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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种看似“倒退”的药品管理措施,实际上推动了药品分类管理的规范化。
对药品实行分类化管理,是目前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做法。美国、日本、英国、德国等国家,以及我国的港澳台等地,都建立了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我国的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起步较晚,至今不到10年。实行分类管理的核心目的,就是有效加强对处方药的监督管理,防止购买者滥用药品而危及健康。同时,通过规范对非处方药的管理,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进行自我保健。
目前我国的药品分类管理还远不够规范,这既有经营者的原因,也有消费者的原因。有的经营者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不按规定销售药物;有的消费者就是为了图方便。奥运让经营者和消费者找到了利益的结合点,对照为迎接奥运出台的一些药品管理规定,经营者看到了自己管理上的不足;消费者认识到药品安全的重要性远胜于方便。于是,药店违规销售药品的少了,消费者自觉按规定购买的多了。
山东省龙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张铁鹰
望异地刷卡“看病”这样的利民举措再多些
尽管说,许多地方实行医保属地管理、医保定点医院是有一定道理的。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同地区之间医保政策尚存在较大差异,一时难以接轨;异地的医疗机构不受所属医保统筹地区的政策约束和具体管理,其医疗行为容易失控。
更多情况下,有的地方限制患者外出就医,是担心影响当地医院的生存和发展。因此,许多参保人员外出看病却得不到当地医保部门的同意。个别虽获准外出就医,但所能享受的医保报销比例也比在当地医院看病要低,这些无疑都对“个人医保账户异地取现”形成一定障碍。
应该说,许多便民利民的服务不是不可为,而是未作为,真要解决此类问题并不太难。如,常州由在外地的参保人员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申请手续,个人账户划入的金额每半年通过交通银行卡发给本人,这样参保人员在外地看病时,可以直接从银行卡中提出现金,从而减少了往返奔波的劳累。
或许对于多数管理者来说,是不会遇到个人医保账户异地取现难这样的烦恼的,所以他们也就很难体味到基层群众的甘苦。有鉴于此,相关部门和领导不能被现有政策法规所局限,更不能以自己的生活常态划线,而是要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情绪、关心群众疾苦,并从有益社会和谐和群众受惠的角度出发,诚心诚意为民办实事。但愿异地刷卡“看病”这样的利民举措再多些。
工人日报
40万人弃医为哪般
据7月5日《中国新闻周刊》报道,中国卫生人才网提供的数据表明,最近6年,我国共有100多万人通过了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其中40万人没有注册。也就是说,这40万人最终没有选择从事临床医疗职业。这么多人放弃医生职业,作出了转行的决定,初看上去让人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细加分析,其实是有深层次原因的。归纳一下,不外乎想做医生而不能如愿、能做医生而主动放弃这两种情况。
放弃的人已经放弃,重要的是如何留住那些依然坚守在医疗岗位上的600多万名医生。这其中需要社会的努力,为医生们提供一个和谐的生存环境,让他们能专心科研、全心全意治病救人,不用再为医院盈利、正常运行而费心。
这也需要患者的理解,给医生创造宽松的环境。
医生本身也应该加强素质建设,加强医德培养,重塑良好的医生形象。
最后,还需要国家加大投入,将医生和患者之间“钱”的纽带斩断,建立一套能够让医生“靠技术而不是靠回扣吃饭”的机制。
本刊讯(记者胡睿)石家庄市卫生局启动了全市卫生适用技术进社区活动,通过培训把省、市确定的12项卫生适用技术在全市住院医师和社区医师中广泛推广。
首次培训主要针对市内5区和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市直医疗单位的住院医师。培训采用集中面授、分散实践的方式进行。培训内容包括由省卫生厅确定的lO项卫生适用技术和市卫生局确定的2项卫生适用技术。
石家庄市卫生局科教处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经开展的培训内容涉及心电图解析和耳聋治疗,目前已组织授课两次,听课人数达340多人次。
无锡8种社区农村特供药降价50%
新华日报讯无锡市卫生局近日出台新规定,明确9月15日起。无锡市场上的克霉唑栓剂、阿司匹林肠溶片等8种定点生产专供社区和农村的基本用药,开始执行新价格,最大优惠幅度达到近50%。
据介绍,无锡主要通过简化包装、统一配送等手段,降低定点生产的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的价格。
威海出台发展社区卫生意见
健康报讯山东省威海市日前出台的《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09年年底,威海市区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100%,该市所辖荣成市、文登市、乳山市城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
该市提出,每个街道办事处或每3万~10万人口规划设置l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保证社区居民可在15分钟内步行到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每2000人~3000人配备1名~2名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到2009年年底,中医药适宜技术普及率达到90%。
北京社区就诊量大幅提高
健康报讯8月13日,北京市卫生局常务副局长梁万年在该市工作会议上透露,北京市已实现每800户居民中就有一组家庭医生团队,包括1名全科医生、1名护士和1名预防保健人员,可提供24小时健康咨询。目前,北京市93家二三级医院,包括中央和部队医院都与至少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了“一对一”的双向转诊、技术扶持、人员双向交流和大医院医生定期下社区的对口支援制度。
梁万年表示,过去两年来,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人次占全市门急诊人次总量由不足10%提高到25%。
山西新农合定点医院实行药品统配
本刊讯为了让参合农民用上质量好、价格低的药品,8月18日,山西省卫生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相关方案,在山西省乡村两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实行药品统一配送。按照要求,各市首批启动药品配送的县应不低于35%,其他县在2009年之前全部推广。
相关部门要求,入选的药品企业须经过严格的申报和审批,药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必须低于市场价格。另外,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由乡镇负责采购,不能对农民额外加价出售。
(于韵希)
宁夏执行药品“三统一”政策
宁夏日报讯8月15日,从召开的宁夏药招领导小组会议上获悉,通过三批药品统一招标(以下简称三统一)采购,宁夏共确定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中标药品品规2358种,执行药品“三统一”政策的各类医疗机构覆盖率达到100%。
据宁夏卫生厅统计:2007年全区综合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药品收入所占业务收入的比重较2005年分别下降了10.04%和13.15%,综合医院平均每诊疗人次医疗费比2005年下降9.85元。2007年全区医疗机构门诊就诊人次和住院人次较2005年同比增加了8.31%和33.74%。
贵阳大额医保改为每月缴费
贵州都市报讯8月20日,记者从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9月份起,贵阳市将对大额医疗补助费的征收方式和待遇享受期作适当调整。
具体调整方式为:新参保人员缴纳大额医疗补助费时,按照每人每月8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剩余月份(含参保当月)的费用。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享受周期为当年的2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最高支付限额的起止时间以参保人员入院时间为准,按自然年度累计计算。
潜江多方式筹集村卫生室建设资金
新华社讯湖北省潜江市采取6种集资模式,从2007年1月起启动村卫生室建设,目前已见成效。
一、乡村医生独资参与建设,政府以奖代补,已建成54个。二、村集体出地,乡村医生出资,政府以奖代补,已建成25个。三、集体出资建设,政府以奖代补,已建成6个。四、集体出地,集体和个人按比例出资,政府以奖代补,已建成70个。五、争取主管部门大力支持。湖北省卫生厅给予该市35万元村卫生室专项资金。年初雪灾后。湖北省红十字会帮助该市村卫生室重建捐助8.5万元。六、寻求其他支持资金,目前共筹集到38万元资金。截至今年6月底,已建成和正建设的卫生室达到155个,已验收达标122个。
厦门1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组完毕
厦门商报讯从2008年2月1日起,厦门市开始实行医疗重组。8月24日记者在厦门市卫生局了解到,该市1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组完毕并投入使用。“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作为破解人民群众就医难的一道良方,厦门模式的新型社区医疗服务已经初步建立。
据统计,从今年第二季度起,厦门市社区医疗服务人次比去年同期平均增加20.10%,在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就诊的病人人均医药费用,比在三级医院就诊费用减少约40%左右。
上海公布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费用支出
新闻晚报讯上海市医保局日前公布了本市定点医疗机构2008年上半年的医保费用信息。依据医疗机构的类别,分为三级综合性医疗机构、二级综合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类进行公示。
本次医保费用信息公示的内容为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次均费用、住院次均费用(或床日费)的排位情况。
三级综合性医疗机构门急诊次均费用排位前3位为:医院、长海医院、新华医院:三级综合性医疗机构住院次均费用排位前3位:长海医院、中山医院、医院。
盐酸麻黄碱滴鼻液退出药店
重庆商报讯8月20日,重庆市药监局公告,根据国家药监局的要求,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规定,盐酸麻黄碱滴鼻液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单方制剂,应由品定点经营企业经销,且不得零售。
重庆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柜通知已经发到各区县分局,相信下柜工作将在近期逐步展开。
福建千名城市医师进驻山区卫生院
福建晚报讯福建省派遣的第二批1000名城市帮扶医师于8月15日全部进驻该省500所受援山区乡镇卫生院。
为提高偏远山区乡镇卫生院的诊疗和管理水平,福建省从2007年开始用5年时间,每年派出省、市、县三级医疗机构的1000名城市医师,帮扶500所山区乡镇卫生院。
今年福建省卫生厅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专题部署帮扶工作。该省还要求派遣和受援单位加强对下派医生的监督管理。派遣期满,受援单位要对下派医生进行考核。
桐城大医院专家成“乡医辅导员”
安徽日报讯桐城市人民医院鼓励各科专家成为“乡医辅导员”。他们最近通过举办不同专业的乡村医生培训班,免费寄发专为乡村医生撰写的临床医疗知识手册,加强专家与乡村医生的直接交流,让越来越多的医务人员成为不同专业的“乡医辅导员”。
如今,该市每位乡村医生在桐城市人民医院都有自己喜欢的“乡医辅导员”,许多乡村医生都和同科专家建立了密切的关系。桐城市人民医院还规定,为乡村医务人员讲课的主任级专家,医院每次给予1000元奖励。
甘肃着手新农合门诊统筹试点
甘肃日报讯日前从甘肃省卫生厅获悉,自今年10月1日起,该省将在17个县(市、区)启动新农合门诊统筹试点工作。试点县将从当年筹资总额中划出20%作为门诊统筹资金,用于对参合病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和慢性病门诊费用的补偿。
甘肃省规定,门诊统筹基金来源于参合农民个人缴费和新农合统筹基金,并按1:1比例筹集,原则上从提取风险基金后的当年筹资总额中划出20%。参合病人到普通门诊就诊,由定点医疗机构当场垫付应该补偿的门诊医药费用。普通门诊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和补偿额度由各县根据情况测算而定。慢性病门诊费用先由患者全额支付,然后按规定到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四川成立专家组服务新农合
四川新闻网讯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专家技术指导组日前成立。专家组将为该省实施新农合制度提供技术指导;对该省各级新农合管理中心及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制定四川省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诊疗目录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制度等;参与该省新农合相关医疗技术的培训工作:协助省卫生厅开展工作调研、研究新农合相关业务工作。
合肥医保规定十类费用不能报销
文章标题:全县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全县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龙政办发〔20xx〕13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63号),并针对当前我县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自20xx年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4个月的“药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药品生产环节专项整治
工作任务: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要求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必须从符合规定的单位购进物料,并按照规定检验合格后投入生产使用;要求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药用辅料质量标准进行生产、检验,严把产品质量关。对每批出厂的产品均应有销售记录,其销售记录应有可追踪性。
工作目标:药品生产应确保重要的生产过程能达到连续稳定地运行。确保按规定履行每种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检验采用的标准及方法,按规定实行检验及留样。确保按规定独立履行对物料抽样,不合格物料不准投入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准放行,不得使用无文号管理的原料。
(二)药械经营环节专项整治
工作任务:1、全面开展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面必须达到百分之百。着力解决药品经营中的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问题。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的协调机制,依法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必须坚决移送。2、严格药品经营准入管理。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达不到法定条件和要求的,要建议上级有关部门依法收回《药品经营许可证》。3、加强药品经营行为监管。严格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教育和监督药品零售企业加强销售人员管理。药品零售企业经营非药品产品的,必须设立非药品产品专售区域,设置明显的分区标志。4、强化农村药品监管和广告专项整治。继续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着重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探索、总结和发展适合本县农村实际的药品监管模式。大力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对违法广告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依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的规定,采取行政控制措施,力求年底前使违法药品广告得到整治。5、加强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的内容:使用的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经营单位是否备案,使用单位是否从采购、验收、使用、跟踪检查都有记录。是否建立医疗器械不良监测记录,是否存在使用无产品注册证的医疗器械现象。
工作目标:到今年年底,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违法药品广告。
(三)药械使用环节专项整治
工作任务:加强药械使用环节监管。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建立药品安全性信息预警机制和控制处理机制,进一步加大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管理与监督,规范处方使用行为,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推动药品分类管理,促进全社会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意识的提高。
工作目标:提高临床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整治重点内容如下:
1、药品专项整治
(1)强化药品经营行为监管,查处批发企业挂靠经营、过
票现象。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出租或转让柜台,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等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2)开展药品购进票据专项检查,查处医疗机构从非法渠道或农村个体诊所向零售药店购药、以及药品批发企业向无证照单位供应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3)开展学校药械质量专项检查。联合县教育局对学校医务室药品采购渠道、药品养护、人员资质、效期管理进行检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4)对全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深化建设进行督查,推进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5)开展疫苗质量专项检查。对全县相关单位疫苗的进货渠道、储存条件、设施设备、管理水平进行检查,有效确保疫苗质量。(6)开展进口参类专项检查。通过对口岸检验报告、进口药材批件等检查入手,查处假冒进口参类的行为,整治滋补药品市场。(7)严格执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联合县工商局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查处以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违法药品广告,并做好相关违法案件的移送工作(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8)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加大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按法定标准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做到物料平衡,偏差处理及不合格品处理情况及时。(9)开展药品企业准入管理专项 检查。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上报省、市药监局依法收回《药品经营许可证》。(10)开展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专项检查。查处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购进来源、处方药凭处方或登记销售;药师在岗制度的执行,处方是否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销售情况等。
2、医疗器械专项整治:
(1)开展植入性医疗器械专项检查。检查使用的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经营单位是否备案,使用单位是否从采购、验收、使用、跟踪检查都有记录。是否建立医疗器械不良监测记录,是否使用无产品注册证的医疗器械。(2)重点加强对骨科植入器械等高风险产品、隐形眼镜、助听器的质量监控,以及对质量可疑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验。继续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完善高风险医疗器械使用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高风险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行为和质量跟踪管理。(3)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加大对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方面的知识,正确认识、科学对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药械零售企业记分管理办法》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建立健全《药械零售企业记分管理办法》、《药品零售企业星级评定实施办法》和《星级药店评定标准》。对监管中发现违法违规企业除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分,并依据分值大小,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记录在案、媒体曝光、强制培训、建议取消医保定点药店等形式,予以警示和惩戒。对全年累计没有记分的企业,优先推荐为“三星级药店”的候选单位。以此推进医药行业诚信体系和自律机制建设,提高监管效率,促使药品质量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2、深化规范药房建设保障农民用药安全有效。一是细化服务指导。制定《龙游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工作指南》,从药房设置、管理制度、人员资质等方面明确管理要求。同时加强对农村医疗机构药房的监督、检查、指导,促进药房真正实现规范化管理。二是部门协作加强督促。与县卫生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规范药房建设的通知》和《规范药房设置标准》等文件,将规范药房建设纳入卫生局对医疗机构的年度考核,对新开办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要求首先通过规范药房验收,共同督促个体诊所、医疗机构的规范药房建设。
3、制定《龙游县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管。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等环节进行明确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做好采购单位资格的审核,证件的索取,验收台帐的记录,不良反应的跟踪。每家医疗机构确定专门的人员落实这项规定的执行。同时加强植入性医疗器械的采购及使用检查,并要求每家医疗机构的专职或者兼职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人员,对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及时发现,及时上报。
三、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
药品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30日至9月5日)
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和工作任务。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和专项整治计划。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及举办专栏、专题访谈等形式,宣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宣传《特别规定》和有关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形成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专项整治阶段(9月6日至11月30日)
在动员部署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63号)、《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及《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神,突出重点、全面出击的方式,大力开展药品整治行动。
9月1日—9月15日对全县药品市场进行调查摸底
9月16日—9月30日对全县县级医院进行专项检查
10月8日—10月20日对乡镇卫生院进行专项检查
10月21日—11月21日对全县村卫生室进行规范药房检查指导
11月22日—12月15日对全县药品批发、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5日至12月30日)
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开展“回头看”行动,查漏补缺,并于12月5日前完成总结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于12月10日前上报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此次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必须与去年7月份国务院部署开展为期一年半的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及我局今年开展的“作风建设年、狠抓落实年、农村食品药品整规年”活动相结合、相衔接,在短时间内集中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药品安全关系到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意义重大。为确保本次整治行动顺利进行,打好这场整治行动的特殊战役,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总体要求,成立以县药监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龙游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组,由县药监局局长钱先凤任组长,县药监局副局长张金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工作协调组成员。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协调组联络科室设在县药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7111623,负责日常联系、协调及工作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切实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县卫生局要加强对医院药房的管理,严格要求医疗机构遵守药品质量管理的各项规定,落实医疗机构对药品终端消费安全的责任。县工商局要严厉查处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遏制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屡禁不止现象,严格管理城乡集贸市场销售中药材的行为。县教育局药要求学校医务室切实按照规范药房标准采购、使用、保管药品,教育引导师生不断增强药品安全意识。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劣药品案件,县公安机关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的犯罪网络,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宣传部门要加大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指导新闻单位配合药品监管部门做好药品安全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广大生产经营企业诚信守法,提高公众的药品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舆论环境。
(三)严格执法,加强力度。
要严格依照《特别规定》和《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的要求,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严查处制售不符合假劣药械的违法行为;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对重大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要坚持抓大案要案,加大查处案件力度,落实“四不放过”“四个一律”。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坚决依法严惩,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要及时公布查处结果,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四)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要围绕本次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充分履行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群策群力,积极工作,对重点药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
(五)加强宣传,畅通信息。在整治过程中,强化正面引导,树立药品生产经营者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让经营者自觉承担药品安全责任,积极配合、自觉参与到整治工作来。要积极争取新闻单位的配合,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整治成果。对典型案件和大要案予以曝光,形成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药品安全整治的良好氛围。及时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提供准确、科学的药品安全信息,做到信息畅通、步调一致,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