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劳动保障宣传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为充分发挥宣传工作对人社事业发展的推动促进作用,更加全面深入地贯彻落实好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更好地惠及民生,根据省市安排部署,2016年在示范区重点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法制人社建设”四个专题,广开形式,深入开展“人社政策惠三湘”主题宣传年活动。
一、求真务实,做好宣传工作
示范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接到“人社政策惠三湘”主题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后,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有综合财务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联络协调和日常事务;各科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具体负责提出各自业务领域政策宣传点,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工作。
二、广开宣传形式,多方位宣传
针对人民群众接受习惯和方式的新变化,为切实增强宣传实效,扩大宣传范围,拓展宣传渠道,示范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托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电视报刊进行多方位宣传,2016年在示范区微信公众号发表20余篇,在官方网站发表30余篇,对各级报刊投稿50余篇,发表文章25篇;
三、走村入户不留宣传短板
为切实了解辖区居民对劳动保障工作的意见及建议,我局结合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一进二访”等活动,开展专项宣传活动8次,接待群众四千余人,实地走访群众680余户,共发放政策宣传资料2万余份。
关键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队伍建设
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是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劳动保障监察行为,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提供了执法依据,标志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一、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提高对《条例》施行的认识
《条例》的公布施行,是我国劳动保障系统的一件大事,是维权维稳、凸显执政为民的重要保障。单位要学习好、宣传好,积极响应劳动保障部、省劳动保障厅布置的《条例》宣传月活动,继续深入学习《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一是组织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二是要通过举办企业劳资管理人员专题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以及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办案过程中,引导用人单位正确理解和自觉遵守《条例》规定,通过依法用工来提高效益、增强竞争力。三是要通过街头宣传、深入企业上法制课等形式,增强劳动者运用《条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四是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深入宣传《条例》知识,提高各类企业和广大劳动者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认知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五是单位在学习、宣传《条例》的同时,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联系实际,注重研讨,把握《条例》的正确施行
单位在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劳动保障工作实际,分析劳动用工形势,剖析几年来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大幅攀升的原因,对照《条例》,开展研讨。一方面就《条例》的出台,练好内功,提升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理论的研究水平;另一方面利于监察人员对各类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过程中,准确把握《条例》中规定的原则,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办案能力。通过研讨,督促单位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正确施行《条例》,不断地总结经验,使之有效地指导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实际。
三、完善制度,践行职责,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
单位要将《条例》的贯彻实施与落实《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工作结合起来,明确职责,狠抓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与专职监察员履行职责的问题。一是完善监察执法程序制度。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劳动保障监察权,杜绝监察缺位、越位、错位和不到位的现象,杜绝因执法办案过程中出现程序错误而导致执法主体程序违法此类行为。二是完善监察执法责任制度。要建立公开、公正的评议考核和错案追究制,对监察人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错案的,要追究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杜绝因适用法律不当而导致执法主体实体违法此类行为。三是实行劳动保障监察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全面公开执法依据、程序、期限和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健全组织,提高素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
为保障《条例》的贯彻实施。一是要落实人员。凡是在编制内没有配齐的,尽快要选配到位;凡是有兼职人员占编的,一定要改变过来,专职专用;如因劳动保障监察任务繁重、人员力量不足的,应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二是要提高素质。各单位也可以根据实际,开展一些形式多样的素质教育活动,提高监察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要研究解决辖区内劳动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夯实基础,狠抓管理,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效能
单位要在现有的基础上,狠抓管理,进一步做好基础工作。一是依托推行诚信制度建设,准确掌握辖区内各类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方面的信息资料,按诚信等级建立重点监督目录和重点监察目录,并按要求对其实施有效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监察。二是针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四种形式:劳动保障年审、日常巡查、举报投诉专查和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资料,要注意收集归档,切实能够反映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成效,保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良性运行。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没有配备微机的,要抓紧配置,逐步实现办公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
六、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条例》的公布施行,加大了对用人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处理力度。单位要充分利用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继续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清欠农民工工资为重点,抓好维权维稳工作。一是要认真受理和查处举报投诉案件。经查实,不仅要处理好投诉人反映的问题,而且要以此为线索,对被诉单位整个劳动用工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依法进行纠正和处理。二是依托诚信制度建设,建立好重点监督、监察目录,加大对目录内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逐步规范其劳动用工行为。三是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用人单位的巡查,强化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监管,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拒缴社会保险费、使用童工和非法职介欺诈求职者等案件,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参考文献: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为目标,坚持科学发展、统筹城乡、以人为本,加强机构、制度、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把乡镇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成设施完备、制度健全、职责明确、运作高效、服务到位、覆盖城乡的工作新体系。
二、工作目标
年12月底,全县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全部配齐专职工作人员;建立村级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力争县乡镇村级建站率达到90%(年达到100%),逐步形成城乡一体、上下贯通、联系到户、服务到人的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体系。
三、乡镇村劳动保障所(站)建设标准
(一)机构设置
统一冠名为依兰县××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村劳动保障工作站。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村劳动保障工作站隶属乡镇政府和村委会领导,接受县劳动保障部门业务指导。
(二)工作职责
乡镇村劳动保障事务所(站)主要工作职责:乡镇村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应承担乡镇、村就业服务和劳动保障的基础统计、信息查询、政策宣传咨询、用工求职登记等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台帐和数据库,全面了解掌握有转移愿望和已经外出务工人员的基础情况,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动态管理、培训、转移、维权等工作,积极开展乡(镇)、村就业困难人员的各项就业援助工作。
(三)人员配备
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由副乡镇长担任,配备1名专职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村劳动保障工作站站长由村会计担任。乡镇、村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名单、联系电话需报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四)工作制度
由县就业局帮助建立完善乡镇村劳动保障所(站)工作职责、服务项目、服务规范、工作流程、工作台帐、工作考核等工作制度,并对专兼职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逐步实现乡(镇)村劳动保障所(站)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高效化。
(五)办公场所
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村劳动保障工作站要有一定面积的固定公共服务场所,配备办公桌椅、1台计算机、1台打印机、电话等。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窗口有服务柜台,有政策宣传栏、信息公告栏。有条件的乡镇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要与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就业部门、人力资源市场实现网络连接,纳入全市劳动保障信息网络系统管理。
(六)资金渠道
按照省人保厅文件要求,村兼职工作人员每人每月补贴100元由再就业资金解决;乡镇、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网络建设费由再就业资金解决。
四、推进步骤
(一)准备阶段(8月10日—8月31日)
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乡镇村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财政局副局长、县劳动就业局局长担任,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劳动就业局,抽调专人负责乡(镇)、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推进工作。
(二)实施阶段(9月1日—11月30日)
按照工作目标及建设标准,组织实施好乡镇和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建设工作。确定专兼职工作人员。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组织实施对乡镇和村级兼职工作人员的配备考核和培训工作,并将劳动保障平台建设的实施情况在每月25日上报市就业管理局。完善现有的工作设施和办公设备。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要在原有的基础条件下,提高软硬件的建设标准,村级劳动保障工作站正式挂牌并开展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对照方案要求,对乡镇、村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并于12月10日前形成数字准确、客观真实的自检自查报告上报市就业管理局。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乡镇、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是事关加快统筹城乡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全局的大事,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按时完成乡镇、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建设目标任务。
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全市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站)平台建设培训会议上的安排部署和要求,现将我县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站)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现状
我县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站)机构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在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于2002年下半年相继成立,现全县15个乡、镇都成立了劳动保障所,凤山镇的4个社区均成立了劳动保障工作站;现有在岗工作人员共31人,其中:专职人员28人;兼职人员3人。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站)的主要工作职责为: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劳动保障工作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基本方针、政策、标准;贯彻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政策和规则;执行社会保险待遇项目,给付标准和领取条件;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就业、培训信息和开展就业服务,就业前培训;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转移和有序流动、管理外来流动就业人员;实施对乡、镇(社区)内企业、私营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等。
自成立以来,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所(站)的建设及工作进展十分重视,加强对所(站)的领导和管理,先后多次组织基层劳动保障所(站)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的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每半年定期召开一次全县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站)工作总结会议,一边加强对基层劳动保障所(站)的业务指导工作,一边积极深入基层开展工作调研,为基层劳动保障所(站)协调工作关系和创造工作条件。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作方针、政策及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各项工作会议精神,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健全和完善乡、镇(社区)劳动保障体系为主线,以维护广大劳动者劳动权益为己任,积极工作,热忱服务,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切实推动我县劳动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近三年来,全县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站)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广大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站)是最贴近劳动者、最贴近用人单位、最直接的劳动保障工作者,通过及时正确的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提高了广大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促进了地方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全面了解、及时掌握和熟悉辖区内各项劳动保障工作情况,建立和完善了劳动保障工作台帐,能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及时准确完整的统计和上报各项报表数据及资料。
(三)及时了解和处理辖区内劳动保障工作领域中的矛盾和问题,积极协助上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违法案件的发生,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认真宣传贯彻执行社会保险的基本方针、政策,积极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工作,为广大劳动者解决后顾之忧。
(五)积极开展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就业、培训信息和就业服务及就业前培训工作,将社会保险与就业、再就业工作紧密结合,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转移和有序流动,主动管理好外来流动就业人员。
(六)积极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基本达到了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让企业退休人员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使他们的晚年生活质量得到了组织上的管理和服务上的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一部分同志对劳动保障工作,在思想上和认识上还存在一定差距,对劳动保障工作重视不够,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认识还不到位,缺乏对工作的超前思考和计划。
(二)一部分同志对劳动保障工作业务知识方面学习不够,还不能及时完整准确的将国家和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作方针、政策宣传贯彻到广大劳动者之中,为广大劳动者提供劳动保障服务的本领有待提高。
(三)一部分同志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有待改善,“有为才有位”,爱岗敬业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能丢。
(四)劳动保障内部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我县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站)机构成立时间较晚,现有条件差、人员整体素质参差不齐,而且大部分人员思想不稳定、有顾虑,不利于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的开展。
(五)县局对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站)的工作指导和监督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三、今后工作的措施及建议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基层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加强学习,提高工作业务技能,努力掌握为劳动者服务的本领。
(三)扎实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同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关系,树立爱岗敬业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一、工作成效
1、提请市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4件,审查局发规范性文9件,规范性文件审查率、上报备案率达100%。
2、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应诉行政诉讼案件3件,行政复议案件维持率和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率均达100%。答辩省厅和市政府转来的行政复议案件4件。
3、清理行政许可项目25项,市政府宣布保留10大类15项目。
4、完善了黄石劳动保障网,公开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891件,累计登录206万余人次。黄石劳动保障网被市政府评为全市首届十佳政务网站,列第一名。
5、开展了“12·4法制宣传日”、“社区就业宣传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攻坚战”等劳动保障宣传教育活动,编印《黄石市社会保险宣传手册》3万余份,发放就业再就业宣传资料5余万份。
6、全局系统62名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分别办理了《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
二、主要做法
(一)多手段规范抽象行政行为最好的原创免费公文站
一是规范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程序。严格按《黄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黄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文处理暂行规定》,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备案、修改和废止以及解释等进行规范。全年提请市政府出台和局制发的13件规范性文件,均经法制科审查把关,有12件文件作较大幅度修改,其中经法制科草拟的规范性文件8件,如《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实行失业调控的意见》(黄政发[2006]1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清欠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发[2006]79号)等;另外审查综合性文件47件。办理征求意见稿17份,审核部门联合发文12份,组织召开协调会、征求意见会和到基层调研活动12次,理清了部门职责。
二是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对本单位的行政许可项目、许可依据、许可机关进行了清理,共清理行政许可项目25项,并向市政府法制办上报建议予以保留,目前不存在非法定机关实施行政许可、随意委托实施许可、以内设机构名义实施许可和为行政许可违法设置前置条件或其他不合理障碍的问题。7月2日,市政府公布了一批行政许可项目,我局有10大类15项行政许可项目继续保留和实施。
(二)多渠道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一是建立行政执法考评制。在建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暂行规定》的基础上,我们将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各县(市)、区和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考核范围,与业务工作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考核。最好的原创免费公文站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我局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把好执法主体、办案程序、事实证据、适用法律和量罚幅度“五关”,并做到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程序不合法“三不裁决”。总体上看,我局行政执法公正、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细化,无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多次执法的问题,做到既严格依法办事,又使违法者心服口服。
三是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和收费公示制。15项行政许可事项和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予以公示,主要通过中国黄石网站、黄石劳动保障网上和办事大厅公开,并定期组织专班进行监督检查。全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审批件1.2万余件,通过公示,对104件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审批件未予审批,确保了无违法进行行政许可、无自行设立行政许可项目、无擅自或不按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等问题发生。
四是认真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坚持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严把调查核实关、政策依据关和文书规范关。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其中市本级1件,阳新县1件),应诉行政诉讼案件3件(其中市本级2件,大冶市1件),内容为职工工伤认定,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维持率和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率均达100%。
五是主动社会监督。聘请了15名行风监督员,公布了局长信箱、举报投诉电话,全年共答复网上局长信箱来信18件、政策咨询47条、在线答疑88条。
(三)多形式组织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最好的原创免费公文站
一是组织学习《行政许可法》。去年初,我们制定了《行政许可法》宣传学习计划,并分层次对县级领导干部、科级干部和一般干部进行了培训学习。局县级领导干部全部参加了由市委组织部、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讲座培训,54名科级及一般干部参加了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封闭培训和考试,134名县级以下干部参加了由黄石港区普法办有关领导主讲的依法治理和《行政许可法》知识讲座。此外,我局还以科室为单位,集中学习了《行政许可法》。
二是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在黄石劳动保障网上开设了政策法规专栏,按照16个方面的内容,公布现行适用的劳动保障政策性文件891件,回复群众政策咨询和政策问答等153条。在黄石日报、电台、电视台开设了“劳动就业”专版、“政策问答”专题、“医疗保险“专栏,推出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医疗保险等系列报道,发表新闻稿件224篇。组织开展了“社区就业宣传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攻坚战”等宣传教育活动,免费发放《黄石市社会保险宣传手册》、《社会保险接续须知》6万余份,发放就业再就业和医疗保险宣传资料8万余份。
三、2006年工作打算
2006年全市劳动保障法制要紧紧围绕劳动保障工作这个中心,服务大局,强化措施,奋力开拓,为实现劳动保障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促进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其主要措施:
(一)以劳动保障立法为龙头,在建章立制上有新的突破
加强劳动保障政策研究力度,着重调研、草拟、审核涉及当前劳动保障工作热点、难点的相关政策,主要包括:村改居人员社会保障制度暂行规定,就业再就业政策措施,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劳动合同规定,教育、卫生和乡镇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规范农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政策,发展就业型经济若干规定,加强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工作意见等等。
(二)以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为重点,在依法行政上有新的进展
完善重大行政罚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行政执法案件统计报表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和行政审批及收费公示制,强化依法行政。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社会保险争议。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效手段和方式,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组织开展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大检查。建立健全与实施行政许可相配套的工作制度。
(三)以加强收费管理为基础,在规范劳动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上有新的成效
严格按省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对象收费,做到不超标准、不增设项目、不越权限收费。将省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及时通过互联网、政务大厅、劳动力市场等途径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争取物价、财政部门认可相关费用的收取。同时,定期就劳动保障系统收费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减少无超标准收费、自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对象等乱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