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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推行社会责任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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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推行社会责任的好处

公司推行社会责任的好处范文第1篇

内容摘要:企业社会责任理念最早是通过国际供应链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传导的,而跨国公司则运用内部或外部生产守则来约束和要求供应链上的供应商和合作伙伴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本文认为,尽管一些出口商日益感受到验厂及社会责任标准认证所带来的成本压力,并且企业社会责任在推行过程中的确存在着各种负面影响,但不应因此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一种贸易壁垒。随着全球化发展趋势的愈演愈烈,未来企业应根据自身所处的发展阶段,认真履行法律责任,积极采用能力建设、培训项目等手段更好地推行企业社会责任。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 供应链 贸易壁垒 能力建设

在经济全球化和产业结构国际转移的背景下,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也随之成为国际贸易领域的焦点问题之一。本文试图回答下列疑问:企业社会责任如何在国际供应链中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传导?企业社会责任是否在国际供应链中起到了贸易壁垒的作用?而这又对位于供应链中重要一环的我国供应商来说会产生哪些有利和不利的影响?文章还针对社会责任的未来传导趋势提出在我国有效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对策。

企业社会责任在国际供应链中的传导机制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的对员工、社会和环境的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热心社区公益、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持供应链共赢关系、节能环保等。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的社会责任理念及践行水平已经成为价格、质量、技术之外的又一种竞争力,即责任竞争力。

从其理论脉络的发展来看,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源于18、19世纪的欧洲,主要是出自宗教的价值观或受到宗教思想的影响。1924年,美国的谢尔顿(Sheldon)最早提出了“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把企业社会责任与公司经营者满足产业内外各种人类需要的责任联系起来,并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有道德因素在内。而现代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传播则是因为工会组织和其他非政府组织的兴起与壮大、消费者发起的各种自下而上的运动、联合国与人权、环保等多边国际组织开发的各种标准和公约等共同促成的。近年来,由发达国家的消费者和非政府组织等发起的各项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不仅要求跨国公司要保证其自身的社会责任的履行,还要保证处于公司供应链上的其他企业,如供应商、分包商等也能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因而,位于国际供应链上游的发展中国家的企业也自觉不自觉地卷入了这一运动当中。

自上个世纪90年代一家美国服装公司起草了第一份公司社会责任守则之后,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如耐克、沃尔玛等也纷纷制订了各自的行为守则,并且要求其产品供应链上的配套企业和合作伙伴都要遵守这些守则。这些由企业制定并实施的守则一般被称为内部生产守则;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标准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独立于单个企业之上的外部生产守则,包括由行业协会制定的行业标准、各利益相关方联合制定的一般性原则标准等。内部生产守则的核心内容通常可以概括为四类:消除剥削性童工、废除强迫劳动、就业无歧视、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跨国公司完全控制这类生产守则的制定、解释、实施,并监测其实施效果。而外部生产守则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行业生产守则,包括欧洲外贸协会(FTA)对销售行业提出的BSCI倡议、国际玩具商协会(ICTI)的商业行为规范、清洁制衣运动(CCC)行为守则等,这些行业内的国际采购商只对取得认证或审核的生产企业下订单;另一类是非政府组织制定的各种民间标准,例如SA8000、ISO14000等。这些外部生产守则多以联合国和国际劳工组织的“基础性条约”为蓝本,以国际自由工会联盟(ICFTU)于1997年通过的基本守则为基本框架,引入了独立认证的原则与机制以及工人和第三方表达意见的机制,建立了改善违反守则规定的公司状况的补救机制。

据世界经合组织统计,截至2000年世界大约有246个以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环境和员工权益保障为主要内容的企业社会责任守则,这其中有118个是由跨国公司制定的内部生产守则,跨国公司安排公司职员或委托独立审核机构对其供应商或合约工厂定期进行现场评估,即所谓的验厂活动。而由跨国公司认可的非政府组织或行业协会制定的外部生产守则则是通过第三方机构审核或认证的方式在国际供应链中推行,如典型的SA8000认证。

1997年10月,美国经济优先权认证委员会(CEPAA),2001年更名为社会责任国际(SAI)制定并了全球第一个可用于第三方认证的社会责任标准体系――社会道德责任标准,简称SA8000,并由SAI在2001年12月了SA8000标准的修订版:SA8000:2001。虽然SA8000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但是由于它的相对规范化、标准化、具体化,使得SA8000很快成为广为接受的、影响较大的外部生产守则。截至2006年6月,全世界共有52个国家的968家组织获得了SA8000认证证书,其中有127家中国企业。这些企业大多分布在东南沿海的贸易发达省份,以玩具行业居多,其次是服装、珠宝、钟表、箱包、家用器皿等。另据专家估计,我国沿海地区已有超过800家企业接受过跨国公司在劳工和社会责任方面的审核。

国际供应链中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些误解

随着企业社会责任的要求越来越多地出现在跨国公司订单的附加条件中,导致一些出口企业要么增加成本以满足跨国公司的要求,要么失去订单,由此产生了与传统贸易壁垒相似的贸易扭曲效果。近年来,国内理论界围绕社会责任是否已经演变成了一种社会责任壁垒展开了激烈的探讨,有些学者认为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借助验厂和社会责任标准认证,特别是实施SA8000标准使得推行企业社会责任成为一种针对发展中国家的新贸易壁垒;还有些学者认为跨国公司要求供应链上的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目的就是为了自身不愿承担的社会责任转嫁到供应商身上。因此,有必要通过实证分析等方法来加以辨析。

首先,国际贸易理论对贸易壁垒的定义是:一国用以限制或阻止外国商品进口的一切政策措施。构成一项贸易壁垒的基本前提条件是实施主体为政府,而企业社会责任的各项标准和规范的实施主体是跨国公司或者采购商,因此,把推行企业社会责任认为是贸易壁垒的一种表现形式显然是不能成立的。

其次,跨国公司自身设定的一些行为准则、一些行业协会制定的共同自愿遵守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等,往往是这些公司在长期的跨国经营中得出的经验总结,是在社会各界的各种诉求和压力之下产生的。对于这些标准和行为规范的执行是自愿性的,而非强制性的,只是由于这些跨国公司掌握着全球大部分的销售渠道和网络,才使得包括中国企业在内的上游供应商感受到了这种压力。以争议的焦点SA8000来说,其产生是为了解决多种社会责任标准的一致性问题,内容也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普遍性。SA8000在某些内容中要求的是执行企业所在国的法律标准,而有些要求有时甚至会低于企业所在国的法律标准。例如,对于工作时间,SA8000规定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8小时,每周加班不得超过12小时;而我国《劳动法》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每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在这个问题上,我国法律的规定比SA8000更加严格。

再次,那种认为跨国公司完全将应该承担的企业社会责任全部转嫁到了供应商头上,而自身对此不付出任何成本与代价的说法有失公允。事实上,有相当数量的跨国公司都已经设立了相对健全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部分公司将社会责任职能赋予原有的部门,如公共事务部、公关部、品牌推广部等,有些公司甚至成立专门的CSR事务管理部门或可持续发展部,并任命企业社会责任首席运营官(CRO)来积极参与和管理企业社会责任活动。

最后,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行有利于中国企业在国际产业链中快速地从低端向中高端上移,并顺利地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长期以来,处在国际供应链中最底端的一些企业为了获取订单,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以降低或者克扣员工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为手段,竞相低价出口,展开恶性竞争。这样做的结果既损害了工人福利,又使我国企业背上了“社会倾销”、“血汗工厂”的恶名,加大了贸易摩擦。同时,我国出口企业长期满足于“低成本劳动力”带来的所谓价格优势,缺乏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的动力。践行社会责任之后,虽然短期内可能由于劳动力或环保成本增加,导致有些建立在低工资基础上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外移,但是长期来看,反而更有利于促进我国的产业结构升级。

尽管供应商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时候会增加一些成本,但是在做了成本收益分析之后,就不难发现,企业得到的不仅是有形的收益,如维持或增加订单、改善产品质量、节能降耗、降低人力资源成本等,更能获得无形的收益,如改善与采购商的沟通与合作、改善与利益相关方的关系、提升企业形象等。根据“CSR在中国的推进及其与对外贸易的关系研究项目组”在2008年对广东、浙江、河北三省的1001家外向型企业所做的问卷调查显示,在企业执行社会责任的国际性标准对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影响上,认为利大于弊的占62.3%,认为弊大于利的只占27.6%。企业以打分的形式(满分为5分)评估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带来的正面效应时,企业认为最大的好处是提升企业形象(平均得分4.13分),其次是改善劳资关系(3.79分)、增强核心竞争力(3.72分)、提高员工积极性(3.72分)、提高产品质量(3.7分)和增加客户资源(3.67分)(见图1)。

如果对打分结果进一步分析可以看出,认为3分以上即代表企业认同该选项,则92.3%的企业认为社会责任能够为企业塑造和谐的劳资关系,85.7%的企业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行有助于减少贸易摩擦,89.0%的企业认为有助于增加客户资源,90.9%的企业认为可以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实力。

目前国际供应链中推行企业社会责任存在的问题

尽管不能简单地把实施SA8000标准和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等同于社会责任壁垒,但是也应该看到在国际供应链中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行仍然存在着大量的问题,严重影响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效果和出口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主要包括:

抬高生产成本并造成一定的经济负担。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成本指的是企业接受认证和验厂而产生的一些直接支出成本:评估、认证费用、验厂费用等以及企业为符合有关标准和要求而推行CSR产生的改进成本。后者既包括为改善内部管理和投资新设备而产生的资本成本,如改进生产流程、人力资源投入、废水处理系统等,也包括在改善员工生产和生活条件方面、提高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方面、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等培训、进行企业社会责任监督等方面的经常性成本。企业在接受跨国公司的审核时,除了要缴纳各种费用外,还不得不中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另外,由于不同的跨国公司所启用的审核标准和范围不同,导致同一家企业有时一年内不得不多次接受来自不同公司的审核和评估,给企业造成了一定的负担。

审核流于形式。频繁的验厂和各项认证给我国的出口企业带来了额外的负担,甚至引起了企业的反感和抵触情绪,并且在认证和验厂过程中采取应付态度,造假现象也时有发生,未能真正达到在供应链中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初衷。例如,工厂审核的效果被预先做好了准备,在审核记录中作假,甚至有些工厂为了通过审核而对审核人员进行贿赂等。这样一来,跨国公司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初衷被彻底扭曲,各项行为规范等也形同虚设。而供应商也未能通过验厂和认证真正提高社会责任意识、改善劳工状况。

对我国企业的出口规模和可持续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一些跨国公司在其供应链中推行企业社会责任时往往只重结果,不重过程,特别是一些美国的公司通常是通过供应链管理来强制推行CSR要求,即通过各种评估和审核的方式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其有关的CSR要求,然后才会将其纳入订单系统,建立合作伙伴关系;而那些未能通过评估或达到审核标准的企业则将被排除在订单系统之外,甚至被取消已有的订单资格。相比美国公司,欧盟的企业通常会对审核未通过的供应商给予一定的改正期,鼓励供应商在一定的时间内修正其不符合企业社会责任要求的做法,因而不会立即影响其订单。而一些完全依赖出口但劳工标准等未能通过评估和审核的企业因此造成订单流失,产品无法出口进而陷入破产倒闭的境地。这些供应商不仅没有因为跨国公司推行企业社会责任而改善其劳工待遇,工人甚至失去了原本不符合跨国公司所在国的劳工标准的工资,导致生存境遇进一步恶化。

国际供应链中企业社会责任的传导趋势及对策

综上所述,跨国公司在其供应链中仅仅依靠验厂和认证等手段使得供应商,特别是广大中小型出口企业被动地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一直以来遭到种种诟病,同时效果也不尽显著。未来的发展趋势必然是让供应商由被动转为主动、由以获取订单为目的转向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为目标来践行企业社会责任。

根据Carroll的四层次模型可以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四个不同的等级:即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自愿责任(慈善责任)。企业社会责任的贡献程度和水平从下至上呈递增状态,越到金字塔的顶层就说明企业的社会责任感越强。而在这四个等级中,经济责任、法律责任是社会要求企业必须承担的责任,伦理责任是社会期望企业必须承担的责任,资源责任是社会盼望企业尽力承担的责任。从我国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现状来看,各个层面的责任均有所缺失。正是因为许多企业还处于社会责任层次的最底端,才导致它们很容易在跨国公司进行社会责任评估和审核时受到冲击,并在供应链中始终处于被动地位。因此,推行企业社会责任应该由政府、行业协会、其他利益相关方、企业(包括跨国公司和供应商)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创建一个有利的环境和良性氛围,在国际供应链中自主推行企业社会责任,形成双赢或共赢的局面。法律义务应该强制实施。政府应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即落实最低的企业社会责任要求。而超出法律义务之上的伦理和自愿的社会责任,应该在政府指导和宏观支持下,主要由行业和企业根据各自的情况具体操作。

在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的企业社会责任推行的发展趋势不同,工作的侧重点也应有所不同。具体来看:

(一)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宏观层面发展对策

加强立法以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制化。不同于西方国家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自下而上的特点,我国是通过立法自上而下来推动的,消费者运动、非政府组织在其中所起的作用非常有限。所以,政府要尽快出台相关法律,填补社会责任法制化建设中的空白,为社会责任的监督和评价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

已有的立法要严格贯彻执行。我国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第五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是首次在国家立法中提到“社会责任”这一范畴。其实不仅是《公司法》,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在其它法律中也有所涉及,如《宪法》中关于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劳动者、妇女儿童权益的原则性规定;《劳动法》中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具体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保护消费者的具体规定,等等。我国企业首先应该做到履行各项法律义务,在此基础上,再去承担超出法律义务的社会责任。据一份针对浙江省的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现状的调查统计,尽管在我国已通过SA8000认证的企业中浙江省占了相当大的比例,但是仍有相当数量的企业存在着工作严重超时、劳动报酬达不到法定标准、社会保障不到位、侵犯人身权利及人格尊严等违法违规现象。因此,政府首先要做的就是通过宣传和培训提升广大企业在企业社会责任推进过程中的法律意识,提高相关部门的执法能力,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司法解释,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可执行性。

此外,需要指出的是,在将一些企业社会责任要求纳入相关法律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到我国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在国际供应链中的地位。要认识到不同规模、不同成长阶段、不同行业的企业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能力是不同的,如果将一些过高的社会责任的要求纳入法律,则法律的适用性会被破坏。例如,我国新劳动法中的有些劳工标准的规定就超出了一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承受能力,甚至高于国际性标准规定,给这些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带来了直接影响:生产成本大幅度上升、企业利润大幅度下滑,导致经营陷入困境。

为了引导企业履行经济和法律以外的社会责任,政府可以给予一些政策支持,如在政府采购中优先考虑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或是在税收等政策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或资源补偿等。

(二)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中观层面发展对策

由各行业协会主动发起建立一些标准化的行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在体系中既要体现中国批准的一些国际公约中的相关规范,又要体现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中国的国情和企业的实际发展阶段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主动性的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当然,这样的体系也要获得国际相关机构、国外采购商、品牌商的认可。2005年5月,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应140余家纺织服装企业的呼吁,正式了CSC9000T中国纺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这是我国第一个标准化的合约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是我国企业主动实现自我能力的完善和建立国际供应链上公正、协作性的社会责任联动机制的一次有益尝试。

此外,作为企业重要利益相关方的非政府组织和媒体也要积极发挥应有的舆论监督、社会呼吁的作用,协同商会、中介组织等在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过程中起到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作用,促进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与企业的发展阶段密切相关,我国企业目前大部分仍处于仅仅关注所有权人和管理层的阶段,所有权人的利润最大化和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仍是主要经营目标,因此,在现阶段,应着重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理念和意识,这也需要学术界、非政府组织、媒体的积极参与和引导。

(三)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微观层面发展对策

由跨国公司牵头,带动供应链上的企业共同履行社会责任,提高供应链责任竞争力仍然是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有效途径。例如,巴斯夫(BASF)倡导的“1+3”项目,要求每一个参与的公司都能带动其供应链中三个业务伙伴(供应商、物流服务提供商、客户),与他们共同分享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实践和最佳解决方案,促进供应链企业提高社会责任管理水平的同时,也为公司自身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提高了供应链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这种共同成长的机制将产生“滚雪球效应”。

为了消除企业社会责任实践中的消极影响,更好地推行企业社会责任,跨国公司应该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开展各种能力建设项目和研究项目,具体包括劳资双方的对话培训、劳工能力培训,支持相关研究项目,如田野调查等综合发展援助研究项目。通过促进供应商在社会责任方面的能力建设,使得供应商真正意识到社会责任是一种实现商业和社会价值的内在需要,从而主动积极地创造供应链上的社会责任价值。一些非政府组织、非营利公司或行业协会等与企业的公私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 简称PPP)项目在这个领域的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从供应商的角度来看,未来企业社会责任的“强制性约束”必将向着自主性承担的方向转变。出口企业应针对自身的发展阶段,逐步提高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承担不同层次的责任,有步骤地实施社会责任目标,最终形成完整的社会责任价值观,树立“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主动完善相关的责任管理体系,建立供应链协作和联动机制,将社会责任理念融入到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中,变低成本竞争为差异化竞争,形成产品和企业的差异化优势。只有将社会责任融入到企业战略、组织结构和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企业,才能自如应对跨国公司和采购商的各种社会责任要求,成为真正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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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洪福,李明秀等.解读巴斯夫“1+3”新商业模式:责任共成长[J].WTO经济导刊,2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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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朱文忠.对当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系统思考[J].现代经济探讨,2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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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中德可持续发展与企业行为规范项目及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合作的研究报告:CSR在中国的推进及其与对外贸易的关系研究[R](未公开),2008

公司推行社会责任的好处范文第2篇

2014年以来,浙江省提出了“五水共治”和美丽浙江建设,在这场声势浩大的水环境治理行动中,兴业银行提供了300亿元专项绿色融资,成为支持治水的金融主力军。在江苏,兴业银行为该省水域治理、生活污水处理等项目提供信贷和融资达130多亿元……

支持水环境利用和保护只是兴业银行绿色金融业务的一个缩影。从10年前在国内银行业中最早介入绿色金融迄今,兴业银行已在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层面实现企业个人全覆盖,创新推出了三类金融服务:节能减排融资服务、排放权金融服务和个人低碳金融服务。

经过10年发展,兴业银行选择的绿色金融之路越走越宽,成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光明大道”。兴业银行董事长高建平表示,最初该行只是探索绿色金融业务,后来董事会开始从公司治理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思考绿色金融,提出了“寓义于利”,将履行社会责任与银行的业务结合起来,并贯彻于银行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

2005年,兴业银行开始探讨与国际金融公司开展合作,并于次年推出能效融资产品,将绿色金融理念与商业银行日常经营结合。3年后,兴业银行公开承诺采纳赤道原则,成为国内首家赤道银行。它不仅要求融资者制定有针对性的环境管理方案和行动计划,还要求银行建立完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业务流程。

“10年前,很多人还没有绿色发展理念,认为我们银行管得太多了,束缚自己的手脚。在银行内部也有不同的看法,一些人认为引入赤道原则,推行绿色金融意味着成本增加,市场竞争力可能会降低。”兴业银行行长李仁杰说。

兴业银行董事会的战略眼光颇具前瞻性:绿色经济的兴起和国家重视并大力发展节能减排事业,为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重要历史机遇,低碳、循环、生态经济的发展也蕴含着巨大金融服务需求,需要整个金融体系的支持。兴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是以商业模式创新履行社会责任的双赢之举。

兴业银行取得成功的重要经验之一,是实行绿色金融专业经营。该行在总行一级部门――环境金融部组建了项目融资、碳金融、市场研究、技术服务、赤道原则审查5个专业团队,并在全国33个一级分行设立环境金融中心,目前兴业银行拥有近200人的国内最大绿色金融专业团队。

“在我们总行层面专业团队中,节能减排、工业计量、环保等专业人员占近2/3,他们的专业技能判断力很强,对分行业务指导很有针对性。专业化审批、专业化审查,对提高资产质量很有好处。截至2015年3月底,我们在绿色金融领域贷款不良率仅为0.2%,资产质量保持优良水平。”方智勇说。

与此同时,兴业银行不断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造了业内多项第一:首推碳金融综合服务、首发低碳信用卡、首笔排污权抵押贷款、首笔碳资产质押贷款、首个上线基于银行系统的碳交易开户系统、首发绿色金融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随着国家碳交易和排污权交易试点不断推进,绿色金融“拓荒者”的脚步不断前行。目前,兴业银行已与国内7个国家级碳交易试点地区中的6个、11个排污权交易试点省区市中的9个分别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共同推进国内碳交易和排污权交易市场建设。

作为中国首家赤道银行,近年来兴业银行也以多种方式积极参与赤道原则修订等国际可持续标准制定,传递中国声音,维护新兴市场国家银行业话语权,并主动走出国门,与越南、泰国、蒙古等新兴市场国家银行同业分享经验。

公司推行社会责任的好处范文第3篇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环境;利益相关者

1、引言

当今世界,随着竞争的加剧和经营管理模式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意识到担负社会责任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性。作为一种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行为,系统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不仅能够体现企业的社会价值,更是企业获取长期竞争优势的关键。近些年来,诸如毒奶粉、地沟油、矿难等事故亦揭示出国内企业在履行其社会责任时存在的问题。政府的压力、社会的关注和企业自身的发展都大力推动了国内学界在该领域的研究和实践。但由于该理念成长历史较短,加上中国特殊的国情,使得绝大多数企业不能直接套用西方研究成果。而国内现有的评价体系,在兼顾商业利益的前提下,或只是为了在短期内迅速解决一个特定问题,如贸易壁垒;或只是针对问题比较集中、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行业,如纺织食品行业;绝大多数评价体系都缺乏一个合适的视角,更为宏观地来看待这个问题。针对此种现状,笔者从我国企业实际情况出发,基于企业环境的视角,建立了一套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希望能为该领域的理论研究及实际应用提供新的思路。

2、现有研究及其局限

当今学界与企业界关于CSR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重点大多集中在:用何种理论对其相关主体进行划分,以求形成合理的评价体系,以及从什么角度来看企业社会责任。针对这两个问题,国内外许多专家学者都给出了自己的解答。

“利益相关者理论”,从20世纪60年代由斯坦福研究院提出至今,一直被社会各界高度的关注与支持,并成为绝大多数学者划分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对象与范围的基础理论。经济学家安索夫最早使用“利益相关者”一词,并将其具体划分为企业的管理人员、工人、股东、供应商及顾客五种类别;1984年,弗里德曼扩充了其内涵,把社区、政府和环境纳入其中;此后,西方学者们开始基于不同的视角建立利益相关者评价模型,如索尼菲尔德的外部利益相关者评价模式和克拉克森的RDAP模式。国内学者的研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陈宏辉教授的专家评分模式以及深交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中的划分模式。

由于利益相关者理论能够有效地归纳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过程中的相关主体,国际上的许多权威机构也倾向于选取其中一个或多个利益相关者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如目前被多数企业广泛认可的SAS80OO社会责任标准、G3指标体系和道琼斯可持续发展指数(DJSI)等。而近年来,国内学者在此领域也取得了可观的成就,如李伟阳和肖(2005)提出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框架;李丽清(2006)从人权保障、劳工权益、社会责任管理、商业道德和社会公益行为五方面出发,建立了13个二级指标和38个三级指标;此外,中国社会科学院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也在结合中国实际的基础上,构建了一套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

由于研究目的各异,当越来越多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投身到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浪潮之中时,对该理论及其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也出现了各种不同的视角。如李希强从循环经济角度研究了企业社会责任;朱永华基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视角对我国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展开了研究;而吴燕霞则从企业所有权的角度对不同企业应担负的社会责任进行了分析。

从对现有研究的对比分析中不难发现,大多数学者的研究都是将企业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个体,而很少将企业置身于其所处的环境来研究并建立评价体系。然而,企业是环境中的企业,任何一个企业与其所处的环境都是相互影响的。因此,本文试图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企业环境视角对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做一个初探。

3、新视角下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框架的构建

笔者在归纳总结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一个新的视角――“企业环境”提出关于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新的研究框架,并分别基于企业环境中的四个子系统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分析。

3.1企业环境视角下构建新框架的理论基础

考虑利益相关者理论对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的有利支持,本文对相关主体的选取和分析将依旧以该理论为基础。

经过分析比较,笔者认为国内学者陈宏辉教授依照专家评分法建立的体系对国内企业最为适用。该模型使用一份包含20个选项的利益相关者调查表,由24位职业经理人选出符合条件的利益相关者,以入选率50%为界,被定为利益相关者的依次是:股东,管理人员,员工,消费者,债权人,政府,供应商,分销商,自然环境和社区十个群体。

此外,由于企业始终存在于整个环境系统之中,并在其内外部环境之间的物资、信息、技术等资源的交换、转换中,实现投入与产出。考虑到企业在履行其社会责任时将与其所处环境产生的交互影响,本文引入了企业环境理论。在众多关于企业环境理论的研究中,笔者认为赵锡斌教授对企业环境的分类,在立足于中国特殊国情的基础上,全面考虑到了影响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外部环境,有利于企业全面认识和把握环境变量,为本文框架的构建提供了一个合适的视角。具体来说,赵锡斌教授将企业环境分为四个子系统(如图2):1.社会环境子系统(包括政治,经济,科技,法律与社会文化等);2.市场环境子系统(包括市场容量,市场结构,市场规则,竞争对手,供应商和购买者等);3.企业内部环境子系统(包括组织结构,生产技术与结构,财务状况,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研发及企业文化等);4.自然环境子系统(包括生态与资源系统等)。

图1 企业环境系统

3.2新框架的构建

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笔者试图站在企业环境的视角,把与企业社会责任联系紧密的利益相关者划归到各大环境子系统中,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

首先,笔者将陈宏辉教授的研究成果进行了合并与简化――将股东与债权人合并为投资者,分销商划入消费者一类,将管理人员与员工并称为公司员工,自然环境代以资源环境,最终将指标体系所涵盖的利益相关者群体简化为7个,分别为投资者,员工,顾客,供应商,政府,社区和资源环境。

图2 企业的利益相关者

其次,关于企业环境的分类,我们依旧沿用社会环境子系统,市场环境子系统,企业内部环境子系统和自然环境子系统这样的分类。

最后,我们将对企业影响最大的7个利益相关者合理划分到各类企业环境子系统中。如图3所示,我们将政府和社区纳入到社会环境子系统,将资源环境纳入到自然环境子系统,而客户和供应商统一归入市场环境子系统,员工和投资者则归入企业内部环境子系统。每个子系统都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整合起来又是一个整体,企业无时无刻不受到环境系统的影响,环境也时刻鞭策着企业采取措施适应内外部变化。在瞬息万变的环境面前,企业只有通过利益相关者履行其社会责任,才能和谐处理自身与环境的关系。下面笔者将就各子系统中企业应履行的社会责任进行具体分析。

图3 企业社会责任新框架

3.3 基于各个环境子系统的企业社会责任分析

3.3.1 基于社会环境子系统的企业社会责任分析

社会环境子系统是一个有机整体,企业则是构成这个有机整体的中心与主体。同时,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也离不开社会环境的支持。企业与社会环境系统的这种联系,决定了它们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同时又是受到彼此发展规律制约的对立统一关系。因此,企业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推行企业社会责任将会极大地促进社会和谐。

在社会环境子系统中,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最为直接的利益相关者是政府。政府与企业既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也是服务者与服务对象的关系。企业与政府的关系不仅靠政治的、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手段来调控,道德在其中发挥的作用也不容忽视。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是企业作为社会成员永恒的义务。建立良好的政府关系,首要必须自律,奉公守法,为社会和地方经济做出贡献,并积极去履行作为一个企业公民的责任。

在社会环境子系统中,与企业密切相关的另一个利益相关者则是社区。世界著名的管理大师孔茨和韦里克在《管理学》一书中揭示了企业与社区的关系,他们认为,企业必须同其所在的社会环境进行联系,对社会环境的变化做出及时反应,成为社区活动的积极参与者,与社区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3.3.2 基于自然环境子系统的企业社会责任分析

的“人是自然的一部分”的思想深刻揭示了人与自然环境子系统的辩证关系。毋庸置疑,随着现代化生产的不断发展,企业是破坏自然环境的罪魁祸首,也是保护自然环境的重要主体,企业承担环境责任不仅仅是经济的或社会的问题,而是一个表征人类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及生产方式变革的哲学问题。

在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上,尽管西方发达国家争议颇多,但在对自然环境与生态保护的责任的观点上却早已达成一致,并将其纳入其社会实践指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在自然环境子系统中,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涉及的利益相关者主要是资源环境。短期看来,企业承担资源环境责任必然增加企业成本,降低效率,但从长远看,企业承担资源环境责任不但有利于企业自我价值的实现和提升,也有利于社会正义价值和生态环境价值的实现。

3.3.3 基于市场环境子系统的企业社会责任分析

企业与其外部环境共同形成一个大系统。而对于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而言,市场环境子系统是与企业的生死存亡密切相关的。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市场环境这一子系统是企业很难控制的客观条件,且时刻处于变动之中。因此,企业必须经常调整自身,才能适应市场环境子系统的变化,这正像生态学中生物体与外界环境的关系一样,企业也必须顺应“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原则。实际上,市场环境子系统所包含的主体很多,如市场容量,市场结构,市场规则,竞争对手,供应商和购买者等等。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所涉及到的利益相关者则主要是客户和供应商这两个群体。

著名的管理学大师彼得・杜拉克(Drucke Peter,1970)曾强调企业要为顾客提供至高无上的服务,并提出“企业目标的唯一正确意义,就在于创造顾客”。的确,客户是企业服务的对象,也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因此对客户的责任是企业最应主动承担的责任,企业必须时刻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作为导向,努力完善企业营销网络,树立企业自己的品牌效应,通过为客户创造好的产品和服务,同客户实现双赢。而供应商向企业提供了原材料、中间产品或服务等,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产品的最终质量和成本,供应商运作的效率直接制约着企业为客户服务的效率。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将供应商视为合作伙伴,分享“链条成本”降低的好处并共享资源与信息,以整合其独特的竞争优势。可见,供应商已成为企业争夺的重要资源,并且供应商与企业间的合作极大牵制着企业的发展。

3.3.4 基于企业内部环境子系统的企业社会责任分析

企业内部环境子系统是有利于保证企业正常运行并实现企业利润目标的内部条件与内部氛围的总合,它由企业家精神、企业物质基础、企业组织结构、企业文化构成,四者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企业内部环境影响着企业存在和发展的空间,是企业健康发展赖以生存的土壤,企业内部环境控制的优劣同时影响着企业与其它环境子系统之间的关系。对于企业发展来说,能够有质有量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特别是对投资者和员工的责任,有利于稳定企业的内部环境子系统,营造一个良好内部条件与内部氛围。在知识经济下,尽管随着智力资本对企业取得竞争优势的重要性日渐上升,财务资本的重要性相对下降,但充足的资金来源仍然十分必要,如企业的研发、战略扩张、企业收购及兼并等。同时,投资者给企业提供其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资本金,承担着企业经营风险。因此,投资者作为企业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的地位是不容置疑的。

在内部环境子系统中,除了投资者,另外一个举足轻重的利益相关者是员工。员工是企业业务流程的直接操作者,企业的有关计划和决定都要由员工去执行。而且,员工的行为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消费者及其所接触到的企业的其他利益相关者。在智力资本日益重要的知识经济时代,员工的重要性日益凸现。企业要让其外部利益相关者满意,首先要让其内部利益相关者既员工满意,为员工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优厚的报酬、健全的福利、职业发展通道、培训机会等,才能吸引、留住和培育人才。

4、结语

通过对国内外代表性文献的回顾,本文从企业环境视角,结合利益相关者理论,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了分析,并建立了一套评价体系。但因时间和水平有限,文章还存在一些不足。首先,文章对企业环境中的每个子系统承担的社会责任进行了分析,但没有就各子系统之间的关系进行相关的详细说明。其次,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受企业很多方面的影响而有差别,如所处行业、生命周期、市场结构等,文章在这方面没有进行系统考虑。再者,文章是基于企业环境视角下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初探,现今,这方面的研究甚少,怎么从企业的角度更为宏观地把握企业环境、利益相关者及企业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还有很长的路需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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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王敏,肖,李伟阳.企业社会责任指标体系构建:目的、原则、依据和框架模型[J].WTO经济导刊,2008(7):62-65.

公司推行社会责任的好处范文第4篇

近些年来,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已经在警告人类,实施绿色会计迫在眉睫。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我国开始研究绿色会计,但并未受到很大重视。进入九十年代以后,由于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社会大众的环保意识不断增强,绿色会计的研究才步入正轨。到目前为止,我国的绿色会计研究已取得以下成果:一是确认了绿色会计的四个基本假设,即会计主体假设、可持续经营假设、环境保护假设和多重计量假设;二是把绿色会计同财务会计学和管理会计学一样作为会计学的一个独立的分支;三是确认了绿色会计的要素,比如自然资源和旅游资源应作为资产确认,人口污染、排放应作为负债确认,环境成本应作为成本费用确认;四是在传统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完善了绿色会计报告,增加了一些项目,如环境权益、社会资产、环境收益等。但是我国的绿色会计还有众多不完善之处,比如从理论方面来说,那些对公司的会计实务操作和财务报告具有重要指导作用的法律法规基本未提及环境事项。从实务方面来讲,很多公司对于环境有关的会计计量和确认没有清晰的标准,公之于众的环境会计报告又很不完整,并且缺乏可比性。

二、我国推行绿色会计受到的制约因素

(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

相比西方先进国家,我国的经济水平还比较低,绿色经济未能得到充分发展,但很多地方却盲目照搬西方先进国家的经验,而不顾本国国情,导致绿色会计在中国经常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中国的企业以中小企业居多,他们在技术和经营理念上比较落后,只追求利益,不顾对环境的污染,而且他们一般扮演者低廉的劳动力的角色,利润低,也无力再为保护环境花钱。对中小企业来讲,绿色会计对它们只是额外负担,没有直接好处,所以中小企业没有发展绿色会计的动力,对绿色会计没兴趣是必然的。即使是大企业,也多是喊喊口号,摆个样子,很少真正做到。总而言之,追求利润是我国企业的唯一目标,而“可持续发展”“、绿色经济”还只停留在试点的程度上。在我国现阶段,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是比较矛盾的,很多时候二者无法兼顾,导致绿色会计发展十分困难。我国环境方面的法律不健全,由于利益冲突中央规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时候得不到地方政府的执行。比如,中央要求提高企业的准入门槛,而地方为了本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和利益,不管是否会破坏环境,对外来企业照单全收。近年来,一些东部地区高污染高耗能的企业转移到了西部地区,虽然确实带动了那些地区的经济发展,但对其长远发展是十分不利的。国家针对绿色会计制定的法律还很不完善、不清晰,使得企业有机可乘。

(二)会计实务操作

绿色会计经过多年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但其理论与实物的结合还很不完善,实务操作主要由以下几个主要难题:如何用货币计量各种环境成本与收益,缺乏准确且可操作性强的的定量方法和指标体系;如何把消耗的自然资源与破坏的生态环境,即环境成本,以一个合理的分配指标,在各个单位、企业、部门之间分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强制性不强,要求不清晰不明确,企业不会自动的为保护环境而增加支出;绿色会计的核算对象和报告不规范、不统一,缺乏可比性。

(三)我国会计法制建设

我国的会计法规中涉及绿色会计的内容很少。立法水平相对西方国家还比较低,执法部门执法不严,使得法律的效果大打折扣。我国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企业处罚太轻,无法形成足够的震慑力。从制度上来讲,当前我国没有一套可操作性强的绿色会计准则。我国虽然已经颁布了包括《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专门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但是比起西方发达国家来说立法水平还比较低,而且在执法过程中执法部门时常表现出的执法不严使得法律的效果大打折扣。现在我国一些企业虽然已经认识到绿色会计的重要意义,也有向社会大众披露环境信息的意愿,但我国目前还未有要求企业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的强制性规定,导致大部分企业不会主动披露绿色会计信息,尤其是对本企业不利的绿色会计信息。

(四)会计人员素质

绿色会计是一门新兴的学科,不仅需要会计人员具备会计技能,掌握经济管理知识,更需要掌握大量与环境有关的知识,以及绿色会计的披露与核算方法。尽管从总体经济发展上来讲我国已经能算是一个强国,可是会计从业者的职业水准和专业素养与经济的发展速度依然是不成比列的,拥有高学历、高素质的会计从业者的数量偏少。大部分会计从业者受的都是传统会计教育,他们会计知识的结构严重失衡,知识更新的速度更是跟不上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变革。固然不同行业的会计之间是有所区别的,可是绿色会计是一个新兴的会计分支,研究绿色会计的工作主要是由那些并不参与实践的专家和学者来完成的,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研究出一套完善又系统的绿色会计理论来供广大会计从业者们学习,更不要说进行绿色会计的专门培训,也没有一系列健全的的法律法规可以供广大会计从业者们遵守和参照,导致在中国企业中真正懂得绿色会计的会计从业人员很少,中小企业又比较抵制绿色会计,会计人员学习绿色会计的积极性不高,这些因素形成了在我国推行绿色会计的人才方面的障碍。

三、对我国发展绿色会计的建议

(一)政策扶助

作为一个跨世纪的大工程,绿色会计涉及范围广、内容相对复杂,对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要得到我国政府机关和社会大众的高度重视,并大力加强全国人民的环境保护知识教育。其中包括加强学校的环境保护基本常识的教育,在小学和中学设置环境保护常识宣传课,在大中专院校设置与绿色会计和绿色审计相关的专业课程。强烈建议在《全国环境初级教育行动纲要》中加入落实绿色会计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的相关内容,同时加快对企业中会计从业人员的绿色会计培训,尽快筹办中国专门的绿色会计刊物,以加大对绿色会计的实施和宣传力度。让社会大众充分意识到,在全力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还必须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实现经济与社会、环境与人类的和谐发展。既不能以破坏环境为代价来一味的追求经济发展,也不能为了保护环境而完全不顾经济发展。采取一定的政策和措施,为我国绿色会计的建立和推行指明方向。绿色会计在进行核算和计量时,要严格遵守国家公布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和法规,以及与之相关的会计法规和准则,谨慎处理企业同环境之间的关系。相关的政府行政管理机构应该对企业最低限度的环境资源信息披露做出明确的、强制性的规定,同时鼓励企业自觉主动的向社会大众和政府相关部门或组织提供绿色会计信息。

(二)加强监督

在会计法中明确加入绿色会计的计量与监督,用法律的形式保证了绿色会计的作用和地位,这是保证它能够得以贯彻落实的最强有效的方法。自然生态环境是我国社会大众和国民经济赖以生存的的资源,无论是社会大众还是企业、政府,都享有使用自然生态环境的权利和保护生态环境不被破坏的义务。只要法律条文中明确指出所有企业必须对本企业所损坏的那一部分生态环境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那么这种赔偿就必然导致一部分经济利益会流出企业。这样一来,所有企业的环境行为后果就自然而然的进入了会计核算体系,就能通过企业财务报表真实地、公允地、合法地反映出企业所发生的一切环境事项。为此我国政府应该抓紧完善会计和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使得企业绿色会计的内容纳入会计法律中,为推行绿色会计创造最根本的法律保障,这是保证会计理论能够付诸实践的最强有力的手段。在推行绿色会计制度时,政府相关机构一定要对企业最低限度的绿色会计信息披露做出强制、明确的规定,并执行严格的奖励和惩罚制度以激励中小企业实施绿色会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大力加强环境保护方面的执法力度,实现奖惩分明,用对环境破坏的罚款所得来的资金,创建一个用于奖励那些举报污染和破坏自然生态环境,还有在绿色会计的理论与实践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的绿色会计基金。健全对企业应负社会责任的考核机制,加大社会各阶层对绿色会计的监督。绿色会计所揭示的信息应该充分的反映出企业对保护生态环境所负有的社会责任。对某一公司的全面评估应该把公司创造的的社会效益与产生的社会成本相对比,以最终获得的社会利润为标准,从整个社会的层面全方位地衡量公司业绩,最终达到保护社会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并有利于我国政府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除此之外还可以要求公司把绿色会计报告纳入财务报告中,作为财务报告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年终一起呈报,并且在网络上公开,使得公司的绿色会计报告更加透明,有利于方便社会大众对公司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行为的监督与考核。

(三)健全制度

尽快建立我国的绿色会计制度,制定我国的绿色会计准则。建立和推广绿色会计,并不仅仅是会计领域的问题,还涉及到广泛的社会问题和复杂的环境问题,因此要联系我国具体国情来制定绿色会计的制度和准则,建立并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具体来说,可以在会计要素中加入有关环境和资源的内容,强制性的要求企业在财务报告中予以披露,最后由具有资质的事务所对该报告进行独立审计。这样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公司只追求短期经济利益,并且还可以借此来规范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帮助企业中的会计从业人员更快的理解和掌握绿色会计并能够进行实务操作。

(四)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

绿色会计的推行方式,要符合中国社会的具体国情。从相对准确、简单明了和便于理解的绿色会计核算科目开始,对不同地区、不同产业、不同产品,采用不同的核算标准。先在传统的会计核算体系的基础上探索性地推行绿色会计核算体系,取得一定的经验后,再做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和推广实施。近年来,我国开展了绿色会计的委派制试点工作,并且继续向纵深发展,试点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应该抓住“委派制”这个机会,借此来推进绿色会计在我国广大中小企业中的发展,强化绿色会计的引导作用和监督功能,避免会计信息失去其应有的真实性和公允性。并且在此基础上卓有成效地监控企业的各种经济行为,使之能达到符合环境保护的标准。同时,严格负责地审核公司的收入和支出是否合理合法,再加上监督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这也从某种程度上增加了绿色会计在我国中小企业中推广的可行性。

(五)加强教育

加大绿色会计的宣传教育,大力提升会计从业人员在绿色会计方面的水平。当下绿色会计在我国还属于新鲜事物,社会大众对绿色会计的各个方面还不太了解。可以通过普及社会宣传教育,使得绿色会计能够逐渐被企业、市场和社会公众接受,从而加速绿色会计在我国的普及和应用。培养具备专业素养的绿色会计人才,绿色会计是由会计学、生态学、环境经济学、可持续发展学等多门学科相互融合相互交织相互渗透而形成的,不是普通的会计从业者能够掌握和胜任的,要培养具有绿色会计专业素养的、具有全面扎实的环境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并且充分了解绿色会计基本理论与实践方法以及与之相关的交叉学科知识的专业人才,从而使国家相关的环境政策能够得到严格贯彻和落实,绿色会计的实践工作才可能得以顺利开展。

四、结语

公司推行社会责任的好处范文第5篇

【关键词】非公经济人士;中天集团;核心价值观

非公有制经济是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有生力量。核心价值观简单说就是某一社会群体判断社会事务时依据的是非标准,遵循的行为准则。现阶段,企业的核心价值观,是企业必需拥有的终极信念,它是解决企业在发展中如何处理内外矛盾的一系列准则。价值观是对好与坏、善与恶、美与丑、成与败、贵与贱、贫与富、是与非的一种基本价值信仰;是企业做大做强、专业化与多元化、本土化与全球化、短期与长期进行选择的一种价值准则;企业家是价值观的传播者,现代生活的创造者。下面从东阳市中天集团的发展看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核心价值观。

一、剖析中天集团发展及其企业价值观

(一)坚持诚信为本,追求质量兴业

中天集团的前身是东阳建筑安装公司,在改革的浪潮中脱颖而出。作为中天集团公司的掌舵人——楼永良,凭着他过人的胆识和智慧,从百把号人建个菜场、修条马路到打造出国内最先进的证券卫星地面站;公司以管理、投资为纽带,以房屋建筑、房产开发、交通路桥、新材料开发为主业,最终跻身中国500强大型企业集团,中国50强民营企业。他们以“诚信、务实、创新、领先”为核心理念,以“真心缔造美好家园”为企业使命,用友爱和真诚凝聚成无穷的企业合力,用文化和理念打造卓越的中天品牌,用才智和辛劳不懈地开拓,本着“接一个工程、创一方信誉、拓一片市场”的宗旨,倡导“每建必优”的管理方针和“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中天集团目前是全国质量管理奖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全国重合同守信用单位、中华慈善奖企业、全国建筑业诚信企业,“中天建设”被评为浙江省知名商号,曾拿下上海建筑业最高“百玉兰奖”和“鲁班奖”。2011年8月9日,浙江中天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入选中国建筑施工企业联合会评选的中国建筑500强,排名第43位。

(二)致富思源发挥行业优势 情系灾民履行社会责任

中天集团公司他们在创造财富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每年平均捐赠上千万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楼永良表示,“中天要做受社会尊敬的企业,就要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承担更多的责任,多做好事”;“帮助别人越多,幸福就越多。把钱用在对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对社会尽责任上是最让人幸福的”。从1996年至今,中天集团已出资2.3亿余元人民币用于慈善(公益)事业。1995年开始创办一所全封闭寄宿制中天高级中学,现有27个班级、1200多名学生,121名教职工。学校地处吴宁镇白云大道148号,校园占地建筑面积3万6千平方米。教育教学设施均按省一级重点高中标准配备。中天集团始终坚持诚信办学,奉献社会的宗旨;坚持“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放心,让社会认可”的办学方针。为了满足小康社会优质教育的需求,积极响应省教育厅“在2010年全省普及小班化教育”的号召,在收费基本不变的前提下,率先在全省实行小班化的优质教育。

2008年通过各种途径为四川汶川灾区捐款捐物达1027万多元,并为支持灾区重建家园,组织两台大型挖掘机和两台推土机赶赴都江堰重灾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还将500顶安全帽捐赠给救灾指挥部、抽调10名技术骨干对灾区房屋进行结构安全鉴定,搭建了20间临时帐篷供灾区人民使用,援建约10万平方米(4000套)彩钢板过渡房。2010年3月至10月分别向东阳6家山区卫生院捐款200万元用于购置医疗设备;向玉树地震灾区捐款260万元,其中100万元是通过浙江省红十字会捐赠;其下属公司向河北贫困地区孩子捐建希望小学筹款180余万元善款;资助浙江省八所高校贫困生共600名,每人3000元,共计180万元;资助公司内部民工子女80人,每人5000元共计40万元,向浙江工业大学等3所高校贫困研究生助学共30名,每人10000元,计30万元;向第八届全国残运会捐款200万元。真正体现出他们致富思源、感恩社会、情系灾民的爱心。

(三)正确评价中天总裁楼永良的价值观

1、在打造品牌方面。中天集团始终坚持“能力铸就品牌、文化力是企业能力的核心”这一理念。楼永良说“以前小企业是夹缝中求生存,我们现在企业规模扩大了,市场知名度高了,竞争力也提升了,因此要提升对企业发展的驾驭能力,科学管理能力,资源整合能力,人才集聚能力。战略决策能力、精细管理能力、诚信创新能力都离不开文化力;我们办企业既要为自己又要为社会,既要追求企业利益又要追求社会价值”。讲创业,就要讲超越,要追求卓越,创新企业品牌;讲创业,不只是为达到指标,而要有新的目标;讲创业,还要艰苦奋斗,不畏艰难,敢于创业,敢于领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