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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修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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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修复规范

生态修复规范范文第1篇

目前,海岛管理部门对项目申请工作进行了有效管理,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提出改建意见,对于提高项目质量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为了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提出以下两点建议。31进一步明确规定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深度现行的《关于启动实施2012年海岛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与领海基点保护工作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2〕113号中,规定了海岛生态整治修复及保护项目实施方案编写的大纲和主要内容,对于规范项目的实施方案编写起到了较好的指导和规范作用。但是,没有详细明确每一部分内容编写的深度。由于项目申报各单位对编写大纲理解的不同,编写的内容深度不一。为了全面、翔实、客观、可行地反映项目内容,不同项目之间又具有相对统一的标准,建议制订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要求,明确编制深度,特别是针对项目的主要内容与技术指标、图件部分应该详细说明。目前,已经组织实施了多个海岛生态整治修复项目,基本掌握了生态整治修复内容,能够进一步提出各内容和技术指标要求。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海岛所在县级政府的意见当前,海岛生态整治修复及保护项目一般由县(市)级海洋主管部门作为承担单位申报并组织实施。海岛生态整治修复及保护项目,很多是针对有居民海岛的整治修复。根据《海岛保护法》的规定,有居民海岛由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管理。建议有居民海岛生态整治修复及保护项目申报材料,应当征求海岛所在县级政府或项目承担单位同级政府部门的意见,并由县(市)级人民政府或项目承担单位同级政府部门出具申请方案文件申报,以便县级政府统筹管理辖区内的有居民海岛,统一安排政府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和支持海岛生态整治综合工作,也便于项目批复后县(市)级海洋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海岛生态整治修复及保护项目实施管理

海岛生态整治修复及保护项目批复后,如何进行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的验收和管理,尚未出台有关的规定,各地海岛生态整治修复及保护项目都是参照其他行业项目实施,正在探索经验。本部分针对项目实施管理提出5点建议。建立和完善项目管理流程海岛生态整治修复及保护项目由国家海洋局负责组织申报并同财政部进行会审后予以批复。方案编写、总支项目预算编制、项目实施的基本程序、施工图纸审查、施工过程的检查管理和技术监理、竣工验收管理等是项目实施工作的几大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影响项目执行质量的关键。管理部门应当逐渐完善管理制度,加大管理力度,对项目任务实施管理。陆地上建设工程从申请立项到施工许可,再到工程实施和竣工验收,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管理流程,明确了管理依据和审查要件。对于新兴的海岛生态整治修复及保护项目的任务实施管理,可考虑以下两种方式。(1)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同时,财政部下拨了项目经费,后续的管理流程可参照现有陆地上建设工程的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如会商规划部门会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会商建设部门会审施工图纸、审查施工合同、备案安全措施、施工许可证等,会商监理单位和建设部门进行施工监理,会商建设、规划等部门联合进行工程预检查验收等。(2)国家海洋局应当建立具有海岛特点的统一管理的流程,明确项目施工图纸、施工、监理和验收等规定,对项目进行全面管理;也可以对部分环节进行统一管理,其他环节与陆地有关管理部门合作。明确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要求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能力和水平,直接决定海岛生态整治修复及保护项目实施的质量。目前,陆地上的建设工程,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对具体承担单位都有明确的资质和技术要求。但是,海岛生态整治修复及保护项目不同于陆地上的建设工程项目,涉及岛陆及周边海域两部分,施工作业极易受到天气、交通的制约,造成项目实施难度大、成本多、危险系数高等诸多不利制约因素,部分整治修复内容,如岛陆植被修复、沿岸防波堤建设、植被保护绿化等,都需要考虑耐海水、海风腐蚀和海洋性气候因素,项目实施的风险较大,不确定性较高。应当根据海岛生态整治修复及保护项目属性的特点,以工程量或投入经费为标准,明确提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要求,确保项目的有效实施。建立完善的项目档案材料项目档案记录了项目立项、实施、竣工的全过程,而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和声像等是项目档案管理最有效的载体,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也是对海岛整治修复及保护项目实施效果的最好见证和检验。对于海岛生态整治修复及保护项目,除了与一般建设工程相类似的档案资料外,项目实施前的海岛现状和项目实施后效果的数据和影像资料尤为重要。海岛生态整治修复是要通过各种人为修复手段改变海岛生态环境受到破损的状态,修复前后的海岛对比资料是说明生态修复效果的最好依据,也是检查、验收海岛生态整治修复项目的重要档案资料。因此,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资料,尤其是准确、客观地反映修复前后的数据和影像对比资料,是管理部门需要引起重视的重要环节,也是各项目实施单位需要做好的基础工作。实施严格的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海岛生态整治修复及保护项目的部分建设内容是否按照方案实施,在实施工程中难以准确把握。例如,采取补沙的方式整治修复沙滩,由于海水的流动性和潮汐的自然作用,实际补沙的数量很难检查;修复岛陆植被,可能由于极端天气和客观环境的影响,植被的适应性能要求高,造成成活率极低,实际修复的数量和质量难以核实。因此,除了遵循现有的管理规定外,还应当建立结合项目实际的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组织管理部门和专家队伍实施跟踪管理和全过程的记录管理,规范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执行,确保国家财政资金落到实处,充分利用,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产生最大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国家已经开展了《海岛整治工程管理与绩效评价研究》,建议结合项目的特点,应尽快组织应用,为实施项目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支撑。组建专家团队跟踪项目执行海岛生态整治修复及保护项目刚刚实施不久,无论是管理还是施工技术,可能存在一些不尽完善的部分,国家和地方海洋管理部门应当组建专家团队,采取异地或本地相结合的办法不断跟踪项目执行过程,包括项目施工设计、项目施工、修复技术应用、项目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项目验收及项目档案管理等,查找不足,完善和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国家编制了《海岛生态修复整治技术指南》,专家团队应当跟踪技术指南的应用情况,掌握这些技术是否具有普遍性和实用性,是否有新材料和新技术能够应用,不断提高海岛生态整治修复技术指导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真正把海岛项目做成百年大计工程。

生态修复规范范文第2篇

【关键词】建立;完善;生态;补偿;制度

2008年中央财政设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以来,转移支付范围不断扩大,转移支付资金不断增加。但由于这项工作起步较晚,涉及的利益关系复杂,实践中还存在补偿不规范、补偿形式单一、补偿主体对象不明确等问题,需要加以认真研究探索,建立和完善林业生态补偿制度,从而为加快推进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有效的制度保障。党的十报告明确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这对大力推进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建立林业生态补偿制度的意义

建立林业生态补偿制度是确保林业生态功能区建设的需要。林业生态区群众的发展权与非林业生态区群众的发展权是平等的。国家为追求宏观上经济、社会和林业生态效益的最大化,规划了不同的功能区,并分别制定了相应的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政策。保证功能区规划落到实处,需要设计相应的林业生态补偿制度。如果没有林业生态补偿制度安排,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区域就会选择“博弈”行为,导致“限、禁”失效。

建立科学的林业生态补偿制度可以约束林业生态环境消费。林业生态环境的容量有限,林业生态环境消费无度会损害林业生态环境。建立科学的林业生态补偿制度,对林业生态环境过度消费征费,以作林业生态补偿之资,让林业生态环境消费者的消费成本内部化、制度化、刚性化,能够有效约束林业生态环境消费者对林业生态环境的过度消费。

建立科学的林业生态补偿制度可以激励林业生态环境保护行为。建立科学的林业生态补偿制度可以让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收益内部化,使保护者得到补偿与激励,实现林业生态环境保护行为的自觉自愿自利,可持续地坚持下去。建立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还可以增强林业生态产品的生产和供给能力。

2、明确林业生态补偿应坚持的原则

明确补偿主体。“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各负其责,中的“谁”,可以是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和个人,有时还可能涉及多个主体,情形比较复杂。应因事制宜,明确特定的补偿责任主体,多个主体则应量化责任。

落实受益主体。“谁受损、谁受益”。应落实受益主体。目前存在补偿利益虚化、未补偿到真正受损者的问题。对此,有多个受损主体的,应量化其利益;有多个受损方面的,应全面覆盖受损的各个方面。

补偿标准体系化。林业生态环境受损后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影响的利益主体是多元的。现在的补偿是一个简单的经济总量,且一般按“人头”分配,掩盖了受损主体的差异性。补补偿模式多样化。现行的补偿模式以政府财政转移支付为主,辅以一次性补偿、对口支援、专项资金资助和税赋减免等。应坚持多样化模式,同时避免模式选择的随意性、补偿额的随意性。应制定实施细则,规范补偿模式的选择和实施。

确保补偿用于林业生态修复。现在,林业生态补偿大多用于生活、安置、迁移、生产等刚性需求,真正用于林业生态修复、林业生态保护的很少。林业生态补偿制度安排中应有量化的刚性要求,使一部分补偿直接用于修复林业生态。同时,还应有使用的有效监督制度。

3、实现林业生态补偿的规范化、标准化、动态化

实现林业生态补偿规范化。我国积极探索林业生态补偿制度建设,目前已初步建立了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今后,一方面应在实施过程中对这些制度加以完善,另一方面应在顶层制度层面逐步形成完整的更具法规功能的生态补偿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必要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在法律层面明确林业生态补偿的必要性,明确林业生态补偿责任和林业生态主体义务,为林业生态补偿机制的规范运作提供法律依据,不断推进林业生态补偿的制度化和法制化。

实现林业生态补偿标准化。在建立科学的林业生态价值评价体系前提下,完善分类及测算方法,分别制定林业生态补偿标准,加快建立林业生态补偿标准体系,将主要标准“指数化”,控制上限下限,控制变量因素,防止随意性。还应尽快制定和完善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及时提供动态监测评估信息,逐步建立林业生态补偿统计信息制度,抓紧建立林业生态补偿效益评估机制。最重要的是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估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使之成为建立林业生态补偿制度、推进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

实现林业生态补偿动态化。林业生态损害的修复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林业生态环境损害后负面影响的显现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科学的林业生态补偿制度应该是动态化的,能够反映林业生态修复成本的不断提高,反映林业生态环境损害叠加累积的效应及逐渐恶化的趋势,反映人们对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更高需求,以可持续的林业生态补偿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生态修复规范范文第3篇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坚决打好“1+1+10”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四减四增”,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底,全街道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各类工业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突出环境问题基本解决,生态保护红线全面落地,重要生态系统得到保护和修复。

具体指标:到2020年底,全街道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分别控制到64微克/立方米、104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良好率提高到60%及以上;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2)平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且持续改善;臭氧(O3)浓度较去年有明显改善;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详查,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52%,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不高于2015年指标。

二、工作任务

(一)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严格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要求,以PM2.5浓度明显下降、重污染天气明显减少、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为导向,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推动全街道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1.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做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和生态环境部“2+26”城市大气污染强化督察工作。持续大力度整治“散乱污”企业,一经发现坚决保证清理整治到位,避免死灰复燃现象发生。加大对全街道企业巡查力度,聘用第三方专业结构对重点企业开展环保隐患排查,形成问题清单,逐项销号整改,督导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做好家居产业集群规范整治,引导企业入驻产业园区和喷漆中心,督促企业提升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完善环保设施,做大做强铝质家居产业,坚决淘汰落后产能,通过强化标准、加强监管、积极引导,建园区、搭平台,疏堵结合的方式,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推动家居产业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按照上级要求引导企业做好排污许可证申报工作和建设项目环评预审工作。加强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控制,有效遏制臭氧浓度上升趋势。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有序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排污口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加快实施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动燃气锅炉、燃气工业炉窑实施低氮改造或尾气脱硝治理。(环保所、各管理区等负责牵头落实)

2.严格控制燃煤污染。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因地制宜实施清洁取暖,按照宜热则热(集中供热、地热)、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有序推进清洁取暖;2020年采暖季前,在确保能源供应的前提下,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燃煤替代,生产厂区内一律不得出现燃煤炉;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村,积极推广洁净煤和环保炉具,加强煤质管理,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大力推广煤炭清洁利用技术,提高煤炭集中利用水平。(环保所、各管理区、村建办、市场监管所、供电站等负责牵头落实)

3.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按照市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要求,统筹开展车、油、路协同治理和非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车,鼓励淘汰老旧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加快推进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并轨。严厉打击制售不合格油品行为,集中力量整治黑加油站点。逐步推进非道路机械排放检验和环保标识管理,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全面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环保所、各管理区、村建办、公路站、交通安全办、派出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4.深化扬尘污染整治。严格街道面源污染防控,加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秸秆禁烧、各类垃圾焚烧等烟尘污染的监督执法。提升施工扬尘防治水平,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各类工地全面落实扬尘控制措施,职能部门建立管理清单,实行动态管控。强化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提高道路机扫、冲洗率。(环保所、各管理区、村建办、城管大队等负责牵头落实)

5.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防联控,完善重污染过程应急响应机制,及时组织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制定错峰生产调控方案;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货车运输企业制定并落实重污染天气错峰运输方案。加强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监督检查力度,督导企业按清单要求停产限产并完善相关支撑材料。(环保所、各管理区等负责牵头落实)

(二)深入推进碧水行动

深入实施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市系列实施方案,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保好水、治污水、除臭水。

1.打好水源地水质保护攻坚战。科学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快设置保护区标志和隔离防护设施。深化工业污染防治,严格氮、磷、硫酸盐排放控制。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范,全面提升环境应急管理与处置能力。(环保所、各管理区、水利站、村建办、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2.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将黑臭水体作为河长、湖长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力度,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强化河道底泥污染安全治理,深入开展河道生态修复,多渠道、多方式消除农村黑臭水体。(环保所、各管理区、村建办、水利站、城管大队等负责牵头落实)

3.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扎实推进生态振兴,以农村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排查整治工作,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环保所、各管理区、村建办、农业办、林业站、城管大队等负责牵头落实)

(三)扎实开展净土行动

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深入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

1.加快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按照上级要求逐步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以耕地为重点,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别采取不同管理措施。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适时开展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实施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重大工程,开展重点地区涉重金属行业排查和整治。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制度,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严格用地准入,对暂不开发的污染地块实施风险管控,防止污染扩散。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列入名录且未完成治理修复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用地。严格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拆除各类设施过程中的风险管控。(环保所、各管理区、村建办、农业办、林业站、城管大队、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2.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打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整治攻坚战,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治理,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推进农村垃圾就地分类、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环卫所、各管理区、农业办、城管大队等负责牵头落实)

3.强化危险废物处置监管。对以危险废物为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危险废物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等全过程监管体系。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分级评估。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环保所、各管理区、派出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推进医疗废物城乡一体化处置,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2020年年底,力争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全部纳入集中处置。(环保所、卫生院等参与)

4.打好进口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攻坚战。开展打击进口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攻坚战,强化进口废物加工利用监管。坚决杜绝新增进口固体废物利用企业和列入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进入我街道。(环保所、各管理区等负责牵头落实)

(四)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推进重点区域和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提升各类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1.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应保尽保、应划尽划的原则,将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按照上级部署,制定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保护修复方案。现有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按照上级环保督察要求,按期有序退出。(环保所、各管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2.打好自然保护区等相关问题整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系统修复,实施森林生态修复与保护、退耕还林还果、农田防护林建设、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城乡绿化美化生态建设工程。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矿山问题,有效提高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环保所、各管理区、林业站、水利站、农业办、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3.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推进水土流失、荒漠化综合治理。推动耕地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环保所、各管理区、林业站、安监站、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强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体责任,为生态环保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各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牵头部门要做好工作的指导、调度和协调,对未按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任务的进行督导,配合部门要对照职责,明确任务分工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数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落实)

生态修复规范范文第4篇

(1.农业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天津 300221;2.天津渤海水产研究所,天津 300457)

摘要:为了掌握人工鱼礁建设对海洋生物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的作用效果,在汉沽示范区已投放人工鱼礁海域进行了跟踪监测与研究。研究结果表明:投放1年的礁体表面90%以上被生物覆盖,附着厚度10~15 cm,附着生物以长牡蛎、密鳞牡蛎为主要优势种,单位面积附着量6.25 kg/m2。实验数据显示附着的牡蛎及其它生物生长良好。从浮游生物、底栖生物、鱼卵、仔稚鱼密度分布以及礁体生物附着状况来看,人工鱼礁区良好的生态效应已初步显现。在礁区周围的海底出现了以礁体为中心的高生物量区向四周扩散的趋势。从生物多样性和总生物量的角度来看,汉沽示范区人工鱼礁对改造局部区域的海洋生态环境起到了良好作用。

关键词 :人工鱼礁;监测与研究;效果评价

基金项目:农业部蓬莱溢油生物资源养护与渔业生态修复——渤海生态修复汉沽示范区项目。

作者简介:孙万胜(1963.10-),男,本科,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与研究。sunwansheng@126.com

DOI:10.3969/j.issn.1004-6755.2015.06.002

渤海湾天津海域历史上渔业资源丰富,是渤海最重要的鱼虾贝产卵场、索饵场。由于不断增强的开发活动和日益加剧的环境污染,破坏了渤海生态系统的结构,使生物群落生产力下降,渔业资源日益衰退。为逐步修复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在农业部的统一部署下,天津市水产局组织承担了蓬莱溢油生物资源养护与渔业生态修复项目,在天津建设渤海生态修复汉沽示范区,实施人工鱼礁建设及生态环境修复工程。为了掌握人工鱼礁建设对海洋生物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的作用效果,笔者在天津汉沽示范区已投放人工鱼礁海域进行了跟踪监测与研究,旨在进一步了解人工鱼礁对海洋生物资源的修复效果,为渤海生物资源养护与渔业生态修复提供技术参考。

1材料与方法

1.1人工鱼礁示范区的位置及建设规模

示范区位于天津汉沽大神堂近海,离岸距离10 km。与“大神堂牡蛎礁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及“天津市海洋牧场汉沽示范区”临近。示范区面积为427.1561 hm2,在示范区内完成16个礁群建设,投放人工鱼礁2 804个(9 463.5空 m3)。

1.2人工鱼礁礁体的选型及投放布局

礁体的材料以钢筋混凝土为主,技术要求参照《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10-89、《港口及航道护岸工程设计与施工规范》JTJ300-2000。对于海水环境中的混凝土,设计年限为50年,强度等级达到C35。参照《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DL/T5057,抗渗设计采用等级S8。

礁体的设计主要有2种,一种为大窗箱型礁,另一种为大小窗箱型礁。设计参数见表1,礁体的示意图如图1、图2所示。

2012年、2013年共投放2种类型的礁体1 904个(6 426空m3),形成礁区面积153.772 hm2,鱼礁投放布局如图3所示。

1.3监测时间及站位布设

在汉沽示范区面积为427.156 hm2范围内设立5个监测站位,在示范区以外设立监测对照站位4个。

1.4监测内容与监测重点

1.4.1海洋生物监测主要包括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生物、鱼卵仔鱼及游泳生物的种类组成、多样性特征、密度及生物量等。

1.4.2人工鱼礁附着生物调查提取已投放1年的人工鱼礁,调查生物附着状况,主要指标包括生物附着率、附着厚度、附着量以及附着生物的种类组成等。

1.5调查与分析方法

各项调查与分析方法均按照《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2007)和《海洋调查规范》(GB12763-2007)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研究结果

2.1示范区人工鱼礁礁体生物附着效果

2014年7月5日,租用天津航通潜水工程有限公司打捞船对2013年投放的人工鱼礁进行了打捞作业,打捞区域坐标为:39°07.358′N、118°00.482″E和39°07.350′N、118°00.486″E。现场打捞两块回字形礁体,礁体长、宽各1.5 m,其中单面中空面长、宽各0.60 m,单面附着面积为1?89 m2,每个礁体共计11个附着面(除去朝下接触海底一面)。经现场测量计算,2013年投放的人工鱼礁(投放期1年)礁体表面90%以上被生物覆盖,附着厚度10~15 cm,附着生物以长牡蛎、密鳞牡蛎为主要优势种。单面生物附着量11.8 kg,每个礁体平均生物附着量为129.8 kg,按照2013年已投放1 904块人工鱼礁计算,2013-2014年1年内礁体生物总附着量约为247 t,单位面积附着量6.25 kg/m2,人工鱼礁投放前后照片对照如图4。现场采集部分礁体生物带回实验室鉴定,发现大量软体动物、节肢动物、环节动物、棘皮动物、脊索动物、腔肠动物,详见表2,图5。在实验室随机抽取35个牡蛎样本进行了生物学测定,牡蛎壳长范围57~77 mm,壳宽范围33~69 mm,平均个体重26.2 g,可食部分4.8 g,出肉率17.7%,实验数据显示附着的牡蛎及其它生物生长良好。

2.2人工鱼礁对周围海洋基础生物的影响变化

2.2.1浮游植物项目实施后与实施前相比,浮游植物多样性指数提高了58.9%;浮游植物密度由项目实施前的293.12×104个/m3增加到项目实施后的394.9×104个/m3,增加了34.7%。见表3。

项目实施后示范区与周边对照区相比,示范区浮游植物的种类数、密度及生物多样性均高于对照区,见浮游植物密度等值线分布图(图6)。

2.2.2浮游动物项目实施后与实施前相比,浮游动物的密度、生物量、多样性指数、丰富度有不同程度升高,其中密度、生物量升高幅度较大,分别升高19.9倍和88.4倍;浮游动物的均匀度有所下降,下降19.4%。见表4。

项目实施后示范区浮游动物的密度、生物量、多样性指数、均匀度均高于对照区。从浮游动物密度等值线分布图显示,示范区内浮游动物密度明显高于周边对照区域,而且浮游动物密度呈现由周边区域向示范区逐步升高的趋势。见图7。

2.2.3底栖生物项目实施后与实施前相比,底栖生物密度略有降低,降低26.8%,但底栖生物的生物量有所升高,升高13.0%;底栖生物多样性、均匀性、丰富度均有所提高,分别升高28?9%、11.0%、29.2%。见表5。

项目实施后示范区底栖生物的密度、生物量、多样性指数、均匀性、丰富度均高于对照区。从底栖生物密度及生物量等值线分布图显示,示范区底栖生物的密度和生物量明显高于周边对照区域,而且底栖生物密度和生物量呈现由周边区域向示范区逐步升高的趋势。见图8、图9。

2.3人工鱼礁对周围渔业资源的影响变化

2.3.1鱼卵、仔稚鱼项目实施后与实施前相比,仔稚鱼平均密度为4.04尾/m3,比项目实施前本底值略有降低,降低14%,鱼卵平均密度为3.54粒/m3,比项目实施前本底值明显增加,增加98%。

示范区与对照区相比,示范区鱼卵和仔稚鱼密度均高于周围对照区,分别高于2.3倍和75.7%。

2.3.2游泳动物项目实施后示范区游泳动物平均生物量为22.43 kg/网·h,比项目实施前增加了14.0%,比对照区略有降低,降了4.5%;示范区游泳动物平均密度为2 460尾/网·h,比项目实施前增加了15.2%,比对照区略有降低,降低2.4%。示范区游泳动物密度、生物量略低于对照区,有可能由于在示范区海底一定区域存在人工鱼礁礁体,不便于拖网作业所致。

3结论与建议

3.1小结

汉沽示范区从2012-2014年共完成16个礁群建设,投放人工鱼礁2 804个(9 463.5空 m3),形成礁区面积189.582 hm2,完成示范区建设427.156 hm2。汉沽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在一定海域内创造了一个良好的人工生态系统,为海洋经济品种提供了避敌栖息和索饵的场所,从浮游生物、底栖生物、鱼卵、仔稚鱼密度分布以及礁体生物附着状况来看,礁区良好的生态效应已初步显现。在礁区周围的海底出现了以礁体为中心的高生物量区向四周扩散的趋势。

无论从生物多样性和总生物量的角度来看,汉沽示范区人工鱼礁对改造局部区域的海洋生态环境起到了良好作用,为渤海湾天津近海的渔业资源恢复和生态环境修复起到了示范作用。

3.2建议

在人工鱼礁投放区周围设立航标灯塔,禁止船舶进入和一切捕捞活动。在加强监督管理的同时,开展公众宣传,普及生态保护知识,提高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人工鱼礁对海洋生物资源及生态环境的作用效果,建立环境与资源监测常态机制,为开展海洋生物资源修复提供基础数据。

加强人工鱼礁自然沉降及海底泥沙淤积的监测与研究,综合考虑天津沿海海流、潮汐的水动力学特点,科学选择礁区位置,优化人工鱼礁的单体组合方式,确定生态鱼礁区的布局方式,构建生态复合型鱼礁群,实现生物附着和栖息环境功能改善的最大化。

生态修复规范范文第5篇

关键词:城市水生态 环境 生物 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986 文献标识码: A

随着全球科技的进步,人类活动的频繁和社会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强度,水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但是城市水环境是城市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市民休闲娱乐、维护城市生态平衡的重要手段。那么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水环境的质量也越来越高,在这种情况下采取生态修复的方法解决污染不是很严重格的水环境是今后城市环境治理的必然,修复受损的水生态环境是恢复水生态环境的有效途径。

一、 水生态环境影响因素

现如今随着城市发展的不断进行中,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应该严格按照规定排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严禁排入城市自然水环境。要定期对公园、环城河内的树枝败叶,以及其它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强化环境宣传,是人们在休闲游玩的时候养成一个良好的喜欢。这样从环境污染的外源摄入上控制上污染源,才能为内源性污染质量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1.农村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

我国人口多、土地资源少的国情决定了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起到基础地位的作用。我国农业目前正处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时期。传统农业是在自然经济条件下,采用人力、畜力、手工工具、铁器等为主的手工劳动方式,靠世代积累下来的传统经验发展,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居主导地位的农业。传统农业对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现代农业大量使用以石油为原料的化肥、农药和以石油为能源的农业机械,使现代农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已远远超出传统农业,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现代农业生产引起了土壤侵蚀和土地退化,减少了生物多样性,农业生产中施用的化肥、农药等产生了有机污染物及氮、磷等营养物质,造成水质的富营养化。

二、水生态环境修复原理

水生态修复是利用生态系统原理按照自然界的自身规律使水体恢复自我修复功能,采取各种工程、生物和生态措施修复受损伤的水体生态系统的生物群体及结构,强化水体的自净能力,重建健康的水生生态系统。而水生态环境修复主要分为三种技术——物理修复、化学修复、生物修复。(1)物理修复技术为:外源控制、底泥疏浚、水动力循环治理。(2)化学修复技术为:化学除藻、沉淀净化。(3)生物修复技术为:生物过滤技术、微生物技术。

三、水生态环境修复措施

1.城市水生态环境修复措施

1.1增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及废水能力

根据污水水量、水中污染物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排放标准及处理工艺。修建污水处理综合性能强的污水处理厂,将工艺研究和设备开发密切结合,在推广应用先进工艺技术的同时推出高质量的成套设备,不断扩增污水处理厂综合性技能。

1.2人工建造景观水体,增加城市绿地面积

在城市中修建人工景观水体,满足人们的亲水性需求,改善周边环境,种植适合城市生长的植被与树木,增加降雨后形成径流时间,使雨水能入渗到城市地面以下,补充城市地下水体,缓解城市水资源环境由于城市化带来的不利影响,进而调节局部生态系统。

1.3修建人工湿地,为城市增色添香

模拟自然湿地生态系统修建人工湿地。利用湿地土壤疏松多孔体系,含有大量的胶体颗粒的物理性状,去除水体中的有机物和重金属,进而修复水生态环境。栽植有较高观赏价值的湿地植物,增添休闲、观赏和贴近自然的美景。

四、天然水体水生态修复措施

我国的天然水体主要由江湖湖海组成,目前已有近60%水体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水体中富含氮、磷等营养物和有机物。局部水体富氧化情况严重,造成诸如蓝藻等生物的大量繁殖,蓝藻等水生生物与水体中的鱼类等生物争耗氧气,而使鱼类等生物死亡。影响了水生态环境的自然规律。目前,我国主要通过修建工程措施、生物修复技术和生态修复技术修复受损的水生态环境。

1.工程措施

利用稀释和冲刷技术,引用外流对水体进行稀释和冲刷,短时间内有效地减少污染物的浓度和负荷,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利用底泥疏浚技术去除水体底部的毒害物质;利用底泥覆盖技术在底泥表面敷设渗透性小的塑料膜或卵石,营造出特定的水流环境和水生生物所需要的环境,抑制藻类大量繁殖;利用气体抽提技术,使用真空泵和井使有机污染物蒸气,或者将被吸附的、溶解状态的或自由相的污染物转变为气相,抽提到地面,然后再进行收集和处理;利用空气吹脱技术将压缩空气注入受污染区域,使溶解在地下水中的挥发性化合物、吸附在土壤颗粒表面上的化合物以及阻塞在土壤空隙中的化合物驱赶出来。

2.生物修复技术

生物修复技术是利用生物的新陈代谢对有机污染物及氮、磷营养物质的同化作用,将低浓度污染物进行富集转化,达到治理污染水体的目的。该类技术与所要修复水体之间的空间关系属于旁路装置或非紧密结合的状态。常见的技术包括:固定化细菌技术、河道内曝气、结合高效微生物处理修复技术、生态浮床技术、卵石床生物膜技术、稳定塘技术、生物过滤技术土地处理技术等。

3.生态修复技术

生态修复技术是恢复退化水生态系统结构中缺失的组分,达到重建水生态系统的良好结构,实现其功能的恢复,同时改善水质。该种技术包括:生物操纵技术、沉水植物重建技术等。其中,生物操纵技术包括引入滤食性鱼类来控制藻类生物量的富集。沉水植物重建是利用属于本地物种的沉水植物,选择合适的地带进行引种并使之成为水生态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

五、强化政府立法职能,增加社会舆论监督

我们在对水生态环境进行修复的过程中,也要不断地去加强国家监察职能,运用行政手段、通过出台法律、法规约束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引进激励机制,对生产、生活中保护水生态环境的企业给予减免财税等方面的政策,奖励和鼓励高污染行业的技术进步。调动社会力量,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对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提出谴责,舆论干预其企业销售。加大社会保护水生态环境的宣传力度,树立全民保护水生态环境的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