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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干部教育培训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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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干部教育培训总结

乡镇干部教育培训总结范文第1篇

一、当前乡镇的基本状况

乡镇政权作为我国政权运作体系的“瓶颈”,一直以来都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以“建立民主自治、安定和谐的农村社会;形成高效运转、依法行政的政府权威机构;培育各类民间社会经济组织,向农村社会自主提供部分公共物品,并部分行使政府职能”为目标的乡镇机构改革几年来的接连开展,对于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从目前情况看,乡镇政权“权小、责大、能弱”的状况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转变,依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1.财政步履维艰。

在分税包干的体制下,乡镇财政状况具有很高的分化程度,穷者很穷,富者很富,但是总的来看,绝大多数乡镇的财政很紧张,财政收入的结构性差异很大。从财政开支来看,乡镇财政是一个为了生存而奋斗的财政真正意义上的公共财政很弱。

从全国大范围来看,乡镇财政已经结束了辉煌的历史,开始步入“吃饭型财政”、“要饭型财政”的尴尬时代。非凡是自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大多数以农业为主导的乡镇财政收入明显减少,下拨的转移支付资金难以填补资金缺口,乡镇负债的现象十分普遍。这种状况使得乡镇的日常运转异常艰难,更难以抽出资金开展各项公共公益事业建设活动,难以在地方经济发展中有较大作为;并由此形成恶性循环,使乡镇难以在短期内走出困境。在此背景下,乡镇干部的奖金、津贴和种种福利待遇也就成了一张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从而增添了乡镇干部思想的不稳定性,使他们难于专心地开展工作。

2.“权限”内外交困。

伴随财政状况恶化的是乡镇权限的萎缩,这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必然的趋势;再加上与乡镇机构改革随行乡镇职能的转变,也要求乡镇彻底改变传统的包办一切、管辖一切的状况,而将注重力更多地集中到社会服务上来。所以,从客观要求上讲,乡镇的“权限”应当逐步萎缩。尽管现在农业税不收了,乡镇的工作压力减轻了许多,但稳定、社会治安、计划生育、招商引资、生产引导、基础建设、上传下达等事实上的日常事务依然繁重。这就产生了第一对权限矛盾:客观要求“削权”与事实工作不收权的矛盾。

第二对矛盾是表面权限与事实权限的矛盾。从表面上看,乡镇仍然治理着当地社会的几乎一切事务,乡镇干部在地方上依然享有较高的地位;但事实上,乡镇正面临着巨大的权限危机,现在根本无法用行政命令手段解决好日常问题,其权威性和优越性正在逐步丧失。由于事实治理效能的弱化,乡镇干部在农民面前没了底气,失去了号召力,从而经常陷入一种无能为力的苦恼中,严重挫伤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3.职能出现“真空”。

税费改革以后,乡镇治理农村社会的手段和任务发生了较大变化。乡镇在计划生育、处理农村矛盾、发展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事实上的调控能力和组织能力越来越弱。在职能部门逐步健全、法制法规渐趋完善、乡镇财力日益困难的情况下,社会民众对乡镇职能转变的愿望也越来越热切。在这种形势下,一方面,原有的许多镇直单位和部门纷纷“自立门户”,脱离乡镇的领导,步入社会化、市场化治理的轨道,进一步弱化了乡镇的治理职能;另一方面,作为乡镇机构改革和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所要求的强化社会服务的职能,却由于缺乏服务意识、缺少服务能力等主客观原因迟迟难以有效发挥出来。面对乡镇出现的这种职能“真空”,乡镇干部们或心存苦闷惶然不知所措,或袖手旁观静观其变,或借此机会大肆放纵,难以把思想和注重力集中到工作上来。

二、乡镇干部存在的主要思想问题及后果

广大乡镇干部长期工作在农村一线,在艰苦的环境下,为发展农村经济、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工作,成绩是显而易见的。但近些年来,一些乡镇干部经不起市场经济的考验,在思想上有了不同程度的动摇,导致意志上的消沉和行为上的消极,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难以有效调动,正常工作无心抓,碰到矛盾不愿调,工作质量严重下滑,党和政府的形象以及党群、干群关系遭到了严重破坏。

(一)主要思想问题

应当说,大部分乡镇干部是比较敬业的,为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为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他们克服了许多困难,付出了许多心血,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也有一部分乡镇干部,甚至是领导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不高,思想情绪低落,应引起我们的重视。其主要表现有以下几方面:

1.对改革工作不满。

一是认为改革过于频繁。乡镇机构改革近几年几乎年年都在搞,频繁的改革不仅有损农村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性和延续性,也使乡镇干部长期生活在一种岌岌可危的环境下,思想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改革减人虽然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乡镇干部的工作也能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改革的次数多了,改得过于频繁了,不仅这些作用会失效,也会让一些乡镇干部产生“迟早要下岗”的想法,从而对工作失去信心,丧失动力。

二是认为改革不公平。非凡是乡镇的中层及以下干部,他们对于领导干部改非的公平问题有些看法。精简乡镇班子,形成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体制,这是改革的必然趋势,也是受大多数乡镇干部欢迎的。但是,那些改非后的干部,不仅自然获得副科级干事或助理的头衔,而且虽然依然作为定额编制之数却进了“保险箱”,不再参与机关干部的竞岗竞职。也就是说,乡镇机构改革对于乡镇领导干部而言,是不存在下岗问题的,而作为乡镇干部主体力量的中层及以下干部却不得不面对这种危险。

三是认为改革方式不合理。在改革中,虽然也引入了自愿报名、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等程序,体现了公开透明的原则,但对于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仍然不能有效显示。我比较熟悉的一个在办公室工作的同事,在竞职中由于民主测评成绩不佳而名落孙山,但事实上该同事的工作能力非常强,品行也不错,其直接领导也很赏识,只是由于未能得到广泛认可而弃置一边,很是可惜。这种不完善的改革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许多乡镇干部,使他们不去考虑如何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而是将目光集中在拉帮结派、建立庸俗的人际关系上,注重表面文章。

最近一次的乡镇机构改革也已过去半年时间了,但改革的影响还在,乡镇干部对改革的种种担忧还没有完全退却,改革甚至已经成为一道藏在乡镇干部心头不容碰触的永久伤疤。

2.对工资福利待遇不满。

乡镇财政的窘迫,也直接影响了乡镇干部收入水平。在大多数乡镇,除了由县财政统发的四项基本工资之外,乡镇干部作为国家公务员依法应当享有的奖金、津贴、补贴只能存在于帐面上,根本无法兑现;乡镇中层及以下干部甚至连开展工作必需的通讯费、交通费等职务消费也得不到分文的补偿;而那些应该享受的福利政策,如房改优惠政策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更是遥不可及。而且,作为现在已经基本有了保障的统发工资,其水平标准也相当低,除去个人及家庭每月的生活开销已所剩无几,在小孩上学、赡养老人、生病住院或是人情往来等需要花钱的时候往往令乡镇干部作难。这种状况一方面使不少乡镇干部在对工作的迷惑中艰难度日,一方面也不得不对自己的收入来源作其他途径的考虑,必然难以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之中。

在承受艰苦的工作环境、较低的工资水平和繁重工作任务的同时,乡镇干部还得忍受工资方面的现实不平等所带来的思想折磨。在前几次的乡镇机构改革中,有些干部钻了改革政策的空子,通过各种不正当渠道谋得了“因病退养”、“离岗退养”资格。如此全身而“退”,虽然平稳地实现了乡镇干部数量的减少,但是这部分人的工资却分文不少,没有从根本上实现“减人、减支”的改革目标。那些仍然操劳在农村工作一线的乡镇干部,再一次亲身感受“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不公平的社会现实,内心如何能平?另外,在工资福利待遇上存在的较大的“城乡差别”,也让许多乡镇干部心理不平衡,并逐步滋生对当前工作的厌倦情绪。

3.对工作无所谓。

有些乡镇干部以乡镇条件差、乡镇工作就那么回事等为由,自我感觉良好,放松了学习、提高和锻炼,工作松劲,热情降低,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对工作表现出了一种无所谓甚至放任自流的消极态度。

一是政治责任感不强。一些乡镇干部只是满足于做一些堆在手头的具体事务,对乡镇的发展目标不明,措施不力,办法少,没有“活一方经济、保一方稳定、富一方百姓”的政治抱负;有的乡镇干部对待工作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认为只要保证在工作中不出现大的差错,不给各级领导添麻烦就行了;还有的乡镇干部,尤其是一些乡镇领导干部缺乏艰苦奋斗的精神,不去主动适应农村艰苦的工作环境,不安心基层工作,大兴“走读风”,甚至一门心思打自己的“小算盘”,走“上层路线”,想方设法请调进城。

二是工作作风不实。在日常工作中,办事拖拉、效率不高已成为许多乡镇干部的通病,上级安排下达的各项任务也常受此影响而难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这主要是有些乡镇干部在长期的乡镇工作中,感到升迁无望,对政治前途失去了信心,只想平静地“熬”到退休;或是屈服于当前工作的种种诟病,感念个人力量太小不足以改变整体格局。由此,其工作动力自然也随之减退,分内工作成了“凭良心办事”、“凭爱好办事”,碰到矛盾就回避,有了责任就推诿,大颂“推”字经,长念“拖”字诀,脱离群众,形式主义、严重,工作自然也无法做细、做扎实。

在驻村工作上,虽然现在大多数乡镇都对干部的驻村工作作了安排,但仍有许多乡镇干部工作浮于表面,真正主动进村入户搞调查研究,主动了解、反映并解决群众困难的并不多。有些乡镇干部甚至从“体谅老百姓”的角度考虑,将入户调查等同于“鬼子进村”而有意减少次数直至完全将此项工作抛于脑后。碰到一些重大任务,或是上级领导对各村工作有具体要求时,他们也只是通过与村干部的电话联系或下村走马观花地遛一圈,了解些基本情况以备突击检查。

三是开拓创新意识不浓。有的乡镇领导干部难从本乡镇的实际出发,只会不切实际地照搬他人经验,遵听上级要求;有的乡镇干部满足于现状,满足于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工作没招数、无突破,片面强调保安求稳,难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的乡镇干部发展思路不清、方向不明,思想上无开拓意识,工作上无创新精神,工作计划总是年年老一套,年终工作总结又全都是熟面孔,工作毫无新意,业绩难见起色;还有一部分乡镇干部认为自己在乡镇干的时间长,动不动就摆“老资格”,因循守旧,对工作缺少实干精神,一心指望组织的“考虑”和“照顾”。

4.对人民群众不亲。

乡镇干部的工作环境在农村,工作对象是农民,只有在思想意识上将群众认定为自己的衣食父母,才能真正沉下去,带着感情下到群众之中,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好务。但是,在对待群众的问题上,一些乡镇干部态度却极不端正,对下访谈心为群众办实事熟悉不足:

一是怕苦怕累思想。有些乡镇干部嫌农村条件差,环境苦,不能和农村群众打成一片,即便是下乡也是当作任务来完成且怨声载道,一晃就走,很难沉下来倾听农民呼声,为群众办实事。

二是怕麻烦心理。乡镇干部虽大多出自农村,但仍有许多人认为我国有长期的封建社会历史,农民阶层长期存在自私自利的小农经济意识,愚昧落后的封建思想根深蒂固,因而既怕为群众办事不成反受连累,使自己在群众面前丢失颜面,也怕办成事后群众一哄而上,得寸进尺。

三是自私自利观念。有些乡镇干部放松对人生观、世界观的改造,管不住小节,受不住简单,耐不住寂寞,经不住诱惑,完全成了市场经济的“俘虏”,处处讲关系、讲情义、讲实惠。个别干部甚至把下基层到农村下访谈心也当作树立自己的威信、捞取个人实惠的手段,身体下乡了心却没有下去,不能向群众学习,不能真心为民办事,所有工作只是应付上级检查做做样子,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只见表面行动而实效不大。

(二)产生的后果

1.组织纪律涣散。

农村工作需要乡镇干部全身心地投入其中,太多的不满、不平和抱怨只会分散他们的注重力,影响工作的积极性。而在这些思想问题的左右下,许多乡镇干部不是想着如何更好地引导农民致富奔小康,而是时时刻刻打着自己的小算盘,考虑自己的利益。因而,工作不专心了,纪律不遵守了,上班不准时了,最终是勤了自家地、荒了公家田,以致于上班不见人影,迟到早退更是成了家常便饭。缺乏组织纪律作保障,不仅使乡镇干部产生办事拖拉懒散的负面形象,也必然严重影响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2.矛盾积压难解。

现在农村社会发展正处在一个十分重要的关口,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各种矛盾、困难和问题很多,“闯”过去海阔天空,退一步难上加难。在这种严重形势下,乡镇干部背上过重的思想包袱,只会平添烦恼,使原来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更加错综复杂。一些乡镇干部存在的避难就易、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的思想倾向,“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消极处世态度和不敢坚持原则、不敢正视并接触矛盾的“老好人”意识,会使这些矛盾和问题由于得不到及时的解决而长期积压,进一步增加解决的难度,使农村的工作局面难于在近期内有较大的突破。

3.工作难如人意。

在“拮据”的乡镇财政、不断深入的乡镇机构改革和微薄的工资福利面前,部分乡镇干部人心浮动,对工作缺乏活力、缺乏创新是一种必然。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谋求较好的个人生活,乡镇干部消极应付手头工作,“身在曹营心在汉”,费劲心思,积极“红杏”出墙,钟情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也是可以理解的。再加上在一些“看破红尘”的老资格的“训导”下,在“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世俗环境的熏陶下,纵然是基层干部有“脊梁”,也难以在讥笑和谩骂中长久坚持下去。在如此的工作环境下,又如何能有效提高我们党的执政水平和能力,又如何能让工作做到让人民群众满足呢?

4.基层形象丑化。

近些年来,随着社会民主进程的推进和大众传媒的强势介入,乡镇干部在工作中的所作所为得以全面“暴露”。作为一种有效的监督形式,它对于促进乡镇干部工作作风的改进具有重大作用。但是,我们也可以很切实地体会到,来自乡镇政权反馈出来的信息还是负面居多;非凡是一些乡镇干部工作中的难作为、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被过度渲染,在一些影视作品中许多乡镇干部的形象显示出了粗俗、急躁、浅薄的特点,乡镇政权“多余论”也一度沉渣泛起。这种状况的出现,虽然与利益驱动下的新闻炒作及个人成见有相当关系,但俗话说“苍蝇不盯无缝的蛋”,基层政权和乡镇干部形象被丑化的最根本原因还在于我们自身所表现出的种种不合时宜、不合身份特征的思想和行为。这一点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和深刻反思。

三、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措施

对于乡镇干部中存在的各种思想问题,我们要以科学的聪明和务实的态度来解决,切不可不问青红皂白,一味地采取“打压”态势,也不宜采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式寻求一时矛盾的解决,而应当通过实施一系列操作性较强的办法和措施,着眼长远,注重预防,疏堵结合,标本兼治,逐步实现对乡镇干部的制度化、人性化、科学化治理,努力将乡镇干部的各种思想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1.加强对乡镇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思想问题重在预防。解决乡镇干部的思想问题,尽快促成他们工作作风的转变,需要我们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给他们勤打“预防针”。目前,保持党员先进性在乡镇这一层级的活动刚刚开始,我们一定要把握好这个机会,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提高乡镇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为重点,切实抓好对乡镇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一是要加强对乡镇干部的教育培训。要坚持不懈地采取多种形式抓好乡镇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非凡是对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涉及农民利益、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对于市场经济、农业产业化、乡镇工作与社会发展等方面党员干部现代必备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乡镇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他们的政治理论水平、科学文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使他们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改造世界观和价值观,增强党性,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要帮助乡镇干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乡镇干部要适应瞬息万变的社会发展形势,更好地为农民群众带好头、服好务,就必须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努力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要针对一些乡镇干部忽视学习改造、纪律松弛、作风漂浮的状况,并结合乡镇工作的内容和特点,有目的地选择一些学习资料,要求乡镇干部按时保质保量进行学习;同时,辅以相应的督促检查考核机制,保障此项工作的进行。另外,也要将乡镇干部学习的近期安排和长远计划结合起来,帮助他们树立起将学习当工作,将学习当责任,将学习当成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的学习理念。

三是要不断端正并深化乡镇干部的思想熟悉。乡镇干部的思想问题,说到底还是一个熟悉问题,包括对党的熟悉,对群众的熟悉,对自身工作和责任的熟悉。只有端正了熟悉,才能从根本上铲除滋生各种思想问题的土壤。为此,除了要坚持不懈地抓好理论学习,不断增强乡镇干部的公仆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民主意识外,还应通过大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与自我教育活动等形式,努力发现并深层挖掘各种思想问题的根源,以达到相互提醒、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2.加强对乡镇干部的监督治理工作。

教育学习、正确引导固然重要,虽然能使有责任心的干部能安心工作,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绝不是万能的,因为每个人的思想都有其与现实密切联系的特点。最根本的还是制度,制度是带有全局性的东西,是约束乡镇干部行为、避免各种思想问题进一步升级的强有力武器。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党政干部的主要监督机构,虽然能够在治理腐败、追查一些违纪案件方面有所作为,但对于干部们的思想问题,非凡是一些尚未造成明显严重后果的思想问题,却显得有些束手无策。但这并不等于在乡镇干部的思想问题上不要监督、不要治理,可以放任自流;相反,这正反映了我们的监督治理还存在漏洞,还有待进一步改进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对于监督还需非凡注重提高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广大乡镇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真正与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自律、从严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从思想上筑起坚固的防线,在“四个多样化”的条件下,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抗得起风浪、站得住脚跟、经得住考验。

对于乡镇干部的思想问题,不仅需要强有力的监督,制约、处理各种现存的不良状况,更需要加强治理,从源头上消解各种消极思想的苗头。一方面要通过《党建目标责任制》的落实,通过一系列干部监督治理制度和办法,不断强化和完善干部考察、考核、测评、评议制度,加强对乡镇干部的监督治理。积极试行干部任前公示制、离任审计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领导干部谈话诫勉制、末位淘汰制等制度。另一方面对少数工作不力、班子战斗力差、凝聚力差、群众意见大的领导班子和干部要下决心进行组织调整,不能让群众不满足的领导干部得过且过。乡镇干部的思想问题,反映到具体的工作中,就是一个工作作风问题;要解决他们的思想问题,也就有必要从抓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入手,通过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遵守和贯彻执行,形成治理的长效机制。

3.保护和调动乡镇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乡镇工作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困难较多,在乡镇干部存在的思想问题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出于对现实状况的不满,是由政治体制僵化、城乡差别过大、利益分配不公等因素导致的,而这些确实都是不容否认的社会现实。所以,对于乡镇干部既要严格要求,加强治理,又要体谅他们的难处,关心爱护他们,帮助他们总结经验,解决难题,努力消除乡镇干部的不满情绪,切实保护和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针对乡镇干部思想存在的普遍问题,笔者认为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尽量提高乡镇干部工资待遇。乡镇干部的工资待遇总体来看是比较低的,就笔者了解的情况看,内地乡镇大多维持在800元以下的水平,月工资不足600元的也不在少数。此等收入相对于“纯正”的农民可能不是很少,但绝对无法和那些从事工商业乃至外出务工的民众相比,从而也使乡镇干部逐步沦落为“低收入人群”;再加上他们相对于一般民众有更多的社会应酬,微薄的工资收入根本经不起花,乡镇经济的拮据状况又难以对此作出弥补,这就使他们原本就不平衡的心态变得更加复杂。提高乡镇干部的工资待遇,虽然不是要“高薪养廉”,但至少能稳定人心,增加他们说话办事的“底气”。

二是继续深化乡镇配套改革。乡镇配套改革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减人减事减支,但从目前情况看,人有了很大减少,事有了部分减少,支却分文未少,这就造成“拿钱的不干事,干事的少拿钱”的不公平状况。为此,在乡镇改革过程中,除了要进一步彰显在职人员与下岗人员的区别外,还需在内退、病退等政策性退岗的具体执行上严格把关,该执行什么政策就执行什么政策,对个别干部的不合理要求决不姑息迁就,决不可使大多数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因个别人的投机取巧行为受到挫伤。

三是切实解决乡镇干部的实际困难。我们不能因为乡镇经济条件、生活条件、工作环境差,就放松对乡镇干部的治理,以换取心理上的平衡,而应通过正面引导,以人性化的治理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针对乡镇干部的一些实际困难,主管部门要想其所想,帮其所需,解其所难,消其所忧,从关心爱护中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农村工作第一线的乡镇干部存在的夫妻分居、子女就学、偏辟乡镇工作时间长等实际困难和问题,我们应设身处地的为他们考虑,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帮助解决。同时,对乡镇干部应该享受的房改政策,以及在财政“口粮”补助,在交通、通讯,在办公、住房条件等方面应给予政策倾斜。对因客观条件限制一时不能或无力解决的,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取得他们的理解。无论怎么样,只要我们高度重视,让他们感受到组织的暖和,他们就会振奋精神,集中精力干好工作。

4.进一步加强乡镇干部的交流。

“交流”包含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方面是要加强与乡镇干部的思想沟通,另一方面是要实行乡镇干部与县直机关干部之间的交流使用。

每个人的家庭背景、教育程度、人生价值观、目标、喜好、情绪、情感是各不相同的,要在这种差异性的基础上聚合乡镇干部的才能和潜力,组织和领导就必须加强与他们的思想交流,就本地区的远景规划、价值观和工作的任务目标与他们进行深层沟通。有效的沟通才能找出正确的问题,而“提出问题要比解决问题要重要得多”。但从目前情况看,由于种种原因,乡镇领导和乡镇一般干部之间、上级组织和领导与乡镇干部之间交心谈心较少,乡镇干部非凡是乡镇一般干部的种种想法、意见和建议,不能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长期累积下来,必然产生种种思想问题。另外,由于缺乏必要的思想交流,乡镇干部对党委的意图、对政府的工作了解不透,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自然也不高。

再就是干部之间的交流使用。干部交流是《干部任用条例》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于干部开阔眼界、丰富经验、提高领导水平很有好处,有利于避免在用人问题上的“近亲繁殖”,有利于建设一个团结协调的领导班子,也有利于消除化解干部的各种不平衡心态。目前,在制度层面上关注的大多是各级领导干部之间的交流,而对于一般干部关注较少。这种状况应当改变,因为究竟中层及以下干部是各级政权组织的主体,他们的愿望和合理要求应当得到尊重和满足。非凡是在一些条件艰苦的乡镇,许多干部经常是一呆就是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纵然不出什么乱子,也很难长久保持积极向上的昂扬斗志。所以,当前干部交流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乡镇与乡镇之间、乡镇与部委办局之间的干部交流。当然,对要交流的干部要慎重考虑,既要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又要根据本人的工作情况来确定,切实建立乡镇干部合理流动的机制。

5.制定出台一系列向乡镇倾斜的政策。

要从根本上解决乡镇干部的思想问题,必须尽快研究制定出一系列向乡镇倾斜的政策,彻底改变乡镇的经济财政状况,使乡镇的“日子”变得好过。

首先,从“人”的方面向乡镇倾斜。要果断克服“论资排队”、“媳妇熬成婆”的现象;要彻底打破各种干部选拔、交流的界线,切实加大局与局、乡镇与乡镇、乡镇与部委办局间干部的交流;选拔干部要“眼睛向下”,从基层领导干部中选拔优秀分子;凡不经过艰苦环境、复杂工作锻炼的干部,不能提拔;对于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领导,该“补课”的要下决心让其去挂职锻炼。在工资、编制等不变的条件下,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有期限地采取见习、培训、工作组、挂职等形式进行乡镇与部委办局间互相选派一般干部的培养、锻炼和交流。

其次,从“财”的方面向乡镇倾斜。一是财政支出方面向乡镇乡倾斜。从目前看,多数乡镇的多数收入都是用来“养人”,其结果是人“养”不好,建设发展不起来。这个问题是一个很难回避的现实矛盾,而且“养人”和建设两头都是软不得的问题。县级财政在预算中,应充分考虑乡镇干部的“口粮”费和办公费,从制度上优先确保乡镇财政经费支出。二是在税收分配上向乡镇倾斜。在大多数乡镇还是以农业为主导、农业税又在逐步取消的情况下,乡镇的税源、税种、税额都少得屈指可数。因此,在一些税收政策上,应采取积极扶持的办法,给乡镇留成合适的比例。同时,还要采取积极宽松的鼓励政策,让乡镇去开辟税源或扩大增收,如农业特产税、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和城市建设附加税等,以既得利益来调动乡镇干部加强税收征管的积极性,增强发展后劲,加快经济建设。三是积极为理顺乡镇债权债务关系出谋划策。目前,乡镇债务的数额较大,成因也很复杂,在债务化解工作中必须赋予乡镇较大的集体资产处理权,政法部门也应当主动为乡镇提供各种法律服务。

乡镇干部教育培训总结范文第2篇

一、我市的主要做法

我市是一个农业大市,现有农村人口90余万,分布了大量的田秀才、土专家,他们在各自的领域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以前由于政府引导力量不够,政策落实不到位,组织管理不规范,教育培训力度不大,严重制约了他们作用的发挥。近年来,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多方协调各涉农部门,理顺关系,出台优惠政策,为我市乡土人才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协调管理,形成合力。首先是把乡土人才开发管理列于我市“人才兴市”战略体系,成立市乡土人才开发管理领导小组,由市委党群副书记任组长,组织部长、科技副市长任副组长,组织部、人事局、科技局、乡企局、团市委、农业局、畜牧水产局等十几个部门领导为成员,对全市乡土人才工作实施统一领导,通过制定规划、完善政策,加强督促,努力探索乡土人才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通过大力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和优秀乡土人才,为乡土人才的成长和发挥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乡镇也根据市委精神,由乡镇党委书记牵头,建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其次是构建乡土人才市、乡(镇)、村三级服务机构,加强组织管理。市级服务机构由市人事局负责,主要对拔尖乡土人才进行管理;乡(镇)级由科技副乡镇长负责,主要对在当地有一定影响的优秀乡土人才进行管理;村级由村支书负责,主要是对本村其他符合条件的乡土人才进行管理。三是建立乡土人才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市人事局对各乡镇呈报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建档造册,输入微机,建立乡土人才库。截止目前,我市乡土人才库已登记1438人,其中民间医术能手195人,致富能手能手141人,雕刻绘画能手136人,能工巧匠178人,治跌打损伤能手74人,种养能手539人,电器维修能手93人,技术革新能手82人。四是组建专业协会,实行自我管理。以拔尖和优秀乡土人才为核心,把各类乡土人才有效组织起来,成立行业协会,通过定期开展活动,加强乡土人才相互之间的联系和交流,促进乡土人才自我管理机制的形成,使乡土人才由松散型向相对紧密型群体转变。

(二)政策扶持,人才支撑,技术支持,优化环境。首先是政策上给与倾斜。市组织部、人事局、科技局、乡企局、团市委等部门先后颁发了文件,明确要求各部门应转变观念,把乡土人才看作特殊的人才群体,加以培养,并为他们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合理情况下,解决他们的政治待遇,吸收他们入党,一部分优秀的乡土人才转干后已担任了领导职务。其次是提供人才支持。一方面我们为3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配备了科技副乡镇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另一方面是通过公开招考、选拔、上级组织选调等方式,吸引大中专院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充实我市基层人才队伍。20*年来,我市公开招考录用乡镇干部50余名,从机关选派到乡镇任职或挂职的32人,选拔到乡镇的优秀大学生7名,选调生6人。三是提供技术支持。市各涉农部门大多能根据本部门的职能,为乡土人才提供技术支持,如市农业局经常给马水、哲桥、夏塘、龙塘等粮油、制种基地送优良种子、科普杂志、《*病害预报》,市畜牧水产局经常给养殖大户讲解防瘟防病知识,市烟草办经常请省、市专家为烤烟种植户讲解病理知识。四是提供资金援助。乡土人才力量少、底子薄,启动资金不足,严重制约了他们的发展。为此我市通过集资、捐款等方式向他们提供资金援助,并与多家银行协调,争取贷款优惠政策。仅去年一年,我市各市直单位为乡土人才援助资金、物品价值共256.68万元。

(三)立足实际,加强培训,提高素质,贮备人才。我市对乡土人才的培训主要是做到了“三实”,实际、实效、实用。

一是讲实际。我市对乡土人才的培训能立足于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村干部,把村干部培养成致富带头人。一方面是注重加大投入,创新培养模式,创建了“党校+农校”的基地培训模式。近年来,我市先后整合资金1000多万元,建立了农村党员干部科技知识示范基地6处,组织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分期分批地到基地观摩、培训50000人次,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仅去年一年,全市掌握2门以上致富技术和拥有“绿色”证书的党员和群众分别达到了5400人和2900人。另一方面又注重盘活现有资源,把乡土人才培训与我市的党员远程教育和市农业局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阳光培训”工程相结合。自开展远程教育工作以来,我市先后投资300多万,在全市建立了445个远程教育站,举办了农村党员培训班120余期,培训党员群众8000余人。市农业局也能跟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科学的培训计划,20*年来,“阳光培训”工程共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3万余人次。

二是讲实效。我市的乡土人才培训不走过场,培训内容不空洞,培训方式因人而异,讲求实效。首先是后备人才培养上追求打基础。对于后备人才,我市的培训方针是宽入口、严出口,高标准、严要求,只要是思想上进,完成义务教育的青年都可以报名参加培训,并邀请省、市专家集中授课。对于学习不认真,掌握知识不扎实的学员,不与结业,不发放“绿色”证书,不纳入后备人才管理。其次是重点对象重点培养。把拥有“绿色”证书的种田能手,乡镇企业、股份制企业、私企、民营科技服务业中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各类科技推广示范户、专业户中的一些先进生产者,种、养业能手,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做出突出贡献的村组干部,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的回乡知识青年,具有一定专长和知识面的退伍军人等七种对象纳入重点培养对象。第三致富能手特殊培养。对于那些有一技之长,在地方影响力大的乡土人才,纳入特殊培养对象,邀请省市专家与他们结成“一帮一”帮扶对子,扶助他们发展,对于有一定文化程度的人,引导、鼓励他们到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校继续深造。

三是讲实用。培训具有针对性,能从各乡镇、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出发,有什么优势就选拔管理什么人才,有什么需要就培训什么样的人才,能做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讲求实用。如全市28%的畜牧养殖类乡土人才主要集中在畜牧业较发达的哲桥、永济等乡镇,37%的种植类人才主要分布在马水、夏塘、竹市、龙塘等粮油、制种生产基地,而23%的技术革新能手主要分布在市经济开发区、灶市街道办事处、蔡子池街道办事处等乡镇企业发达的乡镇(办事处),36%的能工巧匠则分布在大义、南阳、黄市等楠竹生产基地,42%的雕刻绘画能手分布在黄市、导子等大理石出产乡镇。由于这些乡土人才既产生于当地的优势行业,又都是该行业的技术尖子人才,同时又服务于该行业,因此,这些乡土人才的生命力和活力都比较强。

二、我市乡土人才开发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乡土人才的总量偏少,层次不高。*市是个农业大市,有农村入口近90万,从调查统计情况来看,每百名农村人口中乡土人才不足1名。且多数乡土人才所从事的都是附加值低的种养业,在种养户中又以传统的养猪、种稻为主,科技含量低。能带头致富又能带领群众致富的“双带”能人不多,尤其是像沙明乡竹制产品加工领头人朱清成,能树起一个品牌、带动一方产业、致富一方百姓的拔尖乡土人才更是缺乏。

乡土人才的教育培养缺乏针对性。近几年来,尽管我市加大了对乡土人才的培育力度,但由于乡土人才从事行业较多、综合素质和年龄差别较大,致使培训专业的设置难以适应乡土人才的需要,大多停留在对种植、养殖等大众化项目的培训和基础性科技知识普及上,培训工作往往事倍功半,效果不够明显。

乡土人才的资源优势发挥不充分。基本上处于一种土生土长的状况,示范效应不明显。这其中既有乡土人才本身思想上的认识问题,如只致力于自家的发展、对农业的规模效益认识不足等,也有当地党委政府组织机构不健全、管理水平跟不上、开发力度不够大、教育培训方式不够多有关。

乡镇干部教育培训总结范文第3篇

今年我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是通过船工上岗的规范化,安全检查的经常化,措施落实的具体化,实现水上交通安全零事故的目标,保持我市水上安全连续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记录。这就要求我们要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刻吸取XX沉船事故血的教训,进一步认识水上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切实把工作抓紧抓好。各有关乡镇、街道和交通、海事部门要义无反顾地承担起安全管理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创新思路,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重点解决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突出难点,树立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新思想,建立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新机制。在思路上勇于改革、大胆创新,在工作上勤于实践、善于总结,立足现实、科学筹划,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形成高效运作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水上交通安全长治久安的目标。

三、严格检查,彻底消除水上安全隐患

各乡镇和交通、海事部门要紧密配合,采取自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持久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要根据全市当前乡镇船舶现状和各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全面细致地对全市各类船舶开展安全检查,做到宣传到位、检查到位、整改到位。要检查船舶、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船舶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船舶是否超载运输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责成有关单位和船舶业主进行整改。对未经审批私自设渡营运、货船载客、人货混装、一般货物与危险品混装、船舶带病航行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依法从重从严从快处理,力争做到船舶无违章、无“缺陷”、无“私设”,做到船舶适航、船员适任。

四、突出重点,继续抓好重点时段、船舶和水域的安全监管工作

坚持“严”字当头,努力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不放松,对重点时段、船舶、水域的安全管理不放松,狠抓安全措施的落实不放松,进一步强化现场监管力度,确保重点时段、船舶、水域的生产安全。要强化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督,在节日、逢场等重点时段,对渡口的监管情况,包括乡管员、乡镇干部和海事机构人员值班情况、群众过渡人数和秩序、船工在岗和渡船情况等,相关乡镇和海事处要及时上报市安办。继续开展打击“三无”船舶、超载船舶活动,维护水运市场秩序;建立规范的船员教育培训体系,提高船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继续加强航运企业和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工作,不断提高航运企业和船舶安全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能力。

乡镇干部教育培训总结范文第4篇

论文摘要:当前西部贫困地区在村民自治过程中,乡镇行政的过度干预与村民自治功能萎缩现象十分严重,造成了乡镇行政权与村民自治权关系失衡。要改善这一关系,一是要依法改善乡镇治理体制和方式,界定村务与政务,增设派出机构,为村民自治提供广阔的空间,二是要落实村民自治各个环节,构建科学合理的村民自治结构,平衡和规范自治权力内部关系,努力提高村民自治能力。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农村基层管理体制和治理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两种力量及其制度模式构成我国农村社会“乡政村治”的格局。一是自上而下的国家权力,具体表现为党的政治领导下的乡镇政府行政管理权;二是存在于农村社会的村民自治权,村民通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对自己进行管理,按照民主的原则实行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我国西部贫困地区由于经济、历史和自然条件的原因,在推行村民自治过程中两者产生了诸多矛盾,乡镇行政权与村民自治权的冲突成为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而当前西部贫困农村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交通落后、土地分散、粗放经营效率低、公共卫生建设严重滞后、公共水利工程年久失修等现状,急需充分发挥村民自治背景下村民的民主创造性和主动性,并且需要国家负责任的引导和帮助绝不能将国家应承担的责任和费用变相转嫁于农民或压制村民自治运行。所以正确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十分必要和重要。

一、贫困地区乡镇行政权与村民自治权关系现状分析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4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此规定明确界定了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实质上是村民自治权与乡镇行政权关系在法律上的定位,他们应是“指导与被指导,协助与被协助关系”。但对西部贫困地区村民自治现状而言,现实中的乡镇行政权与村民自治权关系常常与法律法规存在着种种偏离,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乡镇政府对村民自治组织的频繁干预与过度控制,将村民委员会当作乡镇政府的下属机构进行行政领导,布置各项任务并下达行政指令,从而将乡镇行政权应承担的责任和费用转嫁于村民自治组织和村民,造成国家行政权与村民自治权的空挡与错位。一般表现为以下四种方式:

第一,乡镇行政对村民自治组织的人事控制。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对村民会议负责,乡镇政府无权任免,但实际操作中乡镇政府通过在村干部中培植自己的人实行对村的问接控制。例如在选举中对村民委员会成员资格进行限制,使他们认为“听话的”、“有能力”的人当选。将村民自治组织的“当家人”转变成乡镇政府的“人”,造成村民自治组织角色错位。虽然便利了乡镇政府对村的管制和所属行政责任的完成,但往往造成村民心目中精英人物落选,压制了村民民主权利实现的构想与向往,实质上是对村民自治权的一种剥夺。

第二,在日常事务中进行行政干预。在现行压力型体制下有时乡镇政府为了实现其行政管理职能,不仅是对村委会进行“指导”,它还直接“领导”村委会;要村民完成乡镇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村委会仅仅协助是不行的,必须由村委会“负责”完成。所以实践中村委会承担着诸多乡镇政府应该履行的职能,使村委会成为“准政府”,这样以来村民自治组织便陷入忙于繁多的政务而无暇顾及村务的局面当中,以至于村民自治组织的自治功能日益萎缩,村民自治原则也被消解于无形之中。

第三,乡镇政府对村委会进行财政监控。西部贫困地区农村普遍存在着集体经济薄弱,财政基础有限的现象,而乡镇政府往往凭借自己的财政监控职能对村级财务进行管理,进而影响整个村的管理形式,缺乏经济基础的村委会也只能听任乡镇政府控制。

第四乡镇政府对村委会进行价值控制。贫困地区社会发展缓慢,需要国家提供各种贷款救济及其它资源供给,使得乡镇政府可凭自己手中掌握的这些社会价值分配权对村委会进行调控。

二是村民自治的偏斜运行,导致村民自治功能萎缩。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自治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四个环节。但贫困地区在村民自治运行过程中,只注重强调民主选举,认为“对大多数村民而言,自治权利不过就是在三年中参加一次投票而已”。村委会也片面重视村级换届选举而忽视其它环节运行;自治组织结构中除村民自治中的执行环节存在村民委员会这个“实在”机构之外,民主决策环节及相关的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等环节都是“虚位”的,因此,在自治实际运作中出现失衡现象,造成村民自治呈偏斜状态运行,使村务管理实践中出现大量的非理性决策行为和损害村民利益的现象,降低了村民自治的实效。

二、实现贫困地区乡镇行政权与村民自治权关系良性发展的思路

通过上述对西部贫困地区乡镇行政权与村民自治权关系现状的分析,为保证村民自治的健康运行和乡镇工作的顺利开展,应该立足贫困地区现实,从改善乡镇治理和提高村民自治两方面出发,努力寻求乡镇管理与村民自治的有机衔接。

(一)依法改善乡镇治理体制和方式,界定村务与政务,增设派出机构,为村民自治提供广阔的空间

首先,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乡镇政府管理范围,实行依法行政。《村民委员组织法》只是笼统的、原则性规定,缺乏明确性和具体操作,使乡镇干部很难把握。所以可在总结村民自治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组织法实施细则》,从实际工作考虑,对乡镇政府行为进行明确规范,明晰那些是属于正常政府行为,那些是属于不合理的干预。

其次,合理划分二者权限,界定村务和政务。所谓政务是政府管理的事务,它具有国家意志性,是需要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事务。村务,是在一村范围内的公共事务,它涉及的是一村范围内村民的共同利益,是由一村之内的村民共同管理的事务,具有群众自治性,体现的是一村范围内村民的公共意志,由村民共同决策、共同遵守。所以,乡镇政府要区别二者的范围,凡是政府的职权,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属于政府的职权。因此,凡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属于政府办理的事情,如果是村的共同事务,就属于村民自治范围的事项;如果不是村的共同事务,就属于村民个人事务。对自治领域的事务要给于指导和支持,要尊重农民群众的选择,不加干预;对非自治领域的事务要通过引导和监督的方式进行管理,以保证国家任务的完成和农村社会的稳定。

其三,转变乡镇政府工作人员观念,改进工作方法。首先,乡镇政府工作人员要提高认识,明确乡村关系实质,将上下级隶属、指令性执行观念转变为平等互助、民主协商观念。其次,乡镇政府布置任务,要根据村民委员会职权和各村实际情况,与村委会协商,再由村委会组织村民或村民代表讨论决定,改变过去指令性工作模式。再次,乡镇政府改进工作方法,学会指导,指导村委会依法换届选举,尊重村民民主意愿,不委派干部,广泛开展村民自治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形成健康、有序的村民自治氛围,帮助贫困地区农村进行村民自治。

其四,西部大开发以来,国家对西部贫鼠地区公共产品供给越来越多、扶贫力度越来越大,国家政权越来越多地需要向村级渗透。鉴于此,对于西部特别贫困的地区国家可适当加大基层管理成本的投人,增设乡镇政府对村的派出机构和工作人员。以减轻困扰在村民自治组织头上的现实行政压力,从而使村民自治组织轻装上阵,投人主要精力搞好村务。真正实现给村民自治组织“减负”。

(二)落实村民自治各个环节,努力提高村民自治能力《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四个以民主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活动中,民主选举是基础、民主决策是关键、民主管理是方式、民主监督是保障,四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所以针对西部贫困地区村民自治的偏斜运行方式,应该落实村民自治各个环节,构建科学合理的村民自治结构,平衡和规范自治权力内部关系,努力提高村民自治能力:

一是从权力制衡的角度,科学构建村民自治结构,成立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常设机构,进行会议的有效召集,并代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村民委员会,切实发挥村民议事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一般情况下,西部贫困地区村民比较分散,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常设机构一方面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村民意见并向村民委员会提出村经济发展计划和项目的建议;另一方面,对村委会提出的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进行咨询论证,取得一致意见后再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策。这样既有利于村民的利益诉求和意愿得到有效充分表达,也对村经济建设项目起着科学参谋和严格把关作用。

二是定期组织进行村干部述职和民主评议,加强监督考核,提高村务公开透明度。可根据不同村的不同情况,村委会一季度或半年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报告村民会议决定事项的完成情况、报告村经济发展和财务收支情况,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其进行民主评议,村委会听取意见后积极答复。由此可形成对村委会较强的约束和激励,促使村干部积极工作,管好村务,避免出现过分关注选举阶段而选上后元所作为的现象。

三是对外积极寻求人才和智力支持。西部贫困地区村民自治严重的人才匮乏和知识供给不足,成为制约村民自治能力提高的关键因素,所以,村民自治“知识引援”迫在眉睫。目前可实现的途径有:联系志愿服务西部组织,求助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持续引进热爱农村的知识青年深入基层,安排他们进入村民自治组织挂职锻炼。同时积极与周边高等院校合作,邀请大学生来村实践活动,以各种形式参与村民自治活动。

乡镇干部教育培训总结范文第5篇

县委、县政府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经验,通报情况,分析形势,部署下步工作。刚才,安监局仕军同志、消防大队贵明同志分别通报了全县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情况,供电局玉贤同志、镇世朝同志分别作了交流发言,交警大队振中同志、乡茂开同志、乡旭飞同志分别作了表态发言。会上,还对全县201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县政府与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责任书,希望大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始终坚持做到警钟长鸣

(一)过去一年,成绩来之不易,应当感谢大家。2012年,是我县经济发展速度快、效益好的一年,也是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一年。一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采取一系列过硬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在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严格执法、深化整治、注重宣教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从刚才仕军同志通报的情况看,2012年,全县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持平,受伤人数同比下降60%,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下达我县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任务。这些成绩来之不易,凝聚着全县安全生产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的心血和汗水。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在座各位,并通过你们向奋战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二)第一季度,形势不容乐观,务必深刻反思。从今年元至3月的情况来看,我县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异常严峻。截止3月27日,全县共发生各类道路交通安全事故856起,致10人死亡131人受伤。其中最典型的要数:镇三层溪“1·28”长安车侧翻入库事故,致1人死亡,打捞2天2夜,投入人力400余人次;复兴镇明溪村“1·30”低速自卸货车侧翻事故,致4人死亡5人受伤,善后处理5天4夜,投入人力700余人次;青龙镇黎家堡加油站“3·3”卸载货车厢内大理石侧倒挤压事故,致2人死亡2人受伤,虽然人、财、物投入不及前两起多,但在我县尚属新型事故。这些事故的发生,不仅造成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家庭的严重损失,而且牵制了县乡两级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更是制约了全县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比如“1·28”事故、“1·30”事故期间,县委书记张珍强同志原本计划率队赴重庆出席招商活动,结果因为忙于处理善后事宜,未能脱身亲自前往参加,导致少签约2至3个项目、少引进4至5亿投资。同时,从这些事故中也充分暴露出,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许多盲区死角、许多不利因素,突出表现为:一是安全监管欠严。一些乡镇,主要领导不够重视,分管负责人积极性、主动性不强,不去管、不敢管、不善于管,工作检查流于形式,对排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及时、不彻底。二是安全执法偏软。一些部门,执法人员心慈手软,态度不坚决,讲人情、看关系,对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打击力度不够、处罚不到位,缺乏权威性、有效性。三是责任落实不力。一些矿山,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投入不充足,设施设备落后,隐患得不到根本整改,问题得不到彻底纠正。四是安全意识淡薄。一些企业,无视安全法律法规,片面追求效益利润,不顾职工生命安全,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法生产。五是安全基础脆弱。我县大部分公路属四级以下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严重不足;大多数煤矿、非煤矿山均是由小煤窑、小矿山改造而来,建矿时间短、安全起点低,技术装备滞后,生产水平不高。六是监管点多面广。我县高危行业点多面广、门类齐全,人员力量薄弱,监管任务繁重,隐患排查存在盲区、死角。这些问题,虽然既有主观方面也有客观方面,但关键在于主观方面,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务必深刻反思,拿出应对办法。

(三)从今往后,责任重于泰山,必须警钟长鸣。当前,我县正处于大建设、大发展的重要时期,一大批交通水利、城市建设、重大工业等项目工程相继落地建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统筹兼顾抓好安全生产,一旦安全事故频繁发生,我们就不能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可以说,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政治。“1·30”事故后,县委书记张珍强同志多次明令:“今后,凡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党政主要领导一律先停职,再检查。”县长李云德同志多次强调:“今后,凡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所有费用自行负责,县财政不解决一分钱。”因此,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彻底整改薄弱环节,坚决克服不利因素,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统筹推进,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始终坚持做到依法严控

目前,气温回升、清明来临,雨量增加、汛期将至,工矿、商贸、建筑等企业复工复产,中考、高考日期迫近,人流、物流、车流增多,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期、多发期,极易引发道路交通、火灾、电力、地质灾害等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工作点多、面广、线长。因此,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排除隐患,预防事故”这条主线,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顿”专项行动,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监管措施。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自2月26日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顿”专项行动以来,历时一个月,共排查出道路隐患点139处,查处违章车辆18739台次,纠正各类违法行为2238起,行政拘留15人,处罚金10.97万元,培训驾乘人员30000余人。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离我们的目标和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各乡镇及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农机等部门,务必继续加大路检路查和源头管控力度,抓住重点路段、时段和车辆,坚持“属地管理、归口负责”原则,切实做到逢车必检、遇驾必查,群策群力大战100天,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坚决杜绝无牌、无证、无保险车辆上路运行。县道安办要切实加大督查工作力度,继续实行“一日一督查、一日一通报”制度,对连续两次督查未在岗的乡镇或部门,要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二)加强煤矿安全监管。能源、安监、国土、公安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德府办发〔2013〕46号文件精神,责令县内所有煤矿立即停止井下一切整改作业,抓紧组织做好煤矿兼并重组前期有关工作,待有关政策、文件出台后,按程序办理。各关停煤矿必须妥善安置矿上工人,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在未得到相关部门批复或同意前,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借口进行井下整改作业,一经发现,将按非法违法建设(生产)行为,依法依规严肃给予上限处理。需开展抽排水作业的煤矿,要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并认真制定维护方案、落实防范措施,严格控制下井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出入井检身登记制度,严禁弄虚作假借机采煤。各产煤乡镇要加强领导、指派专人进驻辖区煤矿监督指导,县能源、安监部门要加强检查巡查,确保煤矿关停到位。凡因工作不力,导致存在煤矿非法违法组织建设(生产),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住建部门要认真分析和研究现阶段各在建工程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排查,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加强特种设备安装、使用和日常维护等环节的安全管理,逐一要求各方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严禁违章违规操作行为,切实解决在建工程中存在的安全管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工程监理不到位、非法转包分包等突出问题。要牵头会同国土部门和各乡镇,切实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坚决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问题,从严从重打击非法占地、未经许可开工建设、聘请无资质施工队伍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

(四)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3月19日全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全力组织开展好“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和消防安全“百日攻坚战”,深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农村和社区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努力减少火灾隐患“存量”,控制火灾隐患“增量”,全力稳定火灾平稳态势。要建立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机制,做到“发现一起、督办一起、整改一起”。要切实加大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认真落实农村50户以上自然寨消防工作帮扶责任制,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应急预案演练,按时完成每村“一支志愿消防队伍、两口消防水池、两台消防机动泵”建设任务,确保我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五)加强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监管。随着清明节临近,烟花爆竹市场需求增加,再次进入销售旺季。各乡镇及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开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无证经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严防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公安部门要对民爆物品购买、运输、使用、清退等各环节严格管控。特别是要对涉爆单位火工品实行“日清日结”,确保停产矿山企业民爆物品“零库存”。公安、工贸部门要加强民爆物品销售的安全监管,严厉查处非法销售行为。

(六)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国土、安监部门要牵头会同各乡镇,全面组织开展非煤矿山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并以非煤矿山企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契机,督促企业按照规范化、规模化、机械化要求,完善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设施、条件,采取切实有效防范措施加强监控,提升非煤矿山管理水平,减少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七)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各有船乡镇、交通、海事、农业、畜牧等部门要根据汛期特点,继续深化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渡口安全管理状况,严格实行签字放行制度,查处无证无照和报废船舶、渔船、自用船、农用船等非客运船舶非法渡运行为,查处渡船超载、渡船船员无证、未经安全培训上岗操作的行为。要围绕沙坨电站4月20日下闸蓄水目标,及时落实领导干部包村、干部包户“人跟人、人盯人”的乡镇干部包保责任制,始终坚持“以搬迁保安全”原则,扎实做好库区移民搬迁和乌江沿岸各村组、新增渡口码头的安全监管工作,卫生、防疫部门要全面做好淹没区医院、坟墓、洞穴、圈舍等方面的清理消毒工作,确保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如因失职渎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卫生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各种食品商店卫生状况的检查,重点检查食堂、饭店、食品商店的卫生条件、安全保障及各种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的制订完善和执行情况,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使用非食用原料、高残留农药蔬菜、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加工后再上市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九)加强校园安全监管。校园安全关系学生儿童健康成长,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校园安全,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是教育部门和学校义不容辞的职责。教育部门要立足当前,集中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做到管理到位,不留死角;要着眼长远,把安全常识、应急训练列入课程,建立长效机制,全面开展人防、技防、物防综合体系建设,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安全。

(十)加强地质灾害安全监管。各乡镇及国土部门要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对滑坡地段进行严密监控,隐患点居民必须搬迁到安全地带,正在搬迁的要加快进度,一时不能搬迁的要加强安全培训,组织群众开展应急撤离训练,确保不因工作失误造成事故。

(十一)加强危险化学品管控。安监、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加大对危险化学品行业的督导检查力度,严禁违法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行为。安监部门要牵头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危险工艺和新建项目管控,加大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凡证照不全或不符合安全条件进行生产、经营的危化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凡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未按规定审查或未经试生产备案的,一律停止建设和试生产,切实做到严防死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公安部门要牵头严格落实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监控措施,建立剧毒化学品经营日报告制度。交通运输部门要牵头严格管控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运输,严格落实剧毒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化品全程押运管控制度;建立危险化学品运输登记制度,对过境的危货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和运输物品进行登记;严把安全检查关,严防旅客携带危险物品乘坐车辆。

(十二)加强企业用工安全监管。人社(就业)部门要牵头会同安监、公安部门,对各企业用工情况进行安全用工检查、培训,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确保实现依法用工。对未执行用工“双保”制度的企业,要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企业,一律实行停业整顿;对因违法用工造成安生事故发生的企业,要从严从重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如因监督管理不力,导致用工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监管部门、主管部门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