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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医疗保障局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5件,其中主办2件,协办3件,内容涉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报销、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季节性疾病防治等方面。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增强建议办理责任感
人大代表的建议是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送来的“金点子”,也是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监督、鞭策和关心。收到承办建议后,我局立即把办理工作排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办好建议作为转变政风行风、提升干部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部署人大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增强使命意识,层层传导压力,以对代表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用情用心用力办理好每一件建议,推动解决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二)强化措施,严格落实建议办理要求
制定建议办理制度和工作台账,明确办理流程和任务分工,将分办、催办、审查、答复、总结、归档程序等制度化,明确建议办理时间表、责任科室、牵头领导、责任人、办理完成时限等要素,并由专人跟踪办理进度。严格履行建议办理程序,科学分类办理建议,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对收到的人大建议及时梳理,明确责任部门,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示后,交由相关科室拟定办理方案,提出初步答复意见。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形成正式答复意见。确保正式答复意见格式规范、内容真实、表达准确,与人大代表沟通后,录入人大建议办理平台。
(三)强化督办,提高建议办理质量
及时加强和市人大、市政府督查室,主办、协办单位的沟通联系,沟通办理进度。通过电话沟通、见面拜访等多种形式与人大代表进行联系,充分听取代表提出建议的出发点和诉求,研究、吸纳代表的真知灼见,对新老问题找准症结,寻“良方”、出“实招”,跟踪落实,及时解决,不断完善和医疗保障领域相关的各项工作。对建议办理进行全程督办,及时督促承办科室、责任人认真办理,严格按照办理步骤和时限,拟出针对性强、质量高的答复意见。增强办理工作的主动性,加强协作办件。
三、建议办理情况
我局收到的5件人大建议,现已全部拟出答复意见。
1.关于城镇居民缴纳医保实现手机缴费(编号:019,代表:刘一嘉)
2017年,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总体安排,我市将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行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2019年3月29日,按照国家、自治区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相关政策要求,市税务部门和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征管职责划转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呼税发〔2019〕59号)文件,明确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征缴职责,从2019年4月1日起各旗县区税务机关承担参保人员的征缴工作。
2.关于规范管理在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定点治疗的全公费伤残人员的建议(编号:028,代表:嘎勒登玛)
经了解,我市全公费伤残人员(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人民警察)的医疗待遇多年来一直由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负责,市财政负责拨款。今后需我局保障其医疗待遇,我局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予以积极配合。
3.[重点建议]关于适当设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报销的建议(编号:036,代表:樊三桃)
2017年,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总体安排,我市将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行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根据《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6〕122号)和《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呼政发〔2017〕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实施办法》(呼医保发〔2019〕35号),本办法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办法出台后,扩大了甲类慢性病病种范围,取消乙类慢性病的申报审批纳入门诊统筹管理。年度支付限额由原来的200元提高到2000元(60岁以下参保人员)和2400元(60岁及以上老年参保人员)。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由原来的50%分别提高到65%和60%。实现居民参保患者门诊就医直接结算,在自治区范围内尚属首家。
4.关于季节性鼻炎的防治建议(编号:059,代表:乌琼)
我市已经出台《呼和浩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结算管理办法》(呼政发〔2013〕181号),《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办法》(呼医保发〔2019〕35号),参保人员发生的门诊费用实行即时结算。门诊医疗费结算管理办法实施后,乙类慢性病门诊不再申报办理。凡符合规定的过敏性鼻炎用药均可以在门诊即时结算。
5.关于适当延长医疗保险住院天数的建议(编号:073,代表:赵银丽)
为防止过度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医疗保障部门对医疗机构进行平均住院费用评价,采取总额控制形式管理。医疗保障局部门未对参保患者的费用和住院天数进行限制。患者的住院时间由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病情及医院管理规定确定。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医疗保障工作开启了新的篇章,取得新的成绩。
一、X年工作情况。
(一)参保和基金情况。医保覆盖面不断扩大。X年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X.X万人,其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X.X万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X.X万人;参加生育保险参保达到X.X万人,基本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
全市医保基金运行总体平稳。X年全市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总收入X万元,总支出X万元,历年累计结余X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总收入X万元,总支出X万元,历年累计结余X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总收入X万元,总支出X万元,历年累计结余-X万元。
我市群众享受医保受惠情况为:X月至X月份报销支出X.X万元。其中门诊享受待遇约为X.X万人次,报销X.X万元;X市内住院享受待遇X.X万人次,报销X.X万元;特殊病种门诊享受待遇X.X万人次,报销X.X万元;零星住院享受待遇X.X万人次,报销X.X万元,异地就医联网结算X.X万人次,报销X.X万元;大病保险享受待遇X.X万人次,报销X.X万元。
(二)医疗救助财政专户收入及支出情况。
X年我市城乡医疗救助财政专户收入X万元,全年支出共X.X万元,故本年收支结余-X.X万元,年末滚存余额X.X万元。X年政府资助参保金额为X.X万元,医疗救助共计X人次,医疗救助支出金额X.X万元,其中巡视反馈整改X-X年应救未救人次共X人次,涉及金额X.X万元。
(三)扎实推进医保扶贫工作。
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力推进医保精准扶贫计划,切实减轻贫困群众医疗负担,全面保障困难人群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一是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大病保险待遇适当向困难人群倾斜。
X年X月,X市出台了《关于印发X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将普通参保人大病保险的支付比例统一提高到X%,待遇从X年X月X日起实施。办法不仅下调了贫困人口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而且提高其报销比例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进一步缓解我市参保贫困人员的就医负担。二是开通绿色通道,允许贫困人员中途参保缴费。三是将享受零起付线待遇的人群由五保户扩大至全部的特困供养人员。四是政府全额资助困难人员参保全面落实贫困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截至X年X月,我市核定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X人已经X%纳入政府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确保困难群体X%参保、X%精准标识、X%享受医保待遇。五是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根据X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可享受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和二次医疗救助,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六是实现市域内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X年X月起,我市X家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面实现市域内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一站式”直接结算服务,实现了市、县、镇三级全覆盖;X月底市内符合要求的X家定点医院已实现省内和跨省医疗救助异地就医“一站式”直接结算服务,切实解决群众垫支跑腿问题。X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救助共X.X万元,救助人次X人次,救助人数X人,其中“一站式”结算服务X人次,涉及救助金额X.X万元。
(四)推进医疗机构药品跨区域集中采购工作,合理管控药品价格。
为了进一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统筹推动X三大医药采购平台价格联动,邀请广州市药品交易平台和X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于X月X日到我市举办医疗机构药品跨区域集中采购培训班,组织全市X家定点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了培训学习,鼓励医疗机构自主选择省、广州、X三个交易平台开展药品集团采购,鼓励开展跨区域联合采购,促进三个平台形成有序良性竞争,统筹推动三个平台实时共享采购数据,实施价格联动,合理管控药品价格。
X月,及时贯彻落实省、X市相关招采政策,参加全市公立医院“X+X”扩围工作培训会,正式落实带量采购政策,目前全市“X+X”中标品种供应总体稳定,配送企业药品配送及时,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有序,群众反响良好。X年底,公立医院已全面取消药品加成。
(五)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稳定。
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直接关系民生,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X市定点医药机构体量庞大,现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X家,医保定点药店X间,共X家。我局对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对侵害群众利益的欺诈骗保行为坚决零容忍。今年,我局组织全市医疗保障系统,联合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督、社保等部门,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
截至目前,已对全市X间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其中处理定点医疗机构X家,包括违反医疗服务协议扣罚金额的医药机构有X家,约谈X家,暂停医疗服务协议机构X家。通过专项检查,有效规范了定点医药机构诊疗、收费的行为,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树立了医保队伍形象。
(六)加强党建建设和队伍建设。
紧扣全面从严治党主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将党建和队伍建设相结合,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做到党建建设与机构改革、业务开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强化对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管和预防工作。局党组带头,全面深入开展“X、X”主题教育。高度重视医疗保障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欺诈骗保问题”专项整治,认真开展批评和剖析,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真正把“两个维护”成为自觉。
二、存在问题。
(一)在编人员业务不够熟悉,执法力量薄弱。职能划转后,目前只有X人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隶转过来的,其他均是从不同单位调过来的,业务不熟悉,缺乏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且人员大多没有执法证,执法力量薄弱。
(二)医保部门干部队伍力量配备不足。
医保局现在职公务员才X名,合计借调人员共X名,承担着全市X万的参保任务、X家定点医疗机构和X家定店零售药店的管理、X个镇(区、街道)医疗救助的业务审批等,工作量大,人员配备少的问题亟待解决。
三、下阶段工作计划。
一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现“双控”目标。全面实现三个全覆盖:险种全覆盖、医药机构全覆盖、支付方式全覆盖,形成立体控费模式。
二是加强两定机构监管,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加强部门联动,规范“两定”机构经营秩序,打击各类医疗保险欺诈骗保行为,对一些疑点问题较多的“两定”单位和群众举报事项重点关注,精准检查。
三是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实现降价控费。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改革,根据省市药品集中采购结果,开展带量采购,以量换价、量价挂钩,使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能降下来,给老百姓带来真正的实惠;探索短缺药品市内医共体共济使用,减少平台下采购的数量,降低药品费用支出;规范诊疗行为,减少高值耗材和药品浪费,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收费。
一、创新思路,抢抓机遇,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目前,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基本完成了市、县年初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同时解决了部分下放知青、小集体企业职工、“三类人员”和大集体职工等8千余人的历史遗留问题,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就业创业工作成效明显
截至目前,我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178人,占任务的122.23%;城镇就业率98.08%;已帮助在政府已购买的353个城镇公益服务和基层社会管理岗位就业的人员享受就业优惠政策;“4050”人员就业人数369人,占任务的141.92%;零就业家庭就业安置率100%;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8340人,其中省内转移6962人;免费培训工业园区员工2382人,对407人开展创业培训,占任务的101.75%;发放小额贷款3889.5万元, 占任务的__.40%,其中,支持个人创业贷款3889.5万元,占总数的比例100%。
(二)社会保险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积极协调,有效化解基金风险。20__年省属四矿退休职工医保8000余人全部纳入属地管理,占我县参保退休职工的47.00%,我县积极与省市人社部门和江钨集团沟通协调,每季度与财政、四大钨矿管委会召开资金调度会议,争取医保资金的及时到位,维护退休人员和老工伤人员享受保障待遇。另一方面,我县加强医保基金和工伤基金的审核,完善定点医院的日常医疗行为管理制度,开展医疗待遇及工伤待遇稽核,减少不合理支出,较好地保障了退休人员和老伤人员的合法权益,有力化解了基金压力的风险,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数达100831人,占任务的113.17%;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总额达6671万元,占任务的185.31%;工伤保险参保总人数达11508人,占任务的100.07%,基金征缴290.3万元,占任务的223.31%。
二是优化服务,有效提升经办水平。我县社保工作通过加大法制宣传、扎实开展小集体企业、失地农民参保等措施以及降低参保门槛、简化办事程序、完善社会化服务、开展预约上门服务、设立咨询热线等途径有力地提升了经办水平和服务能力。社保窗口____、____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县先进。我县南安镇劳保所所长谢晓崴同志荣获____年度全省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浮江乡劳保所所长谭怡彦同志荣获____年度全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个人。
三是征缴扩面,有效拓展社保覆盖面。截至目前,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总数32807人,占任务的103.82%;缴费人数22336人,占任务的103.17%;基金征缴总额10368万元,占任务的152.92%,名列全市前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110423人,占任务的85.87%,收缴保费1716.14万元,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2290.99万元;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总数3090人,占任务的100.98%;失业保险扩面18200人,基金征缴总额294.5万元,占任务的122.71%。
(三)维权保障工作稳步推进
通过加强日常执法,加大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缴力度,建立了劳动监察、城市规划建设、工业园联合监控机制,并实现建筑行业民工工资保障金全覆盖,基本实现农民工工资不拖欠。截至目前,共接待来访者700余人次,受理劳动投诉争议案件97起,其中群体性上访事件11起,涉及企业58家,个体18家,涉案金额442万多元。狠抓落实民工工资保障金缴存和退还工作,不断完善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共受理工伤调查57件,劳动能力鉴定42起,行政诉讼5件,维持本局决定4件,调解撤诉1件。受理及立案调查审理劳动争议案件10起,为当事人追回工伤待遇、经济补偿金等共计20.67万余元。
(四)工匠培训工作顺利实施
通过采取“一培、二训、三考”措施,确保培训数量及时完成并力求培训质量。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赣州市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匠培训工作方案(试行)》(赣市危改办发[____]1号)的文件精神,我局会同城建部门扎实开展工匠培训工作,截至9月15日,共派出10名师资,培训了10期875名工匠,其中木工163名,建筑工(包括砌筑工和钢筋工)712名,占任务的109%,为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程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苏区振兴工作及时对接
成立了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积极与上级人社部门沟通对接,确保项目对接和编制质量。认真填报《赣南苏区振兴发展重大项目表》,目前已起草好《____县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议书》,正在做一些基础性的准备工作,并就该项目与市局进行了进一步的沟通,我局将根据市局反馈意见,把项目建议书再做实一些,并打算到几个编制工作做得比较扎实的县学习取经。
(六)其它业务工作圆满完成
与此同时,积极做好 公务员登记、企业干部解困稳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职称评定、“三支一扶”大学生接收安置、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安置了____年度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19名,并接收招募了“三支一扶”大学生19名;招收了142名大学毕业生到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见习),并进一步健全规范我县人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工资政策,认真做好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级别工资工作,并认真完成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的审批工作。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存在一定的节点难点问题,主要表现在:招工与就业难矛盾突出;基金收支矛盾逐渐显现;社保扩面征缴难度较大;劳资纠纷案件逐年增多。这些问题和矛盾的存在,也是今后工作中着力解决和化解的重心。
二、开拓创新,科学谋划,理清明年工作思路
____年,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将紧扣“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两条主线,围绕“三个重点”(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逐步解决“四类矛盾”(征缴扩面与服务企业发展的矛盾、基金收支矛盾、劳资纠纷矛盾、劳动力资源供需矛盾):
(一)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征缴扩面与服务企业发展的矛盾和基金收支矛盾。
1、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以宣传普及为先导、完善制度为重点、执法监督为保障,继续全方位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以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和被征地农民为重点,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力争在工业园区扩面征缴上有新突破;深入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力争到____年城乡居保覆盖面达到80%以上。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更加了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着力加强经办能力建设,确保基础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全面扩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覆盖面;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全面落实医疗保险待遇政策,切实保障城镇医保参保人员医疗待遇,提升参保人员的健康指数。
2、加大向上争取转移支付资金力度。积极与省、市人社部门沟通汇报,力促“双争”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着力解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矛盾、工伤保险以及医疗保险基金缺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逐步解决劳资纠纷矛盾。
1、加大劳动关系工作力度。以签订劳动合同为依托,稳妥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重点推进小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同时加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力度;加大农民工权益保障力度。全面落实好“属地管理、部门负责、业主负全责”的工作机制。
2、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拓宽保障领域,把交通、水利、公路等建筑领域纳入农民工工资保障范围;探索和推行劳动保障!协管员制度,加大工业园企业用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保障日常监察,减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
(三)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逐步解决劳动力资源供需矛盾。
1、积极搞好企业招工服务。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积极协调服务单位与部门招工、企业自主招工、中介组织招工相结合,为企业用工搞好用工服务。畅通招工渠道,鼓励中介组织参与招工,培训企业职工,以创业带动就业,监测企业用工信息,实现招工与就业有效对接。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1、积极促进残疾人就业和上学。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扶持贫特困残疾人生产发展,为15户贫特困残疾人提供低息小额信贷,每户5000元,补助7.5万元;为300人残疾人免费进行使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每人300元,已下达9万元;安排残疾人与企业之间的供需见面会2.4万元;盲人按摩培训补助元;为20名贫困残疾人或其子女上大学(大专)提供每人元补助和20名贫困残疾人或其子女上高中(职高、中专)提供每人1000元补助,共6万元。区级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了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政府助学提高残疾人的自身素质,增强残疾人就业和创业能力。
2、加大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为切实保障我区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根据《关于做好我市重度残疾人生活和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区残联、民政局通过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城乡重度残疾人对象987人,并增发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金46万元;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的“安居工程”,为7户贫困残疾人危房户或无房户实施翻建,每户2万元,为22户贫困残疾人危房户实施修缮,每户6000元,共下达资金13.6万元,进一步解决贫困残疾人住房问题。
3、提高残疾人康复水平。建立残疾人康复站4个,每个站补助标准1.5万元,区级配套4万元;实施“光明行动”,免费为12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补助标准每例1500元,区级配套4.2万元。政府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提高了残疾人的健康水平。
4、建设残疾人“福乐家园”。建设3个残疾人“福乐家园”,每个家园补助标准5万元,共补助15万元,重点解决16-45周岁残疾人对生活照料、康复养护、技能培训、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的需求。
二、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达到年人均15元的服务标准。
1、落实农村医疗卫生人员经费保障政策。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莆政综[]33号)的要求,在核编定岗基础上,丙类卫生院编制内人员工资按事业单位的标准由区财政全额核拨;甲类和除山区外的乙类卫生院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和院领导的工资由财政全额核拨,其余人员实行差额补助。20__年初预算安排常太卫生院、华亭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和院领导工资及社保、医保等资金272.5万元,已下达130万元,保证了卫生院工作人员安心基层工作,解决卫生院人员工作的后顾之忧,保障了卫生院工作人员的生活稳定。
2、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为了给居民提供有效、经济、方便、连续的健康服务,加快社区卫生建设,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全面执行11.64万人,每人按15元/年筹资,174.6万元。其中:省级6元/人计69.84万元,市级2元/人计23.28万元, 区级7元/人计81.48万元,区级资金已补助到位。
3、实施乡村医生补助制度。以县市为单位,从年人均15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安排3元,作为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补助经费。乡村医生津贴补助年不低于4000元,市级补助1200元,区级财政补助2800元/年,共计68.6万元。
4、强化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安排初级卫生经费及预防接种疫苗经费 23.5万元;接种乙肝疫苗工作经费5万元;传染病防治经费5万元;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工作经费10.4万元。财政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各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措施。
以上几项政策均为我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项目,共需资金536.6万元,20__年省级补助专项328.5万元,区级预算安排208.1万元。
三、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
1、提高卫生医疗设备水平。进一步改善农村卫生院的就医环境,扩展农村卫生院医疗保健服务范围,改善卫生院病房基础设施落后状况,提高我区医疗卫生条件。我区年初配套年完成一个卫生院设备更新项目50万元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更新费50万元。20__年乡镇卫生院提升工程补助灵川卫生院改造提升经费8万元。
2、落实-20__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农村改厕项目工作。-20__年度,我区共改建三格式卫生厕所1500座,补助标准600元/户,区级财政及时下拨省级农村改厕专项经费60万元,区级配套15万元,保障农村改厕项目所需的地面建设部分资金和项目启动、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健康 教育、督导检查等经费,并确保改厕资金足额到位,保障农村改厕项目工程按期保质完成。
3、加强卫生技术人员培养。财政出资委托学院定向委培全日制普通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继续完成千名医师帮扶基层医疗机构任务,安排20__年卫生人员培训费6万元,农村卫生院卫技人员补贴81.44万元。
4、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年4057人,政府补助每人400元/年,共补助159万元,其中:省级121、市级14、区级24。
四、落实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城乡医疗保险等一系列惠民政策,确保群众生活稳定
1、加强城乡低保工作。城市低保1800人,其中边缘户166人,为保障全区城市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稳定,20__年全年需补助279.29万元,月享受城市低保人员717户共1658人。农村低保对象5449人(五保户549人),新增农村低保户451人, 20__年全年需补助460.92万元,已下达资金240万元,月享受低保人员1849户共4931人。为了切实保障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积极争取,加大财政的投入,确保我区农村低保工作正常开展,
2、农村困难医疗救助,20__年农村医疗救助筹集标准由每人每年5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30元:补助6045人共78.59万元,按50元的标准中省市区三级承担的比例测算:省级31.43万元、市级39.29万元、区级7.86万元。20__年城市医疗救助筹集标准由每人每年12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30元,2835人共31万元,其中:省级5.17万元,市级20.67万元,区级5,17万元。20__年革命“五老”人员20人,年600元/人,年1.2万元,其中:省级0.7万元、市级0.4万元、区级0.1万元。20__年重点优抚对象932人,年600元/人,共55.92万元:省级39.1万元、市级11.2万元、区级5.6万元。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20__年省(含中央补助)、市、县级财政对各县(市、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居民的每年人均资助总额从80元提高到120元。今后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农村居民的缴费水平随着收入水平的增长而提高。20__年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30元。年参合人数243616,各级财政补助:省(含中央)2290万元,市283万元,区350.8万元。
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参保人数19302人(困难2734人),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人年,筹资标准120元/人年:省级96元、市级12元、区级12元;区120元/人:省级72元、市级38元、区级12元。共计240万元:省级168、市级48、区级24。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每人160元/年:政府补助每人122元/年,个人缴费38元。医大分校、仙游示范学校参保3039人(困难大学生575人),省级补助年82元/人(困难大学生38人)共计39万元;市属院校学院参保人数10715共计131万元:省级96元/人计103万元,市级26元/人计28万元。
5、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我区20__年10月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我区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并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经测算10月-12月所需资金670.94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393.3万元,市级107.46万元,区级170.18万元。
6、解决自收自支单位医保社保历史欠费问题。20__年年初预算安排历年社保医保欠费资金200万元,用于解决差额及自收自支单位历年社保医保欠费问题。由欠费的自收自支单位向医保中心及社保中心补缴所欠单位部分的医保社保总额的50%之后,区财政补助50%,以鼓励自收自支单位积极补缴欠款,进一步解决自收自支单位历史欠款问题。目前,已补助区建筑工程投标招标办、水政监察大队偿还医保社保欠费共163744元。
五、加大财政投入,创建双拥模范城区
1、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关心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安排抚恤金总计337.42万元:烈属定补(35人)、一次性抚恤金、病故军人医嘱定补、因公牺牲遗嘱定补提高标准后共55万元;参战人员补助费169人、在乡复员军人定补165人、53年前入伍复员企业工作退休人员29人、失散人员定补1人141万元;在乡在职残废金提高标准,新增2人,年需140.42万元;护理费1万元。切实地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他们送去了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2、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军队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了我区两个文明健康发展。搞好双拥工作。大力开展春节、八一期间的走访慰问活动,安排双拥慰问费79.67万元。
六、支持和重视老干部工作,确保老干部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政策
区级安排74名离休人员(含糖厂14人)春节慰问费、公务费和特需费16.87万元;处级退休老干部专项经费20.43万元;企业离休干部无工作遗属生活补助1.8万元。狠抓离退休干部四个待遇的落实,使全区老干部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为。
七、明年工作计划:
1、.做好20__年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工作,进一步规范基金支出;继续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汇编工作。
2.以促进就业为重点,配合劳动部门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提高了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能力。
3.配合做好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配合做好妥善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保问题。
4、 积极配合民政和残联,保障与群众直接相关的民生投入,如城乡低保、城市医疗救助、五保供养、重度残疾人救助等,保证对低收入群体的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 实保障干部、退役士兵等涉军群体的资金和待遇保障工作。及时发放灾后救助资金和灾后重建资金,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
5、 配合卫生系统,以深化医改为重点,落实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新出现的资金管理制度。
做实财政“蛋糕”,壮大实力,始终是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省厅及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今年,我局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始终坚持“依法理财,优质服务,以人为本,创新争先”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大力组织财政收入,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切实强化监督稽查,财政工作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现将一年来的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积极培植财源,做实财政“蛋糕”,着力打造发展财政
我局上下主动应对经济和财税形势变化,牢固确立责任意识和目标必成意识,在继续培植壮大地方财源的同时,切实抓好收入征管工作,努力保持财政收入稳定较快增长。在培植财源方面,做到了“四突出”:突出服务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全市“重大项目年”活动,千方百计调度资金支持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经济重大战略决策的顺利实施。突出财税政策落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一区四园”和骨干企业一系列扶持优惠政策,切实做好《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转型、出口退税、残疾人就业等重大政策调整的宣传工作,主动把企业急需的政策信息送上门,帮助企业向上争取项目和政策扶持,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财政贡献率高的企业加快发展。突出财政资金扶持。综合并灵活运用预算、贴息、转移支付、奖励、补助等政策工具,整合财源建设资金,集中财力支持企业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引导企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税收增长。突出财政体制作用。按照市委、市政府对经济开发区发展的目标要求,根据部分乡镇区划调整后的实际情况,重新调整完善经济开发区财政体制,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切实增强其快速发展动力,努力打造地方财源积蓄区,不断提高开发区对财政的贡献份额。在培植财源的同时,我局在收入征管方面做到了“四注重”:注重完善征管机制。加强与税务、工商、银行等部门联合协作,坚持每月定期例会制度,强化纳税网上申报、纳税评估和税收稽查工作,定期清理税收优惠政策,严格福利企业退税管理,严格控制税收减免行为,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注重财政收入结构。坚持税费并举,抓大不放小,严格依率计征,既保证税收收入足额征收,也保证非税收入征足征齐,既抓好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共享税种的征管,更注重抓好营业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契税等地方税种的入库,不断优化收入结构,努力提高收入质量。注重税源调查。围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对全市经济财政的影响,进行广泛调查,认真分析情况,健全税源台账,加强对新办企业、餐饮服务业、高收入群体、销售不动产及房屋租赁业管理,堵塞税收流失漏洞。注重考核奖惩。建立健全增收奖励机制,修订完善专项考核办法,加大力度,按月考核,季度兑现,落实了“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工作措施。
二、优化支出结构,强化支出管理,着力打造和谐财政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政府财力的进一步增强,今年,我市不断加大对社会公共事业的投入力度。一是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始终坚持“三个高于”的原则,今年累计拨付资金17796万元,支持高效规模农业发展,支持“金桥工程”、农村危桥、小型水利等重点工程建设,支持泰黄清水输水二期工程建设,支持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着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生活环境。继续支持农村“五件实事”工程,拨付资金2630万元,推进新农村试点村和先行村建设,建设农村公路200公里,新建改建农村桥梁200座,疏浚河道1026条,建设农村户用沼气2100户,改造户厕15000座,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二是支持社会事业发展。拨付资金50710万元,大力支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积极支持职教园区建设,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努力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多方筹措资金,扎实开展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促进义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拨付社会保障专项资金4213万 元,扩大了保障范围,提高了保障水平,建立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认真落实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积极推进重点优抚对象医保制度改革,建立城乡居民“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拨付300万元配套资金,加强农村卫生机构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了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支持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三是支持城市开发建设。积极筹集资金,重点支持北城区改造、新区道路、污水收集管网铺设、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重点工程建设,努力打造生态环境,加快宜居城市建设步伐。
三、加大民生投入,发展公共财政,着力打造民生财政
今年,我局坚持把解决民生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妥善安排财力,进一步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努力实现十七大提出的“五有”目标。一是优先发展教育,切实做到“学有所教”。积极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提高了各级各类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城乡义务教育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认真执行国家“两免一补”和助学金资助政策,扩大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覆盖面,提高了补助标准。二是大力促进就业,努力实现“劳有所得”。认真贯彻《就业促进法》,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就业再就业税费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职业培训补贴等财税政策,拨付资金250万元,重点帮助解决好双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和被征地农民等困难人员就业问题。三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积极保障“病有所医”。坚持公共卫生公益性质,按照人均不低于8元和10元的标准建立农村和城市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保证居民免费享受政策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继续实施大病救助制度,拨付资金200多万元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参合农民实际补偿比例超40。四是实施养老保险,加快推进“老有所养”。拨付资金1500万元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同时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加大老年福利院、老年公寓、老年康复院等服务设施建设建设力度,全市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68。五是重视廉租房建设,着力推进“住有所居”。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积极实施安居工程,“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困难群众住房得到进一步改善。
四、深化财政改革,创新管理机制,着力打造透明财政
一是深化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巩固扩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成果,完善基本支出标准体系、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开前门堵后门”。进一步细化政府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强化滚动管理,建立责任制度,硬化预算约束。全面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将部门所有收支逐步纳入部门预算,实现预算内外资金、单位自有资金、政府性基金的真正统筹管理。二是深化财政集中支付改革。继续推行并完善公务卡结算方式,今年新增公务卡结算单位17家,新办个人公务卡425份,到目前为止,全市所有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均实行公务卡结算,共安装单位财务转账pos机196台,发放单位公务卡202张,发放个人公务卡6881张,累计支付金额1.81亿元。三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完善了协议供货制度,建立供货商廉政准入制度和定期考核制度,实行优胜劣汰,聘请市人大代表本文来源:文秘站和政协委员作为政府采购行风监督员,确保政府采购质量优、价格低、服务好。四是深化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要求,完善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系,目前已有213家单位实行了“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全新征收模式,累计发入《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428420份,缴入财政专户资金达26573万元。五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建立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新机制,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泰兴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试行)》、《泰兴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屋出租管理细则》等三个规范性文件,确保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五、加强监督检查,坚持依法理财,着力打造法治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