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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不动产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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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不动产的流程

办不动产的流程范文第1篇

2021年不动产登记工作在局党组正确领导下,在局相关股室配合下,按照自然资源部、省厅及市局统一安排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群众登记财产便利度,不断完善基础数据,优化办证流程,压缩办结时限。结合全省开展的“转作风优环境”活动年,牵头登记财产指标材料报送,着力优化财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全力推动登记领域“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化解登记领域历史遗留问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房管、税务等部门间数据互通共享,搭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实现了服务效能双提升。回顾全年各项工作,现做简要总结如下:

一、基础工作开展情况

1、日常登记业务工作稳步推进。全年共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件,其中办理首次登记()件,一般转移登记()件,变更登记()件,抵押登记()件,注销抵押登记()件,更正登记 ()件,补换证登记()件,协助司法查解封登记()件。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本,不动产登记证明()张。为企业群众开具各种不动产查询证明2600份,接待公检法纪检委等部门查询3000余次。

2、不动产登记资料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一年来,业务股室在办理各类业务的过程中,共形成各类档案资料9600余卷,已入库保存8000余卷,对需要永久保管的不动产登记类档案,已采取线装方式装订成册5630卷,5年保管期的抵押档案编号入库4769卷。至2021年11月,登记中心新增永久存档资料63000卷,新增短期保存抵押登记资料35000余卷,房管部门移交90000余卷。农业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资料移交前期工作进展顺利,已完成与县农业农村局沟通对接,对移交前的各项工作准备充分。

3、登记财产领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转作风优环境”活动年开展以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结时限、精简申请材料。截止目前,我县对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实行公开办事流程、办结时限及材料清单制度。不动产一般登记业务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抵押登记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中心不断创新服务举措,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工作日中午等非工作时间,通过延时服务、错时服务等模式提供全时段“不打烊”服务,群众企业办事不再“选日子”。同时,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绿色通道、24小时自助查询、“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受理登记等多项举措同向发力,企业群众不动产登记获得感、满意感、幸福感逐步增强。

二、便民利民工作成效

1、实现抵押登记“不见面审批”和“一次都不跑”。2019年以来已与6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企业群众办理抵押登记可就近选择银行网点,不必跑不动产登记窗口。2020年线上“互联网+抵押登记”业务共受理完成430件,发出电子证明430张,为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抵押融资额达20548.7万元。

2、推动“不动产电子证照”应用。2020年率先在进贤县邮政银行抵押网点中推广使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权利人在该行直接办理抵押登记,由银行直接打印不动产电子证明,实现“一次不跑”,截止目前已有3家银行推行抵押登记“不动产电子证照”应用。

3、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2021年“转作风优环境”活动年部署安排,切实提升办事企业群众对我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21年7月26日起正式上线“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企业群众可以登录平台进行注册、实名认证后实现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查询等。我县“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上线运行,标志着我县“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正式落地运行。

4、推行“交房(地)即交证”服务模式。为推动该项工作,2020年12月县自然资源局印发了《“交房(地)即交证”便民利民工作实施方案》。为落实交地即交证,不动产登记中心严格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收件,不再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作为受理要件材料,只要企业交地后提供了材料清单规定的要件,便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6月初已经实现所有拿地企业交地即交证。为有效防范不动产登记领域风险,保护购房群众权益,积极探索交房即交证新模式,目前已在山水田园小区开展试点,该小区已有35户业主交房当天领取了不动产权证。

5、实现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缴税后1小时办结。为提升企业不动产转移登记效率,实现缴税后1小时办结,县自然资源局主要领导召开相关业务股室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该项工作。在深入探讨研究原办理流程及环节可压缩空间后,决定取消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备案,取消会议联审。目前,企业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缴税后即可直接申请转移登记,全面实现缴税后1小时办结。

6、自助查询服务24小时“不打烊”。在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办事大厅设置24小时自助查询服务区,实现不动产登记进度查询、个人住房信息查询“不打烊”,有效地解决了部分群众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8小时之内没空办、8小时之外无处办”的问题。

7、进一步压缩办证时限。2020年以来,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局统一部署,我县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大提速,实现了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查封登记、更正登记、注销登记等业务即时办结。

8、存量房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水电气部门联动,实现一站式办理。目前已实现存量房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中与水电气部门联动办理,申请人在申请转移登记时,可同时申请办理水电气过户业务。群众领取不动产证书的同时,直接在办证大厅水电气窗口一站式同步完成过户,实现了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过户多项业务办理只进一扇门。

9、加强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消除信息孤岛。经过省自然资源厅与省级相关部门协调,2020年12月25日前已完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公安、市场监管、编办、银保监、法院及民政等六部门实现“点对点”专线信息共享。为实现不动产登记、房管及税务三部门信息共享,县自然资源局于3月30日、5月19日分别组织三部门分管领导及相关技术人员沟通对接,就信息互通共享模式达成一致意见。不动产、房管及税务三部门接口已开发成功,现已经实现不动产登记、税务、房管三部门信息互通共享。

10、加强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成立县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县自然资源局印发了进一步规范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相关工作的文件,对不动产(含山林权、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权属争议调处解决机制重新明确规范。本次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关于不动产登记中心“三定方案”中还新增了承担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技术性、辅工作职责,将更有效保障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当前不动产登记领域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是信息共享部门提供的电子信息不全面,因早期信息没有经电子化处理,无法通过信息互通共享提取。公安部门的身份证信息及民政部门的结婚离婚登记信息与房产交易登记密切相关,目前不动产登记部门已经实现了与这两个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但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发现距实际工作要求还存在差距。如与公安共享的身份证信息,有小部分电子凭证无法调取共享;早期的结婚(离婚)登记信息,没有经电子化数据处理,导致部分时间段的结婚、离婚电子凭证信息无法调取。这些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仍需要提供纸质证件,不能从信息互通共享中获得便利。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加强与信息共享单位紧密协作,尽可能扩大信息共享范围,使企业群众通过信息共享获取最大的办证便捷满意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快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以“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上线为契机,实现不动产登记系统迁移到赣服通等政务外网运行,自助查询登记档案和登记信息,推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不断完善平台功能,实现法人注册登录、个人办理其他不动产登记申请业务,同步推进微信公众号上线。加快推进各类登记业务“全程网办”,零距离服务广大企业群众,不断拓宽“不见面审批”和“一次都不跑”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办不动产的流程范文第2篇

[关键词]国土资源部门;不动产登记;主导作用实现

[中图分类号]X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5)02 ― 0097 ― 02

根据国土资源部顶层设计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时间表, 全国2015年下半年要完成不动产登记操作系统软件与信息平台的对接,在2018年前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因此承担具体登记事项的地方国土部门压力最大。在国家、省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进程的大背景下,齐齐哈尔市市、县级不动产登记工作尚未启动。笔者在初步了解各部门不动产登记现状及征求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就齐齐哈尔市如何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提出具体想法和思路,提请业内领导和同事们批评指导。

一、各部门不动产登记现状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范围为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和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等十大类不动产物权。在齐齐哈尔市不含海域使用权登记项目,按照部门职能分工,现有登记实施主体分别为国土、住建、林业、农业、畜牧等部门,其中以国土部门承担登记事项为最多。现将各部门登记工作情况简述如下:

(一)国土资源部门不动产登记工作概况

目前齐齐哈尔市国土部门主要承担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土地抵押权等不动产权利的登记工作,具体办理单位为各级政府政务大厅及地籍科、股。其负责组织城乡地籍、地政和土地划界、土地调查、统计、确权、登记、发证和土地动态信息监测工作及制定全市地籍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专项调查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加之土地划界纠纷调处、配合民政部门调查处理因行政界线不清而引起的土地资源争议事宜等重点工作,苦于办公人员较少,年办理登记数量巨大,很多登记办件需加班加点完成。在平台建设方面,金土工程基础上形成的“一张图”、“三大平台”等信息化成果已经基本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齐齐哈尔市市级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已经投入使用,登记信息公开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动产登记工作概况

由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负责国有土地、村镇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和房屋交易市场的管理工作,以及负责房产档案管理和全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在完成房产登记大量基础性工作的基础上,积累了较为成熟的数据管理、登记公示经验,其登记信息系统相当完善,也已经实现了四级联动。

(三)林业部门不动产登记工作概况

林业管理部门的林政科、股负责林地、林权管理,依法对征用、占用林地进行审核及登记发证工作,国有林场等大型林业资源由市级管理,农用林地登记发证由区、县审批。目前按照“四级建档,四类分类”的原则,进行归档立卷,纸质资料登记备案机制健全,其登记系统仅具有基本的地图浏览功能,不具备宗地图编辑功能,信息自动化工程正在建设中。

(四)农业部门不动产登记工作概况

市农委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科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由农村合作经济管理总站负责指导辖区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土地承包纠纷的仲裁以及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并负责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各业承包合同管理。原始纸质登记材料存档在区、县级,目前尚未建有登记信息库。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全国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予以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农业部门会同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统一登记工作。过渡期后,改由国土资源部们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

(五)畜牧水产部门不动产登记工作概况

市畜牧兽医局组织实施全市草原资源保护工作,负责草原建设、开发利用工作,实施草原管理和草原防火工作。其行政审批科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草原管理登记信息相对较少,没有配套的电子信息平台。

综上所述,多年的各自为政、部门利益及历史遗留权属纠纷争议等矛盾冲突,加之各部门基础资料的不规范、不完善及信息自动化水平的差异,势必给不动产登记资源整合带来困难。但在遭遇困难挑战的同时,作为牵头部门的国土部门同样面临较多发展机遇和提升空间。

二、国土部门主导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思路分析

按照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规定的部门职责,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法规草案,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会同林业局负责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记发证;会同海洋局负责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的海域使用权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登记发证等。在此基础上,国家层面已经探索建立了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共同部署做好相关工作。其中国土资源部工作重点是负责牵头建立全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当前黑龙江省国土资源部门已经启动调查论证,研究如何通过数据交换接口、数据抄送等方式,实现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水域滩涂、海域海岛等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在此关键时期,如何发挥好国土部门的管理优势,主导市、县级不动产登记是解决问题的重中之重。

(一)籍土地登记丰富信息内容凸显空间信息权威性

土地管理的特色是对土地空间特性的管理。土地空间特性,包括土地的地理位置、相邻关系,图层的划分及与土地相关的各种空间属性和人文属性。齐齐哈尔市现运行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以现行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为依据,结合地籍管理的业务运行模型,严格按照地籍管理流程化模式的工作需求,实现了地籍管理的信息采集、存储、处理、分析管理与应用,在登记宗地的空间位置、地类统计、面积量算方面优势较大,容易实现“权利落地”。

(二)籍地籍信息平台成熟技术保持动态管理实时性

齐齐哈尔市地籍登记信息平台的应用技术已经较为成熟,服务流程相对规范和严谨,尤其是在坐落、界址、面积等基础数据及实时动态更新、数据兼容方面的优势,使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不存在太大的“技术障碍”。 根据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工作要求,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总体包括三部分,即不动产产权产籍信息采集、不动产产权产籍数据库保存、不动产产权产籍信息查询,这三部分分别承担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信息采集、保管分类和查询职能。如果在各部门基础登记信息准确到位的基础上,采取“平行开展”的思路,在设计信息采集和信息保管环节的同时,就开始对查询系统的构建开展前期工作,不动产产权产籍登记查询系统平台的设计和搭建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限完成将不会很困难。届时将通过终端接口接入的方式,实现地市一级不动产登记主管机关专权访问不动产产权产籍信息的统一数据库,进而向社会依法提供查询的有关服务。

(三)籍原始不动产登记成果助推后期管理连续性

在《条例》规定的十大不动产权利登记目录中,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土地抵押权等权属登记一直由国土部门负责,行业管理规范性和程序化较高,积累了较多的纠纷调处及相关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经验。全国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中的现状权属涉及较多林权、草地及水域的承包经营权能,坐落、面积等数据参考价值较高。“一张图”及“三大平台”建设使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程度超过其他部门,在不动产登记信息后期管理自动化方面优势突出。在此基础上,地籍管理人员整合原有土地登记数据,结合其他部门上报不动产登记数据,对照落实,在技术上较易完成对号入座,最大程度保持不动产权属的连续性,为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奠定基础。

(四)籍多部门共享土地登记信息加强信息管理规范化

在国家、省级不动产登记领导小组设立的不动产登记专家委员会及其下设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建设专家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专家组和不动产登记调查技术专家组中,国土部门的专家和管理人员参与了较多的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程、标准、规范等制定过程的研究讨论,为统一登记依据、登记簿证、信息平台等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和权威的技术咨询。因此在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组建过程中,原则上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推进,不无道理。在齐齐哈尔市,多年的宗地管理使“以地找人”成为习惯模式,其地籍信息已经和市公安、税务甚至银行系统形成数据共享。在繁杂的信息运行过程中,国土系统在政务公开序列内保持了失密、泄密事故记录为零,积累了丰富的登记信息保密工作经验。

(五)籍规范流程完善机制实现登记机构建设优化

齐齐哈尔市国土系统在近几年的规范化管理过程中,尤其是深化“五大体系”建设和巩固廉政风险控制成果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基层干部作风转变,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空前提高,极大焕发了生机和工作热情。目前,以“目标管理、流程控制、制度约束、预警问责、人本发展”五大管理体系建设为统领、以打造“阳光国土、廉洁国土、平安国土、服务国土、和谐国土”为目标的全新管理模式全面实现。市国土资源局及各县(市)国土资源部门网站全部开通,已经形成全市国土资源部门网站体系,市、县(市)两级国土部门通过对外网站向社会宣传法律法规,公开规划、计划,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和审批结果等,提供规范、准确、及时的便民服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扩大政务信息网上公开范围,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为齐齐哈尔市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在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制度约束与流程管理方面做了有益探索,取得积极成果。

综上所述,在市、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组建之际,国土部门应充分发挥制度、流程、人才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优势,因时而起,因势而动,结合国土系统信息自动化建设成果,充分利用住建系统的“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系统”和林业部门现有不动产登记资源,加强合作,积极协调,节约集约,一定能全面规范不动产登记工作制度、流程,完善监督问责,高效科学地打开工作局面,为齐齐哈尔市的不动产登记工作全面开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办不动产的流程范文第3篇

一、不动产登记信息概述

不动产登记信息狭义上应指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信息,广义上应指不动产登记资料所反映的信息(包括不动产登记簿等不动产登记结果记载的信息和不动产登记原始凭证所反映的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是具有依法、按需、保密利用(包括查询与复制)等特点的政府信息。

1.不动产登记信息应属于政务信息资源中的政府信息

其一,不动产登记信息是不动产登记机构经相关法律法规授权代表政府行使具体行政行为的核心成果;其二,不动产登记信息是各地各类不动产统一登记落实后,要一并纳入国家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物权信息;其三,不动产登记信息是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履行登记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纸质或电子介质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尤其是不动产登记簿是由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标准制作并依法管理、保存的,采用电子或纸质介质形式一并记载土地、海域以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和森林、林木等定着物的自然状况、权利归属状况、权利限制情况、提示事项、其他相关事项的具有政府公信与推定效力的物权文件。

2.不动产登记信息又属于特定行政管理领域的特殊政府信息

不动产登记信息广泛利用于不动产登记、交易、征收、征用以及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司法协助、纪检监察、公安、工商、税务、金融等多方面。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在给国土资源部办公厅的函复中(国办公开办函〔2016〕206号)明确:“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以及户籍信息查询、工商登记资料查询等,属于特定行政管理领域的业务查询事项,其法律依据、办理程序、法律后果等,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调整的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存在根本性差别。当事人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申请这类业务查询的,告知其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二、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特性

1.共享对象有条件

不动产登记信息所具有的依法利用的特点决定其共享对象只能是相关业务和政务部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的信息应当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交易机构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与交易信息互联共享机制,确保不动产登记与交易有序衔接。不动产交易机构应当将不动产交易信息及时提供给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应当将登记信息及时提供给不动产交易机构”。《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也要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也规定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海洋、国土资源、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可共享不动产登记信息。因此,除了国家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以及不动产交易机构首先要共享不动产登记信息外,其他可共享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单位只能是国家规定的相关政务部门。

2.共享范围有差别

不动产登记信息所具有的按需利用的特点决定其共享利用范围的差别对待。《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与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审批信息、交易信息等应当实时互通共享。不动产登记机构能够通过实时互通共享取得的信息,不得要求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重复提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土资源、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应当加强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因此,不动产登记机构是与国家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和不动产交易机构共享全部不动产登记信息,而与其他相关政务部门仅是共享部分有关的不动产登记信息。

3.共享利用有权限

不动产登记信息所具有的保密利用的特点决定其共享利用的权限控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不动产登记信息保密;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规定:“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采取措施保障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不动产登记信息”。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对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利用不动产登记信息设置其相应权限,可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类利用权限。不动产交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拥有高级利用权限,可以利用全部不动产登记信息;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拥有中级利用权限,只可利用部分不动产登记信息;国土资源、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拥有初级利用权限,仅可利用与其业务有关联的不动产登记信息。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均应对不动产登记信息承担保密责任并签署书面保密协议。

三、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管理

1.信息共享方式管理

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可采用系统对接、前置机、联机等方式。为安全保障起见,建议不动产登记机构先行搭建两级数据库服务器,一级数据库作为内部日常业务保存读取,二级数据库与一级数据库同步,然后编写各种接口通过专网对外向各共享部门实时加密推送不动产登记信息;同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应根据共享部T各自的信息需求或用途设置不同层级和范围的利用权限,即可把不动产登记信息存储于各个数据库表中,然后对各共享部门定义一系列角色,并给每个角色指派相应的利用权限,将授予相同权限的各共享部门用户集中到一个角色单元中,对其中一个角色授予或者废除权限均适用于该角色单元的任何用户,以方便地在数据库中管理利用权限;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与各共享部门签订信息安全保障保密合同并保存各共享部门所有的信息利用痕迹,便于追责。另外,由于不动产登记机构与其信息共享部门间的信息化水平和应用环境或会有不同程度的差异,应采用国家规定的兼容性较强、数据表达准确、结构化完整的信息共享技术标准与交换格式等。

2.信息共享安全管理

网络信息共享安全风险主要有:黑客入侵、病毒感染、硬件瘫痪、软件失控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及其信息共享部门的工作人员错误或违法违规操作等。

信息共享安全风险防范主要有:不动产登记机构及其信息共享部门应运用物理隔离网闸、合理的软硬件防火墙、先进的数字加密等高新技术手段阻止黑客入侵和病毒感染,并定期维护信息共享系统;着力做好数据库安全防护和后台保密加密防御工作,防患于未然,严防信息泄露与套取;尤其重要的是,不动产登记机构及其信息共享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信息安全保密意识与责任心,最大限度减少错误操作,严禁违规违法操作与有意无意泄密,遇到问题应立即与信息系统管理员沟通,共同协力填补漏洞与消除隐患,确保信息共享安全保密。

3.信息共享质量管理

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部门要正确、完整、实时理解不动产登记信息绝非易事,如漏看、误读、曲解、错定不动产登记信息,或将造成的不良后果与消极影响等难以估量。由此,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质量的优劣与否成为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管理的重中之重。因而,作为不动产登记共享信息的主管方和推送方,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的申请审核、办理流程、操作规范等相关配套制度,应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部门共同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责任与协调工作机制,应指定内设部门或专职岗位负责向各共享部门提供不动产登记共享信息的快速解读、释疑、校对、查验、纠正、核准等服务,确保推送不动产登记共享信息的同一性、可用性、时效性、全面性、精准性。

办不动产的流程范文第4篇

办房产证需要本人吗

办房产证不需要本人亲自去。但需提权证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

代领人需提权人提供的委托书(内容必须包括:代领后,一切后果由产权人承担)、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

房产证的作用有哪些

1、房本是房屋的交易、互换、租用和质押时出示的关键法律文件。沒有办完房本的房子不可以开展进行交易。一切房屋交易个人行为的第一个流程便是认证房本的真实性和实效性,可以那样说,房本是一切进行交易的基本法律规定文档。

2、没有办好房产证的房产不能进行转让、赠与和继承。还是那句话,在拿到房产证之前,买家不能算是房产的法律所有者。房地产交易的替代和租赁也不能进行,即使签订了相关合同或协议,也会被视为无效,不能受到法律保护。

3、在没有拿到房产证之前该房产无法进行质押、典当等行为。不能通过房产质押或典当获得贷款或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房产所在地土地被征用或者房屋被拆迁时,不能按照国家政策和有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

4、现在房产市场上的所谓“小产权住房”就会因没有房产证存在这些问题。在沒有取得房本以前该房屋的使用权依然是房地产商,假如房地产商存有将房屋抵押贷款借款的个人行为或因负债问题被申请强制执行时,该房产可以被债权人(如银行)依法拍卖还贷。

房产证办理过户如何做

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签订房屋销售合同不仅是房屋交易的第一步,也是完成房屋转让手续的重要一步。如果是二手房交易,除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外,还需要持有房屋房地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进行交易和转让手续。

2、提出过户申请

签订购房合同后,房屋交易双方应尽快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转让。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房屋进行测绘和评估

房产交易彼此明确提出的房地产业产权过户申请办理在房地产管理单位的审批下,会在15天内做出何种审理申报的回复。假如根据了审批得话,便有专门的工作人员依据须要对房子开展测绘工程调查取证和房产评估。这些勘察、测绘和评估结果将被记录在案中,以便于房屋登记和记录,为房屋未来的后续交易提供数据支持,并便于房屋信息的跟踪。

4、缴纳税费

房屋交易,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除了缴纳基本房款外,还要缴纳一定的税费,这是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前提。转让也是必不可少的一步。

办不动产的流程范文第5篇

近日,邢台、唐山、衡水市分别召开了2015年全市档案工作会议,总结2014年全市档案工作,安排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

针对2015年的主要任务,邢台市强调要抓牢“三项建设”、突出“三个重点”、强化“三个保障”的“333”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市档案工作上升到一个新台阶。“三项建设”即档案馆库建设、档案资源建设和档案信息化建设;“三个重点”即档案目标管理认定、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和档案开发利用;“三个保障”即组织保障、档案安全保障和档案法治保障。

唐山市要求各级档案部门以中央、国务院两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为指针,以资政惠民为工作重心,适应新常态,抢抓新机遇,着力提升档案服务经济和社会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拓展农业农村档案工作,规范提升机关企事业档案管理,加强“三个体系”建设,完善档案馆各项功能,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衡水市提出要继续开展档案目标管理认定,明确要求市直未认定的单位在今明两年时间内达到2A级水平;已认定的单位有条件可以申报更高等级。强调要重视重大活动(事件)档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档案以及各方面民生档案接续工作。

(王立花、陈维等)

承德市档案局编辑《档案资政参考――承德交通历史概况》得到市领导批示

日前,承德市档案局编辑的2014年第2期《档案资政参考――承德交通历史概况》得到市委主要领导和市政府分管领导的重要批示,市委书记郑雪碧批示为:“古为今用,纵观全局,把握历史机遇,加快与道路为主要内容的交通体系建设是承德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张建国批示为:“很好,档案工作主动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值得肯定。”

2015年,市档案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好领导的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服务发展”这个中心任务,深度挖掘馆藏档案信息资源,主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对档案文化的需求,增强资政参考的针对性,实效性,让资政参考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

(承德市档案局)

饶阳县档案局(馆)召开古本县志开发利用研讨会

日前,饶阳县召开该县古本县志开发利用研讨会,来自于全国各地的有关专家、学者莅临会议。专家、学者针对饶阳县档案局所开展的古本县志解读项目给予了高度评价,称其为为档案的开发利用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子。华东师大教授韩钢还向饶阳县档案馆捐赠了珍贵历史资料《冀中导报》。

近年来饶阳县档案馆一直注重馆藏档案资料的开发利用工作,翻印、整理、出版了《明万历饶阳县志》、《清乾隆饶阳县志》、《民国饶阳县志》,并对这三本饶阳县古本县志进行了解读,制作饶阳历史文化讲坛系列节目,饶阳县人说饶阳县事。

(饶阳县档案局、衡水市档案局)

冀州市建立救助特困家庭关爱基金档案

冀州市致力创新社会救助载体,坚持“政府主导、有序管理”的原则,救助特困家庭。冀州市档案局积极服务于政府工作,及时建立救助特困家庭关爱基金档案。内容包括:1、《冀州市城乡特困情况关爱基金救助暂行办法》;2、财政投入三百万元“关爱基金”票据复印件;3、个人申请表审批表;4、特困家庭范围与相应标准;5、社会捐资资料等。档案局联合民政局采取公开栏、上街发放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在全市开展关爱基金与《暂行办法》,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同时,全局人员参与捐助,捐款1600多元,此次活动,对社会广泛参与、百姓真正受益的宣传模式持续有效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冀州市档案局 王玉玲 )

围场县档案馆收藏《中国梦民族复兴》宣传画册入馆

近日,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档案馆接收6册《中国梦民族复兴》宣传画册入馆。

《中国梦民族复兴》一书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辑印,从《我们的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中精选公益广告绘画、剪纸作品100幅,作为全县干部群众的学习教材。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档案局 翁玉莲)

国内要闻

四川泸县档案馆接收全国首份不动产权档案复制件

近日,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向牛滩镇横江村村民刘德全颁发了泸县首份不动产权证书,该证书也是全国首份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证书。不动产登记证书的颁发是我国不动产登记管理的重要举措,具有特别的历史意义。县档案馆在指导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建好数字化档案室的同时,接收了泸县首份不动产权档案复制件。

苏州成功仿制明代宋锦实物档案

中国丝绸档案馆一块名为“米黄色地万字双鸾团龙纹宋锦”的明代宋锦残片实物档案,由苏州市非遗传承人周家明经过5个多月的反复试验,仿制品成功下机。经专家鉴定认为,该仿制品再现了古代宋锦的魅力。

最近,中国丝绸档案馆建设项目正式获批。在积极筹建的同时,利用馆藏丝绸样本档案开展复制和仿制工作,成为中国丝绸档案馆进行档案资源开发利用的一个重点。去年以来,该馆先后在多家合作企业和大师工作室设立了“传统丝绸档案传承与恢复基地”。

这块明代“米黄色地万字双鸾团龙纹宋锦”残片,是去年中国丝绸档案馆从民间收藏家手中征集得来。残片仿制项目从去年11月启动,经过织物结构分析、意匠图绘制、生产工艺编制、专家分析认证、设备改造、原料定制和配色及上机试织、调试等多个阶段,最终形成完整、成熟的织造工艺,并于2015年3月11日成功仿制出第一件运用传统工艺手工织造的宋锦品种。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出台境外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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