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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提高婴幼儿健康保障水平,使体弱儿及时得到干预,减少健康危险因素,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具体目标是年度辖区。
1、新生儿访视≥90%;
2、儿童健康管理率≥90%;
3、儿童系统管理率≥90%。
二、范围和对象
范围:辖区2镇,9个办事处。
对象:辖区内0-36个月所有居住儿童。
三、服务内容
1、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医务人员在新生儿家中进行,同时进行产后访视。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在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地区了解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等。观察家居环境,重点询问和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等。对新生儿测量体温,记录其出生时身长、体重,进行体格检查,同时建立《婴幼儿保健手册》。根据新生儿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对家长进行母乳喂养、护理和常见疾病预防指导。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种卡介苗和第1剂乙肝疫苗,提醒家长尽快补种。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告知家长到具备筛查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补筛。
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2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情况等。对其进行身长、体重测量和发育评估。
3、婴幼儿健康管理: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均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时间分别在3、6、8、12、18、24、30、36个月龄时,共8次。有条件的地区,建议结合儿童预防接种时间增加随访次数,特别是2、4、5、15月龄时。随访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这次之间的儿童喂养、患病等情况,为儿童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在儿童6-8、18、30个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对发现有轻度贫血儿童的家长进行健康指导。
4、根据低出生体重早产儿、双多胎、或有出生缺陷的新生儿实际情况增加访视次数,根据婴幼儿的生长发育状况和健康状况增加随访次数。对低体重、消瘦、发育迟缓、中、重度贫血等发育异常儿童分析原因,及时转诊。
5、儿童健康管理在时间上应与预防接种相结合。每次预防接种前,均要对儿童进行预防接种禁忌症的评估。同时为满足生长发育监测的需要,除上述规定的访视和随访时间外,在儿童每次接受免疫规划范围内的预防接种时,应对其进行体重、身长测量,并将结果记录在生长发育图上。
四、服务要求
1、掌握信息,访视建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要及时掌握本辖区的儿童出生情况,获取婴儿出生信息,在婴儿出院后7天内进行第一次家庭访视,建立《婴幼儿保健手册》,填写《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并收回第一次服务卡。
2、按时随访,定期指导。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时开展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和满月后婴幼儿的8次随访服务。每次服务后填写相应随访服务记录表,并收回相应服务卡。对发现的高危新生儿及体弱儿要实施专案管理,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指导,并及时转诊,定期随访。
五、组织实施
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是妇幼保健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医改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将其纳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畴,统筹安排,全面做好儿童保健工作。
(一)明确职责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通过孕产妇保健、预防接种、门诊等途径掌握辖区中的适龄儿童数。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为0-36个月婴幼儿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并做好辖区内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和体弱儿的初筛、转诊和随访服务,按时统计上报有关信息。
2、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
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指导下,协助承担辖区内儿童保健服务任务。
3、妇幼保健机构
区妇幼保健院是辖区内妇幼保健工作的技术指导中心,要根据辖区实际,细化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结合儿童保健常规工作,对本辖区开展的0-36年月儿童健康检查服务工作实行专项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定期开展检查、考核与评价。
(二)设计、印制婴幼儿保健手册
《婴幼儿保健手册》和保健服务卡是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服务的主要记录载体,是反映儿童健康管理业务开展程度重要凭据。区妇幼保健院要按照国家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统一设计、统一编号,登记发放,严格管理。
(三)保障服务能力
1、开展儿童健康管理的机构应当具备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从事健康管理的工作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过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
2、设儿童保健室、诊断室。
3、有诊断桌椅、检查床、资料柜、儿科检查设备等。
【关键词】 小儿;预防保健;辨证论治;中医
“预防为主”是我国卫生工作方针之一。由于卫生防疫、免疫接种工作发展,新科学技术的进步,儿科许多传染病得到了控制,难治病有了新医疗方法,降低了儿童的病死率,提高了难治病的存活率。21世纪如何增强小儿体质的防病保健将是社会的极大需要。时下小儿中医保健药和食品有不根据儿科特点滥用“补养剂”、对脾虚型反复呼吸道感染和肠胃疾病的儿童滥用苦寒泄热药的现象。根据学习和应用中医药十几年的体会,重温“中医预防学”和“辨证论治”的核心思想,结合儿科疾病的实践阐述两者的关系。
1 “对预防医学”的两种观点
“预防医学”是研究人体保健、预防疾病的科学,中西医学都十分重视,但由于两种医学的发展各有不同时代背景,地域差异、所受哲学思想和科学文明的影响也各有不同,从而导致两种截然不同的理论体系。由于西医学引用新技术微观研究致病因素理论比较清楚,在治疗和预防措施上强调消灭致病因素,根据不同的致病原因选用不同的消炎药,或手术和物理疗法。中医学则受中国古代阴阳、五行学说和朴素的唯物辩证法的思想影响,整体观念强,宏观是其主要分析方法,所以对疾病的预防强调扶正,治疗以辨证论治为法则,其中同样有扶正防病的预防思想。
2 中医预防保健的指导思想
中医学的整体观认为“一身一整体”,局部组织或一个器官生理功能失调,或受疾病侵害,则整体功能受损,各脏器失去协调关系受到传变。预防要注重整体,以扶正为主,治疗也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求本”,要“标本兼顾”。所谓“天人一整体”是指人的生存靠天地、气候、环境奉养,许多疾病的致病因素均来之于外界环境,因此人体生命根本机理在于人体内部“阴阳、气血平衡、脏腑之间协调”。同时要“顺应四时”,即随四时气候变化、外界环境不同加强保健防病措施。所谓“阴平阳秘,精神乃治,阴阳离绝、精神乃绝”“虚邪贼风、避之有时”,所以祖国医学特别重视养生保健和疾病预防。《素问·四气调神大论》说“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这种“治未病”的预防思想不仅有“未病先防”,还有“已病防变”的涵义。由此可见“辨证论治”的涵义,除辨证候所属,还有根据审机、求因、因人、因地、因时和防疾病传变的预防思想进行辨证用药、辨证饮食、辨证施术和辨证防病等广泛意义。在整体观点的指导下,辨证论治有预防观点,预防保健同样要根据辨证论治。
3 中医预防保健的具体应用
3.1 未病先防
祖国医学认为邪气是导致疾病的先决条件,正气不足是疾病发生的重要原因。《素问·遗篇·刺法论》“正气存内,邪不可干”“邪之所凑,其气必虚”,所以中医预防以养生扶正为主。
3.1.1 平阴阳、调气血、协脏腑
阴阳的消长在人体内呈动态平衡,是生命健康的标志。小儿素有“稚阳未充,稚阴未长”之说,意指阴阳均未成熟,一方偏盛,另一方则显虚弱。起居、饮食、保健护理需遵从这一法则,不能按成人的方式进行保健。小儿脾常不足,小儿保健饮食要根据年龄、体质选择健脾运、助吸收的保健食品和中药,不能专从西医营养学的观点选择保健品。所谓小儿“肾气未充”是未成熟之意,与成人的肾虚不同,防治小儿遗尿、肾脏疾病慎用温补壮阳药物。小儿藩篱薄弱,肺气不固,容易患外感疾病。所以饮食保健一定要考虑小儿肺、脾、肾三脏的弱点。《素问·脉要精微论》曰:“夫五脏者,身之强也……得强则生,失强则死。”小儿五脏中有三脏薄弱和不足,五脏之间相生相克,脏腑之间互为表里,所以小儿整体脏腑娇嫩,保健预防要遵从这一特点。
3.1.2 小儿饮食保健与辨证施治
《灵枢·天年篇》曰:“人生十岁,五脏始定,血气已通,其气在下,故好走。”《诸病源候论·养小儿候》曰:“小儿始生,肌肤未成,不可暖衣……宜时见风日。”《育婴家秘》指出:“乳为血化,美如饧。”以上均说明祖国医学对小儿起居、保健、饮食均应根据小儿的年龄、不同的气候时节辨证进行。如梨,性寒味甘,入脾、胃、肺,有养阴清胃、润肺生津止咳的作用。如婴儿体质属于脾气虚,痰湿不化的痰稀便溏者应用秋梨膏或梨汁均不相宜。小儿缺钙、佝偻病是常见疾病之一,防治此病除用钙、维生素d以外,多嘱咐添加鱼虾等海产品类辅食,海水咸,属肾,属阴,小儿佝偻病中医辨证多属脾肾虚,但婴儿临床未出现骨骼畸形时表现只有脾虚证,这时鱼虾等营养品对脾气虚型婴儿佝偻病是不相宜的。中医食品中药都有性味归经,中医书籍从未记载一药、一方、一位医家可以防治百病。
3.1.3 预防保健要顺应四时
保健饮食要有季节性。春天阳气升发,多风,不能过食油腻煎炸动火的食品,谨防受风引发过敏性疾病(哮喘、荨麻疹、过敏性紫癜)的复发。夏天暑热湿盛,出汗多,宜食祛暑清热的食品,如绿豆荷叶粥、西瓜、冬瓜、酸梅等食品。秋天气候干燥,葱、姜、蒜、辣椒慎用。冬天寒冷,可用祛寒暖胃食品。小儿脾、肺、肾三脏薄弱应互相兼顾,必要时进行食物调配则可改变食物性能。如生姜性味辛温辣,能治胃寒呕吐,但刺激性大,脾胃虚弱或年幼儿童不宜食用,配以红糖、大枣则既可祛寒止呕又能和胃。
3.2 已病防变
辨证论治和已病防变都是中医治则的指导思想。《难经》“上工治未病”与未病先防的涵义不尽相同,此处“治未病”,是“见肝之病,则知肝当传之于脾,故先实其脾气,无令得受肝之邪”的已病防变之谓。是指防疾病传变其他脏器,邪气深入恶化,突变甚至死亡或预防合并症、后遗症的发生。这是中医治病整体观念的具体发挥。否则按“中工治已病”的辨证论治方法将会受到因用西药给疾病造成的假象得到错误的辨证,或疾病的恢复期和隐匿型的感染使疾病无证可辨延误了疾病的防治。
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证儿童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有利于儿童神经系统的正常发育,保护消化系统的功能,培养儿童良好的生活习惯。科学合理地生活作息制度,是完成教育任务的先决条件,有利于儿童的身心健康。
(一)合理安排一日生活作息时间
1、睡眠年龄越小睡眠时间愈长,次数愈多,幼儿期(1-3岁)昼夜睡眠3次,学龄前儿童(3-7岁)昼夜睡眠2次,午睡时间夏季3小时左右,冬季2小时左右,夜间睡眠时间不得少于10小时。
2、进餐幼儿期每日4-5次,学龄前期“三餐一点”,两正餐间隔时间不宜超过4小时,午点时间安排在中晚餐之间约下午3时左右。
3、上课学龄前期儿童注意力的发育仍以无意注意为主,稳定性差,直到5岁以后,有意注意才有逐步的发展,注意力较能够集中,小班每节课10-15分钟,中班20-25分钟,大班25-30分钟,上午9-10点之间幼儿头脑最清醒,精力旺盛,一般上午宜安排两节作业课,下午安排游戏或室外活动,课间要有10-15分钟休息时间,让眼睛和大脑得到充分的休息,消除疲劳,小班宜每日1节课,逐渐过渡到2节课,中班每天2节课,大班每天2节课。
4、户外活动时间依地区季节而定,每天至少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少于3小时),其中1小时为体育活动,让幼儿充分接触大自然,对防治上呼吸道感染,佝偻病,强壮体魄,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一日生活作息时间表
具体订出一日生活作息制度,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注意动静结合,对儿童一日生活的主要内容如睡眠、进餐活动、游戏和作业等每个生活环节的时间、顺序、次数和间隔,给予合理安排。
二、##市托幼机构饮食制度
(一)饮食管理
1、儿童的伙食应有专人负责,民主管理,建立膳管会(院所领导、炊事人员、保健人员、保教人员及家长代表),定期开会,听取意见和研究解决伙食问题,不断提高质量。
2、伙食费要专用,精打细算,计划开支,合理安排,伙食费盈亏不超过2%。
3、每月制定伙食计划,根据季节供应情况,每两周制定一次食谱(或带量食谱),定期更换,根据等级幼儿园要求定期进行营养计算,保证儿童各种营养素摄入量,达到供给量要求,满足生长发育需要。
4、按时开饭,不提前不推迟,儿童进餐时间不应少于20-30分钟,保证儿童舒适、愉快地进餐,严禁在小儿进餐时训斥小儿。
5、准确掌握儿童出勤人数,做到每天按人按量制作主副食,不吃隔日剩饭菜。
6、食品由专人按实际需要采购,采购的食品要求新鲜优质,每天由专人验收,并建立验收簿。
7、主食品验收入库,库存不宜过多。各类食品应按需要量领取,每月底盘库存。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库账目,库房保持整洁,各盛器需加盖,库房中要有防鼠设施。
(二)营养管理建立营养管理制度,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在收托婴儿的园所应设哺乳室,有条件的可设立人奶库,保证母乳喂养。及时添加辅助食品,确保儿童膳食平衡,满足其正常生长发育需要,并定期开展营养计算和分析。
(三)饮食卫生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厨房熟食盛器及食具一餐一消毒并定期擦洗,抹布每日煮沸消毒一次。消毒后的食具妥善保管,免受污染。洗肉、菜、碗、拖把的池要分开,并有标志,保持厨房清洁,经常清扫。
2、不买、不加工变质食物。买来的熟食要加热烧透后再吃,熟食品及饮料等不能直接存放在塑料桶或铅桶内。食物保存要有防蝇设备。
3、儿童进餐前和工作人员为儿童准备进餐时,都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饭桌要用消毒液进行消毒。
4、培养儿童不挑食、不偏食的良好饮食卫生习惯。
5、水果要先用清水洗干净后削皮或剥皮后再吃。
6、炊事员上灶前,接触熟食前须用肥皂流动水洗手,并戴口罩、帽子,不留长指甲,不戴戒措,操作时不吸烟。入厕前脱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洗手。取熟食应用食品夹子或筷子,不得用手抓。
三、##市托幼机构体格锻炼制度
1、要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婴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尤其要重视一岁半以下婴幼儿的体格锻炼,给婴儿每天做一至二次被动操和主被动操,幼儿做一至二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2、在正常天气下,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
3、体格锻炼要结合生活、游戏、体操等进行,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儿童体格。
4、体格锻炼要做好准备工作,要重视锻炼前的准备活动,和锻炼后的整理、放松活动,锻炼时要细心观察幼儿的反应。
5、锻炼要经常和循序渐进。运动项目和运动量要适合各年龄组的特点。对个别体弱的幼儿要给以特殊照顾。
四、##市托幼机构健康检查制度
(一)儿童入园体检制度儿童入托儿所、幼儿园要求:
1、儿童入托儿所、幼儿园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单位应认真填写《省儿童入托儿所、幼儿园儿童健康档案》,并签署医学意见。
2、托儿所、幼儿园在接收儿童时,应查验《省儿童托儿所、幼儿园儿童健康档案》和0-2岁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小结(入幼儿园)或全省《婴幼儿保健册》,合格者方可入园、所。入园、所体检结果30天内有效。儿童入园、所时要一并收取《省托儿所、幼儿园儿童健康档案》和预防接种记录卡。
3、体检时发现有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兼有e抗原阳性者或谷丙转氨酶增高者暂不予入园、所,经治疗后,每3个月做肝功能检查1次,连续3次正常者方可入园、所。
4、对离开园、所1个月以上的儿童或有肝炎接触史的儿童应检疫42天,须经体检证实其健康后方能重新入园、所。
5、儿童转园、所或从托儿所进入幼儿园时须重新体检。
(二)儿童定期健康体检制度开展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儿童健康档案。
1岁以内婴儿每季度体检1次,1-3岁幼儿每半年体检一次,3岁以上儿童每年体检1次,每学期测视力、身长一次,每季度测体重一次,检查结果记入省卫生厅统一设计的《省托儿所、幼儿园儿童健康档案》。
(三)晨间检查制度
1、保健医生要与保教人员密切配合,坚持每日晨检,防止患病儿童或健康带菌(毒)者进入幼儿园,保证集体儿童身体健康。晨检时间为早晨7:15-8:00的儿童入园时间,地点在晨检室或幼儿园主入口处。要认真按照晨检要求,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观精神、五官、皮肤等);三问(在家饮食、睡眠、大小便、有无咳嗽、腹泻等症状);四查(根据传染病流行情况对易感儿进行检查,同时检查有无可能造成外伤的物品、器械携带入园)。这是晨检的基本内容,亦可根据各园实际情况增添新内容。
2、晨检中发现传染病患儿或可疑者,应拒绝其入园,由家长带到医院去确诊,或留隔离室观察。对一般小伤病,可不予限制儿童活动,带药回班,由保育员给予服药、护理。对确诊为传染病患儿的所在班级,应进行医学性检疫和消毒处理。
3、晨检后详细填写晨检记录。耐心热情地解答家长的保健咨询,并介绍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情况。
(四)午间、晚间巡视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
1、保健医生应对幼儿实行全日健康观察。每日数次要全园巡视,细心观察儿童。听取教师介绍情况,及时发现生病儿童,尽早隔离治疗。并在巡视中纠正和消除不符合卫生保健要求的行为以及不安全因素。
2、午间巡视重点检查儿童用餐卫生。要求是:儿童餐前洗手;进餐采取分餐制,每人一碟一碗一匙(大班用筷子);餐前30分钟不作剧烈活动;进餐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要讲究进餐文明,吃饭细嚼慢咽,不可粗暴地催促幼儿,或填鸭式喂饭。进餐环境要优美、愉快,餐间播放轻音乐有助于增进食欲和食物消化吸收。
3、午(晚)间巡视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检查儿童的睡眠卫生。要求是:放下卧室窗帘,制造良好的睡眠环境和气氛。每童一床一被一枕,交叉而卧,避免飞沫传染疾病。被褥要求轻洁柔软,室内空气流通,温湿度适宜。寄宿制幼儿园儿童夜间就寝前常规刷牙、舆洗,睡前30分钟不宜做激烈活动,或看有刺激性的影视节目(如凶杀、打斗、科幼幻等恐怖片),以免儿童梦呓或夜惊。
(五)儿童离园前巡视制度
全日制幼儿园儿童每日下午(寄宿制为周六)离园时,保健医生应加强健康巡视的次数和范围。因为此时,儿童情绪尤其兴奋激动,极易酿成事故。应配合老师和家长做好儿童安全离园的宣传教育,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意外事故。
(六)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要求:
1、托儿所、幼儿园的工作人员每年必须到县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进行1次健康检查,健康检查单位应逐项填写《省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新进人员必须在参加工作前进行健康检查。
2、工作人员体检合格后,由健康检查单位签发统一印制的《省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持证上岗。
3、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滴虫性及霉菌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的保教人、炊事员,未*前,不得从事保教工作、炊事员工作。
4、发现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必须离职治疗。疑似肝炎病例未确诊前应暂时调离。肝炎者取得医院痊愈证明后,须观察半年,其间每隔3个月做肝功能检查,连续3次正常方可恢复工作。菌痢患者症状消失,停药后3天,大便培养连续3次阴次,方可恢复工作。
5、工作人员因病离岗1个月以上,应再次经县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检查,获得身体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
五、##市托幼机构卫生及消毒隔离制度
(一)环境卫生
1、托幼机构应重视卫生消毒工作,确定一名园长分管,保健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加强监督检查,每月总结,每学期结束前进行检查评比,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2、要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应作湿性扫除。要消灭蚊蝇及蟑螂等害虫。
3、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季每天至少开窗通风两次,每次10-15分钟,室内要有防坟、防蝇、防暑和取暖设备,玩教具等要定期消毒、检修、更新。
4、厕所要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婴幼儿用的便盆,每次用后要立即倾倒,刷洗干净,每日用消毒液浸泡。4岁以上幼儿用蹲式厕位。
5、清洁用具每班专用并保持清洁。
6、小儿桌椅高度应符合要求。
(二)个人卫生
1、儿童日常生活用品要专人专用,并做好消毒工作。
2、儿童饭前便后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
3、3岁以上儿童早晚用正确方法刷牙,饭后要嗽口。
4、寄宿制儿童应定期洗头、洗澡,每天洗脚、洗屁股。洗屁股用具分用,毛巾每次周后消毒。每周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趾甲一次。
5、儿童服装要保持整洁,衣服、床单要勤洗,被褥每两周日晒一次。
6、保持儿童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照明符合要求。看电视时儿童与电视机的距离应为电视机对角线的5-7倍。一次时间不超过30分钟,电视机的高度与视线平行为宜。
7、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大小便和吐痰,不乱丢弃废物等。午睡时要脱外衣、脱鞋,纠正蒙头、吃手、吃被角等不良睡眠习惯。
(三)工作人员个人卫生保持仪表整洁,工作时间不戴戒指,不化浓妆,不穿高跟鞋,不随地吐痰,不吸烟。
(四)消毒隔离
1、预防性消毒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养成饭前便后洗手,勤剪指甲等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习惯。食堂卫生应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严格执行“五四”制。厨房用具要经常清洗,每天消毒一次,食具、餐巾等一餐一消毒。环境卫生要制度化。采取专人常年打扫和集体定期打扫相结合的办法。每周一小扫,每月一大扫。划区定片,责任到人,定期评比,限期整改。室内卫生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做到窗明桌净,无蚊蝇鼠害;勤打窗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室内空气消毒,至少一周1次。与保教人员、儿童经常接触的物体表现要重点清洁消毒,如毛巾、茶壶(桶)、水龙头、保健牌、口杯、杯架、玩教具、桌椅、门把手等,每天消毒一次。室内地面每天拖洗1-2次,被褥应经常曝晒,每周1次,经常保持地面清洁。床单、被套每半月换洗1次。便器使用后要立即倾倒冲洗,然后浸泡在消毒液中,1小时后再用。放便器的架子每天用消毒水消毒1-2次。大小便池(槽)要随用随清洗,每天早晚用消毒水彻底洗刷一次,做到无污物、无臭味。
2、隔离性消毒各园(所)要设置隔离室(70名以下可设观察床),最后二间以上,按不同病种进行医学观察和消毒隔离。隔离室用品专用,必须配备以下物品;隔离床、治疗台、体温表、压舌板、听诊器、注射器、面盆、毛巾、手电筒、清洁用具、治疗及消毒药物等。发现传染病做好发病登记。及时向当地防疫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报告,协助防疫部门做好随时或终末消毒处理,并做好隔离记录。患者须持隔离期满,经医生证明完全痊愈后方可回园或回班。园(所)内如发生传染病,对与患者接触过的儿童及工作人员,要进行医学检疫,隔离观察,并进行随时消毒。检疫期间,不收新生,园内儿童不混班,不串班。日常用品及餐饮具等与其他班级分开存放,分开清洗消毒。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可解除隔离。幼儿离园(所)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后,应询问家长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如有:须进行检疫,待检疫期满医生证明健康可入园(所)。
六、##市托幼机构疾病防治制度
1、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在上级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集体儿童的疾病的防治和预防保健工作。
2、搞好预防接种,托幼儿机构应密切与当地防疫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疫情动态。按年龄、季节、适时、全程、足量、规范化地为幼儿实施预防接种,以提高整体人群的免疫水平,各种预防接种率要求达95%以上。
3、加强传染病的防治。通过晨间检查和全日健康检查等形式,及时了解全园幼儿发病情况。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尽快消除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儿童。
4、对已发现的传染病患儿或可疑者,应立即送隔离室观察,或通知家长带到医院去诊治。对患儿所在班要进行彻底的终末消毒。与患儿有密切接触的人群应进行医学检疫,并用药物进行预防。
5、加强小儿常见疾病的防治。通过采取综合性措施(营养、锻炼、疾病预防、治护理等)来降低发病率。注意做好体弱儿童(经常反复发作呼吸道、消化道感染儿、佝偻病、营养不良、早产儿、小样儿、哮喘病、先天性心脏病等)的专案管理,加强个体重点保健。
6、开展健康教育,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卫生知识,传授传染病的防治常识,增进儿童教养人员对卫生科学的了解,提高卫生育儿水平。还要加强家园联系,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共同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减少疾病。
七、##市托幼机构五官保健制度
(一)眼保健制度
1、建立定期视力检查制度对4岁以上儿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视力、眼位的检查,使用国家标准视力表或对数视力表。早期发现视力异常儿童,给予积极的矫治。
2、保持视力有关措施室内光线要充足,尽量采用自然光,室内照明符合要求:儿童不在光线过强或过暗的环境下看书、写画;连续看书、写画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培养儿童良好的看书、写画姿势,眼与书本之间距离保持30-35厘米,书与桌面成30-40度角;看电视时,时间不应超过30分钟,其距离大于电视机对角线的5-7倍;教育儿童不用手揉眼睛,注意用眼卫生;杜绝儿童眼外伤的发生。
(二)口腔保健制度
1、建立定期口腔检查制度每半年对儿童进行一次口腔检查,发现龋齿及时治疗。
2、保健措施饭后漱口,早晚刷牙;使用保健牙刷和含氟牙膏(高氟地区除外);控制糖和含糖食物的摄入量与摄入次数;局部用氟防龋。
(三)听力保健制度
1、建立听力检查制度可在儿童入园时,进行一次听力检查,每年对有听力高危因素和客观反应不良的儿童进行复查。
(1)听力高危因素脑膜炎、乙脑、猩红热、白喉、伤寒、风疹、腮腺炎、麻疹、疟疾病史;患有急性、慢性、化脓性、非化脓性中耳炎并反复发作;使用耳毒性药物:如庆大霉素、链霉素、卡寻霉素、小诺霉素、奎宁等;有癫痫、抽搐或不明原因的高热史;头部外伤史:摔伤、砸伤、碰伤;长期居住或生活在噪声环境中。
(2)客观反应不良儿开始学习说话年龄晚于11个月者;精神不易集中,反应迟钝者;口齿不清,语言发育落后于同龄儿童(智力落后者除外)。
2、预防措施积极预防可致后天耳聋的危险因素。
八、##市幼托机构消毒隔离工作常规幼儿园、托儿所是婴幼儿童集中的场所,相互接触极为密切,一旦传染病传入很容易扩散蔓延。因此严格做好幼托机构的消毒隔离工作,对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基本卫生要求:
1、应设置保健室,有专人负责卫生保健工作,保健老师必须接受市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岗位专业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发给资格证书。
2、建立隔离室(70人以下作观察等)作为传染病患者临时隔离观察之用。
3、幼儿园、托儿所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患急慢性传染病(包括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不宜从事直接接触食品、食具和婴幼儿的工作。痊愈后,持县以上妇幼保健机构的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
4、新进儿童在入园、所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能入园(所),在园、所儿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5、持有《省儿童预防接种证》,并按规定接种者方可入园、所。
6、必须建立严格的晨间检查和全日健康观察制度、健康检查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缺席儿童家访制度以及家长联系制度等。
7、班级内发生传染病时,应作好传染病登记报告工作,及时向托幼单位所在地的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机构报告,并及时隔离病人。对患儿所在班进行医学观察,在观察期间不得并班和接受新生。
8、工作人员或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时应报告园(所)领导,必要时暂时调离接触食品和儿童的工作。
二、消毒隔离工作要求:
1、保健教师要负责做好本园(所)消毒隔离工作,并负责班级、营养室的消毒技术指导。
2、要认真做好预防性消毒和卫生工作,在发生传染病时,应根据不同病种及时严格地做好消毒隔离工作。消毒方法按附表要求进行,并接受所在地妇幼保健机构的监督监测与业务指导。
3、幼托机构内餐具、毛巾、玩具、室内空气等必须按规定定期消毒处理,要达到有关卫生要求。
4、接受所在地妇幼保健机构经常性监督和监测(2次/年)。
三、营养室消毒卫生工作要求:
1、食堂布局应合理、整洁、无害。揩布与清洁工作要专用。桌面、餐具、橱保持清洁,食餐要一餐一消毒,非食堂人员及用品不得入内和存放。
2、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卫生,认真做到三白(工作服、帽子、口罩),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工作前及便后要洗手。
3、食品进货要有验收制度,做好食品保质、保鲜工作,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食品要烧熟煮透,现烧现吃,隔餐的食物要回锅,不吃隔夜的剩菜剩饭;食虎盛器(如菜刀、砧饭等)必须生熟分开,熟食盛器使用前需要消毒放妥。不得供应生冷拌菜。
4、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和新建、扩建的单位应设立熟食间。小型托幼机构要有熟食橱。
四、隔离观察室消毒要求:
1、隔离观察室不得设在紧靠教室或食堂的房内和儿童易到达的场所/。
2、室内不能同时隔离两个病种,患儿离室后须彻底消毒。
3、隔离室必须配备下列物品:隔离衣(或以专用工作服代替)、体温表、压舌板、注射器、面盆、毛巾、肥皂、手电筒、便器、消毒药物、清洁用具、病情记录本等。
4、室内一场物品用具必须专用,并按要求进行消毒,未经消毒的物品不得带出室外。
5、隔离观察室应有专人负责,做好观察护理及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
6、进入隔离观察室的工作人员必须穿隔离衣,出室时脱下挂在固定处,并做好手的消毒。
五、发生传染病的消毒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