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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扎实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实现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道路运输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加强,道路运输装备本质安全稳步提升,科技信息支撑作用有效发挥,逐步形成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明显增强,实现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运输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同比下降,坚决遏制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认真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1.加强普法培训,提高行业遵法守法意识。县局将认真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安全监管职责。各相关科室单位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与考核,持续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开展安全生产承诺活动。县局将会同公安、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要求,组织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承诺活动,制定双向安全承诺事项,明确和细化承诺内容,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安全承诺,接受各方监督。
3.推进安全风险管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道路运输企业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和省市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建立完善风险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营运驾驶员、营运车辆、道路及环境条件、运输组织、运营监控等方面,开展风险源辨识、评估、监测,落实防控和应急处置措施。要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责任链条,加快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标准规范、责任体系、教育培训,分级分类标准,为全面实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打好基础。县局将会同公安、安全监管部门,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联合督办制度,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要严格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第98、99条予以查处。
4.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快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体系。有关科室单位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督促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要加快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实施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诚信“黑名单”制度、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要建立诚信激励机制,对安全生产信誉良好的企业要在运力发展、服务质量招投标、扩大经营范围和规模审批以及评比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在站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补助等优惠政策上给予重点倾斜。
5.建立以安全为导向的市场退出机制。各相关科室单位要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联合检查,对发现存在违规生产和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和驾驶员要及时处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报请当地政府批准后,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第108条予以关闭,要依法吊销其相关证照。
(二)进一步强化长途客运安全监管
6.加强接驳运输管理,降低长途客运安全风险。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在对接驳运输试点工作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的长效机制,细化接驳运输组织及安全运营各项要求,完善接驳运输管理制度、运行规则和监管措施,强化安全监管,规范接驳运输行为。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在总结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的前提下,研究制定长途客运接驳运输发展规划,支持接驳运输联盟发展,推进接驳运输企业间的资源共享和相互监督。县局有关科室单位要积极研究,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7.进一步规范长途客运车辆夜间运行。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中创造条件积极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的要求。三级以下山区公路
不具备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严禁客运车辆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5时通行。各相关科室单位要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长途客运行业规范化运行,切实保障长途客运运输安全。8.加快道路客运结构调整,从源头加强安全保障能力。有关科室单位加强对本辖区道路客运需求及发展形势的调研分析,制定综合运输发展规划,科学调整道路客运结构。
(三)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
9.加强联合整治,严厉打击农村客运违规经营行为。相关科室单位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密切配合,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农村客运经营行为及超员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镇(街)、村(社区)作用,切实形成“镇(街)主导,相关部门联动,村(社区)参与”的联合整治机制;要研究建立社会监督和奖励机制,发动村民举报非法从事农村客运等违法行为。
10.严格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强化运营安全保障。对于新增农村客运班线,要建立农村客运线路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对拟开通农村客运线路途径公路的技术条件、公路安全设施状况、中途停靠站点、车辆技术条件要求及相互匹配情况进行现场勘查,形成联合审核报告,作为农村客运班车开通的依据。现场勘查可以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或组织进行。
11.创新农村客运组织模式,为农民群众提供安全的出行服务。鼓励推行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引导农村客运企业优化资源配置,因地制宜制定灵活的运输组织方式,推行农村客运片区化、网络化、集约化经营,提高公司化、规模化水平,提升农村客运覆盖面和服务质量,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具备资质的农村客运车辆。
(四)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
12.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源头监管。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企业承运的,相关科室单位一经发现,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7条予以处罚。
13.做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新颁标准贯彻落实。要积极做好交通运输部2014年新颁标准的培训,指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运输事故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JT/T911)、《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写要求》(JT/T91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技术要求》(JT/T914)等四项标准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14.提升集约化发展水平,强化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局相关科室单位要鼓励引导危险品运输企业整合资源,采取区别对待的原则,合理配置市场资源,对于组织化水平高的企业,实行政策倾斜,鼓励发展,对监管水平差、规模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整合或重组;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服务作用,探索中小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联盟合作模式,完善运输联盟运行机制和制度,吸引中小企业参加,提升危货运输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水平。
15.完善异地运输备案制度,强化车辆驻地运输管理。局相关科室单位要依托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强化对异地经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管理。异地经营三个月以上的,注册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及时督促运输企业到经营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经营地道路运输机构要对申请备案的运输企业按照许可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经备案的异地运输企业要按照当地运输管理要求纳入日常安全监管,严禁危化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严查只收费、不监管的企业。
(五)提高车辆标准化水平,坚决打击非法改装
16.完善营运车辆安全性能标准,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引导营运车辆向标准化、专业化、轻量化、清洁化方向发展,鼓励发展标准化、模块化厢式车等专用运输车辆,重点推进干线公路营运货车车型的标准化,加快更新老旧车辆。
17.严格营运车辆年审年检。严格执行机动车检验标准。对发现存在不符合车辆安全技术标准、非法改装的,不得出具检验合格报告。根据公安部门对连续3个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营运车辆,予以强制报废的车辆信息,运管机构要收回相应车辆道路运输证。要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制度,对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予通过审验,不得从事营运。
18.加强对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的监督检查。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辖区内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安装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督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对驾驶人、押运员开展紧急切断装置使用和操作规程的培训。
(六)进一步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
19.健全制度,严格考核。各相关科室单位要按照《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规范》,建立分级分类考核制度,在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车辆入网率、车辆上线率、车辆在线率、车辆警情处置率、平台故障以及数据质量情况等方面,对“两客一危”企业进行考核,并把企业监控平台运行情况,纳入安全评估、日常安全管理考核和质量信誉考核,作为营运车辆审验依据。
20.夯实基础,提升联网联控系统应用水平。加快推进联网联控数据完整性建设,确保所有“两客一危”车辆经营业户信息、营运车辆信息、从业人员信息、班车线路牌信息等基础数据完整有效。道路运输企业要将动态监控系统与车辆调度、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客运站报班系统、旅游包车监管系统、危险货物电子运单系统及其他监管信息系统有机结合,对车辆运营期间实行不间断的动态监控;要研究分析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数据,总结道路运输车辆安全运行规律,发掘道路运输安全风险因素,科学指导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21.沟通协调,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相关科室单位要充分利用好动态监管平台,与公安、安全监管部门建立重点营运车辆动态信息共享机制。各相关科室单位加强对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规营运车辆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切实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实现动态监控与运输监管的良好融合,建立监管和运营闭环管理机制,提升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应用水平。
(七)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22.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各相关科室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形成联动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严查无资质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以及驾驶员、押运员不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等行为。要根据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符合安全条件、超载、超速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要及时处理。
23.加强包车客运违法违规运输行为查处。要以旅游景点、旅游集散中心、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等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巡查力度,严格查处旅游包车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持有虚假包车客运标志牌、搭载包车
合同以外乘客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对连续3个月内违反有关规定3次以上的车辆及长期在异地违规运营的省际包车,各相关科室单位一律停止发放包车客运标志牌,停运整改,直至吊销相应车辆道路运输证;对违规行为严重的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要停业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对其包车客运标志牌审核发放。24.要加强宣传,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加大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安全乘车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拒绝乘坐“带病”、拼装改装、非法营运等违法车辆。要建立并完善群众举报监督机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机制。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5月下旬-6月初)
各相关科室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或计划,做好组织发动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6月初-11月份)
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的实施进度,层层落实,将活动的各项内容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个企业,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启动;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协商解决活动开展过程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三)总结完善阶段(12月份)
各科室单位对2015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2月1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分别上报县局。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来抓。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要积极推动活动工作内容融入地方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并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 考核范围,强化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部门配合,完善联动机制。要按照该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和部门分工,明确工作职责,要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形成分工明确、部门配合、社会支持、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对活动的督导检查。要围绕活动整体安排,突出本地重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活动情况的跟踪督查和考核。
(四)充分发挥行业中介组织的作用。要深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中介组织在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法规标准完善、安全标准化建设,协调企业加强线路、运力资源整合,优化结构,提高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水平,引导企业建立自我约束、自我提升的良性机制。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企业自查、行业检查”的方针,结合市运管局组织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要求,吸取近期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精心部署安排,以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为整治重点,查找安全监管死角,保障全市道路货运市场安全、有序、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运管处,崔培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督导和措施落实。
三、整治范围
本次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以旅客运输、危险品运输、集装箱运输、普通货物运输企业为主要整治对象,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和道路运输市场营运秩序等内容。
(一)客运市场整治内容
1、整治内容:按照交通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等规定,全面检查旅客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切实把好汽车客运站源头监督关。
一是落实驻站管理制度,履行好源头监管职责。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驻站人员要加强现场监管,实施有效监督,及时抽查车站的发车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二是进一步落实省厅有关规定,健全和落实客运站安全管理制度,配备足够的安全检查人员,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检查责任、细化检查措施,加强查检力度。落实驾乘人员途中上车旅客的“三品”检查职责,确保“三品”不进站、不上车。配齐配全车站消防设施设备,健全完善消防应急预案。
三是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二级以上客运站实行封闭发车,做到停车区、发车区和候车室“三封闭”,人、车分离,严防无关人员、车辆进入。
四是认真落实报班制度,落实省《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实施意见,使用《营运客车安全例检项目合格通知单》、《营运客车出站登记表》,酒精检测仪配备情况,认真检查驾驶员、车辆的有效证件,检查记录,从业人员和进站车辆符合运行要求,严防不合格人员、车辆出站运营。
2、责任单位:运管处、客管站
(二)货运市场整治内容
1、安全生产监管
(1)检查货运企业各种运输经营证件,严把货运企业的经营资质关、车辆技术关、从业人员资格关,取缔不符合规定的经营者;检查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检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是否落实;检查安全学习记录是否建立、挂靠车辆是否落实安全监管职责;检查危险品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是否及时更新和完善、GPS监控是否落实人员到位;检查对排查的隐患是否及时落实整改。
(2)检查货运企业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重点检查企业8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检查从事挂靠经营的货运企业是否制定专门的“企业挂靠货运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检查企业经营场所、停车场地、站场配套设施的安全防护措施;检查车辆营运证件和标志标识安装张贴情况,消防器材配备情况;检查货运站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立和进出车辆超限超载检查情况;检查集装箱运输车辆箱锁完好情况、散流物体运输车辆密闭改装情况等。
(3)检查企业是否结合夏季气候特点,对从业人员重点从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防雷电、防爆炸、防火灾、防汛等方面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检查文字资料和记录掌握企业每月“三见面”情况;检查企业对车辆定期检测、维护、保养和车辆出入库检查情况;检查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危险品运输企业每年两次演练,其他企业和每年至少一次演练);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参加保险、是否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营运保证书》。
(4)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轮胎、接地线等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车辆转锁是否完好有效,消防器材设施是否配备齐全有效;检查危险品运输车辆标志标识是否配备齐全。
2、责任单位
运管处、十五处交管所、维管所
(三)运输市场检查
1、检查内容
(1)加强对道路运输车辆的路检路查力度,重点查处超范围、超类别、无证营运、货车载人等违法行为,结合考核工作建立相应的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违法档案。
(2)在整治活动开展期间,保证辖区内危险品运输车辆进行100%过筛检查;加大对集装箱、大型货车、自卸(倾斜)车的检查力度。
(3)采取集中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手段,严格落实《超限车辆追踪处理办法》,完善超限超载检查、巡查、查处、追究机制,全面规范源头运输经营行为。
(4)严格按照市政府《通告》要求,加强散流物体运输车辆管理,严把车辆准入关,对未加装密闭装置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营运手续。对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查处的运输企业责令限期整改,督导运输车辆加装密闭装置。对密闭装置破损、失效造成撒漏污染等违规车辆一律不予年审签章。
2、责任单位
稽查大队、运管处
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自6月日开21始至8月30日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调查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
各站所要根据运管处提供的企业名单,对辖区内运输企业进行摸底核实,并广泛宣传集中整治活动的意义、内容、措施及步骤等,使广大企业法人和从业人员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
运管处会同各相关单位按照整治方案要求,有针对性地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市场中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期间活动紧密结合道路运输证件审验及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等工作,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三)复核复查阶段(8月1日至8月20日)
根据集中整治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由各站所对辖区内运输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复查。
(四)检查总结阶段(8月21日至8月30日)
各相关单位根据责任分工对责任范围内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9月5日前报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搞好本次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实行“一岗双责”的原则,按照各自职能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人,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为了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和领导,我所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印发了《县公路运输管理所2016年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周密部署,各股室及稽查队均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扎实开展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使全县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过程中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多措并举,确保“打非治违”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活动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运输从业者及社会群众广泛讲解宣传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宣传“打非治违”专项治理活动的各项政策措施;二是重点检查、合理布控,根据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特点,深入分析、总结非法违法道路运输行为规律,重点在客运中心、车站广场、出租车停靠点进行巡查,对非法违法道路运输车辆进行合理布控;三是加强监督,严格落实问责制,设立“打非治违”举报电话,鼓励、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同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作风不实、执法不力的,给予相关责任人警示通报。
三、突出重点,抓住“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关键环节
(一)整治客货运市场经营秩序。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我所集中力量,加大对违章营运频繁的区域重点布控、重点打击,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一是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营运车辆,特别重视打击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客运车辆;二是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的;三是出租车异地驻点营运、拒绝载客、故意绕道、强行拼载的;四是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我所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000余人/次,检查车辆1500余台/次,查处违章车辆1000余台/次,其中非法营运客车300台/次、不按批准的线路行驶10台/次、站外揽客60台/次,其它违规行为378起。共计罚款60余万元,从而有效制止了违法违章行为,保护了合法经营者的权益。
(二)机动车维修市场整治。我县维修众多,分布散乱,存在诸多问题丞待规范。针对辖区维修市场现状,我所制定了维修市场整治方案,分阶段、分地点,分步骤的进行治理整顿,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维修摊点,对未按规定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维修经营活动的,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立即停止经营;二是坚决杜绝和依法打击使用假冒伪劣汽车配件、欺骗坑害消费者和承修报废机动车、改装拼装机动车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实现机动车维修市场规范化经营,对未取得维修行业从业资格证人员上岗的坚决予以查处,坚持持证上岗。通过全年的整治,我所查处占道维修100余起。对达不到条件的三类维修店下达限期停业通知书10余份,处罚6家,有效遏制了违章经营,净化了维修市场环境。
(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整治。今年,我所开展了多次驾培市场的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通过检查发现驾培市场主要存在不按批准区域培训、挂靠培训等违章经营行为,共查处各类违章12起。其中未严格执行一人一车一教规定4起、无教练证1起、无运输证从事培训2起、取缔非法培训点2处,扣押民用牌照车辆从事教练车1辆、无安全设施、设备2起,共处罚款28000元。同时,加强了各驾校、培训部的内部安全制度建设,从源头上抓好驾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四、加强联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一)加强源头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清明”、“自治区第五届青少年科技节”、“五一”小长假等重要活动期间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路政海事部门要做好国省道日常巡查和超限超载查处治理工作,督促水上运输企业做好开航前各类设施、设备技术状况的自检自查,确保我市水上交通安全。
(二)认真吸取喀什“2.24”重大车辆侧翻事故和我市“3.25”火灾教训,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存,举一反三,加强安全监管工作。要督促企业按照“五个全覆盖”的要求,通过认真开展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车辆技术状况等方面的自检自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抓好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方式,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持续开展道路运输行业“打非治违”行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厉打击道路运输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根据职责分工严肃查处客运站周边非法、违法、违规营运行为,规范周边经营秩序,切实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切入点,根据活动主题和道路运输行业实际,督促辖区企业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并根据应急演练成效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二、运输市场管理工作
(一)顺利完成出租车从业资格证件的换发工作。各区交通运输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充分发挥辖区出租车服务组织的作用,确保辖区出租车从业资格证换发工作平稳、有序的开展。
(二)启动城市客运行业年度审验工作。各区交通运输局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行业管理实际,在吸取去年年度审验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订辖区城市客运行业年度审验实施方案,确保三季度初能保质保量顺利完成此项工作。
在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交通局在我县公路建设、道路运输等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始终把狠抓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系统逐步形势了领导重视、制度健全、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整治到位、监管有效的安全生产新格局,确保了我县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今天召开的安全生产交流会议,我们有的企业交流了好的经验和做法,有的企业谈了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和采取的改进措施,几个监管部门的负责人也讲了很好的意见。下面我就交通局近年来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做的工作也谈几点。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
安全工作重如泰山,为了抓好安全管理工作,我们多次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研究我县道路运输生产安全形势,安排部署了道路运输生产安全工作任务,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做到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成立了以交通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根据每年各个不同阶段安全工作的需要,我局都要召开专门的安全生产会议,成立专项安全检查领导组,制定专项安全检查方案,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各运输企业进行周密细致的组织安排。各个阶段都抽调了专人进行专项安全检查,春运安全检查、“五一”黄金周、“十.一”长假及古尔邦节期间安全检查,将安全管理贯穿于每年工作之中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此外,为使安全工作深入人心,使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都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我们加强了安全宣传工作,每年的安全生产月期间,我局在世纪广场、棉城菜市场参加了由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大型宣传活动,活动出动宣传车辆1台,制做版面4块,印发宣传材料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3起,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意识。
二、加强监管,强化主体责任。
1、加大了检查督促的力度。按照上级要求,我们结合实际,多次组织安全生产督察组深入辖区客运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和汽车站进行检查,加强监管力度、消除事故隐患。检查组采取查、看、问等方式对我县4个运输企业以及1所驾校3个乡级汽车站(点)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查,共检查危险品运输车辆760台,客运车辆300台/次。对他们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专用车辆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方面进行安全检查。针对企业安全制度不健全、车辆维护不到位、行驶证照不符、不按规定悬挂车辆标志、不按规定核载乘客及货物、从业人员不符合条件等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其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无事故发生。真正做到了责任到人。我县的道路运输安全工作逐步向制度化、科学化目标发展。
2、强化了道路交通的安全硬性环境和软环境。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我局2008年对事故多发地段设置了公路标志、标线、行车减速带;增设和投入了共计2.2万元的交通安全设施太阳能安全警示灯等相关设施,极大地消除了安全事故隐患。运管站、客运站对运输企业和客运汽车站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把运输秩序混乱、经常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列为整顿重点,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汽车站建立健全并落实了交通安全责任制。在制定以上措施的同时,运管部门进一步加强了机动车管理,严格机动车检验,严防病车和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对营动车辆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进行了一次全面审核、严把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和审验关,新驾驶员不得驾驶大型客、营运车辆,有不良驾驶记录的人员、虽有驾驶证但从业资格不够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客、货营运。认真清理和整顿了挂靠经营客运车辆和驾驶员,对客运企业的挂靠情况逐一核查登记,认真排查人员信息,对不具备从事客运资格的车辆和驾驶员,坚决清理出客运市场。
3、加大了客运市场的整治力度。在2008年我局多次牵头,组织系统相关人员上路,对无证驾驶(驾驶证、行驶证、营运证、上岗证)、及乱调车头、闯红灯、酒后驾车、出租车不打表、乱收费、重复载客、重复收费、车容车貌脏、乱、差。出租车拒载、强行拼载、故意绕道、等进行了专项治理,检查中发现出租车计价器损坏,不计价车辆34辆,驾驶员无从业资格证13人,查处无营运手续车辆3辆,对查处的违规车辆和从业人员3辆,对查处的违规车辆和从业人员均按照《道条》和部令进行了处理。对计价器损坏交由质检部门处理。
4、督促客运企业安装了gps定位系统。按照地区的统一安排部署,从2008年四月份为我县部分××××县-××*车辆安装了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县顺通运输公司建立了监控平台并逐步完善和更新,目前我县客运车辆已经安装gps的车辆达30余辆,有效的提高了对道路旅客运输和客运市场的运输安全动态管理。
5、完善了道路旅客运输的应急管理。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建设要求,我们加快预案编制工作。目前,我局共制定客运安全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2个,其中总体应急预案1个,即《××××县交通事故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1个,即《××××县出租车行业突发性事故应急预案》各级各类预案切合实际、简单适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为应对突发事件发挥了极为重要的基础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