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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有效推进我镇2014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稳定,防止动物疫情区域性发生和流行,高标准完成今年秋季集中免疫工作,根据市县统一部署,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防控方针,以防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布氏菌病为重点,通过实施强制免疫,强化检疫监管,加强疫情排查,健全监测预警和严格消毒灭源等综合措施,进一步健全防控责任、经费投入、督促检查等保障机制,切实抓好各项防控措施,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我镇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二、防控目标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牲畜口蹄疫、猪瘟等5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根据市县统一布置安排,今年秋季集中免疫工作时间为9月上旬进行动员部署,9月中旬至10月上旬完成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集中免疫任务,10月20日前完成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集中免疫任务,10月下旬为查漏补缺阶段。我镇具体安排如下:
1.9月6日—9月7日,宣传发动,召开动员会。
2.9月8日—10月8日,注射牲畜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疫苗。
3.10月9日—10月19日,注射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鸡新城疫疫苗。
4.10月20日—11月5日,自查,各种疫苗补注。
三、工作要求
1.做到五个不漏,八个100%.五个不漏为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八个100%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禽流感、鸡瘟、口蹄疫五种强制免疫病种的免疫密度达到100%,防疫员入户注射率达100%,免疫证张贴率100%,挂标率100%,免疫档案登记100%.
2.确保免疫效果。严格按免疫程序有效注射疫苗,科学保管疫苗,按使用说明规定稀释疫苗,注射正确剂量,确保免疫抗体检测合格率在75%以上。
3.严格消毒,规范操作。
严格消毒。所有防疫器械必须按规定消毒后才能使用,必须坚持一栏一针头;进入农户后换农户家的鞋或用消毒液消毒自己的鞋,卡耳钳必须用消毒液浸泡。
规范操作。要确保免疫接种的畜禽是健康的,在注射时要稳、准、足。
4.规范填写免疫证,建立完整免疫档案。填写免疫证要按空填写,免疫档案要逐行填写,每户每组每村要有合计,以村为单位,填写要实事求是。
5.加强免疫信息报送工作。按上级要求,集中免疫期间,各防疫员要在每个星期五下午5点以前将本周的防疫数据报给站长,站长报县局。要求一星期一报,少一次对防疫员罚款50元,并扣绩效考核分1分。
6,规模养殖场和交易市场要定期消毒,消毒面积达到100%,病死动物和染疫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100%.
7,产地检疫和屠宰前检疫行为到位100%,对规模养殖场和交易市场定期监督检查面达100%,发现违法行为依法处理达100%,规模养殖场产地检疫申报受理达100%.
8,对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普查面100%,发现动物疫病报告和处理达100%.
四、防控措施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防疫期间,镇防治重大疫病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强化防疫工作的指挥和协调。动物防疫站加强防疫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跟踪工作。站长加强防疫监管;每星期召开一次防疫小结会。
2.广泛宣传,家喻户晓。西洋江镇人民政府印发入户宣传单,各村(居)委会要张贴宣传标语。
3.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为确保防疫工作效果,进一步明确职责,层层落实工作责任,驻村干部和村支部书记为各村的第一责任人,各村防疫员为直接责任人。所有防疫员和驻村干部,村支书和镇动物防疫站签订防疫工作责任状。本次防疫工作纳入镇政府对驻村干部和村支书的年度考核,出现问题,取消年底评先评优资格,并扣除相应的分值,防疫工作必须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年存栏300条以上的规模养殖户由专职检疫员刘俊明负责监管养殖户规范填写养殖档案。其它的规模场的动物免疫由所分管村防疫员进行免疫工作。
4.坚持督查制度,确保秋防工作落实。具体安排如下:
(1)10月7日—10月9日,站长组织开展自查。
(2)10月11日—10月15日,由镇政府、镇动物防疫站组织对各村开展交叉检查或督查;并发督查通报。
(3)10月底,由镇政府组织秋防验收检查。
(4)随时迎接县级以上单位的督查、检查。
5.严格考核、奖罚分明。继续实行过程管理与结果考核相结合,严格考核,奖优罚劣,坚持绩效与待遇挂勾。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动物防疫责任
镇党委、政府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牧业副镇长为副组长,由各村支部书记、畜牧、公安、工商、林业草原.财政.医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动物重大疫病防控领导组织。以保免疫密度、保免疫质量和防控非洲猪瘟为目地,各相关单位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目标,明确各部门分工,强化部门联防联控机制,依法督促落实畜禽养殖、贩运、交易、屠宰、加工各环节防疫主题责任,完善动物疫情统一规范制度,涉及疫情相关信息的,由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如实向社会公开,切实加强疫情管理,公安部门会依法严厉打击对动物重大疫病的造谣、传谣行为。
二、免疫病种及要求
(一)强制免疫项目、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免疫要求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80%以上,猪瘟继续实施强制免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各养殖户可根据自己防控需求自行开展免疫,畜牧站长期免费供应疫苗。
(二)计划免疫项目,炭疽、鸡新城疫。要求免疫密度100%。
(三)免疫主体,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强制免疫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承担免疫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强制免疫义务,自主实施免疫接种,建立档案,做好免疫记录,配合防疫人员登记养殖防疫等基础信息并及时更新,并接受监督检查。
(四)全面推动“先打后补”。引导养殖户“自主申报、在线审核、直补到户”提高养殖户“自主采购、自行免疫”的防疫主体责任意识;采取先打后补和疫苗集中供应的形式,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强制免疫工作。
三、加强养殖场(户)防疫监管
(一)加强宣传提升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各村和畜牧站要加强对重大动物疫病和非洲猪瘟防控知识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会议、广播、标语、宣传栏、微信群等形式宣传动物重大疫病可防可控,做好防疫,不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畜禽,实现标准化养殖,落实封闭养殖,完善清洗消毒,不断提升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和防疫能力,建立完善养殖档案,加施牲畜耳标,实现可追溯。
(二)落实关键防控措施。各村和畜牧站联合做好养殖场(户)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免疫工作,坚持做到100%免疫,抗体检测合格率95%以上,指导养殖户做好自身防护,坚持经常清洗畜舍,制定消毒制度,坚持经常消毒,病死畜禽送到各村指定的畜禽无害化处理点进行无害化处理深埋。养殖场区门口设消毒池,出入车辆和人员进行严格清洗消毒。政府、公安、畜牧、工商等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收购、贩运、销售、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行严厉处罚。
(三)加强所辖区域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各村安排专人和车辆,对本辖区内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疫情扩散和对环境的污染。同时加强宣传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的危害,造成疫情的扩散,是一种违法行为,并做好监督和及时向村委会汇报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的人。
(四)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当前非洲猪瘟,禽流感,口蹄疫,人畜共患等疾病防控形势严峻,餐厨废弃物是造成非洲猪瘟和其它疫病传播的重要一环,要坚决禁止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畜禽,工商要做好我镇所有餐厅剩余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理等工作,对收购、出卖餐厨剩余物用于饲喂畜禽的个人和餐馆进行严厉处罚。畜牧站做好养殖户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畜禽的排查工作,对所有餐厨剩余物饲喂畜禽的养殖户及时进行制止并及时上报。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禁止直接使用餐厨剩余物喂猪的宣传力度。
四、规范动物检疫和屠宰场监管
(一)严格实施动物产地检疫和运输检疫。官方兽医严格执行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开展检疫,做到有申报,有受理,按照要求规范填写产地检疫证明。强化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动物防疫条件要求,完善运输工具设备设施清洗消毒,坚决消除运输工具传播疫情的风险。
(二)严肃查处违规出证行为。要加强对检疫出证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明确出证人员的权限和职责,对开具虚假检疫证明、不检疫出证、违规出证以及违规使用、倒卖产地检疫证明等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严格屠宰场、市场监管。动物卫生监督督促定点屠宰场严格履行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防止病死动物和未经检疫、检疫不合格的动物进入屠宰场,对病死动物实施无害化处理,生猪屠宰场要规范做好屠宰动物入场、肉品品质检验、动物产品出厂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记录,加大对私屠滥宰的处罚力度持续打击注水注药、屠宰贩卖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工商负责对市场上畜禽产品不定期检查,查证验物,坚决禁止不经检疫、检验的畜禽产品进入市场销售。
五、做好动物免疫工作
2021年春季动物集中免疫工作已经开始,我镇按照县农业农村局安排部署,正在对畜禽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猪瘟、鸡新城疫等动物疫病进行集中免疫,畜牧站和各村对所有应免畜禽全部免疫,做到不漏一村、一户、一畜禽,免疫率全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率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相应要求。防疫同时做好防控非洲猪瘟的宣传排查工作,对所有畜禽养殖户畜舍进行地毯式消毒,另外对规模户、大户对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消毒药进行发放。做好从源头消毒灭源工作。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
一是非洲猪瘟疫情形势异常严峻,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任不乐观,随时有抬头趋势。二是国内多地出现禽流感疫情,要加强对辖区内家禽养殖场进行动物疫情排查,重点是林下养殖场户的禽流感疫情排查,鸡鸭鹅不要混养,一旦发现异常死亡立即按程序上报。三是防控工作仍然存在着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防疫主体责任意识认识不到位,异地引进畜禽检疫隔离措施不到位、部分中小规模养殖场和散养户防疫意识淡薄,造成免疫有漏洞,部分中小养殖场(户)未构建生物安全防护措施等,再加上村级动物防疫人员缺乏、待遇偏低等问题,都是导致动物防疫基础不扎实的原因,极易造成疫情的发生与蔓延。对此,各村(社区)委会务必清醒认识,履职尽责,扎实抓好2020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确保我镇重大动物疫病控制稳定。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春季集中防控目标任务是:严防非洲猪瘟疫情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工作重点是: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和疫病监测任务,加强非洲猪瘟、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鸡新城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其他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强化畜禽圈舍和周边环境消毒灭源,切实加强散养户薄弱环节和规模养殖场(户)重点环节的动物防疫监管,从严畜禽调运监管。
三、落实责任,强化措施
(一)强化非洲猪瘟防控
目前非洲猪瘟疫情形势异常严峻,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任不乐观来,各村(社区)委会要继续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养殖场(户)做好生物安全防控措施,尤其是中小规模和散养户,加强人员、车辆进出、物品、饲料、场内环境等的消毒灭源和移动管控,督促规模养殖场(户)加紧养殖圈舍生物安全防控改造升级,做好灭鼠灭蜱,限制鸟、猫、狗等其他动物在养殖场的活动范围,严禁养殖场(户)违规收运餐厨剩余物和使用泔水喂猪等违法行为,切实有效阻断病源传播扩散途径。
(二)持续夯实防疫基础
一是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原则开展此次春防工作,各村(社区)委会要切实做好辖区内养殖情况摸底工作,做到心中有数,积极组织村组人员配合防疫人员开展入户免疫工作,将春防工作落实落细。二是严密组织,坚持“五统一”、“五不漏”,确保应免动物应免尽免、不留空档。三是做到程序严格、操作规范、记录详实、档案健全、标识到位,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疫、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四是集中免疫完成后,要及时开展免疫抗体水平监测工作,科学评价免疫效果,对免疫抗体水平监测不达标的,要及时进行补免,筑牢保护屏障。
(三)加强重点人畜共患病及其它动物疫病防控
深入贯彻实施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强化布病、结核病、狂犬病等病种和人畜共患病的防治,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强化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布病监测、净化和监管,严格限制耕牛从高风险区向低风险区调运,降低布病传播风险。二是进一步加强栓养犬只免疫和流浪犬只的扑杀工作。三是巩固血吸虫病防治成效,严防疫情反弹。四是统筹做好新城疫、猪伪狂犬、仔猪腹泻病、炭疽、犊牛副伤寒等其他动物疫病综合防控,确保稳定控制。
(四)免疫时间及要求
由于受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限制,今年春季集中免疫时间是2月10至4月30日。2月10日-3月15日前完成畜禽存栏摸底及督促大户免疫时间,3月16日至4月21日为散户集中免疫时间,4月22日-30日全面完成补免补漏及资料上报工作。兽医站要做好村级防疫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提高技术水平,规范操作,确保免疫质量,决不允许因免疫不到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要加强疫苗管理,杜绝浪费,减少损失。各村(社区)委会要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合理安排好春防工作,确保春防工作有序顺利完成。村防疫员人员认真记载免疫档案,做到一村一册,一户一格,详细登记疫苗使用情况和免疫种类与数量,免疫档案要求畜主或村组干部签字确认,确保免疫工作有据可查。
(五)区域划分及要求
关于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搞好我区XXX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防止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维护畜牧业健康发展。根据XXXXX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常年强制免疫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现拟定相关实施方案:
一、防控的内容及目标
1、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口蹄疫、鸡新城疫和高致病性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畜禽免疫率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免疫证明发放率达100%,牲畜免疫耳标佩戴率达100%,朔源建立免疫档案达100%。
2、全面开展畜禽圈舍消毒、生猪驱虫和疫情普查工作,要求畜禽圈舍消毒、生猪驱虫、疫情普查面达100%。
二、严格动物检疫工作,促进上市动物及产品安全
动物在出栏或离开产地之前必须按规定报检,检疫员到场实施检疫,合格的签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规定作无害化处理,经营者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收购、运输、屠宰、加工等经营活动。屠宰场必须严格消毒,每天至少消毒一次,确保市场的灭源工作彻底。保障动物重大疫病的防控和畜产品的正常流通。
三、严格引种报批和引回报检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县外引种前必须向畜牧站申报,经申报
允许后可引回,引回后必须观察一个星期,无异常者方可生产使用。
四、落实防控措施,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到位
1、搞好防控物资准备工作。畜牧站应根据畜禽饲养的实际饲养量备足所需疫苗、消毒药、驱虫药、注射器等物资。
2、搞好宣传发动工作。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等形式宣传(动物防疫法)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相关知识,使广大群众理解和增强对动物疫病的防范意识,让养殖户知道免疫是自己的义务,自觉参与和搞好动物疫病的免疫预防、消毒灭源等工作。
3、搞好技术培训工作。畜牧站应举办一次防疫员、村社干部及养殖户的技术培训,使有关人员理解和掌握防疫工作的各项技术要点,做好规范操作。
本文结合实际情况,就畜牧兽医卫生方面存在简单的问题和对策进行了分析,希望对同行有一定帮助。
关键词:
畜牧兽医卫生;存在问题;对策
畜牧兽医卫生工作主要是指和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动物产品、饲料兽药生产、应用有关场所的环境。在畜牧兽医卫生工作开展过程中重点检查其防疫条件和动物卫生质量是否达到要求,同时还要重视畜牧兽医卫生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从现阶段畜牧兽医卫生工作现状来看,其中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对地区畜牧产业发展产生不小的影响,需要我们及时采取措施将问题解决。
1畜牧兽医卫生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1.1疫病容易传播
当前畜牧养殖产业向着集约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但是很多饲养户都没有认识到畜牧兽医卫生工作的重要性,注重养殖方面的资金投入,忽视其他相关保障措施的资金投入,尤其是畜牧兽医卫生方面的投入。很多养殖场粪污处理措施不到位,污染严重,饲养条件恶劣,动物在这样的条件下生产很容易感染多种疫病,导致疫病在养殖场内大范围传播,严重危害养殖户的经济效益和地区畜牧养殖产业的安全。
1.2饲料卫生条件差,随意添加兽药等添加剂
有些饲养户为了节省开支,将动物食用剩下的饲料回收后继续饲喂动物,这些饲料在收集过程中很容易被污染,再次利用可能会导致动物疫病的发生。同时,很多饲养户存在随意使用兽药添加剂的情况。大剂量、多种类的添加,导致动物体内药物蓄积,这些药物进入人体之后给人类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2解决畜牧兽医卫生存在问题的对策分析
2.1强化科学防疫
首先,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防控责任,建立督查检查制度,对虚报瞒报防控信息、不听指挥、不认真落实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要杀一儆百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各县(市)畜牧部门要尽快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动物疫病防控方案》、《塔城地区重大疫病防控应急预案》,并将方案和应急预案印发给每位基层兽医人员,做到人手一本,在防控工作中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和技术规范做到坚决果断,科学规范,快速处置;其次,各县(市)要认真做好排查工作,摸清易感动物存栏数量,保障疫苗供应,切实做好辖区内动物免疫工作及新生幼畜的补免工作;最后,加强各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查证验物、登记备案,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法调运行为,对于违规、违法调运和未经检疫运输动物、动物产品或证物不符的,立即采取就地隔离措施并实施立案查处。同时,结合排查工作对我区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养殖场(小区)、屠宰场、活畜交易市场进行集中审核,对达不到动物防疫条件合格的要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要吊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2强化监督,做好养殖环节痕迹化管理
全面开展畜禽养殖环节摸底排查。重点检查活畜禽调入调出、畜禽标识使用和养殖档案的建立、兽用抗菌药等投入品使用、休药期执行情况、产地检疫报检、跨省区引进活畜禽落地报告、强制免疫、无害化处理等情况,督促养殖者完善各项记录档案,实行痕迹化管理。养殖场所相关记录不完善的,要求限期整改完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从源头把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关;其次,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辖区内动物养殖场所经营性质、规模、防疫条件、相关资质等情况进行清查,及时更新数据库中饲养场(小区)相关信息。凡有信息资料而现在已经不经营的全部清理,规范录入监管对象基础信息和监管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可靠、有效。对辖区内的饲养场(小区)全面进行专项风险评估,在明确风险关键点、风险等级、监管责任人的基础上,按规定实施监督检查,切实做好养殖环节动物卫生风险管理。
2.3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落实到位
集中抽调动监执法中坚力量对所有规模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动物产品经营门市经营行为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再次确定风险等级。完善档案管理,更加完善建立可追溯体系,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予以重拳出击。要重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违法案件事实确凿、案情重大的要及时予以曝光,以案说法,震慑不法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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