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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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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

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农民大学生;班主任;角色定位;工作原则;工作内容

教育部于2004年启动了“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农民大学生培养项目。此项目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组织实施,依托全国广播电视大学系统,通过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形式开展。实施该计划的目的,就是要培养一大批观念新、懂科学、有技术、会管理,并能立足农村干事业的人来带动农民发展生产、科学致富、增加收入。但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其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日渐凸显。班主任是班级工作的策划者、组织者和实施者,班主任工作不论从管理形式上,还是从管理方法、服务观念及学生自主学习等方面都要与农民大学生培养目标相适宜。如何搞好农民大学生班主任工作,笔者结合这几年的工作实践,谈谈自己的体会与看法。

一、农民大学生特点分析

1.年龄差距大,底子薄

农民大学生的年龄大多在 20―45 岁之间,跨度大,人生经历多样。年龄大的由于常年形成了旧有的生活方式和习俗,对新事物、新的农业科技的掌握运用较慢;年龄小的基本毕业于成人职业学校,文化素质普遍低于普通高中学生,在施教中有一定的难度。因此,教学中应根据学员的具体情况,倡导因材施教、个别化学习。

2.学习目的性明确,学习需求迥异

农民大学生有比较明确的学习目的,但学习需求不尽一致,他们有的带着职业需要和工作中要解决的问题参加学习,有的是为了选择新的职业,有的是为了充实提高自己,但总的要求是学以致用。这就要求我们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设计教学,力求目标明确,针对性强。

3.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欠佳

由于农民大学生主要为农村基层村干部或者农村致富带头人组成,基本上是农村基层一线在职学习者,具有实践工作经验。农村基层一线的实践经验既是从事新的学习的基础,又是一种重要的学习资源,在教学过程中应重视利用这种“经验资源”来组织教学活动,使原有的实践经验与新的学习内容建立联系。

4.注重学习效率,工学矛盾突出

由于农民大学生大多是在农村基层一线,工学矛盾突出,对他们来说时间是很宝贵的,效率是十分重要的。因此,教学过程要注意讲求时效,教学安排应尽量合理周密。

二、农民大学生班主任的角色定位

1.是农民大学生学习的导学者

当学员成为农民大学生开始,班主任就必须指导学员们熟练地掌握现代化的学习手段,指导学员注册、查询各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重点、作业等内容,引导学员尽可能地利用网络来搜索自己所需要的学习资料和信息,教会学员怎样使用班级QQ群,帮助他们养成利用网络交流的习惯。

2.是农民大学生教学支持服务的工作者

农民大学生主要是在职成人,由于各自的工作、生活情况不同,很难长时间集中在一起学习,学习形式主要是网上自主学习。因此,班主任除了要及时掌握学员个体的学习情况外,还要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发挥网络教育的优势,给学员提供多种的学习支持服务。

3.是农民大学生教学管理的实施者

学校的教学管理必须由班主任来组织实施。如在期初,要仔细认真地进行缴费、发放教材、课程注册等事务性工作;在期中,要组织好面授辅导,登记出勤情况;在期末,要统计每位学员每门课程的网上学习记录及作业上交情况,指导督促学员进行期末复习。

4.是农民大学生开展活动的组织者

班主任要根据农民大学生培养要求及学生实际为班级的发展进行总体的设计,制订班级的发展目标,同时,要为班级目标的实现创造良好的班级环境。组织学生积极参与班级活动,使学生成为班级的主人,形成班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良性循环机制,为学生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5.是班级各种教育力量的协调者

各任课教师直接对班级进行教育,而班主任要负责沟通班级学生和任课教师的关系,促进教学任务的完成和教学效果的优化。另外,农民大学生成长是县农办、学校、家庭、社会等各种教育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班主任必须对来自各方面的教育影响进行统整,形成有利于班级发展和学生成长的教育合力。

6.是农民大学生工作生活的贴心人

根据农民大学生的特点,班主任扮演的绝不能是“警察”或“保姆”,而应是朋友,要想学员之所想,忧学员之所忧,与学员平等相处,以诚待人,做他们的贴心人。只有这样,班主任才能及时地把握班级动态,建立良好师生关系,避免工作的主观性和盲目性,顺利地对学员开展各方面的工作。

三、农民大学生班主任工作原则

1.方向性原则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其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

也就是说,农民大学生班主任工作必须要符合国家关于培养农民大学生的要求,同时,要体现现代化的教育思想。

2.针对性原则

班主任工作必须针对当前农民大学生的培养任务、该班学员的年龄特点、性别特点和个别特点及该班当前存在的主要矛盾。

3.服务性原则

电大教育的理念是:“平民进步的阶梯,教育公平的砝码,终身学习的平台。”提高当地群众的文化素质,满足老百姓日益增长的文化和技术需求,是当地电大的核心价值观。因此,班主任要立足当地,历尽所能,为农民大学生服务。

4.可操作性原则

无论是目标的制定、班活动的组织还是评价标准的实施,都必须切实可行,可以进行评估。

四、农民大学生班主任工作内容

1.确立科学而合理的班级目标

目标管理运用于班主任工作中,不仅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而且可以使班级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是培养创新人才的有效途径。因此,必须建立班集体目标,使之成为所有成员的共同目标,成为为之奋斗的方向。

①确立清晰的班级建设目标。“拿文凭、学知识、交朋友”是大多数学员进电大学习的目标,班主任可以将此作为班级奋斗目标,也可以考虑在班级某一方面工作上设立目标,如可以确立以“期末考试全班98%通过”为目标。

②积极引导靠拢班级目标。清晰的班级建设目标确立后,班主任应积极引导班级成员自发自觉向班级目标靠拢,在各种班级活动中,切实加强思想政治、人文素质、科学精神、集体主结合作精神教育,促进学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协调发展,有效提升培养效果。

2.健全班级组织机构

班级的组织建设是优良班级形成的重要方面。班级组织机构的健全完善,对于优良班集体的建设十分必要。

①民主选举班委会。采取民主评议、班主任建议和全体学生决议的方法,组建班委会。班委会成员的相关信息全部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同班同学的监督,也接受其他老师、同学的监督。同时,落实班干部的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成效。

②成立团支部。统计班级团员人数、信息,征求学校党支部意见,向共青团县机关委员会递交关于成立农民大学生团支部的请示。然后进行无记名投票,推选团干部。成立团支部,以充分发挥团员精力旺盛、思想创新等优势,挖掘的潜在能力,从而调动班级气氛,体现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

3.完善班级规章制度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完善班级规章制度,使班级的教学、教育和管理行为有章可循,工作常规化、制度化,从而有利于稳定教学秩序。

①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根据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本班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班级规章制度。如农民大学生管理办法、形成性考核实施办法等,通过管理制度,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②完善激励制度。班级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学员是调动学生积极性、形成竞争机制的良好途径,绝不能马虎大意。评选工作一定要客观公正,由学员共同制订班级各项奖励制度,然后根据制度提出的指标要求,评选出众望所归的优秀学员。

4.开展各项班级活动

班活动是实现个体社会化的基础,是进行班级教育管理、培养优良集体的基本途径。班主任根据农民大学生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分析班情,设计合理的活动体系。

①开展与学习密切结合的活动。班集体活动的开展一方面要依据班级发展的阶段特点来进行,另一方面应与学习活动密切结合起来。如每学期举办开学典礼和期末结束晚会,组织参加当地政府举办的农业科技活动和新农村考察活动等。

②开展具有本班特色的班级活动。特色反映了一个班级的个性美。这种个性美一方面能增强班级活动对同学的吸引力,促使其为实现班级目标而共同努力。如清明节祭扫烈士陵园,植树节投身绿化建设;看望老人或智障儿童,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开展演讲、向政府汇报学习成绩等有特色的活动。

5.建立良好的舆论阵地

健康舆论对班级的整合性与对农民大学生的参照水平有着重要作用。集体目标的制定与实施,组织机构的健全与有效,班级制度的制约与影响,都离不开健康有力的舆论支持。因此,舆论水平是班主任工作的一个在重要内容。

①利用班级活动进行正面引导。鉴于大学生思维的独立性、批判性已经发展到了较高的程度,明辨是非的能力较强,因此,班主任要善于利用主题班会、班组织的各项活动等一切可利用的班级活动形式,并将活动新闻向校内外,扩大影响力,提高美誉度、知名度。

②重视先进人物的影响。榜样带给群体的影响力是巨大的。正确、客观、公正地评价一个人可以收到“拨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效果。榜样不仅可以是世界名人、中国名人,更要注意学生身边的榜样,如省电大报上刊登的农民大学生风采录。抓住这些力量,发挥其积极影响,建设好班集体健康向上的舆论。

总之,我国当前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浙江也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农民大学生班主任工作在不断的实践与探索。让我们用满腔的热情为学员服务,成为学员信息的传播者、师生交流的联系者、现代教育模式的实践者和教育工作的奉献者。

参考文献:

[1]方志刚.以农民大学生培养项目为载体为农村发展与变革提供人才支撑的实践与探索[J].中国远程教育,2010(7).

[2]贾陆和.浅探农民大学生培养新途径[D].三农中国 省略.

[3]林正范. 大学心理学[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1999.

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范文第2篇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大金融帮扶力度,更好地解决低收入农户资金短缺问题,促进低收入农户创业发展,根据《省扶贫小额信贷实施暂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扶贫小额信贷是以低收入农户为主要对象,以财政扶贫资金为支持,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为主要方式,按照"小额流动、有偿使用、持续发展"的原则,提供小额贷款服务,帮助低收入农户发展生产、自主创业、增加收入。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县扶贫办、县财政局、人民银行支行、县农村合作信用联社共同负责全县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组织指导。

第四条成立扶贫小额信贷协调小组,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和扶贫办、财政局、人民银行、农村合作信用联社主要领导组成。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扶贫办牵头,相关部门派专人组成。协调小组及办公室的具体任务是:

(一)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二)组织实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

(三)审核贷款扶持对象,规范操作流程,监督使用范围;

(四)支持并帮助农村合作信用社联社做好贷款回收工作,防范和降低贷款风险;

(五)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六)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并加以推广。

第五条县扶贫办、财政局、人民银行、农村合作信用联社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扶贫办。引导低收入农户转变观念、发展生产、自主创业,重点发展短、平、快的种、养、加等项目。负责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监测,做好小额信贷扶持对象的筛选工作和小额信贷贴息认定工作,协助农村合作信用联社做好到逾期贷款的催收工作。

(二)财政局。负责扶贫小额信贷专项资金管理、拨付和监督使用,会同扶贫办做好小额信贷扶持对象的筛选认定。

(三)人民银行。负责对扶贫小额信贷的政策和业务指导。

(四)农村信用联社。负责扶贫小额信贷的调查、发放和收回管理工作,在确保小额信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尽量简化手续,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负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的申报、使用与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乡(镇)成立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小组,由乡(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和扶贫管理部门、财政组、农村信用社负责人组成,负责落实扶贫小额信贷工作。

第三章贷款的对象、用途、条件和方式

第七条贷款对象。

(一)全县低收入农户和"扶千名人才、促千村发展"计划培养的"农民大学生"。

(二)203个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的集体经济组织。

(三)带动低收入农户发展生产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合作社)、种养专业大户、来料加工经纪人等。

第八条贷款用途。

(一)低收入农户、农民大学生开展的特色农业、来料加工业、家庭工业、休闲旅游业等生产经营项目,以及到下山移民小区落户的低收入农户建房户。

(二)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实施的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三)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合作社)、种养专业大户和来料加工经纪人兴办的能带动一定比例低收入农户的农业开发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来料加工和其他生产经营项目。

第九条贷款条件。

(一)申请小额信贷的农户和农民大学生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致富意愿并选择了适合的发展项目,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请扶贫小额信贷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合作社)、种养专业大户、来料加工经纪人等必须与低收入农户签订书面带动协议,有良好发展项目,无不良信用记录。

第十条扶贫小额信贷按照贷款方式的不同,分为信用贷款、保证贷款和抵(质)押贷款,提倡对低收入农户、农民大学生、各类合作社采用信用贷款方式,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采用抵(质)押贷款方式。

第四章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和贴息

第十一条贷款额度。

(一)贷款总额。县扶贫小额信贷总额按省、县财政部门提供的实际专项资金不低于3倍的比例掌握。

(二)贷款额度。农户申请贷款,单户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农民大学生"创业项目贷款,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其他对象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

(三)用于低收入农户的直接贷款原则上不低于扶贫小额信贷总额的50%。

第十二条贷款期限。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生产经营项目周期和综合还贷能力等灵活确定,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以内,最长不超过2年。

第十三条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不得上浮。

第十四条贷款贴息。在贷款期限内,对低收入农户、农民大学生贷款按基准利率的60%标准贴息,对其他符合条件的贷款对象按基准利率的40%标准贴息。贴息资金经县扶贫小额信贷协调小组审核后通过农村合作信用联社补贴给贷款对象。当年贴息资金如有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五章贷款程序

第十四条贷款对象的筛选。首先由低收入农户、农民大学生或已落实带动协议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合作社)、种养专业大户、来料加工经纪人等提出申请,县(乡)扶贫部门在对申请对象调查摸低、审查筛选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建立《扶贫小额信贷备选名册》,经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将《扶贫小额信贷备选名册》送交农村合作信用联社。列入《扶贫小额信贷备选名册》的对象方可按照规定享受贷款贴息。

第十五条贷款的发放。农村信用联社根据《扶贫小额信贷备选名册》,自主选择、独立审贷,对提出借款申请的对象,经调查符合贷款条件的,按照相关贷款操作规程发放扶贫小额贷款。

第十六条贷款的管理。农村合作信用联社要对扶贫小额信贷实行专项管理,每半年一次将扶贫小额信贷的发放、收回情况列表报送县扶贫办、财政局、人民银行,经审核后将汇总情况上报省扶贫办、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在每年5月底前,将上年度省级贴息资金使用情况、当年贷款预计发放规模报送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同时抄送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第六章资金管理

第十七条扶贫小额信贷专项资金包括各级财政安排的借款专项资金和贴息资金,纳入扶贫资金管理。县财政局在当地农村合作信用联社开立扶贫小额信贷资金专户。

第十八条贷款专项资金来源。

贷款资金包括:

(一)省财政安排的贷款专项资金;

(二)县财政按省财政安排的贷款专项资金1:2的比例安排贷款专项资金;

(三)贷款专项资金产生的存款利息(贷款专项资金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息,产生的利息用于贴息)。

县贷款专项资金到期后自动转存。

第十九条贷款风险补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按照《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农业贷款风险补偿暂行办法》和《省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办法》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资金审查。财政安排的扶贫小额信贷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改变用途、截留和挪用,违者按扶贫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年度结束后,接受上级部门的专项审计,对违反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将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范文第3篇

建设“法治湖南”,是湖南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四化两型”建设,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推进依法行政的重大决策,是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湖南的具体实践。建设法治湖南工作千头万绪,法制宣传教育是法治建设的基础环节。建设法治湖南,重点难点都在农村,农民是重要对象。《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明确提出:“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防止形式主义。”湖南是农业大省,有2300多个乡镇,2万多个行政村,4500多万农业人口。农村人口不仅绝对数量大,而且所占比重高,占全省总人口的70%。[1]从一定意义上讲,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效,是决定全民法律意识的重要因素。[2]当前农村发生的案件中,许多是由于不懂法造成的,由不懂法变为违法犯罪。由此可见,农民法制教育是实现法治湖南的重要前提。法制教育本是一种素质教育或者理念性教育,其教育的最终目的应是培养公民的守法意识、守法精神,以及对法律的信仰。[3]可以设想,迅速而普遍地提高农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将极大地影响湖南法治化的进程。

二、湖南农民法制教育之问题分析

湖南省从开展“普法”教育以来,农民群众的法律素质整体上有了提高,农民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明显增强。但是也应当看到,农村的法制水平一直落后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法制教育滞后。美国学者伯尔曼说:要使民众守法,首先要懂法,而懂法的前提是加强法制教育。目前农民法制教育的效果并不理想,无论是教育观念、教育方式、教育内容,还是教育队伍,都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农村干部对农民法制教育重视不够

相当一部分基层干部认为抓经济建设是硬任务,抓法制教育是一项“软”指标,对政绩没有什么影响,认为法制教育既花钱又费力,还不如干点赚钱的事情实惠。由于缺少应有的严格考核和监督制约机制,农村干部对开展农民法制教育缺乏积极性与主动性,有的甚至还带着抵触情绪。因此,由乡、村干部组织的法制宣传,不但次数有限,有的还名不副实,搞形式主义应付上级检查,没有收到宣传教育应有的效果。此外,我们到一些乡村调查发现,当前农村中“重人治、轻法治”的思想以及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知法犯法等现象依然较为普遍地存在,导致学法与用法脱节,由此严重挫伤农民学法的积极性。[4]我们知道,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制观念比法律文本更重要。不改变这种落后的法制观念,农民法制教育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

(二)农民法制教育队伍不适应,不稳定

目前,普法办、乡镇司法所是湖南省开展农民法制教育的主力军,但绝大多数基层司法所普遍存在人员不足、工作压力大的问题。他们要完成依法治村、纠纷排查调处、法律服务等任务,还要协助当地政府完成中心工作,难以再承担农民法制教育任务。至于村一级更难落实,村的普法干部一般是由分管综合治理的村干部兼任,他们主管工作多,加上不少村干部文化素质不高,自身法律修养不够,导致有些村的法制教育工作出现无专人、无计划、无考核的“三无”现象。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和法制教育队伍的缺乏,导致农民法制教育难以实施,工作很难到位,无法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法律培训需求。

(三)农民法制教育的手段和形式不新,难以调动农民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一直以来,农民法制教育除了进村入户散发一些法律宣传资料,或是利用赶集、节日等设个咨询台接受农民群众法律咨询之外,就是放广播,举办宣传栏、张贴标语、悬挂条幅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这种“被动式”的教育方式表面看起来气氛浓厚,实际上流于形式、走过场,不仅起不到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还会激起广大农民对于法制教育的漠视情绪。即使对农村干部的法制教育工作也基本上是停留在“购一本法律书、听一堂法律课、参加一次法律考试”上,仅仅是按规定购买教材、按时间参加法律知识讲座和考试而已。这些年来,国家确定了各类别的法制宣传日、周、月等。每到这些宣传时段,各地都会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甚至组织一些文艺汇演等等。这样的方式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或许能形成一定影响,但在实效性上,农民法制教育多数是突击式普法,以“造势”为主,存在走过场、一阵风,只求干了些什么,在数字上做文章,而不讲究农民实际上学到了什么法律,是否会采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基本权益。[5]

(四)农民法制教育的内容针对性不强,不能满足农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

目前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内容设计考虑农民的接受程度与实际需求不够,仅仅是将法律条文生硬地传达给农民,印发的一些普法宣传读本,也没有考虑各地农民的特点和生产生活实际,实用知识少、可操作性差,脱离农民需求,学用脱节,这样的法制教育内容无法得到农民的认同。激励农民学习法律知识的原动力,其实主要不在于行政力量,而在于他们对法律的需求,在于运用法律能解决他们身边的法律问题。而目前的一些法制教育是就教育而教育、就宣传而宣传,“一锅煮”式普法,忽视了农民在法律方面有什么困惑和疑难,在生产生活中需要什么样的法律服务与帮助。法制教育的内容缺乏针对性,这势必影响农民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

(五)农民法制教育的经费保障不足,难以开展多样化的有效的教育活动

虽然各乡镇把法制教育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但真正投入到法制教育中去的经费却非常少,有些乡镇财政相当困难,基本上没有安排专项经费或不能按标准拨付到位。特别是村一级的法制教育经费短缺问题更加突出,无法开展一些多样化的有实效的教育活动,只能搞搞形式,应付检查而已。

三、远程教育:农民法制教育的优先选择

如何迅速改变农民法制教育落后的局面,不断扩大农民法制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是当前湖南农民法制教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也是“法治湖南”建设的重中之重。作为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赋予了服务全省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神圣使命的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应当发挥其覆盖全省的办学网络和远程教育手段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农民法制教育的重任,在推进“法治湖南”建设中有所作为。电大远程教育所具有的容量大、覆盖广、成本低、收效好,可以有效解决解决资源与师资问题等优势,说明它能够承担起农民法制教育的重任。可以说,采用远程教育手段实施农民法制教育,是符合湖南省情的一条可行的途径,应当成为开展湖南农民法制教育模式的优先选择。

(一)办学系统优势

湖南电大经过3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在全省建有20所市州、行业和企业分校,126个县级工作站和教学点,各分校和教学点都有相应的机构、稳定的人员和先进的教学设施,确立了省、市、县电大统筹规划、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分工协作的系统运行机制,形成了覆盖全省城乡的办学系统。特别是“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实施,使远程高等教育从城市延伸到了乡村,能为农民学习者及时提供教学、管理、技术及其他支持服务。覆盖全省的办学系统是电大不同于其他教育机构的最大优势,湖南电大系统(包括省、市、县、教学点)现有法学专职教师45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5名,讲师17名,助教5人,他们长期从事远程教育,积累了丰富的远程教育教学经验。同时聘有一支由高等院校、司法系统和律师事务所的教授、专家组成的相对稳定的200余人的兼职教师队伍,能满足农民法制教育及开展多样化实践活动的需要。依托电大开展农民法制教育可以点面结合,灵活组织教学,全省普及性的教育资源由省校统一建设,地方特色的教育资源由分校、教学点建设,既可以解决农民法制教育的师资队伍问题,又可以使学习资源充分彰显地方特色,贴近农民生活实际,体现当地农村特点,满足不同区域农民的不同法律需求。

(二)教学网络优势

目前湖南电大建立了由2条100兆专线连接互联网的万兆校园网,通过34条专线与各市州分校连接,形成全省电大系统计算机广域网,依托校园网建有双向和单向远程视频教学系统。省校和各分校及部分县电大工作站安装了远程教学平台,提供视频点播、网上直播、双向视频交互及其他教学服务。市州分校和一些县电大工作站可以直接收看省校直播课堂,方便快捷地进行学教互动。这个学习平台可直接用于农民法制教育,及时将最新的法制教育资源传送到农村社区、偏远地域,直至“送达家庭”并“满足个人需求”。“政府办得起、农民用得起”的农民法制教育理想,便可以通过电大远程教育传输系统变成现实。

(三)学习资源优势

电大教育理念不同于普通高校的精英教育,它一直把满足社会大众需要作为自己办学的出发点,始终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农村和边远地区办学,成功探索了多层次、多功能、多形式的办学途径。从电大远程教育发展历史来看,法学专业一直是重点学科和大头专业,在30年教学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多种媒体学习资源,包括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及各类培训资源,可以满足不同人群,不同层次学习者多样化的学习需求,这些资源很适合广大农民朋友学习。依托电大开展农民法制教育,能避免教学资源重复建设所造成的浪费。

(四)电大有农民法制教育的成功实践

湖南电大2004年起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通过远程教育方式将高等教育延伸到乡村,开设了近20个适合农村和农民的专业,直接为农村培养实用型人才。“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培养方案特别重视法制教育,开设了3门法律课程,让农民大学生有机会系统学习农村常用法律知识。这些课程都提供了丰富的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农民学员可以随时随地上网学习,有任何学习疑难可通过课程互动平台、QQ、电子邮箱随时与老师交流,与同学交流。教师经常深入农村听取农民的意见,根据农民的实际需求不断更新课程内容,改革教学模式。针对农民群体编写的法律读本,完全打破了以往法律教材的学科体系,精选与农民生产、生活实际密切相关的内容,针对农村常见纠纷,指点处理纠纷的法律依据,告知解决问题的途径,提示处理不同纠纷应当注意的问题等,再辅之以实例解析,从实用的角度教给农民常用的法律知识和解决法律问题的有效途径。农民可以通过典型实例举一反三分析解决生产、生活中出现的各种纠纷,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此外,湖南电大与各市(州)分校在各地社区大学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和其他法律实践活动,建设了社区学校图书室、计算机室和网络教室。一批县(市)相继成立了农村社区学校。农村社区学校结合当地社区实际,充分利用电大远程教育教学资源开展法制讲座和法律实践活动,方便农民学习,同时能随时了解农民的需求,完全按照农民的需要来安排学习内容和形式,让农民朋友在家门口便能接受自己需要的法律知识辅导。

四、实施农民法制教育的基本思路及路径选择

(一)优化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设计

首先,要突出农民法制教育的重点内容。我国现行法律200多部,法规多达数千个,然而在农民的生产、生活中能够真正运用的法律法规并不多,应当重点宣讲与农民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法律。其内容,一是涉及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如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物权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婚姻法、继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二是涉及农业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种子法等。三是涉及农村社会治安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四是涉及农村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如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等。五是其他权利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其次,要根据农民的不同需求随时调整与更新教育内容。农业的区域性、复杂性特点决定了农民法制教育不能搞一刀切,全省统一的法制教育培训,往往缺乏针对性。每一所市级电大分校,每一个县级电大工作站,都必须将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的设计立足于当地农村、农民的实际,改变以往法制宣传内容条文化、书本化的做法,突出当地农村的特点,做到法制内容与当地农民的生活密切相关。必须看到,随着普法的不断深入,农村群众对学法的目的、要求发生了变化。现在学法是为了解决现实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有明确的目的性和实用性。[6]法律教师要深入农户、地头,耐心倾听农民的心声,了解农民的法律需求。农民需要什么法律知识就重点讲解什么法律知识,只有这样,农民法制教育才能取得满意的效果。

(二)积极探索适合农民的教育教学方法

一是用好一些行之有效的传统教育方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可充分利用墙报、标语、小报等农村传统法制宣传教育手段,利用赶集、院坝会、庙会及其他重大的群体活动等机会,在田间地头、村头巷尾,以通俗易懂、生动形象、贴近生活的形式,宣讲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尽可能地进行广泛宣传。二是充分利用电大网络教学平台传输面向农民的法制类电视节目。目前影响较大的法制类电视节目如《今日说法》、《法治在线》、《经济与法》等,讲解的是国内一些很有影响的案件,但真正贴近农村的法制选题并不多,对于农民来说离他们的生活实际较远,难以吸引他们。况且这些节目无论是农村选题,还是城乡共性选题,大都缺乏农村受众的互动与参与。这种以传者为本位、自上而下、单向传输的涉农法制信息传播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不适应法制信息传播的内在特点和要求,不利于涉农法制信息的传播致效。[7]可以由省电大牵头,组织市州分校、县工作站的专业教师收集湖南农村的法院判案、民间调解、政府行政、听证议事等法治事件,通过案例式、讲解式、对话式等多种形式宣讲,采取实时与非实时的方式传递。这样,可以使农民能够随时点播收看并能互动交流,一目了然地学习法律知识,强化法制教育效果。三是社区学校定期定主题开展面向农村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发挥学校教育的辐射作用,通过学生影响父母、父母影响家庭、家庭影响村镇,不断拓展农民法制教育的覆盖面,形成农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四是适应农民的接受心理与习惯,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强化法制教育的效果。农民喜欢接触具有一定故事性、娱乐性的法制信息,如湖南农民对花鼓戏津津乐道,如果将法律法规知识与花鼓戏融合起来,在农村巡回演出,一定会受到农民喜爱。近年来,不少乡村成立了腰鼓队、舞龙队、锣鼓队、秧歌队等,可以充分利用这些队伍的力量将法律知识编入快板、写入唱词、融入舞蹈,组织农民自己表演身边的事例。还可将法律知识写成小故事,将法律条文画成图画,使法制教育化抽象为直观,使农民生活在法制教育的氛围中,在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中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五是组织学法用法评比活动。通过社区学校或村镇组织开展法律知识有奖问答、评选优秀学法家庭、评选法律明白人等活动,调动农民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三)扩大远程开放教育服务范围,适应农村教育层次多样化需求

运用远程教育模式,扩大服务范围,将专题培训与长期指导结合起来,将集中辅导与送教上门结合起来,将有偿培训和无偿指导结合起来,将近距离、面对面的讲授、咨询与基于网络的远程指导、咨询结合起来,以满足不同层次农民的不同教育需求。做到农民想学什么,就教他们什么,农民朋友可以根据需要随时随地学习。

(四)加强对“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学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为农村培养法律宣传员

不断完善“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培养模式,对“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学员加大法制教育力度,将农民大学生培养为“乡村法律宣传员”。充分发挥农民大学生指导村民学法、调解邻里纠纷、管理监督村务等作用,并对周围农民起到积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五)鼓励电大教师深入农村和农户进行法律宣讲、服务、咨询等工作

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范文第4篇

关键词:扶贫攻坚 职业培训 精准扶贫

课 题:本文系湖南省社科基金《湖南武陵山区农村人才扶贫与职教研究》(项目批准号:14YBX064)阶段性成果。

一、背景

2011年,国务院批准实施了《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12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的71个县(区、市)范围中,湖南省被纳入规划就有37个县(区、市),是典型的老、少、边、贫地区,是土家族、苗族、侗族等世居少数民族聚居区,其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少数民族总人口的90%。同年11月,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启动,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实施纲要(2011-2020年)》(简称《纲要》),《纲要》提出了我省农村扶贫开发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在新的起点上,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作为湘西州内唯一一所高职院校,并于2004年被国务院扶贫办确定为全国劳动力转移培训十大示范基地之一。笔者学校利用其拥有的“国家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湘西州新农村建设人才队伍培训基地”教育平台,结合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实施农村党员干部"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湘组发[2007]12号)文件、州劳动局的"阳光工程"精神、州移民局“移民培训计划”和州民政局“退伍军人培训计划”等渠道,为我州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能够适应武陵山区经济发展需求的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助推湘西精准扶贫。

二、职业培训

学院培训工作在国务院、省、州扶贫办及各级有关部门的关怀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湘西州扶贫攻坚战略,把各项职业技能培训作为服务地方经济,改善贫困落后面貌,实现精准扶贫的有效途径,始终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一方面,狠抓全日制学历教育;另一方面,广泛开展系列职业技能培训,形成了多形式、多规格、多层次的办学格局。先后开展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库区移民转行培训、城镇下岗工人转岗培训、农村大学生创业培训、农村实用技术推广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培训、农村基层骨干素质提高培训、农村孤儿与残疾人员关怀培训、退役士兵转业培训、“一村一名农民大学生”学历教育培训等,共培训各类学员30000多人次。特别是在为“三农”服务的各项培训中,“一村一名农民大学生”培训更具特色,得到了州委州政府的充分肯定。农村“一村一名大学生”项目计划自2009年实施以来,得到了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州委组织部和州扶贫办的大力支持,经过五年的努力工作,逐步形成了有效的教育教学管理机制,确保了该项目计划的顺利实施。学院目前共有“一村一大”学员1280名,其中在籍942名,已毕业338名,学员中有党员618名,各大村主要干部540名,先后有12名学员考上国家公务员,相当一部分学员成为了农村种养殖大户、致富能手和农村基层管理骨干,他们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公共事务的管理及社会稳定发挥着巨大的作用。通过各类培训的开展,使受训学员增强了就业与再就业能力,提高了专业技能水平,真正做到“一人受训,全家脱贫”,“受训回岗,专技专能”,从根本上改变了他们的命运,走向了脱贫致富之路。学院作为全国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之一,真正发挥了其职能示范作用,为湘西州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学院先后被农业部授予“开展科技扶贫,为农村经济建设服务先进单位”;被省教育厅评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教学工作优秀学校”;被团中央评为“全国青年转移就业先进单位”。

三、工作总结

回顾过来的培训工作,学院的做法主要有以下三点:

1.创新模式走新路

在多年的培训中,不断摸索培训方法,使学院形成了多形式、多层次、多格局的培训模式:

(1)开展中长期的技能培训,采取2~3年制的学历教育扶贫长训,如“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农村库区移民培训、农村基层干部“一村一名大学生”的培训、农村青年妇女技能培训、农村孤儿关怀培训、校企联合定向委培(如与深圳特蕾新幼教集团合作的幼师培训)等。这类培训对象主要为“9+2”模式的学员和一部分五年制大专的学员。他们大多数年龄偏小,为了保证他们多学专业知识,掌握技能,保证就业,学院采取经费筹措“四个一点”:即国家补助一点,家长负担一点,学生勤工俭学解决一点,学院减免一点(其中农村孤儿办,由扶贫部门和民政部门实行全免学费、生活费),毕业生颁发中专或大专文凭。这样,学员既有了学习的压力,也有了学习技能的时间保证,既可掌握扎实的专业技能,又能稳定实现就业,真正达到“一人受训,全家脱贫”的目的。这类培训模式,得到了上级领导的高度评价和推介。

(2)开展短期的引导性培训,主要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下岗再就业培训,“一对一”的农村实用技术推广培训,农村基层骨干素质提升培训,退役士兵转业培训等等,譬如:我们联合香港嘉里集团郭氏基金会保靖项目部,为扶贫示范点200多名青年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返乡后,他们在为当地农业经济服务中,社会反响非常好。

2.示范带动促发展

学院一直以“全国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为轴心,在全心全意致力于扶贫培训工作的同时,按照全州“一盘棋”的整体规划,积极发挥“龙头”带动作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主动开展各类培训,形成了培训工作大格局。学院相继被确定为:湖南省库区移民就业技能培训的定点院校、省总工会重点扶持就业技能培训基地、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定点机构、湘西州农村系统技能培训示范基地、湘西州退役士兵转业培训示范基地。目前学院共有各类培训基地挂牌八个,培训工种涵盖一、二、三产业,实现了培训工作全方位、全覆盖,切切实实为湘西州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

3.把握政策抓落实

培训工作是高职院校的培养模式之一,也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更是一项关于国家发展的人才工程,党和国家十分重视,特别是对贫困地区尤为关注。只有很好地落实党的各项惠民培训政策,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受训者的命运。湘西作为扶贫攻坚的主战场,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了扶贫培训的投入,使广大农民得到了实惠,学院党委更是高度重视,把扶贫培训工作作为学院的一项大事来抓,紧贴国家政策,狠抓各项培训的落实。抓培训,出效果,通过各类培训的开展,使受训学员获得一技之长,不断增强就业与再就业能力及提高专业技能水平。下岗职工顺利转岗再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得以有效转移、在职农民素质得到提高、退役士兵得以很好安置,真正做到了“一人受训,全家脱贫”,“受训回岗,专技专能”,从根本上改变了他们的命运。

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范文第5篇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力推进更高质量就业。2019年以来,县人社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把市场就业导向、经济转型升级和劳动力创业就业意愿结合起来,促进就业创业与产业振兴、新旧动能转化、乡村振兴战略良性互动、深度融合。截止9月底新增城镇就业3504人,完成全年计划的75%,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507人,完成全年计划的94%,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12人,完成全年计划的92%,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定控制在3%以内。全县就业质量稳步提高,创业活力竞相迸发,确保了就业这个最大的民生。一是着力抓好重点群体就业。把做好大学生就业作为首要位置来抓。实施新一轮“三支一扶”计划,安置15名“三支一扶”大学生。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招录公务员51人(不含公检法系统),其中乡镇机关招录29人,占比达到57%。事业单位综合类、卫生类、教育类招聘108人,乡镇招聘55人,占比达到51%。提升农民工就业质量。通过开展“春风行动”暨春季人才劳动力交流大会、对接烟台莱州市人社扶贫、用好13个劳务输送和技能培训中心、招聘乡镇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展“就业援助月、免费职业介绍、免费推荐工作”活动,已企业用工信息1000余条。一系列就业服务活动,为有就业需求的农民工提

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二是开展精准就业创业培训。积极推动免费培训下基层、进乡村。举办“技能培训夜校”,大规模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用实际行动把就业技能送到农村群众的“家门口”。依托7家技能培训机构,培训学员2132人,通过培训实现就业1695人。举办烟台莱州市对接德州XX县劳务扶贫暨秋季劳动力人才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2000余个,现场入场人数500人次,达成就业意向80余人。三是提升大众创业活力。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35万元,贴息33万元。同时积极组织开展省级“四型就业社区”和省市级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创建工作,已有8家单位创建成功,其中省级创业型街道1家,省级“四型就业社区”3家,省级创业型社区2家,市级创业型社区2家。

(二)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今年以来,县人社局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力构建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社会保障体系。一是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以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兴业态从业者为重点,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措施,督促未参保人员及时全面参加社会保险,截止9月底,全县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9.8万人、41.6万人,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1万人、5.4万人、2.7万

人,均按时完成时序进展,努力实现应保尽保。二是大力加强社保基金征缴。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群体,坚持宣传先行,搞好部门联动,强化依法征缴,截止9月底,征缴各类社会保险费5.2亿元,同比增长13%,为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保待遇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夯实农村社会保障体系。2019年农村“两险”征缴全面完成,居民养老、居民医疗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5.7万人、

38.7万人,征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735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4442万元。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5077人次代缴了养老保险费。同时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加大重大疾病保险支持力度,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大病保险的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全面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先保后征”政策,以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长远生活有保障。四是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截止9月底,发放各项社保待遇7.7亿元,同比增长10%。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实现“十四连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由100元提高至118元。提高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最高可报75%。新增14种昂贵特效药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有效减轻大病患者的经济负担。提高工亡职工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至75.7万元。提高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首次实现社保卡代替就诊卡,方便群众就医结算。

(三)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今年以来,县人社局不断优化服务打造人才服务精品,活化形式延揽更多高端人才,为助推新旧动能转换提供人才智力支持。引进“双高”人才162人(博士研究生2人),新增高技能人才56人,完成全年计划的87%。职业技能鉴定发证1172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07%。大学生自主创业64人,完成全年计划的75%。引进国外专家智力20人次。我局招商项目山速机器人同时也是招才引智的重点载体,不断为我县引进智能制造方面的高层次人才。一是开展“百企校园行”引才活动。组织重点企业及事业单位先后赴东北农业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等高校开展招才引智活动,达成就业意向近300人次,拓宽了招才引智渠道,提升了XX形象。同时促成山东大胡子健身器材有限公司与哈尔滨理工大学在技术研发、人才引进、平台建设、项目申报等方面达成合作意向。二是对接国内外一流高校院所。组织宝德龙健身器材有限公司参加在广州市举办的中日大学展,与神户大学、大阪工业大学、名古屋工业大学就合作的方向和领域达成合作协议,与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在发展康复器械、推进康复产业发展方面达成合作意向。积极对接清华大学、北京航天航空大

学,加快山东智衡减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力度。三是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成功举办了首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活动、首届“工会杯”厨师技能大赛,并对获奖人员予以物资和精神奖励,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四)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经过前期积极洽谈,县人社局引进了山东山速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移动机器人研发生产项目,已在县开发区落地,租用办公楼、车间4000平米,外墙粉刷已经完成,生产布局按展示厅、生产车间、组装车间进行装修装修,立项、环评等开工前手续办理完毕,上海方面工程师、生产设备等全部已到位,第一批员工已经上岗正在岗前培训。预计10月上旬第一批产品40套智能移动机器人将正式下线。

二、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就业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有所上升。企业用工需求大幅度减少,环保整治停产引发的区域性集中失业风险已经显现,劳动力总体供大于求。

(二)企业养老金发放面临沉重压力。受经济形势增速放缓、企业持续缴费能力减弱、人口老龄化、养老金待遇持续增长等因素影响,企业养老金收支整体性缺口和结构性缺口扩大,社保基金面临着严重的支付压力。部分企业负责人参保缴费意识不强,存在不参保、选择

性参保缴费现象。

(三)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高端人才引进难、留住更难。平台载体建设起步晚、建设慢、档次低。“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还是空白。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以更高的质量做好就业创业工作。要正视当前就业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把破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作为主攻方向,确保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7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努力实现公平就业、充分就业和更高质量就业。积极推动免费培训下基层、进乡村。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引导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着力解决供给侧改革去产能过程中的结构性失业问题,加大就业帮扶工作和职业介绍力度。实施就业精准扶贫,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劳务协作、技能培训、就业服务、“扶贫车间”等措施,全面完成就业脱贫任务。同时做好复退转业军人权益保障工作。积极申报XX县家具梦工厂、德州惠新创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为创业者提供平台支撑。2019年计划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000万元,扶持带动就业1200人。

(二)以更高的标准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改革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先保后征”政策,逐步推动实现项目、资金及时落实的常态化。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实现按新制度计发待遇。完善职工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和职工生育保险制度,落实居民医保特病门诊政策。全面推进工伤预防,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依法依规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法律义务和社会职责,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力争全年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6亿元以上。围绕群众和企业办事的“难点”、“痛点”、“堵点”和经办服务的“风险点”,深入开展人社领域作风建设,继续落实“一次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