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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产品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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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产品管理体系

绿色产品管理体系范文第1篇

关键词:食品安全认证问题策略

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随着我国食品长期短缺历史的结束,人们对食品的要求也由数量安全向质量安全转变。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全球贸易和公众健康的主要问题。安全认证食品是我国今后食品生产大力发展的方向,对安全认证食品的管理也是今后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点。

一、食品安全认证概述

安全认证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在特定的环境中,按照特定方式生产、加工,达到一定安全卫生标准,经专门机构认证,许可使用相应产品标志的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类产品。

安全认证食品的显著特征有:一是产地环境无污染。要求产地环境和周边环境中不能存在污染源,确保产地环境中大气、水和土壤的洁净;二是生产过程达到无公害化。生产过程中应用无公害的生产技术,控制、减少乃至完全不使用化肥、农药等人工合成化学物质,有效防止生产过程对环境的污染;三是产品质量确保安全。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实行从土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控制,确保产品无污染;四是通过专门机构的认证。安全认证食品是通过专门机构认证,并获得相应产品使用标志的产品。无公害食品是安全认证食品的初级层次,绿色食品是安全认证食品的中级层次,有机食品是安全认证食品的高级层次[1-2]。

国内安全认证食品发展经历了无公害食品发展阶段、绿色食品发展阶段。其中绿色食品发展阶段经历了从农垦系统启动基础建设,向全社会推进、加速发展,向社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全面推进3个阶段。

二、我国食品安全认证存在的问题

目前中央一级的安全认证食品管理工作由3个部门分别负责,其中,无公害食品的管理工作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绿色食品的管理由隶属于农业部的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有机食品的管理工作主要由隶属于农业部的中绿华夏有机食品中心负责。我国安全认证食品的管理体制属于分块管理。

1、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人为地将安全认证食品中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管理割裂开,导致安全认证食品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安全认证食品管理权限分属不同部门,多头管理,权责不清,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管理职能错位、缺位、越位和交叉分散现象。同时,由于各个管理部门之间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重点不完全相同,且它们之间是平级单位,在实际管理过程中的沟通和协调不够,难以形成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管理机制。

2、认证管理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认证体系发展的时间较短,在认证体系的完整性和协调性、认证技术和能力、认证的普及程度以及与国际接轨等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一是认证体系不完整。目前我国安全认证食品认证咨询机构和培训机构严重缺乏,缺少对申请认证的农业企业和农户在标准化生产、科学化管理、规范化申报方面的培训和指导;二是认证的客观公正性不足。我国安全认证食品的认证机构与管理机构之间存在着联系,认证过程不能充分体现第三方认证的客观公正性[3];三是专业技术和人才不足,我国安全认证食品认证体系建立的时间不长,对认证人员的培训不足,人员认证能力较差,难以建立我国专业化的安全认证食品认证队伍;四是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和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国际合作能力不强。安全认证食品认证方式和认证标准与国际接轨程度差,认证的结果不能得到国际认可。

3、市场准入管理存在问题

我国食品市场准入管理制度的开展,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食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但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检验对象有限、检验项目单一;二是检测机构不健全、检测手段落后,对食品检测的专门机构很少,而且食品市场准入的检测手段简单;三是市场准入缺少有效的惩罚措施,问题食品的管理尚缺少必要的惩罚处理措施,问题食品的追根溯源比较困难。

4、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存在问题

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方面缺乏完善的标准,还没有形成全面科学的标准体系。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体系建设方面,对安全认证食品的各项质量指标难以全面、快速地检测。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建设方面,目前的安全认证食品认证体系是源头控制和末端控制,过程控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质量安全执法监督体系方面,对违反食品安全质量的行为没有彻底、坚决地惩处。质量安全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方面,安全认证食品生产的关键技术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三、完善食品安全认证的策略

我国安全认证食品管理,仅依靠政府来解决安全认证食品管理上的问题困难非常大。需要从多个方面完善食品安全认证。

1、优化管理体制

在管理机构的设置上,我国应该实现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在政府管理层面上的协调统一,实施安全认证食品管理机构设置的三位一体,能够明确管理者的职能和相应的责任,减少冲突,提高管理效率。

2、完善认证管理

建立统一、协调的认证认可体系,积极组建和完善认证咨询机构和培训机构。积极推进认证机构社会化改革,将认证机构改造成真正独立的第三方机构[4]。进一步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强对认证机构从事认证业务的审核与认可,对其进行全面考察和审核。加强认证的国际合作和互认,争取认证结果相互承认,提高我国安全认证食品认证的国际化水平。

3、完善市场准入管理

完善食品市场准入的法规、标准体系,建立统一权威的安全认证食品标准体系,加强食品质量管理和食品质量的控制。提高市场准入检测水平,建立健全食品检测专业机构,并引进高技术检测手段,提高检测的精确度。

4、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健全法规体系,加强执法力度,同时必须有严格的执法保障。科学制订全程质量安全控制标准,减少标准执行时的交叉与重叠。加强贯标力度、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同时建立统一、协调和权威的信息收集和分析机制。

参考文献:

[1]陈锡文,邓楠.中国食品安全战略研究[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

[2]李正明,吕林,李秋.食品安全的开发与质量管理[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4.

绿色产品管理体系范文第2篇

【关键词】绿色食品探索创新监管发展

辽宁作为全国绿色食品大省,产品数量和生产面积一直名列前茅,多年来在绿色食品监管方面也进行了探索创新。

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位一体”管理模式全省14个市、74个县(市、区)都成立了工作机构,有绿色食品检查员100名,标志监管员90名,已建立起省、市、县职责明确,认证、检测、监管体系完善的绿色食品管理体系。

依据《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历时十年以县为单位开展的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检测与评价已经完成,确认全省7000万亩耕地、果园的96.6%适宜发展绿色食品,建立了辽宁省环境质量动态数据库和地理信息系统,目前每年仍安排资金对10%的区域进行环境例检,为大规模推进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农产品禁止生产区的划定提供技术支持。“辽宁县域环评”模式全国首创,得到了农业部有关部门的认可。

历时4年,在67个农业县(市、区)以县为单位开展了以标准制定、农民培训、产品认证、示范区建设、质量追溯为主要内容的农业标准化暨“三品”生产整体推进项目建设,以农产品质量认证为载体推进农业标准化发展,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生产面积为省政府考核各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唯一指标。

推进绿色食品生产技术集成与应用。主持完成了省重大科研项目《绿色食品技术开发研究》,获省政府科技进步奖,编辑出版了指导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专著《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认证》,制订了粮油、蔬菜、水果和畜禽生产操作规程为主的辽宁省地方标准23项,是全国绿色食品地方标准制定数量最多的省份之一。

绿色产品管理体系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推进,产业化经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基地建设。基地建设依托龙头企业,按照“公司+基地+农户”的生产管理模式,实现产业化经营。做到同一品种,集中连片,规模发展,确保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二、工作目标

一是基地种植计划落实,保证在45万亩以上(各乡镇具体计划面积见附表1),双低油菜普及率在95%以上,平均亩产110公斤以上,总产5万吨。二是促进基地建设与农业标准化、农业产业化、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生态环境建设等工作及项目有机结合。三是原料作物单产增加,销售价格增长,产品竞争力增强。四是促进农民增收,农民户均增收50元以上,对县域经济发展带动作用增强。五是为绿色食品企业提供优质原料,促进企业产品的优质化,企业效益明显提升。六是带动其它优势农业产业效益增强。

三、工作步骤

(一)建立综合协调组织管理体系

1、成立县创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领导小组

2、基地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基地办),负责基地建设工作。

3、各乡镇、村场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和工作人员名单。各乡镇乡镇长为责任人,抓农业的副乡镇长为基地生产单元实施负责人,农技站站长及相关技术人员为工作人员,村场由支部书记为责任人,村场班子成员为工作人员。

4、建立健全基地建设目标责任制度。

(二)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体系

1、基地办统一负责基地生产管理。基地应建立县、乡、村、户生产管理体系,县、乡、村三级技术管理簿册齐全,农户应有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绿色食品生产者使用手册、基地投入品清单、田间生产管理记录和生产收购合同。在创建期组织实施。

2、基地办应按照绿色食品技术标准制定统一的生产操作规程,生产操作规程要下发乡镇、村和农户。基地应建立“统一优良品种、统一生产操作规程、统一投入品供应和使用、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收获”等“五统一”生产管理制度。在创建期分段实施。

①统一优良品种。按照秋冬粮油作物生产技术意见,选用我县示范推广的双低杂交油菜品种:湘杂油631、华油杂7号、湘杂油753、湘杂油814、湘杂油188、中油杂8号、秦优7号、希望98、渝黄二号、蓉油10号、蓉油11号、中双9号、湘杂油114等双低优良品种。各乡镇要因地制宜,选用品种,统一布局,连片种植。在年8月30日前完成。

②统一生产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农业报》刊登的县绿色食品原料(双低油菜)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执行。在创建期分段完成。

③统一投入品供应使用。主要是从种子、农药、肥料使用上严格把关。要求每个乡镇在集镇设立1-2个专供点,每个村设立1个专供点。

④统一田间管理。主要从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入手,严格掌握农药使用剂量、方式、安全间隔期。在创建期全程监控。

⑤统一收获。主要是把好基地原料的质量关。在年4月30日至5月30日完成。

3、基地应在显要位置设置基地标识牌,标明基地名称、基地范围、基地面积、基地建设单位、基地栽培品种、主要技术措施、有效期等内容。在年8月30日前完成。

4、建立生产管理档案制度和质量可追溯制度。建立统一的农户档案制度,绘制基地分布图和地块分布图,并进行统一编号。农户档案应包括基地名称、地块编号、农户姓名、作物品种及种植面积。基地办应建立统一的“田间生产管理记录”,并下发到农户。田间生产管理记录由农户如实填写,内容应包括生产地块编号、种植者、作物名称、品种、种植面积、播种(移栽)时间、土壤耕作及施肥情况、病虫草害防治情况、收获记录、仓储记录、交售记录等。田间生产管理记录应在产品出售后10日内提交基地办存档,并完整保存三年。在创建期实施。

(三)建立行之有效的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

1、建立基地农业投入品公告制度。县农业局要定期公布并明示基地允许使用、禁用或限用的农业投入品目录。在年12月15日前分三期公布基地允许、禁用、限用投入品目录。

2、建立基地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从源头上把好投入品的使用关。在年8月30日前完成。

3、建立基地农业投入品专供点,在县农资市场建立由4-5家农资经营单位组成的农资配送队伍,对农业投入品实行连锁配送服务,在创建期全程实施。

4、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基地办要组织力量对投入品使用及投入品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不定期监督检查三次以上,在年4月30日结束。

(四)建立完善的科技支撑体系

1、依托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组建基地建设技术指导小组,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科研成果,提高基地建设的科技含量。县以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乡镇以农技站为依托,在创建期全程实施。

2、根据需要配备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推广员,建立推广网,负责技术指导和生产操作规程的落实。基地办配备3名生产技术人员,乡镇配备3名生产技术人员,村级配备2名生产技术人员,并建立乡、村、户的示范推广体系。在年9月15日前完成。

3、制定培训计划,对基地各有关领导、生产管理人员、技术推广人员、营销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在创建期培训2次以上,培训考试1次以上。

4、组织基地农户学习绿色食品生产技术,保证每户有一人基本掌握绿色食品生产技术。各乡镇在创建期组织农户培训学习3次以上。

(五)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

1、建立基地保护区。基地方圆5公里和上风向20公里范围内不得有污染源的企业。在基地保护区不得新增污染企业。

2、加大基地建设投入,基地路、桥、涵、站、闸设置合理,基础配套设施齐全,田间路面整洁平坦,有绿化,生态环境优良。因地制宜,作出整改规划,并在创建期实施。

3、建立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对基地投入品、基地产品和基地环境的检验检测。创建期不定期抽检3次以上,在年3月30日前完成。

4、建立信息交流平台,配备相应的条件,实现与中国绿色食品网链接,做到生产、管理、储运、流通信息网上查询。在年7月30日前完成。

(六)建立监督管理制度

1、基地应有专业的人员和队伍负责基地生产档案记录的管理。在创建期实施。

2、基地应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监督管理队伍,加强对基地环境、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产品质量、市场及生产档案记录的监督检查。创建期不定期对基地监督检查3次以上,在年4月30日前完成。

3、基地内部建立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和奖惩制度。在年8月30日前完成。

(七)产业化经营

1、基地应依托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特别是在产品收购、加工和销售中的组织保障作用。

2、基地、农户应与龙头企业签订收购合同(协议)。在年8月30日前完成。

绿色产品管理体系范文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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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The article introduces the problem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existed in the international trade,and explains the concept,characteristics and the content form of environmental trade barriers.It outlines the impact which environmental barriers on internationaltrade,particularly on the impact of Chinese foreign trade.The article also illustrates the severe tests faced by several higher foreign-exchange industries in international trade due to environmental trade barriers constraints.This writing integrates with the view of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nd puts forward the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to the issue of environmental trade barriers.

Key words:environment;trade barriers;international trade;restrictions;countermeasures.

1、引言。

近些年我国环境破坏已经危机到外贸及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环境贸易壁垒极大的影响着我国的外贸出口,如何跨越国际贸易领域中环境贸易壁垒这个障碍,确保我国外贸持续、稳定发展,须探讨有效的对策和措施,减少以环保为借口的环境贸易壁垒所带来的影响。

2、国际贸易中的环保问题。

随着资源短缺、生态破坏等全球化环境问题的不断出现,印证了环境污染无国界的说法,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人类共同关注的焦点。许多国际组织及社会团体发起了国际性环保运动,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标准,成立了相关的非政府组织来推动国际范围内的环保。

国际上对国际贸易中的环境问题最初是在关贸总协定时达成的决议,全球各国不同的环境标准存在的区域差异性导致了环境与贸易间的矛盾。环境与贸易矛盾在社会分工产生与交换活动伊始便存在,表现为具有增长机制的贸易活动对自然资源需求的无限性和具有稳定性机制的生态环境对资源供给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且在国际贸易活动的强化和环境与资源问题的恶化中被激化起来。各国为环保执行的限制或禁止出口的环境贸易措施直接影响国际贸易的正常发展,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影响更甚。

3、环境贸易壁垒。

3.1产生背景。

近年来,出于对生态环境的重视,各国政府进行环境立法,实施环保措施,倡导绿色消费,制定了分门别类的环境贸易壁垒,特别是发达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环境绿色法规法律,使得环境贸易壁垒在国际贸易中开始发挥其作用[1]。

环境贸易壁垒作为一种新型的非关税壁垒形成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最典型的是1991年美国禁止进口墨西哥的金枪鱼及其制品,其理由是为了保护海豚的生存。自此后许多国家开始仿效,环境贸易壁垒作为一种国际贸易手段正向法规化和国际化同步迈进[2]。

3.2概念及特征。

环境贸易壁垒又称绿色壁垒,是一种新的非关税贸易壁垒,是国际贸易中某些国家借保护有限资源、环境和人类健康所制定的一系列苛刻的、高于国际公认或绝大多数国家的环保标准,限制或禁止外国商品的进口,以达到贸易保护目的。

环境贸易壁垒具有如下特征:(1)表现内容的合理性和表现形式的合法性;(2)涉及范围的广泛性和实施中的传递性;(3)保护方式的隐蔽性;(4)实施效果的歧视性[3]。

3.3内容和形式。

3.3.1环境技术标准。

发达国家科技水平较高,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标准均以发达国家生产和技术水平制定,较少或者基本不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因此对发展中国家而言是难以企及的,进而轻易地将发展中国家的产品排斥在发达国家市场之外。

3.3.2环境标志。

环境标志也称绿色标志或生态标志,是指认证机构依据一定的环保标准、指标或规定,且符合要求的一种特定标志,以向消费者证明该产品从研制、开发、生产、消费、回收处理的各个环节符合环保要求,对环境或健康的危害极小。环境标志易构成潜在的贸易歧视和现实的贸易冲突,能够起到诱导消费者选择的作用,且对出口产品的市场份额起到贸易壁垒作用。

3.3.3绿色包装制度。

绿色包装制度是指规范商品包装(物),包装材料要符合节约资源、减少废弃物、易于回收使用或自然分解、不违反环境要求的有关包装方面的法律、规章。

3.3.4绿色补贴。

指一些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在财税上补贴出口企业,或在出口产品成本中补贴保护环境与资源消耗的成本,或在国际贸易中实行较低的环境标准,以使产品明显低于进口国同类产品价格,影响进口国同类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招致进口国采取反绿色补贴的措施。

3.3.5卫生检验制度。

《卫生与动植物卫生措施协议》中规定的有关卫生与动植物卫生检疫的国际标准,其中规定成员国人畜事务为免遭污染物、毒素、添加剂影响,确保人类健康免遭动植物携带疾病的伤害,有权采取相应的管制措施。

3.3.6绿色关税和市场准入。

绿色关税指进口国以环保和人类健康为由,对其认定的污染环境、危害健康的进口产品,除了缴纳正常的关税外,格外加征的环境进口附加税。市场准入指进口国以污染环境、危害人类健康以及违反有关的国际环境公约或国内环境法律、规章而采取的限制外国产品进口措施。

3.3.7环境贸易制裁。

指对违反国际环保、濒临绝种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保护公约等,而导致环境污染、野生动植物多样性缺失的行为所采取的一种贸易制裁措施。

4、环境贸易壁垒对我国外贸的影响。

4.1对我国产品出口市场的影响。

我国外贸出口市场集中在欧美发达国家与韩国等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其出口份额约占80%,这些国家和地区多数是世界贸易组织与环境委员会成员,现已从环保立法阶段转向了环保执法阶段。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环境技术标准比较高,如针对发展中国家实行苛刻的环境标准,这将使我国产品出口市场范围面临着缩小的危险。

4.2对我国产品出口增长速度的影响。

国际上针对工业品贸易、农产品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品和投资等提出了环境方面的规范,而这些贸易为我国外贸中比重较大的出口贸易,若发达国家对这些类的产品进口执行严格的环保标准,其产生的环境贸易壁垒,将严重影响我国产品出口的增长速度。

4.3对我国出口产品成本和企业效益的影响。

环境贸易壁垒的制定影响着产品从生产到销售乃至报废处理整个产品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要求其过程为无公害、无污染的环境管理体系。我国企业缺乏资金,环保技术落后,为了达到进口国家的环境标准,不得不增加有关环保的检验、测试、认证和签订等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还需对产品外观装潢、出口标签和商品广告做大幅度的调整,这势必将增加出口产品的各种中间费用及附加费,导致我国出口产品的生产成本提高,使出口产品的企业的经济效益受到影响。

4.4对双边或多边贸易关系的影响。

发达国家以环保为名而采取单方面的贸易措施来限制外国产品的进口,由此引发的双边与多边贸易摩擦日益增多,其中以低于区域环境标准为由抵制来自于区域以外的产品案例甚多,这样便形成了只有发达国家存在的区域性经济组织的自由贸易区,使我国无法介入[4]。

4.5实例。

4.5.1包装行业。

2006年1月开始执行的环境包装制品的回收率要达到85%以上这条标准,对发展中国家的包装行业冲击很大。我国的一次性餐具因没有绿色标准而被禁止出口欧美市场,许多商品出口欧美还要支付高额的包装废弃物处理费用等。

4.5.2家电行业。

国际贸易中我国家电产品进口关税被削减,国内产品的价格优势降低,国外品牌在质量上的优势添补了价格上的差异,从而对我国家电产品构成了一定的威胁。受环境贸易壁垒影响,上海2006年8月份小家电出口欧盟呈明显下降趋势,在欧盟实施《废旧电子电气设备回收指令》后,上海小家电出口量降低到当年的最低水平。又如欧盟实施的《生态设计指令》的技术壁垒,进而对电气电子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到回收利用整个产品的生命周期突出了严格的环保要求,这也将对我国相关产品出口构成较大的影响。

4.5.3纺织服装工业。

纺织服装工业是我国出口创汇的支柱性产业,也是外向依存度较高的行业,我国加入WTO后,该行业受惠较大,但受环境贸易壁垒的影响,我国纺织行业也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据案例了解,因服装没有达到生态纺织品标准而被处以罚款或被迫回销等情况常有发生。例如欧盟有关国家通过的OKO-TES100纺织品环保标准,就对进口服装的甲醛、重金属、防腐剂等100多种有害物质含量进行限制,这些规定对中国服装出口形成了技术性的环境贸易壁垒。

4.5.4农业。

我国是农业大国,受环境贸易壁垒影响较大的也是农业,我国农产品出口现存问题很多,主要是国内动植物疫情、农畜药残留问题。近些年来,我国发生的涉及到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技术贸易壁垒有40多项,其中涉及出口问题的有17项,80%的出口企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日本是中国农产品的第一大出口市场,日本政府实施了肯定列表制后,我国对日农产品出口量大幅下滑,因该项检测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的制度涵盖了302种食品、799种农业化学品以及54 782个限量标准。而各项标准大约是现行全部规定的3~5倍,且限量指标更为严格。这份名单涵盖了大部分我国的输日农产品。

4.5.5化学工业。

国际贸易中对化学工业中的化学产品与医药产品的出口有较严格的规定,此类产品的出口主要受到对危险化学品分类管理、严格的化学品管理、对进口新化学品的管理、对农药的管理、对合成洗涤剂的管理等规定的影响。例如美国在很早就开始限制和禁止中草药的进口,进口药品到美国必须经过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的检查,而我国国内单项品种能通过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的检查的生产厂家仅有20多个企业,直接影响了该行业产品出口。

4.6可持续发展战略。

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全球的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国际贸易中的可持续发展,一是经济发展,因环境问题是在经济发展中产生,也只有在其中方可解决;二是经济发展过程必须考虑到来自环境与生态资源的支持与发展,中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主要是在于谋求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环境与贸易的关系本质上就是环境与发展的关系,只有良好的贸易和环境政策才可促使环境资源有效的配置,使环境与贸易互惠互利。

5、对策与建议。

5.1提高环保意识,完善环保立法。

5.1.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环保意识,树立绿色观念。

环境贸易壁垒多由发达国家制定,作用于发展中国家,这种行为能够保证全球经济良性的持续发展。为了我国外贸事业与整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需对全民进行生态知识和环保的普及宣传,使其认识到环境质量与自身的利益密切相关,从而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积极地推进环保事业。

此外,我国应树立正确的绿色观念,引导大众的绿色消费,为我国绿色产业发展开拓空间。尤其是我国的企业应投身到环保潮流中,积极自我完善,加强环境方面的技术研发,以在环保产业领域占据优势,增强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打破环境贸易壁垒的局限[5]。

5.1.2加强环保立法完善环境法制体系。

我国近年颁布了一系列的环保法律、与环境有关的资源法律及多项环保法规和标准,基本上形成了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构成的法规体系。随着环保问题的升温及国际贸易形势复杂化,我国应加强环保立法与环境法制体系的修改和完善,并加大执法力度,为外贸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5.1.3加强国际环保法规的研究和环保领域的国际合作。

国际贸易的环境贸易壁垒种类繁多,涉及环保立法分门别类,我国应建立专门的研究机构和外贸环境技术标准的信息系统,了解主要贸易国的环保法规、技术与标准,维护自己的利益,避免贸易中的摩擦产生。

此外,作为WTO的成员,我国应积极参与到多边贸易协定和多边贸易体制中去,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并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协作,有利于我国突破各种形式的环境贸易壁垒[6]。

5.2积极推进环保产业的发展,并将环保纳入外贸发展战略。

环保产业的发展能够提高我国企业的污染防治能力,为其产品能够冲破环境贸易壁垒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并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此外,还应制定适应形势的技术标准与规定,将管理纳入法律规程,并开展消除环境贸易壁垒影响的战略谋划,改变传统的发展模式,推行以生态环境为中心的绿色增长模式,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5.3促进环境成本内在化,推行企业清洁生产。

环境成本包括开发、生产、运输、使用、回收和处理商品及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资源浪费所需费用,为减少与企业经营有关的影响,外贸企业可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算在市场价格之内,使环境资源成本内部化,这样可实现贸易比较成本优势的产品生产和出口,有利于环保和公平竞争,并消除了环境所造成的贸易障碍,使企业从根本上能够逾越环境贸易壁垒。

清洁生产有利于克服企业管理中生产与环保相脱离的问题,促使企业的技改具有针对性,即成为实施环境管理体系重要的基础。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在资源利用上提高市场竞争力,接轨国际以便适应新的发展形势,为突破环境贸易壁垒创造条件。

5.4加强与环境有关的认证工作。

国际环境管理体系系列标准的认证等对企业是非强制性的,但其具有公正性的特点,企业申请认证有利于企业利益和效率的提高,应重视并加强此类的认证。

5.5严禁洋垃圾的流入。

因经济利益的驱动和道德法制观念的缺乏,我国曾发生多起进口工业垃圾和有害物质的事情,这严重的违背了《巴塞尔公约》等规定,还严重影响着生态环境,我国应提高警惕,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此类产品入境。

5.6充分发挥绿色营销作用。

环保意识与市场营销观念共同形成了绿色市场营销观念,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倾向,使绿色营销成为企业竞争力的体现。绿色营销在营销策略上讲究绿色化的组合,在产品策略、促销策略、渠道策略和价格策略方面都体现了很强的绿色特性。我国绿色营销发展具有极大的潜质,我国出口企业应借鉴国际绿色营销战略,以开辟增强竞争力的新途径,从而打破环境贸易壁垒。

5.7注意国际动态,打破环境贸易壁垒。

时刻注意国际贸易壁垒的动态,把握发展趋势和特点,采取有效的措施,打破环境贸易壁垒,扩大我国的出口创汇。需研究国外环境贸易壁垒,提高产品的质量,总结近年受阻经验,根据相关要求,制定有效对策,使我国产品顺利打入国际市场。

6、结语。

绿色产品管理体系范文第5篇

关键词:水生蔬菜;质量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S645;S32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3547(2013)18-0018-03

由于水生蔬菜在柳州市基本形成产业,为了保证该产业的健康发展,柳州市进行了水生蔬菜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通过该体系的建设促进水生蔬菜从产到销的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水生蔬菜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是以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为核心,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和管理经验为基础,运用简化、统一、协调、选优的原理,来指导和规范水生蔬菜生产、经营、消费活动的全过程。通过标准化基地建设来保障水生蔬菜质量安全和提高其整体效益。柳州市按照农业部和自治区农业厅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了含标准体系、认证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培训推广体系、执法监督体系的水生蔬菜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高了水生蔬菜质量安全水平。

1 柳州市水生蔬菜产业发展基本情况

柳州市地处广西中北部,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夏长冬短、雨热同季,光、温、水气候资源丰富,但地区差异较大,北部各县具有较明显的山地气候特征。年总降雨量1 345~1 940 mm,但地区分布和季节变化很大。柳州水资源较为丰富,较适合水生蔬菜的生长,绝大多数的水生蔬菜都能在柳州种植,2013年柳州市水生蔬菜种植面积达6 667 hm2以上,目前种植面积较大的有莲藕、慈姑、芋头、蕹菜、荸荠等。柳州市辖区各县的水生蔬菜基本按照规模生产的方向发展,如柳江县主要是双季莲藕和慈姑,鹿寨、融安县主要是荸荠,柳城县主要是芋头等。

2 水生蔬菜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2.1 实施农业标准化,提高水生蔬菜标准化水平

按照辖区内水生蔬菜的分布与重点,柳州市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制定了多项水生蔬菜质量安全管理及生产配套技术规程。近年来,柳州市制定了莲藕、慈姑等无公害水生蔬菜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及水生蔬菜质量安全管理技术规程。这些技术规范结合柳州市水生蔬菜的生产和管理实际,对提高柳州市水生蔬菜生产的整体水平和质量水平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为全面推行水生蔬菜标准化生产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

创建水生蔬菜标准化示范基地,按照标准化生产流程进行水生蔬菜生产是确保蔬菜质量安全的先决条件。柳江县是自治区级创建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县,柳江县百朋镇双季莲藕套种慈姑生产基地获得农业部标准化示范园称号。柳州市水生蔬菜标准化示范基地按照标准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进行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全程质量安全监管,严格生产记录,建立健全了质量可追溯制度。

2.2 构建水生蔬菜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完善监测网络

柳州市从2002年开始建立和完善了蔬菜质量安全检测监督体系(县、乡、镇、村四级检测监测体系),全市蔬菜质量安全检测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辖区内主要水生蔬菜品种为监测重点,坚持开展水生蔬菜检测工作。在生产过程中各基层农业行政管理与技术推广部门加强投入品管理及标准化技术指导,在水生蔬菜集中采收上市期间,各检测点加大检测监管力度,从源头确保蔬菜质量安全。

为了确保水生蔬菜质量安全,柳州市还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与示范”、“莲藕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等项目进行水生蔬菜质量安全追溯预警、可视化全程质量安全监控等全程质量安全管理。

2.3 突出抓好水生蔬菜“三品”认证,提高产品质量

柳州市一直以来都把“三品”认证作为提高水生蔬菜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来抓,农业部门督促各个生产基地严格按照相应生产标准组织生产,协助检测单位抽样检测,指导企事业单位、协会编写申请材料,积极申报无公害蔬菜认证。按照农业部和自治区农业厅无公害蔬菜认证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柳州市所有水生蔬菜生产基地都通过了无公害基地认证。柳江百朋莲藕获得绿色食品A级认证。

2.4 加强科技培训推广体系的建设,整体提高标准化生产技术水平

为把农业标准推广普及到生产实际当中,提高水生蔬菜质量安全意识,柳州市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农业科技培训推广体系,并在农业标准化生产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利用柳州市各级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培训机构、农业科研机构等,不断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与培训体系,建立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充实专业人员,建立了专业齐全、高素质的农民科技培训教师队伍,并不断吸纳农村乡土人才补充到教师队伍中来,目前已建立和培养了一支包括农业技术干部、农业专家、农村乡土人才的近200人的培训教师队伍,为全市普遍开展农业科技推广培训打下坚实基础。通过在基地创建过程中采取专业理论课堂集中培训、实用技术送下乡、生产流程田间地头现场示范等形式,建立示范样板,让农民有样可学,加大农业标准化培训和推广的力度,提高水生蔬菜标准化生产到位率。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在柳州形成一大批农业科技推广与指导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带动一大批农民成为农业技术推广骨干,辐射带动了农民应用标准化生产的能力,提升了农民科学文化素质。

2.5 加强水生蔬菜生产基地和生产全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水生蔬菜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柳州市及各县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大队)及各相关管理部门充分发挥执法监督职能,通过宣传农业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工作,为保障水生蔬菜质量安全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首先对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销售和使用进行管理和指导,督促和指导农民在水生蔬菜生产过程中科学、合理、安全使用农药、肥料等投入品。其次对农业生产环境监测与管理,根据相关要求禁止在排放工业废水和含有病原体的污水的地方建立水生蔬菜生产基地,生产过程中禁止向水生蔬菜生产基地倾倒、填埋有害废弃物和生活垃圾,严禁用污水浇灌农田。三是农业环保等部门定期对水生蔬菜生产基地进行环境和生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建立公开、透明的水生蔬菜质量安全信息制度和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公告制度,推行建立农业投入品购销和使用台账制度。

2.6 积极推广生态种养模式提高水生蔬菜质量安全和效益

为了充分利用柳州市水生蔬菜生产基地的土地环境资源,提高水生蔬菜质量安全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柳州市先后研究、探索并推广了双季莲藕套养泥鳅、双季莲藕套种慈姑、双季莲藕套养青蛙等技术,并在生产过程中使用频振式杀虫灯、黄板、性诱剂等绿色防控技术,在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保证了产品质量安全。

3 水生蔬菜质量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水生蔬菜标准化技术普及率低

虽然柳州市制定有水生蔬菜生产及标准化技术规程,但是标准的通俗化、简易流程化的程度还很低,导致相关标准的宣传、推广工作不够深入,农民对标准的接受还十分有限。且受传统种植习惯及粗放生产方式的影响,农民对水生蔬菜技术标准中的量化指标执行不到位,造成标准实施过程中出现偏差,导致生产出的产品品质与规定标准不一致。

3.2 病虫害防治不规范造成农药残留风险

由于柳州水生蔬菜生产过程中病虫害发生的频率相对较高,因此尽管产区有部分龙头企业、协会、合作社在生产过程中能够按照绿色或者无公害食品生产技术规范使用农药,但是由于产区还是以农民分散生产为主,农药残留等风险依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