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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及省卫计委文件的要求,结合蚌医二附院“十三五”发展战略的要求,提高效益,回报社会,惠及职工。按照“全面启动、分批实施、务求实效”的原则,以全面测试、梳理医院内部控制现状为基础,以防范风险和提高效率为重点,以分析单位内部控制缺陷、补充修订管理制度、职责分工和业务流程为手段,建立涵盖本单位的决策层、执行层、业务层等各个层级的全员、全过程内控体系。从而有效保证医院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医院发展战略。
医院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按照医院内控建设工作的整体部署,于20**年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的建设和实施工作,力争到20xx年底,遵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和《医院内部控制制度(试行)》、《蚌医二附院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在全院范围内建立统一、规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
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原则及要素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建立覆盖医院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评价标准、监督检查并促进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实现内部控制与全面风险管理有机结合,提高基础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此次内控建设具体包括全面预算、收支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财务报告、内部信息传递和信息系统等在内的医院运营管理的各个方面。
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监察厅、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财会〔20**〕212号)的要求,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为统领,梳理、修订、健全单位现有各项规章制度,细化、完善各项经营管理业务(工作)流程,建立适应医院经营管理实际需要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1、建立内控体系的必要性: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是约束、规范医院管理行为的准则,是减少风险、风险防控的基本保证,可以保障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促进医院发展战略和目标的实现。
2、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医院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风险管理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点领域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医院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各方面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根据业务发展和管理需要持续改进内部控制制度,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防止制度缺失和流程缺陷。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3、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涵盖如下五要素:
(1)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主要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2)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医院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3)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医院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4)信息与沟通。即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医院内部、医院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5)监督。内部监督是对内部控制体系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时,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4、以价值管理为主线,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全面梳理和优化各项业务(工作)流程,明确关键领域和控制点,制定修订完善制度流程,制作内部控制制度汇编,建立形成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5、按照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的要求,推进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各业务流程嵌入信息系统,实现控制措施在线运行。
三、建立内部控制组织体系
为确保医院内控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保证内控机制有效运行,医院将建立内部控制组织体系,通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使管理层及决策层能及时获得适当信息;全体员工能共同参与内部控制建设,共担内部控制责任;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明确内部控制职责。
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有四个层面,分别是决策、管理、执行、监督。决策层面包括:院长办公会、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管理层面包括:内部控制建设执行小组;执行层面包括医院内部各职能部门和各业务部门;监督层面是单位审计部门。
(一)院长办公会
是医院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审议年度内控评估报告;审议内控与风险管理的重大策略,重大风险及内控缺陷的解决方案;审议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审批内控最终工作成果;有关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其他事项。
(二)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职责
医院将设立内控建设领导小组,待领导过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内控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医院院长担任,是医院内控体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内控建设领导小组对内控工作实施进行全面领导、决策、部署和指挥。
内控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崔 虎 赵东城
副组长:邹 杰 张春福
成员:关 超 杨青扬 王 群 李传辉
主要职责:
1)负责确定内控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政策、制度、工作范围;
2)负责明确内控体系建设的整体部署及内控工作的运行管理;
3)负责针对内控管理缺陷提出合规性管理建议及改进方案并推进整改;
4) 有关内部控制管理的其他事项。
(三)内控工作小组职责
内控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内控建设执行办公室,内控建设执行办公室设在财务部门,由财务科科长担任主任,执行办公室负责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的具体开展。
内控体系建设执行办公室
主任:王 瑞
副主任:赵玉娟 江本钗
成员: 刘 霞 王迪生 刘传高 张纪锐 毛炳飞 张 瑜
主要职责:
1)负责内控体系建设成员的职责分工;
2)负责确定内控体系建设的具体时间安排;
3)负责组织医院内部资源的对接、沟通、协调;
4)记录或更新业务流程图、评估内控设计及操作的有效性;
5)反馈内控缺陷、上报内控工作执行情况及重大问题、将年度内控评估报告提交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审阅;
6)内控工作文档管理;
7)负责本次内控体系建设的其他实施工作。
(四)内审部门职责
作为内部审计职能部门,审计科室要对内控建设实施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配合内控执行小组对本院内控建设工作进行评估。
(五)各职能部门及业务部门
为内控工作小组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和协助,组织安排本部门或单位涉及内控工作所需资源,协调本部门或单位内控工作开展的各项重要事宜。
各职能部门及业务部门应由专人兼职负责本部门的内控管理工作,即内控管理员。内控管理员职责包括:
1、联系本单位内控建设执行办公室相关人员,提供工作所需各项资料;
2、协助组织描述本单位的主要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点及重要的控制措施,协助内控问题记录,提出整改建议或方法等;
3、 协助本单位内控缺陷的整改,及时反馈缺陷整改情况以及内部控制的主要情况等;
4、 编制本部门内控评价报告。
5、组织安排与内控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由于内控管理员是内控工作办公室与各职能部门或业务部门对接沟通的纽带,起到承上起下的作用,所以内控管理员的工作需要各部门领导的大力支持,需要全体员工的积极参与与通力协作。
四、内控体系建设工作步骤
内控建设工作涉及医院运营管理的全过程,包括各个层面、各类业务、各项制度流程,涉及面广,内容庞杂,按照省卫计委通知要求,计划于20**年5月至20xx年底完成内部控制体系构建工作。
实施步骤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监察厅、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财会〔20**〕212号)要求,结合医院的业务及管理情况实际,在原有内控制度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内控体系建设工作计划20**年5月初启动,具体按以下步骤实施:
项目时间工作内容阶段成果120**。5—20**。6启动部署阶段成立医院内控建设领导小组及执行办公室,召开启动会议,做好动员工作220**。7—8现状分析阶段内控测评报告320**。9—10制定内控实施方案阶段内部控制实施方案420**。11—20xx。10内控方案实施阶段内控测评报告520xx。11—20xx。12内控缺陷整改与优化阶段形成年度内控评价报告 (1)前期准备(20**。5—6月)
成立医院内控项目工作小组,召开启动会议,做好动员工作
(2)现状分析阶段(20**。7—8月)
通过访谈、会议研讨和审阅主要内控文档等方式,针对现有内部控制规范手册(试行)中关键内控点与实际工作情况经行分析,了解内控要素现状, 编制内控测评报告。
(3)制定内控实施方案阶段(20**。9—10月)
在对内控现状评价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内部控制实施方案并交领导小组审阅。
(4)内控实施阶段(20**。11—20xx。10月)
各部门根据内控实施方案开展本部门的内控工作,并对实施阶段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回顾总结,重点围绕健全内控体系建设、管理提升、风险防控和经营管理成效等方面总结经验做法,形成科室内部控制自查报告及医院内控有效性评价报告。
1、完善和整合现有征信系统。以人民银行牵头,将人民银行现有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为依托,整合各部门的信用信息以及企业之间的商业交易信用信息,尽快建立起国家级统一的征信平台。其实质是建立一个公共数据库,主要负责以信贷信息和企业信用销售信息为主的数据采集、归集、分析等,并根据政府部门行政管理职责需要,有限度地提供公共信息共享,以强化管理的协同。同时,数据库应逐步向信用中介机构和企业开放,以应用促采集,降低信息使用成本,提高数据库使用效率,扩大征信系统的影响力。
2、尽快推进信用法规建设。信用交易活动涉及授信人(债权人)、受信人(债务人)、信用工具、征信、信用服务等诸多关系主体,其信用活动的规范,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依托法律为支撑。因此,应尽快建立和完善一套以“信用交易行为”为核心的信用法律体系:一是信用交易行为规范,对授信人、受信人行为,以及各种信用工具的开发和使用进行规范,强化对债权人的法律保护,为打击信用交易中的恶意失信行为提供法律依据。二是征信行为规范,通过立法,规范信用信息征集、披露和使用行为,规范征信机构的监督管理和业务运作,合理保护授信人、受信、征信机构三方的权益,既促进信用信息的合理传播,又保护好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三是信用服务行为规范,规范债权保障服务、商账追收服务、信用管理咨询服务等信用服务行为,规范各类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合理保护信用交易中债权人、债务人、信用服务提供者三方的利益,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发展。
3、推进信用中介服务体系的建设。积极培育包括信用调查、信用登记、信用评级、信用担保、信用保险、商帐追收、信用管理咨询等机构在内的中介机构,为信用交易提供服务。将征信系统向他们开放,在降低信用中介机构获取信息成本的同时降低信用交易的成本。
4、理顺信用服务体系的监管体制。目前,信用服务体系多头监管、监管不到位、市场不规范的问题十分突出。如信用评级机构由人行、证监会、发改委三家管理;信用担保机构由经委管理;信用管理咨询等机构暂无人管理;商帐追收的机构不允许成立。因此,应理顺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建立起规范的行业准入与退出机制,规范信用中介机构的行为,维护信用市场的正常秩序,提高信用服务行业的公信力和服务水平。随着法规和市场的逐步完善,信用服务体系的监管可逐渐向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过渡。
5、大力推进行业监管体系建设。督促有关企业和个人市场行为管理的政府监督部门,围绕强化管理职能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进分类管理机制的建设。建立起征信系统与行业信息数据库的信息共享机制,各部门将本行业监管对象的评价信息报送到征信系统,征信系统为行业管理提供信息支持服务。
6、加大信用宣传教育的力度。开展多层次的信用宣传活动,针对不同的对象,如社会公众、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政府部门等制定不同的宣传计划和方案,积极探索信用宣传的长效机制。开展信用专题研究,采取职业教育和国民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培养信用行业专业人才。
7、推进企业、银行类金融机构等市场主体自身的信用建设。推进企业等市场主体自身的信用管理制度建设的目的在于推动信用信息在企业信用交易中的应用,探索企业商业信用信息采集的途径,夯实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基础。企业信用制度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制度安排,完善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对于提高企业竞争力,拓宽企业直接融资,防范信用销售风险,强化信用激励和约束机制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理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各方面关系,推进“金诚”工程建设
1、理顺人民银行与政府部门的关系,建设与各部门互联互通的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人民银行作为牵头部门,要有效履行职责,推动工作开展,关键是要处理好与政府部门的关系。人行应在发展规划的指导下,制定详细的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具体分工、实施步骤及建设标准。特别是督促与信用体系建设密切相关的有关部门,如工商、公安、商务、发改委等部门,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其重要职责来抓,纳入议事日程,取得各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配合,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合力。同时,应建立相关工作考核机制,督促工作落实,增强工作实效。
在技术层面,人民银行应继续推动金融业统一平台建设,并在此基础上建设“金诚”工程共享平台。以公安、工商管理、环境保护、质量监督、商务、海关、税务等部门建立的本行业全国联网的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利用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立一个比较完善的全面的信用信息记录、登记、展示、共享的平台,实现“金诚”工程目标。
2、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实现“金诚”工程与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对接。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过程中,中央应在统一规划、协调法规建设和数据库系统建设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在中央层面,国家主要负责制定全国性的发展规划和行动纲要、制定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建设全国统一的数据库系统。而地方则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推动信用中介服务行业的发展,协调信用服务行业的监管,推进市场主体信用建设,以及推进信用宣传教育。当地人民银行作为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牵头部门,应在中央的统一规划指导下,协助当地政府,协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地方政府既可以通过自身政务信息系统建设,汇集辖区内各政府部门的信用信息,并通过“金诚”工程的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也可直接依托“金诚”工程实现信用信息的汇集和共享。以此满足地方政府公共管理需要,并推动地方信用体系建设。中央各部门在建立和完善本行业的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行业内的全国联网和数据集中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地方的实际情况,满足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和信息共享需求。
3、理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各行业分
类管理体系建设的关系。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共同建设、信息共享、互为补充”为原则,完善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立跨系统、跨行业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管理部门对管理对象的业务资质、行政处罚信息及行业协会自律评价信息的共享机制。如与最高人民法院合作,采集法院执行案件信息,为商业银行全面掌握信贷客户的信用状况服务、同时缓解法院执行难服务;与教育部合作,推进信息共享工作,为更好地执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服务;与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信息产业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在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方面展开合作,采集各部门掌握的企业违法和企业分类监管信息,更全面地掌握企业信用风险状况,为上述部门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和行政执法服务。从而形成行业分类管理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之中,社会信用体系为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服务,相互促进互为补充的良性合作关系。
三、抓紧完成筹备规划工作,尽快形成规范有序的日常工作机制
国家应从组织机构、人员队伍、工作制度、工作机制等方面着手,为尽快完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前期筹备、规划等工作提供保障。
1、完善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机制,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人民银行牵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这一职责是在国务院对总行的三定方案中明确的,对牵头工作没有具体的意见和安排,同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涉及部门多,协调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对人员队伍要求十分高。因此,应尽快搭建部际联系会议的工作机构,确定联系会议的部门、人员组成;应界定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由部际联系会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人民银行牵头组织协调、各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
2、研究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规划,为牵头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目前许多地区、行业根据自己的理解,把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政府工程”、“行业品牌”甚至是“创收工具”,这种不讲科学、没有统一标准、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短期行为将给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埋下极大的隐患。国家应从战略发展的高度,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制度先行、统一规范,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统筹规划、分部实施”的总体思路,制定短期、中长期发展目标,稳步实施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同时,应大力推动《征信管理条例》等基础制度办法的出台,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加强征信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3、完善配套机制措施,为牵头工作提供政策保障。一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机制,对数据采集、更新、共享等进行考核,对工作推动、效果进行跟踪。根据部分地方实践表明,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文明建设等工作中具有较好的推动效果。二是提供资金支持。应出台相关的资金支持政策,督促各级政府切实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开支。三是确保技术支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是信息化建设,需要建立和完善信息化平台,加快电子化和网络化建设。因此,应出台相关的技术保障措施,为信用信息整合和共享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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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内控体系建设;内控评价;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24-0110-03
凡事以理论为基,尊重客观事实,科学实践创新,可以少走弯路,取得事半功倍效果,促进目标顺利实现。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亦不例外。借鉴和吸收国际内部控制领域的理论知识、实务经验,可以为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及各层级全体员工提供可参照借鉴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中流程设计、文档管理、指标体系及其评估工具,减少企业自行探索研究花费大量的研发成本,节约时间少走弯路,有利于顺利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工作。促进企业切实建立起既能提升管理水平、提高公司价值,又能满足外部监管要求的内控体系,实现为企业防范风险、保护资产安全、提高经营的效率和效果、增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可靠性,为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管理和实现发展战略提供合理保证的目标。
内控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涉及面广泛的复杂工程。它渗透了企业整个组织的一系列活动,包括公司治理和机构设置、发展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资产和财务管理、采购和销售管理、预算合同管理和财务报告等诸多领域,涵盖知识面非常广泛。所以,只有在构建内控体系时以先进内控理论为指引,认真学习内部控制相关法规、指引,并深刻领会内部控制的精髓,掌握其核心内容和精神实质,从自身实际出发,坚持理论指导实践,才能避免体系僵化、教条,实现与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充分融合。
1 内部控制体系构建理论基础
过去,内部控制建设是企业的内部行为,企业是否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是否真正执行、是否有效,都无须接受外部监管机构和独立审计机构的检查监督。现在,从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开发、运行维护、信息沟通及内部监控,到对外报送、披露报告均应遵从国家政策、法规、规范要求和公认的内部控制框架。目前,我国企业内控规范体系框架是政府相关部委、机构,本着立足我国实际、借鉴国际惯例而搭建,主要包括《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包括《应用指引》、《评价指引》和《审计指引》。上述政策、法规、规范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供了理论支持。
2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
凡事欲速则不达,何况企业内控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更需要周密计划、详细安排、扎实推进,需要在综合考虑自身资源水平后,选择恰当的建设方法。无论哪种方法,都是为实现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规范化的目标和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都是在对企业管理现状分析的基础上,识别公司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和这些薄弱环节对公司影响的程度,并根据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内控体系建设可分别从公司层面和流程层面两个层面展开,最终实现公司层面风险全流程管理目标。整个构建工作围绕“目标——风险——控制”对应关系,可以概括为搭建流程体系框架与梳理业务流程、建制度框架与制度流程化、流程层面风险评估与控制措施有效性评价、公司层面重大风险识别与风险要素评估、风险管理策略与整体解决方案、管理建议报告与内部控制手册六个步骤。
2.1 搭建流程体系框架与梳理业务流程
深入了解公司的业务内容、风险特征、管理战略等,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搭建适合的流程体系框架,该框架以管理职能、业务板块为纵轴,以重要性水平为横轴,形成三级流程体系,以流程体系框架为基础,梳理业务流程,编制流程体系文件,为全面识别和评估流程层面业务风险打下基础。本步骤具体工作包括:搭建全面、立体的流程体系框架;梳理业务流程,编制流程体系文件;通过流程体系文件,揭示经营管理工作的现状。
2.2 建立制度框架与制度流程化
按照《风险管理指引》、《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要求,全面清理和评审企业内控制度——企业规章制度。根据企业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责权限界定和实际业务活动管理关系,理顺各项规章制度的逻辑关系,清除重复的、存在矛盾冲突的和已部分或全部失效的规章制度,找出管理制度空白,全面完善制度建设,实现管理制度化,为制度流程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有了健全的制度基础,将业务事项用流程固化下来,即“制度流程化”。主要是用一种简明、易于理解的图形语言描绘流程中的所有活动及其角色分工,直观地表达业务活动间的相互关系及信息的流向,通过流程图直观地分析出流程中存在的关键问题及原因,并清晰地表述出流程化的方向及改进的关键点,促进企业有效地开展培训和指导每位员工按流程进行规范操作。流程图再配以详细的流程描述,对流程中每一步骤、每一控制及文档进行陈述,把流程的转入、流转、转出或结束说明清楚。该步骤的主要工作包括:基于公司管理需求、业务范围和内容,梳理并审阅体系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规章制度;梳理并搭建《公司制度体系框架》;识别制度体系中的结构型缺陷;实现制度流程一体化管理。
2.3 流程层面风险评估与控制措施有效性评价
围绕重要业务领域和关键职能部门,基于已搭建和梳理的流程体系,识别和评估流程层面业务风险,评估现有控制措施的有效性,针对控制缺陷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进行管理和业务流程全面优化,并在优化的基础之上进行固化,从而加强规范性操作,提升工作效率和效果。具体工作包括:编制专业化的流程体系文件(专业部分);从实际经营管理活动出发,根据对流程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和概率,识别流程层面的管理和业务风险(而不是依靠经验进行分解),建立流程层面风险数据库;进行流程层面风险评估,并建立流程层面业务风险的评估机制、标准和程序;评价现有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识别流程层面控制缺陷,针对已识别的剩余风险进行控制措施设计,提出改进建议,进行业务流程优化。
2.4 公司层面重大风险识别与风险要素评估
为有效确定公司层面各风险对公司整体目标所带来的影响,便于公司有针对性对各风险采取有效措施,合理、恰当配置公司资源,节约人、财、物等各项成本,在识别公司层面风险数据库的基础上,需要对公司层面风险进行进一步的评估,评估每个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对目标实现的影响程度。
公司层面风险评估过程中,公司要注意紧密结合自身的具体实际情况,采用适当评估技术,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为公司层面风险应对提供依据。通过风险评估后,确定风险所处等级,选择恰当的风险应对策略。具体工作包括:开展问卷调查,结合行业特点收集企业战略、管理信息、业务数据、历史资料、外部环境等相关材料,识别公司层面风险,建立公司层面风险数据库;结合定量和定性分析,分别从发生可能性和影响重大性两个方面进行公司层面风险评估,对风险进行排序,评定重大、重要风险,绘制风险地图。
2.5 风险管理策略与整体解决方案
结合公司层面重大风险和流程层面业务风险的风险类型、风险分布和相互之间的关联,评估重大风险的现有管理策略,对不完善的部分进行调整和补充;针对公司层面重大风险,结合现有管理资源和管理需求,制定整体解决方案。具体工作包括:评估重大风险的现有管理策略;对现有风险管理策略进行合理的调整和补充;根据风险管理策略,并且关注重大风险的全流程化管理方针,制定重大风险整体解决方案;根据管理资源配置和管理需求,设计并制定解决方案的实施办法和程序;编制《公司XX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2.6 管理建议报告与内部控制手册
总结内控体系建设过程中发现的缺陷,提出建设性改进建议和意见,帮助进一步推进流程优化和管理提升。比如:针对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内容不明细、操作性不强,制度缺失或已失效;关键或重要控制点匹配的既有控制措施不力,存在重大风险隐患;职能职责界定模糊,不相容职权分离等等情况,逐一提出改进建议,汇总编写《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管理建议报告》。
编制《内部控制手册》作为企业建立、执行、评价及维护内控与风险管理体系的指导和依据。主要以内部控制五要素为主线,对各要素关注要点进行分析,阐述企业采取的相应控制策略(措施)。对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内部各个管理层次相关业务流程,分解和落实责任,控制企业风险,提高经营效益与效率,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确保企业资产安全高效运行,促进发展战略实现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3 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
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主要指公司在按照内部控制“五要素”构建了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框架基础上,参照《基本规范》以及《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中18项指引对企业管理的要求,实施与标准的比对工作,从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等方面查找公司薄弱环节,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内部评价工作不仅要体现全面性,突出重点同样重要,如何把握内控评价的重点呢?首先要对公司层面风险进行识别,识别主要基于与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业务操作人员进行充分调研的结果,结合行业常见风险,并且考虑国务院国资委以及财政部等政府部门有关风险评估的相关要求,从战略、财务、市场、运营及法律五个领域来进行识别,形成公司风险数据库。然后对风险数据库中列示风险从发生的可能性和重要程度两个维度进行评估,识别出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公司层面重大风险采取分解落实方法,将其与流程层面风险进行对应,通过流程层面风险应对策略来降低公司层面风险。与公司重大风险防控相关的业务流程,在内控评价中应予以重点关注,以某公司为例。
某公司识别出公司面临的十大重大风险。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风险发生后对公司的影响程度”两个维度,将公司当前面临的重大重要风险绘制成风险坐标图,如下图所示。
那么与施工安全与质量管理、外部劳务使用管理、业务合作伙伴、价格波动、工程项目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应收账款管理、企业声誉及分子公司管理控相关的业务流程与控制要点应该是内控评价予以关注的重点。
4 内控体系建设中需关注的问题
现阶段,在我国企业绝大多数人对建立与实施内控体系认识不足,甚至存在错误的理解。主要表现有:对企业内控体系建设的实质和作用认识不清;集团各层级部分领导对内控体系建设的重视、参与程度不高;各相关业务单位和部门部分人员参与、配合程度不够等。认为内部控制只是应付外部监管的需要,而并非真正能防范风险和提升企业管理水平;认为内部控制是一项额外的负担,并非自己的本职工作;认为内部控制体系与公司既有管理体系是“两张皮”等等。因此,要将内部控制真正融入到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深入每个工作岗位,得到广大员工认可、理解并有效执行,必须从强化集团全员内控意识和思想认识方面着手,需要不断加强宣传培训,增强员工内控意识;需要从管理体制、机制以及落实各级权利责任方面入手,建立内部控制长效机制,使用内部控制真正为企业经营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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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徐伟.试论风险导向内控体系建设在我国的应用[J].审计研究,2010,(4):64-67.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总体规划、属地管理、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以企业分类分级管理系统为基础,以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和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系统为核心,以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机制、考核机制和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以完善落实安全标准体系为支撑,以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为保障,逐步建立全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二、目标任务
建立市、县两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平台,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过程管理,对重大隐患治理实施有效监管,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2012年,市、县(区)同步开展建设试点,市级试点安排在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凤台县城关镇、淮化集团和德邦化工公司。各县区要选择1-2个乡镇或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开展试点。根据省政府要求,2013年在全市工矿企业和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全面推广普及;2014年巩固提高,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建立全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工作内容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进行企业分类分级,细化完善隐患排查标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和监管监察方式等。
(一)开展调查摸底和企业分类分级
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调查、登记各类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规模、安全管理和技术水平、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等,掌握企业底数及其基本情况。
按照企业基本情况,结合企业的行业(领域)属性和安全监管工作的相似性,对企业进行分类,对同一类型企业的安全状况进行安全等级评定。确定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范围,建立“按类分级、依级监管”的安全监管模式。
(二)制定隐患排查标准
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细化安全隐患排查标准,同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定标准为基础,以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为主要内容,明确各类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标准和要求,做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依托“金安”工程等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包括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系统等,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过程记录和管理。通过该系统,企业对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整改隐患和接受监督指导等工作进行管理,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各级监管部门对企业自查自报隐患数据、日常执法检查数据、隐患整改和监管措施执行到位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有效监管。
(四)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和监管监察方式
按照《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落实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相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督促指导有关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依照企业的分类分级,在监管频次和内容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监管监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过程管理和结果量化。将开展企业调查摸底和分类分级、细化制定隐患排查标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以及加强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执法检查和专项督查等推进体系建设的过程管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对未按要求自查自报隐患的企业,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的同时,要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安全监管。对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单位,优先安排重大隐患整治补助资金。
四、工作步骤
全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主要分为建设试点、推广普及和巩固提高三个阶段:
(一)建设试点阶段(2012年3月至年底)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确定试点地区和企业,完成试点建设任务。
(二)推广普及阶段(2013年)
借鉴试点工作经验,完善工作制度和标准,在全市工矿企业和其他重点行业(领域)推广普及,建立分级分层次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4年)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检查,进一步完善体系建设工作制度、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在全市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动员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市成立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张祖保任组长,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隐患排查体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大力宣传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目的意义,要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专门机构,具体承担体系建设任务。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把建立隐患排查体系同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全力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总体规划、属地管理、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以企业分类分级管理系统为基础,以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和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系统为核心,以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机制、考核机制和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以完善落实安全标准体系为支撑,以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为保障,逐步建立全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二、目标任务
建立市、县(区)两级和市经济开发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平台,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过程管理,对安全隐患和重大隐患治理实施有效监管,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2012年,市、县(区)以及市山经济开发区同步开展建设试点,市级试点县(区)安排在县。同时,在全市煤炭、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消防、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试点建设。各地要选择1-2个乡镇或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试点。2013年在全市工矿企业和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推广普及;2014年巩固提高,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建立全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工作内容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分类分级,细化完善隐患排查标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和责任主体等。
(一)开展调查摸底和企业分类分级
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调查、登记各类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规模、安全管理和技术水平、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等,掌握企业底数及其基本情况。
按照企业基本情况,结合企业的行业(领域)属性和安全监管工作的相似性,对企业进行分类,对同一类型企业的安全状况进行安全等级评定。确定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范围,建立“按类分级、属地监管”的安全监管模式。
(二)制定隐患排查标准
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细化安全隐患排查标准,同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定标准为基础,以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为主要内容,明确各类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标准和要求,做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依托“金安”工程等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包括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系统等,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过程记录和管理。通过该系统,企业对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整改隐患和接受监督指导等工作进行管理,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自查自报隐患数据、日常执法检查数据、隐患整改和监管措施执行到位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所有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实施有效监管。
(四)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和监管监察方式
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淮政[2011]19号),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有关部门、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相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督促指导有关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依照企业的分类分级,在监管频次和内容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监管监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过程管理和效果管理。将开展企业调查摸底和分类分级、细化制定隐患排查标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以及加强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执法检查和专项督查等推进体系建设的过程管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对未按要求自查自报隐患的企业,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的同时,要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挂牌公示,对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企业,优先安排重大隐患整治技改贴息(补助)资金。
四、工作步骤
全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主要分为建设试点、推广普及和巩固提高三个阶段:
(一)建设试点阶段(2012年3月至年底)
各县(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确定试点乡镇和行业(领域)或者企业,完成试点建设任务,试点计划任务表(见附件)。
(二)推广普及阶段(2013年)
借鉴试点工作经验,完善工作制度和标准,在全市工矿企业和其他重点行业(领域)推广普及,建立分级分层次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4年)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检查,进一步完善体系建设工作制度、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在全市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安全生产管理理念、监管机制、监管手段的创新和发展,是突出预防为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的重要工作措施。各县(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或确定一名负责同志负责本地、本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并落实专门机构具体承担体系建设任务。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从基层企业抓起,通过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全力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二)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目标考核。要按照安全生产职责规定,落实各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工作责任。各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加强对有关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监督检查,将开展体系建设工作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进度迟缓、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安全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责任追究。
(三)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目的意义,引导各有关单位深刻认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提高职工排查事故隐患的意识和能力,组织和鼓励职工结合本职工作查找事故隐患。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使用的专题系列培训,使企业知道“做什么、怎么做”,使监管部门知道“管什么、怎么管”,确保体系建设工作有效开展。
(四)加强工作推进,构建长效机制。要加强对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不同类型行业企业特点,搞好分类指导和定期督促检查。要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专项督查,强化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和整改的主体责任,对安全隐患排查、报送、整改不力的地区和企业,依法严肃查处,并公告处理结果。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与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职业病危害治理、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和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等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谋划,有序推进。
(五)统筹兼顾,抓好“五个结合”。
1.与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相结合。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打击和治理力度,坚决扭转非法违法生产和经营造成事故多发的严重态势。
2.与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把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有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隐患和问题,作为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重点,落实整治措施。
3.与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要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为契机,全面推动岗位达标和企业达标,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高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主动性。
4.与加强安全监管“基层基础”建设和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加快推进“金安”二期工程的建设和应用,在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等关键环节上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