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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安全管理;信息化;应用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志码】B
目前,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信息化建设进程中有快、有慢,程度不同,但建成以“纵向贯通,横向集成”的一体化信息集成平台,实现上下信息畅通和有效数据共享是建筑企业共同的发展趋势。安全管理信息化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建筑施工企业信息化的必然要素。安全管理信息化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采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在重新整合业务和管理流程的基础上,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资源和环境等,通过信息资源的深入开发和广泛利用,实现内部办公、项目管理、现场操作等多种功能的发展和应用,以提高企业和项目的安全管理水平,带来经济与社会效益,为企业的安全生产提供科学依据和智力支持。施工企业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公司内部管理网络进行改造,搭建公司的数据资源平台和信息系统的集成化框架,建立起符合公司总体规划的内部安全管理网络,完成信息化集成的基础性和全局性工作,完成部分安全硬件建设和安全应用系统的开发和运行,使安全信息系统能够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发挥一定的作用,是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化的关键。通过信息系统实时掌握和掌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实现及时发现消除违章、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高效办公和解决问题是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化的具体应用。在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建设中运用门禁系统、远程监控系统、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测系统、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扬尘自动喷雾系统、施工升降机智能控制系统、网络办公系统、资料录入无纸化办公系统,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信息管理水平,将及时发现的安全问题和各种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利于提高企业工作效率和全面协调,是企业施工安全生产的保障。下面列举几点信息化安全管理在建筑施工企业中的应用实例,供大家探讨。
一、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
1.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等建筑施工企业应实行劳务人员实名制,大力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在施工现场配备专职或兼职劳务用工管理人员,负责登记劳务人员的基本身份信息、技能状况、从业经历、考勤记录、诚信信息、工资结算与支付以及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等情况。施工劳务企业应建立健全完善的劳务人员实名制资料,并委派专人或独立部门实施管理,在承包工程项目时应将劳务人员的相关实名制资料报施工总承包企业核实、查验。施工总承包企业也应配备现场专职劳务用工管理人员监督施工劳务企业实名制管理情况,对劳务实名登记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业绩档案等信息进行核实,并留存相关资料。进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在项目劳资管理员处进行实名制登记,递交相关实名登记资料,办理门禁进出登记卡,刷卡进出施工现场,无门禁卡严禁进出施工现场。通过刷卡进出和实名制登记制度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劳务用工管理,建立务工人员的安全业绩档案,有效地对务工人员进行动态监控,了解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业绩、工资支付等情况。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承包单位应当投入必要的费用,建立门禁打卡系统,并与企业进行联网,纳入企业管理考核内容。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应实行监管,并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劳务用工管理,落实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各项要求。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应根据本地区、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好实名制管理的宣贯、推广及施工现场的检查、督导工作。积极推行信息化管理方式,将劳务人员的实名登记信息内容纳入信息化管理范畴,逐步实现不同项目、企业、地域劳务人员信息的共享和互通,建立广泛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建筑务工人员的用工体系。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推进劳务人员的诚信信息和安全业绩管理,对发生违法、违规、违章记录行为以及引发的责任人,记录其不良行为并予以通报,或采取其他方式对务工人员进行限制等措施,以提高务工人员的整体素质,形成良好的施工作业用工环境。2.施工企业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管理。(1)施工企业关键岗位实名制人员:1)企业负责人: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2)各类注册执业人员: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3)现场专业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监理员、材料员、资料员、见证员、取样员、标准员、机械员、劳资管理员。4)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人员。5)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岗位人员。6)不在上述范围内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从业人员。(2)结合业务登记实名制信息。a.单位办理资质等业务时登记。办理资质新设立、升级、增项、延续、变更及施工图审查、招投标、施工许可、竣工备案等业务时完成实名制信息登记。b.个人办理资格业务时登记。注册人员在办理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变更注册、继续教育等业务时,完成实名制信息登记。现场专业人员在办理岗位证书、继续教育、延期登记、变更等业务时,完成实名制信息登记。安全管理三类人员在办理A、B、C证首次申请、延期、变更、继续教育等业务时,完成实名制信息登记。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岗位人员在办理岗位证书、继续教育、延期登记、变更等业务时,完成实名制信息登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在办理首次申请、延期、变更、遗失补办时要完成实名制信息登记。(3)实名制登记信息内容。基本信息: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工作经历和业绩、个人证件照(近照)、个人签名等信息。(4)IFA广域网考勤系统。IFA广域网考勤系统(人脸识别系统):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项目部下列人员: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质量总监、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监理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及项目部施工特殊工种作业操作人员,进行人脸识别登记,实行广域网络考勤(IFA),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机构或建筑施工企业监督实施考核。
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在日常生产管理过程中,为及时、准确了解施工现场操作过程,实时发现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安全管理的缺陷和施工环境影响情况,以及施工项目中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时刻掌握施工场地治安状况等。施工企业建立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在施工现场根据需要在各个角度设置远程监控系统,并成立信息化办公室,配备专职信息管理员,实时监控现场违章作业行为、防护措施、作业人员情况、项目工地人员进出,以及对重大事故隐患、治安状况实现网络远程跟踪、监测和控制。通过信息化手段和网络技术实行企业安全管理,将企业监控日常在线情况作为企业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公司随时通过抽查视频在线率,不定期抽查项目监控,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相关问题及时通知到项目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进行整改,同时可以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建立对讲功能网络,通过电子地图实现对施工现场的快速导航,采用手机3G或WiFi上网实现移动执法。
三、远程视频会议
视频会议系统,是通过现有的各种电信通讯传输媒体,将人物的静、动态图像、语音、文字、图片等多种资料分送到各个用户的计算机上,使得在地理上分散的用户可以共聚一处,通过图形、声音等多种方式交流信息,增加双方对内容的理解能力。因建筑施工企业人员分散,通过建立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将多方音视频交互、电子白板、文件共享、动态PPT、协同浏览、媒体播放、桌面共享、文件传输、文字交流、远程控制、会议录制与控制等方式实现远程视频会议,实现办公不限地域区域,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能在短时间内召集相关人员或全体员工,进行会议、培训、安全学习,既节约会议经费、时间,同时管理层还可及时与员工面对面地信息交流和沟通,使处于不同地方的人就像在同一房间内沟通,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管理效果。
四、动态管理系统
针对安全执法中存在的时效性不足、程序繁琐、效率低下等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动态化管理系统予以改进:(1)建立各方参与、交互式的工程信息系统。在政府和企业之间搭建一个互动式的数字化工程信息平台,可与企业互动,并充分调动企业安全管理的信息,为实施施工安全动态执法提供基本保障。系统的搭建以“项目”为管理单元,分为项目信息、施工过程信息、监管信息三部分,他们之间通过数据交换实现协同工作。一方面企业根据系统设置的界面主动录入关键工序信息,另一方面监督机构执法建立在企业填报施工数据信息的基础上,执法内容更具针对性。施工过程信息记录、强制性条文审查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诚信系统等有关数据实现数据共享,建立可供追溯的数据库,不仅节约行政资源,提高执法效率,还起到固定证据的作业。(2)实施“节点式”抽查执法。实施“节点式”执法的目的是要转变以往对项目无目的、随机检查的模式。执法人员首先根据交互式的信息系统初步了解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和特点,对建筑工程在施工全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伤亡甚至群死群伤的关键工序设置安全节点。其次,信息系统根据企业填报内容自动记录施工过程信息,当施工进度到达安全节点时,监管信息系统可自动提醒结合视频监控对工程节点的设置主要参考超过一定的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3)实施现场移动执法。施工现场移动执法是指运用先进的互联网、3G、GPS、数据交换等技术手段,集成执法文书管理系统、实时联机操作,以实现执法人员在现场实时上传执法信息,打印执法文书的一种执法手段。实现执法人员在现场实时上传执法信息,提高现场执法的时效性和威慑力。工程项目管理作为一种活跃的生产力要素,以其鲜明的时代特征,深深地扎根于建筑业这块沃土之中。它的理念、理论和实践都将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应用而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将越来越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重视。安全和生命更以时刻鸣响的警钟不断敲击着人们的心灵深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也成为新时期建筑业永恒的课题。安全管理成为建筑业发展升级,成就辉煌,结出硕果的一门必修课。近年来,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第三次工业革命给世界经济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这样的背景下,信息化工作正在逐步由局部的技术辅工作发展成为全局性工作,特别是对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知识含量、技术含量、管理水平,以及队伍建设等方面,信息化将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并成为我们在搞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现“中国梦”建设的强有力的推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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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建市[2014]11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设劳务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1 对施工方案进行优化
新开工的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要重点突出技术作用。在项目施工之前要有规划,制定安全管理专项方案,对关键的施工方案要经过严格的论证,多方比较选取科学、合理、经济效益高的方案。
针对项目独有的特点采用既先进又科学的安全生产技术,规避技术落后、能耗高的安全生产技术,具体是在施工方案中积极采用在行业中运用范围最广泛、发展程度最高、最受客户信赖、成本控制合理、安全系数高的技术。在方案制定过程中要注重创新,在传统技术中穿插创新型技术的应用,使工程尽善尽美。例如,对于基坑开挖的方案,有很多种可供选择,能选择开挖放坡的设计实施方案,也能选择锚杆支护或是使用锚钉墙等的其他方案。选取哪种方案将直接关系到项目的总体安全性的高低。
2 安全防护设施的更新
安全防护设施属于施工环境中的一道重要安全防线。防护措施包括人员防护、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通道口以及电梯口的防护等。安全防护设施的创建对施工现场来说很大程度上确保了施工能够安全、顺利地开展,降低了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事故率。但是很多工地仍选择钢管搭配安全网的防护措施,这种措施成本高且效果不佳,尤其在本质安全方面具有封闭性不佳、脆弱易损坏、稳定性不好的缺点。依据标准构建的定型化、工具化的防护措施成本低、外观简洁整齐、持久性强、易搭建也易拆除、方便回收利用,最重要的是安全性高。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既要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又需具备强烈的安全管理意识。若在一个新开始的施工项目的主干道上分别搭建钢管防护、定型化围栏防护,通过对安全性、文明施工及成本三方面的比较,就能看出孰好孰坏,也是建筑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程度的重要体现。
3 特种设备的技术改进
特种设备在工程施工建设中的使用频率很高,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控制过程中需要尤其注意的对象,特种设备引起的安全事故占总安全事故的比重较大,特种设备引起的安全事故不仅导致经济上的重大损失,还常常伴随人员伤亡。为此相关部门应对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有足够的重视。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之前一定要遵守严格的验收流程,并遵循定人定机的制度,对于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一定要进行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持对应设备的合格证书上岗。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趋于年轻化,依据通常施工项目的工作强度,对于持续时间较长的施工作业,操作人员的注意力难以集中,也由于施工现场状况复杂,使其难以分析出足够准确的信号及指令。有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玩心重,安全意识不够高,设备运行中玩手机、听音乐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也是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大诱因。要彻底消除这些现象,既要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采取安全教育,又要增添冗余安全度方面的设计,相关设计包括机械连锁装置、在驾驶室加装监控提示装置、指纹识别装置、防碰撞装置等。
4 临时用电的改进
施工用电是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中必不可少的部分,电力使用中的触电事故也时有发生。施工项目可利用TN-S系统配置“三相五线制”系统,这样不但加强了触电保护方面的措施,而且对设备的正常运行没有不利影响。系统配置的关键放在对PE线及重复接地系?y可靠性的把控上,在配电系统的使用中确保对电的安全使用。在施工现场要对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配电系统的规范性进行把控,禁止私拉乱接、分配电箱与开关箱设置的混用以及用电设备未接漏电保护器,电气控制装置设置得不合乎安全规范等现象,特别是要加强移动式开关箱在施工现场的使用的管理及控制。有的项目在专业电工人数上设置得不够,经常出现无证电工私自拉接电线的情况。要想消除上述对用电安全不利的因素,既要严格遵守规范化的管理模式,又要在安全用电技术方面不断的创新。
新型开关的采用能够规避很多不安全因素,实现用电安全。其具体方式是在开关箱内安装合适的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添加对线路用电情况提醒用的指示灯,并在箱体外部安装插座,运用滑动块对插座的使用个数进行控制。这样既能够达成“一机一闸一漏一保”的工作模式,消除私拉乱接的现象,又能够降低电工的工作强度,为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及规范管理提供了可能性。
5 门禁系统的运用
施工项目的管理方式中最受推崇的是实名制及封闭式的管理模式。实名制的运用对于施工项目的现场管理有不可忽视的作用,能够避免许多管理方面的问题,尤其是对施工现场人员的出入登记、恶性讨薪等问题的管理方面有很好的作用。对施工现场采用封闭的管理模式能够有力地屏蔽外界干扰,也有利于构建文明的施工环境。在施工现场的大门上设置门禁系统能够实现人员考勤登记及工时统计,更重要的一点是,在此处要求员工都佩戴安全帽,这是安全、规范化管理的需要,也是对实名制及封闭式管理作用的有力体现。
门禁系统的设置方式包括刷卡、刷身份证、指纹或面部扫描等种类,现阶段效果最好的方式是指纹或面部扫描。门禁系统的使用提高了实名制管理的准确度,若能加上语音识别的方式,效果则更佳。在施工现场的大门处也能体现出项目管理水平的高低及标准化管理推行效果的优劣。
6 构建安全体验区
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不到位是施工项目中的重大安全隐患。安全教育是一项长期的、持续完善更新的事业,安全教育的形式也应该不拘一格,其中安全体验区是一种比较好的新型教育形式,直观且具有震慑性。在安全体验区中施工人员能够真切体会到各种不当操作行为导致的触电、物体打击、高空坠落、失稳等事故场景,使施工人员意识到正确佩戴安全帽等常用的却往往忽略的安全措施的重要性。通过安全体验区的教育活动,能够显著提升施工人员对于不安全操作行为及潜在安全事故的警惕效果。
安全体验区这种新型的安全教育形式可以成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应用的典型案例。施工项目管理部门应积极构建安全体验区,多多开展观摩、体验的安全教育形式,对安全事故的逼真体验比耳提面命安全措施要有效得多。
Abstract: As a building commodity exchange place, industry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has a strong construction, compared with the general economy marke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building complicated forms of diversification, market transactions. But no matter how complex the form of market transactions, it must comply with a fundamental principle, that is faith, Otherwise, the premise of market transactions will be lost.
关键词:建筑市场 ;信用体系;管理
Keyword : construction markets ; credit system ;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 TU98 文献标识码: A
一、我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作用
2003年9月,国务院总理针对上海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做出了批示:“…诚信建设涵盖经济和社会的每个领域,涉及到法律、制度、道德、管理、服务、信息等众多的方面,诚信体系是一个综合,需要从重要行业、机构和企业的信用建设入手并逐渐的推广,需要有关政府部门和社会机构的紧密配合和合作,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应法律法规…”的体系。批示高度概括地提出了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的一些重要环节,建筑行业也需要抓紧时间开展诚信建设的重点行业之。对此笔者认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意义是很重大的,其主要作用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完善的信用法律体系,加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意识
通过建立并完善的信用法律体系,可以加速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意识,例如:《招标投标法》规定[2],招标投标活动一定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从法律的层次利用国家的强制力束缚了建筑市场中企业的行为。所以,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于整个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有着紧密的联系。
2、成立专门的评价机构,搭建统一的信息平台
相关部门可以利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中评价机构的建设,搭建统一的信息平台和完善的数据库资料,实现资源共享。保证了对本地区、本行业的企业和人员的信用状况及时准确的搜集、编整,营造了诚实守信、失信必惩的良好建筑市场环境,进而增强整个建筑行业的信用水平,促进了建设领域信用建设。
3、有针对性地制定统一的评价标准
如果没有一套合理的评价标准,信用评价的工作将会无从谈起,那就更不要谈信用评价的客观、公正与科学性了。通过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相关建设,有针对性地规定统一评价标准对建筑市场的信用建设非常重要。
4、创建统一和完善的信用奖惩机制,真正的实现建筑市场的公平和公正
失信惩戒机制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中占有重要的分量,其主要作用是对守信者实行保护,失信者实行惩罚,起到社会监督和约束的保障制度。
建筑市场的行业特点
1、建筑市场的交易与生产交织在一起。建筑市场交易方式的特殊性在于交易过程在产品生产之前开始,业主选择的不是产品,而是产品的生产单位。建筑市场交易过程在合同签订时,建筑产品往往还没有生产出来,较少进行现货交易。这样,就必然存在交易双方的信用问题。
2、建筑产品竣工后,具有不可逆转性,不能退换,也难以返工和重新制作。因此,设计、施工必须按照国家制定的规范和标准进行,必须按规定经过检查验收,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这决定了建筑生产中必须推行建设监理和质量监督等特殊的管理方式。
3、由于建筑市场交易与管理的阶段性,因此,必须按严格的建设程序办事。只有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经过批准后,才可以进入丁程设计阶段;只有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才以进人施工;只有在竣工验收通过之后,才可以投入使用。
4、建筑市场交易涉及的主体多,相互之问关系复杂,需要签订各类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而构成了复杂的合同关系。
5、建筑市场交易履约期长,在履约期间,生产环境、市场环境和政府政策法规可能要发生频繁的、大幅度的变化,有些变化是承发包双方无法预料的,因此其中不确定因素很多。
三、建筑市场信用机制的特征
建筑市场信用机制是建筑市场法律、法规和各种交易规则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1、建筑市场信息不对称,使市场交易变得十分复杂。建筑市场信用关系是甲乙双方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许多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与建设各方协调不当,管理不力密切相关。然而,由于建筑市场信息不对称,使交易变得十分复杂。业主对承包商真实能力无法在事前知晓,只能通过招标过程中的资格审查、形式考查来了解和评价,现场所用的工程材料、施工人员、具体施工方案等,业主不可能全部了解,承包商有可能为了自身利益,忽视甚至降低工程质量。而业主对工程质量是否真正合格只能等到工程验收并投人使用后方可知晓。同样,承包商也不完全了解业主的情况,如工程款能否及时到位,可能发生什么工程变更,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如何等。这种信息不对称不仅存在于业主和承包商之间,总承包商在选择分包商时,也是如此,分包商究竟能否干好分包工程,只有等干完之后才知道。由于承发包双方并不掌握对方完全的、真实的信息,给交易和履约带来很大风险。
2、建筑市场交易种类繁多,交易涉及面广,交易额大,生产周期长,可变因素多,合同关系和条款复杂,这些特点决定了建筑市场整体信用具有多层次、多变量、多重反馈的特点。建筑市场整体信用是宏观层面上的信用,它由建筑市场交易涉及的各方主体信用水平构成,并受到社会信用水平的影响;各主体的信用水平由市场中所有同类型交易个体的信用综合而成,各交易个体的信用水平又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建筑市场整体信用既受各主体信用的影响,又影响各主体的信用,且各主体之间又相互影响,构成了多重的复杂反馈回路。
3、建筑市场信用缺失危害大。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而,建筑市场中任何一个主体的失信,从某些政府官员的、业主的拖欠工程款,到承包商的“豆腐渣工程”,再到中介机构的办事不公,都会牵扯到众多方面,引起社会的不良反应,危害极大。建筑市场的信用机制问题不仅影响建筑市场交易秩序,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助长了盲目建设的风气,更滋生了腐败现象,其建筑产品的质量问题更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问题。
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优化的对策
1、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法律法规,优化建筑市场信用的法制环境
我国建筑领域法律体系的完善,是建筑市场信用系统有序发展的基础保障。根据我国建筑市场目前的具体情况,应在国家信用法规的覆盖下,根据行业特点和需要,建立建筑市场的信用管理法规,为规范市场行为、建立良好信用关系和减少信用风险提供法律支持,规范和引导建筑市场信用行为,加大对诚实守信者的法律保护,严厉惩处失信行为。
目前我国已出台多部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都涉及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对各市场主体的行为、义务和权利等内容都做了规定,这些法律在建筑市场信用法规中处于最高层次,是制定其他法规的依据。随着我国建筑领域与国际的接轨,《建筑法》的实施对象也应当包含各领域的施工单位、业主(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以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和中介服务机构。
2、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建筑市场透明度建设
市场行为复杂性、多样性,市场范围空前宽阔,谁是信用市场的守信者或失信者,在没有征信机制和公布系统的情况下,其他人很难知道。因此,在市场交易中就很难预防。因此,必须以立法的形式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信息供给渠道畅通,建立高效率的信用信息管理体系。
3、改进建筑企业、执业人员资质管理模式
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的新模式应该遵循代表性、可比性、独立性、可操作性等原则,对企业进行信用评级。采用信用评级的评价结果,作为划分企业在市场中从事经营活动、承揽业务的标准依据。同时,政府应放手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的具体业务,把这部分工作交由市场来完成,政府则转而重点着手培育和推动信用服务中介业,通过繁荣信用服务业,使企业信用评级市场化、专业化、高效化。而且在关于基于信用等级的业务范围划分方面,政府应该交由市场通过优胜劣汰机制自然形成。这种机制就是从建设项目招投标环节上进行调节,改善目前的招投标办法,在其中引入信用元素,提高信用等级在标中的权重和地位,引导企业重视信用,运用信用,也就实现了通过信对企业优胜劣汰划分业务范同的目的。
建筑市场的信用制度建设过程中,不仅要注意信用制度的效率和可行性,还需要的是制度本身整体的协调性和效率。信用管理法律制度是信用制度框架中的核心和统帅,是政府主动设计和推动的制度,必须领先启动和完善。建筑市场秩序和建筑业支柱作用的发挥,需要与之相适应的信用制度。目前,我国经济处在跨越式发展阶段,建筑市场信用制度供给不足,需要政府主导,需要采取强制式制度变迁,以推动和加快信用建设步伐。
五、我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管理
1、建立微观与宏观结合紧密的信用跟踪体系
我国建筑管理中的宏观方向所指的是在建筑工程的建设过程中,要求建筑企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进行建筑工程运作的约束性,但是一般建筑产品又不同于工厂中的流水线产品,它的形成过程很是复杂,和它的管理水平联系密切,和操作人员自身的素质也是密不可分的,甚至和工程当中的设计、勘察、施工工期、建筑材料、施工条件等诸多因素都息息相关,所以必须要抓住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例如:建筑物里某扇窗户的施工,它的施工质量与窗口安置、密封胶的质量、抹灰层的施工、施工人员的打胶水平都有着密切联系。所以在建立企业与建设行为人的信息库的时候,还应该建立微观与宏观相互结合的信用跟踪体系。例如:一些精品工程的施工管理水平、信息跟踪与监理管理水平以及比较高的企业信息的跟踪,施工质量相对较好的一些项目工程信息跟踪和记录、进度快、施工质量好的工序以及其工序的施工人员的信息跟踪和记录,对以上所述每个环节的影像记录也是很重要的,因此,只有抓好这些微观与宏观相结合的信用体系管理,才能使工程质量不断迅速提高。再例如:利用一些影像资料与现场观摩来推广精品的建筑工程,对操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以及一步步建立持证上岗的制度,等待条件成熟时再建立施工人员的识别系统。其应该尽量避免施工人员与所持证件不相符,证件资质或者操作的范围与施工分项也不相对应的尴尬局面。
2、建立信用管理法律
我国建筑市场要想立足于信用建设,必须要有法律保障,做到立法先行。一方面国家将有计划地制定并颁布与全社会信用体系的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另一方面,建筑行业应结合行业特点[3],颁布和实施相应的部门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还要修改或完善现行的相关法规和部门的规章制度,结合现有的管理制度,并形成适应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所需要的法规文献
3、建立企业信用风险的管理制度
企业信用风险的管理制度,其中包括信用风险度茸制度、信用风险控制、信用风险预警制度等。企业和企业之间的信用约束关系也都依赖于各个企业的自身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的建立。当每一个企业(授信主体)中都有信用风险的防范机制,都有客户信用记录,也都有判断能力的时候,那一些不讲信用的企业将会受到该相应的惩罚,并且最终会被排除于市场之外。
参考文献:
因此,众多学者试图从不同的角度找到解决此问题的突破点。如杨高升等在现有安全奖罚标准不明确的条件下,引入建筑业企业的安全信用等级系数对工程施工招投标机制进行改进,可有助于确定明确的奖罚标准。申玲等通过研究建筑业企业与政府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委托关系,总结影响企业安全投入的决定性因素,以期有针对性地实施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监管机制。齐锡晶等设计了建筑业企业的安全信用指标体系,提出以政府主导型安全信用模式,构建企业安全信用指标体系,从完善安全事故赔偿、加快信用数据开放的内部环境及加强信用机构监管的外部环境的激励机制入手,以期完善建筑业企业的安全信用体系。吴凯以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切入点,给作为引导者的政府及执行者的企业提供了激励与约束建议。包锐为满足住建部对建筑业企业信息化发展目标的要求,研究如何为企业建立一个新的信息化战略分层的能力成熟度模型,客观和量化地反映工程项目的信息化程度,以便对企业实施相应的激励。上述研究对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激励机制的构成要素提供了理论支持。
目前,国务院安委办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4]8 号)中明确指出,为促进企业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保安全”转变,应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奖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此外,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现状不仅关乎建筑业企业的施工水平,还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及设计单位是否依法履行安全义务息息相关;再者,工程项目的五大责任主体之间利益相争、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同样导致政府的安全监管进展举步维艰。因此,探索在非对称信息委托条件下,如何实现安全生产信息共享与相关激励机制的设计,为企业安全信用等级的评定提供数据支撑,完善安全监管信用制度。
1 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共享的内容
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信息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产生的,反映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所有施工、管理、技术和经济信息。政府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收集建筑业企业的安全生产信息,借助信息共享平台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的高新技术信息和项目信息,以及构建咨询和交流服务平台提供权威科学的安全保障措施。这一做法有助于使政府主管部门间接了解项目参建企业真实安全生产信息,把握建筑业当下安全生产形势,并为安全政策的制定提供实践依据。安全信息的分类应该全面体现建筑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共享信息的内容整合为:
(1)企业素质。建筑业企业的素质反映的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具备的基础条件。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财务状况、企业管理、奖惩记录及履约情况以及企业文化等。企业的基本信息需要充分体现企业的资质情况、从业人员规模及其他专业化的信息;企业的财务状况可以通过财产的收支状况体现企业的信用水平,是反映企业履约意愿和履约能力的重要因素;企业的管理水平是指企业领导者的决策能力、企业的发展规划以及各项管理制度,因为通过制度和领导者的决策能力可以反映企业的安全生产能否达到规范化的管理等。
(2)个体安全行为能力。建筑业企业的素质对企业的经营能力和竞争实力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但由于建筑业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一线职工的安全意识是决定安全行为的主要因素。为了保护安全生产,建筑业企业应设置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其不仅是对一线职工的安全行为能力提出要求,而且通过对每个职工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分析,可以看到其潜在的安全素质。
(3)应急管理能力。建筑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能力可以作为决定其安全生产状况的重要指标,因为事故通常都存在潜伏期、形成期、爆发期和消退期 4 个阶段,且事故发生频率与其应急管理实践能力息息相关。因此,需要将应急管理中对事故的预防、准备、回应及恢复阶段所采取的相对应的措施作为共享的重要内容。
(4)安全事故频率。建筑业企业以往工程项目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的次数及伤害程度,无疑是一种最直接的评价指标,且事后的应急控制能力也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企业的安全信用能力。
(5)政府监督。安全监管部门的综合管理、监督及协调企业安全工作的信息可以直观地反映企业的安全生产现状,同时按照本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还应参考监察局对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是否全面真实,是否依照有关规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倒查及追究行政责任。
(6)社会监督。为增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及事故举报工作的执行力度,应将社会监督机制作为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要任务,同时结合公众的举报力度来确定建筑业企业的安全生产信用情况。
2 信息共享激励机制模型
由于建筑业企业采取信息共享行为时,关注的是共享是否能带来收益,或者安全生产较差的企业可能因为会受到惩罚而不愿意共享,安全生产状况良好的企业会因技术外漏也不愿意共享。因此,在信息共享实施环节中存在着建筑业企业与政府监管部门以及其他建筑业企业之间的行为博弈。本文基于非对称信息委托理论构建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共享激励机制模型。
2.1 模型建立
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共享由政府监管部门(信息接收者)、建筑业企业(信息提供者)组成。其中政府为委托人,建筑业企业为人。政府希望建筑业企业做出社会期望收益最大化的行为(即不出现安全事故),故激励机制的设计要能够满足建筑业企业采取正向安全生产行为的约束条件。
假设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共享的信息量为 i;θ 是均值为零,方差等于 σ2的正态分布随机变量。θ 的分布函数及密度函数为 G(θ)和 g(θ);政府的收益为y(i,θ),是关于 i 的增函数;企业共享安全生产信息量的成本为 c(i),政府的目标是要设计一个激励机制 η(y),根据获得收益 y 给予企业相应的激励报酬 η(y)。
假定政府与企业的期望效用函数可分别表示为:v(y -η(y)) 和u(η (y) - c(i)) ,其中v’≥0,v’’≤0;u’ ≥0,u’’≤0;c>0,c’’>0。假定政府与企业都是风险规避者或风险中性者,该模型同时考虑到激励相容约束(IC)与参与约束条件(IR):IC 是指企业做出的安全生产信息共享行为 A 时,由这一行为获得的收益不能少于选择其他行为获得的收益;IR 即企业参与安全生产信息共享获得的收益要大于不参与共享时所获得的收益 u(i=0)。
基于上述假设条件,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共享激励机制模型如下:
根据模型,假设安全生产信息共享量 i 为一维变量,政府的收益线形函数为 y=i+θ , 其 中θ=N(0,σ2),E(y) =E(i +θ) =i ,Var(y) =σ2,假定政府为风险中性者,企业为风险规避者,考虑线性合同:η (y) =α+βy ,α 为企业的固定收入,β为企业分享的产出份额。β=0 意味着企业不承担任何风险;β=1 意味着企业承担全部风险。假定成本函 数 为c(i) =1/ 2qi2 , 企 业 共 享 的 风 险 成 本 为1/2ρβ2σ2,则政府与企业的期望效用分别为:
式中,q 为成本系数且 q≥0,q 越大,同样的行为A 带来的负效用越大;ρ 为风险规避度。当给定 i与 β,即满足企业参与约束条件 E(u) ≥u(i =0),企业选择安全生产信息共享行为,信息共享激励模型可转化为:
将式(4)中的 IC 与 IR 条件代入目标函数可以得到:
则最优化β、i 的一阶条件为:
上述条件意味着企业必须承担一定的风险。特别地,β 及 i 都是 q,ρ,σ2的递减函数。也就是说,企业越是风险规避,产出 y 的方差就越大,其应该承担的风险就越小。其中 的结论是非常直观的,最优激励合同要在激励与保险之间求得平衡,再由 可看出“鞭打快牛”的效应。从激励的角度看,即使没有信息不对称的问题,q越大,最优的 i 越小(i*= 1/ q);从风险分担的角度来看,q 越大,为诱使企业选择信息共享行为所要求的 β 就越大(i* = β/ q ),政府宁愿以较低的努力换取风险成本的节约。另外,信息共享量 i 随成本及风险的影响趋势如图 1 所示,其中 q∈(0,1),ρ∈(0,1),设方差 σ2 = 0.01。
不难看出,风险规避度的影响相对较小,信息共享量与成本系数呈显著负相关趋势。总的来说,当信息共享环境不稳定及激励机制不明确时,企业进行信息共享成本 q 与风险规避度 ρ 越大,企业的信息共享量 i 与信息共享收益 η(y)=α + β(i + θ)也随之降低,导致企业不愿做出信息共享行为。
通过对信息共享激励模型进行理论求解,发现所得结论并不能全面反映建筑业企业在实际共享时要面对的利益与障碍。为了更加深入地研究信息共享激励机制的策略,本文以博弈论为主要理论工具,分析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共享激励模型的动态发展规律。
2.2 博弈分析
2.2.1 政府监管部门与建筑业企业信息共享博弈
假定 y 是关于信息共享量 i 的政府监管部门收益函数,g 为建筑业企业的收益函数。首先,信息共享成本为 c(i),i 表示安全生产信息量的多少;同时,一些安全生产水平较低的建筑业企业为了避免受到惩罚,可以通过某种手段使得监管部门不能观察到企业内部的真实信息,即阻止成本为 c'(i),此时 i 表示安全生产信息质量的高低,即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高低,c'(i)随着 i 的升高逐渐减小,也就是说当企业的安全水平较高时,其一定不会采取阻止行为,至多选择不阻止也不共享。其次,选择相应的激励方式,其中 η(y)代表政府对建筑业企业信息共享行为的激励,由信息共享量 i 决定;此外,每一个建筑业企业所拥有的信息量与重要程度各不相同,在此,将拥有高级别信息量及安全信用比较好的建筑业企业定义为高信息位势企业,反之为低信息位势企业。如果参与信息共享的企业事故发生率较低,或符合优质工程相关标准,政府给予工程项目的奖惩函数为 w(a),其中 a 为企业发生事故的程度或次数,a∈(0,1):当 a=0 时,说明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较高,无事故发生,则 w(a)>0 为奖励;当 a=1 时,说明事故等级较大或次数较频繁,则w(a)<0 表示为处罚;需要注意的是,当 w(a)=0 不奖不惩时,a 的大小需作进一步研究,在此不作更多说明。因此,政府监管部门与建筑业企业之间信息共享博弈收益矩阵如表 1 所示。
当建筑业企业参与安全生产信息共享所获得的报酬远大于信息共享成本或阻止成本时,即η(y) + w(a) 》c(i),c’(i) ,企业倾向于选择信息共享,安全生产信用制度易于建立。对于低信息位势企业而言,由于事故发生率较高,为避免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很可能不会选择信息共享,但即便不共享,一旦出现事故,政府监管部门依然要对其进行惩罚。所以对此类企业而言,最佳选择就是将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共享于政府基础平台,这样不仅能得到因额外共享行为赢得的奖励,还可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反观高信息位势企业,此类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较高,看似不需要信息共享,但如果政府的激励程度恰到好处 η(y) + w(a) 》c(i) ,那么同样看重利益的高信息位势企业选择信息共享指日可待。对于政府监管部门,因获得企业的安全生产信息而得到的收益 y,是随着企业信息共享量的程度i的升高而增大的。因此,适当降低信息共享的成本或加大对信息共享行为的奖励程度有助于实现前期共享行为的大范围普及。由于增加了对企业的信息共享行为奖励成本,当建筑业企业的信息共享程度达到饱和状态,或者安全生产水平已经趋于稳定时,这时奖励成本可适当降低。长远而言,(奖励,共享)无疑就是一种最优的战略均衡。可见,信息共享过程的信用建设是循环推进的,每经过一个周期,政府与建筑业企业的信用关系就深入一步,若双方都是信用的,即可形成良性的信用循环;如果双方或者有一方失信,会形成恶性的信用循环,直至合作失败。
2.2.2 建筑业企业之间信息共享博弈
假设建筑业企业 m 和 n 进行信息共享行为博弈,且传递的安全生产信息水平无论高低对政府皆是有利的,二者有信息共享和信息不共享两种选择。c((im),c(in)为两个建筑业企业 m,n 各自传递信息的成本函数,im,in为两个建筑业企业 m,n 各自传递的信息量;令 c'(im),c'(in)为建筑业企业 m,n的信息阻止成本函数,im,in表示两企业共享的安全生产信息水平的高低;j(i')为 m,n 同时进行信息共享时各自所获得的共同收益函数,i'为共有信息量;ε,μ 是企业各自信息吸收系数,因此 j(μim),j(εin)分别表示只有一方共享时,另一方所获得的信息收益函数。建筑业企业之间信息共享收益矩阵见表 2。
依表可知,当 m,n 都选择信息共享时,双方都可获得由共有信息带来的收益,此时,政府需要适当减小信息共享的成本,有助于(共享,共享)最优策略的实现;但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当有一方选择不共享,建筑业企业之间的安全生产信息共享行为出现“囚徒困境”,进入信任博弈。对建筑业企业 m 来说,尽管不知 n 作何选择,如果 n 选择不共享,那么 m 选择共享显然并不是最优的,尤其是当 m 的安全生产水平较高时,更不愿将自己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技术信息让竞争者知晓。这时政府需要对此类企业的共享行为给予奖励,并且最大程度地限制未参与共享的建筑业企业获知信息的途径。经衡量,如果 m 企业共享之后的收益大于共享之前,逐利性促使其选择信息共享,显然根据对称性,n 也会选择共享。由于此项政策的实施在初期阶段并不以全面撒网为重点,而是选择一部分建筑业企业优先做出信息共享行为,从而带动其他建筑业企业,致使最终策略为(共享,共享)。因此,区别激励有助于打破建筑业企业之间“囚徒困境”现象,营造信息共享信任博弈的良好环境。对于高信息位势企业,将其与安全信用挂钩,并联合其他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完成激励机制的运行。例如工商部门负责采集各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的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纳入政府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平台,并作为人民银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参考该项指标,优先向安全信用较好的企业予以信贷支持、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等信用服务;对于低信息位势建筑业企业可采取培训激励、发展激励等方式,当此类企业上升至高信息位势的企业行列中,再采取相应的激励方式实现安全信用机制的良性循环。
3 应用说明
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状况与建筑业五大责任主体有着必然的联系,本文以建筑业企业信息共享作为切入点,为之后实现建筑业各大责任主体之间信息透明机制提供了理论基础。同时,在实践应用领域,信息共享激励机制模型及博弈分析虽然为构建建筑业安全生产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了理论支撑。但是本文侧重于通过模型建立与博弈分析探讨信息共享的必要性,而对于构建安全监管激励机制的研究分析远不至此,不仅需要更多地将共享安全信息的内容作为研究重点,并将这些信息进行处理和分析,更要科学、合理地选取能体现企业安全信用状况的信息作为信用等级评定的标准,最终实现构建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安全监管激励机制。
关键词:电子商务;财税体制
一、我国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现状及趋势
目前,电子商务已日益深入我国市场经济,成为现代服务业的主要领域之一,在市场营销、客户服务、成本管理等方面均发挥着作用。我国电子商务行业的主要运作模式包括B2B、B2C、C2C三类。随着电子商务市场化进程的加快,行业已呈现出以下发展状况及趋势:
(一)行业规模迅速扩大
自2001年到2011年,B2B电子商务网站数量从2001年的1350余家,增加至2009年的5320余家,年均增长速度达18.7%。而B2C、C2C及其他模式的电子商务网站,则由2001年的1985家上升至2011年的6962家,年均增长速度达17.0%,并分别在2004年、2008年,迎来了两次发展高峰。这与“非典”后网民网络购物意识的觉醒,及全球金融危机下网购省钱消费的观念有着紧密关联。
(二)地域分布集中在发达省市,行业分布侧重服装与家电
目前,国内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主要分布在长三角、珠三角及北京等经济较为的省市。其中,长三角市场份额达33.52%,珠三角为32.04%,北京为8.86%,而国内其他地方为25.58%。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通常电子商务配套产业环境较为完善,政府扶持力度较大,经济和人口集聚条件较为理想。此外,经济的繁荣也使这些地方的居民网上购物、商户网上交易较为活跃。这些均为当地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平台。行业分布方面,因纺织服装、家电数码均为与居民日常生活相关的必需品,在所有行业中市场份额最大,2011年分别达到14.32%和10.35%。排在三至十名的行业依次为:钢铁机械、化工医药、建筑建材、农林、五金、包装印刷、食品糖酒、礼品饰品等。
(三)电子商务逐步向电子服务扩张,呈现产业链与供应链全覆盖趋势
电子商务厂商为迅速建立行业壁垒,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其所提供的服务日趋外延化。即从仅提供信息服务升级到提供网站平台服务,由资讯提供向交易服务转变。随着各领域、各行业之间的交叉融合化,电子商务逐步呈现向电子服务扩张与升级的趋势。电子服务以现代服务业依托,为服务业、工业、农业等不同行业,企业、团体、家庭、个人等不同对象的社会或个体活动提供网络化与信息化的支持服务,涵盖了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现代物流、信息服务、企业信息化管理、新媒体应用、数字旅游、数字教育、电子医疗、数字社区、数字家庭等领域。而在这十一项领域中,前六项都与电子商务直接或间接关联。可见,“电子服务业”的诞生,与电子商务的发展与延伸密不可分。
二、我国电子商务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管理整合能力有限,营销意识薄弱
行业电子商务网站作为集中行业资讯、商情的主要平台,已经成为中小型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的重要途径。随着行业电子商务网站的会员数量逐步增加,供需信息量急剧膨胀。其中,不乏大量过期、虚假信息。因此,虽有众多信息量,但由于缺乏整合、加工,企业会员仍较难快速、准确地做出决策。除了信息流环节外,电子商务厂商整合物流、资金流能力也非常有限,这点在垂直行业领域尤为显著。同时,营销作为电子商务厂商为企业提供服务的基础,涉及建站、网站优化、经营、支付、资源整合等诸多领域。目前,多数厂商的营销水平仍处于基本层面,无法满足不同企业对营销的不同需求。
(二)物流配套体系仍需完善
在我国,先进的电子商务和落后的物流形成了鲜明对比。物流服务存在的诸多问题已不能满足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一是运输成本较高。昂贵的运输成本给消费者造成了负担,成为阻碍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二是网站响应速度较慢,往往延误发货时间。电子商务的优势之一就是时间,然而现时情况是网站不能够对客户的需求及时满足,导致许多不必要的等待,浪费了客户的时间。三是商品和服务的种类和覆盖范围有限。现存的运输配送体系仍不完善,相对集中于大中城市,对小城市的辐射力稍显不足,此外,商品和服务种类较少,同质性现象比较严重,缺乏自身的独特性。
(三)电子商务人才缺乏
电子商务是信息化与商务运营的有机结合,在实际操作层面,需要大量既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又精通现代商贸理论与实务的复合型人才。然而,我国大多数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从创业开始最需要和最重视的是开拓市场的营销能手,信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匮乏成为行业面临的普遍问题。加之这类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成本很高,形成了制约电子商务服务产业发展的人才瓶颈。一方面,由于文理分科、学科隔阂、培养方案不合理、高水平师资匮乏等原因,导致电子商务高级人才缺乏。另一方面,在理论层面,与实际需要相比,创新能力强、学术水平高的电子商务专家学者也较为稀缺,致使一些前瞻性的研究工作难以开展。
(四)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网络安全存在隐患
目前,我国电子商务信用环境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在建立电子商务信用保障体系中,还存在着诸多制约因素,如普遍缺乏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规范、企业内部电子商务信用管理制度不健全、信用中介服务落后、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和奖惩机制、网上虚假、不健康甚至违法商业信息等。同时,电子商务交易安全问题也严重影响着我国电子商务又好又快发展。电子商务的运作,涉及诸多方面的安全问题,如资金安全、信息安全、货物安全、商业秘密安全等。信息在网络的传输过程中被截获、传输的文件可能被篡改、伪造电子邮件、假冒他人身份、违反事先承诺等问题均是电子商务安全面临的重要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