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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农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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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农业问题

如何解决农业问题范文第1篇

一、舆论先导。舆论宣传是土地流转的基础。由于广大农户一直从事传统种植经营,传统农业属于低投入低产出的粗放型经济,极易受到气候、土壤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减产或绝收。针对这一弊端我们主要从四方面进行宣传动员:第一,从收益上来说,同一单位面积,搞设施农业建设的收益是传统种植收益的40倍。第二,从规避风险上来说,设施农业是避灾型产业,而传统农业规避风险的能力极底,几乎是靠天吃饭。第三,从劳动强度上来说,传统农业劳动强度大,而设施农业劳动强度小。第四从发展趋势上来看,设施农业是一种必然选择,目前世界上农业发达的国家早已转产为设施农业。其次我们通过实地考察的方式,让农户有一个更直观的认识。我们曾组织广大农户到内蒙宁城、凌源、喀左、北票、本县以及去年我乡取得收益的农户等参观考察1000多人次。通过参观学习使这些农户转变了观念,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对设施农业逐步的产生了兴趣,渐渐对设施农业充满了信心和决心。通过宣传参观形成了设施农业必将取代传统农业的氛围,为土地流转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适宜地价。利益问题是土地流转的核心问题。广大农户最关心土地流转后的利益问题。党委政府考虑到发展设施农业的收益是传统农业收益的40倍,于是本着接近或多于农民纯收入的标准进行流转。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以350——500元/亩的价格进行流转。一方面按正常每亩50——100元的租金(旱田50元/亩;水浇地100元/亩)计算,我们给出的流转费用相当于普通租金的5——7倍。另一方面从农户经营上计算,我们给出的流转费用接近或已超出农户经营传统种植业的纯收入。农户的利益问题得到解决,对设施农业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三、分类施策。分类施策是土地流转的有效手段。任何事物都有其特殊性,土地调整亦然,不能搞一刀切,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面对不同的情况分类施策。农户对土地调整有两种意见:其一是同意流转。他们认为土地流转后能旱涝保收,并且能腾出时间去经营其他的土地或是外出打工,不仅不赔本而且能提高收入。其二是不同意流转,无论怎么做工作就是不认可,这样的农户只好给他调出地块,调到棚区外一些好的地块或同样地块适当的多补偿一点让他继续搞传统种植。

对于同意流转的农户我们依然分类施策,首先根据土地的不同类别,给予不同的租金。旱地一般每亩300——350元,水浇地一般每亩500元左右。其次是根据上周期结束农户对土地投入的情况给出相应的补偿。比如秋收后或散粪、旋耕、深翻的都给予了一定的补偿。

四、先行垫付。先行垫付是土地流转的催化剂。根据农业生产周期长、见效慢的情况,乡财政先行垫付第一年租金,也就是将今年的租金在棚户没确定之前就已经将租金发放到农户手中,待棚户确定后扣回,以后租金由棚户自己承担。

先行垫付租金的作用很大,首先有利于施工方尽早进入施工现场,确保工程进度,不贻误扣棚的最佳时机。其次有利于减少农户的投入,如果政府不先行垫付租金,等棚户确定后再缴纳租金,农户就会备种,备耕,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再次,有利于降低棚户成本。当农户已经耕种完毕,就会索要赔偿。总之政府先行垫付租金对于占地农户和棚户都是非常有利的,对设施农业的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五、合同保障。合同保障是土地流转的重要环节。为确保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大棚施工前村委会(承包方)和大棚占地农户(发包方)签订出租合同,村委会为甲方,大棚占地农户为乙方。棚户落实后村委会和棚户(第三方)签订转包合同。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方关系不变。

如何解决农业问题范文第2篇

日前,“2016(第四届)中国粮食与食品安全战略峰会”在北京举办,欧洲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发展总司司长泽西・普莱瓦(Jerzy Plewa)出席了此次峰会。普莱瓦负责欧盟农业发展政策相关的工作,《中国经济报告》记者围绕欧盟的农业发展政策及其对中国的借鉴价值对他进行了专访。

中国经济报告:你怎么看中国食品的国际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泽西・普莱瓦:欧洲市场上有很多中国食品,如茶叶、食品和蔬菜等,中国的食品质量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因为欧洲市场的消费者更青睐高品质且多样化的食品,因此中国可以针对需求提供食品。我们也会促进双方食品贸易发展。

中国经济报告:欧盟的农业政策对中国农产品生产有哪些启示?

泽西・普莱瓦:中国是我们非常重要的合作伙伴。我们与中国的交流也很频繁,与中国政府和农业领域科学家都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在欧盟,我们有好的土地、农民和农场主,农业发展潜力大。但我们不只关注产量,更关注质量。我们必须遵守欧盟设立的产品质量政策。

欧盟有地理标志保护制度,保护特定地域的传统产品。所以我们也在和中国协商关于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协议,包括红酒、肉类和奶酪等产品。在欧洲,我们已经建立了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双方共同约定项目,涵盖更多产品。在双方市场上出售的这类产品都注有特殊标志,这样可以促进双方的农业及贸易发展。在高品质食品地理标志制度方面,我们有很多合作伙伴,比如韩国、新西兰、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签订了包含地理标志保护和产品质量条款的产品保护协议。在与中国的合作中,也可以借鉴这些合作模式。

中国经济报告:基于欧盟经验,你认为中国应如何解决食品和粮食安全问题?

泽西・普莱瓦:这些问题本身很难解决,因为这不仅仅是一个国家的问题,更是全人类共同面临的挑战。中国在这方面做了很多工作,现在中国在粮食安全方面有着非常强大的影响力,尤其是2016年中国成功举办了G20农业部长会议。因此我们采纳了中国的倡议,举办关于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峰会,与农业大国共同探讨焦点问题和行动计划。这样可以加强各方合作,推动国际化目标和标准的设立。欧盟在这方面积攒了丰富的经验并且乐意与其他国家分享。

中国经济报告:中国农业发展目前面临诸多结构性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如何解决农业问题范文第3篇

【关键词】美国 农业保险 经验 启示

世界上大约有40多个国家从不同程度上开办了农业或农作物保险,因为经济、政治背景不同,每个国家都有独有的农业保险发展的制度模式。其中美国的农业保险经过60多年的发展和演进,形成了比较先进的技术系统和发展模式,积累了完整的风险损失数据和其他信息,使得美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得以不断的改进和完善,为世界各个国家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经验。

一、美国农业保险发展概况

1、简要历程

早在1922年,美国议会通过一项由参议院组织专门委员会调查农业保险问题的决议,其后因为美国遭遇农业经济情况危机而被搁置下来,一直到1936年罗斯福执政,才再一次把农业保险发展提上议事日程。随后,1938年美国通过了《联邦农作物保险法》,为农业保险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在农作物保险法的规定下,在农业部设立了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简称FCIC)。鉴于五年经营的不成功,1943年国会决定取消农作物保险,停止有关农业拨款,主要因为农作物保险的高额赔付率和投保范围太小。1944年下半年国会通过修改的《农业调整法》,恢复农作物保险,并增加亚麻这一保险标的。随后又开办玉米保险、烟叶保险。1945年对新开展的农作物保险内容也进行了多出改正。一直到1980年,农作物保险试验成效及影响不是很大,不需要联邦财政补贴的农作物保险保障范围非常小。1980年,美国第12次修订《农作物保险法》,确定农作物保险为农业灾害保障的主要形式和内容,并进一步扩大农作物保险的保障范围,理论上在美国生产任何农产品的风险个体都可以到FCIC投保农作物保险。

鉴于1980年以后全面推行农作物保险制度后出现的很多问题,1994年国会经过激烈的辩论,终于通过了新修订的农作物保险法,也就是《1994年农作物保险改革法》。2000年6月20日,美国总统颁布了《农业风险保障法》,根据该法提高农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到了2001年1月,美国总统布什提出未来十年间将耗资76亿美元完善农业保险制度。

2、制度结构

美国的农作物保险制度结构分成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又称风险管理局,负责提供农作物保险的再保险和向直接开展农作物保险的私人公司和农户提供管理费和保费补贴;第二层次是直接开展农作物保险的私人保险公司,它直接面向农户,开展形式各样的农作物保险,收取保费、支付保险赔偿金;第三层次是各个农户,向私人保险公司投保农作物保险,接受FCIC的保费补贴。

3、主要内容

(1)保险标的:小麦、稻子、玉米、大豆、大麦等粮食作物;棉花、亚麻、花生等经济作物;柑橘、苹果、桃、梅子等果树。

(2)保险责任:干旱、洪水、冰雹、大风、冻灾、雷电、龙卷风、病虫害和其他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特殊风险的保障项目,例如妨碍种植、野兽毁损、树木毁坏和病害、虫害等保障风险。

(3)承保方式:产量保险和成本保险。产量保险是按照农作物平均收获量的成数确定保险金额。成本保险是按农作物全生育期投入的生产成本确定保险金额。

(4)保费补贴:美国农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率不断进行调整,以满足投保农户的需求,例如,选择55%产量保障水平的保单,保费补贴由1994年的4601%提高到2000年的64.1%,85%的保障水平由13.0%提高到38%。

(5)险种创新:为了提高广大农户参与农作物保险的积极性,FCIC想尽了各种办法,其中险种创新起到了显著的作用,在原有基本保障层面的保险基础上,美国通过保险法的调整试办既能对付农作物成本、产量损失,又能对付农产品因为价格波动而带来的损失。

二、基本经验

1、如何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调整

在美国农作物保险发展中除了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不可忽视的宏观调控作用外,通过美国农作物保险立法和相关法律的及时调整和完善来解决农作物保险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也是重要措施之一。《联邦农作物保险法》自1939年颁布后,到1980年一共修改了12次,《1994年农作物保险改革法》进一步解决了农作物保险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两年后,美国国会继续修订《1996年农场法》,2000年6月20日,美国总统又签署《农业风险保障法》。

2、如何解决投保率低的问题

投保农户数量少、投保率低一直是制约美国农作物保险发展的主要因素,无法使农作物风险得到更广泛的分散。美国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其一,不断完善农作物保险制度,对原有险种进行创新,除了提供保障直接损失的产量保险和成本保险外,还推出了保障农作物间接损失(农户因农产品价格波动而受到的损失)的保险;其二,通过《1994年农作物保险改革法》,取消与农作物保险具有替代作用的“巨大灾害救助计划”,灾害救助计划实际上是一种不收取保费的农作物保险, 1990年美国对于农业灾害补偿支出的比例中,灾害补偿计划所占比例高达42.9%,而农作物保险补偿所占比例只有19.4%,剩下37.3%来自紧急贷款;其三,在《1994年农作物保险改革法》实施之后,同时推出了农作物保险与福利政策的挂钩,进一步提高农作物保险保费补贴,使农户的保险参与率从38%提高到85%。

3、如何解决逆选择和道德风险

逆选择和道德风险一直是制约保险业发展的重要问题,鉴于农业保险的一些特殊性,这些问题更加突出。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美国联邦政府采取了很多措施。

(1)通过调整保险期限来消除逆选择。1964年,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推出为期三年的小麦保险和棉花保险,三年保险期限的农作物保险单最起码减少了农户在第二年和第三年的逆选择的问题,从而也减少了销售保单的费用。

(2)取消灾害频繁、风险很高的地方的投保资格,使农作物保险的经营趋于稳定。从1965年开始,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不再向科罗拉多州、新墨西哥州、得克萨斯的14个风险高灾害频繁的县销售农作物保险,因为这些地方几乎年年亏损,不利于发展健康稳定的农作物保险。

(3)在《1994年农作物保险改革法》中充分体现出防治逆选择的最新措施,推出一种集体风险保险计划,主要为大麦、玉米、棉花、花生、小麦、饲料等作物提供保险保障。该项目的保险金额计算不是按个别农场的产量作为厘定依据,而是参照一个县的预测产量的一定比例来确定。在投保农户遭受农业损失时,只有当全县的平均实际产量低于保险产量时,被保险人才能得到保险赔款,使得投保农户加强对作物的管理,避免了风险高地区的逆选择。

4、如何解决高风险、高赔付率、高费用的问题

在发展农业保险的道路中,高风险、高赔付率、高费用似乎是一堵看不见的高墙,阻碍着农业保险的进程。美国从1938年通过《联邦农作物保险法》的40年间,就是因为这堵高墙,导致农业保险保障程度不高、发挥成效不大。到了1980年,为了鼓励农户投保农业保险,减轻其压力,第12次修改的《农作物保险法规定》以农作物平均产量的50%和65%为其保障水平,对投保农民政府补贴保费的35%,对保障水平稍高的75%的投保户,政府补贴保费水平略低。1988年政府还把购买农作物保险和提供灾害救济款相挂钩,使得农民的投保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此后补贴水平不断提高,例如选择55%产量保障水平的保单,保费补贴由1994年的46.1%提高到2000年的64.1%,85%的保障水平由13%提高到38%。

三、对我国的经验借鉴

1、加强立法进程,推出强有力的立法保障

从美国等一些农业保险发展比较成功的国家经验来看,要推进农业保险发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通过强有力的立法和不断调整来增强政府干预农业保险的能力是主要途径。从1995年10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主要是规范商业性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对农业保险的规定很笼统,其中的149条规定 “国家支持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有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而农业保险作为一种农业发展和保护制度,它对相关法律的依赖程度是相当强的。2006年9月,由保监会牵头,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农业部等单位参加,成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条例起草工作小组,制定农业保险条例也已列入国务院2007年的立法计划。农业保险立法及相关保险条例的尽快出台和完善,是发展农业保险的前提和保证。

2、加大财政补贴,建立健全再保险体系

按照美国2005年的《农业风险保障法》,今后每年美国政府给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会超过30亿美元。如此高昂的计划成本,其他国家显然很难做到。我国对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要从我国的财力出发量力而行,财政部要坚持基本保障原则,保险标的应主要选择关系国计民生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并主要实行保费补贴。

建立健全再保险体系也是发展农业保险的重要途径之一,美国在农业保险的发展中形成了完善的再保险体系,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为农业保险最后买单,也就是提供最终的农业再保险。在我国还没有建立巨灾基金,各部门又没有实力承担农业风险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成立农业再保险公司或者由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代劳,积极寻求国际再保险企业的合作来共同实现农业保险的再保险。

3、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结合,提高投保率,扩大投保范围

由于农业保险的“高风险、高赔付、高保费”,造成其投保率如果简单依靠农户自愿投保的话,很难提高,最终造成农业保险发展举步维艰。单纯依靠政府的保费补贴也不能完全解决这一问题,最终带来的将是逆选择的增多,保险赔偿的加大,农业市场萎缩和政府负担过重的恶果将在所难免。美国1996年将农业保险和其它救灾政策和优惠金融政策结合在一起,不买农业保险就得不到政府的灾害救济或得不到政府的贷款优惠。所以单纯依靠自愿保险很难解决“三高”问题,必须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相结合,才能提高农业保险的投保率,扩大投保范围,降低逆选择和政府的财政负担。

4、解决逆选择和道德风险,健全防灾防损体系

借鉴美国经验,创新保险产品,特别是开发新型的农业气象指数保险、区域产量指数保险等多功能高新理赔技术产品,减少道德风险,降低理赔成本。

健全防灾减损体系,牢固树立“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的观念,实行积极的用地管理、建立必要的防御工程、提高农民的风险意识,避免或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加强灾后管理,控制灾害事故蔓延,减少灾害损失;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如人工降雨、人工防雹等为防灾防损服务。

【参考文献】

[1] 美国联邦总会计办公室(GAO)有关资料.

如何解决农业问题范文第4篇

一、灵活的提问角度

思想政治课最贴近现实生活,最容易和学生的感触相联系。因此,思想政治课的提问首先应该敢于触及社会热点问题,贴近学生生活实际,应当从学生感兴趣的话题中灵活选择角度提出问题。下面以“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两组不同的提问为例加以说明。第一组:

(1)怎么理解“一国两制”?(2)我国使用“一国两制”解决了哪些问题?(3)你认为我国该如何解决?第二组:运用多媒体创设教学情境,播放香港政权交接仪式。然后提问(1)1997年以来,我国香港和澳门相继回到祖国的怀抱并保持了稳定、繁荣和发展,人们期盼祖国完全统一的愿望日益强烈,那么用什么样的方法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呢?(目的在于引出“一国两制”,“一国两制”是实现祖国统一的最佳方式,但我们绝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2)我们运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式成功解决了香港、澳门问题,但由于种种原因,至今没有解决,这是为什么?(为理解“一国两制”作铺垫。等分子提出和推行“两国论”、“远亲近邻说”、进行“”分裂活动);(3)等所宣扬的“两国论”、“远亲近邻说”与“一国两制”的根本区别是什么?(理解概念,根本区别在于否定了台湾自古属于中国的历史):(4)对于如何解决,学生中有两种不同主张,一种是采取战争的手段,一种是以和平的方式,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用辩论的方式,把课堂气氛推向)。通过两组问题的提出可以看出,第一组问题简洁。注重知识性,但枯燥,缺乏信息含量。第二组提问,关注时政,贴近生活,层次清晰,内容丰富,具有广阔的学习空间,容易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欲望。

对比较抽象的理论知识。教师要善于从现实和教材中挖掘事例和题材,从不同的角度问出新意来。例如,学生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目标――共同富裕”的理解有一定的困难,教师可以先给出背景资料: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先后三次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2007年我国全部取消了农业税收。然后提出问题:我国为什么要征收个人所得税?为什么要不断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取消农业税收有何重大意义?教学中并没有直接阐述概念,而是从事实材料中引出问题。学生在回答问题的过程中,顺利地对社会主义的本质“防止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有了比较深刻的理解。

二、合理的提问密度

问题教学并不等于满堂提问,全盘提问,而是要讲究提问的频幅和效率。大量质量不高的提问,不但不能激活学生的思维,反而使学生产生心理疲惫,丧失学习热情。因而教师要全面分析教材,设计出最优化的问题,用合理的密度进行提问。有的教师经常随意提出问题,不但提问意图不明确,难易程度也缺少分寸,针对性也不强,教学效果很不理想。也有的教师缺乏教学的“组织者”、“引导者”、“指导者”的意识,习惯于自问自答,不但达不到提问的目的,反而易使学生滋生依赖性和惰性。合理的密度首先要求教师设计的问题要有容量、有层次。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循序渐进,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和特点,善于在重点上设计问题;其次是要留给学生思考的空间和余地,尤其是对比较困难的问题,要预先让学生课前做好准备或课后继续探讨研究,保持适当的提问空间。

三、适当的提问难度

如何解决农业问题范文第5篇

关键词:剩余劳动力;统计;二元经济

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人们收入快速提高,可是作为一个人多耕地少的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多,出生率高,资本少、劳动生产率低,导致农民大量涌入工业和服务业,农业剩余劳动力不断增加,如何解决农业剩余劳动力问题已成为我国经济平稳发展,城乡社会稳定的当务之急。

一、农业劳动力、农业剩余劳动力的概念

农业劳动力是指16周岁以上,农村户籍长时间参加企业、事业和家庭副业劳务的劳动力。主要有以下三类:1、长时间生活居住在农村,取得的收入主要为农业收入。2、户籍在农村,但是工作地点在城镇的人群,这部分人群没有直接长期参与农业劳动,而是在外打工,属于我们常说的农民工。3、户籍在农村,从事非农业生产的劳动力,这部分人主要在农村从事服务业、商业等活动。

农业剩余劳动力是指在既定农业资源和农业生产技术水平条件下,农业劳动力中无法实现与劳动条件有效结合的那部分劳动力。也就是指在其他生产要素不变的情况下,扣除这部分农业劳动力,并不改变其产出量,也就是农业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小于等于零的那部分劳动力。

二、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的现状

我国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呈现出以下特征:

1.我国人口众多,土地资源短缺。我国一直有多子多福的传统观念,多年来我们稳居世界人口第一大国的位置,人口数量达13.7亿,占到全世界的22%,同时,农村人口基数大,自然增长率高,但是耕地面积只占全世界的耕地的7%,人均耕地面积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农村劳动力相对于现有土地资源严重过剩,这样就产生了大量的农业剩余劳动力。

2.城乡二元经济限制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我国目前存在的城乡二元经济现象,已经成为制约农业发展和经济现代化的重要因素。城乡发展的不均衡使农业生产对人员的吸引力减弱。同时,户籍制度又限制了城乡间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即使在城市工作、生活,由于户籍、资本和技术的限制使得农民很难真正融入到城市当中。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我国城镇总人口约为6.7亿,城乡人口数接近持平,与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上升13.5%,城镇人口的增加、城市下岗职工的增加和等待就业的新劳动力都对城市的就业构成的巨大的压力,也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的流动。

3.技术发展使得劳动生产率提高。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农业生产效率得到了大幅提高,在现有耕地资源不变甚至减少的条件下,农业生产率的提高使得耕地所需劳动力减少,土地、劳动、资本这三个农业经济基本要素组合由于科技的进步发生了变化,由此导致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

4.受传统生产模式影响,我国农业结构单一。受传统重农轻商思想影响,我国农业生产主要以农作物耕种为主,农副产品加工及相关的第三产业发展落后,因此对农业劳动力的吸收有限。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数量尽管在不同时期呈现出较大波动,但总的来说一直持续在一个较高水平。

三、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政策建议

1.加强农业自身发展,拓宽就业渠道。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呈现出的一大特点是就业不充分,这部分劳动由于人员多,土地资源少,以及自然环境和季节因素等导致劳动生产率低下,农业产量不会由于这部分劳动力数量的变化而变化,因此,政府应以相应政策导向加强农业的综合开发和配套的加工生产和服务等深层次、全方位开发,从以单一的农业种植为主向林业、渔业、牧业、加工、休闲、娱乐等多种经营方式转变。

2.拓宽农村二、三产业就业渠道。根据各国的发展经验,随着科技的进步,市场发展的成熟,劳动力会逐步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转移。我国农业现在以单一的第一产业为主,但是随着经济和科技的迅速发展,市场经济必然要求其突破单打独斗小规模经营的生产模式,从全球农业经济的发展看,农业经济是从个体经济向规模经济发展转变的。初始农产品到最终消费品经过了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批发、零售的过程,据统计,初始农产品只占最终产品价格的十分之一,所以加大对中间环节的开发,可以增加大量的就业岗位并且使农民显著受益。

3.加快城镇化发展步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进展迅速,由于城镇有更多的就业机会、更好的医疗条件和教育水平以及相对农村优越的生活环境,导致大量资金、人员等生产要素向城镇集中。经验证明,城镇的发展吸收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由于城镇的地理优势和消费水平相较大城市为低,同时又具有城乡间的收入差距。使得农村外来务工人员在既可以避免离乡背土又可以进行就业,从而稳定了家庭,提高了收入。城镇的发展能够解决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

4.健全劳动力市场,提高劳动者素质。由于我国农民大多数文化程度较低,先进技术掌握程度不足,在科技快速发展时期,难以适应对技术要求较高的产品加工和商业、信息业等利润率较高的二、三产业要求。因此,加大农村教育投入,提高农业人口素质,培养有技术的农业生产者,是解决农业剩余劳动力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