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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体系,全面提升我县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我局将按照市局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具体方案如下:
一、宣传培训主题
本次宣传培训活动主题为“识灾、避灾
,家喻户晓,防灾、减灾,人人有责”。主要内容是对我县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乡(镇、街道)村监测责任人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应急知识培训。
二、宣传培训目的
宣传培训活动旨在提高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水平,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向社会群众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防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氛围,促进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宣传培训对象
本次宣传培训对象是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乡(镇)村地质灾害监测人、地质灾害易发区受威胁的全体群众和成员单位负责人。
四、宣传活动内容及形式
本次宣传培训采取省、市、县三级结合,分类培训方式进行,以集中学习、室外宣讲和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相结合形式开展,主要围绕识灾、防灾、避险自救、灾情报告等内容进行宣传。国土资源所要结合实际,室外宣讲要深入乡村、学校、厂矿、企业、旅游景区和在建工地等开展宣传活动。做到电视有影,报纸有字。
五、培训安排
(一)省国土资源厅主要组织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分管局长、科(股)长、基层国土资源所长培训,分2批5期进行。
第一批为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工作的分管局长和科(股)长,分2期进行。我县参加第2期培训,培训地点为太原。
第二批为基层国土资源所长,分3期进行。我县参加第5期培训,培训地点为临汾。
(二)我局主要负责对乡(镇、街道)所长以下工作人员、监测责任人、监测员、地质灾害防治成员单位负责人的培训。
以上培训,时间自定,总体培训要在7月中旬前结束。
六、总结评价
各有关股(室)、所要对宣传培训工作进行自我评价、认真总结、上报好的经验做法。
七、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国土资源所要充分认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突出教育防范、超前防范,把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工作作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强化地质灾害防范意识。
一、地质灾害特征与现状
我区地质灾害主要发育类型为崩塌、滑坡、地面塌陷,规模主要以小型为主。地形地貌及土体松散结构是我区地质灾害形成的内因,人类工程活动(主要是修筑公路、傍山水渠、房屋建筑等切坡和采矿活动)及降水则是地质灾害发生的外因及诱因,且降水是诱发地质灾害最大最直接的因素。地质灾害的主要威胁对象为分散农户、公路和耕地、林地,大部分地质灾害隐患点目前处于基本稳定~稳定状态,但受降水、切坡、加载、振动等不利因素影响,发生灾(险)情的可能性将大幅提高。
从地形地貌及分布区域来看,我区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华蓥山区与深切丘陵区内,主要分布于沿华蓥山的大佛寺街道、龙滩镇、广兴镇及丘陵区的龙塘街道、观阁镇;且具有较明显的垂直分带性,在较陡的斜坡上部常易形成危岩崩塌,结构松散的崩积物、残坡积物则堆积在斜坡较缓的中下部,在降水作用下易形成滑坡,具有典型的“上崩下滑”分布特点。从时间分布规律来看,地质灾害的易发高发期与汛期基本同步;且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即每年枯水期或正常情况下地质灾害基本平稳,汛期或强降水情况下地质灾害较易发。人类活动对地质灾害的发生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如砍伐森林、破坏植被、工程活动、采矿、取水、农耕、渠灌、筑路等都可能诱发地质灾害,同时因为丘陵区人口密度大、人类活动强度大,这也是丘陵区地质灾害的密度大大高于山区的主要原因。
2020年全年期间,全区共发生地质灾害险情20起,无人员因灾伤亡。截止2021年3月底,全区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2处,其中滑坡4处,崩塌(危岩)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威胁分散农户119户430人,威胁财产1660万元。
二、2021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2020年降水情况
2020年全年我区年总降水量为1234.4毫米,较常年均值偏多13%。其中,最大月降水量极值出现在6月,达196.8毫米;最大日降雨量极值出现在7月16日,达49.9毫米。
(二)2021年度气候趋势预测
总趋势:预计2021年汛期气候与常年比较属正常,主汛期暴雨次数、降水量与常年均值相当。秋季降水偏多,秋绵雨强度接近常年。
春季(3~5月):平均气温较常年均值偏高1.0℃左右,降水量较常年均值偏少1—2成,5月份有局地强对流天气。
夏季(6~8月):平均气温较常年均值偏高0.5℃左右,降水量较常年均值偏少1—2成。7月下旬开始,有中等强度伏旱发生,并伴有阶段性高温,高温日数较常年偏多。
秋季(9~11月):平均气温较常年均值偏低0.5℃左右,降水量较常年均值偏多1—2成,秋绵雨强度略超常年。
12月:平均气温较常年均值偏高0.5℃左右,降水量较常年偏少1—2成。
(三)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汛期强降雨与常年水平相当,地质灾害仍将呈现易发多发趋势,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在5—10月的汛期影响期。当降水量达到一定强度时(通常24小时降雨量达到100毫米或连续降雨3日以上),可能诱发滑坡和崩塌;岩溶发育地区和地下采矿影响区,在降雨、采矿、加载、振动等作用下可能发生地面塌陷。
(四)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的范围
1.地面塌陷易发区。大部、东部山区等受采煤沉陷及岩溶发育影响,地面塌陷较易发。
2.崩塌易发区。大部、街道北部、南部、南部、北部及露天采石场形成的高陡边坡等区域,受地质条件及人类活动影响较易发生崩塌。
3.滑坡易发区。镇、镇大部及街道、街道、镇、镇、镇西部等以丘陵地貌为主的地区,受地质条件、降雨及强烈的人类活动影响较易发生滑坡。
三、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
我区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雨量充沛,干湿季分明,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降雨集中的5—10月。
(二)重要隐患点
根据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情况和危害程度,按照地质灾害分级管理原则,将街道优良村2组危岩、街道玉龙村5、7组危岩、镇小良村1、2组危岩、镇村4组危岩、镇村8组石灰窑滑坡、街道社区5组危岩等6处规模较大、威胁群众在3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2021年区级重点监管范围。对其余未列入区级重点监管范围的,由各镇(街道)组织实施监管,并落实1名镇(街道)领导具体负责。
(三)重点防范对象
傍山切坡修建工业民用建筑的工厂或居民点,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场镇、学校、医院、旅游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铁路、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及沿华蓥山一带的后山斜坡居民聚居区属重点防范对象。
四、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灾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归口负责”原则,成立由区长担任指挥长,区委、区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和区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区应急委员会下设的专项指挥部),负责统一协调、指挥和组织辖区内地质灾害的防治及抢险救灾工作,区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区自规局,由区自规局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将地质灾害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机构,明确到具体责任人,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
(二)科学制定防治方案,加大隐患巡排查力度。区自规局要充分发挥职能职责,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部署,认真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及时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时开展区级预案点汛期检查和核查工作。各镇(街道)要根据辖区地质灾害发生特点及趋势认真编制本级防治方案,并将防治方案报区自规局备案。各地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制度,安排专人汛期每旬至少1次、非汛期每月至少1次进行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强化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制定隐患巡排查台账并实行闭环式管理(即管理过程为:排查—登记—整治—销号),切实做到每一处隐患都有整治措施、整治时限和整治责任人。
(三)做好监测预警,增强防灾针对性。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防灾胜于救灾”理念,不断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各地各相关部门必须明确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要防御区段的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监测员。根据地质灾害的特征、分布情况,有针对性地部署监测工作,并在防治方案中予以明确。根据地质灾害危害性和经济技术条件,有针对性地采取科学手段进行监测;加强简易监测设施保护,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预报工作,区域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在出现临灾征兆时进行临灾预报,并按预定的疏散路线组织群众及时撤离。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隐患点“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和“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的工作制度;坚决落实“三个紧急撤离”(危险隐患点发生强降雨时要紧急撤离,接到暴雨蓝色及以上预警或预警信号要立即组织高风险区域群众紧急撒离,出现险情征兆或对险情不能准确研判时要紧急撒离)做到“应转必转、应转尽转”。
汛期前,各镇(街道)要在地质灾害威胁区的单位、住户张贴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和“地质灾害工作明白卡”,让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知晓地质灾害发生前的征兆和疏散路线。各防灾责任单位要在重点防灾点(段)设置警示标识,提醒周边及过往人员注意安全。
(四)防治结合,加强隐患整治力度。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对可能发生滑坡、崩塌、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区域加强巡排查,在可能发生滑坡、崩塌、塌陷的区域实施修路、建房、采矿、取土等工程活动,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勘察设计、施工,避免诱发地质灾害。禁止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内进行切坡建房、挖山取土、挖山筑塘等行为。
对危害大、防治紧迫程度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制定工程治理措施,避免或减小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一是在充分尊重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动员有搬迁意愿的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实施避险搬迁,彻底迁离地质灾害危险区域。二是对不适合实施避险搬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因地制宜、有计划地实施工程治理,从根本上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五)加强宣传培训力度,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全民防灾意识。一是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5”土地宣传周等宣传活动为契机,组织群众观看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展板、播放地质灾害宣传片、开展城乡街头咨询、散发宣传单、发送手机短信、现场讲解、开院坝会等贴近实际、简便易学和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法律法规。二是高度重视各镇(街道)国土资源所、各村组干部等重点人群的培训,确保农村新建房屋、取土、挖塘、修路等人类工程活动不诱发新的地质灾害。三是广泛宣传地质灾害简易防治措施,如开挖截排水沟将地表水引出可能滑坡或崩塌的危险区、及时封堵裂缝防止地表水的入渗、不随意开挖坡脚等。
要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地质灾害识灾、报灾、防灾中的重要作用,深入开展群众报灾、部门查灾、专家核灾,积极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地质灾害预防,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建立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组—点”五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明确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专职监测员等各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人。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以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加大陕南移民搬迁、地质灾害治理和应急处置力度,搞好宣传培训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全面提高我县地质灾害防治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量力而行、分阶段实施的原则;
3、坚持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
4、坚持谁引发、谁治理、谁负责的原则;
5、坚持地质灾害防治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协调推进的原则。
(三)工作任务
1、全面实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计划地开展。
2、完善和规范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严格落实县、镇两级防治点的监测责任,避免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3、加强巡回排查,及时发现并成功预报地质灾害隐患,密切关注重大隐患点的变化情况,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4、结合减灾安居和移民搬迁工程,加大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搬迁避让力度。
5、完成全县地质灾害详查工作和创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工作任务,为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全县地质灾害现状和地质灾害预测分析
(一)2011年地质灾害概况
我县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中小型堆积层滑坡、小型岩质崩塌、小型泥石流、少量膨胀土滑坡和岩质滑坡。至2011年底,我县共发生地质灾害险情39起,因预警并撤离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年末列入县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群测群防监测点249处,涉及全县11个镇1182户、4630人、5679间房屋,目前尚有近5处隐患点未得到专业机构确认。
(二)2012年地质灾害预测
据市、县气象部门预测:2012年汛期降水量为700—850毫米,比正常降水略偏少。7月中旬末与下旬中期、8月中旬初与下旬后期为降水集中时段,有3—4次暴雨天气,是2012年汛期地质灾害高发期。2012年降水特点是:多短时雷雨和短时强降雨等强对流天气,易造成地质灾害。降雨期间与降雨后是预防地质灾害的关键时段。
三、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
2012年全县重要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对象是威胁30人以上的40处地质灾害防治点(详见附件)。其中:威胁30—49人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26处、241户、988人、1016间房;威胁50—99人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9处、142户、572人、644间房;威胁100人以上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5处、213户、1006人、1597间房。全县危害程度最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是池河镇良田村砖厂滑坡点,不仅威胁12户、54人的生命和85间房屋、砖厂等财产安全,而且严重危及阳安铁路和316国道的安全通行,是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重中之重。
(二)重要时段
冬、春季冰雪融化时节为滑坡、崩塌高发时段;汛期突发强降雨、长期连阴雨期间及晴后3—7天内为地质灾害高发时段。
(三)重点防范区段
1、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区内为薄层状软弱变质岩附存坡残积土或膨胀土,是汛期滑坡灾害的重点防范区段。
2、矿区地质条件复杂,为崩塌、泥石流、滑坡灾害的重点防范区段。
3、新修筑的山区公路、山区建房,由于劈山开路,依山削坡建房,改变了原始地形和地质结构,仍有部分边坡开挖尚未挡护加固,汛期易发生边坡崩塌、滑坡、泥石流而造成人员伤亡。在汛期,对边坡角大于30度的变质岩强风化地段和新建房屋后檐坎高于房高的建筑,需加强巡视,监测和预防。
四、防治措施
(一)做好监测预警。要结合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工作,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以及相关制度建设,充分发挥群众的相互监测以及监测责任人的监测作用,做到随时监测、随时上报。县气象局、县国土资源局要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加强联合监测预报预警,及时临灾预警信息。当本地有三级以上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时,各镇应及时做好应急防范工作。
(二)做好地质灾害评估。各类建设项目在办理用地手续之前都必须按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防止形成地质灾害隐患。各镇以及县交通、水利、扶贫、旅游、住建等部门要主动做好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地质灾害执法监管力度,防止人为引发地质灾害。
(三)做好应急避险。要加强对各隐患点的监测,遇到持续强降雨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危害时,各镇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的群众及时撤离避险,并妥善安置生产生活,直到评估危害解除后返回。
(四)做好搬迁避灾。结合陕南移民搬迁工程,加快地质灾害隐患地区的群众搬迁,搬迁补助指标要优先向这部分人倾斜,从根本上消除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威胁。
(五)搞好工程治理。县国土资源局要积极争取中、省、市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对我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工程治理。对暂未排除隐患的地质灾害点,应在各镇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实施必要的水田旱作、退耕还林、简易排阻水工程和削坡减载、压脚等工程处理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夯实责任。各镇政府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第一主体责任,积极承担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点的防治责任。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组建成立地质灾害领导机构及抢险队伍;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工程建设项目业主要坚持开发利用与地质环境保护并重,严格按要求进行建设施工和采矿等行为,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防治,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
一、地质灾害面临的形势
我市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面塌陷(重晶石采空区塌陷)、地裂缝、崩塌等。其它类型地质灾害由人为因素引发,如非法取土、采砂等。
(一)地面塌陷和地裂缝。地面塌陷主要为采空塌陷。地裂缝主要是和采空塌陷伴生的,在塌陷区周边一定范围内
产生,以重力作用为主。采空塌陷和地裂缝主要发生在柏城镇和柴沟镇的老重晶石矿采空区。采空塌陷具有较强的危害性,对地表建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
(二)崩塌。采石厂和其他露天开采矿山存在潜在的崩塌隐患,危及作业人员的安全。主要分布在柴沟镇、井沟镇、阚家镇的石料开采矿区。
二、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及措施
(一)防治重点。根据现有资料,初步确定防治的重点为柏城镇、柴沟镇重晶石采空区和阚家镇、柴沟镇、井沟镇的石料开采矿区。
(二)防治措施。各镇街区要搞好日常调查,摸清各自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遇有暴雨天气或连续降雨超过50毫米的情况时,要立即启动废弃矿井周边的撤人预案,除组织受威胁区域人员撤离外,还要在汛期针对灾害种类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地面塌陷和地裂缝。加强动态监测,适当避让。在采空区边界处设立警示标志、网护等设施;采用放顶、回填、恢复植被等工程措施;推广应用充填法填埋采空区(利用矿渣、水泥或高水速充填材料)。
2、崩塌。各镇街区要摸清本行政区域内石料开采企业的现状,尤其对石料开采企业相邻之间形成的界墙、矿区周边出现的裂缝等灾害情况,要及时组织人工清除危险性大的危石、孤石;要组织并督促企业及时对危险处进行护坡处理,采用喷浆护坡等措施加固陡壁。同时,在矿区周边设立警戒线和警示标志。
3、对取土、采砂等形成的废弃矿坑周边的居住区,要派人监测,如遇特大暴雨,应通知周边人员做好撤离工作;组织全体村民,做好群测群防工作;植树造林,加固危险斜坡,修建泄洪道等;修拦挡坝,沟床治理,导流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区要强化属地管理意识,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治理和隐患点治理。自然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市国土资源局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存在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的镇街区、村居应加强群测群防工作。
(二)切实加强隐患点巡查和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我市在每年6月以后进入汛期。各镇街区要进一步加强对隐患点的再排查工作,特别是对公路铁路沿线、重晶石采空区、采石区、采砂和取土区、重点建设工程区、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要重新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迅速做出危险性判断,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易发区,设置相应警示标志,并逐一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监测、报警、人员疏散、应急抢险等各项措施。要及时填制、补发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保证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持有“防灾工作明白卡”,受威胁居民按户持有“避险明白卡”。要在存在严重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全天候专人监测,必要时采取应急避险措施。
(三)认真落实预案,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各镇街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设立值班联系电话,一旦接到险情报告,要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开展防治工作。要指导当地村(居)委会、群测群防人员以及工程建设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部门、单位,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监测和险情巡查,遇强降雨天气情况时,要实行24小时连续监测和巡查,如遇险情要立即报告市国土资源部门,并通知受威胁人员迅速撤离。市国土资源局要及时派出应急分队开展现场调查,预测灾情发展趋势并提出防治建议。市国土资源局、气象局和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应加强信息互通,针对防治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建立联动应急反应机制。
一、地质灾害现状
根据年修编的《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动态变化,我镇现查明各类地质灾害隐患处,以地面塌陷、滑坡和泥石流为主。其中滑坡隐患点个,泥石流隐患点个,地面塌陷隐患点个。
二、防治总体要求及防治重点
按照“以人为本、明确责任、预防为主,治避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调查、群测群防、监测预警,抓好勘查治理、搬迁避让和防灾队伍建设等工作,不断提高全市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镇地质灾害类型以地面塌陷、滑坡和泥石流为主。
根据《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年)》,全镇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分布于交警队屋边,村, 村, 村。
上述地质灾害隐患是我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所在村要在汛期来临之前明确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编制防灾预案,并报镇土管所备案。同时,每个行政村要对本行政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巡查,建立档案,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宣传,落实防灾责任,切实抓实、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重点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梅、台汛期,是地质灾害的多发时段和重点防范期。在汛期来临之际,我镇地质灾害应急防治领导小组要组织国土规划、农业水利、交通等相关人员在主汛期到来前,对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内的交通路线、重要基础设施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现场实地检查,提出具体防范意见,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在整个汛期,镇地质灾害防治小组要坚持汛期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险情巡查、灾害预报、灾情速报等制度。一旦出现险情灾情,要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启动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立即开展应急调查,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着力强化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各行政村要立足于防大灾、应大急,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进一步细化本村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组建包括国土规划、农业水利、民政卫生等部门在内的应急处置与救援队伍,配备完善应急装备。高度重视基层地质灾害防灾能力建设,加强对农村基层地质灾害监测员应急能力的培训。地质灾害多发的行政村应根据本地实际,把气象灾害协理员、山洪灾害预警员与地质灾害监测员有机地整合,平时加强沟通联系,信息共享。灾情发生时,齐心协力、合作防灾。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重点防治区与重要隐患点的监测工作的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权、利要逐一落实,并向社会公布。
(三)继续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与搬迁避让
积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农村居民点地质灾害隐患,要结合新农村建设、下山脱贫和农村住房改造工程,通过加强勘查治理、有序组织搬迁避让等途径妥善解决。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公路和其他道路建设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级交通、农业、林业部门要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建账立册,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和治理,保障这些道路建设运营安全。铁路、水利、旅游开发等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落实地质灾害勘查与治理任务。各地要严格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加强治理工程、监理工作的管理力度,确保工程质量。
(四)积极做好山区中小学校舍场址的地质灾害防治
全镇中小学校舍场址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基本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办公室要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校舍场址,组织编制治理规划,按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处置,落实各项防灾措施。可以应急排险消除危险的,尽快实施应急排险工程;短期难以消除的,应划定危险区并设立警示标志,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灾责任人及日常巡查、监测人员,并因地制宜地开展预案演练;需要工程治理的,按要求实施勘查治理工程。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地质灾害预防和救治知识的教育,培养教职工和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实施
目前,我市新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公布实施。镇政府要将规划目标和防治任务分解为具体的年度计划,落实防治责任,并实行严格的年度目标考核。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信息化建设,做好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共享和服务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政府和各行政村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部署、检查、落实。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树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无小事的理念,以新思路、新举措促进地质灾害防治由被动防治向主动防治转变。要建立和完善防灾责任制,政府主要领导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国土资源、气象、水利、建设、交通等部门责任,并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监督,落实制度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制度,积极开展地质灾害调查、预警预报,规范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及时的调查、勘查、治理或避让。要严格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地质灾害治理责任人的治理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对列入防治方案的重点矿区、交通干线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当地政府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反馈给相关责任部门,由各责任部门按职责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