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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彰显“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动员和凝聚更多的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参与红十字事业,按照盟会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红十字系统开展了以“红十字处处为人人”为主题的系列纪念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根据盟红会的通知要求,及时下发《xx县红十字会2017年红十字博爱周活动方案》,4月28日召开了全县开展“红十字博爱周”活动工作会议,明确了各乡镇、各学校的活动任务。
二、纪念活动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一)举办“红十字博爱周”活动启动仪式。“红十字 讲人道 扶困苦 倡互助......”这是第四小学的红十字青少年在朗诵“红十字三字经”,在响彻礼堂的朗诵声中,以“红十字处处为人人”为主题的“五·八”世界红十字日博爱周启动仪式正式拉开帷幕。政府副县长锡林、关工委副主任罗秀芳出席启动仪式,教育科技局、团委、红十字会、第四中学、黑山嘴小学领导以及第四小学全体师生10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常务副会长马志刚宣布2017年xx县纪念“五·八”世界红十字日博爱周活动启动仪式开幕,并亲手启动全县“博爱一日捐 爱心双助”活动。
对 5·12防灾减灾知识竞赛获奖者;红十字精神钢笔字展示优胜者;优秀红十字手抄报;优秀宿舍长;优秀楼长;“一帮一”好哥哥、好姐姐;优秀值周生进行了表彰。红十字青少年和志愿者都用精彩的文艺表演来表达他们对红十字会和社会各界的帮助最诚挚的谢意和祝福!
(二)各学校红十字会开展系列纪念活动。
第四小学红十字分别开展了防灾减灾知识竞赛活动、红十字精神钢笔字、红十字手抄报比赛、“一帮一”好哥哥、好姐姐,红十字主题班会等项活动。
第四中学红十字会以“关爱困境学生 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升国旗唱国歌、国旗下的讲话、校园之声广播、校园网、主题班会等形式,大力宣传红十字文化。5月11日下午举行县红十字会捐赠物资仪式、急救知识培训和防火防震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活动。县关工委、县妇联、县红十字、县教科局、县团委出席捐赠仪式,第四中学全校师生400余人参加仪式。常务副会长马志刚代表县红十字会向第四中学博爱超市捐赠价值x元的物资;赠送了300本急救知识读本;并为83名同学贫困励志学生颁发了奖品。
仪式后,由经过国家红总会复训的李霄鹏老师对四中师生进行了紧急救护知识技能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急救知识心肺复苏、包扎止血等,并亲自指导部分学生进行互动演示。
培训后,现场全体师生在演播厅进行了防火防震应急疏散逃生演练。遇险警报响起,教师指挥学生迅速按照预定的撤离路线,弯腰小步,有序的跑出教室。到达指定的安全地带,各班迅速集合,清点人数,向演练负责老师汇报。
5月11日xx职教中心举办了防灾减灾知识竞赛。此次知识竞赛共有高一高二年级的16支代表队参赛,经过两轮初赛,分别取前四名进入决赛,竞赛共分为个人必答题、团队必答题,抢答题和风险题四个环节,内容涉及红十字运动知识和防灾减灾知识。 比赛中,现场气氛十分活跃。选手们凭着扎实的基础知识,准确流利的回答,赢得了观众一阵阵热烈的掌声。特别是在抢答题环节中,精彩纷呈、扣人心弦。现场还增设了观众互动环节,互动中同学对竞赛知识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争相答题。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使防灾减灾知识在广大学生中得到了进一步的普及,“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同时增强了师生自身的救护能力,从而更加有力地推进了红十字事业的发展。
5月13日”xx县红十字会黑山嘴小学博爱家园”揭牌,县红十字会向黑山嘴小学博爱家园捐赠了价值x元物资。博爱周期间,黑山嘴学校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救护、逃生避险、红十字手抄报等活动,为博爱家园的落户起到了宣传效果。黑山嘴小学的小朋友为此次活动精心准备了《天使》《最好的未来》等精彩而有趣的节目,祝贺博爱家园的落成。
为彰显“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凝聚更多的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红十字事业,根据《xx旗红十字会纪念5·8世界红十字日暨2017年红十字博爱周活动方案》(x红发〔2017〕x号)文件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纪念5·8世界红十字日暨2017年红十字博爱周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 认真安排部署,务求取得实效
按照旗红十字会关于开展“5.8博爱周”系列活动的要求,我镇组织召开了“5.8博爱周系列活动”专题会议,对2017年“5.8博爱周系列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印发了《xx镇纪念5·8世界红十字日暨2017年红十字博爱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在58博爱周期间,做好博爱一日捐工作,集中开展宣传培训、社会救助等工作,并协调各内设机构,确保了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 弘扬人道精神,积极传播正能量
为切实提高群众对红十字会及红十字事业的知晓率和认知度,进一步提高全民参与红十字事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凝聚更多人道力量,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人道主义宣传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敬老活动。为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镇红十字会与党建工作部联合组织了一次志愿者服务活动,深入我镇乌兰陶勒盖村敬老院,为老人们送去米面等生活用品,帮助老人们打扫卫生,擦玻璃。让弱势群体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以及社会的温暖;二是发放宣传资料。在我镇人员密集区、街道等地段张贴纪念58世界红十字日宣传海报3张;深入部分嘎查村、个体工商户发放“博爱一日捐”倡议书80多份,发放国际人道法30多册,发放遗体器官和造血干细胞血样采集倡议书40多份,在发放宣传资料的同时,为群众讲解造血干细胞、无偿献血等知识,进一步加强了群众对遗体器官和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理解,传播了人道主义精神;三是举行“博爱一日捐”活动。集中捐款z元,并及时公布捐款明细,确保接收款物的公开透明。
各种务实、有效的的宣传形式和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红十字会的公信力,为改善红十字会社会形象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开展专题培训
提高民众自救互救技能和防灾避险意识。5月14日上午,我镇红十字会邀请旗红十字会注册志愿者,多年从事救护培训工作,经验丰富的王海平老师为干部职工就自救互救的重要性、现代救护特点、心肺复苏的方法等方面做了全面生动的讲解。通过讲座,广大干部职工了解了应急救护基本常识,对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在特殊情况下开展救助救护起到积极作用。
四、积极开展人道救助活动
开展防灾减灾日的活动,可以教育大家珍爱生命,牢固树立地震防范意识,努力提高地震防范能力。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5.12防灾减灾日活动总结精选最新.欢迎阅读!
防灾减灾日活动总结1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八个“防灾减灾日”。汶川、玉树、雅安地震的巨大危害给我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为了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提高我校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我们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小学生生命安全为根本,全面增强师生的防灾减灾观念,切实提高师生的避灾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
根据上级要求,我校在5月13日至15日两天时间中分别对全校学生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了防灾减灾宣传(原定于5月6日至8日搞宣传活动,因连续下雨,改为5月13日至15日进行),开展了应急疏散演练,让师生把安全牢记在心,时刻绷紧安全的弦,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现将本次活动开展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1、加强领导,认真策划保证防灾减灾活动的顺利开展。我们十分重视防“防灾减灾日”的工作开展情况,校长何瑞华任总负责,副校长何校伦具体安排,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
2、5月13日早上国旗下讲话,何校长进行了“防灾减灾日”教育动员会,使全体师生进一步明确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加剧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灾害形势愈加严峻。学校是国家综合防灾减灾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的防灾减灾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使他们认识到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地重要性和必要性,使他们自觉参与防灾减灾的学习、宣传、行动之中。
3、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日”的宣传工作。我校利用电子板报连续播放“今年防灾减灾日主题是:识别灾害风险,掌握减灾技能;让校园远离灾害,让学生安全成长”等防灾减灾的标语。通过校园广播,组织学生办起了以防灾减灾为主要内容的黑板报,中年级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举行了防灾减灾手抄报比赛,高年级各班都举行了主题为“防灾减灾”的主题班会活动,营造了防灾减灾活动的浓厚氛围。
4、认真开展防灾减灾教育活动。周二下午第三节课(班会课)安排一课时对全体学生进行学习教育,在各班教室组织学生观看全国防灾,减灾优秀科普作品,传播避灾自救能力,提高小学生防灾减灾素养。
5、完善学校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并开展安全疏散演练。我校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结合学校所在区域环境、灾害发生规律和学校学生特点,进一步完善学校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并开展有针对性地紧急疏散演练。5月15日下午4时35分我校开展了一次《加强防灾减灾,创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紧急疏散演练。在一阵急促的警报声,各安全岗位责任人快速到位,及时疏导。不到二分钟,全校800名师生按预先指定的疏散路线快速有序地撤离到了安全地带。这次演练提高了全体师生的避灾自救能力,增强我校预防和应对突发灾害的防灾减灾能力
6、深入开展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5月13日下午,我校组织相关人员对校舍、围墙以及校园内各种体育设施、校内五棵大榕树、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对学生提出要求,在刮风、下大雨时绝不许到大榕树下玩耍。
7、夏季来临,预防溺水工作成为重中之重,我们针对本地实际连续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防溺水)》和《防溺水承诺书》,要求家长认真阅读《致家长的一封信(防溺水)》并签订《防溺水承诺书》,把预防溺水工作落到了实处。
8、预防禽流感,一如既往地把防流行病工作放在了每日的教育教学工作中。
防灾减灾工作不是一时一刻一朝一夕之事,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总结,建立健全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学校防灾减灾能力和学生的避灾自救能力,确保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
防灾减灾日活动总结2
在防震减灾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增强学校师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救防范能力,做到在发生突发状况时,能临危不乱,有序、迅速地按照逃生路线安全疏散,确保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5月9日上午,泰来县实验小学开展了纪念防震减灾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为了确保演练活动取得实效,学校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明确了安全逃生路线,明晰了每位具体人员的工作职责。当演练警报响起时,各班当堂任课教师迅速地引导各自班级学生快速疏散,其余老师各就其位,各司其职,1500多名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严肃、认真、紧张、有序地撤离到操场安全地带。随后,学校安全负责人对本次演练活动进行了总结,再次强调了举行安全演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此次演练活动使抽象的安全知识变成具体的实战演练,让广大师生初步掌握了在危险环境中迅速逃生、自救、互救的基本方法,提高了师生实际抵御和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也切实加强了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为安全疏散学生积累宝贵的经验,整个演练活动达到了预期目标。
防灾减灾日活动总结3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区政府应急办专门下发了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多层次、多形式、深入扎实开展应急宣传和应急演练。宣传周期间,共发放各类应急知识宣传材料达38200余份,制作了防灾科普知识展板40块。全区96所中小学(幼儿园)近5万人参加了各种形式应急逃生演练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各相关企业将有针对性组织防灾减灾宣传和演练活动70余场;10个街道办事处均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应急逃生及不同内容的知识讲座等。参演应急队伍达40余支约5400余人,动用消防车、救护车等装备30台(次)。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5.12”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市南区围绕着防灾减灾工作,立足于提高基层应急能力和居民防范意识,主要开展了“四进”和“四抓”。“四进”:即应急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楼宇;“四抓”:即抓演练、抓宣传、抓队伍、抓场所(避难场所)。
(一)下发了通知,明确具体要求。为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应急演练和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区政府应急办下发了《关于做好5.12防灾减灾日应急宣传和演练活动的通知》(南应急发5号),对做好应急知识宣传和集中开展防灾应急演练进行了明确,对牵头部门、相关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按照有组织、有领导、有预案、有宣传、有总结的要求,组织落实群众性防灾应急演练活动。
(二)进行了调度,明确主责单位。宣传周之前,明确要求各单位上报应急知识宣传和演练计划;按照属地化的原则由街道办事处组织每个社区及辖区商务楼宇、非公有制企业开展防灾应急疏散演练和主题宣传活动;按照行业由主管理部门组织所属行业开展演练;按照部门职能组织本系统单位开展演练和宣传活动。通过集中演练和宣传活动,广造氛围,不断提高公众的应急防范意识和从容应对各种突发事件能力。
(三)编制了方案,及时督导参与。演练前,各部门(单位)主动与市主管部门加强了联系沟通,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科学制定了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中,按照《青岛市应急演练评估指标要体系》的评估说明,进行了演练评估。市南消防大队积极参与和指导全区基层单位消防知识普及和演练活动,派出多名专业消防队员和10余台(次)消防车等救援装备;区政府应急办、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市南消防大队重点组织了有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护演练、消防逃生演练、发放宣传材料等广场活动,同时对各单位演练活动进行了检查督导。
二、突出重点,形式多样
按照“识别灾害风险,掌握减灾技能”的活动主题,集中开展了各种演练、多种形式宣传,重点围绕消防安全、地震灾害防范,开展逃生演练和提高防范技能。
(一)集中开展逃生演练。上午9点40分,市南区教育局,在华东师范大学青岛实验中学,组织了市南区校园防震应急疏散演练,增强了师生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检验了各应急联动部门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水平,市政府应急办、青岛市地震局、市南区政府等相关领导到现场进行了观摩指导。5月10日14时30分市南区组织机关干部进行应急逃生疏散演练、高层楼宇缓降器逃生、消防灭火、自救互救四项内容演练,1000余机关干部5分钟内从1-27层全部疏散到广场。宣传周期间,各街道共组织4400余人,各类车辆25台,动用器材500余个,组织了各种类型的演练活动。湖、金门路、中山路、关等街道办事处组织了防火应急逃生演练,峡、江苏路、香港中路、珠海路、云南路等街道办事处组织了防震减灾应急逃生演练。区教育局组织全区96所中小学(幼儿园),近5万师生开展各类应急演练70余次、区安监局组织7个加油站和青岛百安居装饰建材有限公司500余人,进行了防火、防震应急演练。区服务业发展局、区文化行政执法局、区卫生局、区文化新闻出版局、软件园管理办公室等单位也都按照分工,积极牵头组织了本行业系统应急演练活动。
(二)注重多形式的宣传。市南区政府应急办制作了8种应急知识宣传材料3万余份下发到各街道社区和各有关企业单位,制作了防灾科普知识展板12块,在全区各社区轮流展出。金门路街道办事处联合区红十字会,在辖区新宇花园广场,开展了“识别灾害风险,掌握减灾技能”进社区活动,向现场群众宣传普及地震应急知识,并进行了急救知识的模拟演示,现场发放宣传品3000余份,灭火器300余个。云南路街道办事处在组织回迁小区居民进行防震逃生演练的同时,在辖区四个社区设立了宣传点,现场发放宣传品2200余份。中山路街道办事处组织辖区劈柴院、百盛公司的企业单位进行了地震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并现场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发放宣传品800余份
(三)做好防灾减灾基本技能普及。以社区、机关、学校和企业等为平台,通过组织“参与式、体验式”防灾减灾活动,向全区各界,普及逃生避险基本技能。峡街道办事处组织机关、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医务人员等组成综合应急救护队,在辖区峡广场,向300余名群众,现场进行了应急帐篷搭建、应急包扎、心肺复苏、消防器材使用等多个科目演示。珠海路街道办事处邀请天使救援队志愿者,向居民现场演示了心肺复苏和人工呼吸以及逃生绳索系法等专业技能,进行了逃生和自救知识培训。区文化行政执法局组织格莱美ktv等娱乐行业,举行消防应急专项演练,普及了逃生避险的基本技能,提升了紧急情况下自救互救能力。
防灾减灾日活动总结4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全校师生掌握应急避灾的正确方法,熟悉灾后我校紧急疏散的程序和线路,在“5.12防震减灾日”之际,大石中学举行了以“加强防震减灾意识、构建安全和谐校园”为主题的防震减灾疏散演练。
本次演练经过我校领导小组的精心策划、准备,保证了各流程均没有出现任何的差错与疏漏。疏散演练共分两个流程:紧急避震阶段和紧急疏散阶段。
紧急避震阶段持续约3分钟。随着广播里传出演练总指挥的指令,全校师生立即按照要求紧急避震,双手抱头,用书或书包护住头,弯腰蹲在桌下,坐在横梁底下的学生,避免蹲在横梁正下方,靠外墙坐的学生尽量靠里。全体师生听从学校指挥,静候学校的指令,神情庄重,没有丝毫慌乱。
突然间,广播里的警报声转变了,学校向全体师生下达了新的指令,进入了紧急疏散演练阶段。师生按照学校制定的疏散路线,立即由班级前后门安全有序撤离教学楼到达集合地点。在这个过程中,同学们没有拥挤,没有吵闹,没有迟缓和呆滞,也没有惊慌和骚乱。就凭借这种敬畏生命的精神,全校2000多名师生从容快速地远离了危险区域,彰显了我校师生的优秀应变能力。
紧张的演练结束后,我校袁方校长与陈永健副校长分别上台对这次演练进行了总结讲话,肯定并赞扬了我校师生在本次演练中展现出的优点,指出了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提供了改进的建议。
最后,希望全体同学能够学会、掌握并熟练运用自我保护的方法与技巧,让生命之花绽放出最为灿烂、美丽的花朵。
防灾减灾日活动总结5
为广泛普及灾害自救互救知识,深入推进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增强我司员工对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根据集团公司[2016]84号文件精神,我司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认真扎实地开展了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成立了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工会主席汪孝东担任组长,工会副主席李远鹿为副组长,其他各科室、子公司负责人为成员,质安部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各项工作,明确职责,落实专人。广泛发动员工积极参与,在活动中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避险自救和互救的基本技能。
二、强化责任,积极自查。
结合“防灾救灾日”活动,工会办积极开展灾害风险隐患自查工作,特别对度假区垃圾收运工收集垃圾时不按规定配挂安全带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对污水管网工从事污水井、池清理时必需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了培训。完善了公司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强化了预案的可操作性。对各在建工程存在的隐患及时排除,做好各类突发性事件应对准备工作。工会还组织成员召开“防灾减灾”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应急救援的责任分工。
三、积极宣传,提高意识。
5月上旬新区公司工会办了一期防灾专栏张贴在公司办公楼外墙,通过员工观看,让员工学会了避险知识,让他们充分了解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与自救措施,火灾的产生及火场逃生等知识。同时还召开会议,开展了“防灾减灾”安全知识讲座,提高了防灾减灾意识。
通过此次“防灾救灾日”的活动,使我们进一步提高了防灾减灾意识,落实了应付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而且也提高我们实际应对和处置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也初步掌握在危险中迅速逃生、自救、互救的基本方法,提高抵御和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
一、检查内容
危险化学品方面:要重点排查危化企业安全技术设施装置、长输管线、压力管道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隐患治理情况;电气、仪表、流量计等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等工艺安全技术、关键设备及安全设施的运行情况;重大危险源和关键部位的24小时实时监控情况;冬季企业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烟花爆竹方面:对照新实施的《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核查内外部安全距离、可视监控或远红外监控是否正常、消防设施是否完备可用、仓库内烟花爆竹是否混存、堆垛码放是否符合规范、内外标识是否齐全、是否超量超等级储存、温湿度记录是否登记、是否进行应急演练等,并组织对烟花爆竹零售点销售期间的连续安全检查。严肃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检查“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的配备情况;施工现场、农民工宿舍及临时办公用房采暖保温、用电管理情况;防机械伤害、防高空坠落、防触电、防火、防一氧化碳中毒、防冻和防滑等安全防护的管理情况;起重设备、大型机械使用管理情况;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方案制定、审批和按方案施工情况;组织开展冬季安全施工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情况;深基坑工程、钢筋工程、装饰工程的冬季施工安全管理以及落实工序管理监控措施的情况。
交通运输方面:重点检查投入运营的机动车及有关生产设施的安全检修保养情况;对职工开展冬防安全教育情况;长途客运行业落实特殊天气驾驶操作规程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情况;车站变电室、危险品储存场所的火灾隐患治理情况。
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文物古建筑等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隐患整治情况。
特种设备方面: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上岗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重点旅游景区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和电站锅炉等特种设备日常运行、检查维护及记录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社区、楼宇运行电梯的管理责任制落实、安全检验、设备保养维护情况。
冶金和制造业方面: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对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和检修人员,进行专门的煤气安全基本知识、煤气安全技术、煤气检查方法、煤气中毒紧急救护技术等内容的培训考核情况;在煤气危险区域安装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并为在煤气区域工作的作业人员配备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情况;所使用的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的安全性能可靠适用情况;企业是否按照国家及省级人民政府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情况。
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方面:要全面检查使用炉火取暖的工厂、工地、园林、学校及其他有关企事业单位,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的设施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二、职责分工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区安委会牵头,按照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做到条块结合、分兵把口、各负其责。
1、区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检查和督查工作。烟花爆竹的打非工作由区公安局负责。
2、区安监局、区国资委、区商务委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冶金、商贸等企业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工作。
3、区建管委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工作。
4、区交警*支队负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检查和督查工作。
5、区消防支队、区商务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落实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工作。
6、区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和压力容器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工作。
三、进度安排
1.准备部署阶段(今年11月)
区安委会以及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制定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工作方案,并向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事业单位)进行动员部署,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
2.企业自查和相关单位检查督查阶段(今年12月至明年3月)
各生产经营单位(事业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监控和管理。1月底前,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及时报区政府及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
在企业自查的同时,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街道办事处要对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在此基础上,列出明年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的具体目标。在3月20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由区安委会办公室汇报后报市安委办。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结合工作实际,加强领导,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的检查内容、重点领域和检查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立即开展检查,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保护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下列活动:
(一)体育比赛活动;
(二)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
(三)展览、展销等活动;
(四)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
(五)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影剧院、音乐厅、公园、娱乐场所等在其日常业务范围内举办的活动,不适用本条例的规定。
第三条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承办者负责、政府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有关安全工作。
第二章安全责任
第五条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以下简称承办者)对其承办活动的安全负责,承办者的主要负责人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责任人。
第六条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应当制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及组织方式;
(二)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
(三)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措施;
(四)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以及活动预计参加人数;
(五)治安缓冲区域的设定及其标识;
(六)入场人员的票证查验和安全检查措施;
(七)车辆停放、疏导措施;
(八)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
(九)应急救援预案。
第七条承办者具体负责下列安全事项:
(一)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措施、安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宣传教育;
(二)保障临时搭建的设施、建筑物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三)按照负责许可的公安机关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对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对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承办者有权拒绝其进入;
(四)按照核准的活动场所容纳人员数量、划定的区域发放或者出售门票;
(五)落实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应急救援措施并组织演练;
(六)对妨碍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七)配备与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保安人员以及其他安全工作人员;
(八)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第八条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管理者具体负责下列安全事项:
(一)保障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安全规定;
(二)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
(三)保障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
(四)提供必要的停车场地,并维护安全秩序。
第九条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妨碍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秩序;
(二)遵守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接受安全检查,不得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或者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
(三)服从安全管理,不得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不得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投掷杂物。
第十条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核承办者提交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申请材料,实施安全许可;
(二)制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督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三)指导对安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
(四)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对活动场所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改正;
(五)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改正;
(六)依法查处大型群众性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危害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对演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承办者是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内容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公德;
(三)具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工作方案,安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
(四)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大型群众性活动的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由活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由活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实施安全许可。
第十三条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提出安全许可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
(二)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2个或者2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还应当提交联合承办的协议;
(三)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四)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有资质、资格要求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资质、资格证明。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应当依法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对受理的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对活动场所进行查验,对符合安全条件的,做出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做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对经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不得擅自变更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或者扩大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规模。
承办者变更大型群众性活动时间的,应当在原定举办活动时间之前向做出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变更,经公安机关同意方可变更。
承办者变更大型群众性活动地点、内容以及扩大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规模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重新申请安全许可。
承办者取消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应当在原定举办活动时间之前书面告知做出安全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并交回公安机关颁发的准予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许可证件。
第十六条对经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公安机关根据安全需要组织相应警力,维持活动现场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置突发治安事件,查处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七条在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负责执行安全管理任务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凭值勤证件进入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承办者索取门票。
第十八条承办者发现进入活动场所的人员达到核准数量时,应当立即停止验票;发现持有划定区域以外的门票或者持假票的人员,应当拒绝其入场并向活动现场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报告。
第十九条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发生公共安全事故、治安案件的,安全责任人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承办者擅自变更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或者擅自扩大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规模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未经公安机关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由公安机关予以取缔,对承办者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承办者或者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管理者违反本条例规定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治安案件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安全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治安管理处罚,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发生公共安全事故,安全责任人不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或者不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机关对安全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