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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2、从严管理、扎实工作、确保质量。
3、加强质量管理、建设优质工程。
4、向历史承诺,为子孙造福。
5、铁兵精神铸精品会战古都创金牌。
6、建设优质工程,创造优良信誉!
7、建优质工程,树千秋丰碑。
8、依法严格管理、确保质量安全。
9、质量是企业的灵魂和生命!
10、质量责任重于泰山,我为质量挑起重任!
11、青春和精品一起闪光,光荣与梦想共同创造。
12、搞好质量教育、增强质量意识。
13、精心组织、科学管理是工程质量的灵魂。
14、廉洁高效建设优质建筑工程。
15、强化质量监督,严把质量关口。
16、当年铁兵雄师,今朝筑路先锋。
17、以人为本抓管理,安全永恒记心中。
18、铁军雄风今犹在,优质品牌树起来。
19、质量是建筑工程永恒的话题。
20、保证工程质量,造福子孙后代!
21、安全防范精细到位质量管理精益求精。
22、再提高,上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23、争创第一流,不搞豆腐渣!
24、环境保护精心操作成本控制精打细算。
25、东西南北从这里跨越五湖四海由此地通达。
26、抓好廉政建设,建设优质工程!
27、加强建筑工程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28、惜秦砖汉瓦呵护民族瑰宝筑钢铁大道传扬华夏文明。
【关键字】驻地网;标准化;成本控制
众所周知MBA对成本控制有着较为权威的解释,成本控制:即由成本控制主体在其职权范围内,在生产耗费发生以前和成本控制过程中,对各种影响成本的因素和条件采取的一系列预防和调节措施。成本控制的过程是寻找一切可能降低成本途径的过程。科学地组织实施成本控制的过程。成本控制的起点,或者说成本控制过程的平台就是成本控制的基础工作,其分为以下三大部分。
1、定额制定。定额是企业在一定生产技术水平和组织条件下,人力、物力、财力等各种资源的消耗达到的数量界限,主要有材料定额和工时定额。同时,定额也是成本预测、决策、核算、分析、分配的主要依据,是成本控制工作的重中之重。
2、标准化。主要包括计量、质量、造价标准化,它促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各项管理工作达到合理化、规范化、高效化,是成本控制成功的基本前提。
3、制度建设。在市场经济中,企业运行的基本保证,一是制度,二是文化,制度建设是根本,文化建设是补充。没有制度建设,就不能固化成本控制运行,就不能保证成本控制质量。成本控制中最重要的制度是定额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费用审报制度等。
1、场景定义
根据覆盖目标的类型分为三大类(农居点、住宅楼、商业楼宇)十种场景。
A、高密集出租型农居点:大都为政府统一规划建设,单幢房屋所有权单一,房屋排列有规律,楼间距小,比较密集;房屋多为3-4层,房东除自住外,以出租为主,每户租客多为3-4户。
B、分散未改造农村自建房:农村自建房,单幢房屋为1户人家,房屋排列无规律,房屋间距大,比较分散;每幢房屋多为2-3层,且属单独户主。
C、排屋型新农村农居点:大都为乡镇政府统一规划建设,每幢房屋2户人家左右,房屋排列有规律,楼间距小,比较密集;每幢房屋多为三层,有多个房间。很少有单间出租现象;排屋型农居点建设时多规划地下管道。
D、别墅区:容积率低,用户数量少(都为高端用户),基础设施完备。
E、开放式老小区:大都为上世纪80-90年代建设,房子一般7层以下,房屋排列有规律,楼间距小,比较密集,每幢房屋多为5-7层,有3-4个单元楼道,房东一般为自住,如出租,租客多为1户。
F、多层小区:大都为政府统一规划、开发商建设,单套房屋为1户人家,有物业及业主委员会。房屋排列有规律,楼间距较小,容积率适中,每幢房屋多为6-7层,每层有2户以上,房东除了自住外,也有出租。
G、高层或小高层小区:大都为政府统一规划,开发商建设,有统一的物业,或者有业委会。每幢房屋多为11层以上,容积率较高,每层有2户以上,户主基本上为自住,或整体出租,小区内基础资源完备。
H、出租型商务(住)楼宇:大都为政府统一规划,开发商建设,有统一物业管理单位。每层有若干个企业,数量不等,需要参考大堂的索引。每幢房屋多为高层,预留各个运营商弱点井;平层一般不布线,通过天花板走线,垂直槽道资源与地下室基础资源完备
I、独门独户大客户:该类物业特点为该类型企业一般都有自己企业内部网络(LAN),有自己独立的弱电机房,我们只需为其提供出口带宽即可(企业专线)
J、学校及工厂宿舍:社区建设出租给企业或学校,由物业管理;另外一种为自建自住;每层房间分布有规律,每户住多人(高密度),大多有垂直井道,没有水平桥架。
2、设计方案标准化
在场景标准化的基础上,为获得通用标准的建设方案,前提是将影响整体方案规模的设计参数进行规范。
A、建设规模参数标准化
B、设计原则的参照:
a竞争开放型驻地网-参照驻地网设计原则。
b一级分光30%户线比。
c二级分光相关参数确定:如端口数30%配比(初期) 二级分光配线光缆具备全覆盖能力(方便后期光分扩容),具体参照二级分光设计原则。
d独家引进型驻地网-100%覆盖。
e基础设施以利用开发商为主,尽量不做投资。
C、重点设计参数标准化:
D、预算参数标准化
3、输出项目投资标准化模块
以上参数定义完毕后,根据各建设场景选取接近标准规模的项目,进行方案设计模拟,如:多层住宅小区场景下选取了“三坝雅苑”项目,选用FTTH模式建设,规模为780户(与标准规模760户非常接近),再根据现场实际对各个定义的设计参数进行对号入座,设计材料与设备需求与相应的建设费,按照标准概预算费率进行模拟的出项目总造价,分摊至每用户,则得出项目的标准单用户造价模型。
4、引入经济评估
参照专业项目咨询的惯例,般使用投资回收期法,是以投资回收期的长短作为分析和评价投资决策方案的标准。即投资项目经营期净现金流量补偿原始投资额所需要的全部时间。或者说回收原始投资额所需要的全部时间。一般来说,投资回收期越短,投资效果越好,也就意味着投资所冒的风险可以比较早地得到解除。对项目进行经济评估,其主要评价参数为动态投资回收期与静态投资回收期。
静态投资回收期是指在不考虑时间价值的情况下,收回全部原始投资额所需要的时间,即投资项目在经营期间内预计净现金流量的累加数恰巧抵偿其在建设期内预计现金流出量所需要的时间,也就是使投资项目累计净现金流量恰巧等于零所对应的期间。
5、建模及结论
综合考虑了年降价生命周期、装维成本、营销成本、建设成本、区域人工费率,结合公司制定的年度开户率指标进行综合“对比”评估,对造价与用户发展之间给出一定的动态关系,通过与基准值的对比可以看出该项目的财务评估“相对”值。
根据回收期算法:
财务静态投资回收期(年)=(累计净现金流量出现正值的年数-1)+上一年累计净现金流量的绝对值/出现正值年份净现金流量
其中年现金流入量:与动态用户渗透率与每户资费收入强相关。
年现金流出量:动态建设成本、装维成本、市场成本、企业成本、设备折旧、各种税率。
通过以上算法将部分成本参数与户均资费收入设定为常数后,得出回收期&的建设成本&的用户渗透率关系式之间的动态关系模型。
以EXCEL软件为平台,制作应用友好界面,便于日常使用。
操作步骤一:在上图左上侧虚线框蓝底色栏内,根据需评估项目的相关参数进行设置,包括用户发展基准值根据市场口径进行设定,图内即会出现一个蓝色的基准线,此线与水平X轴相交点即为基准投资回收期。
1995年10月25日,中国商标事务所新加坡郭氏兄弟粮油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郭氏公司)向福建省福州市工商局投诉,诉称福建省东海油脂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公司)在食用油脂商品上使用了"金花鱼文字及图形"商标,与其1991年11月在食用油脂商品上已注册的"金龙鱼文字及图形"商标近似,要求福州市工商局查处。根据其投诉,福州市工商局在东海公司内查获了带有"金花鱼文字及图形"商标标识的食用调和油490箱,同时予以就地封存,并在福州市台江农贸市场永和食杂店(东海公司称是寄存点)的仓库内查获并封存62箱带有"金花鱼文字及图形"商标标识的食用调和油。
经查,郭氏公司于1991年11月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国际分类第29类食用油脂商品上已注册了"金龙鱼及图形"商标。该商标注册后,郭氏公司许可南海油脂工业(赤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公司)使用。南海公司在使用中未按注册证核定的文字及图形使用,擅自改变组合,将注册商标"金龙鱼"美术文字竖状改为横状,在原注册的"AAWANA"后擅自加上"BRANI"等,并且未注"?"标记。而东海公司自1994年9月开始至案发止,在第29类食用调和油商品上使用"金花鱼及图形"商标,其字体、图形的组合结构完全仿冒南海公司。经查实,东海公司经营带有"金花鱼及图形"商标标识的食用调和油经营额为68700元(包括封存的食用调和油在内)。福州市工商局认为,东海公司在29类食用调和油商品上作用的金花鱼及图形"商标与郭氏兄弟在同种商品已注册的"金龙鱼及图形"商标构成近似,属《商标法》第38条第(1)、(4)项所指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根据《商标法》第39条及《商标法实施细则》第43条第1款第(1)、(2)、(3)项及第2款、第3款规定,对东海公司处罚如下:
1.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商品;
2.消除其被封存的552箱食用调和油上的"金花鱼及图形"商标标识,消除后商品退还;
3.处以27480元罚款;
4.应被侵权人的请求责令其赔偿被侵权人损失,赔偿额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1996年4月3日,东海公司对处罚不服,向福建省工商局申请复议。主要理由是:南海公司被许可使用郭氏公司的注册商标,未按核定的要求使用,擅自改变组合结构,并且不注注册标记,是自动放弃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因此,南海公司现在使用的"金龙鱼及图形"商标等于未注册商标,不应受保护,所以东海公司侵权不成立。1996年5月13日,福建省工商局作出复议决定,认为南海公司擅自改变注册商标且未标明注册标记问题不影响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东海公司使用的"金花鱼"文字及图形组合与郭氏公司注册的"金龙鱼"文字及图形组合商标构成近似,属侵权行为,维持了福州市工商局的处罚决定。
1996年6月25日,东海公司不服复议决定,主要以申请复议时的同样理由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法院开庭审理,1996年10月11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判决维护福州市工商局四条处罚决定。
东海公司仍不服鼓楼区人民法院的一审行政判决,即上诉至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合议庭公开审理,认定上诉人的侵权事实与一审认定的事实相符。于1997年2月20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996年4月23日,被侵权人郭氏公司提出赔偿请求。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如下:
1.被告立即停止在第29类商品上使用"金花鱼"及图形标识;
2.被告应在《福建日报》、《福建晚报》上刊登16cm×8cm道款声明,并经法院审查;
3.被告应赔偿郭氏公司损失185784.40元。
至此,福州市工商局处理的这起案件,在行政复议与诉讼中以全胜而告终。
案件评析
此案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经过了商标示侵权案所能涉及的完整的程序,二是案中涉及到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的问题,三是商标近似的问题。
此案是一个程序完整的商标侵权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历时一年半,其间经过了处罚、复议、一审、二审四个程序,其中前两个为行政程序,后两个为诉讼程序。福州市工商局依照《商标法实施细则》第43条的规定,对东海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这是第一个程序,东海公司对处罚决定不服,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44条的规定,向福建省工商局申请复议,福建省工商局依法作出了维持福州市工商局的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这是第二个程序。东海公司不服复议决定,依照《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福州市工商局为被告,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作出维持福州市工商局处罚决定的行政判决,这是第三个程序。东海公司仍不服一审行政判决,上诉至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此为第四个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