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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州政府的委托,下面我就全州*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作简要汇报,并就今年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建议,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年食品安全工作简要回顾
*年,全州各级政府和各成员单位在州委、州政府和省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年的食品安全目标任务,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整合执法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为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全州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综合监管机制不断健全
去年以来,全州各级领导十分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有关领导多次听取食品安全汇报,州人大和州政协先后组织开展《食品卫生法》视察和食品安全调研工作,州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到食品市场和各相关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调研和检查,提出建议和要求。州政府两次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州政府与各县政府和职能部门签订《*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各级政府食品安全专项经费逐年增加,等等,都表明了全州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意识和抓食品安全工作的主动性明显增强,这都为确保全州食品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财力支持。
――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在认真贯彻落实已有制度的基础上,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依据《*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了《*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为便于《预案》的操作,又及时编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同时,制定了《村委会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制度》《村委会食品安全事件问责制度》《食品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制度》《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评价披露制度》和《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及奖惩制度》等制度。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把全州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推上了科学监管、有序监管的轨道。
――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报送、传递机制进一步加强。去年以来,各县、各成员单位每季度定期将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上报食品安全协调委员,委员会办公室及时编印工作简报,反映工作动态,建立完善了食品安全信息互动和共享机制。
――综合监管机构建设取得实效。去年,全州所有乡镇政府和村(居)民委员均成立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即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办公室),明确了工作人员和职责。以政府主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格局和州、县、乡(镇)、村四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网络在全州基本形成。同时,各县还利用年中督查、乡镇干部集训等时机,以“以会代训”的形式,对乡镇和村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
(二)年度目标责任得到落实,综合评价考核逐级展开
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州*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考评方案》,明确了整治重点和考核重点。全州各级政府通过逐级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将任务和责任分解到县、乡、村。
去年,州与县、县与乡、乡与村的目标责任签订面达*。为全面完成年度食品安全目标任务,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在去年7月和12月,协调州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各县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半年督查和全年评价。从评价的整体情况来看,县、乡级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的意识明显增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投入力度加大,全年累计投入*万元,同比增幅*。其中增幅较大是同德县和贵南县。
(三)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方式不断创新,宣传工作成效明显
为不断加强和深化全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升宣传教育成果,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在深入实施食品安全知识“四进七个一”活动的基础上,为使宣传活动更加广泛,更加关注民生、贴进民心、深入群众,结合实际,创新思路,提出了“五进一上八个一”宣传新内容,增加了宣传活动进机关,上公路等。州、县、乡各级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和工商等部门,充分利用公路、城乡墙体,刷制食品药品安全标语、警示语、温馨提示语等,印制通俗易懂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贵南县还印制了藏汉两文的宣传材料,这些都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更加深入、更加广泛奠定了基础。各县结合实际制定了年度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方案,各级食协委办公室以“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共创和谐社会”和“关注食品药品安全,构建文明、富裕新*”等为主题,开展了大型宣传活动。共和县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进*湖景区活动,同德县把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带到了乡镇党员培训班,兴海县组织人员到开展了食品安全知识进厂矿活动。据统计,“五进一上八个一”宣传活动开展以来,印发宣传资料*万余份,悬挂标语横幅*条,展出展板54块,在各大超市张贴宣传画*余张,在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次,到企业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次,设立食品安全信息上报点*个,制作印发《食品药品安全知识100问》3000本,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主要手段,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根据年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在全州范围内,分别牵头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节”“夏季饮品和茶园食品安全”和“中秋国庆节”等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请各县政府和各成员单位落实责任,有效地促进了各部门的监管工作。去年,在各类专项行动中,全州累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场所*万家(次),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起,货值*万元,取缔无证照经营*户,处罚款*万余元。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得到加强。农牧部门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加强动物检疫和市场督查工作,共检查肉制品屠宰加工、经营使用单位162处,检查活羊23977只、牛2014头、猪4079头,羊胴体42483只,牛胴体1567头,猪胴体7566头,禽类产品*余公斤,查处未凭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经营禽类产品个体*户,对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食品生产加强行为不断规范。质监部门为了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者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意识,在《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颁布实行后,对恰卜恰地区食品企业(小作坊)进行了《特别规定》的宣传培训,引导企业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企业的参培率达*,小作坊参培率达*。
同时,积极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以农村食品市场整治为重点,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商部门下大力气狠抓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实效。去年,开展了农村食品整顿年活动,以在贵德召开的全省工商系统*年“食品安全进农(牧)家”活动启动仪式暨全省农村牧区食品监管经验交流会为契机,结合*农牧区实际,开展了以“严把主体资格、规范经营行为、严查食品质量、狠抓案件查办、维护消费安全”为主题的农村牧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农牧区食品市场,食品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强化措施,确保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卫生部门在餐饮业和学校食堂中推行了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大对食品卫生的监管力度,在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指定专人对接待单位的餐饮卫生进行了全程监督,确保了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全年新(换)办卫生许可证*个,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到*,为*名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持证率达到*。
――定点屠宰工作不断加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不断深入。经贸部门严格按照《*省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大畜禽屠宰市场专项检查,共检查各类屠宰市场和销售点*个,无检疫羊胴体10只,牛肉*余斤,对检查出的问题,按照《*州畜禽屠宰管理办法》规定,进行行政处罚*起,罚款*元。同时,积极推行“万村千乡”工程,全州建设改造“农家店”*家,其中乡级店*家,村级店*家。
各位领导、同志们,*年食品综合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与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与广大群众的支持与信任是分不开的,是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精诚团结、勇于创新、锐意进取、求真务实的结果。在此,请允许我代表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向他们表示诚挚的谢意!
二、*年食品安全工作主要建议
*年,是我国政治经济生活中极为重要的一年,做好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意义重大。我们一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明确目标、狠抓落实,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力争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综合监督网络和流通体系建设以及农牧区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证。
(一)突出难点重点,加大整治力度,继续推进和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推行“2+1”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模式(即:《年度全州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年度食品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工作方案》和《*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按照省、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群众需求最多、消费最直接、反映最强烈、危害最大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进一步细化农牧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积极推进联合执法工作。要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地区、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努力使我州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业秩序得到明显好转,生产、销售假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逐级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开展目标责任书的考核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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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真研究食品安全工作规律,解决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要深入学习和深刻领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及党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从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地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二是要针对假劣食品流向农牧区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农牧区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力度,不断巩固和扩大基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网络体系,发挥已经建成的县、乡、村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信息员的作用,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实处、分解到人。三是在全州进一步推广《食品安全事件村委会报告及问责制度》,为正确、及时、有效地处置农牧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打好基础,实现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的工作目标,努力把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风险和损失降至最低。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目前,“*食品安全信息网”已经开通。今年,要认真做好“全州食品安全网站”建设和更新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的优势,第一时间公布各时期食品安全情况,丰富地展现和宣传食品安全信息,让公众及时了解*州食品安全动态。力争今年把互联互通扩展至县级,实现县以上食品安全信息报送、信息披露、工作交流等的信息化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工作。落实食品安全信息定期通报制度,要充分利用已经开通的“*食品安全信息网”这个平台,食品安全重大事件应急的操作规则,内部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以提高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应对能力,保障各族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四)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深入开展“万村千乡”工程。各级政府和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要继续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密切协作,深入开展“万村千乡”农牧区现代物流配送体系的建设工作,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使我州的“万村千乡”工程取得实质性进展,为农牧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消费、便捷消费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五)继续深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采取灵活方式,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州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五进一上八个一”活动。同时,加强农村牧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农村牧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通过宣传使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有所提高,特别是广大农牧民群众对假劣食品的防御能力有所提高,全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警示语、温馨提示语的范围逐步扩大,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得到强化。
1—5月份,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一是牵头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下发《××县2009年度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县2009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召开全县实施食品安全民生工程调度会,做到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有安排、有责任。二是牵头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先后召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议6次、开展联合执法活动3次、督查督办4次、组织现场宣传活动1次、编印《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特刊》3期、散发专项整治通告和宣传材料4000份。3月24日,通过了省政府的督查。三是做好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工作,对清明、五一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早介入早安排,加强重点部位的督察,召开全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下发《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四是牵头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月活动,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的通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现场宣传活动1次,向县、乡各部门各单位班子成员和食品企业赠送《食品安全法》读本3600本。
从6月1日起,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我局开始履行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5个月来,我们着重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确保政府机构改革过渡期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松、不断、不乱。一是6月初及时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置“食品药品监管局行政许可窗口”,已办结《餐饮服务许可证》49件。二是对高考、中考期间考生集中就餐的饭店实行跟踪监督检查,处理、转办举报投诉4起,并针对夏季高温期间的餐饮安全问题通过县电视台向公众了餐饮安全警示。三是按照省政府《2009年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精神,制定我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方案,开展好为期2年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8月上旬在城区开展了集中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大、中型餐饮单位和熟食卤菜、凉菜餐饮服务点25家。四是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联合县教育、卫生部门于9月上旬开展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检查中小学食堂17家。五是全力做好2009中国安徽·××石臼湖螃蟹节暨经贸洽谈会期间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工作,派驻执法人员实行驻点监督、全程监督,督促接待单位规范操作。
二、开展药品市场整治,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一是实行分片包保区域责任制,开展药品市场春季大检查活动,着重检查医疗机构执行《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情况,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执行gsp、gmp的情况,并依法处理。活动期间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20家、药品经营企业65家。二是以品种为重点,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糖脂宁胶囊、降糖胶囊、香丹注射液、狂犬疫苗、双黄莲注射液、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专项监督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检查单位265家次。三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应对甲型h1n1流感,对县城42家药品经营企业、2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药械专项检查。四是以实施药品质量管理规范为重点,严格药品市场准入资格,提高零售药店设置条件,初审设置零售药店10家,换发到期《药品经营许可证》9家,办结药品经营许可事项变更16家,实施gsp认证20家。五是强化药品市场日常监管,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90,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加强gmp、gsp认证后的跟踪管理,推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六是加大稽查工作力度,继续保持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立案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案件46起,已结案34起。七是重视做好药品不良反应、药品违法广告的监测工作,上报药品不良反应42例,向县工商部门移送违法药品广告3例;与此同时,继续开展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活动,收回家庭过期失效药品160个品种。八是继续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召开了全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总结表彰暨协管员培训会议,择优确定了7家网内供应商,表彰了5个先进乡镇协管办、15名先进协管员,对27名乡镇协管员进行了培训。5月份,我县被评为全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先进单位。九是加大技术监督力度,开展药品监督抽检工作,按计划完成抽检药品90批次。十是开展“企业帮扶年活动”,充分发挥政策引导、技术指导、人才服务的优势,积极主动抓好神鹿药业二期扩产项目的服务、指导和监管工作,免费培训安徽科伦医药有限公司、桂龙(安徽)药业有限公司药品从业人员183人。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通知》(粤府[2004]**08号)、《**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台府办[2004]**42号),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各相关食品安全工作部门单位全面履行好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防止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市食品产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各镇(场)和有关部门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各镇(场)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辖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建立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责任到人,严格责任追究。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食安委”),各镇(场)设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具体监管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报食品生产违法经营行为,有权向上级政府或者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下级不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情况。接到举报的单位,应当依职权或移送有职权的部门依法组织调查核实,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六条各镇(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依法建立健全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
(四)依法建立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明确各有关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定期对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人进行考核。
(五)制定本辖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本辖区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组织和协助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六)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协调、解决有关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七)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制定产业发展政策,引导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监督管理本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食品放心工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督查行动,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负责食品安全伤亡事故统计和上报工作。
第八条经贸、农业、卫生、工商、海洋渔业、质监、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食品安全工作实施监管。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照职责分工,参与制定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管辖范围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三)依照职责分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各镇(场)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是食品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分别对本辖区、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各镇(场)及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贯彻执行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部门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二)了解本辖区、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管状况,对食品安全工作重大问题作出决策,督促直接责任人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抓好本辖区、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明确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四)所辖范围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本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二条各镇(场)及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组织制定本辖区、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定期主持召开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定期组织并参加食品安全检查和调研,掌握本辖区、本部门食品安全状况,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组织制定本辖区、本部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所辖范围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协助上级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四)重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并参与重要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第三章责任考核
第十三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实行量化考核制。
市政府负责考核各镇(场)和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工作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二)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制度建立等方面工作完成情况;
(三)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
(四)食品安全责任人为完成和落实本地、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和监管职责所采取的措施;
(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关责任部门、食品安全责任人和工作人员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情况;
(六)食安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七)考核机关确定的其他考核内容。
第十五条考核方式主要采取听汇报、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和记录、召开座谈会等。
第**条考核工作程序:
(一)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和考核评分标准,并提前一个月通知被考核单位。
(二)组成考核工作组。
(三)现场考核。
(四)考核工作组向被考核单位反馈考核情况。
(五)考核工作组向考核单位提交考核报告。
(六)通报考核结果。
第十七条考核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也可视情况部分考核或不定期考核。
第十八条考核结果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得分85分以上者评为优秀;得分60—84分者评为合格;得分低于60分者评为不合格。
第十九条对食品安全工作不负责,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或发生一宗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当年直接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第二十条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考核结果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等相关单位。
第二十一条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应在**个月内制订整改措施,并报考核组织实施单位。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各镇(场)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过错责任:
(一)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或未按规定和程序履行,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事故危害和影响进一步扩大的;
(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瞒报、谎报、缓报,或者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报告、调查的;
(四)对生产销售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不履行法定追究职责的;
(五)对食品安全工作不负责,被新闻媒体曝光,对当地食品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因主观过错发生的食品安全监管违法行为的;
(七)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
(八)其他应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追究行政过错责任,应当分清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并酌情追究。
(一)承办人故意或过失造成过错的,追究承办人的过错责任;
(二)批准人对承办人的错误意见失察,主要追究批准人的过错责任同时追究承办人的过错责任,多级批准的主要追究最后批准人的过错责任同时追究有关批准人和承办人责任;
(三)集体研究决定错误的,追究主持研究决定人的过错责任,同时追究坚持意见者的过错责任;
(四)负责人授意承办人违反规定造成过错的,追究负责人的过错责任,并酌情追究承办人的过错责任。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从重处理:
(一)坚持错误拒不改正的;
(二)一年内多次发生过错的;
(三)其他应当从重追究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对受责任追究的单位和责任人当年不得评为市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第二**条追究行政过错责任应当自调查之日起30日内处理完毕。
第二十七条行政过错责任的追究,由市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监察机关应当对责任人处理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垂直管理部门对依照本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人员,无正当理由不给予行政处分的,由监察机关向上级监察机关提出追究责任单位不作为的有关负责人行政处分的建议。
一、20*年工作总结
(一)监管水平逐步规范
一是规范药械监管。健全责任片区工作机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检查药店248家,基层医疗机构628家,品使用单位19家,品经营单位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7家。完成12家一类及8家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共57个产品的注册资料真实性核查工作。开展12家市级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使用药械情况普查工作,立案6起,书面反馈整改建议12份。配合*市局开展浙江巨能乐斯药业有限公司葡萄糖注射液等23个药品注册文号的清查工作及3家三类医疗器械企业的7个产品注册资料核查。规范审批,优化服务,截止11月底,共受理审批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48家,受理药品经营企业变更83家。在把好准入关口的同时,加强认证后的监督管理,开展68家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追踪检查。加强从药人员的队伍建设,建立《药品零售企业人员登记册》,完善登记管理。召开医药营销人员座谈会,成立*市药业协会营销分会,规范企业营销行为。组织53名人员岗前培训,协助开展了170余名人员上岗证培训,其中市药业协会组织1497名会员和药品销售人员开展4期药事法规培训,完成64名药师审评的初评工作。
二是强化食品安全综合协调。20*年3月*市人民政府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的意见》(乐政发〔20*〕29号),标志着*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进入更加成熟的发展阶段。根据文件精神,市食品安委办对各项措施进行了分解细化,制订8个配套性文件,我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日趋完善。出台《*市20*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和《*市20*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为全年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严格执行《*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强化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意识。市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各主要监管部门签订《*市20*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乡镇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各乡镇政府分别与所辖村(居)签订责任书,进一步完善了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印发《20*年*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落实方案》,明确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确保责任到位。出台《*市食品安全暗察暗访工作意见》,正式建立食品安全暗察暗访制度。印发《*市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强大合力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出台《关于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市食品安全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召开了2006年度食品安全新闻会,构建更加完善的食品安全信息体系,规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工作,增进食品安全工作的公开、公正。
(二)专项整治有序开展
以专项行动为抓手,建立专门的药情隐蔽力量,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机关的协调机制,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药品、非法回收药品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药械经营秩序。今年以来,共查处违法案件102起(包括简易程序处理13起),作出处罚94起,罚没款93万多元。其中,查处刘俊立涉赚无证经营药品案、陈兆富涉赚无证经营药品案及蔡明连涉赚无证生产药品案等3个案件移交*机关,并批准刑拘3名当事人。全力推进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2527人次,检查医疗机构628家,药店248家,检查面达100%,立案24起,涉及货值3.1万,罚没款25.76万,取缔无证、无照企业14家。销毁保健品宣传单300份,不规范广告牌匾5个,药械安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针对我市个别乡镇发现疑似以陈化粮等不合格原料制售粉干、米面问题,开展了粉干、米面生产加工行为的执法检查。出台《*市食品重点行业和区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启动大荆镇饮用水行业等六个食品行业和区域的治理工作,从源头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根据省食安办《关于印发<全省开展“三网”建设情况暗察暗访工作方案>的通知》(浙食安委办[20*]56号)精神,开展了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暗查暗访工作。加大药品抽检力度,依法对178批药品进行抽样检验,已检不合格9批。查处违法广告3起,及时移送工商部门处理。受理投诉举报56件,全部在规定的时间内调查处理并回复投诉举报人,无上访、再投诉和再举报现象发生,有效净化了市场,确保了广大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三)应急事件处理妥当
3月27日、3月28日,我市虹桥镇、蒲歧镇先后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引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高度重视。在妥善处理该中毒事件后,为有效防控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全市饮食摊点和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下发了通知,明确了各有关职能部门的整治任务。按照部署,卫生局对全市餐饮业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整治检查,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教育局加强了对全市学校食堂的管理和整顿规范,并加大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工商局突出重点地区、市场和品种,对农村食品市场进行全面整治检查;各乡镇政府组织人员对我市学校周边的无证流动饮食摊贩进行治理整顿,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制作食品药品投诉电话小卡片发放到食品药品信息员和广大人民群众手中,实现投诉渠道畅通、信息来源广泛、应急反应迅速。
(四)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20*年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及《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牢筑拒腐防线。二是加强理论与专业知识学习。制定《关于20*年局党组中心组和机关干部理论学习的意见》,严格遵守“周五”学习制,规定组织形式、参加对象及学习形式;明确中心发言者、导读人员和主持人,不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三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了以“学习、效率、服务、廉政”四项内容为主线的活动,通过“两种方式三个层面”全面开展调研工作,确定“作风建设年”专题学习月,突出健全制度主动学,创新机制促动学,能者为师带动学,走出去、请进来互动学。以“会、细、快、实、重”五字要求做好第一阶段工作,以“深、心、身”三字要求开展第二阶段工作,以“严、恒、实”三点要求扎实推进第三阶段工作,做到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队伍作风进一步加强。四是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出台《关于开展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活动的通知》,从10月19日起到12月28日,利用三个月8个星期的时间开展局机关人员集中学习会活动,采用导读、中心发言、自由讨论等形式,深刻领会十七大精神的内涵。
(五)社会宣传日渐扩大
为进一步扩大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在居民群众中的影响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3月15日,以假劣药品展览为主要形式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展出50余种假劣药品标本,发放宣传小册子30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800余人次。4月30日,出台《20*年*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围绕“五进”要求制定了重点宣传任务。5月,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及同志《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农业标准化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讲话简辑专刊分发给*市四套班子成员及政府各主要部门负责人,宣扬行政监管的动态。6月,启动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千家社区、入万户家庭”宣传活动,通过在晨沐广场大屏幕循环播放食品药品安全宣传DVD、通过“农民信箱”向农民群众科学种养殖常识和科学饮食知识、与8890市民服务中心合作进村入户开展食品安全宣传等形式拓展宣传面。6月2日,参加全市“阳光投诉”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受理举报投诉1起,当日给予解决。7月18日至24日,组织大学生社会实践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深入普及食品安全意识。9月,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先后在*中学、乐成七小等举办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和有奖征文比赛,共有3000余名学生参与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校园食品安全氛围。
二、亮点工作
(一)食品药品监督网络建设有新突破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的意见》,将食品安全“三网”进行整合,确定1名人员同时兼任食品安全联络员、消费监督员和质监协管员。2006年底,将药品安全信息员也纳入到整合范畴,实现“四员合一”。20*年,不断地对监管网络进行充实和完善,重新确认了941名村居食品药品信息员的详细档案,做到一人一表,一乡镇一册。8月份,蒲岐镇率先在全市开展公共安全管理员的大整合,将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药品安全信息员、消费监督员、质监协管员、公共卫生联络员、安全生产管理员进行“六员合一”。同时,进一步强化药品监督网的建设,在各药品(制剂)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二类以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中设立药械安全信息员37名,在村卫生室中聘任片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42名,建立隐蔽力量作为药情专用信息员10名,形成了覆盖全市各乡村和鞭及涉药械各行业的食品平汪汪益药品监督网络。
(二)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试点工作有新局面
今年,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试点工作被列入“20*年十大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为推动该项工作,制定《创建新农村食品安全村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各项工作措施。现已确定10个食品药品安全试点村,并予以挂牌,成立各试点村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挂牌上墙。同时以此为契机,出台《*市食品安全示范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确定5个示范乡镇试点单位,增强示范辐射面和影响力,认真推进我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三)“两网一规范”工作有新拓展
在前几年“两网一规范”工作基础上,今年我局申报创建浙江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召开了建设动员会议,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20*年为民办实事十大工程。日前,全面完成医疗机构检查验收560家,不合格4家;药品零售企业检查验收222家,不合格4家,现进入“示范药房”和“示范放心药店”推荐程序。深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对143名诚信记分30分以上的药店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进行重点培训。出台《关于在*市农村偏远地区药柜设置优惠政策的通知》,组织*市康盛堂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在龙西、仙溪等乡镇无医疗机构或无药品经营企为业的行政村“万村放心店”中设置乙类非处方药店(柜)6家,完善药品供应网络。进一步拓宽采购渠道,积极引进外地合法企业参与竞争,成立*市药业协会营销分会,使农村地区的药品药价、质量和服务上进一步优化。
(四)药品从业人员管理有新方法
针对从药人员结构复杂,人员流动频繁,出现无上岗证人员直接上岗、营业人员随意变更等现象,进一步健全从药人员登记管理制度,统一制作了《*市药品零售企业人员登记册》,该手册包括从业人员登记表和从业人员新增表,在手册上直接反应了在岗人员的基本信息,如职称、岗位、简历、工龄等。若有从药人员离职、新增等变更情况,凭登记册实行变更登记,让我们及时准确的掌握*市从药人员的流动去向。日前,已有1800名从药人员在*局实行了登记备案,实现了“一企一册,动态监管”的目的。
(五)工作运行机制有新举措
为推进民主、科学、依法决策工作,上半年以来对本单位所行使的所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逐项登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依法审批程序、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日常监管行为、规范内部管理行为。目前,已完成审批程序规范的修订工作,新规定的办理时限比原来缩短了50%以上,简化了审批程序,为相对人提供了更加简便、高效、优质的服务。修订局机关内务管理相关性工作制度,汇编成《局工作制度》,规范内部运行机制。完善《药品监督行政处罚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药品监督执法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食药监管,对人民生命健康的负责。今天我们在这召开年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签订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书,部署今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根据当前的形势和任务,我讲三个方面意见。
一、充分肯定年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年,全区各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坚持科学监管,主动服务发展,迎难而上,恪尽职守,协同作战,积极有为,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推动食品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全区各乡镇(街道)和各监管部门全部建立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乡镇(街道)与行政村(社区)、各有关部门与学校(市场、企业)层层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切实做到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位,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工作积极性得到加强,责任意识得到强化。
(二)专项整治成效明显。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年启动了新一轮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首先是认真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区工商局、质监局、农业局、卫生局、经贸局、水利局等个主要监管部门分别制定下发工作方案,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工作重点,抓好整治工作,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顺利通过市检查组的评估。第二是全面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对全区多家种植养殖、农资经营户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推进放心肉工程建设;对饮用水、肉制品、水产加工品和含乳饮料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检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和“一票通”工作,对食品零售网点进行不定期排查;开展餐饮专项整治,家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达到B级食品卫生等级标准,家食堂达到A级食品卫生等级标准;深入开展保健品欺诈销售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通过联合公告,编发警示案例,帮助群众提高了识别能力,取得了较好的整治成效。第三是积极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分别组织开展了原料药、中成药、计生药械、非药品冒充药品等专项检查行动。
(三)放心工程稳步推进。在示范创建方面,继莲花镇通过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验收后,去年镇、乡也顺利通过市级示范乡镇验收。同时,去年还通过了省级药品“两网一规范”示范县验收。在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方面,全区已有个行政村(占全区个行政村的)开设连锁超市(便利店)个;全区户小食杂店中,规范整治达标户,完成率达;进入配送体系有户,配送率达。
过去的一年,通过各乡镇(街道)和各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没有出现“红色警告”等级的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问题。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区政府,向战斗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一线的全体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大家认真总结经验,研究监管规律,继续推动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清醒认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形势
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之年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展望新的一年,无论是宏观来讲还是的实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都将面临一些新的形势和挑战:
(一)党和政府更加重视,人民群众更加关注。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千家万户。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一直十分重视,近年来更是把它摆上了突出重要的位置。今年初,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常务副总理任主任,副总理担任副主任,这样的“强势班子”领导食品安全工作,充分说明了中央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前不久,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对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省政府下发了《关于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对实行分段监管体制后出现的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空白进行了梳理分工,明确了监管职责。自今年以来由区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召开的食品安全专题会议多达次,这些充分证明了维护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目前,老百姓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注度和期望值也是前所未有的,及时掌握和顺应人民群众的需求,切实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让人民群众对饮食用药感到放心,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也是各乡镇(街道)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所在。
(二)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依然存在。食品医药企业普遍存在“低、小、散”的状况,短期内难以彻底改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基础仍较薄弱,监管制度还不够完善,有关措施还不够到位,各种安全隐患依然较多,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也屡禁不止。如何有效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切实保障全区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已经成为我们及时解决的一大问题,需要我们付出积极的努力。
(三)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工作责任越来越大。食品药品安全已经不只是狭义范围的民生问题,更是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近期发生的“毒豇豆”事件、“地沟油”事件和“问题疫苗”事件带给我们的教训是什么?在“毒豇豆”事件中,只是仅仅因为有部分豇豆被查出含毒农药,结果迅速在全国蔓延,遭到各地市场封杀,销量和价格急剧下滑,致使种植面积达多万亩的各地菜农血本无归。而“地沟油”事件和“问题疫苗”事件则直接引发了一场群众对职能监管部门的信任危机。作为农业大区,生猪、柑桔等产业是广大农户的经济命脉,增收的重要渠道,如果有其中的一家一户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控制不好就可能重创整个产业,乃至影响全区经济发展。因此,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不仅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是为了促进农民增收和区域经济发展。各乡镇(街道)和监管部门,都要清醒认识自己身上的担子和责任,全力以赴,认真做好监管工作。
三、全力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区委、区政府已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综合争先和平安建设考核当中,希望各乡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共同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下步,重点要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立足底线要求,全力做好世博会的安全保障工作。上海世博会是一次超大规模的综合性国际盛会,届时将有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参展,持续天,是继奥运会后我国举办的又一次重要国际性活动。同时,世博会横跨夏秋两季,是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高发季节,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作为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工作的重要地区之一,各乡镇(街道)、各监管部门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按照区里的要求,切实将世博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要实现三个确保,确保输出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安全,确保本地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不出现因应急反应不力导致食品安全事件后果的扩散。这“三个确保”是硬任务,是底线。因此,各乡镇(街道)、各监管部门决不能心怀侥幸心理,必须切实、认真地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活动要求,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细节,全面开展排查活动,坚决整治隐患,排除风险。要加强值班值守,及时调查举报投诉,关注食品药品安全敏感信息,努力做好世博会安保工作。
(二)立足职责分工,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各乡镇(街道)、各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一是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的意识。各乡镇(街道)要以对辖区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落实监管人员、安排工作经费、强化工作措施,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二是强化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意识。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各个环节的监管责任,依据《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要求,主动沟通、密切配合,强化全程监管,切实把好食品安全源头关、生产关、流通关、入口关。三是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负有保证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各监管部门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完善内部质量控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依法履行社会责任。四是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要坚持统筹兼顾,长短结合,标本兼治,把当前集中整顿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通过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强监管执法,逐步形成企业自我约束、行业诚信自律、政府有效监管、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新机制,提高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三)立足示范创建,不断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建设。今年,区政府要在全区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在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的责任书中都明确了创建工作任务,希望各乡镇(街道)认真执行,已经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的要做好巩固提升工作。同时,今年还将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任务非常艰巨,需要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切实抓好监管工作,共同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下步,区政府将采取三项措施予以推进:一是加强督促检查。督促进展慢的乡镇(街道)必须加快培育进度,对创建工作未落实的乡镇(街道)要进行督查通报。二是开展“回头看”活动。集中抽查一批已通过验收乡镇(街道),对未能落实长效机制、问题隐患较多、工作整改不到位的予以摘牌和通报批评。三是加强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的督促和指导。强化部门指导,组织部门深入乡镇,开展创建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指导;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调研,学习周边地区创建先进经验。
(四)立足真抓实干,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顿活动。一是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顿。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承担起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责任,统筹安排监管力量,切实保障经费投入,全面抓好整顿任务的落实。要积极争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支持。各监管部门要围绕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禽畜屠宰、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消费、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的监管,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顶风作案、屡教不改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通过化大力气整顿食品药品安全,努力使食品安全水平、人民群众消费信心、食品质量信誉有明显改善与提升。二是要加强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区政府已制定下发了区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巡查、执法和宣传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收购、屠宰、出售、运输、储存以及加工病死猪、病害猪肉等违法行为,维护猪肉市场秩序,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三是要深入地开展“瘦肉精”整治。从最近发生的事情看,生猪产品在养殖、屠宰、加工、流通、消费等从田头到餐桌各环节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瘦肉精”监管漏洞,同时,随着猪肉价格的下跌,“瘦肉精”使用回潮问题已相当严峻,很可能进入高发时期。因此,各乡镇(街道)、各监管部门一定要正视现实,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深入、广泛地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要加强协作,严堵监管漏洞,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再打一场“瘦肉精”歼灭战,坚决杜绝“瘦肉精”中毒事件,坚决杜绝外销生猪被查出“瘦肉精”问题。四是要深入开展餐饮整治。将全区各餐饮单位分成小餐饮、食堂、饭店、群众聚餐四大类,摸清每一类的基本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专项整治,每周形成情况分析报告。五是要继续加强“放心肉进校园”工程建设。减少校园食堂猪肉流通环节,采用从定点屠宰企业直供直销的方式,有效做到无缝监管,确保广大师生肉品安全,进而强化推广到其它食品领域、推广到单位集体食堂。对食品安全工作,省、市、区将组织暗访,及时通报,希望各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各食品生产相关企业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