行规模等。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皆有发展的基础上要促进二者的联动作用。应防止人为割裂货币市场和金融市场,阻止资金的变相暗通,疏通货币政策的传导,使货币政策能确实发挥其效,从而使货币市场的发展有效带动资本市场的发展。

四、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