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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生态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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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生态学理论

现代生态学理论范文第1篇

关键词:生态现代化 研究内容 特点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发展是永恒的主题,如何在发展的同时保护好生态环境,也即如何解决好发展与生态的矛盾?西方学者针对这一矛盾提出了“生态现代化理论”。20世纪90年代末期以来,国内学者开始关注生态现代化理论。本文试图对国内生态现代化理论的研究内容、特点进行综述,并对未来的研究进行展望,以期进一步丰富与发展生态现代化理论,促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

国内生态现代化理论的研究内容

国内关于生态现代化理论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生态现代化理论的形成与发展

1.生态现代化理论的提出。学界多数认同生态现代化理论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提出的,经历了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但是关于谁最先提出这一概念却有不同的看法。第一种观点认为是约瑟夫·胡伯(Joseph Huber)最先提出,中国科学院中国现代化研究中心(2007)、刘钧霆(2011)、郭熙保(2006)、陈瑜(2009)、陈涛(2008)、朱林(2010)等机构和学者皆持此观点。第二种观点认为是马丁·耶内克(Martin Janicke)首先提出“生态现代化”概念。马丁·耶内克在同郇庆治的讨论中(2010)指出“生态现代化作为一个理论概念首先是由我提出,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在FFU诞生的。我最早在1982年1月26日的柏林州议会辩论中使用了‘生态现代化’这一概念,它随后出现在1983年第4/5期德文版的《自然》杂志中, 并于1985年在一个隶属于柏林科学研究中心(WZB)的国际环境与社会研究所(IIUG)出版的题为《作为生态现代化与结构政策的预防性环境政策》的论文中,将其译为明确的英语术语”。据此,包庆德(2011)、金书秦(2011)等学者皆认同这一观点。此外朱芳芳(2010)等人并未区分谁最先提出这一概念,而是笼统地认为是胡伯和耶内克同时提出的。

2.生态现代化理论形成的原因。黄英娜和叶平(2001)认为生态现代化理论的形成是基于四个方面的原因:面对20世纪70年末期的经济衰退,抽象地保护环境已没有出路,激进的环境论为了维护它的社会可信度,不得不寻找调节经济重建与环境关注的新途径;环境运动内部也越来越意识到,激进对抗的做法未必会促进环境运动向前发展,开始寻求以一种实用主义方式解决环境问题的途径;20世纪70年代实行的对待环境恶化采取的“后期补救“策略在实际管理中失败,政府被迫去寻找新的解决环境问题的策略;全球环境问题的出现等促使生态现代化论理论发展起来。

包庆德(2011)将生态现代化理论形成的原因归结为四个因素:环境人口因素。人口不断增加,环境问题不断加剧,严重的生态危机制约了各国经济的发展。为此急切需要寻求有效方法来协调环境与发展的矛盾,生态现代化理论因此应运而生;经济科技因素。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全球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为新理论的提出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此外,面对全面提升的全球化发展的竞争格局,各国争先运用新理论来指导实践以解决生态环境问题,这就为“生态现代化”理论的迅速传播奠定了现实基础;政治策略因素。生态现代化是使技术的生态负作用最小化的同时,使技术的正作用得以最大化发挥,变“后期补救”为积极的预防,确保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同步进行,从而满足了政府的需求;公众认知因素。随着人类认知水平的不断提高,人类的环境意识不断增强,这也为生态现代化理论的广泛传播奠定了公众基础。

郭熙保和杨开泰(2006)认为:政府重视生态现代化是因为它可以提升政府和工业的关系,减少对抗,增加合作;从工业的角度看,企业领袖们渐渐明白限制和控制对环境的影响,保护企业未来发展已经成为企业切身利益的一部分。企业承担起更为广泛长期的环境职责并不是利他主义的行为,而是从自己的利益出发;生态现代化的出现也是由于公众对环境关注程度的增加;在提升生态现代化的过程中,全球化是一个重要因素。

(二)生态现代化的内涵

黄英娜和叶平(2001)引用阿尔伯特·威尔(Albert Weale)的观点,认为这一理论来自于多种学术观点的综合,缺乏公认的权威论述,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行政学等不同领域的学者都在使用“生态现代化”这一概念,但是他们使用不同的方式,并从不同的角度进行阐述,从而导致人们对生态现代化理论的内涵始终不能准确把握,造成了人们认识上的误区。因此他们将生态现代化理论的各派观点加以概括,并进行较为详细的分析,从而来理解生态现代化的真正内涵。他们介绍了生态现代化四种代表性观点,即耶内克“预防性”策略论、摩尔(Ather J.Mol)的社会变革与生态转型论、哈杰(Maarten Hajer)的综合性新政策论和克里斯托弗的弱化与强化论,他们认为这些观点基本上反映了当代西方生态现代化思想的基本内涵。据此他们提出西方生态现代化思想的实质可以理解为在“反省式现代化”的基础上,对现代工业社会进行生态恢复和生态重建。

郭熙保和杨开泰(2006)也指出,“我们在论及生态现代化时所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没有规范的关于生态现代化的表述。当学者们采用生态现代化这个术语时并不是清楚地知道它的含义,这就导致了生态现代化明确定义的缺乏”。

中国现代化战略研究课题组(2007)认为生态现代化理论虽然没有统一的定义,但有一个共同观点: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能够协同起来,实现双赢。一般而言,它大致有四层含义:首先,它是一种环境社会学理论,提供环境改革的一种社会学解释;其次,它是理解和分析技术密集的环境政策和生态转型的新范式(框架);第三,它是对发达国家20世纪80年代以来环境和经济改革进步的真实反映;第四,它是一种社会变迁理论,描述环境意识引发的经济社会转型过程,包括生产和消费模式、环境和经济政策、现代科技、政府管理和现代制度的生态转变等。

我国学者试图对生态现代化理论进行界定。包庆德(2011)认为生态现代化是现代化与自然环境的一种互利耦合作用,也是世界现代化的一种生态转型,即向符合生态学原理发展模式转变。袁玲红(2008)将生态现代化概括为“在现代化过程中,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将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合理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建构有利于人与生态环境共生共荣的可持续发展的实践模式”。

(三)生态现代化理论的价值及启示

包庆德(2011)指出对中国而言生态现代化理论同样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一是现代化时代进程的启示,二是现代化发展战略的启示,三是现代化现实操作的启示。应该积极培育并不断推进符合节约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发展方式和消费模式,此外提升全体国民的现代生态意识是实现生态现代化的关键。

郭熙保和杨开泰(2006)认为生态现代化理论对我国的借鉴意义主要在于:生态现代化要求中国企业采取长期的发展战略,同时实施新的内部管理策略;生态现代化能促进中国政府合理地整合环境与经济政策,创建新的政策工具;生态现代化使得非政府组织和学者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更多地参与,私人部门也应当积极影响政策的制定;生态现代化更加重视科学技术的重要作用;生态现代化为我们提供了新的经济增长模式。

国内生态现代化研究的特点

(一)对生态现代化持肯定性观点的多,批判性反思性研究少

国内学界对生态现代化大多持肯定性观点。包庆德(2011)认为生态现代化理论是西方国家寻求解决现代性缺陷问题的必然选择,并在理解和阐释现代工业社会如何应对环境问题层面,逐渐成为社会科学的一种主导理论。朱芳芳(2010)认为生态现代化可以说是全球环境运动产生以来最为成功地解释生态环境与社会共同发展关系的一个范畴。郭熙保和杨开泰(2006)认为生态现代化理论是非常有生命力的学术思潮,“在努力扩展生态现代化理论以便去解释在欧洲和亚洲不同的社会政治条件下的生态环境变化时,生态现代化理论所表现出来的对不同国家和区域的适应性,说明了它是动态的理论”。

国内学者对生态现代化进行批判性反思性研究的较少。周鑫(2011)指出了西方生态现代化理论存在着价值观念上的矛盾、问题解决方案中的矛盾和理论适用性的问题等局限性。袁玲红(2008)指出生态现代化悬置价值理性,是一种浅层生态学,缺乏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考量。黄英娜和叶平(2001)在肯定生态现代化理论包含合理因素的同时,认为20世纪80年代诞生于资本主义工业社会背景下的这一理论,不可避免地带有相当的局限性。一是它缺乏正确的价值观念作为指导原则,未能摆脱极端人类中心主义思想的束缚。二是概念界定的范围过于狭窄,缺乏全球公正性。此外,西方生态现代化理论没有考虑到全球各地区发展的不平衡,对于实施生态现代化的具体措施、评价标准与指标体系,缺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态度。

(二)国外理论研究多,国内实证性案例研究少

从国内学者对生态现代化研究的内容可知,学界对西方生态现代化理论的产生与发展、不同的学术流派观点,主要代表性人物等都有了一定的研究,发表了大量相关研究论文,形成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但是这一产生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理论,能否适用于我国的经济、文化、政治体制背景,服务于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国内学者虽有涉及,但研究成果尚少,特别是实证性案例研究较少。陈烈和李丹燕(2004)以广州为例,分析其实现生态现代化的基础条件,并提出实现广州市生态现代化的策略建议。陈涛(2008)选择长三角地区的皖南兴村进行实证研究和探索,认为中国的生态现代化,除了要遵循生态现代化的一般原理—坚持经济和环境互利共生外,还有自己的基本特征,包括生态现代化未必是工业化、经济效益是生态现代化的动力源、技术本土化是生态现代化的重要内涵等。毕军、刘凌轩和葛俊杰等(2008)运用生态现代化的理论对苏南地区的区域发展进行分析,总结其成就与经验,并提出相关建议。葛俊杰、毕军和叶维丽(2009)认为基于生态文明的建设目标和生态现代化理论,在分析江苏环境保护取得成就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互动的基本框架,从而破解资源环境对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限制,向生态文明和生态现代化的目标逐步迈进。

(三)定性研究深度不够,定量研究缺乏

目前国内学者无论是对西方生态现代化理论的研究,还是对国内生态现代化的实践研究,大多停留在定性分析层面上,且研究深度不够,对诸如中国实施生态现代化背后的驱动力有哪些,中国实施生态现代化的潜能和困难有哪些,西方国家实施生态现代化的主体、路径、政策及对中国的借鉴有哪些等,中国各行业、各部门、各地区的生态现代化比较等问题都缺乏深入的研究。另一方面定量研究较少。以何传启为组长的中国科学院中国现代化战略研究课题组在定量研究方面做了开拓性的工作,通过构建模型,选取评价指标,采用定量分析方法,对2004年世界和中国现代化水平进行了评价。陈瑜和陈晓红(2010)提出了生态现代化的评价指标体系,以2000-2008年统计数据为依据对湖南省生态现代化发展进行了实证分析。此外陈瑜(2010)还以2008年统计数据对中部六省生态现代化水平进行了评价研究。

国内生态现代化理论研究的展望

(一)全面评价生态现代化理论

“生态现代化理论是一门新的理论,而且正逐渐成为环境社会学中较引人注目的理论之一,因此它在学科内外引起众多疑问和争论也是很自然的。”多年来,生态现代化理论一直面临着来自不同理论观点的各种挑战,对生态现代化的理论批评也从未停止过,无论生态自治主义者还是生态社会主义者都认为生态现代化理论与方法最多只能带来一些局部性改善,而不是真正从根本意义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更不会导向一个可持续与社会公正的生态社会。就连马丁·耶内克也承认由于外部环境和理论自身两个方面的原因使得“生态现代化”理论与方法对于实现一种长期可持续绿色发展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即使在西方发达国家内部,无论是“明智的”环境管治还是一般意义上的环境管治都不是政府政策的主导方面,而这在全球层面上更加严重。特别是结构性变革的方案不能依赖一种“生态现代化”战略,因为既存的问题不能通过可以市场化的技术革新来解决。所以生态现代化尽管有其巨大的环境改善潜能,但它不足以提供环境的长期稳定或可持续性(马丁·耶内克,克劳斯·雅各布,2012)阿瑟·莫尔和戴维·索南菲尔德在《世界范围的生态现代化—观点和关键争论》一书中也指出,书中的多篇文章都表明了生态现代化理论在目前状态下的局限性。所以对国内学者而言,今后研究的重点任务之一是全面评价生态现代化理论,特别是要加强批判性研究,掌握生态现代化理论在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的局限性,而不是不加分析地全盘接受。

(二)加强国内实证性案例研究

生态现代化理论最早是在少数几个西欧国家产生的,特别是德国、荷兰和英国。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起,生态现代化理论在地域范围上扩展到欧洲以外的国家,包括新兴工业国家、欠发达国家、中东欧地区的过渡型经济体,也包括美国、加拿大这样的经合组织国家。但是生态现代化理论对于发展中国家或正在进行工业化的经济体的价值和适用性常常会受到质疑。若斯·弗里金斯等人通过越南的案例研究得出的结论是对于分析越南当代的环境改革进程与努力而言,生态现代化理论的价值是有限的。如果要利用生态现代化理论为处在工业化进程中的国家构筑环境改革的可行途径,就必须对该理论进行完善,以适应这些国家特定的当地条件与体制发展情况。并进而指出,我们在将生态现代化理论移植到该理论最初适用范围以外的其他社会时应小心谨慎(阿瑟·莫尔、戴维·索南菲尔德,2011)。中国作为一个同样处在工业化进程中的发展中大国,生态现代化理论是否或在多大程度上能够适用于中国,需要学者们以中国作为案例进行深入的实证研究。又由于中国幅员辽阔,地域差异较大,行业部门众多,也需要学者们研究不同地域、不同行业部门中生态现代化理论的适用性,从而才能促进生态现代化理论的发展,促进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

(三)深化理论研究并加强定量研究

西方学者的生态现代化理论研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既有经验性研究,也有深入的理性分析,国内对此进行了一定的引介,包括翻译国外学者的著作,如马丁·耶内克和克劳斯·雅各布主编的《全球视野下的环境管治:生态与政治现代化的新方法》;阿瑟·莫尔和戴维·索南菲尔德著的《世界范围的生态现代化—观点和关键争论》等,促进了国内生态现代化理论的研究和发展。但更为重要性的是,国内学者必须立足中国的国情,研究中国生态现代化的可能性、促进因素及障碍、路径、手段及方法等,形成对我国生态现代化的理性研究。同时加强定量研究,戴维·佩洛等人(2011)指出,关于生态现代化的研究必须建立在数据的基础上,并考虑到决策过程的实际背景。中国生态现代化理论的研究,离不开经验数据和案例资料的支撑,理性的研究结论需要经验数据和案例的支撑和验证,唯此,才能形成具有一定解释力的理论。

参考文献:

1.中国现代化战略研究组.中国现代化报告2007—生态现代化报告[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2.刘钧霆.中国生态现代化转型的制度模式探析[J].经济问题探索,2011(10)

3.郭熙保,杨开泰.生态现代化理论评述[J].教学与研究,2006(4)

4.陈瑜.生态现代化理论研究述评[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6)

5.陈涛.生态现代化视角下对皖南农村发展的实证研究—兼论当代中国生态现代化的基本特征[J].现代经济探讨,2008(7)

6.朱林,刘爱莲.工业化进程中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径替代—基于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现代化两种方案的考察[J].求实,2010(7)

7.郇庆治,[德]马丁·耶内克.生态现代化理论:回顾与展望[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0(1)

8.包庆德.从工业社会到“生态社会”:生态现代化研究进展[J].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

9.金书秦,Arthur P.J.Mol,Bettiona Bluembing.生态现代化:回顾与展望[J].理论学刊,2011(7)

10.朱芳芳.生态现代化的多重解读[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0(3)

11.黄英娜,叶平.20世纪末西方生态现代化思想述评[J].国外社会科学,2001(4)

12.袁玲红.西方生态现代化的伦理反思[J].前沿,2008(9)

13.周鑫.西方生态现代化理论的反思与超越[J].唯实,2011(3)

14.陈烈,李丹燕.生态现代化与广州市可持续发展[J].经济地理,2004(1)

15.毕军,刘凌轩,葛俊杰等.创新苏南发展的生态现代化进程.中国发展,2008(1)

16.葛俊杰,毕军,叶维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互动—基于江苏生态现代化目标的战略思考[J].江苏社会科学,2009(3)

17.陈瑜,陈晓红.区域生态现代化评价指标及实证研究[J].系统工程,2010(4)

18.陈瑜.中部六省生态现代化水平评价研究[J].财务与金融,2010(3)

19.[德]马丁·耶内克,克劳斯·雅各布.全球视野下的环境管治:生态与政治现代化的新方法[M].李慧明,李昕蕾译.山东大学出版社,2012

20.[荷]阿瑟·莫尔,[美]戴维·索南菲尔德.世界范围的生态现代化—观点和关键争论[M].张琨译.商务印书馆,2011

现代生态学理论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本文试图在自己理解的生态批评与文学现代性理论体系中,寻找两者之间联系,并尝试性进行阐释。

生态批评作为现在国内文学理论批评界的显学之一,已经成为众多著名的文学理论批评者关注的焦点。但是浏览一下国内专家众多论述,大多是在谈论他的、渊源、理论基础和一些批评原则,或者持相反的意见,对其"生态中心论"进行批评,但是很少有把生态批评与另一个比较热门的话题"文学现代性"联系起来论述。至于国外理论界,本人限于资料和信息以及水平的不足,不敢妄加判断,但仅仅就现在过来的文章我还没有注意到有人涉及到这一点。我想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两者在当今中国都处于摸索阶段,还没有形成比较统一的理论体系,即使在世界范围内两者也是出于起步阶段,因此很难统一起来去论述。本文本着尝试的态度,试图将这两者联系起来加以论述。因为两者的理论体系在中国的不统一,所以在论述这两者的关系之前我必须阐述一下自己对于两者的观点,然后在我认可的理论体系范围内进行论述两者之间的联系。

(一)文学现代性

首先我将讨论一下有关文学现代性的问题。

在这之前必须对"现代性"加以定义,这是一个十分头痛的问题。因为这个概念的复杂性已经超出了人的想象,它的使用范围涉及不同的领域,它们在不同的情境中表达的意思是不同的,有时甚至是矛盾的。它已经成为文学和批评领域、历史、学、学、学等众多领域的一个关键词。他现在已经成为一个集最相矛盾的词义于一体的十足的杂音异符混合体。

如果按照法国人伊夫·瓦岱的说法,"现代性"这个词在法语中最初的用法至少有三种:"可以表示某个特定的历史时期";"可以以一种完全抽象的方式表示现代性事物所具有的特性";"立足于审美层次"。p22⑴至于其他的论述我认为百变不离其宗,差不多就是在这三个范围进行扩展和理解。我真正认同的还是波德莱尔的那句名言"现代性,就是那种短暂的、易失的、偶然的东西,是的一半,它的另一半内容是永恒的、不变的"p424⑵我认为这句话用诗性特有的包罗万象的,淋漓尽致的道出了"现代性"的所有内涵

在此我也可以借用一下他的这一说法来界定一下现阶段中国的文学理论界对于"文学现代性"的探讨大约也可以分为三点。一是认为只要进入了现代社会的文学就有文学现代性;二是只有表现现代社会的种种现象的文学才具有文学现代性;三是把文学现代性和审美现代性联系起来谈。

其实在接触以上现代性理论之前也就是本科阶段,对于""的概念从来没有产生过怀疑,在我们接受的知识结构中理所当然的认为"五四"以后的文学就是"现代文学"。当时接受的理论就认为无论是鲁迅、郭沫若等人的反封建、反礼教和个性化的文学还是沈从文的湘西神庙、李金发和穆旦现代派诗歌都属于现代文学的范畴,把现代文学搞得像一个大染缸,只要是那个时间段存在的文学现象和在那个时间段内出版的文学作品都统统扔进现代文学的范畴,以至于造成在于的划分中的混乱,有些作家像我这样即使学了四年中文本科依然不敢说他到底是现代文学作家还是当代文学作家,还要在查看了他的文学作品的出版日期之后才敢断定。现在依然有人忽视文学与社会发展这一不平衡的现象,维护着这一文学与历史阶段划分相平行的原则。

对于第二点来说,在中国最主要的一个问题就是"五四"以后中国是不是现代社会的问题。如果不是现代社会,那中国文学界所谓的"现代文学"现象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如果是现代社会,那为什么还要实现四个"现代化"。当然并不是那么简单就可以了事,有关社会学方面现代性的理论,我不太了解,不敢妄加推论,只是在看了别人的论述中知道在中国社会学领域其实分期也是十分混乱的。但是在这个问题上过于纠缠就会把现代性等同于现代化。这是我们所不愿看到的。

第三点,就涉及到审美现代性的问题,所谓的审美现代性,按照杨春时老师的说法 "审美现代性是现代性的反思、批判力量,它是主体在现代化过程中保持着反思能力和超越品格,不至于丧失自觉性而成为盲目的存在"p60⑶。文学与审美的结合我认为是最佳的。文学的自由和审美的超越在本质上有异曲同工之妙。前辈文学理论者早已在这方面做出了众多探索,如今是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现在到要脱离他们的联合,而走向现实的批判。文学始终是文学,我们应注重文学的个体性和特殊性,如果用社会发展的理论去规定文学,只能扼杀文学发展的自律性。文学已经为了救亡奉献了宝贵的青春年华,难道我们还要重蹈覆辙吗?

[1]

所以的现代性应该是与现代性相联系,始终保持着对的批判,对现代化进程中种种不良现象的负面影响的消解,超越在现代社会中因为现代化进程而造成的异化现象的,从而建立人类的审美的生存方式,这才是真正的文学的现代性。

(二)生态批评

生态批评,作为最近几年内刚刚在国内外兴起的一股文学批评潮流,已经紧随解构主义、女性主义批评之后体现了蒸蒸日上的情形。正如如斯蒂文•罗森黛尔在《绿化文学学术》一书中所说:"生态批评也许还不是主流,但它却已经在当今的文学研究中成为相当引人注目的潮流,文学与的课程需求在增加(例如ASLE网站可以链接150所大学在这方面所开的课程)。而且大学中围绕环境主题的课程和项目每年都在增长。许多大学开设文学与环境的研究生课程,越来越多的学者从博士论文就开始着手环境与文学关系的研究。环境文学批评可望在美国的大学中确立永久的地位。" ⑷但是我们在这里不是专门谈论生态批评的问题,而是通过谈论生态批评找出他们与文学现代性的联系。

首先我们就应该先涉及到它的定义问题,我认为这是研究任何问题的前提。现阶段对于生态批评的定义也是层出不穷,"生态批评是崛起于90年代界的批评浪潮。它把文学批评放在地球生物圈这样广阔的语境下,结合切实的生态问题和文学文本,探讨人于自然的关系问题"⑸;"把生态批评定义为研究文学乃至整个与自然的关系的批评,揭示了这种批评最为关键的特征。作为一种文学和文化批评,生态批评有着显示其本体特征和独特价值的主要任务,那就是通过文学来重审人类文化,来进行文化批评——探索人类思想、文化、社会发展模式如何影响甚至决定人类对自然的态度和行为,如何导致环境的恶化和生态的危机"⑹;"生态批评是一种结合了社会语境的外部研究,而且随着女性主义批评和后殖民批评的兴起,批评家越发意识到自己有权利也有义务以自己的工作为人类、社会、乃至地球负责"⑺;"生态文艺学是一门从生态学的视角研究文艺与自然生态之间关系的学科。生态文艺学本应包括两个层面:研究文艺与人的外在自然生态环境(指整个的宇宙)的关系,研究文艺与人的内在自然生态状态(指人的生理基础)的关系。但就目前的情况言,生态文艺学主要是就前一层面而言的"⑻,但是在这些定义中我们可以发现无论如何变生态批评都是作为对于任何自然之间的关系的一种反映,这是不可否认的。也就是说生态批评的出现的直接原因是敏感的作家们意识到人与自然的关系出现了危机,同时文学理论家们已做出了这种反应。

的确,对于西方理论家们所说的那些可怖的现代化景象我没有见过,不敢妄加评论,但是可以联系我们身边的实际谈一下。不说别的,就仅仅提一下厦大白城对面的山吧,本来这片海域周围山清水秀,尤其是天气好的时候给人心旷神怡的感觉。但是为了发展填海造田,凿山建楼,我们再也找不到那优美的海湾,只能默默的欣赏愚公后代们的杰作。还有我曾记得小时候我们村四面都是树林,那是我们的天堂,真的为现在的孩子们可怜,他们再也享受不到那在知了声中的树荫下无忧无虑的玩耍的日子。现代化吞噬了我们的精神家园,现代文明已经在毁坏着我们对生活,现在的孩子谁还会夏日的夜晚坐在祖母的身边,数着天上的星星,听着那穿了一代又一代的神话。人们的生活被各种物欲和肉欲的生活充斥着,我们的精神田园诗,早已被网络和全都摧残的荡然无存,人们的精神危机日益严重。同时自然也不甘示弱,频频向人类报复。泥石流、洪水、沙尘暴,非典,甚至我有时认为中国日益增加的癌症患者也与人类对自然的过分索取,导致自然的报复密不可分。

可以说生态批评是在文学领域,本着调解人与自然关系失衡状况的原则出现的文学批评流派。他的核心是生态问题,这个问题无论是在东方还是在西方都有很深的渊源。老庄的思想被认为是十分生态的思想,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以及王国维最为推崇的"无人之境"在除了我们以前赋予他们的意义之外,又涂抹上了生态哲学的光环。在西方,他们翻遍所有的资料,并在原先已发现的学者的著作中加以引申重读,在一个主体性高扬的历史中,也发现了有关生态哲学的启蒙痕迹,尤其是梭罗的《瓦尔登湖》,如果不是关注生态和外国文学的动态,我想到现在为止也没有几个人会记住他的名字和作品。

总之,我认为生态批评是在西方文学理论界发展起来的必然结果。在文学批评界,文学理论已从对文本内在的结构精细分析中抬起头来,开始关注世界。但"世界"已经不仅仅等同于社会。世界应该是包括了自然的世界,而文学本该是和自然、生命融合的。生态批评正是以对人与自然的联系的关注使批评家进一步突破文本的社会历史语境,站在地球生物圈的高度上考察传统文学经典的构成、现存文学理论的得失,从而能够再现缺席已久的自然在文本乃至文化中的地位。

(三)二者的关系

以上简单的描述了一下文学的现代性和生态批评的状况,那两者到底是什么关系便是我要谈论的重点。正如题目所说的,我认为生态批评是文学现代性的深入。为什么会得出如次的结论呢?我将从下面三个方面来进行论述。

一、从两者针对的现象看,在上面的有关论述中我们可以知道,生态批评是针对的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反思后各方面做出的结果,而我说主张的文学的现代性,就是对社会现代化进行的反思。不过生态批评的反思是已经突破了人类社会自身的界限,突破了对于社会对人造成的异化问题的反思,而是把目光投向整个地球甚至有人说是整个宇宙的外部环境,反思人与自然,反思人与世界。我认为只有这样才可以解释为什么生态批评者可以到马克思恩格斯那里去寻找理论的渊源,这有这样才可以解释为什么生态批评会与女权主义批评很自然的结合。

二、从两者的哲学基础看,生态批评应该是文学现代性的继续。文学现代性的哲学基础是什么?当然有许多不同的说法,但是在我的理论体系中我是认同它的哲学基础是"主体间性"或者"交往主体性"的。在一个充斥着异化的时代,如果我们继续高扬自启蒙主义以来曾对我们做出过巨大贡献的主体性旗帜,我们将只会认同现实,容忍现实,我们将只会引导我们自己走向异化的深渊。我们只有本着对话和交往的原则,从互相平等的原则出发,在人与人的关系上,把他人当作与自己一样的主体,而不是当作异己的客体和利用对象,才能够建立自由和谐的人际关系,才能把真正的个人体验升级为同情感,达到传达体验,提高自身,在审美境界中达到超越现实异化,批判现实,反思现实的目的。而生态批评的哲学基础同样应该是主体间性的哲学。为什么会是如此呢?因为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如果我们还是以主体性哲学为基础,那我们将永远无法摆脱人类的噩梦,继续人类残忍的掠夺。只有主体间性哲学,作为对主体性哲学的反拨,克服了主客二元对立的基础,把存在确定为自我主体和世界主体的交往、融合,从而揭示人类的本真存在,涤除人的自我膨胀和对世界的征服,使人类和世界和谐相处,达到人类真正的自由。

三、从两者的发展前景看,生态批评是要建立和谐的人与自然的关系,而文学现代性则是要使人从现实的异化中拯救出来,达到真正的自由。两者是互补的。只有人们从现实的异化中拯救出来,才能意识到人与自然关系的恶化,只有在和谐的人与自然的环境中,人类才能达到真正的自由。

现代生态学理论范文第3篇

后现代系统理论认为,自然界、社会、人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由若干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要素群构成。整个系统一旦形成,其整体性、关联性、动态性等就具有了鲜明的个性特征和目的性。按照西方建设性后现代主义者大卫·格里芬的观点,后现代科学的特征包括整体论和有机论。整体论认为,部分与部分之间、部分与整体之间拥有内在联系。有机论认为,具有内在联系的部分与部分之间、部分与整体之间是一种动态生成关系。整体有机论对“有机”、“整体”、“内在联系”的强调提示人们:人类与世界是一个整体,我们不仅包含在他人之中而且也包含在自然之中。[1]建设性后现代主义者反对把事物看成是完全外在的、机械作用的,无视内在的和整体的联系的还原论的方法,主张科学应将其方法建立在整体的有机性基础之上,只有用整体论研究宇宙与科学的统一性,才能超越个人主义、人类中心论、经济主义、生态危机等种种现代性的消极后果。科学发展观的后现代系统理论正是在吸纳和扬弃了建设性后现代主义这些科学观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的精神实质就在于它的有机整体性。

科学发展观的后现代系统理论揭示整个自然界与人类社会发展的整体性,认为在发展过程中要保持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身精神的有机联系,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与经济社会整体结构的合理性。科学发展观认为,系统性表现在一切方面,正确使用系统思想进行分析,可以使人们从宏观上把握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等各子系统的相互作用关系。任何事物(包括系统)都是对立统一的整体,它既具有矛盾运动、发展变化、否定自我的力量,同时,也存在肯定自身、保持自我、维护自己整体和统一的属性。后现代系统理论就是关注人与自然和谐的整体统一性。并认为,发展本身也是一个全面系统的概念,内涵着增长、稳定、公平、民主、价值等要素,但发展并不仅仅简单等同于经济增长,还应包括自然的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发展的全面系统性,决定了任何发展都是一个开放的、充满矛盾和曲折、不平衡的过程。发展不仅是个理论概念,更是个实践的概念。因此,无论在宏观决策上,还是在微观制度上,后现代系统理论始终应该成为人们的指导思想。但是,长期以来形成的非有机、非整体发展的传统思维模式,引导人们以片面的目标与状态从事要素群之间的协调与合作,碎裂了系统的有机整体性,其结果不仅难以促进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相反还导致自然资源的浪费和环境污染,破坏生态平衡。科学发展观的后现代系统理论从有机整体的高度有效克服了这些传统思维模式的弊端。

科学发展观的后现代系统理论的有机整体性还在于揭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理性控制和现代社会发展信息的对称性要求。强调在发展过程中,通过对经济社会发展逻辑的把握,尽可能避免经济发展的大起大落、社会群体的不安定和环境的过度污染。而在信息社会和虚拟世界中,信息既非“纯粹物质”,也非“纯粹精神”,是主观和客观内容的统一。它作为能指者不同于所指者,其意义包含着很大的主观性、虚拟性、建构性、能动性、多元性、不确定性、相对性、协同性及实用性,与人之生存状态和历史进程紧密相关[2]。科学发展观认为,由于世界是由物质、能量和信息三部分组成,因此,信息是一切系统保持一定结构、实现其功能的基础。社会各子系统只有拥有更多的信息,才能有助于实现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把握,做到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的理性控制和理性发展。由于经济社会各子系统具有耗散结构,它们的存在与发展需要引入负熵,各子系统之间存在密切的熵交换联系,在熵交换的过程中,经济社会本身的作用相当于经信息流来调控系统间的熵交换,减低系统所构成的复合系统内部的熵增,合理地分配负熵,走向共同有序与发展。科学发展的后现代系统理论就是在熵交换的有序均衡性上提升了系统的人文精神,达到经济社会整个系统的和谐,共享负熵,走向共生的发展之路。在国际上,通过融入国际社会的发展大环境,掌握世界先进技术、发达经济和民主政治等发展信息,为我国的科学发展制定卓有成效的决策;在国内,使全体人民能够及时获得更多国际国内的最新技术及政治经济、环境生态等方面的信息,包括涉及这些信息的新内容与新知识,增加国内人们对于获取发展信息的对称性要求,减少人们对于经济社会发展认识的不确定性,消除经济社会系统的熵增现象。

科学发展观的后现代系统理论的有机整体性更在于揭示了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非平衡理论、非稳定性转变规律、非突变式质变过程。

首先,后现代系统理论认为,不平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常态,而平衡是需要有文明程度与制度、立法等来保证的。科学发展观并不否定差别,更不是主张经济社会绝对平衡的发展观,而是坚持统筹经济社会平衡发展,使差距控制在社会系统能够容许的限度内,使经济社会在适度发展差别中良性运行,从而实现真正的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的后现代系统理论一方面主张发展的均衡性,另一方面主张发展的渐进性,要让人民认识到,发展是分层次的、有先后的,不可能让所有的人在同一个时点进入同一个层次的小康水平。

其次,后现代系统理论承认发展的非稳定性,但是,更关注社会发展非稳定性的转变规律。后现代系统理论认为,稳定是动态的,是发展过程中的相对状态。这种动态的稳定,不是封闭式的绝对稳定,而是一种充满活力的开放式的相对稳定,是一种有着局部变化而全局相对不变的大局稳定,是一种通过对局部变化的制度化调节而保持全局稳定的动态平衡。例如,在体制改革过程中,各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并不一致,甚至尖锐对立,但它并不影响经济社会总体的健康发展,倘若管理者能高度重视发展中具体而微的民生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适疏导,就能达到更高层面的社会稳定。

再次,后现代系统理论主张社会发展的非突变式是常态,是和平演进的量变过程,而非冲突式的社会变革。按照系统的相变理论,如果中间过渡态是稳定态,相变过程就是渐变。科学发展观的后现代系统理论重视非突变式的常态研究。在构建和谐社会的现阶段,人们都更加注重社会变革中的非冲突形式和渐变过程,强调缩小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贫富差距,强调不同社会阶层之间人们的公平正义,强调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和谐相处。而这正是科学发展观的后现代系统理论的主旨之一。

二、后现代系统理论的基本内涵在于它的动态共生

从后现代系统理论的角度看,所谓动态,是指一个具体系统如果不同周围其他系统发生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即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转换和交换,它既不能存在,也不能发展,因此,系统运行状况的好坏直接取决于系统与环境的互动。所谓共生,是事物存在和变化的一种现象,是一个客观的过程和趋势,是全球化进程中人类社会的必经阶段。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共生”还包含和谐的基本指向,涵盖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身精神的共生、不同文明的共生等各个方面。这种全面的共生观念不是简单的概念堆,而是应内化到具体的人的各种实践活动之中的核心理念[3]。一般来说,动态共生是一个复合概念,在实践中不可分割。

后现代系统理论的动态共生观认为,个体与环境之间是相互依赖、相互改变的;开放系统随着时间而改变和发展,并日益复杂化,而不像封闭系统一样在既定均衡和非均衡状态之间摆动;系统变化体现在其内部的各个参数内;系统内没有一个发展状态或阶段是静止的。动态共生的系统又是一个自组织、自纠正、自稳定的系统,发展过程存在多种可能性,但其结果却具有普遍性。在动态系统的发展过程中有两点非常重要:(1)子系统在与整体保持一致的过程中缺失了灵活性,但更加稳固;(2)如果整体内某一个部分显著,则系统集中于那个部分,且这个部分有一个重要的顶点,在这个点上,当系统处在一个敏感状态时,一个小小的变化都将改变系统的基础状态[4]。由此可见,发展就是一个动态共生系统的变量互动变化的结果。

科学发展观的后现代系统理论强调动态共生。以往的发展观,因其片面性,所以都未能形成科学的发展理论体系。现代社会的发展观历经了工业文明观、增长极限论、可持续发展观、综合发展观、“以人为中心”的发展观和科学发展观六个阶段。到20世纪80年代,由于多学科介入发展观的研究,产生了综合发展观,加进了对“人”的因素的研究,但当时还并没有突出人的地位。至1995年的哥本哈根世界人口与发展会议上,“以人为中心”、“发展的最终目标”“是全体人民”,才被提上议事日程。这些发展观虽然随着时代的进步也在不断地完善,但它们都缺乏发展过程中的动态共生理念,都未能把握发展过程的本质特征,也因此都没能进入科学发展系统理论所追求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境界。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以后,面对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状况,特别是2008年爆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以及我国国内相继发生的南方雪灾、四川汶川大地震及三鹿毒奶粉事件等一系列灾祸,因此,如何深刻总结国内外在发展问题上的经验和教训,充分吸收和综合人类社会发展研究的优秀成果,深入研究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成为学界的重要课题。毫无疑问,科学发展观的后现代系统理论也进入了一个全新的研究视角,即不仅涉及自然界、社会,还涉及人的精神领域。这些研究,摆脱了以往各种片面的发展理论中单纯地以经济发展为中心、忽视人的伦理判断和道德底线的设定,从哲学的高度丰富了科学发展观的后现代系统理论,从而实现在扬弃中达到经济社会动态共生发展的目标。

科学发展观后现代系统理论的动态共生学说还主张,发展本身就是一个动态共生的过程,由于共生的元素的多样性,因此,不可避免会出现形形的矛盾和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前进中的问题,是必然的也是正常的。唯物辩证法认为,前进中的问题只能在前进中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只能靠加快发展和科学发展来解决。科学发展观的后现代系统理论就是这个观点的坚定持有者。

科学发展观认为,后现代系统理论,特别是它的动态共生学说,来自于社会现实生活的需求,合乎自然界与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循这个规律同样是对动态共生的科学发展逻辑的尊重。科学发展观的后现代系统理论吸收了其他发展理论的合理成分,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不断丰富和完善。自然的发展、社会的发展、人的发展和精神的发展都推动了科学发展观的后现代系统理论的发展。反过来,科学发展观的后现代系统理论又更好地促进了自然的发展、社会的发展、人的发展和精神的发展。特别是在社会发展领域,科学发展观的后现代系统理论在探索人口、资源与环境和谐共生的关系及其规律性等现实问题上,具有重大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众所周知,人炸、资源短缺、环境污染是全球性问题。对尚处于转型期的我国而言,这些问题尤为严峻。在既有约束条件下,经济增长太慢则难以满足人们生活水平日益增长的需求,经济增长过快又极易陷入人口、资源与环境的恶性循环。传统的社会学与经济学理论都未能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如西方人口经济学理论偏好技术分析,而忽视人的因素;我国人口经济学理论则侧重制度分析,而忽视现实需求;新兴的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理论又大多是以新古典范式,试图破解面临的经济社会发展难题,虽然它们的阐释均具有各自的部分合理性,但均难免视角陷于狭隘,无法根治经济社会发展所遭遇的人口、资源和环境的瓶颈问题。究其根源,或是过于陷入理论演绎,或是过于就事论事,因此,都未能从理论上真正理解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身精神动态共生的核心要义。而科学发展观的后现代系统理论则能最大限度地阐释这些问题并提供解决这些问题的思路。如关注人口增长的适度规模问题、资源利用的代际公平问题、环境保护的自律与监控问题,等等,无不可以动态共生的理论来开拓人们的思路,求得全面协调可持续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后现代系统理论的核心价值在于人与自然和谐

后现代系统理论认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不能善待自然便不能善待人类自身,而不能善待人类自身显然不符合人类追求自由发展与完善的终极目标。因此,后现代系统理论的核心价值就在于主张人与自然的高度和谐,如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改变消费模式,避免过度消耗自然资源;抑制人口膨胀,缓解地球生态环境压力;提倡全球的绿色运动,倡导生态文明等,以实现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认为的,我们这个世界面临的两大变革:一是人同自然界的和解,二是人同人本身的和解[5]。而“和解”首先便是和谐。

传统的人与自然关系经历了从原始物本、神本、近代物本到人本不同的历史发展过程。原始物本强调构成客观自然界的各种具体物质元素,把它们看成是构成世界的本源,尚未涉及人的重要性问题;在中世纪,神本思想成为奴役人的工具,现实世界的人只是神的奴隶;到了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才第一次提出“以人为本”的口号,主张一切以人为中心,强调人的利益,提倡个性自由。但资产阶级革命后,又异化了早期的人本精神,把社会发展理解为就是发展经济,形成近代的“物本主义”。物本主义认为,人的本性是“经济人”,物的增长是人类发展的最高和最终的目标,一切发展都应该以人为中心,最终形成了现代主义的“人类中心论”,强调人对自然的权利,人是自然的主人,一切从人的利益出发。这种“人类中心主义”,必然导致“人类沙文主义”,导致对自然资源进行无限度、无休止、破坏性的索取和掠夺,忽视人对自然的道德责任和义务。这种反自然的价值观,不能不说是导致今天生态危机的根源。

科学发展观的后现代系统理论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内在的、本质的、构成性的,人与自然是一个系统的有机整体的两个部分,不存在谁优谁劣的问题。反对人类优于自然的观念。提出消除人与自然的敌对的或冷漠的异他关系,重建一种联合的、快乐的人与自然的系统关系。主张人类应既充分有效地运用自然资源,同时又善待自然,反对那种靠大规模地破坏其他生物来获得人类社会“进步”的形式,否则,人类及地球上的大多数生命都将难以逃脱毁灭的命运。后现代系统理论的实践价值就在于它最大限度地揭示了这些内在逻辑。

1.科学发展观的后现代系统理论的核心价值在于它强调自然生态与社会“人态”的同生共存。后现代系统理论看到了传统生态观和现代人类中心主义的缺陷,提出了自己的生态观,主张自然生态与社会“人态”的和谐共生,其积极意义已远超出生态本身的境界。生物学意义上的生态一词源于古希腊文,原意是指家或者人类的环境。生态就是指一切生物的生存状态,以及它们之间和它与环境之间环环相扣的关系。而“人态”通常指的是人的精神生态、人格生态。人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只有精神生态健康、人格生态健全,才能真正理解和实践自然生态与社会“人态”的同生共存、和谐相处,才能真正实现哲学意义上的和谐。人当然有改造自然的权利和自由,但同样有呵护自然的义务和责任。因为人与其他物种都是宇宙生物链中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享用自然并非人类的特权,而是一切物种共有的权利。要使人类和自然能够共同发展,人类首先要在维护生态系统动态平衡的基础上合理地开发自然,把人类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规范在生态系统所能承受的范围内,倡导在热爱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和维护生态系统动态平衡的基础上,积极能动地改造和利用自然。无论是传统生态观,还是现代人类中心主义,都既没有正确认识自然生态,也没有正确认识社会“人态”,更没有认识到发展的价值目标和伦理关怀最终是为了人的,同样也没有认识到人与自然的关系实质上就是人与人的关系。马克思曾经指出:“人们对自然界的狭隘关系制约着他们之间的狭隘关系,而他们之间的狭隘的关系又制约着他们对自然界的狭隘的关系。”[6]当代社会,人类之所以面临着生存危机主要就是人类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出了问题。其实,人的问题是社会的根本问题,环境问题归根结底仍是人的问题,人如何对待自然界实质上就是如何对待自身的问题。

2.科学发展观的后现代系统理论的核心价值还在于它全面整合了传统生态观和现代人类中心主义,构建了一种全新的人—自然—社会和谐共生的生态观。后现代系统理论从“人与自然的关系”与“人与人的关系”二者互为逻辑前提入手,把人与自然之间的协调发展作为其前提和条件,而且从人类发展的实践困境和生态伦理学的逻辑困难双重前提出发,将后者归结到前者来解决,因而获得了更有力的说明性。它一方面立足于人的尺度来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因此,是一种以人为本的价值观,而不是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它另一方面立足于自然的尺度来衡量人与人的关系,因此,也是一种环境主义的价值观,它实现了以人为本与以自然为友的结合。后现代系统理论的发展观是人口、经济、环境等各要素之间的协调发展,它将人类的经济活动、环境保护活动与培育健全人格、造就人的全面发展有机统一起来[7]。它要求把握好“以人为尺度”和“以自然为尺度”之间的必要张力,明确在什么条件下以人为尺度,什么条件下以自然为尺度。正确把握和利用自然生态环境演化规律,自觉而积极地协调改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身的复杂关系,真正达到生态—经济—社会三者共赢和谐发展的境界。因此,后现代系统理论并不寻求对自然的盲目征服,而是主张人与自然协同进化,科技也不再是征服自然的统治工具,而是维护并增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手段。随着全球性生态环境危机的加剧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人类的命运和地球上的所有生命越来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因此,后现代系统理论要求在更深层次上和更广范围内采取有效的协调行动,共同应对全球性生态危机的严峻挑战,推动人与自然同生共存的发展。

3.科学发展观的后现代系统理论的核心价值还表现在特别强调人与自然及人与人的平等观,主张人与自然及人与人的生存平等、利益平等和发展平等。后现代系统理论的人与自然平等观并不是指不能消耗自然资源和对生态进行“必要伤害”,而是指这种“必要伤害”必须设定生态底线。“必要伤害”是人类为了发展而对自然界不得不做出的损害。“必要伤害”是自然界普遍存在的客观现象。在自然界生态系统中,存在着大量的“伤害”现象,并以“伤害”的形式维系着生态系统的平衡,如森林生态系统中的食物链。对此,后现代系统理论认为,“必要伤害”虽然有它的自然生态学意义,但不能因此就成为人类大肆挥霍掠夺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理由。主张,“必要伤害”的底线是:第一,它是一种条件伤害。即这种伤害是有条件的,主要是指伤害行为的实施只有在人类和自然发生冲突时进行,才是合乎道德的,才是能够被容忍的。第二,它是一种限度伤害。这种限度,从个体上说,对个体的伤害不能危及到该个体的种的灭亡;从整体上说,这种伤害不能破坏生态系统的完整和稳定。第三,它是一种特殊的保护。这一特征是从必要伤害的另一层面来表达的。如人类通过利用一种生物的天敌来限制另一种生物的过度繁殖,以保护生态系统的和谐;再如,令人通过科技手段采取节育来保持人口的生态平衡等[8]。设定“必要伤害”的底线,前提是生态安全原则。生态安全包括生物安全、环境安全和生态系统安全这几方面组成的安全体系。生物安全和环境安全构成了生态安全的基石,生态系统安全构成了生态安全的核心。没有生态安全,系统就不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也只有在生态安全的原则下,“必要伤害”的底线才有现实意义。在人与人的平等观上,后现代系统理论认为,一部分人的发展不能以牺牲另一部分人的利益为代价。既要求代内公平,也要求代际公平。代内平等的原则强调当代人在利用自然资源,满足自身利益上机会均等,在谋求生存与发展上权利均等。代内公平要求从成本效益的角度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两者的公平分配和负担,主张谁污染谁治理,谁最先享用了地球、最先破环了自然的生态平衡,谁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发达国家对“全球生态赤字”理应负有更大责任。而代际平等的原则要求当代人与后代人享用自然、利用自然、开发自然的权利均等。人类应站在可持续发展的高度,不能以牺牲环境和后代人利益为代价换来现代人的高速发展,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特征的“绿色文明”。

参考文献:

[1]朱传信.后现代“整体有机论”的生态和谐意义[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5).

[2]张之沧.“信息”的后现代解读[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6).

[3]李刚.科学发展观与“系统和谐论”[J].党史文苑:下半月学术版,2007,(12).

[4]陈向阳,张艳玲.动态系统理论研究进展[J].社会心理科学,2007,(5).

[5]海瑞.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意义与原则探讨[J].现代商业,2008,(21).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35.

[7]汪才明.和谐发展:发展伦理学的价值核心[J].安徽大学学报,2008,(1).

[8]李宏斌.“必要伤害”作为生态伦理规范的合理性[J].伦理学研究,2007,(6).

现代生态学理论范文第4篇

在生态经济学中,事实与价值的关系具体表现为自然观与价值观的关系。生态经济伦理观的存在论基础是人的关系性,其道德诉求是中道原则;它在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问题上坚持延伸的利他主义,其基本原则是利他的利己主义。生态经济学在人与自然界之间的价值关系问题上遵循对立统一原则,其终极目标和根本动力是发展的可持续性;其基本规范是节制、适度原则。

关键词:生态经济学;价值;利他主义

中图分类号:N03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

10085831(2015)04015505

生态经济学是20世纪60年代由美国学者博尔丁(K.E.Boulding)创立的一门新兴学科,它大体上属于一种规范经济学,主要针对经济学中的机械论传统和实证主义传统。在存在论方面,生态经济学与机械论经济观根本不同,它实现了从知识论到生存论、从“以客体为中心”到“以人为中心”、从物质形而上学到人的全面发展等多维度的转变。生态经济学与机械论经济观的存在论差异,直接从它们在价值论、伦理学层面的差异中表现出来。本文初步分析了生态经济学的价值蕴涵及其对机械论经济观的超越。

一、事实与价值的具体化:自然观与价值观

以笛卡尔(R.Descartes)的二元论为基础,18世纪的英国哲学家休谟(D.Hume)提出了事实与价值的关系问题。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在于它涉及伦理关系的基础。在生态经济学中,事实与价值的关系具体表现为自然观与价值观和伦理观之间的关系。不仅如此,生态经济学中的自然观与价值观和伦理观之间的关系不是彼此分离的,而是相互依存。自然观决定价值观和伦理观。因此两极相通,异化的自然观导致异化的价值观和伦理观。

机械论经济观在自然观上的问题是忽视生态系统对经济系统的制约作用,相应地,它在价值观上的问题是忽视人的终极目的,自然观上的问题与价值观上的问题是二而一、一而二的关系。具体地说,由于机械论经济观忽视对自然资源的节约和保护,在价值观方面则忽视人的终极目的。对此,戴利(H.E.Daly)指出,机械论经济观中“经济学自然与终极的或绝对的东西不沾边”[1]27。因此,“增长经济学既是非常物质化的,也是极其非物质化的。在忽视最终手段和热力学定律时,增长经济学表现的物质性很不够。在忽略终极目的和伦理时,却又表现得非常物质化” [1]28。也就是说,机械论经济观对经济发展的终极手段和终极目的的双重忽视导致了它的双重问题:在自然观方面,它忽视了经济增长的自然前提,忽视了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对经济增长之承载力的有限性,从而导致资源枯竭和经济发展的不可持续性危机。从这个意义上讲,它是极其非物质化的;在价值观方面,它只关注经济增长对人的物质需要的满足,因而是一种物质主义、经济主义。它将人物化为经济人,导致人生存的异化。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又是非常物质化的。这就是机械论经济观的基本问题。

生态经济学在价值观层面对机械论经济观的批判和超越也存在着两个维度,“对增长的批评可以分为以目的为基础的(道德的)和以手段为基础的(生物物理的)两类”[1]29。即超越机械论经济观的路径有两个,一是自然观的变革;二是价值观和伦理观的变革。不仅如此,这两个方面的变革还具有内在联系的一体之两面。超越机械论经济观在自然观方面的异化,在经济学层面必然走向生态经济学,即凸显人与自然界之间的有机整体性、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性和依存性,凸显生态系统对经济系统的制约性;超越机械论经济观在价值观和伦理观方面的异化,必然走向德性的经济发展观,即凸显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人的感性生存,凸显经济学的人文维度、价值维度和伦理维度。因此,生态经济学必定同时又是德性经济学、规范经济学。这一变革透射出事实与价值、自然观与价值观之间深刻的内在联系。为此,如果要消除机械论经济观在自然观和价值观上的异化,就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自然观与价值观和伦理观之间的辩证关系。这一辩证关系在机械论经济观和生态经济学中都是同样适用的:在机械论经济观中,关于人与自然、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相互割裂的自然观与关于人与自然对立斗争的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总是成对出现的;同样,在生态经济学中,关于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是一个有机整体的自然观与关于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和谐统一的价值观总是成对出现的。生态经济学的全部问题归根到底就是研究如何利用有限的自然资源这一最终手段更好地为人的终极目的服务。

为此,生态经济学的理想要得到落实,既需要制定一种新的自然观,确立人和自然界正确的存在论地位,也需要制定一种相应的价值观和伦理观,确立人和自然界正确的价值论地位。可以说,这是生态经济学的核心问题。克服当代环境问题和生态危机的关键在于人的自然观的变革并将其与价值观、伦理观的变革协同进行。

二、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延伸的利他主义

生态经济学在自然观上的整体论延伸到价值层面,就形成价值观和伦理观上的整体论。这种整体论在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问题上的具体表现是,生态经济伦理观凸显人类是一个整体的“类意识”,并试图在这种整体意识下协调代内、代际的利益矛盾。于是,生态经济伦理观开展出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的时间维度和空间维度,成为一种面向未来的、针对他人和可能主体的责任伦理观。

(一)生态经济伦理观的存在论根基:人的关系性

生态经济学的自然观基础是现代有机整体论,它在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问题上主张人和自然、经济系统和生态系统是统一的有机整体;它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上主张人与人之间是相互依存的有机整体。同时,自然界之间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也是有机统一的。因此,生态经济伦理观以人的关系性为其存在论前提。与近代哲学将人视为彼此分离的社会原子这一实体论观念不同,马克思哲学和当代西方哲学都主张从关系、主体间性的维度理解人的存在论地位。马克思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海德格尔认为,人的存在是共同存在。人的存在论结构是“共同存在与共同此在。日常的自己存在的方式就奠基在这种存在方式之中”[3]。因此,每个人都是处于特定社会关系中的共同存在,这种关系性是人的责任性的存在论前提。关系性意味着每个人在存在论地位上都既是自身也是他人。每个人都不可能以绝对独立的个体而存在,人的存在总是表现为个体性对关系性、公共性的让度,因而每个人都有责任性,必须承担责任。不仅如此,每个人对自己负责就是对他人负责,对他人负责就是对自己负责。萨特指出:每个人都应该“把自己存在的责任完全由自己担负起来。还有,当我们说人对自己负责时,我们并不是指他仅仅对自己的个性负责,而是对所有的人负责”[4]。进而言之,人的关系性决定了人的存在是一种相互塑造、相互占有的关系和过程。因此,塑造就是被塑造,占有就是被占有。每个人在塑造自身的同时也塑造他人,在占有他人的同时也被他人所占有。一个人在何种意义和何种程度上塑造或占有他人,他也就在何种意义和何种程度上被他人塑造或占有,反之亦然。人的关系性在价值层面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利益依存关系。生态经济伦理观正是对人的利益关系的一种处理方式,正是从这种利益关系中引申出生态经济伦理观的基本原则――捍卫自身利益与捍卫他人利益相统一。对此,生态经济伦理观倡导的基本原则是“利他的利己主义”。也就是说,“利己”与“利他”是统一的而不是对立的,“利己”包含着“利他”,“利他”是一种特定意义上的“利己”。

(二)生态经济伦理观的道德诉求:中道原则

根据“利他的利己主义”原则,生态经济伦理观实质上就是要在自我利益与他人利益之间寻求平衡点,而寻求利益平衡点的基本原则是“中道原则”,它是生态经济伦理观的灵魂与实质。从空间维度看,生态经济学的道德诉求是要实现代内公平:在共时代的自身利益与他人利益之间寻求平衡,肯定并限制每个人自身的利益和发展权,从而确保他人的利益和发展权。从时间维度看,生态经济学的道德诉求是要实现代际公平:在人类的当前利益与未来利益之间寻求平衡,肯定并限制当代人的利益和发展权,从而确保后代人的利益和发展权。生态经济伦理观就是这样一种平衡自身利益与他人利益、当代人的利益与后代人的利益的中道原则;是一种肯定并限制自身利益、肯定并限制当代人利益,从而确保自身与他人、当代人与后代人共享平等发展权的“利他的利己主义”;是一种在空间和时间维度上的延伸的利他主义。这一基本原则决定了生态经济伦理观的基本特征。

首先,生态经济伦理观是与不在场者之间的伦理关系。当代经济发展的影响在空间方面扩展到全球规模,在时间方面扩展到人类未来。经济发展不仅涉及自身利益而且涉及他人利益,不仅涉及当代人的利益而且涉及经济发展对后代人利益的影响。因此,当代经济发展就构筑起自身与他人、当代人与后代人、当前利益与未来利益之间的矛盾,也就是当代人彼此之间的代内利益矛盾和当代人与后代之间的代际利益矛盾。由于他人、后代人都不在场,因此,生态经济伦理观是当代人与不在场者之间的伦理关系,它试图在每个人自身与不在场的他人、在当代人与不在场的后代人之间贯彻中道原则,寻求利益平衡点。生态经济伦理观主张,当代人在发展经济以实现自身利益的同时,不应该破坏代内的他人的利益和代际的后代人的利益,要为他人和后代人的利益负责。生态经济学要求“尽量公平地为我们的后代做事,也就是说,他们对付那种抵押的机会不要预先就被褫夺了”[5]27。问题的关键在于,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按照中道原则正确处理自身利益与他人利益、当代人的利益与后代人的利益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代内公平与代际公平、代内发展权与代际发展权的关系,实现当代人与他人的和谐、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和谐。在这种意义上,生态经济伦理观是一种公平观、和谐观和整体观。在价值观上,它试图将利己主义与利他主义统一起来,坚持“利他的利己主义”,即如同尊重自己的利益和发展权一样尊重他人及后代人的利益和发展权。生态经济伦理观就是这样一种针对不在场者的延伸的利他主义:在时间上延伸到未来,在空间上延伸至他人。显然,这是对机械论经济观中所包含的人类中心主义、利己主义价值观和伦理观的超越。

其次,生态经济伦理观是对可能主体的伦理关系。现代工业文明的发展造成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直接危及经济发展的自然前提。以现代有机整体论自然观为基础,生态经济伦理观主张,自然界整体完善的重要性高于作为自然界特殊组成部分的特定的人的利益。同时,由于非人类存在物关系到人类的未来生存,是可能主体和人类的可能利益。因此,对自然界整体的责任,实质上就是当代人对可能主体的伦理责任:对自然界的尊重就是对人类自身利益的尊重;维护自然界的权利就是维护人类自身的权利;与自然界平等就是与人类自身平等;对自然界负责就是对人类自身负责。在此意义上,以自然界为目的就是以人为目的。可见,学术界有的学者将深生态学(Deep Ecology)与浅生态学(Swallow Ecology)截然分开甚至对立起来,认为深生态学就是主张以自然界本身作为环境保护的目的,而浅生态学才是将人作为环境保护的目的,这种观点有一定的片面性。

生态经济伦理观不是主张对他人、后代人或可能主体纯粹的利他主义,而是主张在肯定当代人的利益和发展权的同时,又限制当代人的利益和发展权。它是对当代人利益和发展权的肯定、限制与对他人、后代人或可能主体的利益和发展权的维护这三方面的统一。当代人之所以有义务限制自身的利益和发展权以维护他人、后代人或可能主体的利益和发展权,不仅因为他人、后代人或可能主体的利益和发展权可能被当代人行使权力追求自身利益时所破坏,而且因为“人和人的成就不可以消失”,“我们必须知道,人得存在” [5]29。这里充分展现出生态经济学之“人类意识”和人文取向的特殊内涵。

最后,实现生态经济伦理观的基本途径是当代人对自身利益和发展权的自我限制。由于他人、后代人都不在场,自然界也仅仅是可能主体。因此,实现生态经济伦理观的主体只能是当代人。其基本途径只能是当代人对自身利益和发展权的限制。当代人对自身利益和发展权的限制与当代人对不在场者和可能主体的责任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在这一点上,生态经济伦理观体现了当代人对不断扩张的现代经济、不断膨胀的物质欲望的自我限制,它同时也是对不在场者和可能主体的一种延伸的利他主义。限制就意味着肯定:生态经济伦理观是限制利己主义与倡导利他主义、肯定当代人的利益和发展权与肯定不在场者和可能主体的利益和发展权的统一,满足当前利益但不损害未来利益。生态经济伦理观与传统伦理观不同的地方在于传统伦理观是一种彼此具有实体制约关系的伦理,由于这种伦理存在着他人在场的现实约束力,因而伦理责任由伦理关系双方共同完成;而生态经济伦理观倡导的则是他人不在场的伦理:无论后代人还是可能主体都不在场。因此,尽管生态经济伦理观的主要取向是对后代人和可能主体的利他主义,但实现这一伦理观的关键却在于当代人对自身利益和发展权的自我限制,只有通过这一现实努力才能将生态经济伦理观落到实处。限制当前利益与对后代人和可能主体的利他主义是统一的,但关键在限制这一方面。由于后代人和可能主体都不在场,所以,当代人必须担当起双重角色,完成双重责任:既是自身,追求自身利益,又是他人,限制自身利益,规范自身行为;既是伦理的评价者,又是伦理评价的对象。远距离的伦理必须通过近距离的行动来落实,他人不在场的伦理必须通过在场的人来实现。这就是“利他的利己主义”。

三、人与自然界的价值关系:对立统一原则

在人与自然界之间关系的维度上,机械论经济观在自然观方面凸显人与自然界、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的分离性和对立性,凸显人与自然界之间的斗争性,忽视生态系统对经济系统的制约性。相应地,它在价值观方面坚持人类中心主义(Anthropocentrism)。生态经济学则在自然观上凸显人与自然界、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的依存性,凸显人和自然界的整体性及生态系统对经济系统的制约性。相应地,它在价值观上主张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和谐统一。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与生态经济价值观的主要区别是:其一,人类中心主义主张通过对自然界或生态系统的否定以实现经济发展,忽视经济系统对生态系统的依存性。其二,人类中心主义是一种自我中心论,它仅仅将自然界视为特定的人的工具和手段,忽视他人尤其是后代人的利益;生态经济价值观不是从自我利益出发,而是从人类整体利益出发,因而包含了对他人利益的关切。它试图通过平衡当代人与他人或后代人的利益以构建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在终极意义上,生态经济价值观也将自然界视为人的工具,但它是将自然界视为全人类的工具。在这种意义上,生态经济价值观并不否定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对立、斗争。与此同时,自然界作为全人类的工具也就意味着它对特定的人而言可能成为目的,因为任何特定的人都有责任为了全人类的利益而保护自然。任何特定的人如果将自然界视为目的就有可能捍卫自然界作为全人类工具的意义。在此意义上,生态经济价值观又凸显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和谐、统一,它突出生态系统对经济系统的制约性的终极目的不是为了自然界本身,而是为了平衡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于是,生态经济价值观的基本主张是,人与自然界之间只能是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既对立又统一的价值关系。

第一,对立统一的“度”:可持续性。对立统一原则是处理一切关系的普遍原则,也是处理人与自然界之间关系的基本原则。人类在近代工业文明中所坚持的征服自然、控制自然等观念都是片面的。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是,人对自然界应该既注重对自然界的能动改造,又必须接受自然界对人的制约。一方面,人对自然界有能动性。马克思说:“自然界起初是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对立,人们对它的关系完全像动物同它的关系一样,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服从它的权力。”[6]另一方面,人对自然界又具有受动性。恩格斯说:“我们必须在每一步都记住: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象征服者统治异民族那样,决不同于站在自然界以外的某一个人――相反,我们连同肉、血和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并存在于其中的……”[7]按照唯物辩证法关于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的基本原则。一方面,人与自然界之间必然存在对立、斗争。这表现在,生态经济学并不否定当代人发展经济的合理性。既然有经济发展,那么,人对自然界就必然有否定、对立和斗争。另一方面,人与自然界之间又必须和谐、统一。这里必然要提出的问题是,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对立性、统一性之合理的“度”或“点”在哪里?从原则上说,这个“度”或“点”就是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它是发展生态经济的目的。因此,在人与自然界之间的价值关系问题上,生态经济价值观面对的根本问题在于,如何在人与自然界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中确立合理的“度”或“点”,从而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自然资源的有限性:节制、适度。与“认识你自己”一样,“凡事勿过度”也是古希腊德尔斐(Delphi)神庙门楣上的铭言。以中道原则为基础,生态经济价值观和伦理观倡导节制和适度的原则,即无论是人与自然界的对立、斗争,还是人与自然界的和谐、统一都应该是适度的。节制、适度原则是整体论自然观在价值论层面的具体表达:在人与自然界之间关系的维度上,节制和适度意味着对自然界的顺应;在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维度上,节制和适度意味着对他人利益和发展权的尊重。因此,节制、适度是实现经济发展之可持续性的根本前提。

机械论经济观忽视生态系统对经济系统的制约作用,因而突出人与自然界的对立、斗争。对生态系统制约性的忽视使机械论经济观包含着自然资源无限性的暗示,经济发展所要解决的基本矛盾实质上是人的需要的无限性与自然资源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它认为可以通过经济的无限增长来解决人类面临的全部问题。因此,机械论经济观主张的是一种过度的经济发展。生态经济学则主张,人与自然、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是统一的有机整体,经济增长应该节制、适度。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代内矛盾与代际矛盾的协调等都必须通过以“节制”、“适度”为核心的中道原则来落实。对他人、后代人的伦理责任也必须通过节制、适度的原则来实现。因此,要超越机械论经济观,就必须把以节制、适度为核心的价值观、伦理观建设放在中心地位。“伦理问题是首要的”[1]179。从这个意义上说,生态经济学又应该是一种价值观、伦理观,生态经济学的成熟有赖于一门相应的价值论、伦理学的建立。

参考文献:

[1]赫尔曼・戴利,肯尼斯・汤森.珍惜地球[M].范道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2]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C]//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0.

[3]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M].陈嘉映,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2:132.

[4]萨特.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C]//包利民.西方哲学基础文献选读.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269.

[5]汉斯・约纳斯.技术、医学与伦理学[M].张荣,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

现代生态学理论范文第5篇

[关键词]生态美学;生态存在论;生态价值论;生态伦理学

[中图分类号]B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848(2013)02-0046-06

[作者简介]岳友熙(1967―),男,山东高密人,文学博士,美国哈佛大学高级访问学者,山东理工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山东省生态文化与循环经济软科学研究基地副教授,主要从事文艺学、美学、生态文化等研究。(山东淄博 255049)。

[基金项目]山东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发展基金项目(重大项目培育工程)“美国生态想像理论、方法及实践运用研究”的阶段性成果,曾受到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经费的资助。

Title: On Three Theoretical Bases of Eco-aesthetic Construction

Author: Yue Youxi

Abstract: Eco-aesthetics is a new interdisciplinary applied subject of aesthetics which came into being with the enlightenment of contemporary 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and aesthetic ideas. Eco-aesthetics is a new form of aesthetics based on ecological existentialism, eco-environmental value theory, and eco-environmental ethics. It takes the intersubjectivity of postmodern philosophy as the theoretical starting point, eliminates the boundaries between subject and object, breaks the thinking way of subject-object dichotomy of traditional western philosophy, and transcends anthropocentrism, and it provides a new theoretical basis for people to correctly understand and handl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an and nature.

Key words: eco-aesthetics; eco-existentialism; eco-value theory; eco-ethics

一、“生态美学”的基本内涵

所谓生态美学,主要是指生态学和美学联姻而产生的一门学科,它是在当代生态观念、环境观念、美学观念的启迪下而产生的一门新兴的跨学科性的美学应用学科。它是从美学的角度,用审美的态度、观点和方法,研究人与自然的生态现象、生态关系和生态规律的科学。生态美学是生态本体论在美学领域的具体体现,具有很大的初创性和开拓性。生态美学不但注重对自然的定性(即存在的本性)研究,在对自然内在生命本质的考察中重构其哲学基础,因此属于物性论范畴,而且带有更多的审美意味,注重对自然外在形式(即存在的表象)的观照,因此属于现象学的范畴。与此同时,它还更侧重自然与人的现实生存关系,具体地说,就是以生态环境为中心,对自然进行价值定位和实践再造(存在的价值)。生态美学覆盖了人类对自然进行审美观照的三个维度:即以真为美、以善为美、以美为美;包括以知性重解自然、以情感观照自然、以意志再造自然等三种具体方式。

对生态美学来说,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其审美观。生态审美观是一种全新的审美观,它在自然审美上体现得最为突出:其一,生态审美观的建构和形成,是以对“生态”的理解为前提的。这里所谓的生态,既不是仅指自然的存在方式,亦不是仅指单一的人与自然的自在状态,而是主要体现在人与自然的相互依存的整体化的系统联系上。例如,德国美学家海德格尔所说的“在”的诗意的存在方式,就是一种生态审美的存在。其二,生态审美观不是从生命的某一部分或生命的个体来孤立地、机械地看自然美的性质,而是从生命的有机整体、有机联系来综合审视自然美。其三,生态审美观不单按照人的价值或者说自然的外在价值来看待自然美,而且也按照自然的内在价值来看自然美。自然美不单为人而美,也为其自身而美。其四,生态审美观不单从自然人化的维度来看待自然美的产生,而且还从自然创化的维度来审视自然美的产生。大自然的进化,是一种自组织的进化。在大自然的自组织进化过程中,美是自然选择的目的,是自然进化的方向。其五,生态审美观不单从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人的内部心理等方面的统一来看待和谐,而且从整个宇宙,至少是从整个地球上生命的有序存在与运动来看待和谐,并赋予和谐以新的解释与涵义。其六,生态审美观不是将艺术美视为最高的美,而是将自然生态美视为最高的、典范的美。生态哲学中生态本体论的宇宙观,意味着哲学思想的一场革命,生态美学中生态审美观,也将全面地重塑人的观念,彻底刷新人的生活。这是人类思想领域的“哥白尼式”的革命,是人类思想的巨大进步。

生态美学以“生态环境美”范畴的确立为核心,以人的生活方式和生存环境的生态审美创造为目标,以期达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相互和谐、真善美相互统一的自由审美人生境界。生态美学体现了生态文明时代对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现实关注,以及对人类的终极关怀。这种生态本位的审美观,既来源于对中国古老的传统生态哲学深层智慧的开掘,又来源于对西方后现代主义有机统一观念的借鉴;既是对传统美学审美观的超越与挑战,又为我们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美学提供了百年不遇的大好契机。

二、生态美学构建的哲学基础

生态美学是以生态存在论为哲学基础的美学。“生态存在论”主要是建立在“存在论”哲学、生态科学发展的基础上的新型理论,它肯定存在是世界本然的存在状态和方式,反对在现实世界之外寻找存在的本质和依据;主张结合古代直观整体论和当代生态科学、复杂性科学的成果,将存在理解为包含人、社会在内的整个大自然的存在,即把存在看作是由“人―社会―自然”组成的“三位一体”的统一有机系统整体。“生态存在论”主要有如下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第一,生态存在论继承了系统论的整体性特征,认为生态存在不是人、社会和各种其他自然事物的零散的存在,而首先应当是整体性的存在。它在肯定人、社会和各种自然事物等各要素之间相互作用构成生态存在整体的基础上,否定生态存在整体等于各部分事物和人简单相加之和的机械观念,坚持生态存在系统具有自身特定的质,是由人、社会和各自然事物等内在各要素之间非线性相互作用形成的有机生态整体;特殊生态系统又存在于更高一级生态系统环境中,受更高一级生态系统规律、状况、发展趋势的影响,这种生态系统的整体特性就是其从所处系统环境中获得的质的规定性。第二,生态存在论认为,人、社会和各种自然事物的生态存在具有有机性,它们是有机系统整体。它从生态科学观念出发,肯定人、社会和各种自然事物的生态存在的有机性,而且把有机性理解为生命、生态系统自身具有的自组织、自调节、自选择能力,把整个世界描绘成由人、社会和各种自然事物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相互协调、不断进化的有机的统一体。第三,生态存在论认为,人、社会和各种自然事物的生态存在具有过程性。从自组织理论出发,把存在如实地描述为关系性的、过程性的和实体性的存在的统一,把自然生态过程视为统一的自组织运化过程,坚持不同层次的“实体存在”、不同层次事物之间的联系都是在统一运化过程中形成、演化的观点。①

“生态存在论”是建立在生态科学、复杂性科学理论发展的基础上的新型理论,是对科学理论的概括和升华。它是对近现代机械论世界观、传统形而上学本体论的否定,是在更高层面上对古代有机整体论的扬弃和复归。“生态存在论”包括哲学意义上的本体论和自然观,是建立生态美学的哲学基础,是生态文明时代精神的必然产物。生态美学就是“生态存在论”哲学在社会实践领域的具体应用。以“生态本体论”为基础的生态美学作为一种新的美学范式,是自然的人化与人的自然化有机统一的新的科学的美学范式。生态美学针对现代性过分强调自然的人化,把人凌驾于自然之上的人类中心主义的偏颇,还强调人的自然化,重视自然生态规律,把人作为生态系统的一部分,强调生态系统的整体存在和演化规律;同时,生态美学又肯定人与自然万物的差别,肯定人的主体性,肯定人的认识实践能力和人的智慧,肯定生态美学建设是建立在人的现实认识实践基础上,主要依靠人对人与自然关系的重新认识、反思、协调和重构。生态美学的产生和发展是历史的必然,是人类对消除人与自然关系严重异化要求的时代呼唤,是生态本体论时代的精神体现。

三、生态美学构建的价值论基础

生态美学是以生态环境价值论为基础的美学。生态环境价值论,就是人类在生态本体论时代对人与自然万物及其生态系统的价值关系独特新颖的基本看法和观点。它主要是针对近现代人类本体论时代的主观主义工具价值观,肯定价值的客观存在,重视自然的内在价值和生态环境系统的价值,并重新阐述人与生态环境的价值关系。生态环境价值论是从生态学的角度对传统的价值论进行反思,在新的自然科学基础上发展而成的新型价值论。它从价值论的学术框架出发,对生态系统、人的生态环境以及其中多样化生物的价值进行探讨,结合生态保护的要求改造已有的价值论或为价值论提供新的内容。它是对人类本体论时代价值观的突破和超越。生态环境价值论主要是哲学、文化意义上的价值论,主要探讨的是价值的本质、价值的具体表现形式等问题。它在首先承认人是自然界当中具有自主性、独立性和主观能动性的特殊存在的基础上,肯定自然生态环境的价值,肯定人和自然万物及其生态环境系统都具有自身存在的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并认为它们都可以成为价值主体和价值客体,它们的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既有区别,又是内在统一,即两者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同时,它还确定了人类对自然环境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生态环境价值论的核心内容集中体现在对“生态环境价值”和“生态环境的价值”两个概念的内涵的讨论当中。所谓“生态环境价值”,就是指人与周围的生态环境所构成的生态环境系统所具有的自身内在的有机价值。它是自然生态环境系统(包括人)天生地就具有消纳废物、维持生命和调节平衡的生态价值,是生态环境系统维护生态环境系统自身稳定、完整和美丽而本身所具有的价值。它反映的是人与周围的生态环境具有本源性和本然性的联系。而所谓“生态环境的价值”,在广义上是指生态环境系统及其要素对其周围的其他要素(包括人、自然事物、子系统、母系统等)的生存和发展所具有或体现出来的外在价值或工具价值;在狭义上,则是指生态环境系统及其要素对人的生存和发展所具有或体现出来的外在价值或工具价值,即只是相对人来说的。“生态环境价值”和“生态环境的价值”是两个具有不同内涵的概念,是相互对立的。然而,它们两者之间的关系又是内在统一的。①

生态环境价值观是对宇宙本体论价值观的补充和发展,是对人类本体论价值观的突破和超越,它是生态环境美学赖以产生和形成的价值论基础。传统哲学认为,价值客体可以是自然物、人创造的财富,也可以是社会、组织和个人;但是,价值主体却只能是个人、群体和社会,或者说只有人才有资格成为价值主体。这种人类本体论价值观的偏颇和现代科技的片面发展,给“人――自然――社会”复合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带来巨大障碍。因此,人类需要重新反省自身的价值观,继承和发展传统儒家“赞天地之化育”之精神,在自身的社会实践活动中,不但肯定人是生态环境价值主体,而且强调其他生态环境各要素也可以作为生态环境的价值主体;不但要考虑到人类自身的目的和价值,而且也要考虑到其他生命体、生态环境系统、生物圈的内在价值,从维护和促进生态环境系统和地球生物圈的生存和发展高度,把自身的内在价值最大限度地转化成对生态环境系统和生物圈的工具价值,在人与生态环境系统共生共荣、协调发展的基础上,使自身的内在价值得到全面而深刻的实现。从生态环境价值论来看,价值主体的内容已经突破了传统的理解,认为生态环境系统各要素都可以成为生态环境价值主体。生态环境价值观超越了“人类中心主义”,把人类由世界的主宰变成了生态环境系统当中的普通一员。人类在利益上已不再是世界的中心(但在文化上人类仍然是世界的中心),人类由人类本体论时代转向了生态本体论时代,从根本上来说,就是人类的价值观发生了彻底转变,即由人类本体论价值观转向了生态环境价值观。这种价值观以价值主体超越了传统价值观的评价主体,认为价值主体不单是人,也可以是人之外的其他生态环境要素。生态环境价值观不但从认识论角度,在肯定人的独立性和特殊性的同时强调了人与自然生态环境系统价值的对立统一关系,而且还从生态存在论角度,把人与其周围的生态环境系统看作一个最大的完整的生态环境总系统,肯定了这个生态环境系统的内在的有机的生态环境价值。并进一步强调生态环境的价值与生态环境价值是辩证统一的。它认为生态环境价值和生态环境的价值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都是生态环境系统进化的结果。生态环境系统的各个因素都对维持生态环境系统的完整与和谐做出了贡献,因此都具有生态环境的价值。作为人类的文化现象,生态环境价值是人类超越自我,借助人的洞察力对生态环境价值关系进行分析的产物,不是人类从自身利益出发对价值的判断和评价,而是将人类自身融合于生态环境系统当中的整个生态环境系统的存在价值和内在价值。生态环境价值论的提出使人类对自己的主体地位进行反思,迫使人类矫正自己对待自然生态环境系统的态度和行为,这对保护包括人类在内的整个生态环境系统的利益具有重大意义。①生态美学就是以这种生态环境价值论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新型美学。

四、生态美学构建的伦理学基础

生态美学是以生态环境伦理学为基础的新型美学。“生态环境伦理学”也被称为“生态伦理学”,是一种主张把道德关怀(moral consideration)扩展到人之外的各种非人类存在物身上去的伦理观点和学说。它是在对传统伦理学进行反思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它的继承、发展和超越。其理论核心是承认各种非人类存在物拥有独立于人类的“内在价值”及人类必须予以尊重的“生存权利”,并把它们的这些内在价值和生存权利(而非人类的利益)作为判断人们对它们的实践行为在道德上是否正确的终极标准,作为对人的实践行为进行善恶评价的重要依据。②这是一种具有革命性的新型的伦理思潮或价值观。生态伦理学的革命性和新颖性,主要体现在它肯定了各种非人类存在物拥有独立于人类的内在价值和人类必须予以尊重的生存权利,空前地扩大了“道德共同体”或“道德联合体”(moral community),为今天我们正确理解“人――社会――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提供了新型的道德根据。③生态伦理学将道德共同体扩展到了包括自然界一切无生命的存在物,突破了传统伦理学对人的固恋(fixation),把伦理学的视野从人类扩展到了更宽广的大自然,使道德联合体(moral community)的范围从人类自身扩展到人类之外的其它非人类存在物,从而拓展了伦理学的范围,使其实现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巨大飞跃。这种把道德共同体扩展到了包括自然界一切无生命的存在物的伦理思想,就是传统的自由主义的终结和新的自由主义的开山。④

生态伦理学是一种具有不断开放性的伦理学,它要求人类应该有一种伟大的生态伦理情怀:对他人的关心,对动物的怜悯,对生命的爱护,对大自然的感激之情。他应当与某种永恒的东西“照面”,把生活的意义与某种比个人更宏大的过程联系起来。这种永恒的东西和伟大的过程就是生命(包括人的生命)的生生不息和绵延不绝,就是大自然的完整、稳定和美丽,就是上苍之“大生”和“广生”之美德。我们甚至认为,由于大自然或地球是所有事物的“生命摇蓝或生养环境”(originating matrix or parental environment),所有的事物都是大自然创造的;哪里存在着积极的创造性,哪里便存在着价值。因此,我们没有理由把伦理学仅仅限制在地球的范围内,宇宙是我们所占据的地球的生命摇蓝,我们应当把它也包括进最终的伦理王国中来,超越“地球中心论”或“地球沙文主义”,走向“宇宙伦理学”。⑤

生态伦理学在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统一、权利平等的同时,还承认人类具有不同于自然的其它物种的特殊性,承认人类具有高于其它物种的特质,这种特质就是人类具有思维能力,有理性。而人的理性就表现为对自己行为的认知,对自己行为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他能够对自己的需求加以控制,能够限制自己。当前,生态问题和环境问题已经向人类发出了严重的警告,我们应该充分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改变人类对于自然的态度,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使人类的活动能够与自然的存在相适应,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圆融共舞的共同体。⑥

生态伦理学就是我们建立生态美学的重要基础之一,它在生态美学的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基础地位和指导作用。它能够帮助我们超越人类中心主义,突破主客对立的传统思维方式,重建理性,重建主体性,重新认识自然的价值,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的辩证关系,为我们保护生态环境和建设生态美学提供重要的理论支持。尽管这种思想上的改变在越过一定界线以前很少有明显的变化,但是,一旦关键的认识改变以后,巨大的变化就会像洪水般立刻涌现。我们的生态美学就会轰轰烈烈地建立起来,人类就会迈入真正的生态文明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