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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燃气安全宣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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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燃气安全宣传方案

冬季燃气安全宣传方案范文第1篇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以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排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促指导相结合、严管重罚和惩防并举相结合,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内容

坚决落实省、市安委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省政府“五个不能”要求,不能等事故发生再倒查是谁的责任,不能等隐患变成事故再倒查整改隐患,不能等事故救援不力再倒查应急准备,不能等吸取教训再倒查政策机制,不能等事故问责再倒查履职尽责,坚持全面治标与源头治本相结合、重点整治与系统整治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整治机制相结合,紧密结合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突出整治三个方面。

(一)综合整治重点。

一是政治站位不高问题。对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二是红线意识不强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化工等产业盲目无序违规发展。三是安全责任缺位问题。落实《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不到位;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33条刚性规定不到位,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规定不到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自觉,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四是隐患排查不扎实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

(二)建筑领域及燃气站整治重点。

建筑施工。认真分析冬季施工特点,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装饰装修工程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停工工地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问题;以防坍塌、坠落、触电、塔吊及其它垂直运输机械事故为重点,加强对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的排查。

消防。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高层建筑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燃气。重点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各项内页资料建档不规范,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存在漏洞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此次集中整治为期3个月,共3个阶段。

第一阶段:层层组织动员部署。(2019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

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责任、措施。逐级开展宣传发动,将集中整治具体部署层层传达到企业。

第二阶段:深入开展隐患整治。(2019年12月11日至2020年2月20日)

要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和自查清单,坚持边查边治。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对重大安全隐患,由区安委会办公室挂牌督办。

第三阶段:分析研判总结提高。(2020年2月21日至2020年2月底)

深入研判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提升政治站位,解决摆位不够的问题;提升责任意识,解决责任虚化的问题;提升系统思维,解决工作不科学的问题;提升落实能力,解决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扎实做好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和安全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要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领域和岁末年初关键节点,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措施,集中力量进行大排查、大整改、大落实,切实抓出实效。要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燃气等高危行业领域,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要在主流媒体和平台等加强宣传并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冬季燃气安全宣传方案范文第2篇

为进一步吸取事故教训,确保全乡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结合全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市委、市政府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持精准治理、依法管理、社会共治,全面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高风险领域隐患排查治理

1.加大城市商业综合体综合治理力度。各部门要督促属地城市商业综合体及其内设经营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巩固强化“七个一”活动成效,集中开展联合检查、综合执法。针对前阶段城市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各地要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落实“一家一策”,督促照单整改、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2.加大生命通道治理力度。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工作“回头看”,及时修复因车辆碾轧导致模糊、无法辨别的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等,确保标识清晰、车道畅通。对2020年尚未完成标识化管理的老旧小区,应在2021年1月底前进行挂牌督办整改。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要发动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一次消防通道清理行动,指导制定落实日常巡查机制,确保疏散通道畅通。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3.加大高层建筑综合整治力度。要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整治“四项要求”,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履职承诺制度,推动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落实维护保养制度;推动全面自查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指导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各部门要适时组织对前期发现的高层建筑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复核,重点督办一批久拖未改的高层建筑严重问题。

4.强化燃气、施工安全防范工作。各部门要组织村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工作,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开展燃气使用场所、瓶装液化气经营场所、燃气供应单位及调压站场等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严禁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在地下或半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村建等部门要督促施工单位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督促开展易燃可燃施工装修材料、火源管理、临时水源、应急预案等方面自查自纠,督促单位严格执行电焊等明火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动火作业处于应急处置力量全程进场监护中。

5.深化突出隐患综合治理。各部门要结合属地实际,对工业集中区、物流集散地、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等领域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依法依规采取行政处罚、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临时查封等措施。对久拖不改的场所,综合采取集中约谈、联合执法、挂牌督办、点名曝光、信用惩戒等方式,形成整治震慑。

(二)严格落实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措施

春节、元宵以及各级“两会”前后,要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节庆活动、仓储物流、旅游景区、民俗活动场所、商场集市、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以及客运站等交通枢纽场所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开展流动巡防和蹲点驻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全力打牢基层一线火灾防控基础

各村要进一步强化村级消防工作组织建设,依托社会综治管理网络,组织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安监站、市监所、村居微型消防站等基层力量,针对分布在乡镇及城乡结合部的“三合一”、小微企业、家庭作坊、沿街店面等小场所、小单位,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要全面开展乡镇消防委托执法,充分整合现有执法资源,实现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履行消防监督执法和宣传教育等消防工作职责。消防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通过监督员挂点、文员派驻、集中培训等方式切实提升乡镇消防执法水平。“百日攻坚行动”期间,乡镇每月完成不少于2起消防行政处罚,各地消防委托执法开展情况将纳入冬春火灾防控内容进行考评。

(四)全面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本系统行业高风险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消防部门要紧盯季节交替,充分预判可能发生的灾情,加强火灾风险高危单位熟悉和灭火救援演练、配齐配强装备器材、强化值班值守和指挥调度,切实做好灭大火、抢大险的准备。要加强与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联勤联训,加强巡逻检查,开展经常性拉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完善与微型站联勤联动、调度指挥、联合处置等机制,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够灭早灭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集中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各相关职能部门、行业系统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将消防知识纳入国民、普法、科普、职业技能以及行业自律重要内容。宣传办要将冬春消防安全宣传纳入当前宣传工作重点,组织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强消防知识普及宣传,加大火灾警示宣传和隐患曝光工作。学校要开展1次寒假消防安全教育,重点普及火灾危险辨别和火场逃生知识。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留守老人、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摸清本地区孤寡、留守以及行动不便老人的情况底数,于春节前组织村委会上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建立“一人一册”,落实消防安全看护措施,督促养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消防、市场监管、项目办、文明办等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加强宣传教育培训;要分类组织城市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控室操作人员以及员工开展“两节”前消防安全集中培训。各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单位等基层力量要深入社区、农村、沿街店铺、出租屋等开展提醒式宣传教育,重点普及冬季取暖、燃气使用、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和“小火快跑、浓烟关门”等火灾逃生知识。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抓住“两节”返乡重点节点,利用车站等交通枢纽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宣传,营造浓厚消防安全氛围。

三、职责分工

各村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XX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XX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建立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机制的通知》、《XX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分工安排,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四、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月10日)。

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拟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节点,广泛动员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月11日至3月20日)。

结合《XX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X乡《关于加强全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岁末年初消防工作特点,聚焦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春节、元宵和各级“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督查验收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

乡政府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乡政府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实地核查任务完成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依托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成立全乡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应急管理办,承担日常协调、指导、督促工作职能。各地、各部门也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牵头负责人员,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抓好落实、抓出成效。乡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延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做法持续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

(二)强化监管协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消防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联合执法链条。

(三)强化督导问责。

冬季燃气安全宣传方案范文第3篇

1.1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柳林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缓解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和污染程度,切实减轻重污染天气对居民健康的影响,保障人民正常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柳林县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吕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吕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吕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吕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柳林县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沙尘暴天气应对工作不适用本预案。

1.4预案体系

《柳林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是县政府专项应急预案。各乡(镇)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县直有关部门重污染天气专项预案和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与《柳林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衔接,共同构成柳林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1.5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属地管理,部门联动;

科学预警,及时响应;

信息公开,全民参与的原则。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领导机构和职责

县人民政府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全县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研究确定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

批准有关信息等。总指挥由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为指挥部成员单位。

2.2办事机构和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主任由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局长兼任。负责贯彻指挥部的决策和部署;

组织重污染天气研判、会商以及相关信息的报送;

指导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和应急演练;

组织有关单位督导应急响应措施落实;

指导和帮助企业编制“一厂一策”实施方案;

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分析、总结;

组建重污染天气专家组、监测预报组、督导检查组、宣传报道组;

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家组。由环保、气象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参与重污染天气会商、预报、预警、响应及总结评估,针对重污染天气应对涉及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为重污染天气应对提供技术指导。

监测预报组。由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和县气象局有关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实施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进行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观测及预报,向指挥部提供监测、预报数据信息,为预警、响应提供决策依据。

督导检查组。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应急管理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县交警大队、县教育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负责对各有关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响应等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巡查、考核,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并对履职不到位的人员、单位提出问责处理意见。

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县应急管理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县气象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县卫健局、地电柳林分公司、各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他新闻单位组成宣传报道组,根据指挥部的信息,组织开展新闻报道,进行公众宣传,正面舆论引导。

2.3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重污染天气专项实施方案,并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在启动预警响应期间,有效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并对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按要求做好应急响应各环节工作记录和台账,每日12时前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进展信息。预警解除2个工作日内将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指挥部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编制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县级预警信息通知后,按照应急响应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动员辖区内居民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的各项防范措施;负责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

县委组织部: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的干部考核,配合县政府办公室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的应急准备和应对工作。

县委宣传部:发挥媒体作用,加强对预案的宣传,加大对公众健康防护、建议性和强制性污染减排等措施的宣传力度;

督导宣传部门(广播电视台、网络中心等)做好各类信息的及时、准确;

引导公众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县政府办: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及解除信息的;负责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成员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县纪委监委:为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提供纪律保障,对各部门贯彻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不力、消极懈怠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的安全工作;负责应急响应所需应急物资的紧急调度;牵头重污染期间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配合县政府办公室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建立并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系统,联合县气象局开展重污染天气会商,提出预警建议;

负责预案的修订及应急减排清单的更新;

配合县工信局督促相关企业落实限产、停产措施;

参与应急期间的督导检查工作。

县气象局:制定特定气象条件下的气象干预措施、方案;

完善城市气象监测网络建设,加强气象预报能力建设,提高预报准确度;

联合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共同开展重污染天气会商、研判、预警,提出预警建议。

县住建局:负责督促城区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施工现场重污染天气下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建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动态数据库;

落实重污染天气建筑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及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污染等的应急响应措施。

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建成区范围内露天烧烤的禁止工作。

县交警大队: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上路车辆管控措施的落实;

负责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依法查处;

为修订应急减排清单提供车辆保有数量等相关信息。

县交通局:制定重污染天气期间增加公共交通运力的具体措施和方案;

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的道路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工作;

督促指导工业企业落实秋冬季错峰运输。

县发改局:综合协调清洁生产有关工作,将重污染天气应急体系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县工信局:督促指导工业企业落实秋冬季错峰生产,按照不同预警级别落实限产、停产措施;

在重污染天气期间,配合生态环境等部门对加油站、储油库的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县能源局:负责督促全县煤炭及洗(选)行业有效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加强煤炭质量的源头监督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气期间的优质应急煤供应体系;

负责发电节能减排调度工作和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工作。

县教科局:落实重污染天气期间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停课等措施;

组织开展针对学生的重污染天气预防与改善个人环境行为的环保知识普及教育工作。

县卫健体局:负责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开展重污染天气造成的急性疾病预防知识宣传;

组织医疗机构做好心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诊疗保障和救治工作。

县财政局:统筹安排全县重污染天气应对、各相关部门应急能力建设、专家咨询、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储备等相关工作所需经费,为应急响应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县农业农村局: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及时为各乡(镇)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县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场地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

负责河道、湖泊、岸滩露天焚烧的禁止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督导露天矿山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清洁煤和油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检。

地电柳林分公司:负责对限产、停产企业实施供电管控;

负责对长期停产、取缔企业采取断电措施。

各电信运营企业:配合县委宣传部做好应急响应期间健康防护、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等信息的工作。

3预警

3.1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采用aqi日均值为指标,aqi日均值按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滑动平均值计算,以aqi>200持续天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

将so21小时均值浓度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补充条件。按照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橙色、红色。各级别分级标准为: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或监测so2浓度(1小时均值)>500微克/立方米。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预警条件;

或监测so2浓度(1小时均值)>650微克/立方米。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

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或监测so2浓度(1小时均值)>800微克/立方米。

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预测aqi日均值>200持续1天时,随空气质量预报信息。

3.2监测与会商

3.2.1监测和预报

由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会同县气象局联合建立县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平台。监测预报组做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气象观测,据气象条件变化趋势,结合实时环境空气质量及本地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对未来3天环境空气质量进行预报,对未来7天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进行预测。

3.2.2会商

建立日常会商制度,利用视频会商,联合省、市气象专家指导提高本地小气候精细化空气扩散条件预报准确度。县气象局预报未来1天可能出现不利气象条件时,应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指挥部办公室发起会商。采暖季每日会商1次(上午10点),当会商认为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监测预报组形成《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附件1),于12点前提交指挥部办公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每日至少会商2次,专家组参与会商。未预警信息,重污染天气已经出现时,根据需要进行实时会商。

3.3预警启动、打断与解除

3.3.1预警启动和程序

原则上应提前24小时以上预警信息,当预测应启动红色预警时提前48小时。

监测预报组形成《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于1小时内提交指挥部办公室,形成《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解除)审批表》(附件2),预警时,原则上《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解除)审批表》报指挥部,黄色和橙色预警由副总指挥签发,红色预警由总指挥签发。

预警信息对象为需要采取响应措施的成员单位。预警信息包括重污染天气出现的时间、范围、污染程度、主要污染物、预警级别及气象条件情况等。

3.3.2打断判定及预警级别调整

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但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按一次重污染过程计算,从严启动预警。

预警信息后,由于气象条件变化,监测预报组会商认为达到其他级别的预警条件,预警需要升级或降级的,按照预警程序调整预警级别。当空气质量监测aqi已经达到重度污染及以上级别且预测未来24小时不会有明显改善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尽早启动或升级预警级别。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预警级别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降低预警级别。当全县空气质量指数在不同预警级别条件内频繁波动时,可按高级别预警执行。

3.3.3预警解除

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监测预报组形成《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提出预警解除时间,于1小时内提交指挥部办公室,形成《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解除)审批表》上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批准,按照程序解除。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分级及内容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三级响应。

当黄色预警时,启动三级响应。

当橙色预警时,启动二级响应。

当红色预警时,启动一级响应。

当紧急橙色或黄色预警信息时,指挥部可根据专家组会商意见,要求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业实行更为严格的响应措施,以达到应急调控目标。

4.2应急响应措施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是在落实大气污染治理日常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减排力度,实现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大气主要污染物的大幅和快速削减,确保实现全社会so2、nox、颗粒物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级别的减排比例分别达到20%、30%和40%以上,vocs减排比例分别达到10%、20%和30%以上,so2和nox的减排比例可适当调整,但二者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

对涉及民生和安全生产等原因不能停产、限产或生产工序不可中断的企业,通过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产负荷等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

4.2.1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

(1)公众防护措施

①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各通信公司向公众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倡议性减排措施。

②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③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④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政府机构、公共事业单位、商场等公共场所空调温度设定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18℃。

②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③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多发时段的污染物排放。企事业单位、工业企业用煤主动替换为优质燃料煤。

④so2超标严重且未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区域加强对居民的宣传力度,鼓励居民使用型煤等清洁燃料、环保型炉具,或采用电能进行短期替代。

4.2.2三级应急响应措施

在落实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1)公众防护措施

①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②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③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vocs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②倡导排污单位加强管理,尽量降低生产负荷,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治污设施处理效率、缩短生产时间,可安排设备大修、炉窑冷修等工作。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按照“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采取限停产、运输管控等减排措施。其中,重点行业管控措施如下:

当研判预测未来较长时间段内,有可能连续多次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将频繁启动橙色及以上预警时,可提前指导行政区域内焦化、氧化铝、玻璃等生产工序不可中断或短时间内难以完全停产的行业,预先调整生产计划,确保在预警期间能够有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焦化行业:延长结焦时间至48小时;

热回收焦企业在现有基础上延长结焦时间24小时;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氧化铝:熟料烧成和焙烧工序停50%,以生产线计。

水泥:水泥制品、粉磨站停产;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砖瓦窑:非隧道窑企业停产,禁止运输。

玻璃:按前一年中,日生产最低负荷运行,自启动预警日当天起计;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石灰窑:停产;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工业涂装:使用溶剂型涂料的企业调漆、供漆、涂装、干燥/烘干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工业锅炉:绩效等级与所属企业或服务企业绩效等级挂钩,按绩效评级水平较低级别计,按照所属企业采取相应减排措施。

火力发电和热力供应企业:执行二氧化硫20毫克/立方米或氮氧化物35毫克/立方米排放要求,无法达到的企业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煤炭井下开采及洗选、其他矿物井下开采: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有色金属露天开采:停止破碎、筛分、爆破等工段;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非金属采矿与加工:停止破碎、筛分等工段;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化工行业:停产30%,以生产线计(单条生产线以70%负荷运行);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酒类制造: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建筑材料制造:沥青建筑材料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其他建筑材料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储煤场等堆场: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焦化行业协同供气企业:按要求实施以气定产。

对于生产工序不可中断,通过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产负荷等措施减排的重点排污企业:需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cems),并提供分布式控制系统(dcs)一年以上数据记录,自证达到减排比例要求。

②机动车控制措施

按照“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执行。微、轻、中型载货汽车(汽油、燃气)和微、小、中型载客汽车(汽油、燃气)国1及以前非营运车辆全天禁止通行;

微、轻载货汽车(柴油)和小、中、大型载客汽车(柴油)国3及以下柴油车8:00-20:00禁止通行;

中型载货汽车(柴油)国3及以下柴油车全天禁止通行;

重型载货汽车禁止驶入限行区域,引导外地过境车辆避开限行区域行驶;

大型载客汽车(汽油)公交备用车辆全部上路,增加运营班次,延长运营时间,主干线路首班时间提前,晚班时间适当延后;

三轮车、低速汽车、摩托车全天禁止通行。施工工地和工业企业厂区内20:00-次日8:00停止使用国2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其他企业车辆按照“工业应急减排清单”执行。

③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矿山、石料厂、石材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

施工工地应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建筑工地裸露地面实施全覆盖;

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

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

4.2.3二级应急响应措施

在执行三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1)公众防护措施

指导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倡导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加大公共交通运力,延长公交车运行时间。

②自觉停驶2007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燃油机动车。

(3)强制性减排措施

①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采取限停产、运输管控等减排措施。

氧化铝: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水泥:水泥熟料生产线停产。

砖瓦窑:停产;

禁止运输。

工业涂装:使用粉末、水性、高固体分、紫外光固化等低vocs含量涂料的企业调漆、供漆、涂装、干燥/烘干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50%(含)以上,以生产线计。

有色金属露天开采:停产。

非金属采矿与加工:停产。

建筑材料制造:停产。

机加工(金属结构加工):停止露天大气污染物排放环节作业(喷漆、打磨、电焊等)。

汽修:调漆、供漆、涂装、干燥/烘干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

②机动车控制措施

施工工地和工业企业厂区内停止使用国2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矿山(含煤矿)、洗煤厂、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应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其他企业车辆按照“工业应急减排清单”执行。

③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建筑施工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企业堆场防尘措施到位,同时非冰冻期内洒水次数在原有基础上每天增加1次。

4.2.4一级应急响应措施

在执行二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1)公众防护措施

接到红色预警且aqi日均值达到500时,在县教育局指导下,有条件的学校可采取停课措施。对已经到校的学生,学校可安排学生自习;

对未到校的学生,学校可通过远程教育等方式,安排学生在家学习。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自觉停驶2008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燃油机动车。

(3)强制性减排措施

①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采取限停产、运输管控等减排措施。其中,重点行业管控措施在二级预警措施基础上增加:

水泥行业:停产。

工业涂装:调漆、供漆、涂装、干燥/烘干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

煤炭井下开采及洗选、其他矿物井下开采:禁止运输。

有色金属露天开采:停产,禁止运输。

非金属采矿与加工:停产;

禁止运输。

储煤场:停止装卸等露天作业,禁止运输。

机加工(金属结构加工):停产。

②机动车限行措施

微、轻、中型载货汽车(汽油、燃气)和微、小、中型载客汽车(汽油、燃气)实施区域限行;

微、轻、中载货汽车(柴油)和小、中、大型载客汽车(柴油)国3及以下柴油车全天禁止通行;

重型载货汽车禁止驶入限行区域,引导外地过境车辆避开限行区域行驶;

大型载客汽车(汽油)非公交车外全部停驶,公交备用车辆全部上路,机动车限号期间,实施公交优惠(免费)政策;

三轮车、低速汽车、摩托车全天禁止通行;

市域内工程机械停止使用(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③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除塔吊及地下施工外,建筑施工工地整体停工。加大城市道路保洁力度,非冰冻期内主要交通干线加大机械化湿式清扫频次每日2次以上。

4.3信息报送

黄色及以上预警信息时,指挥部办公室在当日以书面形式将初报报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内容包括预警级别、时间、主要污染物等;

之后每日将续报上报,内容包括预警级别变化情况、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取得的效果等。终报在预警解除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内容包括应急响应终止情况、应急响应措施总结等,并填写《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统计表》(附件3)。

4.4总结评估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应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过程记录,建立档案制度。

指挥部办公室对每次重污染天气应对过程进行评估,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发生及预警情况,各部门响应情况,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总结应对经验、教训,评估措施效果等。

指挥部办公室于每年5月前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开展前12个月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评估,重点评估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应急措施环境效益和经济成本,以及预案内容的完整性、预警规定的详实性、响应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专项实施方案完备性,评估结果应在5月底前报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根据总结评估结果,应急预案、实施方案需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在当年10月底前完成修订和报备工作。

4.5督导检查

预警信息后,督导检查组及时以现场抽查和记录检查的方式,对部门专项方案和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以及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重点检查工业企业减排措施、道路保洁、建筑工地停工以及机动车限行等措施的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组及时将有关情况汇总报送指挥部办公室,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5应急保障

5.1组织保障

指挥部办公室统筹重污染天气的预报、会商、预警与应急响应等工作,组织安排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专家库,并做好业务培训。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企业分别成立应急响应工作组,安排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5.2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应加大重污染天气应对资金投入力度,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响应与救援、监督检查,以及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应急技术支持和应急演练等各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县直有关部门和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保障各自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5.3物资保障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要制定应急期间应急仪器、车辆、人员等装备调配计划。县能源局和地电柳林分公司等相关部门应根应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做好煤炭、电力等能源的调配和管理工作。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顺利开展。

5.4预报预警能力保障

县人民政府应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器设备、预报预警模型等软硬件配备,实现重污染天气应急数据库管理。

5.5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值守制度,健全应急人员通信信息库,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并制定应急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确保应急信息和指令的及时有效传达。

5.6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健体局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所致疾病卫生应急专家库,同时做好患者诊治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应急状态下相关医务人员及时到位,加强相关医疗物资储备与应急调配机制建设,以易感人群为重点,加强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常识宣传教育。

6预案管理

6.1预案宣传

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及信息网络,加强预案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相关法律法规和预防、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及时、准确重污染天气有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6.2预案培训

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与时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对各自职责的落实和监管方式进行培训,确保应急时监督执法到位;

重点企业对“工业源减排清单”应急措施响应及落实进行技术培训。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确保培训规范有序进行。

6.3预案演练

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针对政府应急预案、部门专项实施方案以及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进行演练,尤其对具体操作流程和岗位职责进行演练,提高应对能力。指挥部每年在进入采暖期前组织一次综合性演练,可采用桌面推演加部分环节拉动演练的形式。演练结束后,进行演练总结,针对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改进和完善,并填写《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记录表》(附件4)。

6.4预案修订

本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当出现需要适时修订的情形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7附则

7.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柳林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冬季燃气安全宣传方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空气能热水器;SWOT方法;战略

目前国内热水器市场上,基于热源来源的不同,热水器可以分为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及空气能热水器。大多数消费者对前三种热水器都早已熟知,而对空气能热水器(空气源热泵热水器)却不十分了解。空气能热水器是一种高效、节能、低碳的热水器,其基本原理是利用热泵技术,把空气中的低温热能吸收进来,经过压缩机压缩后转化为高温热能后用于加热水温,制取生活用水。

空气能热水器自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进入中国市场,当时产品品牌及市场定位模糊,专业生产空气能热水器的企业不足5家,运用的是分体式空气能热水器技术。2002年以后,由于热泵技术的出现,制成了空气能热泵热水器,做成了一体机。2005年针对整体式空气能热水器价格高、功能单一的情况研制出了家用多功能空气能热水器。该类产品集节能、中央热水、厨房(卫生间)制冷、局部除湿功能于一体,大大挺高了产品的性价比和使用性能,为更多家庭享受高品质生活提供了条件。如今空气能热水器产品有400余家企业,在热水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

SWOT分析法(也称TOWS分析法、道斯矩阵)即态势分析法,20世纪80年代初由美国旧金山大学的管理学教授韦里克提出,经常被用于企业战略制定、竞争对手分析等场合。SWOT方法自形成以来,广泛应用于战略研究与竞争分析,成为战略管理和竞争情报的重要分析工具。分析直观、使用简单是它的重要优点,即使没有精确的数据支持和更专业化的分析工具,也可以得出有说服力的结论。其中,S(Strength优势)是组织机构的内部因素,W(Weakness弱势)是指在竞争中相对弱势的方面,O(Opportunity机会)是组织机构的外部因素,T(Threat威胁)也是组织机构的外部因素。

空气能热水器产品的优势与劣势

S(Strength优势):

安全

空气能热水器获取热能的来源是空气含有的热能,其实是间接的利用太阳能。不使用燃气,所以完全可以排除一氧化碳中毒的安全隐患。水电完全分离,不存在泄漏、火灾、爆炸、漏电、干烧等隐患,机组内设有高压、低压保护,压缩机过流过载保护,启动延时,水流保护,水温超高保护,水箱水位保护等多重安全保护,产品运行稳定。

节能

空气能热水器颠覆传统资源,以空气为能源,从空气中获取免费能量,高效节能、安全环保、运行成本低。吸收空气中的大量热能,与传统的电热水器相比节能70%~90%,比燃气热水器节省一半。空气能热水器是通过大量获取空气中免费热能,消耗的电能仅仅是压缩机用来搬运空气能源所用的能量,因此热效率高达380%~600%,制造相同的热水量,空气能热水器的使用成本只有电热水器的1/4,燃气热水器的1/3。

舒适

一年四季全天候运行,不受夜晚、阴天、雨雪等恶劣天气的影响。立体加热,内胆外周+底部盘管加热,水温均匀,恒温大水量供应。低位水平多点层流注水,冷水有序沉淀在水箱底部,冷热水不混合,分层效果好。空气源热泵热水器是蓄热式的,加热功能根据水箱内的温度自动启动,保证热水24小时充足供应,因此不会出现像燃气热水器那样无法同时满足多个水龙头用热水的问题,也不会出现电热水器容量小,多人洗澡需要等待的问题。即开即用热水,出水量大,出水温度稳定,满足用户对热水的期望。

低碳

因为空气能热水器不使用燃气,所以也就不会产生废气,从而不会对臭氧层进行破坏,还因为它省电,而每减少消耗一度电量,可以减少发电时的1.5磅的二氧化碳产生,也就可以减少对臭氧层破坏。所以使用空气能热水器也就可以延缓“地球变暖”。另外,由微电脑智能控制机组自动运行,根据水箱水温和用户用水情况,可设置定时开关机,根据水温和用水情况自动停启,无需专人值守,使能耗进一步降低。

W(Weakness弱势)

容易受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

空气能热水器的热量来源是空气,而作为一种节能产品,其节能程度的好坏,都与COP值(能效比)密切相关。由于目前市场上,大部分的空气能热水器设计正常工作温度在0-40℃,故在环境温度比较高的南方,空气能热水器往往有上佳的表现,而冬季气温只有-10℃的北方城市,空气能热水器很难达到设计中预想的效果。在天气较冷、环境温度较低时,其制造热水量的多少会略有降低,特别是在-10℃下容易结霜,在-20℃以下,机组就停止工作了。

水垢的祛除是一大难题

水与热泵中的热交换器换热,水温度可达到50-60℃,在这个温度范围内水是最易结垢的,热交换器主要是靠铜管导热,铜的导热率为398,水垢的导热率为1.32,相差300倍。如果水垢厚度是铜管厚度的1/300,热交换器就形同缩小一半体积,尤其是水温超过40℃之后结垢更加活跃,时间越长水垢结得越厚。

行业标准未统一

整个产品还处于一种松散的发展状态,缺乏专业机构的引导和协同,企业之间各自为政,缺少合作。因此迫切需要一个专业的空气能协调机构,协同产业链上、中、下游的合作,加强沟通和交流,引导产品健康发展。400余家空气能热水器企业,规模大小不一,水平良莠不齐,虽然其中不乏美的、海尔、天舒等知名品牌,但也有一些小企业靠产品组装和贴牌赚取利润,挫伤了消费者对空气源热泵热水器质量的信任度,干扰了市场的正常秩序。

价格过高

与传统热水器不同,空气能热水器需配置一个室外压缩机,同样也是为了与室外压缩机相匹配,水箱的体积也不能太小,否则热水器不能发挥最大效益,所以导致其整体成本过高,动辄数千甚至上万元,最小型号的空气能热水器的价格也要4000~5000元,让普通消费者敬而远之。

广告宣传不到位

在宣传方面,由于对空气源热泵热水器的宣传推广的力度不够,许多消费者甚至从未听说过“空气源热泵热水器”一词,即使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人们对空气源热泵热水器的认知度也不高,阻碍了市场发展。

空气能热水器产品的机会与威胁

O(Opportunity机会):

全球变暖,节能减排

在全球能源危机和环境保护问题日益严峻的同时,我国节能减排的压力也在不断增大。“十二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确定为16%,落实到日常的家电产品上,对产品的节能性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人们生活的必需品,热水器日常的应用也成为家庭能耗的大头。据相关数据统计,城镇家庭能源消耗主要集中在暖通以及热水供应这两部分,这两块的能源消耗大约占到整体家庭能源消耗的70%以上。在节能减排成为全球大趋势的环境下,人们对于节能的意识也在不断提高,尤其是作为能源消耗重要环节的热水器。

阶梯制电价实行

我国阶梯电价政策形成历时4年,2008年开始研究,2010年形成了初步指导意见,并通过互联网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共收到13484人的21794条建议。2012年5月以后,全国各省份先后召开听证会,就施行阶梯制电价广泛听取意见。目前,我国有25个省份已经实施了阶梯电价。阶梯式电价的具体内容为:第一阶梯为基数电量,此阶梯内电量较少,电价也较低;第二阶梯电量较高,电价也较高一些;第三阶梯电量更多,电价更高。据统计,假设全国25%的家庭使用空气能热水器的话,在实行阶梯电价后,将节省1420亿度电,对于第二档电价来说就意味着可节省近七百亿元,对于第三档电价来说就意味着节省成本可超过一千亿元,这将是空气能热水器产品发展的良机。

国家的节能家电政策扶持

2012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务部和工信部公布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空气源热泵热水器(机)推广目录》,首次将空气源热泵热水器纳入补贴范围。这好比一针“强心药”,给空气能热水器行业注入新的活力,将迎来行业繁荣发展的黄金时期。政策的发展趋势是补贴空气能热水器,并逐步加大对其补贴。

T(Threat威胁)

燃气热水器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进入我国以来,经过行业不断努力,仅仅只用了二十几年时间,燃气热水器技术已接近世界发达先进水平。从已被淘汰的直排式热水器发展到烟道式热水器,又发展到强排热水器、恒热式热水器、平衡热水器,现在已经向冷凝式发展。目前的热效率高达百分之八十五至百分之九十,部分高端品牌的冷凝式燃气热水器热效率达105%以上。燃气热水器使用的安全性也进一步提高,燃烧方式也由大气式向强排式、全预混合式发展,燃烧强度增加、燃烧室减小、热效率提高,从而更环保。针对消费者的习惯,现在燃气热水器呈多样化发展,有3升以下的小厨宝型,也有6―8升的一般流量型以及10升、10升以上的大流量型,仍占据销售市场相当的份额。

电热水器

分储水式和即热式,储水式存在着热水时间长,须等候,临时用热水用不上;需要的热水量不好把握,长时间烧好水,不及时用掉就冷却了,浪费电,体积一般偏大等缺点,正逐渐被即热式电热水器替代。即热式电热水器安全小巧美观,干净环保;即开即热,3-5秒出热水无须等候,热水使用时间不受限制,想用多久就用多久;用多少烧多少,省电省水,没有损耗;内置温控仪保证温度在30-50度之间,解决温度持续高温导致的结垢漏水问题。即热式电热水器具有安装条件简单、价格相对较低、使用寿命长的优势。总体而言,电热水器在热水器市场上占据了相当大一部分。

太阳能热水器

平板太阳能方案的出现解决了真空管太阳能热水器受安装楼层限制和天气影响的难题,可安装在阳台或墙壁上,实现全楼层安装;配以电辅助加热,在阴雨天可以自动启动电加热,实现全天候使用。平板可以承受较大压力,清理方便,防风、防尘、防雹,实现全方位防护,以其清洁,环保,低碳的优势,正在实现从农村进入城市,重新占领热水器市场。

空气能热水器产品的SWOT矩阵战略分析

SO战略:最优方案,将自身优势与机会紧密结合起来,赢得大发展,在全球变暖,要求节能减排的情况下国际大环境下,国内实行阶梯制电价,并试点碳交易,消费者对节能的敏感性要求仅次于安全性,而空气能燃气热水器兼具这二者的优势,比其他几种类型的热水器更加明显。根据空气能热水器的优势,开发适合中国消费者适用的产品。向有关部门宣传普及空气能热水器,争取更大的政策投资与补贴支持。

ST战略:利用自身优势,规避减少威胁。相对来说,燃气热水器,需要有稳定的气源,国内除了大城市外,中小城市和农村很难满足这一条件。空气能热水器就没有这方面的困扰。即热式电热水器对电线线路,承载功率有较高要求,很多老区、农村无法满足这种要求,虽然空气能热水器的容积通常比较大,但功率却可以很低,小功率长时间加热是它的最大特点。如PHNIX(芬尼克兹)推出的小精灵/小玲珑系列产品,容积为150L 和190L 产品的平均输入功率只有328W,在国标工况下将水从15℃加热到55℃,平均输出功率为1000W,平均能效达3.0,即可满足3-5口之家的热水需求。太阳能热水器仍然主要是以真空管太阳能为主,平板太阳能未大量普及,空气能热水器与之相比仍具有一定的优势。在此战略中,可以进一步强化空气能热水器的节能优势,拓宽用于搬运空气能的电力来源,引入太阳能、风能转化电力来源,进而实现完美零能耗解决方案。

WO战略:利用国家科技政策扶持加强科技创新,解决水垢及除霜问题,消除产品自身的弊病。由大品牌龙头企业牵头,尽快制定行业统一标准,协调产业链上、中、下游关系。争取国家投资开展大规模化生产,降低产品价格。加大宣传力度,针对即将到来的传统金九银十销售旺季,采取适当促销措施。

WT战略:拓宽销售渠道与加强宣传是一个重要出路。空气能热水器应进入传统销售渠道,进入苏宁、国美等家电大卖场,与市场消费者见面,让消费者能现场体验。同时开辟电子商务销售渠道,实现多渠道销售,降低仓储运输成本。另外建设专门网站,发放宣传册,开展多种活动等形式宣传介绍空气能热水器,让安全、节能、舒适、低碳的消费理念传达到每位消费者。

空气能热水器产品的SWOT矩阵综合分析图

本文通过SWOT矩阵分析法,分析了空气能热水器产品在我国市场的优势、劣势、机会、威胁,并指出了应对的策略如下:抓住机遇,开发适合中国消费者的空气能热水器产品,争取政府更大的投资与补贴,加大宣传普及力度,拓宽销售渠道,加强科技创新解决目前存在的一些弊病,制定规范的行业标准,与太阳能、风能转换电能相结合,进一步实现零能耗完美解决方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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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罗伟强.《水垢将严重制约空气能热水器行业发展》《机电信息》2010年第1期总第247期第43页。

[4]廉乐.明工程热力学(第5版)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5]李凡.空气源热泵热水器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10

冬季燃气安全宣传方案范文第5篇

一、认真抓好《关于进一步加强首都环境建设的工作意见》的落实,不断提升城乡环境建设整体水平

一是不断提高首都环境建设基础保障水平。进一步强化首都环境建设委及办公室和各区县、乡镇环境建设机构建设,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交叉程序建设,明确城市管理问题主责部门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和工作介入点;积极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推动基层城市管理机构建设和联合执法落实;建立完善环境建设资金保障和资源配置机制,依据新时期城市管理改革要求,完善市区两级财政投入机制,推进环境建设以奖代补等制度建设。配合推进环境建设综合考评和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加大首都环境建设办关于综合考评及城市环境网格化管理协调力度,科学确定综合考核评价项目,推进环境建设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建立健全环境建设督查反馈机制,逐步完善举报、反馈、督查、绩效考核和群众评价等机制,切实推动城市环境管理再上新台阶。

二是大力开展环境建设四大惠民工程。第一,深入开展群众身边环境集中治理工程。认真总结三年来城市道路环境建设达标工作,按照贴近市民、深入生活的要求,把市级达标道路与区域环境建设提升工程紧密结合,区级达标道路与街巷胡同整治紧密结合,进一步修改完善城市道路达标标准,优化验收流程和指导形式,科学确定达标数量,协同部署,一体建设,集中治理,整体提升。第二,扎实开展中心城区环境改善工程。按照郭金龙书记和王安顺市长关于“加大中心城区胡同环境整治力度”要求,认真研究“大杂院里听民声”、“楼宇社区问民计”、“田间地头访民需”相关意见建议,2014年在东城区、西城区确定30至50条街巷胡同,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结合推进城市校园周边、老旧小区、集贸市场周边、旅游景区及公园周边环境建设,明确三至五年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标准,提高设施建设水平和管理水平,并按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资金支持,不断提升中心区域环境水平。第三,积极开展郊区农村环境整治工程。按照首都环境建设城乡一体化要求,总结延庆、顺义等区县农村环境建设经验,研究制定关于提高农村环境建设水平的指导意见,提出村庄建设指导标准和工作内容,把农村环境建设逐步纳入城市环境建设中并提供相应资金支持。第四,着力开展群众环境建设参与工程。加强首都环境建设热线宣传和资源利用,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数据分析,建立与其他热线的资源整合交流,有效解决群众实际需求。同时加大“门前三包”落实力度,明确标准、内容和检查奖惩的依据和标准,研究推进环境建设公共服务领域的社会组织建设,完善城市环境公共服务工作。

三是积极推进其他重点环境整治建设工作。第一,统筹推进环境建设重点项目。在2013年试点工作基础上,2014年拟在全市范围继续组织开展区域环境综合提升工作,每区一个,共拟定16个区域提升项目。第二,继续开展铁路沿线环境整治。部分铁路沿线积重难返的脏乱差问题,单靠某个部门难以解决,明年拟以京哈线北京段为试点,与规划、铁路等多部门联动,深层次研究铁路沿线痼疾顽症治理,通过拆、改、建等综合措施,力争对常规的环境整治有所突破。第三,全面完成环二环绿道建设。督促协调西城尽快完成绿道2期(白纸坊桥至永定门桥)环境建设工作,协调加快东城段绿道建设。通过生态护岸改造、亲水性建设、挖掘文化内涵等方式,对滨水景观进行提升,完整建设环二环滨水绿道,最大限度发挥滨水绿廊的休闲、景观、生态功能。第四,深入推进环境乱象集中治理。起草印发2014年城乡环境建设集中治理行动方案。深入开展街面秩序、经营秩序、旅游秩序、交通秩序、市容环境等方面的脏乱现象治理,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强化牵头单位作用和区县主责地位,调整完善工作机制,根据三年工作目标的要求,实现年度目标任务。第五,努力做好APEC会议环境保障和国庆65周年环境布置。结合中央和北京市APEC筹备小组工作方案,制定印发全市环境治理、环境保障和环境布置工作方案。继续强化进京第一印象区域(铁路沿线、机场地区、高快速路沿线)、重点区域(会议、驻地、活动区域)、旅游景区和繁华商业区的环境建设,全面遏制突出问题,提高城市环境水平。根据中央和市委、市政府要求,提前着手国庆65周年环境保障和环境布置的设计、招标工作,并结合APEC会议安排做好城市环境布置,彰显隆重热烈的节庆氛围。

二、认真抓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垃圾全过程科学管理水平

一是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按照《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和《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13-2015年)》关于第二阶段(2014年1月-12月)进度要求,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主要推进项目有:建成南宫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1项,续建3项,开工建设12项。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成董村餐厨垃圾处理厂1项,开工建设6项。垃圾渗沥液处理设施开工建设4项。

二是切实抓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生活垃圾产生量增长率城区控制在1%,郊区控制在2%,保持生活垃圾产生量的缓慢增长势头。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焚烧、生化处理能力比例,力争达到45%。在完善市属垃圾处理设施在线监控系统基础上,建设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在线监控系统,推进生活垃圾登记排放系统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IC卡计量系统开发项目(二期)等信息化管理项目建设工作。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定额管理工作,包括劳动定员和费用预算定额等方面内容,从而完善北京市市容环卫相关标准规范。

三是继续推进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根据《北京市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三年实施方案(2013-2015)》,2014年应完成100处治理任务,完成总量的40%。2014年非正规垃圾填埋场计划开展治理103处,其中新增项目72处,结转项目31处。

四是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按照“十二五”时期规划目标,2014年北京市居住小区垃圾分类达标率达到70%以上。2014年将继续在全市选择相当比例数量的居住小区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已开展的近3000个居住小区垃圾分类成果,继续完善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全过程管理体系。在全市16区县开展垃圾分类居民奖励试点工作,开发居民奖励管理系统。切实提高专业化收集运输和处理水平,构建垃圾分类技术物流体系。进一步深化垃圾减量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重点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继续发挥垃圾减量垃圾分类工作专家库和绿色宣讲团的作用,把“社会大课堂”、“区县行”、“社区行”活动持续深入进行下去;继续办好“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网”,提升市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在16区县各建至少一个垃圾减量垃圾分类宣教基地;继续组织开展好“周四垃圾减量日活动”和“垃圾文明一日游”活动,争取直接受众达到十万人以上。

五是积极推进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规范管理。依托朝阳区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全面开展餐厨垃圾规范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力争全市餐厨垃圾规范收集率和资源化处理率达到45%以上。继续深化和完善餐厨废弃油脂统一收运、定点处置工作,采取“疏堵结合、重点突破”的方针,全面推进餐厨废弃油脂综合监管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力争全市餐厨废弃油脂规范收集率达到100%。大力推动每日就餐人员规模1000人以上的党政机关建设餐厨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实现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进一步推进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餐厨垃圾价格收费体系。

六是全面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2014年纯电动环卫车辆比例达到30%,继续增置多功能清洗车辆,城市主干道开始实施再生水冲冼,每月对城六区道路尘土残存量进行监测,并及时公布监测结果。

七是着力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规范管理。按照《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进一步抓好建筑垃圾运输规范管理工作。2013年前全市建筑垃圾运输车全部实现密闭化,2014年6月全部安装定位系统。完善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行业管理制度,自2014年7月1日起,凡不符合北京市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专用车标准的车辆不得从事运输。实行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企业从业管理制度。严格办理建筑垃圾消纳许可,并在施工现场进行公示。实行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通行证制度和运输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八是努力提高公厕服务管理水平。继续推进旱厕改造工作,改善群众如厕环境。按照《市行业公厕服务管理工作标准》,继续加大对行业公厕的检查分类指导力度;修订出台《北京市公厕建设标准》,加强公厕宣传工作,推动公厕建设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认真抓好燃气热力安全供应保障工作,不断提升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水平

一是积极推进气热等市政设施建设。继续推进陕气进京四线北京段工程、东北热电中心供气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增强本市燃气供应保障能力。建立天然气资源供需预测和调度运行响应机制,扩展热电气联调联供监控平台功能。统筹规划新增热电厂、煤改气、冷热电三联供等大型用气项目,落实天然气资源。全面推进农村地区瓶装液化气供应网点建设。

二是切实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监管。启动燃气行业立法工作,完善行政许可制度。加大资金投入,继续坚持和完善燃气供应企业综合评价和气质抽测制度。选择部分企业进行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和用户服务标准化试评,取得经验后在全行业推广。推进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天然气供应企业的评级试点,组织开展燃气供应企业服务质量监督评价。整合北京市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点,对餐饮经营单位实行液化石油气专业配送。建立燃气使用安全审查和社会公示制。

三是加快推进供热改革步伐。开展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推动热费制度改革。落实北京市与财政部、住建部签订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协议》,力争完成85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加快推进热费制度改革,研究制定热计量用户采暖费“暗补”变“明补”政策,调动用户参与热计量改造和节约用热的积极性。力争出台特殊群体冬季采暖补助政策。积极推进供热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工作。

四是全力做好冬季供热保障。实施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和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在优先安排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管线老化、供热不达标小区的基础上,继续实施200个小区老旧供热管网改造任务。完成1600蒸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在做好热源供需平衡的基础上,协调做好热力、燃气、电力三方的联调联供。

五是健全完善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地下管线综合管理,统筹地下管线数量、运行现状、管理机制等情况,通过建立和完善地下管线管理组织体系、基础数据信息管理体系、隐患排查治理管理体系、安全服务管理体系、应急处置与管理体系、法规标准保障体系等,形成“综合协调管理、部门分段负责、行业和区域监管、权属主体负责”的地下管线运行综合协调管理体系,提高地下管线安全运行的保障能力。

六是深入推进“城市生命线实时监测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依托“城市运行监测平台”,围绕“城市生命线”系统,加快项目实施,建立“日常监测”和“特殊应对”机制,实现燃气、热力、供水、排水、电力五大示范企业数据集成和共建共享。

七是强化落实行业安全生产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 “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市政市容系统安全生产检查,排查治理隐患,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标准。加强燃气、供热、环卫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和监督。重点开展公共服务用户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检查,健全和完善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机制,强化城市公共设施安全应急管理,保障城市安全有序运行。

四、认真抓好基础保障机制建设,不断提升城市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是提升健全统筹协调和责任标准体系。发挥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统筹领导和综合协调作用,落实首都环境建设办专兼职领导席位制度。健全市区两级环境建设统筹协调体系。明确各级政府环境建设属地主责,厘清部门间的工作职责,落实作业单位和社会单位环境责任制,提高管理、作业、执法、监督的效能。进一步健全首都环境建设标准体系。

二是不断完善执法协调和监督考评体系。加强市区两级城市环境秩序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协调,整合区县执法资源,推动基层联合执法。发挥市行政执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重大执法事项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督察。完善首都环境建设综合考评体系,进一步加大考评结果在行政效能监察、组织人事考核的比重。落实“月检查、月曝光、月排名”制度,每月在市政府会议曝光环境乱点,每季度在市委常委会进行曝光、通报。

三是切实增强资金保障机制建设。研究完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补助机制,重点采取以奖代补、以奖的方式,加大对重点整治项目的支持力度。研究建立适应区域发展、持续提升环境水平的资金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