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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中国医药导报》记者 王伟特约记者 齐祖宏杨俊涛樊新生)记者日前从河南省南阳市卫生局获悉,2011年,该市卫生工作将重点提升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促进该市卫生事业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该市完善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扩大门诊统筹覆盖面,探索按病种付费改革试点,提高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比例,将急性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两类疾病6个病种的农村参合儿童全部纳入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的范围。完成精神病医院1号病房楼和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建设任务。加快农运会医疗应急中心建设等项目的扩建步伐,启动多项新城区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规划项目。
今年,该市中心医院将完成信息化管理建设任务,实施门诊病房“一卡通”;其他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也将逐步完成信息化建设任务;同时,完成市级数据中心建设、市级卫生应急决策指挥平台、居民健康档案区域信息平台建设和乡村医生电脑操作培训,实现新农合“一卡通”、儿童规划免疫信息化管理,推进卫生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
抓好项目建设,夯实发展基础。该市以实施国债项目和“五年百亿工程”为突破口,抓好“三院一所两中心”等基本卫生建设项目。2011年争取1~2所县级医院、3~4所县级卫生监督所、3~4个县级医疗急救指挥中心、2~4所中心乡镇卫生院、225所国债村卫生室和河南省全科医师临床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吸引境内外资本到南阳开办综合性或特色专科医疗机构,壮大南阳医疗卫生资源。
据了解,今年该市将围绕第二轮医院等级评审工作,以创建“优质医院”和“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为载体,按照“科研带动发展,高精尖设备上水平,十个到位防纠纷、加强管理出效益、提高效率一卡通、信息管理上档次、单病种收费惠民生、临床路径把环节、惠民利民聚人心、文化建设树形象”的要求,抓好“十个落实”,确保“十个到位”,切实保证医疗安全,提高病人医疗感受。全市卫生系统将为南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健康保障,为促进南阳卫生事业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要认真学习等中央、省、市、区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树立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增强科学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一要深化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党政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健全协调配合、权责明确、行为规范、奖惩严明的责任制度,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进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建立明确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二是严格落实企事业主体责任。所有企事业将安全主体责任进行延伸,细化到具体岗位、落实到具体操作人员,并严格实施企事业岗位责任制,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机制。三要严格考核。将安全生产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权重。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对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的,需依法追究生产经营单位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一律从严追究,并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认真按照创建工作方案和规划,严格落实宣传培训等6项制度,全面开展创建活动,重点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调整安全发展结构、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等八个体系建设下功夫。一要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工作一些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固化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转变。要从基层、基础环节抓起,逐步夯实安全生产根基,专心研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安全生产指标考核制度、完善考核点评机制、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和失信惩戒制度,加强事故处理公开公布等方面。二要强化科技创新推动。要整合安全科技资源,建立完善安全科技创新体系,探索实施数字化管理,运用高新技术,在原有的重大危险源监控平台基础上,建立能够实时反映企业重大危险__标准化运行状况,以及便于实施政府动态监管的综合信息管理网络,实现由传统监管向科学监管的转变,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的科学化水平。三要抓紧建设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基地。20__年,区委、区政府把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在6月底前完成建设工作。
消防安全整治方面,要深入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门诊大楼和病房大楼)、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合一”生产经营场所为重点内容的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集中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危险化学品方面,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等环节制定落实严密细致的防范措施。建筑施工安全方面,要把防高空坠落、防坍塌、防火灾、防触电作为重点整治环节,强化塔吊、起重机及电梯的运行监控,严格施工企业的资质审查,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纠正和杜绝“三违”现象。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大公众聚集场所、民爆物品、燃气、特种设备等领域行业的专项整治力度,进一步改善行业安全状况。
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一要组织开展企事业自查自报。以企事业自查、自报、治理三个环节的职责为重点,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形成完整的自查、自改、自报和督查、督导、销号机制,推进企事业每月动态排查上报事故隐患。二要创新监管方式。采取“四不两直”的形势,开展集中检查、专项督查、暗查暗访,探索建立巡视检查制度,每月组织1次常态化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企事业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在末端上是否落实。三要真查真改。要把安全隐患排查出来,列表造册,全面整改,认真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切实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四要开展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的普法宣传。狠抓贯彻落实,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法制水>文秘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创建纲要(—2020年)》,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能,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安全创建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到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对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负总责,要明确机构,落实责任,制定详细的年度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并及时向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反馈情况,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一、切实解决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
1.将安全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一项基本原则,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转型,积极优化产业结构和企业布局。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2.以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消防、民爆、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产业安全发展规划,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淘汰不能保障安全的工艺和设备设施。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管局,市消防支队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3.将安全发展作为招商引企、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前提条件,凡不符合安全发展规划和安全生产标准低下的,一律不得批准承接引进。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安全监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4.以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为重点,深入开展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整顿。对煤矿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从严查处生产矿井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对金属非金属矿山要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非法生产、滥采乱挖行为;对危险化学品要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非法储存行为;对烟花爆竹要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从严查处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组织生产和改变工房用途;对道路交通重点打击无证无照无牌非法营运、车辆非法改装,从严查处酒后驾驶、“四超”(超员、超载、超速、超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行为;对水路运输重点打击无船舶检验证书、无船员适任证书、无名称无标识船舶等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对消防要重点查处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停用消防设施和生产、储存、经营、居住“多合一”等违法违规行为。以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为重点,深入开展整治清理非法用工、非法承包、非法转包、非法挂靠专项行动,从严查处无证上岗、层层转包、以包代管、挂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
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落实,相关部门配合。
5.严格隐患排查治理。突出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和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节假日、汛期等重点时段,尾矿库、易燃易爆仓库、人员密集场所、学校、景区景点等重点场所和水库、桥梁、电网、铁路等重大设施,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对事故多发点(段)、病险水库、河道险工险段、病险桥梁和地质灾害区、矿山采空区等重大隐患部位,要实施重点治理,严防漏管失控;落实隐患现场查处和治理责任,严格落实隐患追究制度,强化重大隐患领导包案、分级督办和动态监控,严格执行“重患必停”制度,切实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进度和预案“五落实”。
由市安全监管局、监察局、公安局、发展改革委、消防支队、煤炭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教育局、国土资源局、质监局、旅游局、气象局、供电公司、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郑州铁路局办事处按各自的工作职责落实,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6.落实公共隐患治理责任,对重大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
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7.坚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强力推进瓦斯区域治理。2012年年底前完成瓦斯区域综合治理规划编制,2015年年底前建成一批煤矿瓦斯区域综合防治示范工程。推进矿山采空区综合治理,2015年年底前选择一批具有较好技术基础的矿山,分别在地下采空区非胶充填、露天矿坑回填和胶结充填采矿等方面进行区域工程示范。
由市煤炭局牵头落实,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配合。
8.建立健全与周边地市的危险化学品区域协作应急联动机制,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运输跨地区联合执法和防控。
由市安全监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牵头落实,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9.加强轨道交通周边环境治理,保障轨道交通安全运行。
由市公安局牵头落实,市交通运输局、公用事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10.建立健全强对流、强降雨等恶劣天气预测预警预防机制,2015年年底前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0%以上。
由市气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11.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制。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作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和企业安全诚信机制,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紧紧抓住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三项基础性工作,切实抓好科技进步、落实责任和提高素质三个关键环节,把综合治理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12.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防和失职渎职等行为。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检察院、监察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二、实施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3.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把安全素质作为公民素质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开展职业技能教育、普法教育、干部培训等,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行动,开展全民安全法制教育、警示教育、科普教育和应急避险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安全教育活动,动员行政村和社区对辖区村(居)民集中开展安全常识普及活动。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周”和“安全生产科技周”活动,组织各级政府、规模以上企业和中小学校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公众识灾辨灾和应急避险能力。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都要开设一定课时的安全教育课。
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落实,市安全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消防支队、教育局、总工会、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气象局、市政府法制办配合。
14.严格安全任职资格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特种作业、机动车驾驶等重点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强化各类从业人员岗前、岗中、转岗安全培训教育,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2015年年底前必须具备相关行业规定的专业知识,安全管理人员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比例不低于30%。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教育局、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委、质监局、总工会配合。
15.把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放在突出位置,纳入“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培训内容,使农村转移劳动力同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落实,市安全监管局、教育局、农业局、财政局配合。
16.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执法水平。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优化知识和年龄结构,建设高素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专业技术队伍。加大市、县、乡镇(街道办)三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新任职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在职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业务知识培训,确保监管监察和管理人员具备与本职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政府法制办配合。
17.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制定有利于安全文化建设的制度措施,编制安全文化建设发展规划,建设社会安全文化和政府安全监管、企业安全管理文化;2015年年底前初步形成符合我市市情的政府、社会、企业、班组和职工等不同层次的安全文化建设模式。分行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示范班组创建活动。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总工会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三、创建安全发展型企业
18.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和试生产安全监管监察,从严打击违法违规施工和超批复试生产等行为。
由市安全监管局、煤炭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科技局、气象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按各自的工作职责落实。
19.严格安全生产条件认证许可。严格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建筑施工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加强对已取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监察。对现有不符合产业安全规划、采用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技术工艺设备的企业,监督企业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实施改造或在2012年年底前实施转产、搬迁、关闭。
由市安全监管局、煤炭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落实,市公安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委、国土资源局、质监局、工商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20.依法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进行安全论证;淘汰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淘汰目录的工艺、技术、材料和设备设施。加强对矿用产品、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电梯、架空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及易燃易爆、易中毒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测检验。
由市发展改革委、质监局、安全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落实,市煤炭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委、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21.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要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2013年6月底前完成;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年年底前全部完成;鼓励有条件的渔船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在大型尾矿库安装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企业安全防护水平。
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落实,市安全监管局、煤炭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质监局、住房城乡建设委、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22.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全面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达标活动。2015年年底前煤矿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省级以上标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全部达到二级以上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全部达到五级以上标准;冶金、机械企业全部达到二级以上标准。
由市安全监管局、煤炭局牵头落实,市质监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工商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23.强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登记、分析和危害程度分级,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和备案工作。2012年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分级;2015年年底前建成较为完善的职业安全健康检测体系和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体系。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煤炭局、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24.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考核机制。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开展企业安全信用评比,建立企业安全信用黑名单制度。2012年年底前完成高危行业企业安全信用评定;2015年年底前完成规模以上企业安全信用评定。建立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档案等。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质监局、工商局、气象局、煤炭局、银监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四、创建安全发展型行业
25.煤矿。强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小煤矿兼并重组。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全面强化煤矿水害预防、顶板管理、劳动组织等方面整治,严格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受水害威胁严重矿井监管监察,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2015年年底前全市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保持在0.8以内,2020年年底前控制并稳定到0.5以内。
由市煤炭局牵头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局、国土资源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和各产煤县(市、区)政府配合。
26.道路交通。深化平安畅通县(市)创建活动,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整顿驾驶人队伍,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整顿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整顿危险路段;加强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严格校车、旅游车辆、危险物品运输等特殊车辆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由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牵头落实,市安全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旅游局、质监局、气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27.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和烟花爆竹。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和企业安全准入制度,加快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和动态监控步伐,推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范化,加快危险工序机械化改造和自动化监控进度,集中整治影响公众安全的尾矿库、采空区等方面的隐患,努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合理规划布局化工园区(化工集聚区)和化工经营市场,监督新建、扩建项目依法进园区建设,引导现有企业迁入园区,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搬迁。强化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兼并重组和治理整顿,2012年年底前完成泄洪河道、水库安全距离内各类井工矿山的清查和关闭工作,2015年年底前基本解决矿山企业规模小、管理乱、条件差等突出问题。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28.消防。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狠抓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工作,从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多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严格城中村等重点区域消防安全监管。2012年年底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基本达到消防安全“三会三化”(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管理标准化、标示明细化、宣传常态化)建设标准。以强化野外用火管理为重点,着力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机制,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努力将森林火灾年均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
由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林业局、园林局牵头落实,市安全监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29.建筑施工。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公路、铁路、水利、通信、电力等工程建设为重点,全面落实勘察、设计、审批、建设、施工、监理等环节的安全责任,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加强招标投标管理,推行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2015年年底前建设领域各项秩序得到全面规范,非法承包转包行为和重大施工事故、质量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落实,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安全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郑州铁路局办事处、供电公司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30.冶金、建材和机械制造。以防范机械伤害、高处坠落、中毒窒息、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为重点,全面加强冶金建材、机械制造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督促企业制订和完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设置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预警报警装置和安全标志。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质监局、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
31.特种设备。加强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元件、气瓶、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等特种设备整治,落实压力管道普查、检验和登记制度,建立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坚决遏制特种设备事故发生。2015年年底前重点监控设备监管率达到100%,特种设备事故率控制在0.4起/万台以内、死亡率控制在0.38人/万台以内。
由市质监局负责落实。
五、创建安全和谐型村镇(社区)
32.完善农村和城市社区安全管理网络。行政村和社区要明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县(市、区)政府应当将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提高基层安全监管装备水平,2015年年底前乡镇(街道)安全监管站所办公条件和监管执法装备等应当达到标准要求。
由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安全监管局负责落实。
33.做好村镇发展安全规划工作。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把安全作为重要前提,将生产、生活等功能区分开,合理布局。按照出行更便捷、更安全、更舒适的目标和要求,加快实施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完善农村客运交通网络,支持客运公司开拓农村客运市场,提高农村交通网络的覆盖水平和通畅程度。到2015年,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达沥青或水泥路,与就近城镇开行客运车辆。
由市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安全监管局分别落实,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34.加强农村和社区安全管理。将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向农村和社区延伸,结合“三夏”、“三秋”深入开展安全进农村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农村和社区安全文化建设,制定农村(社区)安全村规民约,推进开展安全文化大院、安全一条街建设活动。加强农村和社区防火、用电、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农用机械、集会等生产生活安全管理。加强农村和社区房屋安全管理,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诊所、敬老院等公共场所隐患排查,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提高房屋安全等级。
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落实,市安全监管局、教育局、农业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建设委员会、卫生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民政局、消防支队、气象局配合。
35.深入开展安全村镇(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完善农村和社区安全标准体系,积极创建安全村镇(社区)。2012年年底前全市30%的行政村和城市社区达到安全基本标准;2015年年底前80%的行政村和城市社区达到安全基本标准。
由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
六、创建安全保障型城市
36.强化城市发展安全规划、城区易燃易爆安全管理、城市公共设施安全管理、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等。
由市规划局牵头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公用事业局、国土资源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七、完善安全发展支撑体系
37.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及装备支撑体系。2012年年底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达到标准化要求。2015年年底前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全部达到标准化要求。
由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配合。
38.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2012年年底前形成市级安全生产科研协作体系。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安全专家组,培育发展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评价、咨询、培训等社会中介组织,2012年年底前形成安全生产专家咨询服务体系。市财政安排的科技、安全生产等专项资金要对安全生产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攻关进行支持。加快安全生产科技人才培养,积极引进吸收矿山、化工、安全工程等专业人才,为高危行业提供技术支撑。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39.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2012年县(市)全部成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2015年年底前建成市、县(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指挥调度系统,实现和国家、省的四级互联互通。继续加强国家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建设。加快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2012年年底前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建成市、县(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卫生、环保、电力等专业救援队伍建设,逐步形成指挥统一、优势互补、协调联动、反应迅速的应急救援体系。
由市安全监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落实,市财政局、教育局、公安局、消防支队、交通运输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卫生局、国土资源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气象局、煤炭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40.完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加快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以市安全生产培训基地为骨干,以社会和企业培训机构为补充,2015年年底前建成市安全生产培训基地并达到标准化要求,形成全方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规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强化培训师资管理和教材审定。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总工会、煤炭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41.完善安全生产信息体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金安”工程的建设要求,加快全市安全生产信息体系建设,启动中央数据库和应用系统建设。2015年年底前建成市、县(市、区)和重点企业互联互通的安全生产信息资源专网,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应急救援等主要业务信息资源共享。建设高危行业和高风险领域从业人员安全信息平台,2015年年底前建成煤矿、建筑施工、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特种作业人员和道路交通营运驾驶人员的安全信用信息系统。
由市安全监管局、煤炭局、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落实,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消防支队、质监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42.完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安全创建经费的保障力度,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增加投入,保证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市级创建保障资金每年不低于100万元,县(市、区)不低于50万元,乡(镇、办事处)不低于10万元,市级创建保障资金应专款专用,严格按照程序报批。要将公共安全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监管、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检测检验、科学技术研究及推广、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创建基层基础建设等所需资金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各级政府要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公共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等必要的投入,积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安全生产,逐步形成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投入引导、保险参与的全社会多元化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切实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按照国家安全费用提取、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责任险等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规定,有关部门要督促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等行业(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政策,做到应提尽提、应缴尽缴、专款专用。
由市财政局、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公安局、银监局、煤炭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为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安全基础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有效遏制伤亡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促进石油天然气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号)以及《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安全基础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石油天然气行业是我国重要的基础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近年来,通过推行HSE管理体系和实施安全生产审核、评价、许可等工作,石油天然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石油天然气行业具有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点多面广等特点,一旦发生井喷失控等事故,易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因此,石油天然气行业安全管理任务艰巨,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我国石油天然气行业已建立了较好的安全管理基础,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由于高含硫天然气、深水和边际油气田的开发,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化,用工结构多元化,以及国际市场的开拓等诸多因素的变化,安全基础管理出现与之不相适应的状况,与国际石油大公司存在一定的差距,安全基础管理亟待加强。主要表现在:安全责任制在基层落实不够到位;“三违”现象仍有发生;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有待加强;安全投入相对不足和安全培训不够到位,不能完全满足石油天然气生产快速发展的需要等。因此,应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安全基础管理,提高安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抓住关键问题,促进石油天然气企业(以下简称为企业)安全发展。
二、石油天然气行业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原则、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3.指导原则: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发展”,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始终把从业人员生命和健康作为企业最宝贵的财富;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坚持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原则,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工作目标:全面实施HSE管理体系,减少一般事故,遏止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力争在*-年后安全生产管理达到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
5.主要任务: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强化现场规范操作和技术管理,加强隐患排查与治理,加大安全投入,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加强应急管理,全面实施HSE管理体系。
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完善HSE管理体系
6.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企业各级生产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委员会(领导小组)主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企业各级生产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比例不宜低于从业人员总数的1%;中央企业所属二级单位和中央企业之外的企业应积极推行安全总监制,安全总监进同级领导班子;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按上述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取得安全资格证,工作岗位保持相对稳定。
7.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应重点健全和完善14项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目标管理制度;(3)安全例会制度;(4)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6)设备管理制度;(7)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8)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9)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及工作许可制度;(10)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1)应急管理制度;(12)事故管理制度;(13)安全奖惩制度;(14)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等。
8.完善HSE管理体系。企业应进一步完善HSE技术标准,加强HSE管理、监督和审核队伍建设,健全HSE信息系统,完善体系运行的培训机制,定期开展审核工作,切实做到可持续改进。
四、明确安全职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9.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企业应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为主要内容,以主要负责人为中枢的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岗位和人员,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0.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在组织生产和经营时,应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并负有下列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生产、安全、设备、计划、财务、人事等部门在招投标、采购、生产组织、安全监督、安全投入、安全培训、人员聘用等方面的安全职责。
12.明确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从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能制止他人违章行为,主动做好事故预防工作。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主要有:(1)掌握本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2)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遵守工作纪律;(3)正确维护和保养岗位安全防护装置及设施,保持其完好、齐全、灵敏、有效,上岗时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4)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故障排除方法,按规定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不能消除的应立即向上级如实汇报;(5)有权制止、纠正他人的不安全行为,有权拒绝执行违章作业的指令并可越级汇报;(6)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协同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
13.明确承包项目和承包方安全职责。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企业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4.加大考核、奖励与处罚力度。企业应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及考核办法,严格奖惩,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各级安全生产奖励资金在年度工资总额中列支。对安全工作责任不落实导致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安全技术管理
15.加强现场安全技术管理。要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加强钻井现场(平台)、关键生产装置、要害部位及油气站库等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技术管理,重点突出“三高”(高压、高含硫、高产)气井、“两浅井”(浅井、浅层气)的井控技术管理和防硫化氢技术管理。完善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的审批制度。严格安全技术资料审查和管理,健全安全技术资料档案。
16.加强井控技术管理。全面落实井控技术标准、技术规程,将井控技术管理贯穿于钻井、地质、测井、录井、试油(气)、修井、采油(气)等作业的设计和施工全过程;配置足够的井控设施、设备和人员防护器材;落实井控设施、设备质量控制程序;完善井控技术管理制度;落实上述作业的施工设计、技术措施的技术论证和审批程序。
17.加强防硫化氢技术管理。全面落实防硫化氢技术标准、技术规程,对重点装置、关键部位设置防硫化氢泄漏安全控制系统;配置足够的防硫化氢中毒的气防设备、设施和人员防护器材,落实防硫化氢设施、设备质量控制程序;完善防硫化氢技术管理制度。
18.“三高”气田技术管理。高含硫气井设计必须充分考虑套管、井口的腐蚀问题。钻开气层前必须加装剪切闸板防喷器和钻具内防喷工具,井下、井口应安装安全阀,集气管线应安装关断阀。集气管线、站场和净化厂应在现有通用气田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一个等级。加强井场硫化氢的监测,以及气质组份的动态监测。
19.制定修订安全生产标准。根据生产实际,定期对企业有关安全、钻井、采油采气、储运等专业标准进行清理和制定修订工作,突出含硫油气井钻井、井控、安全等方面的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提高标准的有效性,增强标准的现场适应性。
20.采用成熟、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企业应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加大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力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对重大事故隐患或技术难题进行分析论证。重点推广应用高压高硫化氢油气田综合防治、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长输管道不开挖检验、在役特种设备长周期运行等安全生产工程技术。
21.大力研发和引进安全生产技术。根据生产需要,积极开展安全科技攻关,保证必要的安全科研经费;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快先进安全生产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步伐。
六、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22.严格安全“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编制《安全专篇》,并按照审查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试生产前,应制订并落实试生产的安全保障措施;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3.加强基层岗位风险管理。组织基层从业人员开展岗位作业危害和不安全行为辨识活动,对基层关键岗位人员、工艺、设备变更及时开展风险识别、评价,将危害因素识别、风险评价及控制与日常生产运行和现场活动紧密结合,合理确定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的频次和时机,建立动态、有效的风险识别评估机制。
24.强化生产现场安全检查。根据实际,可按专业设置物探、钻井、井下作业、海上作业、建筑施工、生产装置检维修等安全检查站(所),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要害部位的安全检查。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综合安全检查,其所属二级生产单位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基层单位要切实落实岗检、巡检、交接班、干部值班制度。
25.加强现场高风险作业管理。对动火、动土、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吊装作业、高空作业等高风险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制度。
26.加强施工作业管理。对油气田重点施工井施工、生产装置检维修及开工、管道施工,严格施工单位准入审查,严把施工资质关、安全业绩关、队伍素质关、施工监督关和现场管理关。打开油气层前、生产装置停工检修和开工前、管道打开等关键施工环节,要制定详细的安全施工方案,进行严格的现场监督检查。
27.加强特种设备管理。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档案,依法进行登记注册,按规定进行检验检测,做好维护、保养、检查和监控。
28.加强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企业对承包单位实行准入制度,进行资质审查;要将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HSE管理体系,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对其安全表现和业绩进行评估和考核,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现场检查。
29.加强作业现场劳动纪律管理。所有从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履行岗位责任,遵守劳动纪律,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要制定违章处罚规定,加大教育、检查、监督和处罚力度。
30.加强放射源、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实行许可证制度。加强对放射源使用、储存、运输和废物处置等环节的管理与防护,设置明显的放射性安全警示标志,定期进行监测与检查,防止丢失或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发生;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储存、销售、购买、运输、使用和清理、销毁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环节,油(气)库和长输管道等场所进行重点整治。
31.加强职业卫生管理。企业应配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防护设备与装置,落实现场防治高低温、噪声、有毒有害气体和放射性危害的措施,切实改善作业环境;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情况。
七、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32.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企业应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设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评估、分级,并将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与事故隐患排查相结合,实现了事前管理和源头控制。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隐患管理台账、档案。
33.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报送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工作,建立重大隐患信息报送制度,按规定向地方政府及集团总公司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数量、类别、危险程度及整改情况,特别是由于外部因素导致的事故隐患,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采取有力措施,尽快予以消除。
34.规范隐患治理工作。企业应明确隐患治理的责任主体、资金渠道、进度安排和质量要求,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在隐患治理期间,要落实监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5.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企业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资金提取和使用计划,并设立专用帐户,专项用于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和隐患治理。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的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八、加强劳动组织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
36.严格劳动定员管理。企业严格按照规定定员组织生产,要层层建立劳动定员考核办法。生产设备发生重大改变、生产工艺和技术操作方法发生重大改进,以及发现劳动定员存在较大问题时,劳动定员标准应及时予以修订。严禁违反劳动定员标准组织生产,科学安排作业班次,保障从业人员必要的休息和休假时间。
37.严格从业人员劳动管理。对录用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劳务工),企业应按照规定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进行上岗前的安全培训,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38.强化全员安全技术培训。企业要制定全员安全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分类别、分层次开展安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强化操作人员,尤其是班组长、新上岗和转岗人员、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落实井控培训和防硫化氢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关安全生产知识、操作技能以及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39.加强安全培训机构建设。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合理布局,建设专业培训基地,配备能够满足培训需要的教学及生活等硬件设施,加强培训大纲、考核标准、教材和考试题库建设,健全培训档案,提高培训水平。
40.加强先进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增强安全措施的执行力。积极借鉴吸收国际石油大公司的安全文化理念,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创新和发展,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九、加强应急管理,严肃事故调查处理
41.建立应急组织机构、制定应急预案。企业应成立应急领导机构、指挥机构、日常工作机构。依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各生产单位应分别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各生产单位的应急预案应逐级上报,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报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备案。
42.规范应急演练工作。企业下属单位事故应急演练的频次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其中中央企业所属地区公司和中央企业之外的企业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及时组织对演练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针对演练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43.加强应急资源管理。按照专业救援和职工参与相结合、险时救援和平时防范相结合的原则,建设专业队伍为骨干、兼职队伍为辅助、职工队伍为基础的企业应急队伍,并与有关专业应急队伍建立合作、联动机制。加强企业应急救援基地建设,以及通讯与信息系统建设;加大对应急物资的投入,保障防护用品、救援装备、救援器材的物资储备;加快应急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44.严格事故报告制度。企业及下属生产单位要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对于发生的伤亡事故或社会影响较大、涉险达50人以上以及媒体披露的特大伤害未遂事故,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限等要求报告上级管理部门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严禁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45.认真组织和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企业要树立井喷失控就是责任事故、事故是可防可控的观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调查分析未遂事故、轻伤事故和重伤事故,查找设备设施、工艺技术、规章制度缺陷、安全管理漏洞等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事故预防和控制对策措施,杜绝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对于由有关政府部门组织调查的事故,企业应做好配合工作,并全面落实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
十、支持和推进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46.发展中介机构服务。积极引导安全监管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充分发挥各类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和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咨询服务等中介机构的作用,培育和发展石油天然气安全基础管理的技术服务体系,促进安全管理和技术水平的提高。
47.加强政府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力量,提高监管水平,从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投产等环节依法强化源头管理,依法加大日常安全监管力度,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对存在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48.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力度,强化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监督;做好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油气田周边群众的安全意识;要公开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和事故调查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