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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为我区经济社会赶超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实施范围
全区民爆、通信相关行业企业。
三、工作目标
(一)全面实现安全达标。2014年底前,区民爆和通信等行业企业全部实现安全生产达标。
(二)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民爆和通信等行业企业一般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整治和监控,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得到明显提高,“三违”现象得到有效禁止,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防范事故能力明显加强。
(三)生产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实现2015年企业安全事故损失比2010年下降12%以上,杜绝亡人事故,为实现“十二五”期间全区安全形势根本好转奠定基础。
四、组织领导
成立区民爆、通信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民爆、通信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部署、督导、组织实施和审核。成员名单如下: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2月—2012年3月中旬)。根据我区民爆和通信等行业企业特点,明确达标建设评审标准,选定建设达标试点示范对象单位。各民爆、通信企业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学习掌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关标准要求。
(二)达标创建阶段(2012年3月下旬—2014年12月)。
在试点示范基础上,全面铺开全区民爆、通信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通过督查指导、召开现场会、经验推广会等形式,督促和帮助民爆和通信等行业企业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1、2012年3月—2012年12月:全区民爆、通信等行业企业达标率不低于10%。
2、2013年1月—2013年12月:全区民爆、通信等行业企业达标率不低于30%。
3、2014年1月—2014年12月:全区民爆、通信等行业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面达标。
(三)复查整改阶段(2012年7月—2014年12月)。各民爆、通信企业全面落实本《工作方案》和建设考评标准,委相关股室深入各达标建设企业,依据标准相关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不达标因素,督促其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对未按规定时限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企业,依据相关法定程序责令停产整顿,对停产整顿逾期仍未达标的,依法予以关闭。
(四)验收授牌阶段。对达到验收标准的通信等行业企业,做到“达标一个,验收一个”。每年年底前,对当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单位按照国家的程序颁发达标证书和牌匾。其中:申报一级标准化的企业由国家有关部门负责验收授牌;申报二级标准化的企业由省级有关部门负责验收授牌;申报三级标准化的企业由市级有关部门负责验收授牌。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是一项强基固本的重要工程。相关企业、委相关股室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切实认清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深远意义和重要作用,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投身到相关工作中去。
(二)加强领导,实施全面推进。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通过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促使企业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本质安全程度,形成持续抓好安全生产的动力,构建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相关企业要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一、指导思想
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以生产经营单位(含学校、医院、影剧院等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事业单位,下同)分级分类管理为基础,以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体系为支撑,以网络信息系统为平台,以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部门实时监控为核心的新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逐步形成情况能掌握、过程能记录、责任能明晰、监管全覆盖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新格局,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切实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13年11月)
各责任单位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组建“两化”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细化工作职责、内容和程序,进行动员部署。
区政府成立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
(二)调查摸底,分类分级(2013年11月-2014年2月)
1.摸清底数。按照属地原则,各街办乡、管委会分别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摸底调查,掌握其类型、规模、产品、原材料、安全生产相关情况等基础信息,督促填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1),建立基础信息电子档案;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同步开展调查,为分类分级监管奠定基础。
2.分类汇总。在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按照分类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按工业生产、矿山开采、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程建筑、道路运输、水上交通、人员聚集和其它共9大类进行分类统计(附件2),建立基础台帐。
3.监管分级。在9大类企业中,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风险高低和难易程度分为重点监管、一般监管和自主管理三大类。
(1)分级及监管权限划分
重点监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指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以及其它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按规模大小、风险高低、安全监管工作难易程度分A、B、C、D四级。A级按行业分类由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B级按行业分类由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C级按行业分类由县(市、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D级按行业分类由乡镇(街办)负责监管。
一般监管生产经营单位指重点监管以外的风险程度一般的中、小型生产经营单位。一般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原则上由县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
自主管理生产经营单位指风险程度不高的小型、微型生产经营单位。自主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原则上由乡镇(街办)负责监管。
(2)重点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分级确认
对重点监管生产经营单位按行业进行分类统计,确定纳入本级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和建议由上级部门监管的名单,并填写《分级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名单确认表》(附件3),报区“两化”体系建设办公室。
区“两化”体系建设办公室根据各责任单位上报的生产经营单位名单,研究确定由区级负责监管的名单,提出建议由市级负责监管的名单。
(三)编制指南,培训人员(2013年11月-2014年3月)
1.编制指南。按照省安监局分行业编制的《隐患排查指南》样本,各生产经营单位对照本行业隐患排查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个性化的隐患排查指南,明确排查事项、排查部位、排查频次、治理要求、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为录入“两化”系统作准备。
2.建立信息管理员和信息员队伍。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解放路步行街管委会根据工作任务确定信息管理员;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确定信息员。
3.分级培训。区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解放路步行街管委会的信息管理员和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信息员由区安监局负责组织培训。培训内容为基本信息录入、企业安全检查标准、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工作的方法及步骤、数据库操作等。
(四)登录系统,两化融合(2014年4月1日-2014年12月)
1.各级信息管理员、各生产经营单位信息员登录省“两化”管理系统,填写注册信息进行初始注册,经审核通过后登录该系统,并补充完善本地、本行业、本单位相关基础信息。
2.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系统提供的《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标准》或本单位编制的《隐患排查指南》,实施不漏项的安全检查和整改,并将检查及整改情况录入系统。
3.各监管部门根据分级监管权限,对监管对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程实时监管。对系统反映连续15天没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有针对性地执法检查,并将执法文书上传系统。
(五)总结完善,全面覆盖(2014年12月-2015年12月)
“两化”体系建设单位要进行认真总结,不断完善系统运用。从2014年12月起,请各责任单位分别制定“两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推行。2015年实现“两化”体系全覆盖。
三、保障措施
(一)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是区政府确立的一项安全生产重要制度。为强力推进全区“两化”体系建设工作,区政府成立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和区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解放路步行街管委会及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区“两化”体系建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具体负责“两化”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推进。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在2007年开展的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通过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实现我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排查治理工作范围内容及职责分工
㈠房屋建筑施工、房屋拆除施工、市政工程(区管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查工作有区建设局负责(区管项目),排查治理内容及治理重点按市建设局《关于我市进一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执行。
㈡房屋平改坡、经济适用房施工(区管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房管局负责。
㈢公路建设(区管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交通局负责。
㈣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农水局负责。
㈤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本区域内的建筑施工、市政、交通、水利工程和房屋拆除施工、通讯基建工程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内容、治理重点按无锡市建设局《关于我市进一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执行。
三、工作机构建设
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开发区,区建设、房管、交通、农水、要拟定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排查治理、督查工作计划
㈠4月份制定方案、宣传发动。
㈡5月份督查职责分工范围内的方案制定情况,宣传发动情况。
㈢六月检查各施工单位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
㈣七月份抽点事故多发地区、事故多发企业、施工企业排查整改不力的项目。
㈤各政府职能部门结合本行业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整治计划,并进行督查。
五、督查内容
㈠各镇、开发区、街道建设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重点包括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情况;加强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情况;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文件精神,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对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
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包括“隐患治理年”有关要求在本企业的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建立和分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和运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等情况;工程建设、建设监理等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情况。
㈢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重点包括事故的隐患排查、公示和治理情况;各类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和落实情况;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检测和使用管理情况;建筑工程使用的危险品的管理情况;“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使用和文明施工情况;监理企业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管情况。
六、督查工作初步安排
㈠督查工作时间
4月22日-7月31日,时间100天。
㈡督查时段安排
第一阶段:4月22日-5月25日,各镇、开发区、街道建设主管部门制定本地区建筑施工隐患排查专项方案,动员部署,开展自查。
5月4日-5月18日,各施工单位、项目部、监理公司对照方案要求进行督查和自查。
第二阶段:5月26日-6月28日,明确整改重点,找准事故隐患和问题,采取整改和防范措施。
在前一阶段自查的基础上,各建设主管部门和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将查出的较大事故隐患和问题列入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6月19日-6月25日前,各督查小组赴省辖市对“五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第三阶段:6月29日-7月31日,督查整改进度,巩固整改成效。
各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整改措施的指导和整改进度的监督,督促各建筑施工企业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认真整改,确保已查出隐患能得到治理和消除。并针对汛期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多发,易引发事故的特点,做好施工现场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7月21日-7月27日,各督查小组对各地的整改成效进行检查。
七、督查方式
㈠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等台帐资料。
㈡突出重点,实地抽查。各督查小组要深入基层,掌握情况,要对事故多发地区、施工企业和隐患整改不力的项目进行重点督查和抽查。各建设主管部门提供辖区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及在建工程名单,供各督查小组随机抽查。
(一)成立六道湾社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XXX(六道湾社区居委会主任)
副组长:XXX(六道湾社区片警)
成员: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二)人员分组
社区由片区民警带队,组织社区干部和社区联防队员按照两会期间社区巡逻分组,分别对辖区内长青一队和长青五队两个大片区进行摸底排查。
(三)检查目标
社区切实汲取近期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认真研判本辖区、各行业、各单位安全生产形势,立足于超前防范,进一步强化监管,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整治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根本上防范和遏制事故,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和一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四)检查时间
自即日起至3月14日结束。
(五)检查范围
大检查范围:道路交通、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
工、危险化学品、燃气、特种设备、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领域),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暖等。
(六)检查内容
道路交通方面:加强本辖区停车场及车辆密集地区等地方设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宣传安全知识,要通过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辖区居民安全意识。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消防方面:针对当前火灾易发、高发等特点,继续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重点对歌舞厅、网吧、饭店、车站、高层地下建筑以及易燃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检查,严厉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以及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损坏建筑消防设施等行为,坚决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建筑施工方面:对新开工建筑施工企业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并对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开工建设前进行全面的检查,彻底整治施工项目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切实加强企业上岗培训的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岗前全员培训,特别是加强对农民工和新员工的岗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危险化学品方面: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为重点加强检查,特别是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储存、以及危险化学品出库登记、台帐等要逐项检查,落实剧毒化学品购运许可、备案登记等管理制度,严防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
燃气方面:进一步巩固前一阶段燃气行业安全整治成果,强化对城市燃气管道、液化石油气充装站、供应站、加压站、汽车燃气充装站等场所(部位)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充装和使用超期未检、报废钢瓶等行为,继续加大对非法燃气换气点的整治工作力度,防止泄漏、爆炸事故的发生。
特种设备方面:社区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索道等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确保设备设施完好,落实操作规程,运行安全可靠。
民用爆炸物品方面:对本辖区运输、储存、使用等主要环节上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督促使用单位加强对爆破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管,防范事故发生。同时,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暖等各有关部门都要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特点,深入组织开展好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切实加强行业部门的监管力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清醒地看到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要充分认识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好抓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责任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强化措施,务求实效。切实加大整改工作力度,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责令停业整改。加大执法力度,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未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
3、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和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引导辖区各单位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检查活动。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4、完善事故应急救援,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全国“两
会”期间,社区及辖区各单位严格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的监控,做到专人值守,加大巡查力度。要坚持24小时干部值班和领导到岗带班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要第一时间上报街道安监办公室,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5、做好每天信息报送工作。每日由安全生产专干负责向街道上报每日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进度。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基层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努力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通过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活动,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全乡安全生产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三、创建内容
按照创建要求,做到“八个一”,即:有一个组织机构、有一支监管单位、有一个宣教基地、有一间办公场所、有一笔保障经费、有一套监管设备、有一套管理制度、有一套应急预案。并认真落实规范化建设要求,在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宣传教育、执法监管、隐患整治、应急救援建设中成效明显。
四、方法和实施步骤
(一)组织计划阶段(即日起至2月28日)。
各村委会、乡直单位要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推进方案,于2月25日前报乡安监站。各村委会、乡直单位要摸清情况,理清思路,制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规范化创建方案。
(二)实施阶段(3月1日至5月31日)
各村委会、乡直单位要按照《安全生抽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达到规范化创建目标和要求。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1日至6月20日)
乡政府安委会要对各村委会、乡直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规范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将把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情况纳入半年和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督查和考核重要内容,并进行通报。
五、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基层基础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是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实现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举措。要明确专门机构和工作人员,安排必要的创建经费,保障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