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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现状;存在问题
一、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分类以及特征
(一)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分类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种类繁多,中国人民银行暂行规定把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分为九大类,分别是: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银行卡类中间业务、类中间业务、担保类中间业务、承诺类中间业务、交易类中间业务、基金托管业务、咨询类中间业务以及其他类中间业务。中间业务作为商业银行利润的一个增长点,越来越受到各个商业银行的重视。2003年6月26日《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商业银行不仅仅是靠存贷利差来满足银行需要,随着近几年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拓展,中间业务在商业银行收入中所占的比例也在大幅度的增加,俨然已经成为商业银行利润增长的一个增长极。
(二)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特征
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由于不动用银行资金,是商业银行的表外的业务,因此在性质上具有中介的性质,而且现在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已有近300种,种类非常的多,而且服务面广,通过接受委托,收取手续费来获利。这些性质就决定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成本相对较低,风险较小。
二、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的现状
更好的分析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状况,本文分别从国有商业银行以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分别选取两家对其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进行对比分析:
从上表可以看出,由于各商业银行相继推出新的产品,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在总体上成上升的趋势,并且国有商业银行在形式上要好于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银行由于负责国际结算类,所以其中间业务所占的比例明显的高于其他商业银行。
但是,由于我国商业银行所采用的是分业经营的机制,西方国家大都是混业经营的机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所占的比例同西方商业银行中间银行所占的比例还是有一定的差距。西方商业银行在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平均在50%左右,已经超过了存贷利差。
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问题
(一)认识问题
资产、负债、中间业务构成商业银行的三大业务,但是传统观念在商业银行的发展中仍占主导的地位。很多的商业银行仍认为中间业务在其整个的生产经营中无足轻重,有部分银行甚至把中间业务作为其“附属产业”,其主要的精力还是放在传统的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上。由于传统观念在商业银行经营中根深蒂固,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的创新一直只是停留劳动密集型的最基本的方面。并且,由于监管的谨慎性,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商业银行在中间业务创新上缺乏积极性。没有引起经营领导层的足够的重视。使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资源投入有限,高素质科技人员不足
中间业务特别是新兴的中间业务大多是大力资本和科技含量高的业务,它的运作需要大量的科技投入。虽然目前各商业银行已经基本上达到了行业性、区域性联网的阶段,但仍处于传统的金融业务与现代的金融业务之间,层次不高。中间业务的发展缺乏专业人才,中间业务是金融行业的一个高科技的、知识密集型的业务,它涉及范围广,属于高级服务,因此中间业务的发展需要大批知识面广、实践经验丰富的人才,既懂技术,又要会管理。但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从业人员虽然大部分都具备了一定的学历和专业背景,但精通金融、法律以及企业管理和计算机等多方面的复合型、综合型人才却极度缺乏,服务手段也相对落后,导致中间业务难以得到更深层次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间业务的发展速度。
(三)中间业务的产品品种较多,但覆盖范围相对狭窄
从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情况来看,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正逐渐受到关注,无论是从质的方面还是从量的方面来看,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其产品已经有了上千个品种,而且从目前发展的趋势来看,还在不断的增加,但是其覆盖范围却相对狭窄,主要还是集中在一些操作比较简单的业务上,比如对技能要求也较低的结算支付类以及委托类的劳动密集型业务,如工资、代收水电气费等。而技能要求高、为客户提供智力服务并可以从中收取手续费的资产评估、资信调查、企业信用等级评估、个人理财以及金融衍生类品种才刚刚起步,有的甚至还未开展。
(四)中间业务的市场营销不到位
从西方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状况分析来看,它们的市场营销已经成为了维系银行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方式,成为扩大其中间业务范围的主要手段;而在我国,商业银行多年来一直将“大众营销”和“市场占领”作为其经营和占据市场,获得竞争的重点。我国的商业银行在设计某种中间业务产品的过程中,首先是将其实现标准化,然后适合普遍的大众购买。新产品的诞生不仅耗费大量的广告宣传资金,而且由于标准化的特点导致其很容易被其他银行模仿。因此,其推出的大部分中间业务品种与同一地区的市场需求并不能相适应,缺乏针对性。另外,国内商业银行在推广中间业务产品过程中一般不会使用任何销售手段,而是习惯性的等待客户自己上门。这必然会导致客户对银行中间业务的办理及收费等问不能得到及时的了解,进而对新品种的认同度不高。所以,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的市场营销还不到位,总的来说,还是缺少必要的、专业化的营销团队,影响了中间业务的发展和创新,影响了银行品牌发挥应有其应有的作用。
四、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中间业务的管理体系
目前,大多数商业银行都没有专门的中间业务部,而是分散在其他若干部门。因此各商业银行总行应制定全行的业务经营战略管理,加强中间业务的集中领导和统一管理,促使中间业务的快速发展。其次,必须注重中间业务经营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内部监控,设立风险评价部门,对潜在风险和防范化解措施进行分析。
(二)市场目标定位
一方面,我国的商业银行需要深入的调查市场的需求,了解客户反馈,进行同行动态产品的替代等,争取推出市场反映强烈的产品,提高市场的竞争力。另一方面,银行还要明确营销目标,采取适当的促销手段,配备专职的客户经理,
为高端客户提供一对一的差别化服务。
(三)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大投入力度
商业银行既要大力引进一批具有金融、法律、财会、企业管理、计算机等专业知识的综合人才,又要建立和完善一套适合员工长效培训的机制,给思想先进、积极肯干并具有业务拓展意识的员工提供再学习的机会。同时,银行也要建立有效的激励考核机制,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壮大银行中间业务队伍,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适应业务的发展需要。
(四)营销培养品牌
商业银行应加大投入研发中间业务新产品,敢于突破传统中间业务的经营范围和模式,挖潜市场潜在的客户需求,利用西方先进的技术,设计开出为我国消费者接受的中间业务种类。例如:开办私人银行业务,为私人或企业提供理服务,如电话银行、自助银行、家庭银行等便利型业务;拓展信贷服务对象的中间业务,如项目评估、资产评估、信用等级评定、财务顾问、投融资顾问、企业上市包装、企业并购重组策划等高附加值的服务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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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商业银行; 发展现状; 对策建议
1 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瓶颈
1.1 海外资产缩水
自2007年起,我国商业银行的海外资产不断下调。尽管减持海外资产有利于缓解海外金融环境恶劣带来的影响,但从长远看并不利于我国商业银行扩大投资范围,优化业务比例,提高风险抵御能力的发展目标,对于我国银行业逐步占领国际市场的发展方向相违背。
1.2企业风险陡增,不良资产增加
次贷危机和欧债危机后,全球金融市场震荡不断,整体经济环境恶化,消费市场萎靡,购买力大幅下跌。因此沿海地区大量外向型中小型企业不得不面临销售额度下滑,运营成本升高,资金回笼困难,企业风险上升,偿债能力下降的残酷现实。除此之外,美联储连续几轮的量化宽松政策导致美元持续走低,由此导致国际上诸如石油等以美元计价的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对于原材料依赖进口的企业而言无疑是致命打击。
1.3 银行业盈利能力下滑
自2008年10月9日起,央行开始落实适当宽松的货币政策,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0.27个百分,随后也多次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压缩银行利润空间,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居民消费投资,促进经济持续增长。2012年6月和7月连续进行不对称降息,加大一年期贷款利率下调的比例,进一步削弱了银行的利润空间。在贷款利率下调的情况下,贷款规模增长速度的下滑无疑会拉低商业银行的利息收入规模。
1.4 流动性风险管理存在问题
1.4.1 流动性风险控制工具有限
我国的资本市场发育较晚,规模较小,交易主体较少,这些因素直接决定了银行资产的变现能力和获取负债的能力较弱,进而影响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创新和使用。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绝大部分由各项存款构成,票据市场中占绝大部分比例的是银行承兑汇票,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发展不足,银行间债券品种较少,金融债券2011年占商业银行资金来源的比重仅为1.68%。这就使得商业银行无法灵活调整其自身的流动性。
1.4.2 我国商业银行风险防范意识不足
风险防范意识不足体现在商业银行本身和我国居民两个主体上。由于长期享有强大的国家信用,使得我国商业银行在资产利用方面更加激进,流动性风险管理始终没有成为我国商业银行普遍的自觉行为,并且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一直以来是靠外力(法律法规等)推动,银行本身缺乏管理的主动性。直到2008年,银监局才将流动性相关数据进行官方统计和披露。
2 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优势
2.1 国家政策支持,货币供应增加
尽管目前我国经济增加速度呈现滞缓状态,但7.9%的GDP增速也远超世界平均水平,并且过去几年超过8%的GDP增加速度也是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证明。
2.2 银行业根基扎实,基础稳定
次贷危机后,我国由于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的原因,宏观经济层面(尤其是出口)受到一定程度的打击,国家及时提高对投资和消费另外两架马车的重视,相应出台四万亿等基础项目建设的政策,刺激我国经济的复苏。与此同时,银监局和央行也加强了对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管理。
2.3 中间业务逐渐起步,理财产品发展迅速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建立了以中间业务委员会制度为主体,以统一规划、统一协调、分工负责为主要内容的中间业务管理体制及运行制度。随着我国居民收入增加,投资意识增强,但又面临着国内投资市场发展不充分,居民投资手段有限的现实,理财产品的应运而生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3 我国商业银行业务转型的策略研究
3.1 优化资产负债配置
商业银行资产和负债的配置优化包括规模和结构两个方面。首先,要在风险及收益兼顾的前提下,根据存款数量和期限,以及市场环境、企业背景等多方因素合理调整贷款规模,避免过度负债经营。其次,要保证银行贷款的流动性,优化信贷资产存量结构;推动贷款创新,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不同类型的信贷服务。除此之外,信贷资产的比列要逐渐降低,积极推动银行投资业务的比重,改善商业银行总资产结构。
3.2 寻求金融创新,推行资产证券化
金融创新对于我国银行流动性、收益性的促进作用明显,商业银行既要继续巩固和推广现有的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项目,又要不断扩大、租赁、委托、理财和信息咨询等低风险的中介业务。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和混业经营趋势的逐步形成,还应该逐步开发投资银行、期权、金融期货等衍生金融工具。
3.3 建立适合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
长期以来,央行充当最后贷款人的角色逐渐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相对于国外比较完善的存款保险制度,单纯依靠国家信用并不能真正有效应对潜在的挤兑风险,并会放松对贷款质量的控制。
参考文献
[1]杨浩英. 中国商业银行海外投资经营问题研究[J].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2012
【关键词】商业银行 中间业务 创新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是指银行不运用或较少运用自己的资产,以中间人身份替客户办理收付和其他委托事项,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中国人民银行于2001年7月4日实施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将中间业务定义为: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我国商业银行习惯把资产、负债业务以外的业务统称为中间业务,而根据巴塞尔委员会的判定标准,我国商业银行目前普遍指称的中间业务实质上是指金融服务类表外业务。巴塞尔委员会将表外业务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表外业务是指未列入资产负债表,但同表内资产和负债业务关系紧密,并在一定条件下会转为表内资产和负债业务的经营活动,即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主要包括贷款承诺、担保、金融衍生工具、投资银行业务等;广义的表外业务除包括狭义的表外业务外,还包括结算、、咨询等金融服务类业务。而我国之所以长期使用“中间业务”这一概念,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发展范围狭窄,多以金融服务类业务为主,“或有类”业务发展缓慢造成的。
一、中间业务创新是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必然选择
(1)提高银行业盈利水平的需要。随着近期央行多次加息、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以紧缩流动性,以及“十二五规划”将GDP增速放缓,使得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和未来业绩增速面临较大压力,像过去那样靠国家投资带来需求,靠大企业、大项目的贷款,已不是长久之计,以后必须更多关注服务业、中小企业。这是一种理念的调整,既有外在环境倒逼的需要,更是银行业内在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近年来,非银行金融机构大量介入商业银行原有的业务领域,商业票据、企业债券的大量出现,挤占了银行的传统信贷市场,银行不再是经济活动中唯一的融资中介。在上述因素的影响下,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受到影响,利润增速放缓。因此,在加强风险控制的基础上将拓展中间业务及其创新摆到战略位置上是解决之道。中间业务以其风险小、空间大、收益高的特点,已成为西方国家银行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我国商业银行在竞争日趋激烈、传统业务利润越来越少的压力之下,唯有在抓好传统业务的同时,将积极发展中间业务、促进中间业务创新作为扩大盈利空间的重要途径。
(2)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需要。多数中间业务交易费用较低,不运用或较少运用银行资本金,不列入资产负债表之内,银行不必为此类活动提取风险准备金,大大降低了银行的经营成本和风险。当前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金融监管,促使商业银行调险偏好,大力发展低风险业务。根据巴塞尔资本协议要求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附属资本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100%。按照上述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增加资本储备,而这样做又会加剧盈利瓶颈。为了达到资本比率要求,又不减少盈利,在商业银行“分子政策”与“分母政策”的两难抉择中,中间业务以其收入来源稳定可靠且无资本要求的优势,必然成为银行业务发展的选择方向。因此将中间业务创新提上日程,是商业银行锁定资产负债比例、倡导低风险业务经营策略的关键议题。
(3)利差敞口持续缩小和利率市场化渐行渐近的挑战。长期以来,“息差为王”是商业银行盈利的不二选择,而央行多次加息中存贷款利率上调幅度的不对称性,体现了央行压缩存贷款利差,引导商业银行业务转型的思路。货币从紧政策稳步推进,银行盈利模式唯有在“差钱”中谋变。银行本身并不产生价值,服务实体经济才产生价值,因此对于银行业来说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加快金融创新步伐至关重要。促进中间业务创新,增强服务能力和意识,也是为利率市场化在“十二五”期间取得突破性进展铺路。从国外实践经验来看,利率市场化改革一个可能的结果是降低银行业的存贷利差,降低商业银行在信贷业务上的盈利能力。为了应对利率市场化带来的挑战,通过中间业务的创新扩大中间业务收入在净利润中的比重,从传统金融服务业向现代金融服务业转型,以创新促发展、创造全新的利润增长点,是今后我国商业银行的努力方向。
(4)应对外资金融机构竞争,加快与国际接轨步伐。一方面,随着我国加入WTO的承诺不断兑现,金融市场的开放逐步深入,对外资金融机构业务经营的限制将逐步取消,中国银行业在地域、业务种类、客户对象等各方面将对外资银行全面开放。中外银行竞争将更加激烈,而竞争的焦点将集中在风险小、收益高的中间业务上。面对国内、国际银行业激烈的竞争,尤其是面对产品众多、服务全面的全能制外资银行的挑战,我国商业银行必须创新业务,完善功能,增强竞争力。另一方面,随着我国金融市场不断开放,越来越多的涉外经济活动迫切需要我国的商业银行能像西方商业银行那样,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多功能的金融服务。所以,中间业务的创新发展既是压力也是契机,不仅是我国银行业应对国际金融激烈竞争的需要,也必将在推动我国银行业内部改革和提高其金融服务的现代化水平的过程中,加快我国商业银行与国际接轨的步伐。
二、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概况与制约因素
(1)从业务种类来看:受传统经营思维模式以及严格分业经营指导原则的限制,当前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主要集中在汇兑结算、发行、兑付证券等传统的、附加值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上,一些笔数多、金额小、收益低、存款留存时间短的代收代付项目占比高,占用了大量资源,增加了经营管理成本,而在利用银行信誉、金融信息、技术人才等自身优势为客户提供高质量、高层次服务,与金融现代化相适应的产品较少,未能形成服务价值高、市场影响力大的品牌产品和特色业务。此外,中间业务收入主要依赖于对公业务,对私业务的收入占比比较小,也是其发展局限之一。
(2)从业务收入来看:中间业务的收入占比低,是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中一个最明显的特点。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依然是存贷款利差。我国工、农、中、建四大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比约在20%~30%,城市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比一般不到10%,欠发达地区城市商业银行占比一般在5%左右。而国外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40%以上,汇丰、花旗中间业务收入占比达到70%。再从分类收入占比来看,支付结算业务、银行卡业务、业务、担保业务的收入近乎占据了中间业务收入的90%,交易类、托管类和咨询顾问类业务发展明显滞后。
(3)从产品创新来看:在产品创新方面,对市场变动的反应不快,个性化创新能力不强,导致许多创新产品技术含量低、易被模仿,中间业务产品存在同质化竞争;缺乏对市场需求的合理估计,中间业务产品创新具有一定的盲目性,使创新产品缺乏吸引力和竞争力。由于创新能力不足,银行无法设计出跨领域、综合性产品,很多创新仅仅局限于原有产品的整合与重组,或者“换汤不换药”,使中间业务长远发展的动力不足。
(4)从营销与管理来看:引导和创造需求的意识不强,产品研发存在自发性、随意性和分散性,使得不少产品在各城市商业银行之间重复开发、重复投资;产品准入前的调查分析工作不够,市场营销工作缺乏系统性、整体性,导致部分产品推出后市场反应冷淡,市场认同度不高;缺乏统管的中间业务部门,中间业务的研发和管理分属不同的职能部门,各部门之间缺乏配合和协调,无法形成合力。营销与管理欠完善,致使信息流通渠道不畅,市场反应迟钝;造成银行资源一定程度的浪费,甚至在部门之间产生利益冲突。
(5)从外部环境来看:一方面,法律法规的完善跟不上中间业务创新的步伐,导致中间业务隐含潜在风险。相关金融法规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新领域、新情况、新发展未有详细规定,在某些领域存在空白点,缺乏稳定性和预见性;加之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信用机制不健全,给银行发展中间业务带来后顾之忧。另一方面,虽然银监会对于银行业积极创新业务模式给予充分肯定和支持,但在特定环境之下,监管层对中间业务的监管力度依然严厉。公开资料显示,银监会要求银信合作理财产品在2011年底前从表外转至表内,这一条款使此前发行量巨大、为银行中间业务贡献较大的银信理财产品迅速消亡。作为中间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的信用卡业务,也由于各银行以量取胜的发卡策略使监管层担心不良率增加而设定了较为严格的监管措施。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的政策空间有限,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银行中间业务创新的积极性。
三、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的途径与发展方向
考察国外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可以发现:以客户为本的经营理念是中间业务发展的先决条件,产品创新是中间业务发展的重要动力,效益核算是中间业务发展的基本保障。这无疑为尚处于起步成长阶段的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今后发展指明了思路。
(1)中间业务创新体系化建设:健全机构、加强管理。由于中间业务范围广、跨度大,管理较为复杂,可尝试建立专门的机构来组织、推动和协调中间业务的发展,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作效率,使中间业务形成系统化的金融服务。强化中间业务的专业管理,一要完善中间业务产品设计流程,引入产品质量检测机制,建立产品持续改进机制和后续评价机制;二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将开展中间业务的种类、数量和收益列为考核的主要指标,激发有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构建中间业务营销格局。以扩大市场份额、增强行业竞争力、树立企业形象为目标,在市场定位上充分利用本行已有的营业网点,从城市包围农村,按照先从市场需求、技术支持等环境较好的大城市开始,再逐步向中、小城市,甚至农村推进;在产品服务上准确把握同业竞争焦点及同业中间业务开展动态,加强同业协调、信息交流和业务合作;在竞争策略上坚持出精品、创品牌,培育龙头业务和特色项目,扩大市场影响力,力求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精;在经营理念上将中间业务营销与资产、负债业务有机结合起来,实行联动营销、捆绑营销,依托各自的独特优势资源,提高中间业务产品的营销实效。
(3)加强中间业务的产品创新。中间业务创新是金融创新的主角,正是由于中间业务不断创新的结果,使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了几乎是有求必应的服务。一方面,随着资本市场逐步放开,银行应以此为契机,在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开发针对外贸发展生力军的民营企业特点的外贸担保类创新产品,为其参与国际竞争、规避汇率风险提供理想的金融工具。如开发以动产、仓单、股权和知识产权为抵质押的信用产品以缓解抵质押不足的矛盾;推出有利于优化企业财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的衍生工具创新产品及产品组合。另一方面,在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全意义上的现资银行的背景下,各商业银行可积极拓展对信贷服务对象的中间业务,如企业并购重组策划、企业上市包装、信用等级评定、资产评估、项目融资等高附加值的业务,为信贷服务对象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建立以咨询服务为核心的商业银行信息管理和咨询中心。
(4)加大科技投入,培养专业人才。这是实现中间业务创新发展的基础。根据中间业务范围广、操作技术性强的特点,尤其创新类金融产品是集人才、技术、信息、资金和信誉为一体的知识密集型业务,要求强大的科技支撑作为后盾,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一方面,不仅要重视和加快商业银行以电子计算机为标志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金融业信息化程度,建立全国性的银行间信息共享,形成上下畅通的信息网络;还要加强中间业务应用软件的开发研究,实现中间业务的产品研发与业务操作有机结合。另一方面,要建立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队伍,为中间业务创新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证。
(5)防范中间业务创新中的风险。中间业务由于品种多、差异大、自由度高、透明度较差,加之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手段尚处在不断摸索之中,因此潜在风险敞口不容小视。银行机构自身要加强内部风险监控,坚持开拓创新与风险防范并重。一要做好风险分析和预测,严格操作程序的协调与制衡,对创新产品及时追踪检查,并依据一定的风险计量模型,实现对风险的数量化、连续性的监控。二要加强中间业务的信息披露,建立专门的中间业务报表制度,作为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补充;尤其应建立、强化各类有风险中间业务的报告制度,可通过增设或有负债报表,及时报告如信用类、交易类等可能转为表内负债、潜在风险敞口较大的中间业务的运营情况。这样一方面可确保中间业务各项风险指标在可控范围之内,另一方面也健全了中间业务风险敞口和银行整体损益情况的联动分析机制。
中间业务的创新发展,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拓展服务领域、改善盈利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提高综合竞争力的客观要求和现实选择。一方面,商业银行已经到了必须开发面向资本市场的金融产品的历史时期,综合化经营是生存的必要手段;另一方面,面向资本市场提供金融服务意味着必须有更多的收入来自服务性收费而非存贷利差。所以,通过中间业务创新,加快转变以批发性信贷业务为主导的传统经营模式和以利差收入为主导的传统盈利模式,实现成功转型,对我国商业银行而言,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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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商业银行 个人理财 现状 发展
一、前言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全球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获得快速发展。国际上成熟的理财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利用掌握的客户信息与金融产品,分析客户自身财务状况,通过了解和发掘客户需求,制定客户财务管理目标和计划,并帮助选择金融产品以实现客户理财目标的一系列服务过程。在该服务过程中,商业银行应综合自身的所有金融资源,围绕客户的收入、消费、投资、风险承受能力、心理偏好等实际情况,来设计不同的金融产品组合,从而为客户形成一套以个人资产效益最大化为原则的财务安排。
2007年3月20日,中国银监会批准汇丰、渣打、东亚、花旗等四家外资银行在中国内地开业。渣打银行表示,转制为本地法人银行并成功申请人民币业务牌照以后,将为中国内地客户提供世界水平的个人银行产品和服务。与此同时,随着国内居民收入水平的日益提高,国内许多商业银行也开展了个人理财业务。据统计,截至2008年共有39家商业银行推出2404款个人理财产品,全年理财产品销售额超过1万亿元。以工商银行为例,其2008年的理财产品销售额达l185亿元,理财业务佣金收入达到50.89亿元,占其非利息业务收入的35.4%。尽管如此,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还是明显滞后于发达国家。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
(1)个人理财业务层次较低,缺乏特色产品与服务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与外资银行相比,存在着规模小、品种少的现状,无法给客户提供包括证券、保险、信托等在内的综合性理财服务和理财产品品种;虽然各银行推出的产品名称各异,但理财产品的设计或提供的服务却差别不大。
(2)个人理财业务起步较晚,对客户研究不够充分
由于国内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起步较晚,目前还多停留在概念的推广和形象的宣传上。一些银行推出的专业理财咨询服务及投资组合建议仅停留在浅层次,在客户细分、数据积累、专业理财产品设计等方面的服务不够。
(3)缺乏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难以提供专家理财服务
现阶段,大多数商业银行的一线人员缺少理财专业知识,并不具备为客户测算具体收益水平、分析可能存在风险的能力。各家商业银行的理财水平还局限在某些业务的表面操作上,从而制约了银行理财业务的开拓与发展。
三、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滞后原因分析
(1)理财需求与理财文化的双重制约
根据相关资料,截止到2012年三季度末,我国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突破40万亿元,人均储蓄存款余额接近3万元。随着居民收人和个人财富的迅速增长,个人理财的需求十分巨大。然而,现实的情况却是我国个人理财的实际需求很小。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中国个人财富拥有的不均衡,中国储蓄的60%集中在20%的个人手中。二是中国人长期以来缺乏投资意识和理财意识,不愿意把自有的财产委托给他人打理。三是居民对个人理财的内涵、业务及业务流程不了解,对商业银行开展的个人理财业务缺乏认同感。
(2)金融政策及技术设施的客观限制
一方面,由于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分业经营的金融政策和体制,银行、证券、保险三大行业严格分开经营,业务不能交叉。因此,我国商业银行提供的个人理财服务,还只能停留在咨询、建议或者方案设计等方面;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要以先进的电子信息技术、发达的金融网络为依托。而我国金融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水平比较低,自助银行、电话银行、网络银行、手机银行等业务发展受到严重制约,进一步影响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便捷性。
(3)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创新不足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虽然有所发展,但总的情况仍然是金融创新层次偏低、金融创新范围较窄、创新产品的科技含量较低、创新业务的运用效果较差,尤其是中间业务方面的创新更为滞后,个人理财产品同质性大,差异不显著,这也成为影响和滞约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重要原因。
四、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1)打造优质理财产品,尽快创建高端品牌
目前,国内各金融机构的个人理财业务都还处在初级阶段,在这一现状下,银行一旦能创建属于自己的理财品牌,无疑就确立起个人理财业务的领军地位。因此。国内商业银行应精心培育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理财专家,提高自身在委托、咨询等业务领域的竞争实力,并通过持续的包装和营销逐步扩大自身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以通过品牌效应提升自身理财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收益水平。
(2)分析客户实际需求,创新个人理财产品
国外商业银行通常是以个人客户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理财需求为导向,进行理财产品的设计和提供。而国内个人理财产品的设计还主要停留在以自身传统业务开展为基础,以负债、融资、业务为核心产品的阶段。为改变这一状况,国内商业银行应尽快分析客户需求,在进一步实施客户细分的前提下,以专业理财理论指导当前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设计和针对性提供。
(3)加快专职人才培育,建立专业理财队伍
纵观美国、日本等国的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历程,与其从业人员走向规范化执业资质是密不可分的。目前,国内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从业人员往往缺乏金融、债券、保险、基金等专业的金融产品知识,无法给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因此,应该加强理财人员的培训工作,建立专业理财队伍,全面推进CFP资格认证制度。
五、未来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方向
(1)普及理财意识,培育理财市场
首先,加大理财意识培育。我国居民理财意识普遍缺乏,很多居民对理财观念存在误区。与之相反,发达国家从小就给孩子灌输理财观念,培养孩子的理财意识;其次,要加大产品的宣传力度。商业银行要借助有影响力的媒体来扩大宣传的力度和广度,让更多的客户了解推出的理财产品;第三,要不断完善客户信息保密制度。客户的财产应该属私有范围,只有完善客户信息保密制度,才能够吸引更多客户的加入。
(2)扩充理财队伍,培育专业人才
首先,要加强对现有客户经理的培训,培训课程应根据复合型金融人才的要求来安排,同时还要适当学习市场营销学、公共关系学、心理学等知识。通过培训使客户经理成为既有金融专业知识、理财知识,又懂得营销技巧、通晓客户心理的全才。其次,要建立和完善个人理财师资格认证制度。在借鉴国外注册理财规划师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个人理财师资格认证、职业道德规范和继续教育体系,提高个人理财师的专业理财水平。
(3)改革金融政策,完善技术条件
首先,如果我国的商业银行在政策放松后实行混业经营,就可以融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业务于一体,这既是适应金融国际化、应对外资银行挑战的需要,也是拓展个人理财业务的重要途径。其次,要加快金融电子化、网络化和信息化建设,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加快金融电子化系统的集成、建立和完善银行内部数据信息管理系统等方式,来精心打造个人理财服务的技术平台。
(4)加快金融创新,培养优质客户
第一,商业银行要不断推进理财产品的创新,设计产品或服务时不要一味模仿,要在做好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充分体现本行优势。第二,商业银行提供的创新产品要有准确的市场定位,根据对客户的细分来量身定做理财产品,并加强对优质客户群的识别并提供个性化服务。第三,产品要有一定的价值,真正能给客户带来增值收益。只有真正满足客户委托理财的增值目的,才能吸引大量客户的加入,从而推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张俊萍,方晓明.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探索[J].改革与开放,2009(05):72.
【关键词】授信 个人综合授信 银行 风险管理
信贷业务是银行业务的主力军,也是银行盈利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因此,各家银行不断进行信贷业务的产品创新和系统升级以满足更多层级客户的贷款需求。在信贷业务中,授信管理决策的正确与否决定了银行信贷风险的大小,事关银行的稳定与生存。进而,授信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信贷业务的发展。
一、我国的传统授信模式
当前,我国银行的授信业务主要还是由不同业务部门进行管理,按照银行业务活动的性质分设不同的部门,各部门负责各自的业务范围,缺乏交流和往来,如信贷部常规贷款业务,国际业务部受理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对于很多私行高端客户来说短期信贷频繁,重复手续尤其繁复。对银行来说,随着银行业竞争的日益加剧,这一信贷体系越来越受客观形势的制约,同时,缺乏对客户风险的统一控制,难免就会有多头授信、分散授信等现象和问题发生。
为解决这一系列银行信贷业务的问题,方便多层级客户的日常生活工作,银行逐步在推行统一授信,将客户的信用统一纳入一个管理系统中来。
二、个人综合授信及授信额度的意义
从国际领先实践来看,国外银行对高端客户普遍推动了“全面客户关系”经营,即客户的资产不仅是自己的部分,还包括其签约授权的家庭成员、所属企业在银行的金融资产。即以“全面客户关系”的资产为参照,对私人银行客户设置统一的授信额度,真正实现了以“客户”为中心的授信,而不是以“产品”为中心的额度。另外,基于综合授信总额度,再分别设置各融资产品的分额度,实现总额度、分额度同时监测、同时控制,降低风险。
个人综合授信的诞生,将信贷业务模式上升到客户层面。
一旦客户获得了综合授信的额度,在授信期间,额度是可以循环支用的,每次支用手续简单,几乎是随用随借,快速便利。期间的额度上限会根据客户的偿债能力和信用水平动态变化,以实现风险的动态管理,也方便了银行整体控制个人信贷风险。这是金融服务业的一大进步。
三、我国现有的银行个人综合授信产品及系统
相对于国外综合授信和风险控制相对完善的情况下,国内的综合授信业务这些年才刚刚起步。国内银行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个人综合授信产品或者类似于个人综合授信的业务已经陆续出现在金融市场上。
农业银行、招商银行等几家银行领先推出基于客户在银行的特定资产给予客户授信额度并支持循环使用的融资业务,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其中,农行的综合授信涵盖各种信用、抵质押及担保方式下的授信额度,即“个人客户综合授信额度 = 质押授信额度+ 抵押授信额度+保证授信额度+信用授信额度”。
工商银行的“个人贷款最高额担保”,这只是综合授信体系的一部分,主要以抵质押为中心的贷款,缺少保证额度和信用额度,相当于综合授信的小范围实施。
交通银行和浦发银行的个人综合授信的总额度授予涉及抵质押额度、信用额度和担保额度。华夏银行、兴业银行等也各自开发了相关个人综合授信业务产品。建设银行也处于系统的开发阶段,预计将会更加完整地纳入各项贷款产品。
各家银行对风险的统一掌控,能更好地解决银行对同一客户的多头授信,对不同种类业务分散授信等弊病。
四、我国现有个人综合授信体系的风险管理现状审视及制度管理思考
近年来,各家大大小小的银行都一直强调风险观念,这是信贷业务管理的本质要求。但是目前商业银行注重扩张,重短利而轻发展,重营销开发而轻风险控制。对“最高额度综合授信”缺乏基本的完整的概念,而是大多带有片面和实用性的色彩,没有在实际上贯彻统一授信思想,失去了综合授信的初衷。
中医有言:病在肌肤,祸在血脉。
银行往往为寻找资金出路,追寻高业绩,倾向于选择高速发展的热门产业,偏爱于交通、电信等国有垄断型客户群体,对这些产业的发展过于乐观。一定程度上消弱了银行的信贷风险识别、计量和控制能力。就比如近两年“”的铁路建设,建行对铁道部贷款余额一千多亿,不理会四大行贷款过度集中的警示,不在乎风险集中,当动车高铁事故频发之后,才开始调高利率,收回各级分行贷款权。这一桩桩实例足够银行冷静下来,真正地从内部风险管理流程体系,从业务细则上来重新梳理一下现代银行业应该走的路线和风格。
个人综合授信作为一种提前的额度授予,除了带有常规信贷产品普遍的风险外,存在着它特有的风险。以下是本文对于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综合授信管理的三点思考:
1.债务违约清偿的抵质押关联。传统的债项是与抵质押品一对一关联的,一旦违约发生,直接清偿相关抵质押品。但是综合授信中总额度里的子产品很难与抵质押品关联,债务违约清偿时,综合授信中是多对一,所以在系统设计的时候,可能就要在清偿环节做出抵质押品清偿顺序筛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