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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精神,为适应WTO规则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市政府决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现就开展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和总体要求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建设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政府。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秩序严密、制约有效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行政审批制度。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以制度创新为重点,切实转变审批观念,营造有竞争力的服务环境。不符合政企分开和政事分开原则、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有效作用的行政审批,坚决予以取消;可以用市场机制代替的行政审批,通过市场机制运作。对于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杜绝审批的随意性,做到审批程序严、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效率明显提高,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得到严格执行。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各部门要根据《国务院转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附后)中确定的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五项原则,按照国务院审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五项原则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几个问题》)(文件附后)要求,切实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行政审批制度。
(一)进一步精减行政审批事项。
1、法律、行政法规对某一事项只是作出原则的管理规定(如加强管理、监、指导、负责、检查等,下同)但没有设定行政审批,而国务院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设定了行政审批事项的,应当提出取消或调整的建议。
2、法律、行政法规对某一事项只是作出原则的管理规定,但没有设定行政审批,而本市地方性法规设定了行政审批事项的,按法定程序建议市人大予以中止执行或取消(地方性法规设定属于地方性事务的行政审批除外)。
3、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对某一事项只是作出原则的管理规定,但没有设定行政审批,而本市地方政府规章自行设定了行政审批事项的,应当予以取消。
4、市政府及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应当予以取消;仅仅根据领导讲话、批示、指示等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应当予以取消。确实需要审批的,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报市政府批准,以市政府规章在法定权限内设定。
5、超载《几个问题》第二(二)部分所列行政审批适用的14个事项范围设定的审批事项,应当予以取消。
属于《几个问题》第二(二)部分所列行政审批适用的14个事项范围设定的审批事项,凡是可以通过市场机制、中介组织、行业自律或者除审批之外的其他监管措施解决的,应当予以取消。
6、设立公司、其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的前置性审批外,公司、其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开业或者设立登记前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应当予以取消。
7、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和省政府决定规定需要审批的建设项目以及使用财政资金、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的项目外,对企业的投资等经营活动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应当予以取消。
8、有关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工程承包、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以及省、市政府决定另有规定的外,必须采取拍卖、公开招标投标等市场运作方式,相应的行政审批应当予以取消。
9、法律、法规已经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部门“三定”规定也要进行相应调整。部门“三定”规定已经取消、下放或划出的行政审批事项,该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也应当取消、下放或划出。
10、两个以上的部门行政审批职能交叉或者重复的,应当合并成一项,由职能最直接的部门审批,该部门应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共同研究决定后办理。
11、依法科学、合理地划分市、区(含各开发区管委会)、镇(街道)政府的行政审批权。凡是能够或已经由区级政府实施行政审批的事项,市政府不再审批。
1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审批的事项,认为确实不适应本市经济发展需要的,及时向上级提出停止实行的建议。
(二)提高行政审批的效能。
对继续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严格规范,减少环节,提高行政审批的效能。
1、行政审批的内容、对象、条件、程序和时限,以及要求申报的有关材料,都要非常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并对外公布,实行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对技术性和专业性比较强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制定详细的审批技术规范。
2、行政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和单位的,市政府可以确定由一个部门受理申请并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公、集中办公。但是,对企业设立、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等有关事宜的行政审批,应当确定由一个部门受理申请并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公、集中办公。
3、对在办理公司、其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时需要进行前置审批的项目,实行企业注册登记网上并联审批;对需要多个部门联合审批的项目,可通过加快政府各部门的电子信息网络建设,探索网上审批的新模式。
4、部门审批业务涉及内部几个处室的,应实行“窗口式办文”制度,由一个内设机构代表本部门统一对外。已实行“窗口式办文”制度的,要不断地改进和完善;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5、对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审批事项,积极推行社会听证制度;对专业性和技术性比较强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专家审查(咨询)制度。
(三)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约束行政审批权力。
1、注重后续监管和日常管理,正确处理好“放”与“管”的关系。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各部门和单位要制定监管制度、措施,积极履行对许可证对象的监管职责,对许可对象是否在行政许可证确定的范围内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管。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各部门一方面要按照市里的统一规定制定严格的、可操作的行业监管措施,尤其是对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要制定专门的监管办法;另一方面,对需要完善的办事程序应予完善,以免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出现管理上的漏洞。
2、行政审批机关应当建立行政审批责任制和重大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审批人员的审批责任和审批义务,对违法审批、审批严重失误等情况,实行过错责任追究。
3、加强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建立行政审批责任监督检查制度。行政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对审批部门领导和审批人员,实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审批责任检查。要把行政审批列入绩效考证和行风评议的内容,对违法违规审批的,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4、行政审批机关应当保证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对行政审批的监督权。相对人对行政审批提出异议的,该行政审批机关必须作出书面说明,并告知相对人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行政审批机关要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投诉处理制度。相对人对行政审批机关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的,行政审批机关应当依法及时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以适应方式及时回复举报人。
三、进一步探索制度创新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制度创新为重点,进一步改进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企业设立、年检、资质资格认定、公共资源配置类等行政审批事项的改革。
1、改革前置审批,方便企业登记,加强事后管理。凡是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原则的,一律取消或降为核准;实行“先照后证”办法,将一些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对仍需前置审批的事项,由串联审批改为工商牵头受理的各部门并联审批制度。积极探索推行告知承诺制度。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试行直接登记方式,归并审批环节,由工商部门一口受理转有关部门内部会审,再由工商部门办结。
2、改革年检形式,实行联合年检。全面清理年检项目,凡是形式上是年检,实际上是以收费为目的的项目一律取消。确实需要年检的实行一门式联合年检;统一办理、一次性收费,收费必须合理。
3、改革资质资格认定审批。区别情况、分类处理,对涉及易燃易爆、食品加工、化学危险品、压力容器等特殊行业的法人资格认证,继续由政府依法严格审批;对一些特种行业及司法、金融等从业人员资质资格考评和认定,向行业协会、中介机构转移。规范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运作规则。
4、改革公共资源配置类审批。可以市场化的,通过中介或采用招标、拍卖等方式推向市场。
5、全面清理行政收费项目。取消不合理消费,需要保留的收费项目开听证会予以论证,并报市政府核准,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
6、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行网上审批。推进公务信息网建设,信息资源共享,启动网上审批。努力做到能在网上审批、办理的事项尽可能在网上办结。加强网上监管的力度,实现行政效能监察的网络化。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法和步骤
结合政府机构改革,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在市、区两级政府同时进行,年底以前基本完成。
(一)方法
1、加强领导。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作机构。市政府各部门要确定一位领导分管,并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审改工作和上下联系。
2、统一布置。召开全市审改工作会议统一布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并公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各部门要组织学习,深刻理解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审改工作精神,深入调查研究,广泛收集有关资料,对照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将现有我市各部门、各区的行政审批项目及法律依据进行全面梳理。
3、自查自审。各部门、各区政府和管委会要严格要求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统一布置和要求,彻底清理并依法确定行政审批事项,做到该减必减。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减少环节,严格规范审批内容、条件、程序和时限。
4、论证听证、核查审定。市、区两级政府审改办对各部门自查自报的材料逐项审查,反复研究,加强协调工作,提出保留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听证会,核查审定初步方案。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影响较大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初步处理意见,还要在网站、报纸上登载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
5、建章立制,实施审批责任制。积极推进审批方式的改革,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和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要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审批环节;根据WTO透明度原则要求,深化政务公开,加强审批事项的规范运作,提高办事效率,改变服务形象。健全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制,切实各项审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二)步骤
具体分为两个阶段:
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政府管制方式改革的角度撕开了传统体制的铁幕,对于推动我国政治行政体制改革的发展具有极大的意义。然而,由于改革是在缺乏系统性制度变革的背景和行政领导简单“命令式”的强力推动下进行的,改革中也存在诸多难以克服的问题和缺陷。这主要表现在:
1.改革目标不明确,以非理性、非规范的方式进行。在各地一哄而起的改革中,改革者往往对改革的目标定位,审批改革的范围,以及审批项目的撤立、增减的标准不明确,缺乏整体的设计和统一的标准。各种改革措施或机构往往是临时设置的,随意性、反复性和变动性很大,影响了改革的效果。
2.重数量、轻质量,形式主义严重。各地改革都是在行政领导的强力推行下进行的,往往缺乏对改革的理性设计和明确的规范,改革的功利性取向十分明显。各部门为保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往往采取各种“对策”、“怪招”来对付上级的压力,改革过程往往呈现改革者和改革对象之间的谈判和讨价还价的“博弈”,导致改革沦为缺乏实质内容的形式主义,或表现为扭曲和无效。这主要表现在:
(1)为减少而减少,追求削减数目和比例的最大化,玩弄数字游戏。
(2)改头换面,变相管制,换汤却不换药。
(3)边减边设,以这样那样的理由设立新的审批项目,而且改革风潮一过,又马上收回已取消的审批权。
(4)减完了事,无后续措施,完全放弃政府管理责任和服务责任。
3.改革不够深入。各地改革大都停留在低层次的水平上,不能从根本上动摇“条块分割”的行政管理模式,改变传统的行政命令和行政干预方式,不能对如何改善政府服务质量和公民参与问题作出回应。
4.改革没有实现行政文化的转型。审批的滥用往往与传统体制下人们形成的管理观念有关,人们习惯于依赖政府的管制。这种顽固的管制文化使得公务人员往往习惯于管制,依赖于管制,缺乏一种服务意识,不能放下官架子,不愿意屈身聆听“顾客”声音,做到为民着想,为民服务。
5.改革存在不协调、不配套、上下左右脱节的问题。当前的改革主要停留在省、市一级,地区之间、部门之间措施不配套,上下左右改革不统一。而且,由于改革是单兵突进,政府职能没有根本转变,管理体制没有转型,机构没有精简,各种法律、制度也不健全,因此改革措施的推进显现十分的艰难,甚至出现多次的反复。
二、改革的内在理念和趋势
审批制度改革决不只是政府审批项目的增减,它涉及到政府职能内容、方式的转变和管理体制的转型,涉及对传统的管制型政府模式的根本变革,改革所应该达到的最终目标是实现政府职能方式和管理体制的全面转型。因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突破困境,就必须摆脱改革的低层次徘徊的局面,全面冲破管制行政的桎梏,实现政府管理模式的更新,构筑服务型政府。
构筑服务型政府是我国政府管理方式转型的主导趋向。所谓服务型政府,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服务责任的政府”。政府管理方式从管制型到服务型模式的转变,实际是由政府本位、官本位和计划本位体制向社会本位、民本位和市场本位体制转变,从无限政府到有限政府的转变。因此,构筑服务型政府必须实现政府职能内容和管理理念的全面更新,而这不仅需要对传统体制进行扬弃,而且要注意吸收和借鉴西方政府再造和顾客导向改革的合理经验。据此,笔者认为,构筑服务型政府应树立以下几个全新理念:
1.政府不是全能的。政府不能代替市场和社会,政府应是以市场、社会为前提的功能补位性行政或助动式行政,政府是对市场及社会功能缺陷的替补,是市场调节和社会自治的剩余物。
2.管理不只是管制。服务型政府并非取消管制,只是这种管制是有限度的,受法律严格约束,有固定的范围、程序和明确的责任机制,是为服务而管制,而非为管制而管制。政府应该在政策法规制定、监督、调控和提供各种服务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3.服务可以与管理分开。政府不应该垄断公共服务的生产,完全可以通过责任承包、公开竞标、合同出租或与人合作的形式交给私人机构、独立公共组织和执行机构去经营,并引入竞争机制,而政府的精力应集中于制度创新、制度实施和监督、营造有利的整体环境上。这种角色分开、功能分离的改革取向亦即西方改革所倡导的“掌舵和划桨分开”。
4.公共服务主体应多元化。面对一个充满复杂性、动态性和多元性的环境,政府已无法成为唯一的治理者,它必须与民众、企业和非营利性组织一起来共同治理。公共服务主体应该是一个由政府部门、私营部门和第三部门等参与者组成的多中心的合作网络,政府不再是享有独一无二权力的行动者,其作用正从高高在上的权威分配者、规制者和公共物品唯一的提供者转变为利益调解者、激励者和合作者。
5.以公民为中心而非以权力为中心。在服务型政府中,政府不再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封闭的、自我服务的官僚机构,而是“顾客驱动的政府”,权力本位变为顾客导向,致力于以“无缝隙”的方式满足公民的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需求,提升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价值,追求零顾客成本。
6.控制机制以结果为本而非层级为本。服务型政府应该是以结果为导向,通过顾客和过程,强调积极的目标、具体的结果与产出,强调工作的实际结果、预算和绩效并重。它是外部取向的,注重产出显示和绩效评估。
7.重在文化意识的重塑。构筑服务型政府关键在于重塑行政文化,铲除管制文化的舆论和心理基础,创建“顾客导向”的公共服务文化,树立“公仆意识”、“服务意识”、“顾客意识”,即要站在顾客立场思考,一切从顾客需要出发,一切以顾客的需求为转移,将顾客视为组织的主要资产,把顾客满意作为政府服务质量的核心,与顾客建立长期的互动关系。
三、改革理念的战略工具选择
由上所知,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质上是政府职能方式、权力结构和管理模式的改革。改革应注入一种新的理念,即从管制到服务,并通过战略工具的选择来演绎这些理念。惟有发挥这些战略工具的杠杆作用,才能触发整个体制的变革,改变管制型政府的DNA。故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通过战略工具选择,从实体上构筑服务型政府,是摆脱当前改革困境的根本出路。
1.核心战略:转变政府职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关键在于对政府职能的定位,要明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根据世界银行《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对政府职能定位的描述,一个有效政府不应该是主宰社会,而应该是“鼓励和补充私人企业和个人的经济活动”;不是作为增长的直接提供者,而是“合作者、催化剂和促进者”;“政府行为应集中于对各种起关键作用的核心公共活动”,包括建立法律基础、保持非扭曲性的政策环境、投资于基本的社会服务与基础设施、保护承受力差的阶层、保护环境等。很明显,政府职能都是助动式或补位性的,属于“服务”的范围。
(1)对于那些政府“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项,政府应坚决“退位”。凡是通过市场调节能够解决的,应当由市场解决;凡是通过中介组织、行业自律能够解决的,政府不应进行干预;凡是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形式进行分配的事项,政府不再进行审批。
(2)对于那些政府应该管制的事项,应该予以严格限定,通过法律法规对行政审批的范围、设定权、标准、程序、监督和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并应端正管制的出发点,要为服务而管制,把管制纳入服务的框架之中。
(3)对于那些政府应该管理,但却不须管制的事项,就必须转变管理方式,如降为核准或备案,同时要加强引导、调控、监督和咨询等。
(4)对于那些政府应该管却没有管或没有管好的事项,政府必须及时“补位”。我们应该“正位”政府职能,开阔视野,走出“为管制而改革”的循环,着眼于充实政府的服务职能,如社会保障、基础教育、环境保护、社会弱势群体扶助等。当然,这些服务不一定都由政府直接生产,直接提供,可以采用公私合作的方式或通过政府购买,来提供给社会。
2.结果战略:以结果为本、注重绩效管理。实行结果为本,通过可测量、明确的产出和结果,追求经济、效率、效能和公平的统一。结果导向的改革可以通过把公共组织推向市场,可以采用合同制在公-私之间、公-公之间制造竞争环境,也可以利用绩效评估、业绩奖励来激励公共组织。在审批制度改革中,激励机制的建立十分重要,应通过实行审批与收费分离的制度,把行政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矫正歪曲的利益机制;在审批过程中引入反馈机制、评估机制,对审批的成本、效益、顾客满意度进行评估。
3.顾客战略:顾客为本、顾客主权。顾客战略解决的是公共服务中的责任问题。它要求政府将普通公民的角色由被动的管理对象转变为主动的“顾客”,政府活动和公务人员不应只向上级负责,而应围绕顾客的需求进行,为顾客的利益负责。促使公共组织对顾客负责的途径有三种:让顾客选择公共组织(choice of public organization),顾客掌握资源前提下的竞争性选择(competitive choice)和顾客质量保证(customer quality assurance)。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可以选择顾客质量保证的途径来贯彻顾客战略。通过努力确定顾客范围,聆听顾客声音,制定服务标准,加强与顾客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建立补救制度,为顾客提供全方位和高质量的服务。
在去年八月下旬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总理批评了地方简政放权中的“玩花样”现象。这种现象的原因除了既得利益者不愿放权让利外,更主要的是地方改革动力不足,动力不足以冲破阻力。
第一,阻力来源多样化,且隐蔽性强。改革的阻力,除了利益受损者、利益集团的正面抵抗外,还有更多、隐蔽性更强的来源。例如,有些人对改革的关注点和期望与政府推动的改革不一致,就可能对改革进行批评和质疑;有些人虽然不是利益受损者,但改革对他们也没有直接的好处,甚至可能因为推动改革而得罪人,就可能对改革持消极态度,这里面政府机关人员可能数量较多,地方官员之所以不太积极推动改革很大原因是不愿意做没有好处且得罪人的事情。改革是一场战役,但又不像战役那样明确知道敌人在哪里,很多时候改革的敌人都不会公开反对改革,而是以极其隐蔽的方式来干扰改革。
第二,自上而下推动中消耗明显。力首先在高层发动,自上而下向基层作用,这之间消耗明显。这种消耗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力的大小消耗了,越往下,改革的氛围越淡,中央对基层的改革控制越小,对基层来说,上级政府的态度远比中央的改革任务重要;二是力的方向可能发生偏离,行政审批改革“玩花样”现象很能说明这个问题,这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原因。
第三,力的连贯性存在挑战。虽然力是自上往下作用的,但这种作用存在几个节点,就是各级政府的态度,如果各级政府态度不积极,甚至抵制,那么力在这个节点是要放缓,甚至停止的。历史上这样的改革比较多,中央的改革措施受到地方政府的抵制,最后不了了之,例如张居正的一条鞭法。
着眼于力的运行,可以看出,当前改革动力机制存在动力源单一、作用方向单一、控制力弱、阻力多样化、连贯性要看地方的态度等问题。而事实上,改革远不止如此简单,不仅要考虑改革体制,更要考虑行政体制,中国的改革是行政主导型,其推动力量主要是借助行政的力量,因此动力机制的有效性和改革力量的消耗要放到整个行政体制的背景中。改革体制的建立,使得这一轮改革能够少走弯路,比如对改革和法治关系的强调,但是体制建立后就有其封闭性、排他性,所以这一轮改革也会遇到新问题,其中关键就是行政主导型的改革如何吸纳其他改革力量,其他群体的改革要求如何整合,社会大众如何参与到政府官员主导的改革中。如此才能逐渐削弱改革的消耗力量,在改革实践中增强改革动力。
一、2013年内蒙古工业运行情况分析
2013年我区前三季度工业增加值累计增速总体上呈现“高开-低走-趋稳-回升”态势,季度工业增加值累计增速分别为12%、11.6%和12.2%。
图1 2013年前三季度内蒙古各月工业增加值累计增速变化图
(一)主要特征
对比2010-2013年各年前三季度工业总体运行情况,2013年我区工业主要表现出“回落放缓、运行平稳和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等特征。
图2 2010-2013年前三季度内蒙古工业增加值增速变化图
1.工业回落势头有所放缓
2013年前三季度,我区工业下滑回落势头有所放缓。前三季度全区工业增加值累计增速为12.2%,分别较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同期降低了5、7和1.8个百分点,工业增加值增速位居全国第10位,较上年同期上升5位,在西部12省区中回落幅度居第8位。
图3 2013年前3季度西部12省区工业增加值累计增速变化情况图
2.工业运行较为平稳
前三季度,我区工业运行基本维系了2012年以来的平稳态势。2013年前三季度我区工业增加值增速季度累计分别12%、11.6%和12.2%;从各盟市看,前三季度除呼和浩特工业增加值增速较高外,其他盟市基本保持在12%左右的平均水平。
表1 前三季度我区各盟市工业增速变化情况 (单位:%)
3.结构性调整取得积极进展
一方面,在煤炭和化工行业增加值累计增速持续下滑的条件下,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累计增速反呈温和回升态势,表明我区工业增长点正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另一方面,前三季度全区规模以上中小企业预计完成工业增加值累计增速达到14.1%,高于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累计增速1.9个百分点,中小企业增加值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68.2%。
(二)存在的问题
1.有效需求不足与产能过剩问题比较突出
有效需求不足导致工业行业产能过剩问题进一步凸显,主要工业品产量增速进一步放缓,1-9月份原煤、钢材、电解铝、化肥、甲醇和载货汽车累计产量增速分别为-0.7%、8.8%、3.6%、-3.1%、-5.3%和-33.6%,增速分别较2012年同期下降了11.9、6.9、1.8、49.6、60.3和1个百分点。
表2 2011-2013年9月份我区主要工业品生产增速变化情况 (单位:%)
在产能过剩问题的影响下,产品供大于求的矛盾加剧,价格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连续出现了下降,较2011年同期下降了11.2个百分点。
图4 2011-2013年9月份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变化趋势图
2.工业结构性单一矛盾仍然比较突出
从我区近几年各季度工业情况走势看,煤炭产业依然是工业增长的主要拉动力量,煤炭对整个工业增长贡献率仍然维系在45%左右,以煤为主的产业结构在短期内仍然难以得到根本性改变,工业结构性单一矛盾仍然比较突出。
3.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比较突出
产能过剩、工业品价格下行以及动力成本上升,使得工业企业经营效益进一步降低。前三季度,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累计增速为8.5%,分别较2011年和2012年同期降低了25.9和0.1个百分点,企业利润总额累计增速分别较2011年、2012年同期降低了62和6个百分点。
表3 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表(单位:%)
(三)2013年全年工业运行走势预测
从前三季度工业发展情况看,在全国主要工业产品产能过剩较多、基础原材料行业增长进一步放缓的大背景下,我区工业整体持续了2012年以来的下滑趋势,但幅度有所降低;在我区产业结构没有得到根本性调整前提下,工业企业产成品资金同比增速已连续2个季度低于主营业务收入增速,表明目前我区主要工业企业去库存化过程尚未结束,产能过剩问题在短期内仍然会存在;而从主要工业行业景气指数看,前三季度我国水电生产、制造业和采矿业的景气指数依次为137.9、128.2和94.0,采掘业景气指数依然处于100以下,表明采掘业状况仍然处于不景气状态,这必然对“以煤为主”的我区第四季度工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当然,后期支持工业生产增长的有利条件仍然存在。一方面,三季度企业景气指数为121.5,继续运行在景气区间,企业家信心指数为119.5,总体上表明我国企业景气状态处于温和回升态势;另一方面,第三季度我区主要工业品出厂价和主营业务收入有一定恢复,表明当前市场需求进一步增强,但回升幅度比较有限,经济回升的动力仍不足;此外,第三季度除煤炭和化工业增速持续走低外,其它行业均出现了一定程度回升,表明我区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取得一定进展,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区工业增速继续下滑的局面。
表4 主要行业工业累计增速变化情况表(单位:%)
图5 煤炭采选业增加值与全部工业增加值累计增速对比情况表
根据各季度工业发展趋势,结合往年同期工业增加值完成比例规律及季节性影响,初步预测2013年我区全年工业整体呈现温和回升态势,全年工业增加值增速为12.5%左右。
图6 2010-2013年前三季度工业主要影响因素变化情况
图7 2013年我区全年工业走势预测图
二、2014年内蒙古工业运行环境分析及趋势判断
虽然2013年我区工业总体出现了温和回升态势,但从2014年我区工业发展环境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深入推进,将为扩大内需、发展实体经济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国务院加快推进各领域的改革将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推动我国工业发展及打造工业升级版。但我区“一煤独大”、工业品产能过剩、后续市场萎缩等状况近期不会得到完全缓解,有的行业还有继续恶化的势头,虽然支撑我区工业发展的有利条件仍存在,但总体看我区2014年工业增幅的上行空间比较有限。
(一)2014年内蒙古工业运行环境分析
1.宏观环境
整体看, 世界经济仍处于深度调整中,全球经济增长乏力,国际市场竞争更激烈,未来我国工业品出口形势依然严峻;从国内环境看,有效需求不足与主要工业品产能过剩因素并存,未来我国经济总的发展趋势将进入7%-8%的中速增长期;同时随着稳增长压力的减轻,受经济总基调调整的影响,未来我区经济增长预期将进一步平稳化。
从三大需求看,我区近几年工业的快速扩张主要依托于近几年我国大范围内投资的拉动,而从2014年投资动力看,受产能过剩和企业盈利能力下降等因素影响,制造业投资增长动力不足;铁路、轨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有望在2014年有所加快,但受制于地方财力,投资增速也比较有限;而在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保障住房政策条件下,房地产投资动力的不确定性也在进一步加大。总体看,制造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房地产等主要行业投资动力的下降,必将影响到我区原材料产业(尤其是煤炭)和制造业自身的发展。
表5 近年我国及自治区制造业、房地产投资增速变化情况(单位:%)
2.产业发展政策环境
随着我区乃至全国范围内工业产能的快速扩张,煤炭、钢铁、水泥、电解铝等主要工业品普遍出现了产能过剩的境地,而诸如有色、平板玻璃、化工、焦炭、电石和装备制造等产业产能利用率远低于74%的最低标准,产能过剩现象也比较严重;2014年国家将继续严格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和升级,推进产能过剩行业兼并重组。总体上看, 2014年我国化工、电解铝、水泥和装备制造等主要行业去产能化将继续。受此影响,我区主要工业品新增产能比较有限。
表6 2013年我区主要工业行业产能利用率 (单位:%)
3.工业发展中的支撑条件分析
同时也看到,虽然2014年我区工业经济发展面临很大压力与困难,但仍具备保持工业稳定增长的基本条件。
首先,从国内看,我国总体发展环境预期比较平稳。在此前提下,随着消费结构的不断升级、城镇化的继续推进带来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的进一步释放,以及投资项目审批下放和对实体经济、微小企业和民营资本进入垄断行业等一系列政策支持,预计2014年我国信息消费和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望保持较快增长,进一步拉动我区生产用工业品实现一定增长。
其次,从我区自身条件看,在“8337”发展思路的指引下,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方面,从2013年季度工业运行情况看,我区工业发展对煤炭行业的依赖程度有一定改观,工业结构单一化风险有所降低,工业稳定增长的内生动力逐步被激活;另一方面,结合国内需求结构变化特征以及对战略性新型产业发展扶持力度的加大,环保产业、信息产业、清洁能源以及绿色农畜产品加工等方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而随着2013年我区对这些项目招商引资力度的进一步加大,以及这些项目在2014年的部分落地投产,必然对我区保持工业平稳增长形成重要支撑。
(二)2014年内蒙古工业发展总体走势判断
总体上看,2014年我国经济发展总体步入中速增长以及主要工业品去产能化并存期,对我区工业增长提出了很大挑战;另一方面,随着项目审批和垄断行业准入等方面改革的推进,以及自治区“8337”发展战略的全面贯彻和2013年新进项目的部分落地投产,必然对我区工业实现稳定增长产生重大支撑,初步判断2014年我区工业会呈现稳中回升态势,但增幅上行空间比较有限,预计全年工业增加值增速有望保持在12.5%左右。
三、促进2014年我区工业发展的政策取向
综合来看,2013年第四季度及2014年我区工业将继续保持平稳回升态势,但运行中的结构单一和产能过剩问题仍会比较突出。因此,要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围绕我国城镇化的继续推进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重点通过“调结构、促改革和优环境”,不断增强工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推动我区工业经济实现长期健康发展。
(一)加大工业结构调整力度
要按照“存量提效、增量调优”原则,重点加快推进工业产业结构调整。一要抓好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相关规划和意见等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二要积极稳妥推进传统产业延伸升级,推动产业结构由价值链低端向中高端转变;三是加快战略性新型产业的发展,重点支持包括云计算在内的信息产业、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绿色食品、环保等产业发展;四要加强对产能过剩比较严重行业的调整力度,重点针对水泥、电石、焦炭、电解铝以及装备制造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
(二)加快推进工业相关领域改革
一要深化区域合作,围绕国家加大治理大气污染对清洁能源需求增加的机遇,继续推动沿黄沿线规划和东部盟市重点产业发展调整规划的实施,积极推进跨区域合作共建试点。
二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跟进国家行政审批改革的前提下,进一步全面清理和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同时要把审批项目的建设纳入各级领导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年度考核主要内容。
三要推进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细化国务院已出台的鼓励民间投资细则,创造条件鼓励民间资本尽快进入能源、电力、公路、公租房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领域。
(三)进一步优化工业发展环境
胡祖才指出,这次会议的目的是希望通过推动试点地区带动全国城镇化进程,更好地发挥城镇化作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改革的黄金结合点作用。今年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一年,必须树立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快工作节奏和步伐。
一是各试点地区要“闯”,锐意创新、率先突破,按照试点任务要求,明确时间表、路线图,集中力量、调配资源,尽快在市民化和投融资体制机制方面取得突破,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现场
二是有关部门要“帮”,积极支持、形成合力,尽快出台已经明确的支持政策,进一步解放思想,协助推动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问题,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形成推动试点工作的合力。
三是媒体要“挖”,深入挖掘经验、积极宣传引导,多宣传试点中的新做法、好经验,多宣传敢闯敢试、愿为人先的试点精神,形成全民关注新型城镇化的氛围。
交流会上,10个试点地区负责人分别就户籍制度改革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镇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特大镇体制改革和特色镇建设、智慧城市等五个专题做了经验介绍。各部门有关负责人解读了相关政策,并与试点地区负责人和媒体代表进行了交流。
专题1:户籍制度改革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户籍制度改革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方面,安徽省合肥市通过大幅降低落户门槛、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公共服务,让农民工安心“扎根”城镇;福建省晋江市不断丰富居住证制度市民化待遇内涵,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提高外来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让外来人口“进得来、融得入、留得住”。
近年来,合肥市紧紧围绕“新跨越、进十强”的总体要求和“大湖名城、创新高地”的战略定位,以新型工业化推动新型城镇化、带动农业现代化,翻开了全面深化改革先行先试“合肥版”,走上了创新转型升级的科学发展之路,成为全国发展最快的省会城市之一。“十二五”以来,合肥市建成区面积由320平方公里扩大到40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由335万人增加到395万人;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2005年的55.7%,提高到2015年69.1%。
合肥市通过分类放开落户限制,着力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并出台了一系列的举措来降低迁移落户门槛、加大保障流动人口权益、创新户口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另外,通过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来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在推进随迁子女教育市民化这个问题上,合肥市采取了保障受教育机会公平、保障教育过程公平、加大财政奖补力度、扩大城镇教育容量等措施;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合肥市则大力推进医疗卫生均等化、推进社保均等化和实施“安居工程”。
通过一系列的举措之后,合肥市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落户更加开放。自2013年7月户籍制度改革施行后,到2015年6月合肥市已办理落户人员143908人,同比增长5.3%。二是教育更加公平。实现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零障碍”入学,全面享受同城待遇,做到“一样就读、一样升学、一样缴费”。三是消费进一步提升。2013年合肥市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约为2.53:1,每落户一名农业转移人口,约增加消费支出12000元。四是投资进一步扩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也带动巨大的投资需求,合肥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需要约8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若只考虑10万人的增量部分,每年将新增80亿元的投资需求。
晋江市是制造业相对发达的县级市,有户籍人口109万,吸引集聚的外来人口也有100多万。这些外来建设者是晋江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让他们融入晋江、扎根晋江,既是晋江新型城镇化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也是晋江一直以来努力探索突破的重点领域。近年来,晋江市始终坚持“同城同待遇、保障全覆盖”的基本理念,不断丰富居住证制度市民化待遇内涵,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提高外来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让外来人口“进得来、留得住、融得入”。
作为外来人口较多的城市,晋江市首先解决了外来人口的户籍落户、户籍福利问题。通过实行居住证制度、放开人口落户限制让外来人口“落户无门槛,转入无障碍”。截至目前,累计办理居住证200多万张(有效期内110万张),已办理外来人口落户19313人。为了让外地人口“留得住”,晋江市还全方位解决外来人口的就业、住房、社保和公共服务等问题,让外来人口愿意留在晋江安居乐业。在“融得入”的问题上,着重强调以人为本,从情感融入和文化融合入手,在工作、生活和政治待遇等方面,增强“新晋江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晋江市通过先行先试、持续创新,破除了体制机制的束缚,打开了新型城镇化的新局面。
专题2:城镇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城镇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方面,重庆市推进基础设施领域PPP模式,解决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多方面的融资问题;湖南省株洲市通过设立新型城镇化建设基金,形成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融资格局。
近年来,重庆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充分发挥新型城镇化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中的重要引擎作用。2015年上半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速1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7.5%,分别高出全国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和6.1个百分点。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在改革创新城镇化投融资体制机制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重庆市坚持规划引导,强化项目策划及资源整合力度。结合重庆市“十三五”规划编制,紧紧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项目前期策划,研究提出“五通、八联、三保障”三大体系、共十六大专项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储备方案,规划项目总投资1.84万亿元。并且依据规划提出的重大项目,整合资源要素,提出项目建设投融资思路。
另外,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作为突破,来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当前,重庆市正着力推动政府主导的“投”运作模式逐步向创新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转变,两年来,围绕增强主城区综合交通枢纽运营周转能力,加强重庆市各区域互联互通,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改善人民生产生活环境等重点领域,两次集中签约PPP项目39个,涉及总投资(资产总额)约2600亿元。
在基础设施领域积极推进PPP模式的同时,针对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资金需求,重庆市积极探索创新,通过采用设立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多渠道扩大和优化投资等措施建立了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
获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以来,湖南省株洲市围绕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任务,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重点推进政府性投融资平台改革重组,设立新型城镇化建设基金,大力推行PPP模式,不断创新投融资方式和渠道,逐步实现了投融资方式从要素驱动为主向信用驱动为主转变,形成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融资格局,有力推动了新型城镇化发展。
株洲市按照“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的思路,对政府性投融资平台公司进行了改革重组,以做强主体,引导投资为目标大力推进公司业务重组和推行债务分类管理。与此同时,还加大了财政资金统筹和归集力度,设立了5.3亿元的专项发展基金和6亿元的偿债基金。在项目策划、拉动投资方面,株洲市围绕优势策划项目、立足整体开发策划项目、注重利益导向策划项目,破解了“项目找资金”的困局,走出了“资金找项目”的新路子。
株洲市通过加强政银合作、创新金融服务平台、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户财产权抵押试点等方式来不断创新投融资渠道,以此激活投资。在简政放权、吸引投资方面,株洲市按照“应放尽放,放管结合”的原则,着力抓好加大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力度、推进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改革、推行商事制度改革等工作,来激发民间投资积极性。
专题3:土地制度改革
土地制度改革方面,广东东莞推进“三旧改造”,在操作主体、改造业态、资金来源、利益分配、开发方式等五个方面探索多元化模式,有效促进城市更新;浙江嘉兴市姚庄镇以农村住房转换城镇房产、农村宅基地复垦增量为核心,有效激活城乡实体经济,拉动城市消费需求。
东莞市作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迅速发展起来的现代制造业城市,开发强度已达43%,仅次于深圳市,超过香港的两倍。与此同时,土地利用效率较为低下。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用地瓶颈制约突出,全市60%以上的镇街没有超过500亩的可集中建设地块。因此,从2009年开始,东莞市积极推动“三旧”(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工作,动员社会各方介入其中,先后投资资金400多亿元,完成改造1万余亩,正在实施改造2.8万亩,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改善了城乡环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三旧”改造过程中,东莞市积极引导各类主体参与,减轻城市更新改造带来的政府财政压力,也通过多元化的操作主体平衡复杂的利益关系。其中,由于商住项目盈利大、收益快,前期启动的“三旧”项目超过八成为商住项目,东莞市积极引导改造业态多元化,从注重商住开发到注重产业升级;在资金来源问题上,东莞市则大力动员社会资本介入改造项目;不同的改造项目在收益分配上各不相同,东莞市采取利益分配多元化,即政府在土地价款和税费分配上大幅让利;在开发过程中,东莞市采用多元化融合的方式,将城市更新与地下空间开发及轨道交通有机地结合起来。
通过采用多元化发展的措施之后,东莞市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通过更新改造,大部分项目的容积率至少翻了一番,大大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并且,在“三旧”改造中积极探索高层工业大厦产权分割转让,有助于降低改造成本、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通过改造而建设的现代化楼房和商业设施彻底地整治了周边环境,提升了物业价值。另外,拆迁安置与改造补偿也增加了村民与村集体的收入。
2008年以来,嘉兴市姚庄镇坚持统筹城乡一体发展战略,牢牢把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契机,积极开展以农村住房置换城镇房产、农村宅基地复垦增量为主要内容的农房改造集聚工作,改善农户居住条件,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推进土地节约集约,深受农户拥护参与。目前,姚庄镇先后编制农村土地整治项目5个,累计完成农村土地整治823.4亩,土地开发2081.9亩,姚庄主中心和丁栅、俞汇社区副中心等“1+2”新社区已集聚农户2200多户,全镇集聚率已达40%。
姚庄镇以农房改造集聚促进城乡统筹为工作主线,坚持自愿至上,合理把握“政府可承受度、农民可接受度、工作可推进”的原则,找到政策的“平衡点”,又推出了让各方都可接受的政策,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深受农民欢迎。在其他方面,姚庄镇坚持同步复垦,提高土地利用水平。按照“田成方、路成格、林成网、进出水沟渠配套”等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土地复垦,获得了周转指标、节约了土地资源,走出了一条平原高耕保地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新路子。在推进过程中,坚持一体发展的原则,来建设城乡示范片区,姚庄镇把农房改造集聚工作作为浙江省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建设的主要内容,充分运用超250亿元的市场资本,不断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姚庄省级经济开发区建设,为进城居民创建优质的城市环境。
从姚庄镇农房改造集聚工作实践来看,取得了超出预期的效益,受到了各界的广泛关注,被外界总结为“姚庄模式”。经验和成效主要表现在:土地要素节约集约、村级集体经济有效壮大、公共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城乡实体经济有效激活等方面。
专题4:特大镇体制改革和特色镇建设
特大镇体制改革和特色镇建设方面,浙江省苍南县龙港镇实行县级单列管理体制、科学赋予县级管理权限、推行“大部门”制改革等举措,探索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设市模式;江苏睢宁县沙集镇以发展电商产业为突破口,提高农民创业技能,完善配套,打造“以城促产”特色小镇。
龙港镇地处浙江省东南部,位于浙江省水系之一的鳌江入海口南岸。1984年建镇初期,通过户籍改革、土地有偿出让、发展民营经济三大改革,建成了农民自费造城的样板,被誉为“中国第一座农民城”。经过31年的不断发展和三次行政区划调整,由5个小渔村逐步发展成为鳌江流域中心城市。现辖区面积172.05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面积19平方公里),户籍人口37.1万、常住人口44.3万、外来人口10多万。2014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06.1亿元,同比增长11.1%。
龙港镇力争为全国探索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可实行、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型设市模式,紧紧围绕中央11部门联合印发的《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要求,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为头等大事,全力突破。实行县级单列管理体制,将龙港定位为县级单位,赋予县级职能,并相应赋予县级行政主体资格,实现县镇之间权责关系由不稳定向稳定转变。在部门之间的管理上,推行“大部门”制改革,优化横向管理,按照“党政机构合一”、职能相近部门合并和打破条条对口的原则,建立若干个“大部门”,实行属地管理。以此,形成了多网合一、并网运行的基层管理体制,创新“一张网”机制,进一步强化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建设,将公共安全网格、综治网格等进行并网运行,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和社会治理。
下一步,龙港镇在全力做好试点实施方案和子方案的制定、完善和报批工作的同时,还将分步抓好改革措施的推进落实、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在2017年6月前建立试点工作评估体系,梳理和总结经验,形成一套可实行、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型设市模式。
2006年以来,睢宁县沙集镇抢抓时代机遇,利用信息化的有利条件,发展农村电商产业,引领大众创业,激发内生动力,形成了全国有名的“沙集模式”。在强化产业支撑的基础上,沙集镇统筹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促进产城融合,新型城镇化取得突破性进展。在“产”的方面,不断壮大经济实力,建成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使电商产业规模达到28亿元,成为中国淘宝镇。2014年全镇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6.3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14000元。在“城”的方面,完善城镇功能,创新成为徐州市重点中心镇,镇区建成区面积达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8%,户籍人口城镇化率37%。
沙集镇以发展电商产业为突破口,夯实产业支撑,壮大全镇经济实力。用“产”为“城”打基础,实现“以产带城”,为此,沙集镇在激发农民创业热情、优化发展环境、健全行业协会组织三个方面精准发力。并且,不断完善各种配套,提升城镇功能,用“城”为“产”做支撑,实现“以城促产”,沙集镇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近年来累计投入城镇建设资金15亿元,开工建设各类项目30项,以此来优化生产条件和完善百姓生活环境。
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镇发展成为中国淘宝镇,纵观来看,沙集镇把电子商务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突破口这种经验在全国来说可谓是首屈一指。在发展的过程中,沙集镇牢牢把握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完善产业体系,始终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基本原则,把大众创业和公共服务作为经济发展的双引擎,以产带城、以城促产,促进产城融合发展,新型城镇化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
专题5:智慧城市
智慧城市方面,湖北武汉通过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拉动大量电子信息产业投资,创造大量高质量就业;广州市番禺区则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精准、高效的新型城市管理服务体系,形成对公众记录一生、服务一生、管理一生的常态化城市管理方式。
作为国内首个也是世界目前唯一向全球公开招标并制定智慧城市顶层设计的城市,武汉市采取“顶层设计、应用落地、需求导向、示范推进”的方法,认真探索智慧城市建设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的关系,大力推进智慧城市的基础设施、应用体系建设和支撑性产业建设,积极引导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转化应用,组织实施了一批涉及智慧政务、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居家养老等领域的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武汉的智慧城市建设采用顶层设计、规划引领的方式,结合武汉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提出了“113”总体架构。即:确立一个发展目标,建设一套信息基础设施,构建“应用、产业和运行”三大核心体系。经过近几年来的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建设,武汉具备了较好的网络基础设施、感知基础设施、云计算基础和地理空间信息基础设施,资源共享程度明显提高。与此同时,武汉市抓住“能为老百姓办事”和“为老百姓办成事”这两个关键环节,把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帮助市民解决现实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有机结合起来,是武汉智慧城市建设的一个特点。在建设过程中除了注重亮点、特点之外,武汉市还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不仅要认真研究新一代信息技术能解决什么问题,还要努力降低成本,实现城市信息化建设项目效益最大化。
通过建设智慧城市,武汉市立足产业,拓展应用,实现以应用促产业,带动本地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壮大。并且,还大力推动重点领域尤其是政务领域数据资源开放,采取“逻辑集中、物理分散”的方式,健全政府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间的信息协调共享机制,实现全市信息资源互联互通。面对当前良好的发展契机,武汉市抢抓互联网经济蓬勃发展的重要机遇,大力推进实施了“互联网+”行动计划。
番禺区作为广州的都会区,位于广州南部,区内有华南地区最大的高铁枢纽广州南站、全球最快超级计算机天河二号等名片。拥有实际管理服务人口超过300万人。其中,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和人口流动的日益频繁,使得居民诉求趋于多元化,人们行为趋于短期化,社会矛盾渐渐凸显。如何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精准、高效的新型城市管理服务体系,以智慧管理和服务番禺成为应尽之义。2013年以来,番禺积极探索智慧城市建设,编制了《番禺区智慧城市整体规划(2015―2017年)》,以数字化为突破口,初步形成了智慧城市建设思路:通过信息基础建设,构建一个记录和分析政府、企业、个人、社会组织行为信息的大数据平台,形成对公众记录一生、服务一生、管理一生的常态化城市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