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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健康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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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健康指导意见

老年人健康指导意见范文第1篇

一、认真开展老龄委各项工作

组织学习贯彻《老龄工作论述摘编》,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强化全社会健康老龄化、积极老龄化理念。

调整组建新一届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组织召开市老龄委成员单位会议。

推动落实省贯彻《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十三五”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终期评估,配合相关部门启动“十四五”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组织“敬老文明号”四级联创,多举措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健全全省老龄信息员队伍。

二、强化老年人各项权益保障

组织开展国家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开展城乡社区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组织实施银龄健康基层志愿服务工程。

推进各项老年优待政策落地见效,开展老年人以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工作。持续推进“银龄安康行动”。

三、推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根据省实施办法出台市实施意见。开展“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终期评估,启动市“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编制工作。

组织开展2020年全市老年健康宣传周和阿尔茨海默病预防与干预宣传活动。组织参加全国老年健康知识大赛和“关爱老年健康”科普征文活动。

继续实施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落实《健康行动实施方案》,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加快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活动。

四、深入推进医养结合

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根据省《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制定市落实措施。

开展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创建活动。开展第四批省医养结合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参加省医养结合试点市遴选。

推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组织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大力增强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推进市老龄健康、医养资源整合和统一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医养结合监测工作水平。

组织开展国家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落实国家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医养签约服务指南等标准规范。举办医养结合工作培训班。宣传推广全国医养结合典型经验。

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森林康养基地创建工作。

五、促进全省健康产业发展

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21部门关于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纲要。积极推动健康产业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合力打造长三角健康养老基地,参与长三角健康产业高峰论坛暨博览会。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

老年人健康指导意见范文第2篇

近日,省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联合海南首个加强儿童医疗的五年规划――《海南省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意见》,从服务体系、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详细改革与发展措施,缓解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短缺难题。

海南力争到2020年,建立健全功能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富有效率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2.2张;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9名以上,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

(摘自:《海口日报》)

河北锁定家庭医生签约突破点

河北省卫计委、民政厅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提出,在全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在签约服务的方式、收付费、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现突破,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超过30%,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超过60%。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其签约服务费原则上不低于70元/人/年,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保基金和签约人共同分担。

(摘自:《健康报》)

新疆异地就医结算明年增至10个

继与陕西、海南、四川、重庆、吉林、浙江等八省市实现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后,2017年,新疆将开通与上海、宁夏两地的异地就医结算平台,为新疆居民疆外就医提供便利。

据介绍,2016年新疆与浙江、广东、云南实现了联网结算,今年将开通与上海、宁夏两地的异地结算平台,届时,新疆将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符合转诊规定的参保人员在10省区市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即时结算。极大方便了疆内人员赴疆外就医。

(摘自:《家庭保健报》)

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指导意见

老年人健康指导意见范文第3篇

关键词:新农保;旧农保;问题,对策和建议

一、新旧农保比较

从2009年9月1日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开始在我国10%的县(市、区、旗)试点,新农保是以旧农保为基础提出来的,新农保不同于老农保、优于老农保。那么新农保与旧农保究竟有什么区别呢?下面我们来探讨一下:

新农保以“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为基本原则,这次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被冠以“新型”二字,主要取决于两点:一是筹资模式的重大改变,另一个是养老金待遇的重大调整。我们具体来看:(1)新农保坚持“政府主导、自愿参保”的原则,在筹资结构方面,提出“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即以政府为主导的“三方”筹资结构。而老农保贯彻“自愿储蓄、自我保障”的原则,基金来源和筹资方式单一,表现为基金构成和筹资模式是农民自己缴费,没有政府补贴,也无社会救助,结果使得这项社会保障制度演变为农民自愿的储蓄制度。(2)新农保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这是中国在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首创的一种新型养老保障基金运行模式。该模式实行政府、集体和个人三方承担供款责任分别记账。(3)新农保采取“财政专户与收支两条线”的基金管理方式,将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中的财政专户,实行收入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

二、新型农保推行中存在的问题

1.地方政府筹资困难,难以保持政策的可持续性。旧农保难以为继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政府责任不到位。在新农保中,政府责任被强化,根据《国务院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的规定,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部分构成。

2.农民的参保意识薄弱。首先,由于农村养老保险在农村的宣传力度不够,加上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发展水平比较落后,农民知识水平较低等原因,广大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了解甚少,更有甚者,竟不知道养老保险为何物,这对新农保的实施无疑是一个很大的阻碍。其次,几千年来,我国农村一直处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社会,这种社会低下的生产力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上面无其他谋生手段,农民一旦进入老年丧失劳动力,就只能靠子女来赡养,小农经济决定了我国农村养老方式长期以来都是以家庭养老为主。

3.立法严重不足,新农保缺乏法律的保障。

4.农保基金运营与管理存在的问题。我国社保基金有效管理和保值增值问题长期以来未能实现突破。

5.新农保制度如何与其他制度有效衔接是实施中值得重视的一个难点。

三、对日本农村养老保险的模式进行简单的探讨

1.日本农业者年金制度。日本养老金(年金)最早可追溯到明治时期的“恩给制度”,即由中央政府出钱,对退役军人及政府官员支付老年生活费作为国家对忠诚于国家利益的军人及官吏的―种“恩赏”。

2.国民健康保险制度。此制度是依据1958年出台的《国民健康保险法》建立的以农民为主的医疗保障制度。

3.老年人保健制度与护理保险制度。1982年的《老年人保健法》规定了65岁以上老年人(包括农村老年人)医疗中自付费用的比例,并开始设立日间照护、短期收容,提供医疗与护理一体化的照顾,费用由医疗保险支付。

从日本的改革过程中,我们不难看出其有以下两个特点:一,以政府为主导,保障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有序进行。二,战后日本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是与其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备所相关的。

四、构建新型农保的对策和建议

根据日本的经验和我国在前几十年的改革历程,结合我国的国情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

1.切实解决好新农保制度中各级财政责任分担问题。

2.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扩大覆盖面。

3.要根据区域差异和农村劳动力分布状况,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

4.各级政府齐抓共管,制定出台有关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

5.妥善解决与其他社保政策的接续转移问题。

6.强化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努力突破实施难点。

7.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监管,提高基金保值增值能力。

8.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组织机构。

老年人健康指导意见范文第4篇

【关键词】老年人;社区护理;现状;展望

【中图分类号】R473.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851(2014)05-0168

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人生健康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对医疗保健事业的投入也不断加大。我国人均寿命不断延长,也使得人口老龄化的现象越来越严重,例如疾病的防治以及其带来的经济压力。为更好地促进老年人的身心健康,社区老年人的护理成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文主要针对社区老年人护理工作的重要性及实施进行探讨,以期更好地促进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1我国老年社区护理必要性

1.1空巢老人日益增多

人口普查结果显示,目前我国的人口年龄机构已开始步入老龄化阶段,并且老年人的人口增长率不断加快,预计到2050年我国的老年人口将达到4亿多,占总人口的1/4左右。社区护理中的老年人占多数,作为特殊人群,其生理、心理特征、年龄特征以及社会功能的转变,使其社会适应能力逐渐降低,健康问题越来越突出。当前我国的空巢老人的比例已经达到49.7%,大中城市为56.1%,农村老年家庭的空巢率已高达38%。

1.2患病率逐年增高

随着年龄的增大,生理功能不断退化,使得老年人的健康水平不断下降,造成行动不便或者身体残障等,因此就需要专门的照护。2012年中国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当年我国居民患病率为15.3%,其中65岁以上老人的周患病率是一般人群患病率的2―9倍,占总患病率的18.9%,同时,老年人的残疾率和因病卧床率也随年龄增长而增高。

1.3心理健康问题突出

老年人的身体机能不断下降使得其自理能力不足,甚至出现大小便失禁、卧床不起等严重的情况,就会在老年人的心理上产生严重的影响,不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一些人甚至出现抑郁、焦虑、孤僻、轻生等不良的心理行为。根据相关机构2010年的随机抽查的结果显示,调查的老人中有11.4%(2200万人)的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较差,3%(约500万人)的老人心理健康状况很差。

二我国老年社区护理的现状

2.1社区护理的管理组织

在当前的社区护理技工中,社区护理的管理均没有形成独立的体系,使其依然从属于社区。在我国,一般都由医院建立、承办、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以经常会出现轻社区护理、重临床护理,轻保健及康复护理、重疾病护理,轻家庭护理、重院内护理的现象,使得社区护理工作不能够健康持续发展。

2.2社区护理人员的配置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指导意见》中规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至少要有9名注册护士,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2名全科医生,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护士的配置不合理,低于规定中的要求,导致社区护士的工作辛苦、工作压力大,使得社区护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影响到社区护理的质量。

2.3社区护理人员的素质

当前从事社区护理的人员在专业素质上普遍较低,一些是从从临床护理岗位转调到社区护理工作岗位,虽然经过全科护理培训,但在疾病预防、家庭保健以及康复护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不足。大多数护理人员以中专学历为主,以临床护理和基础护理为主体知识结构,不能够满足现实护理的需求。

2.4社区卫生服务投入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经费缺乏,补偿不足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另外,政府对社区护理宣传、提倡的力度不够,有关政策及财力方面的支持有限。社区护理所需要的交通、通讯、护理仪器和设备欠缺,这些因素势必会制约着社区护理的发展。

3我国老年社区护理展望

3.1建立独立于医疗保险体系的老年长期护理服务体系

由于当前的老年护理服务体系缺乏独立性,因此,建立合理的、可持续的多渠道投资机制,制定老年护理保险办法,包括合理界定老年疾病,长期护理的支付标准与支付方式,对老年护理进行评估分级,根据不同等级设立不同支付或补贴额度、支付项目、支付比例及支付时限等。

3.2提供先进的护理设备器材和完善的护理服务

在国外一些发达国家,为老年人提供先进的护理设备器械,将电子技术充分应用到老年人的日常生活中。另外在社区护理中的居住环境、饮食搭配等方面均以老人的安全、舒适为服务目标,方便老年人的生活。对于我国来说,有些方面依然比较落后,因此,我们应强化科研意识并及时将科研成果传播、转化,开发出经济实用的老年护理设备器材,为社区护理和家庭护理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

3.3培养社区护理人才

社区护理工作逐步发展壮大,就会有大批综合性、高技能的护理人才加入。所以,培养社区护理人才是非常重要的。第一,建立社区护理的综合教育体制;第二,大力培养综合性的社区护理人才;第三,对社区服务人员的教育力度也应该加大,不断改进社区护理人才的专业技能。

4讨论

4.1老年人社区服务的本质

社区护理工作着重根据老年人身心健康和社会需求,为老年人解决具体的躯体护理和心理护理方面的问题,同时解决因老龄化引起的医疗护理需求剧增等问题,所以意义重大。将治疗、教育及康复三个方面合为一体进行考虑,使其在健康及预防方面均发挥作用。

4.2老年人社区服务的意义

社区护理作为公共服务网络体系中的网底地位、在公共卫生服务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它以促进社区人群的健康为中心、以家庭为单位、开展维护与促进个人、家庭、人群身心健康的护理活动,能够为老年人提供及时、连续、经济、方便的护理保健服务,对于改善社区老年人身心健康状况、改进生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老年人健康指导意见范文第5篇

一、指导想及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统领,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新途径;在实施“安康计划”的基础上,根据省、市有关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文件精神,以“政府指导、社会参与、依托社区、面向家庭、分类施助、专业服务”为指导想,完善居家养老新模式,有效扩大我区养老覆盖面,为全面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构筑和谐社会,提供有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原则。以老人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紧密结合我区实际,整合利用各种资源为老人提供人性化服务。

(二)政府主导与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以政府主导,鼓励社会民间机构通过评选、招标等方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三)多功能、多层次、多类别和无偿、低偿、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四)先试点后推广,循序渐进的原则。

三、居家养老的主要任务

(一)确定试点社区

为推进我区居家养老服务进程,除了四个省级试点社区外,各街道应推选一个社区作为区级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社区,为全面开展居家养老工作奠定基础。

(二)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居家养老服务采取区、街道、社区与服务主体三级管理、四级运作的方式进行。区政府成立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全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民政局,负责对全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区安康服务中心在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办公室领导下具体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落实居家养老服务政策。

各街道办事处应成立相应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依托安康服务站设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办公室”,并确定一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辖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街道居家养老服务办公室负责选择确定本辖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具体组织开展辖区内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健全街道、社区两级养老服务体系,制订年度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计划;同时负责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事务性管理,面向社区开展助老服务,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市场;根据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和老人的需求,协调组织各社区开展各种形式的养老服务。

社区居委会应设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心(站),负责落实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试点社区要选派一名工作人员专门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心(站)的职责应列表上墙。省、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社区由市(或区)居家养老服务办公室统一挂牌。同时,试点社区要在社区工作站“一站式”服务大厅内设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窗口,专门承接受理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三)确定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

1.服务对象

(1)居家养老无偿服务对象:居住地是户籍所在地的区60周岁以上的低保户老人、“三无老人”、重点优抚老人和低收入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确需帮助的老人。

(2)居家养老低偿服务对象:居住地是户籍所在地的区60周岁以上的低收入家庭老人、享受生活费补助且未参保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享受定补的60年代退职职工40%救济对象、享受定补的革命“五老”人员及其遗孀、享受定补的矽肺病救济对象。

(3)居家养老有偿服务对象:60周岁以上需要社区、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

以上居家养老服务对象通过向社区居委会申请,经评估批准程序,享受应给予的服务。试点社区可先对以上不同情况的老年人进行摸底、登记造册,报街道居家养老服务办公室。

2.服务内容

以家政服务为基本服务,以医疗保健、法律维权、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等服务为辅,分为六大类:

(1)家政服务类:为老年人提供各类日常家政服务,如整理家务、代购物品、打扫卫生、洗衣等。

(2)医疗服务类: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上门巡诊、健康体检、家庭病床等医疗服务。

(3)法律维权类: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维权等服务。

(4)文化教育类:为老年人提供老年学校、知识讲座、学习培训、书法绘画、图书电子阅览等服务。

(5)体育健身类: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体育健身设施、健身团队等服务。

(6)志愿服务类:为老年人提供邻里互助、谈心交流、精神慰藉等服务。

以上6类服务中,家政服务和医疗服务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参照我区《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安康计划)实施办法》(政办[]74号)和《区安康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政[]40号)文件规定,开展无偿及低偿服务。其余各类均由各试点社区根据自身情况,结合辖区内资源参照市政府相关文件和规定执行。

3.服务形式

各街道与家政和医疗服务主体签订《居家养老服务合同(协议)》,每个服务项目(免费除外)都要标明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并写入服务协议中,把有资质、服务功能齐全、诚信好、管理规范、实力强的社会服务机构及其专业服务人员确定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定点单位和服务人员。通过依托定点单位,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符合条件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提供按其所需的养老服务。同时可推荐社区4050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充实到居家养老服务队伍,拓展就业渠道,解决就业问题。各街道和家政服务主体应根据商务部促进服务业发展“双进工程”的有关文件精神,配合市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做好对规范服务标准及服务质量的监督评价工作。对于服务质量不达标,不能胜任工作要求等不利于我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开展的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要及时予以调整清退。

4.服务标准

居家养老服务无偿对象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按照《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安康计划)实施办法》(政办[]74号)和《区安康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政[]40号)文件规定执行;低偿对象按照市居家养老服务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现行“安康计划”政府购买服务对象标准执行,实行政府承担70%,个人承担30%的费用标准为老人提供家政及医疗服务。除无偿及低偿对象外,有服务需求、自愿自费购买服务的老人,也可向所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提出服务申请,由社区指派助老服务员上门服务。以上服务标准,今后如市居家养老服务相关文件有明确规定,我区再另行调整。

5.补助措施

对被列为省试点的4个社区——大同社区、双莲池社区、后江社区及前埔南社区,每个社区给予3万元区级补助;对街道推选的区级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社区,每个社区给予3万元补助资金。以上资金通过区安康基金专户划拨,主要用于居家养老服务硬件设施建设补助和适当的工作经费。

四、工作步骤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采取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方法进行。试点工作自年11月起至年12月止,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启动阶段(年11月-年月)

1.前期准备工作:各试点社区及所在街道已于年2月前成立领导班子,建立组织协调机构,设立居家养老工作服务窗口;现已确定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建立老人档案,制定相应规章制度,明确服务项目和标准;遴选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并将以上基本情况报送区安康服务中心。

2.建立审批、监管、考评机制:试点社区于年2月前完成对辖区内申请居家养老服务的对象评估核实,符合无偿(低偿)服务对象的张榜公布后报街道审批后,报区安康服务中心备案。试点社区和所在街道应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建立无偿(低偿)服务对象的申请、评估、审核、审批和有偿服务对象办理时限的工作规程。街道安康服务站负责对社区申报服务对象的资格确认和补贴标准的审核,并对社区和服务实体机构进行检查与监督,建立信息库,负责服务补贴经费的结算和发放,负责监管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所提供服务的项目和质量,试点经费拨付、使用、结算按现行的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实行同级监管,并接受上级部门的审计和市、区的抽查,同时接受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和社区事务监督小组的监督。

街道安康服务站、社区安康服务网点设立公开电话,并向社会公布,随时受理来自各方面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

(二)巩固提高阶段(年月-年9月)

加强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机制、服务机制、监管机制、考评机制等,由试点社区进行自评自查,街道居家养老服务办公室进行点评,进行阶段性工作小结,并将材料报区居家养老服务办公室。

各街道应于每月号前,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进展情况(包含数据更新变动、费用列支情况及当月形成的月报表等)上报至区安康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