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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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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

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关键词:城市水源管理保护

On Strategies of Urban Water-SupplySource Field Management and Protection in Jining City

GUO De-wei1WANG Wei-dong2TIAN Xiu-li3LI Meng1

(1.Jining city office of water resources,2. Jining city water conservancy machinery company,

3. Jining city water conservancy construction company, Jining,Shandong 272019;)

Abstract:Water resource is lifeline of a city.due to rapid delevelopmengt of economy in recent years,urbanization level isenhancing,population is condensing,water demand is rapidly increasing,and thus the conflict between urban water supply and demand is getting worse.Water crisis caused by shortage of urban water resource and water environment pollution has become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restrict condintion to socio-economic development.To ease the water resource crisis depends on scientific utilization and protection of water resources,enhanced managemengt and regulation of urban water resource,and it is an important priority and guarantee of citizens’drinking water security,as well as foundation of healthy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socio-economy and a harmonious society.

Key words: Urban water resource; managemengt; protection

一、全市水资源状况

1、全市水资源状况

全市河流众多,有流域面积50 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93条,其中大中型河道8条,除黄河、大汶河外均流入南四湖。东部山区有5座大中型水库和246座小型水库,总库容5.83亿立方米。南四湖多年平均径流量29.6亿立方米。全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49.95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33.71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16.24亿立方米,人均占有水资源量608立方米,水资源可利用量多年平均为30亿立方米。

2、城区水资源状况

城区地下水资源可利用量多年平均为1.78亿立方米,地下水开采量多年平均为1.26亿立方米。经调查核实市区(梁济运河、光府河之间,南外环以北,金宇路以南)共有自备井184眼,平均日开采量为4.3万立方米。城区公共供水日开采量为11万立方米,自备井取水量占市区总取水量的39%。

二、目前城区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城区水资源管理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建设和谐社会、节约型社会的中心任务,结合民生水利,服务民生的科学发展观的主题,加强了城区水资源的管理与保护。济宁市城区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基本上满足了城区工农业生产生活需水的要求。加强了城区水资源管理力度,统一了城区自备井管理,实施了取水许可登记、计划节约用水、计量征收水资源费等一系列管理措施,完善了城区水环境监测等保护措施。

1、完善了全市城区水环境监测,及时城区水资源质量状况信息

每年从市及县市区水资源费中列出专项资金用于水环境监测工作。从1998年开始完善了我市水环境监测网络,每年完成四个季度的水质监测及 “济宁市水功能区水资源状况通报”(47期)。其中城区水环境监测点地表水有30个,地下水监测点45个,水质监测点覆盖了济宁市城区和郊区。加大对城区地下水源地地下水水位观测信息化建设,城区地下水水位动态观测井60眼,对城区水位实行预警管理机制,为及时掌握水位动态提供一手资料。

2、积极开展关闭封停自备井工作,严格城区取水许可审批,规范城区水资源管理,保护地下水环境

针对地下水超采、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水质污染和地面沉降等环境问题。多部门联合开展了对城区无证取水和涉及生活用水水质不合格自备井的封填工作,封停违法自备水井290眼。经封停自备井后,取水量减少加之受连年丰水年的影响,近年城区地下水位出现回升趋势,据实测数据,2008年底地下水平均埋深为10.38m,比2003年底平均埋深26.08m上升了15.5m,缓解了城区地下水超采。

3、加强城区周边水功能区的监督管理,防治水资源污染

加强城区周边水功能区的监督管理,城区周边梁济运河和光府河分别属于省水功能区一级区划梁济运河济宁调水水源保护区和光府河泰安济宁开发利用区,城区南面是南四湖上级湖调水水源保护区。对水功能区的入河排污口严格按照水功能区要求的水质目标及《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进行监督管理,严格审批设置。加强水功能区的水质监测及水质评价。全市设立水功能区标志牌31个,向社会宣传水功能区,增强全民关注水资源、保护水资源的意识。

三、市城区水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水资源是城市的生命线。由于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水平逐步提高,人口集中,需水量增长较快,城区水资源供需矛盾日渐突出。我市城区水资源管理存在职能交叉、利益各异、各自为政等问题,水资源难以优化配置、科学开发,水污染得不到及时有效地治理,节水工作不能有效开展,水资源浪费现象也就得不到有效遏制。这些问题给城市生产、生活用水带来了严重危害,影响我市供水安全。

1、城区用水集中,地下水资源问题日渐突出

城区地域狭窄,工业集中,人口密集,对水资源的需求逐年加大。而我市城区用水依赖单一的地下水资源,造成我市地下水资源过度开采,水资源短缺,地下水位不断下降,地下水环境逐渐恶化,不但影响了工农业的生产,而且严重制约了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城市供水的整体规划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于城市发展。我市城市供水管网老化、锈蚀,导致供水漏失率在30%以上,大大增加了供水成本,造成了水资源的浪费。加快地表水厂及中水回用工程建设,解决地下水资源的矛盾已成当务之急。

2、城区水资源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

由于我市历史上城区工业以化工、造纸、酿酒、制药为主,都是高耗水、高排污的行业,工业结构性水污染问题突出,污水渗透严重,使地表水体的水质污染不断加重,而地下水的超采加剧了地表水污水的下渗。第四系孔隙潜水水质已受到较为严重的污染,深层承压水也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地下水水质正逐年恶化。目前,城区潜水已不能作为饮用水使用。

3、当前城区水资源管理体制与水资源现状不相适应

当前我市城区水资源短缺日趋严重,需要加强我市水资源的科学管理,实施有效保护措施。目前我市水资源管理 “多龙管水,政出多门”。如管水资源,但不管饮用水规划;管饮用水水源地的不管供水,供水的不管排水,排水的不管治污,治污的不管回用;职能交叉,责任不清等问题比较多,难以对水资源的统一的科学规划和调度。

四、加强我市城区水资源管理下步打算

针对我市水资源管理当中存在问题,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科学规划、管理与保护,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真正做到民生水利,服务民生。加强我市城区水资源管理的下步打算:

1、依法科学规划城区水资源,加强水资源管理力度

按照《水法》、《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在城区范围内实行最严格的取水许可制度,严格水资源论证制度,加强取水井的档案管理,做到一井一档案,加强对水源井量与质的管理,逐步把城市水资源管理纳入专业化、法制化轨道。组织对城市水资源状况开展全面调查和评价,编制规划,出台城市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设立保护区,严格取水许可审批

积极开展济宁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规划及应急供水预案研究工作,对市城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现状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价,摸清我市城区水资源状况,预测城区未来水资源供需状况,提出城市供水应急预案。制定科学合理的地表水、地下水、中水联合调度,当地水、外来水、再生水资源多水源并举的供水方案,实现城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城市居民饮水安全。该规划将对城区水资源的科学开发、有效利用和保护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

2、完善地下水监测,定期济宁市地下水状况通报

为科学合理地掌握全市地下水水位动态,提高水资源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在已设全市水质监测网络的基础上,加密城区及周边地下水水质监测井点数量,对不同地下水含水层的水质分别进行监测,将济宁市地下水状况纳入济宁市水功能区水资源状况通报,每季度向社会;每年年初对上年度地下水位埋深、地下水水质状况进行全面分析评价,形成年度地下水评价报告,以便详细系统的掌握我市地下水环境动态变化规律,更有效地对地下水进行监控保护。

3、逐步封停城区自备井,合理布局水源井建设

规范自备井的管理,实施计划用水,合理开采地下水。一是城市公共供水与单位自备井供水是互为补充的关系,两者结合可以有效地提高城市供水保证率,应对供水突发事件,对社会民生是有利的;二是可以均衡开发利用水资源,节约供水成本。对富余水资源加以充分利用,避免长途输水造成的浪费;三是水源地建设应依法开展水源地勘探及论证工作,科学合理调度供水水源,防止局部开采强度过大,产生掉泵及越流补给造成浅层水对深层水的污染。严格城区自备井加强管理,逐步封停水质不达标和管理不善的自备井

4、加强对城区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

为合理开发利用城区水资源,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改变目前地下水资源作为城市单一水源现状,须尽早规划替代水源,提高城市供水保证率。积极开展我市城区地表水源规划和中水利用规划。首先,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地表水资源,结合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和引黄、引汶工程,建设地表水水厂已成为当务之急。其次,加快中水回用管网建设,积极开展中水回用工程。

按照用水户对水质的要求做好分质供水。公共供水的水源来至于城区深层优质地下水,经消毒处理后通过管网远距离输送,应主要供居民生活用水。对景观、建筑、部分工业等用水对水质要求不高的,采用地表水、中水,或经批准可由自备井供水,避免了优质水源的浪费,有利于节约保护地下优质地下水资源,确保城市居民的饮用水源的安全。

5、加快我市水务一体化改革,全面理顺城区水资源管理体制

加快我市水务一体化改革,加强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不仅包括持续的水资源供需平衡,也包括抵御突变破坏――防洪,还包括水环境与生态的维护。在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建立三个补偿机制:谁耗费水量谁补偿;谁污染水质谁补偿;谁破坏水生态环境谁补偿;同时,利用补偿建立三个恢复机制:即保证水量的供需平衡,保证水质达到需求标准,保证水环境与生态达到要求。

参考文献:

[1] 吴季松.为什么要以水务局管理城市水资源[J].江苏水利,2000,(4):4-6.

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 水资源保护 地方立法 节水

水资源是指可以更新补充,可供永续开发利用和可能被利用的水源,这种水源应当具有足够的数量和可利用的质量,并在某一地点为满足某种用途而能够得以利用。我国《水法》所指水资源是指地表水和地下水,即是指陆地水源。

河北省地处北方缺水地区,属于资源性缺水省份,水资源问题相当严峻,水资源保护任务十分艰巨。河北在水资源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干旱缺水、水土流失、地下水超采和水体污染等几个方面。河北全省多年平均降水量为541毫米。降水量各地不均,且年际变化较大。多水年份与少水年份降水量相差悬殊。降水量年内分配也很不均匀,全年降水量的80%集中在6~9月。按照国际界定标准,人均水资源量500立方米以下属于极度缺水,河北省人均水资源量只有305立方米,人均和亩均水资源量都相当于全国平均值的1/8,均低于全国水平和相邻省、市、区。且部分山区自产地表水资源量已专供北京、天津两市使用。每年,全省提供的水资源量为167亿立方米,而需求量却达到220亿立方米左右,不足部分只有依靠超采地下水补足。全省可利用的地下淡水资源允许开采量为120.08亿立方米/年,其中河北平原91.68亿立方米/年,山区28.40亿立方米/年;随着工农业的迅速发展,地下水得到了大规模的开发利用,河北省每年平均超采地下水40亿立方米,长期过量的开采,已经引起了地面沉降、土地沙化、土地裂缝和地面塌陷等一系列生态灾害和地质灾害。地表水环境生态严重恶化。超采地下水形成巨大的漏斗区,水土流失严重,出现了沙尘暴等自然灾害,给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以及人类生存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这已成为河北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制约因素,迫切需要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资源环境问题的重视日益提高,河北省在水资源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法律体制不完善,立法质量不高,执法水平较低,法律法规宣传不力等问题。因此,要保护水资源,使其发挥在河北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就需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地方立法,建立和完善河北省水资源保护的法规体系,配套完善现有法规的实施细则

我省水资源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体系,还未能真正地建立起来。而针对我省这样一个水资源特点突出的省份而言,应当根据海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总体规划,结合河北水资源的特征和境内各河流流域内经济发展的要求,针对水资源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尽快完善相关的水资源保护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建立起具有自身特色的水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体系,以有效地遏制住各流域水污染势头、水土流失和对地下水资源的破坏,保证河北有限的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对于国家的法律、法规,河北要结合本省的特色,有针对性地制定适合河北水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实施细则。应抓紧修改、补充和完善水资源保护方面的配套法规和规章,当前应着手起草制定“河北省水功能区划管理办法”、“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地下水超采区管理办法”、“入河排污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等。

二、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快治污与生态建设步伐,改善水环境质量

认真实施《河北省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河北省水资源保护规划》、《河北省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河北省水土保持规划》以及《21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河北部分,加快工业企业污染源治理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建设饮用水源地保护和饮水保障工程等。同时,还应积极谋划以流域区域为单元的水资源保护综合工程规划,如“引滦入津水源保护承德项目建设规划”、“南水北调治污与水源保护规划”以及“湿地恢复和区域生态建设规划”等,为水资源保护工程建设做好项目储备。

三、建立精干高效的执法队伍,严格水资源保护管理的行政执法,强化执法法律责任

首先,各级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水资源保护管理的重要性,将水资源保护的状况与政绩的考察相联系,要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良好的执法环境是有关水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得以贯彻执行的必要条件。其次,要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的全面建设,要特别强调水行政执法人员对水资源、水资源管理保护、水行政执法专业技术知识的了解,例如对各种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环境标准等法律规范要能熟练掌握和运用。最后,要严格水资源保护管理的行政执法,执法过程中,要贯彻水资源保护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严格按照水资源保护管理的法律规范进行管理,对违法行为要及时给予相应处罚。

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水资源;管理;粗放;节约

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从制度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针对中央关于水资源管理的战略决策,国务院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明确相关责任目标,提出具体管理措施,全面部署工作任务,落实有关责任,全面推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贯彻落实。而我省更是在全国率先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利津县作为山东省北部的缺水县,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显得更为重要。

1. 利津县水资源状况及开发利用现状

利津县地处山东北部,黄河下游,靠近渤海,当地水源匮乏,主要依靠黄河水。

1.1当地水资源状况。

(1)当地地表水资源。地表水资源量主要来自降水产生的地表径流。根据1971~2004年实测降水资料分析,利津县多年平均降水量507.2mm,四季降水不均,冬春及晚秋干旱,降水多集中在7~8月份,占全年总量的52.74%。多年平均地表径流量6879万m3。根据《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利津县分配的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为3726万m3。

(2)当地地下水资源。利津县地下水矿化度高,不能利用,涌水量较小,只能协助饮用而不能大量开采用于灌溉。根据《管理办法》,利津县分配的地下水资源可利用量为900万m3。

(3)客水资源。利津县客水资源为黄河客水,根据《关于印发山东境内黄河及所属支流水量分配暨黄河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细化方案的通知》及《管理办法》规定,分配给利津县的引黄水量为18803万m3。综上所述,利津县水资源可利用量为23429万m3。

1.3需水预测。

(1)以2012年为规划水平年,根据统计部门提供的现状年发展指标,结合利津县各行业用水水平,根据利津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按照生活、工业、农业等的用水定额,依据本地农作物种植制度和灌溉制度,分别预测至“十二五”规划末,也就是2015年生活、工业、生态与环境、灌溉保证率P=50%、P=75%时的农业灌溉及林、木、渔等的需水量(见表1)。

(2)从全县可供水量和需水量分析,规划年(2015年)保证率50%时余水量为746万m3,余水率为3.0%;保证率75%时缺水量为204万m3,缺水率为0.8%。从供水保证率分析,50%、75%保证率的情况下,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应予保证。具体情况见表2。

(3)综上,利津县水资源量匮乏,如果不采取有效的管理模式,水资源将成为制约利津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

2. 水资源管理现状

(1)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利津县过去的水资源管理工作一直处于较为粗放的管理模式,用水总量控制力度不够,乱排污现象严重,用水效率低下。随着经济发展,水资源匮乏的的现象日益突出,利津县的水资源管理工作逐渐从粗放式管理向集约化管理转变。

(2)水资源论证工作和计划用水工作逐步开展,从过去的“按需取水”逐步向论证后取水和计划用水转变。排污口设置和稽查工作日益严格,过去随意排污的现象已基本消失,目前利津县所有入河排污口都经过检测,所有污水必须经处理合格达标后方可入河。县委县政府也日益重视水资源管理工作,把用水总量、区域纳污总量和用水效率纳入了年度考核内容,对水资源管理工作给予了巨大的支持。

3. 未来工作重点和计划

(1)严格把关水资源论证。水资源论证是水资源管理的重要抓手和平台,做好水资源论证工作,严格把关水资源论证的审批对做好水资源管理工作意义重大。由于我县水资源论证工作开展较晚,经验不足,目前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在今后工作中一注意学习先进地方的经验,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争取尽快把水资源论证工作做细做好。同时,通过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以及政策宣传,加强相关部门和企业对水资源论证的重要性认识,把水资源论证工作进一步加强,做到所有用水项目全部经过论证后方可立项。

(2)严格控制区域用水总量。通过水资源论证报告的审查,对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的企业不予审批或限制审批,控制新上马的高耗水企业。对已经投产的企业下达用水指标,同时积极争取建立远程监控系统,对全县的用水大户实施全时段监控,对超出用水指标的用户采取加价供水或停止供水等限制措施,严格控制区域用水总量。

(3)严格控制区域纳污总量。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严格审批入河排污口,对于污水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排放的排污口坚决不予审批。同时加大对全县如何排污口进行巡查,严厉打击私自排污现象,对审批备案的排污口进行定期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企业予以停业整改或封闭排污口等处罚。

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地下水功能区划是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中的重点也是亮点。

根据《全国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地下水功能区划是地下水利用与保护工作的基础平台。按照《关于开展地下水功能区划的通知》(水资源[2005]386号)文件的要求,全国开展了浅层地下水功能区划工作,明确了浅层地下水的功能定位。对于深层承压水,按照储备为主的原则,不再划分功能区。

以地下水主导功能为基础,划分全国地下水功能区;根据地下水功能区的主导功能,兼顾其他功能要求,确定各功能区维系供水安全的水位、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和水质保护目标。本次规划在第二次水资源评价的基础上,进行了浅层地下水功能区的划分,按两级划分为三大区类。地下水功能区按两级划分。

一级功能区:地下水一级功能区划分为开发区、保护区、保留区共3类,主要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用水和生态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体现国家对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总体部署。

二级功能区:在地下水一级功能区的框架内,根据地下水的主导功能,划分为8类地下水二级功能区。其中,开发区划分为集中式供水水源区和分散式开发利用区共两类地下水二级功能区,保护区划分为生态脆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下水水源涵养区共3类地下水二级功能区,保留区划分为不宜开采区、储备区和应急水源区共3类地下水二级功能区。地下水二级功能区主要协调地区之间、用水部门之间和不同地下水功能之间的关系。

我国浅层地下水功能区划呈山丘区以保护区为主、平原区以开发区为主的显著特点。地下水二级功能区界线不能跨水资源二级区,基本规划单元面积太小时,根据情况可进行适当归并。

在地下水功能区划工作的基础上,水利部于2007年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国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办规计函[2007]409号),要求编制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

1.2地下水功能区与地表水功能区的差异

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涉及到各个方面,其中有水功能区和地下水功能区关系密切。

地下水功能区划分是针对流域面上的地下水,是编制浅层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的基础,规划编制主要以地下水功能区为单元,根据其功能状况,提出分区分类开发利用与保护修复规划方案。

地下水功能区以流域的地下水资源量与可开采量和水质功能定义,水功能区划分地表水水资源状况来定义。

地下水功能区区划采用水资源评价地表水资源评价的面积和分区一致,即采用流域全覆盖的方式进行,包括不透水面积、水面面积及沙漠区面积等。水功能区以干流支流为主河段为单元,已经水利部的批复,待国务院批复。

水功能区划分是针对流域干支流河流,指为满足水资源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的需求,根据水资源的自然条件、功能要求、开发利用现状,按照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在相应水域按其主导功能划定并执行相应质量标准的特定区域。

依据同为水利部水资源不同的批文,分区不同:一级区为3类与4类,二级区8类与7类。

水利部水资源[2003]233号文“水功能区管理办法”第三条:水功能区分为水功能一级区和水功能二级区。水功能一级区分为保护区、缓冲区、开发利用区和保留区4类。水功能二级区在水功能一级区划定的开发利用区中划分,分为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和排污控制区7类。

1.3地下水功能区需完善

如何与水功能区相互协调是地下水功能区需要面临的问题。

其实所谓的水功能区实际是应该准确表达为:地表水(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等地表水体)大部分干流河段与主要支流水域相应质量标准的特定区域的水功能区。

水功能区是沿河道(湖泊)的一条线,地下水是河道外的流域片。

在水资源开发利用强烈的地区地表水与地下水的交换也强烈,重复利用量就越大。

无论地表水功能区与地下水功能区都与环保部门有着密切的联系,特别是地表水,在中国素有“九龙治水”之称的多头治水管理模式中,水利部门和环保部门是两个重要的行业管理部门,而在水的管理权限中,最主要的就是水质和水量这两大部分。治水的工作概括为:水利部门主要管水量,即水资源的利用;环保部门主要管水质,即水污染。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这样一个部门分割体制:“环保部门不下河,水利部门不上岸”。

管理体制设置上,充分发挥现有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的作用,建立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构的体制。

2009年3.22世界水日提出的口号是:“地下水——看不见的资源。”地下水一旦由于开发和保护不当而遭受污染,不但其自净能力极弱,而且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直接对人类及其活动造成危害。因此加强对珍贵的地下水资源保护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地下水功能区保留区中的应急水源区或储备区也可归于开发区,应急水源区应进行一些基础设备的投资,真正起到应急的作用。

2005年11月松花江污染事件哈尔滨宣布停水4天时,为保证市民生活用水,哈尔滨市启动应急预案,从黑龙江省内各市县调水,由各区对口送水,大庆石油管理局钻井总公司钻井队来到哈尔滨帮助在哈的大专院校、供水供热企业新打约100口深水井,哈尔滨市启动市区386口备用水源井。单一以松花江地表水为主的供水的哈尔滨市,2009年总库容5.23亿立方米常年一类水体的磨盘山水源地供水工程全线竣工通水,哈尔滨供水格局实现了由松花江水源向磨盘山水源的重大转变,主城区市民即将全部饮用来自磨盘山的优质水。磨盘山供水工程满负荷运转后,哈尔滨市以松花江水为水源的各水厂将作为备用水源,城市供水将变为“一供一备”的格局,正符合国家关于城市多水源保障体系的要求。

2.深层承压水与浅层水

2.1公报概念深层承压水与浅层水

地下水资源量指地下水体(含水层重力水)的动态水量,用补给量或排泄量作为定量依据。“中国水资源公报编制技术大纲”中:地下水源供水量是指水井工程的开采量,按浅层水、深层水、微咸水分别统计。浅层水指与当地降水、地表水体有直接补排关系的地下水;深层水指承压地下水。坎儿井的供水量计入浅层水中。混合开采井的开采量,根据当地情况按比例划分为浅层淡水和深层承压水,并在备注中说明。

由于水资源公报中的深层水根据各省区实际按照大致深度划分,有的省区按100m或80m埋深,而内蒙古草原采用50m。因此,与本次深层承压水概念上有较大区别,一些省区没有统计或较少深层承压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基于“水资源公报”成果上报的深层承压水现状实际开采量包含了部分易于补给更新的承压水和岩溶水。

2.2本次规划采用概念

本次将与当地大气降水和地表水体有直接水力联系的潜水以及与潜水有密切水力联系的承压水统称为浅层地下水,将埋藏相对较深、与当地大气降水和地表水体没有直接水力联系而难于补给的地下水称为深层承压水。

浅层地下水广泛分布于我国山丘区和平原区,深层承压水则主要分布于松嫩平原、黄淮海平原和长江三角洲平原。

为解决在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中深层承压水实际开采量统计不准的问题,根据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对浅层地下水和深层承压水的界定,并结合国土资源部的研究成果,对有关概念做进一步明确:浅层地下水包括潜水、易于补给和更新的承压水,以及岩溶水;深层承压水是指极难更新补给,基本不参与现代水循环的承压水。

2.3极难更新的深层承压水近似可以看做“矿藏水”

本次规划采用2005年为现状年依据2005年全国和流域以及各省区的地下水现状供水量并对深层承压水进行了调整。

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的专题:《深层承压水量计算方法研究专题报告》认为深层承压水除分布于松嫩平原、华北平原(黄、淮、海平原)、长江三角洲地区外,准噶尔盆地、塔里木盆地、柴达木盆地、河西走廊、鄂尔多斯盆地和四川盆地等大盆地也存有深层承压水。由于山前平原的中深层承压水易于接受山前侧渗补给,且多与潜水有较密切的水力联系,松嫩高平原的中深层承压水亦具有山前平原之特性,故两类地貌区的地下水开采量均划入浅层地下水。所以,仅在松嫩低平原、大盆地中部、华北平原的中东部平原以及长江三角洲地区统计深层承压水实际开采量。

水利部公报编制组在2009年7月中国水资源公报编制汇总协调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水资源公报编制有关技术问题”要求注意公报与相关成果,特别是水资源综合规划的比较分析和协调,确定浅层、深层承压地下水供水量的最新概念:浅层地下水包括潜水、易于补给和更新的承压水,以及岩溶水;山丘盆地、山前平原、松嫩高平原。深层承压水是指极难更新补给,基本不参与水循环的承压水。仅统计松嫩低平原、大盆地中部、华北平原中东部、以及长江三角洲地区等。

“中国水资源公报”的深层承压水新概念实施,需等本次规划批复后正式行文。

本次规划经过多次汇总后确定采用极难更新的地下水作为深层承压水。

由于省区长期应用的概念与这次的无法很快统一,因此,部分省区仍保留原深层承压水的概念,比如河南省涉及四大流域,但省上已经批复规划。

深层承压水让省区接受需要一定的时间,与当地大气降水、地表水体没有直接补排关系的地下水,地质历史时期累积形成的地下水资源量,含水系统中不可再生和恢复的、不能持续利用的水量,“极难更新的深层地下承压水”储存资源可以解释为埋藏较深的类似于矿藏的这类水,当然“矿藏水”不能完全理解为深层承压水,较容易理解。

我国矿藏水开采量占总储量比例不大。深层承压水既然是“矿藏水”,也像煤炭一样一次性资源,作为战略储备不难理解。作者也倾向于既然是矿藏也是可以适量开采的,比如污染严重地区解决饮水安全,以及特殊行业的用途。

3.功能区保护指标

3.1开采量、水质和水位

根据地下水的功能要求、现状情况、水资源配置方案以及未来利用保护的需要与可能,合理确定各功能区的地下水保护目标,包括地下水开发利用的总量控制目标即目标开采量、维系供水安全的水质保护目标以及维持良好生态环境的合理生态水位控制目标。

功能区保护指标:水质、开采量和水位三类。

水质要根据主导功能的水质要求,严格控制,避免地下水水质恶化。

地下水开采量以可开采量和开采区地下水补给条件来合理确定,实现区域地下水的采补平衡。

地下水水位要根据地下水功能区生态与环境保护目标的要求,合理确定。

地下水保护指标,加强保护、控制目标不低于现状;地下水超采区治理采取三方面措施:节约、替换、增源;加强节水,减少和控制地下水开采量替代水源建设。对于地下水超采量通过水资源配置替换为地表水,压缩地下水开采。增加地下水补给量,提高地下水的可开采量。

3.2水质保护目标

水质类别按照I、II、III、IV、V填报,选择功能区代表性井的水质平均状况作为功能区水质状况;如集中供水水源区按照开采井的水质浓度数据平均确定,分散式开发利用区按照典型井的平均水质代表功能区水质。

以集中式供水水源区保护目标为例加以说明水质标准:具有生活供水功能,水质标准不低于Ⅲ类水的标准值,现状水质优于Ⅲ类水时,以现状水质作为控制目标;工业供水功能的集中式供水水源区,以现状水质为控制目标。

集中式生活水源区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地下水矿化度不大于1g/L;集中式工业用水区地下水水质不劣于IV类水;分散式农业用水区地下水水质不劣于V类水。

水质要求不发生地下水污染或发生恶化,影响到功能区的正常使用功能。针对不同地区,依据地下水水质状况和污染源治理情况,提出不同阶段地下水开发利用与资源量保护的规划目标。在水质目标控制中未受污染的区域保持水质现状,经过改水、替换、调水补源等措施提高水质;受到污染的区域治理保护达到原来的水质状况。

3.2开采量控制方案与水位目标

地下水开发利用量要求以可开采量和开采区地下水补给条件来合理确定,目的是实现开发利用区的地下水采补平衡,实现地下水的良性循环;地下水水位是维持地下水生态环境功能的重要指标,不能太低,也不宜过高,要根据各功能区的实际保护目标要求,合理确定。可开采量根据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进行核定。

水量标准:年均开采量不大于可开采量。

在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成果的框架内,不同水平年的地下水开采量控制方案。按照分区规划、有压有增的原则,超采区压采量是规划的难点重点。

集中式供水水源区大部分为城市工业和生活供水,在当地地表水、跨流域调水、再生水利用等方面有相对良好的水资源条件,故未来以压采为重点。

除了浅层地下水开采量控制方案外,还要进行深层承压水开采量控制方案。规划报告中列出了重点地区地下水开采量控制方案:黄淮海平原(由海河一般平原、淮河一般平原及黄河下游平原)、黄河中上游能源基地(山西、陕北、宁夏和内蒙鄂尔多斯高原是我国重要能源化工基地)、长三角地区(包括江苏的苏州、无锡、常州、泰州四地市和浙江杭嘉湖地区以及上海市)、东北平原(东北松嫩平原、三江平原和辽河中下游平原)、西北内陆河(西起帕米尔高原国境线,东至大兴安岭,北起国境线,南迄冈底斯山分水岭)。

地下水水位由于全国无法统一统计最后采用以埋深来代替,并且应有一个高低数据,即一个区间值;超采区一般压采,“退出开采”,中心埋深回升;盐渍化如宁蒙河套及黄河下游沿岸的引黄灌区需要抽取地下水来降低水位,保持一定的埋深;荒漠化地区依据植被的生存要求,要保持一定的水位埋深。如华北深层承压水水位埋深一般不应大于50米,胡杨林地的地下水埋深条件是保持不大于8m的埋深等。

4.重复水量(岩溶水、傍河井、泉水等)

4.1地下水分类与开采概念

本次规划中的地下水是指赋存于地面以下岩土空隙中的饱和重力水。根据我国各地区地下水含水层介质、埋藏条件的不同,可将地下水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按照埋藏条件,可将地下水划分为潜水、承压水两种类型。

根据含水层介质的不同,可将地下水划分为松散岩类孔隙水、碳酸盐岩类岩溶水、基岩裂隙水共3种类型。地下水指埋藏在地下孔隙、裂隙、溶洞等含水层介质中储存运移的水体。

岩溶水主要赋存在碳酸盐岩的溶洞和裂隙中,南方岩溶主要以溶洞甚至地下暗河的形式发育,如贵州、广西等地是南方岩溶较发育的省份。北方寒武或奥陶系岩溶水则多呈现溶隙特点,出水量大,开采条件好,水质优良,是一些城市的重要水源,如河北和山西的太行山一带和山东部分地区岩溶水分布较广泛。

地下水开采:采用抽水设备取用地下水称为地下水开采;包括溶洞甚至地下暗河、坎儿井、傍河井、泉水出露的使用等实际是地表水的利用,与此关系密切的还包括矿井水的利用。

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越高,地表水与地下水利用中交换越剧烈,重复利用水量就越多。

4.2岩溶水等地下与地表重复利用水量

对部分比较明确的重复利用水量如岩溶水等,在评价中没有涉及本次规划允许部分省区保留。傍河井开采如关中渭河以及郑州黄河大堤内外的自来水井群等,其利用的实际是地表水量。

西南喀斯特岩溶发育强烈的中心区域,地表涵养水源能力较弱,水资源开发利用难度较大,工程性缺水问题十分突出。岩溶山区由于地表和地下形成的双重空间结构,岩溶地下水较丰富,岩溶大泉及地下暗河是贵州岩溶地下水赋存的主要形式,打深井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岩溶水利用采用泉水出露后修建集水设施。

贵州省大约利用量为28亿m3,全国近60亿重复利用水量。

4.3提高水资源耗水率与污水重复利用水量

根据“中国水资源公报”2007年全国总用水(供水)量5819亿m3,用水消耗总量3022亿m3,全国综合耗水率(消耗量占用水量的百分比)为52%,废污水排放总量750亿t;废污水排放量是指工业、第三产业和城镇居民生活等用水户排放的水量,但不包括火电直流冷却水排放量和矿坑排水量。

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总供水占当年水资源总量)为23%;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占81.2%,地下水源供水量占18.4%,其他水源供水量占0.4%。供水与耗水相差近2800亿m3、提高其他水源如污水资源化、雨水利用和海水淡化量和用水耗水率,将有近1000亿m3潜力,减少大量新鲜水资源量的使用。

按照取水水源不同分为地表水源、地下水源和其他水源三大类。其他水源供水量包括污水处理再利用、雨水利用和海水淡化利用。污水处理再利用量是指经过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的污水回用量,不包括工业企业内部废污水处理的重复利用量。中水又称再生水、回用水,是指城市污水和工业废水经净化处理,水质改善后达到国家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非饮用水。如果能将这些废污水通过处理转化为中水无疑将是一块巨大的资源。提高污水处理率,增加污水利用量,污水资源化迈入进行大量使用阶段。

5.规划保障措施

5.1工程措施

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的主要措施包括地下水超采治理、地下水污染治理、地下水涵养与修复、城乡供水保障和地下水监测工程。除供水措施属于利用外,其他措施都属于保护方面的内容。

超采治理是本次规划的重点。超采治理的主要措施是压缩地下水开采量,使地下水系统逐步通过自然修复,实现地下水水资源的良性循环和相关生态系统的修复。

5.2管理措施

地下水资源管理措施主要包括法制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机制和体制等方面内容。

编制《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和《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并完善地下水功能区划。

地下水功能区划应列入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中,作为地下水利用和保护的重要管理依据,赋予地下水功能区应有的法律地位。建立和完善地下水功能区管理制度,分区分类指导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涵养。建立分区地下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制度,完善地下水取水许可管理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5.3跨流域调水将修复地下水环境

根据本次规划结果,2020年,全国将从跨流域调水工程中,利用118亿m3的水量来支持地下水超采治理,压缩相应的地下水开采量,其中2014年东、中南水北调工程是海河和淮河流域直接受水区,替代的水量也最多,近70亿m3。西北地区利用跨流域调水进行地下水治理的替代水量达29亿m3。

作者通过对黄河流域1919年至2008年天然径流量滑动平均分析将在2013年后将结束自1986年以来较长时段的枯水少水年,有可能出现一个平水年时期,也将对水资源利用紧张有所缓解。

污水资源化的全面使用,结合跨流域调水使相关地区压采与环境修复成了可能,因此,2015年将是北方地下水利用一个一级“拐点”。

5.4规划实施极大提高地下水综合管理水平

在本次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基础上,制定并实施地下水保护的实施方案,落实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的有关措施,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在地下水利用与保护实施方案中,要建立监测和评估制度,建立适应性管理为原则的动态机制,及时发现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提出解决对策,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

地下水功能区的划分与实施,以集中水源地与重点地区控制方案为管理重点,建立监测监督有效体系,对每个地下水水源地的总量、水位、水质动态管理,甚至对重要地区的地下含水层的管理,以及充分发挥广大用水户或自律协会的节水管水自觉性,规划实施必将使我国地下水综合管理水平大幅提高,紧追世界先进管理水平。

5.5建议

本次规划坚持大原则下省区保留差异性,遗留问题留待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建议2015年作为基准年进行规划的修订,并且提前到该年之前开始工作避免规划中基准年变动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

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要紧紧围绕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大《重点治理规划》宣传教育力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人人关心节水的浓厚氛围。要搞好水权水价制度改革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水权分配政策、水资源配置方案落实、配水计划下达、节水技术推广等方面的宣传,强化对水权改革的重要性、主要内容、措施办法等知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的认识和参与程度,引导群众参与、支持、配合水权制度改革工作。要加强乡村干部培训。水务部门要适时举办水权水价制度改革培训班,让乡村干部充分了解掌握水权水价制度改革的政策,理解水权改革的办法和措施,发挥乡村干部的骨干作用,指导群众、组织群众,落实水权水价改革政策,使他们成为水权水价改革的组织者、实践者、推动者。

二、进一步核实面积人口等水权改革的基础数据。二轮承包土地面积、人口是水资源配置和初始水权改革的重要依据,数据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水权制度改革的成败。由于历史原因,二轮承包土地面积存在着虚报、瞒报和漏报等问题,农村人口存在着统计不正确的现象。对此,要由各乡镇牵头,国土、农牧、统计、水管单位配合,抽调专人,根据农村税费改革和粮食直补等基础资料,认真核实土地面积。公安部门配合乡镇统计核实二轮土地承包人口和2010年底的人口,并将核实的人口及时报送水管单位。水务部门根据核实的土地面积、人口数据,在历年水权分配的基础上,制定今后各年度水权分配方案,确保水权分配更加科学、公平和合理。

三、加强协会管理,规范运作程序。要进一步加强协会管理,整章建制,规范运作程序,充分发挥农民用水者协会的职能作用。各乡镇负责督促召开群众会,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积极解决协会相关运转经费,确保协会正常运行;水管部门要加快业务工作向协会延伸,搞好必要的指导和服务,负责对协会人员进行水资源政策法规和水权政策的宣传、工程管理、水权证发放及业务培训,指导协会建立健全水权登记、工程管理、放水台帐、水费计征表册等档案;针对村干部兼任协会负责人的问题,由乡镇负责,督促村组按照协会选举章程尽快落实专门人员,把办事公道、能力强、威信好的群众选入协会。

四、强化措施,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要加大机井智能化计量设施的管理力度,各乡镇、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严格落实好《县实施以水定电以电控水管理办法(试行)》、《县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县机电井智能化计量设施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全县机电井地下水智能化取水计量设施管理的通告》等制度措施。水务部门要认真审核许可水量,于2012年11月30日前完成新的取水许可证换发工作,积极与机井智能化计量设备厂家协作,研究解决控制柜容易烧毁、计量不准等有关技术和设备性能问题,确保地下水计量设施正常运转。

五、多措并举,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要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投入,落实各项节水措施,加快节水科学技术推广应用,保证水权水价制度改革落到实处。在农业节水方面,农牧、水务部门要加快推进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和节水增效示范项目的建设与实施,加强以渠道衬砌为重点的常规节水措施,全面推广抗旱品种、分区农作、保护性栽培及沟灌、小畦灌等非充分灌溉节水技术。黄灌区各乡镇要不折不扣地完成今年斗渠维修改造任务,水务部门要做好技术指导和督查工作。在生态节水方面,林业部门要积极发展设施林业,大力推广日光温室经济林栽培技术,调整树种结构,实现高耗水向低耗水树种转变,大力推广应用节水林业新技术,引进滴灌、渗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应用保水剂、根宝等保水新材料,提高节水林业建设的科技含量。在工业和城镇生活节水技术上,经贸、建设等部门要加大节水技术改造力度,积极引进和推广先进的节水方法、节水器具,建设项目落实“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改革高耗水生产设备、工艺,节能降耗,实现废污水零排放。水务部门要加快老化管网更新步伐,加大县城自来水计量设施安装和改造力度,使水表普及率达到100%,节水设施改造率达到90%以上;逐步改造农村自来水供水计量设施,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要建立多种投融资渠道,加快高新节水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力度,大力发展管灌、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抓好综合高效节水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引导群众走特色农业、高效精品农业、节水农业的路子,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