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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推动企业科技研究活动与标准化同步工作,提高企业研究开发的经济效益,缓解产品开发和市场要求脱节的问题,规范研究行为,提升企业的标准化水平,增强企业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加快研发成果的产业化,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本意见所称科研与标准化同步工作,指企业为实现科研与标准化工作相同步,在组织保障、标准化战略与体系以及研发过程的标准化方法等方面所建立的工作要求。
第三条本意见适用于高新区内企业在开展所承担的国家、地方科技项目和企业自己开发的科研活动时,建立科研与标准化同步工作机制要求。
第二章组织保障要求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在最高管理层中指明负责研发与标准化同步工作的人员,并设立专(兼)职的标准化管理部门。
第五条企业应有2名以上专职标准化人员,经培训的标准化人员(含专兼职)比例不低于企业员工总人数的1%,企业专职标准化人员应有获得有关单位颁发的标准化资格证书。
第六条企业应将标准化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年度标准化经费投入不低于科研经费的10%。
第七条企业应建立相应的激励制度,鼓励科研人员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并将标准化成果纳入科研人员的业绩进行考核。
第八条企业应建立标准化宣贯与培训制度,加强对标准化基础知识的普及和培训,全体员工应有标准化意识。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标准化信息、科技信息、知识产权信息等数据资源的检索渠道。
第三章标准化战略与体系要求
第十条企业应结合自身发展目标和研发战略,制定适合企业发展的中长期标准化战略,对科研与标准化的中长期目标作出明确规划。
第十一条企业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标准化管理办法,促进科研与标准化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
第十二条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积极参与国内外各类标准化组织及其活动,以提高参与制定、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话语权。
第十三条企业应依据《企业标准体系要求》(GB/T15496),建立内部的标准化体系,鼓励企业取得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证书。
第四章研发过程的标准化要
第十四条科研人员应不断学习标准化知识,掌握标准化的最新动态。科研人员中专(兼)职从事标准化工作的比例不低于10%。
第十五条研发项目负责人应积极推进科研成果的标准化,项目组中应明确标准化责任人。
第十六条项目预研阶段,应检索、调查和分析与项目有关的国内外标准及知识产权等信息,做好标准查新工作。
第十七条项目立项阶段,应在立项文书中明确标准化目标及经费预算,立项审批时应有标准化人员参加。
第十八条项目设计与研发阶段,标准化责任人应及时对产品图样与设计文件的完整性与准确性进行评审、验证、确认和更改等标准化审查,跟踪相关的标准、知识产权等信息,研究项目成果标准化的可行性,并确定标准研制计划。
第十九条项目试制阶段,应进行生产工艺、工装的标准化程度与继承性审查,制定相关的工艺流程及作业标准、质量检验标准并进行验证和完善,同时完成产品企业标准的草案。
第二十条项目成果验收阶段,应有标准化专家参加验收工作,并对形成的阶段性标准化成果进行评估,形成标准化审查报告。
第五章科研成果的转化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及时将科研成果中的自主创新技术与企业标准相结合,并依法备案后,方可申请科技成果鉴定或进行生产。
第二十二条鼓励企业积极将企业标准上升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国际标准。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及时跟踪和收集产品在采购、生产、销售、服务与回收处理过程中的各种质量与技术信息,不断完善产品的设计与制造工艺,及时修订科研过程各环节系列标准。
第六章企业研发与标准化同步工作考评
第二十四条企业在科研项目结束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科研项目立项书、承担项目人员及职责分工材料;
(二)预研阶段时收集的国内外技术法规、标准和知识产权信息材料;
(三)产品图样与设计文件标准化审查记录;
(四)工艺、工装等标准化手册;
(五)企业标准编制计划、草案和备案文稿;
(六)项目标准化审查报告;
(七)项目验收报告;
(八)产业化报告。
第二十五条高新区经发局和市质监局高新分局可组织专家组对企业研发与标准化同步工作情况按第二十四条要求进行考评。专家组由标准化、经济或科技领域内有关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
第二十六条研发与标准化同步机制评价遵循企业自愿的原则,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
对于科研与标准化同步机制考评合格的企业,高新区管委会在标准化战略资金资助、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推荐、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示范单位评选等工作中给予优先安排。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市档案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推动我市档案科技创新、促进档案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国家档案局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报经市档案局立项、审核、成果鉴定、申报评奖和推广使用的档案科技项目。
第三条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内容,包括项目研究选题指南的编制、项目建议书的审核和批准、项目合同的鉴定、科研资助经费的筹措和管理、科研项目的中期检查、鉴定验收、结题以及成果应用推广、重大科技项目的招投标等。
第四条市档案局负责全市档案科技项目的管理,日常管理工作由市档案局科技处负责。各项目承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协助做好科技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项目研究范围
第五条档案科技项目的研究范围包括:
1、档案学基础理论研究及其应用和档案工作研究。
2、档案工作标准化研究,包括对档案管理工作具有实用价值和指导意义的地方标准、业务规范、工作制度。
3、档案载体材料、档案装具及其他专用设备研究。
4、档案修复技术、保管环境(条件)及保护技术的研究。
5、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研究,包括档案信息的收集加工、传递报道、分析研究、情报服务及技术处理等研究。
6、国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经验的研究和推广。
7、档案科学领域中具有一定新颖性、先进性的理论和技术。
8、对本市档案事业宏观发展有指导意义并带有研究性质的示范工程。
第三章项目申报与管理
第六条档案科研项目按一般项目和重大项目分类管理。一般项目主要解决档案管理和档案工作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和技术难题。重大项目是为满足档案管理和档案工作中的重大科技需求而开展的研究项目。
第七条项目申报程序及条件:
1、市档案局每年第三季度末制定和下一年度科研项目指南。
2、各有关单位和各区县档案局根据市档案局科研项目指南组织项目申报,一般项目主要由各单位自行申报,重大项目可向社会公开招标。
3、项目申报人须填写《**市档案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
4、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较强的管理水平、完成研究项目任务的科研能力和基础条件。承担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事档案工作经历,有一定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研究生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5、需通过招标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的,由市档案局按照市科技局有关科技项目招投标的规定向社会公开招标。
6、项目计划任务书(一式三份)经申报单位签署意见后报送市档案局科技处。
第八条市档案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项目并下达立项通知。
第九条在项目正式确定后,市档案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市档案科技项目合同书》。项目合同书要明确研究任务、研究阶段和技术路线、考核内容和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项目合同书是项目资助经费拨付、结题考核、评估验收的基本依据。
第十条市档案局对列入计划科研项目的进度、质量及经费使用情况,分别在年中和年末进行两次抽查,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有一定影响的重大项目,市档案局应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参照项目合同书等相关材料,对项目阶段性工作或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下一阶段研究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十一条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合同书内容执行。对跨年度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于每年一月份向市档案局书面报告上一年度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对由于特殊原因确需对研究内容、技术指标、工作进度、资助经费等进行调整或变更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向市档案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市档案局审查批准后方可变动。否则,按违反项目合同予以项目中止或撤销处理。
第十二条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凡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市档案局有权暂停或撤销:
1、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研究人员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项目组织管理不力,致使研究工作无法进行的;
2、与项目相关的其他部门配套资金或自筹经费不能落实,影响项目任务完成的;
3、没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项目合同规定任务的;
4、违反本管理办法和合同的相关规定的。
第四章经费管理
第十三条市档案局根据我市档案科技发展的需要,创新机制,逐步争取多渠道解决档案科技经费投入和奖励基金。
第十四条项目经费按科研进度对应下达。本年度课题先按科研经费的80%下达,待课题完成后,再下达剩余部分;跨年度课题,第一次下达所需经费的60%,剩余部分分次下达。
第十五条项目承担单位要拓宽经费来源,多渠道筹措项目配套经费。
第十六条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于与项目研究无直接关系的开支。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的管理费用不应超过10%,经费使用情况由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管理,并接受市档案局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项目研究成果通过验收后,其经费节余可用于项目研究成果的出版资助以及对项目组成员和有关管理人员的奖励。
第十八条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由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按年度编制决算报告,报市档案局科技处。
第十九条因项目撤销、合同解除,项目承担单位应按合同约定返还经费,并由市档案局结转到下一年度科技经费中。
第五章结题管理
第二十条项目完成后应当及时结题,结题方式包括:(1)课题总结;(2)项目验收;(3)科技成果鉴定。具体采用的结题方式,在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一条采取课题总结方式结题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课题完成后十五日内向市档案局提交课题书面总结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新晨
第二十二条采取项目验收方式结题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项目完成以后及时申请组织验收,并按验收工作要求认真准备。市档案局组织验收,根据项目验收情况以及绩效评价结果,提出验收审核意见。
第二十三条采取科技成果鉴定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提交成果文件、资料以及有关附件,经市档案局审查并报科技成果鉴定管理部门组织鉴定。
第二十四条科技成果通过鉴定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办理成果登记、公报;鉴定证书由组织鉴定的单位核发,报送市档案局备案。
第二十五条市档案局资助项目的科技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归市档案局和项目完成单位共有,市档案局有权组织该成果的转化和推广。科技成果保密遵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第六章奖惩
第二十六条鼓励本市档案系统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联合开展档案科技项目。市档案局适时对项目实施绩效突出、科研取得重大进展或取得突出成果和效益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予以表彰或适当奖励。并优先安排后续项目。
第二十七条市档案局将择优向国家档案局、省档案局和有关部门推荐科研项目。
第二十八条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完成任务或未执行相关管理制度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视情况停拨或调整资助经费。
第二十九条对于因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项目撤消、中止或未按合同执行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人提出批评,并视情况在1至3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项目。
关键词:软件工程 创新驱动发展 科研评价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4.03.119
1 引言
高校是培养人才,向社会和企业输送专业人才的地方。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高新技术不断出现,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发展尤为突出,信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不断加大,快速增加的信息技术企业急需大量信息软件专业的人才,这就对高校的软件工程人才培养提出了更多更实际的要求。
软件企业需要具备实际工程能力的人才,但由于某些原因,高校的传统教学方式越来越不适应企业的需求。很多大学生为了能在企业找到合适的工作,有的在毕业后滞留一年继续学习,有的早早疏忽学业而进入企业实习,社会上各种职业培训学校也层出不穷,这些现象都提示我们需要对高校的传统教学模式进行改革。
所幸的是,这些现象也引起了国家职能部门的重视。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促使高校的教育更加贴近企业的实际需求,几年前教育部启动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1],笔者也参加了本校组织的对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学习。随着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国家提出了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改革开放的步伐越来越快,各地政府也纷纷出台了具体的科技政策。高校在国家的科技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如何紧跟新形势的发展也成为高校教育当前非常紧迫的问题。
本文介绍了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及本省教育厅对高校今后改革方向的要求,针对目前高校软件工程专业教学方法如何适应国家政府对科技发展的新要求进行了探讨,提出了自己的一些建议。
2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党的十明确提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强调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
2.1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含义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中国未来的发展要靠科技创新驱动,而不是传统的劳动力以及资源能源驱动;二是创新的目的是为了驱动发展,而不是为了发表高水平论文。
为了贯彻实施国家战略,近期四川省教育厅联合几大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该意见明确指出各高校未来的发展方向应当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的国家战略,把如何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作为重点,在科研评价体系上有重大改革,即把科研评价的核心从单一的学术评价、论文评价和获奖评价,拓展到成果转化评价、产业贡献评价、经济推动评价和社会服务评价等。从四川省高校科研评价改革,创新驱动发展统计指标体系中可以看出,除了一些基础理论性的科研方向要从以往重视论文数量转变为注重论文质量,对于应用型的科研评价主要指标有产值贡献、GDP贡献、投资贡献、消费贡献、出口贡献、税收贡献、就业贡献等。
2.2 我校目前情况
近些年来,我校紧跟国家政府的方针政策,也在不断探索高校教育改革的具体方法,采取了一些较有成效的举措。例如几年前,我校计算机专业积极申报并通过了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我校以计算机学院的探索为基础,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目前该中心已有几十个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有的成熟团队已经组建公司。学校每年举办银杏黄等创新创业项目评比,提供资金和资源资助。
为了更好地培养应用型软件技术人才,我校在计算机学院的师资基础上成立了一个新的学院“信息与软件工程学院”,目前笔者就在该学院中任教。笔者了解到,在该学院成立初期,就已经继承了计算机学院探索工程教育方面的优秀经验,例如已经组建了本院的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并得到快速发展,聚集了一大批对软件技术开发感兴趣的同学。学院在成立初期就组织过教师研讨会,探索如何改革教学方式,提高学生的实际工程能力,并在实际教学中进行尝试。例如设立企业课程,聘请企业的技术专家来为同学们授课;增加课程的实验课课时比例和学分;增加课程设计和综合设计内容;特别重要的是,我院与企业共建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设置了40个学分的社会实践学分,由学院组织或自行参加的方式要求学生们到企业参与社会实践,在实际工作中提高自身的工程开发能力。
3 对软件工程专业教学方式的改革建议
为符合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未来软件工程教育应当全面围绕企业经济发展建设目标,加强对学生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
3.1 软件工程专业教学效果评价
根据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提出,以及省教育厅下发的对高校未来改革方向的指导意见书可以看出,未来高校教育的改革力度是很大的。虽然我校前期在此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但还远远不够。国家的政策明确指出科技创新以企业为主体,并且随着科研评价体系的重大转变,即转向科技成果转化,对产业贡献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这就要求软件工程这个极具应用型的专业更要明确以后的发展目标,毫无疑问就是紧紧与企业结合,围绕企业的需求,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稳定可靠或开拓创新的技术服务。而对于软件工程专业的教学效果的评价也毫无疑问应当紧紧围绕着对企业技术升级和转型,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来考虑。
3.2 软件工程专业教学整体改革
为了更好地符合国家对科技创新的发展规划,尽快适应新形势下高校科研评价体系的重大变革,笔者认为对于软件工程这样的应用型专业,要明确自己服务于企业发展的定位。在此基础上,需要对整个专业教学体系的改革进行通盘考虑,整体规划。
首先,专业课程的设置上要以企业需求为主,可以根据当前及未来软件技术市场的发展情况有计划地规划专业方向及相关课程,可以在所规划的若干技术方向上选择有代表性的大型企业结对,深入了解企业在信息软件技术方面的需求,以此为目标确定教学方案和计划。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与企业紧密结合,以确保始终围绕企业需求的目标,切实地帮助企业实现技术实践和创新。
教师队伍是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根据政府新的科研评价体系的要求,细化具体的教师评价考核机制,对教师队伍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培训,帮助大家理清思路,转变观念,较快地把教师队伍的中心工作转变到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来组织学科建设和课程安排上来,切实发挥教师作为高校和企业合作桥梁,实现国家新的科技战略的重要作用。
应当充分鼓励并调动教师积极性,引导并发挥大学生的创造力,给他们营造一个宽松积极开放的环境,帮助他们及早走向社会,与企业结合,了解社会的实际需求,明了未来的发展方向,帮助软件工程专业的大学生真正做到会编程,会做项目,做的成果企业能用得上,用得好,真正为企业创造价值,也就为社会创造了价值,同时也为自己的未来发展创造了价值。
4 结束语
本文通过对国家新提出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四川省教育厅提出的对川内高校未来发展方向的指导性意见的介绍,并回顾了本校近年来在教育改革发展中所做的一系列举措,提出在新形势下,高校为积极响应国家科技战略应当加快改革步伐,做到真正以服务企业实际需求为核心,具体需要在课程设置、细化教师考核机制、教师队伍培训和引导大学生发展各方面协同努力,整体规划,从而促进高校软件工程专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贾丛林.工程教育认证的理念与经验[J].计算机教育,2009,(3):34-39.
为更好地实施全市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根据国务院《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6号)和《省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2015)》、《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指导意见:
一、提高全社会科技投入水平
(一)确保财政投入稳定增长。各级政府要把经费投入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保障,确保财政科技经费投入的法定增长。各级收入增长幅度,市、县(市、区)财政科学技术经费支出占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应当高于2%,当年财政超收可用资金要按同比例安排用于科技投入。对个别财政经常性收入贫困的县(市、区)财政科技经费投入不得低于10万元。各级政府要确保财政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资金落实到位,并加强该项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审计、财政、科技等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对财政性科技资金的考核和监督机制,依法对财政性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引导全社会投入普遍增长。建立健全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参与的科学技术投入体系,提高全社会科学技术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逐步提高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经费占本市生产总值的比例,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鼓励企业自主确立研究开发课题,设立研究开发专项资金,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研究开发经费要高于当年销售收入的1.5%,拥有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大中型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要高于3%,高新技术企业要高于5%。到“十二五”末我市全社会R&D经费投入占GDP比重达到1.8%;装备制造、医药和建材工业R&D经费投入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2.1%以上,新能源、汽车制造、纺织服装工业R&D经费投入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1.6%以上,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区域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引导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三)支持企业发展高新技术。对已通过国家认定的85家高新技术企业,建立企业档案,实施重点服务和跟踪问效,继续引导、鼓励更多的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五年内争取新增15家,总数达到100家。同时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资金支持,加大争取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支持力度,落实市级对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的资金匹配。重点支持中小企业研发高新技术产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强化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支持引导,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企业。
(四)加快科技创新基础平台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优势、重点发展”的原则,突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创新性。在现有18家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继续依托主导和优势产业中技术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鼓励其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组建研发机构,新建和完善一批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实验室达到30家,产业研究院3家,院士工作站15家,博士后工作站15家。尤其要加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力度,围绕县域经济及支柱产业特色,筛选一批创新性强、发展潜力大的列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计划,集中资金重点扶持,五年内将建成验收合格、运营规范的市级中心120家,以提升我市主导产业技术集成创新和原始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五)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应用。加大专利申请资助力度,重点支持发明专利申请、国外专利申请,力争实现年度申请专利1500项以上,授权专利1000项以上,专利申请增长率15%以上。鼓励企业实施、购买、引进国内外发明专利。对重大专利技术实施项目可通过科技立项给予支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保护创新的作用。
三、营造科技创新环境
(六)完善科学技术奖励制度。鼓励科技创新,奖励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和组织,及时出台《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十二五”期间将进一步完善科学技术奖励制度,落实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以及其它经批准的科学技术奖励。对获得突出贡献奖者由市长颁发奖励证书和10万元奖金,并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对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由市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分别按照1万元、5千元、3千元标准颁发奖金和证书。奖励资金及评审工作经费,由市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按人数和标准报市政府批准,由市财政划拨,列入市财政预算。
(七)落实各项税收激励政策。落实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允许企业因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而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进口规定范围内的科研和技术开发用品,对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科技计划重点项目、重大技术装备研发项目和重大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的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关键设备、原材料及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四、普遍提高全社会科技创新能力
(八)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应用,加快重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开展主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的集成、示范和推广。强化对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重点支持有较大推动作用的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和农业科研机构的发展。大力培育壮大农村主导产业,促进农村经济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九)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支持产学研联合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提高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示范区的建设服务水平。鼓励高校、科研单位在我市建立产业化基地、创办各类孵化器,使创新主体和相关要素在区(园)内高度集聚、交互作用,成为城市重要的创新源。鼓励和支持区域特色产业园区的发展,发挥园区在改造和提升区域特色产业中的辐射带动作用。
(十)加强与京津地区科技合作。进一步完善京、津、保科技合作机制,打造向京津借脑借力的服务平台,发挥与京津在地域、文化、人脉上的优势,引导企业开展与京津院(校)的科技对接与合作,探索建立联合培训基地、实验室与科研体系,实现信息互通、实验室共用、研究经费共担、研究成果共享,带动提升我市的科技支撑能力和水平。
(十一)扩大“十城万盏”试点城市的影响。我市是科技部命名的“国家太阳能综合应用科技示范城市”、“‘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应用试点城市”。“十二五”期间,我市要进一步扩大示范成果,继续组织实施半导体照明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开发、应用和推广,围绕关键技术问题开展科技攻关。继续加大LED示范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支持力度,推进半导体照明产业快速发展,加快向产业的中游和上游渗透,促进下游应用市场的拓展,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扩大项目实施范围,完善公共区域的设施建设,实施LED新型灯具入户入社区工程,设立专项资金建立LED应用示范社区,使科技创新成果惠及千家万户。力争实现关键技术的突破,提升整个产业链的聚集以及产业整体竞争力,使我市成为产业链完备、聚集程度高的半导体照明产业聚集区。
五、培养壮大科技人才队伍。
(十二)积极吸纳各类科技创新人才。落实《关于市重点人才工程的实施意见》(保办发〔〕21号)文件精神,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向海内外招聘具有跨学科知识、跨行业经验和广阔视野的创新型人才。鼓励引导科研机构、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高层次人才创业平台。五年内力争引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10人,博士后流动工作站达到15个,“院士工作站”增至15家。
(十三)加快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以科技项目为载体,以培养重要领域和行业的领军人物、企业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为目标,着力培养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人才,支持其开展创新性研究,支持其承担各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开展“优秀科技工作者”、“青年科技奖”等优秀人才评选,让一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六、加大组织领导和管理力度。
(十四)强化对科技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科技创新工作放在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由各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实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全面理解和落实国家、省、市为推动科技进步所制定的优惠政策,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在全社会营造鼓励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
关键词: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师资队伍
作者简介:韩伏彬(1975-),男,河北磁县人,衡水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董建梅(1974-),女,河北大名人,衡水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教师教育。
基金项目:2015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地方本科院校转型发展师资问题调查研究”(编号:SZ151134),主持人:韩伏彬;2014-2015年度河北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地方本科院校教师队伍转型发展路径研究”(编号:2015GJJG197),主持人:许素波。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6)02-0011-03
2014年初教育部《关于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转型意见》)之后,一方面掀起了学界的广泛热议,一方面部分省积极行动,开展转型试点工作。2015年教育部将“印发引导部分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发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启动改革试点,有序引导部分有条件、有意愿的地方高校转型发展”列入本年度工作要点。表明了调整高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已成为国家的教育发展战略。地方本科高校转型为职业教育性质的应用技术类型大学绝非易事,面临着观念、师资等诸多挑战。力推转型的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将地方本科院校转型面临的困难总结为“六大难题”――“转变观念难、学校理念转变难、教材建设难、专业建设难、师资队伍建设难、学校布局难”。那么师资队伍建设究竟难在何处?转型对师资队伍建设的要求有哪些?在目前条件下地方本科高校应如何应对挑战,做好师资队伍建设?本文将对这些问题作一探讨,结合《转型意见》,谈谈想法。
一、地方本科院校师资队伍存在问题
(一)“双师型”教师培养与聘用难度大
从研究文献看,“双师型”教师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职教界争议较多的一个概念,人们对其内涵的理解也不一而同。学者们将其概括为“双证书说”“双资格说”“双能力说”“双层次说”“双素质说”“双职称说”“双融合说”“双来源说”“多师说”“特定说”等10种解释[1]。但不论解释如何繁多,“双师型”教师提出的本意就是让教师既能向学生传授理论知识,又能指导学生专业技能训练,还能指导学生的生产实习,至于是否有双证、双职称都不是问题的核心。根据上述理解,我国地方本科院校的教师主要来源于省属重点高校、“211”和“985”等重点高校,缺乏行业企业一线经历和专业实践技能是不争的事实。此外,由于国家目前缺乏有效的和实质性的高校与行业企业之间开展产学研合作方面的政策制度,高校无论是从行业企业聘用兼职教师还是向行业企业派驻教师提升教师的实践能力都面临诸多困境。
(二)教师职称评聘的导向和自缺乏
从1986年开始,我国高校实施了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为核心的职称改革。毋庸置疑,职称改革对高校在开发、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教师待遇,发挥教师积极性,促进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起到了很大作用,也取得了显著成效[2]。但是由于历史原因,除少数高校具备高级职务评聘的资格外,地方本科院校基本没有自主评聘高级职称的权限,近年来,地方本科院校因没有根据学校教师发展规划,合理控制高级职务评审人数,再加上政策相对宽松,致使学校目前的高级职务教师比例已经超编而没有指数,势必影响广大教师教学与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此外,地方本科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政策导向基本上是学术方面,学术的权重过大。因此,这种重学术拼凑而忽视实际能力的职称评审导向正愈演愈烈,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三)应用导向的教师考核机制尚未建立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我国确立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为原则的市场分配制度。但是,目前事业单位的分配制度存在着许多弊端,离分配原则的要求尚有很大的距离,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倾向比较严重,效率优先的原则没有得到体现[3]。尽管我国地方本科院校长期实行教师年度考核制度,但是年度考核的结果并没有与个人收入分配挂钩,优秀考核谁需要让给谁,而考核只要合格,工资一分也不少,从而导致考核流于形式,起不到实质性的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的效果。尽管目前我国高校正在推行旨在调动教师教学工作积极性的绩效考核制度改革,但在现实中,很多高校对实施绩效考核没有一个科学的认知,不知怎样合理有效地使用,绩效考核“走过场”式的操作难免会出现一些弊端[4]。笔者以为,既然是绩效考核,理应做到效率优先,即要确立教学效果好、科研成果有突破或贡献大等应用为导向的考核体系。
二、转型对师资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一)转型要求地方本科院校建设一支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地方本科院校转型为应用技术类型大学,师资队伍建设非常关键。《转型意见》明确指出,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逐步使大多数教师既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又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使“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逐步达到50%以上。可见,“双师型”教师已经不再仅仅是中、高职院校的需要和努力方向,应用型本科院校也迫切需要。应用技术大学的师资队伍既不同于一般高职院校也不同于传统的学术型高校,而应该是一种介于两者之间的新型模式,即虽不专注于理论知识发展,但必须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储备;虽不是培养一线的技术工人,但必须具有工程师的实践能力[5]。应用型本科院校与中、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的主要区别表现为前者不仅理论水平高于后者,更重要的是在理论和实践教学中能通过研究取得应用型、突破性成果,更好地适应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培养生产服务一线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需要。
(二)转型要求地方本科院校制定一套教师聘用、人才引进和高级职称评聘的政策制度
围绕“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地方本科院校转型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在外聘教师、引进人才和职称评定等方面应转变观念和做法。《转型意见》明确指出,扩大试点高校的用人自,支持试点高校在核定编制内自主聘用教师、引入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对符合条件的试点高校,下放教师高级职务(职称)评聘权。目前地方本科院校师资队伍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三高”“四低”。即生师比高,青年教师比例高,教师转型难度高;高水平的专业带头人比例低;高职称、高学历教师比例偏低,且在专业中的分布不合理;“双师型”教师比例偏低;高层次人才队伍稳定性低[6]。《转型意见》中提出的上述要求,可以说正好切中了地方本科院校师资队伍建设问题的本质矛盾,按照这些要求,地方本科院校就可以制订或修订人才引进、外聘教师和教师职称评定等一系列政策制度,向“双师型”教师倾斜。
(三)转型要求地方本科院校建立一个以应用为导向,市场和用户广泛参与的教师绩效考核机制
实施科学的教师绩效考核制度能够充分激发广大教师的潜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打造出一支素质精良的师资队伍。《转型意见》明确指出,改革学校和教师的科研绩效评价和考核机制,建立以成果转化情况和技术成果突破性、带动性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健全由市场和用户广泛参与的开放评价机制。当前我国地方本科院校教师的教学和科研激励制度主要是向研究型高校看齐,侧重学术性的导向。教学考核中,只要教师具有渊博的知识,能将理论知识讲解透彻就是好教师;科研考核中,只要教师能多立项目、多、多获得奖励,不论是否产生实际社会经济效益,就是科研能手。教师的考核方式封闭,主要由教务、科研和人事部门组织,所在院系实施。这种长期形成的“重数量、轻质量,重学术、轻应用,重结果、轻过程”封闭式的考核机制成了制约教师队伍发展的瓶颈。因此,建立一套以应用为导向,市场和用户广泛参与的教师绩效考核机制就成为地方本科院校转型的迫切任务。
三、地方本科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思路与对策
地方本科院校转型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学校和社会共同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更离不开政府和行业企业的支持以及学校自身的努力。
(一)校企地协同,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尽管已成为地方本科院校转型的普遍共识,但影响“双师型”教师培养的因素很多,这些因素来自社会、学校、机制等方面[7]。因此,建设一支真正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并不是地方本科院校独自能及的事情,需要有政府和行业企业的全力支持和配合。作为政府,可借鉴国外通过立法发展职业教育的经验,如德国的《职业训练法》《联邦职业教育保障法》,日本的《雇佣――能力开发机构法》[8],美国的《技术创新法》《拜杜法》等[9]。这些法律有效的保障和促进了学校和产业界之间技术转让、人员交流等方面合作。我国政府可出台政策,打破高校与企业之间师资与员工之间的互派合作的壁垒,为校企合作牵线搭桥;作为行业企业,要有长远的目光,能清醒的认识到开展校企合作,让高校教师到单位来锻炼,实际上是廉价而高素质的劳动者,其自身蕴含的科研素养,能给企业带来更大的生产利润。作为校方,更要积极动员一线教师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到各行各业顶岗锻炼,积累行业经验,提高专业实践能力。
(二)制定或修订相关政策,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教师队伍结构是否优化,影响着地方本科院校的整体教学水平。地方本科院校应制定或修订外聘教师办法、人才培养与引进办法和职称评审办法等系列人事管理制度。根据专业教学需要,拓宽引进渠道,积极从企业行业调入或聘请一些具有实践经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充实教学一线,进一步改善教师队伍结构。设立人才引进与培养专项经费,在引进人才时对传统专业严控精选,向重点专业、特色专业、重点实验室以及专业群倾斜,重点引进具有高职称、高学历、实践经验丰富、具有专业建设指导能力的高层次人才。鼓励教师参加行业、企业在职培训,积极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加实践的积极性,加快师资队伍的结构调整、转型和提高。在岗位考核、职称评聘、津贴分配、业务培训等方面向“双师型”教师倾斜,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快速成长,不断提高“双师型”教师的比例。
(三)构建考核激励机制,调动教师积极性
当前,我国新一轮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正在酝酿改革。在教师考核上,总体思路是要探索以分类管理为基础,业绩贡献和能力水平为导向的教师评价机制,充分考虑教师劳动连续性、复杂性、创造性及个体自主性特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探索多元、开放的评价途径[10]。地方本科院校转型中应根据国家改革发展趋势,积极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首先,以应用为导向,科学制定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不同岗位教师进行考核。如对教师的专业课教学重点考察其运用真实任务、真实案例教学的比例,对科研的考核重点看其科研成果的转化情况和技术成果的突破与社会贡献情况。第二,考核的主体应多元化,积极构建由市场和用户广泛参与的开放评价机制。如教师的科技成果的评价不能单独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单独评价,必须吸纳受益单位和行业专家参与。第三,教师考核机制的建立要与激励机制紧密结合。对于教师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的成绩和贡献,学校要与教师的晋职、晋升、晋级、评优、评先、工资待遇等方面挂钩,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如此,基于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现代大学评价制度才不是一句空话。
参考文献:
[1]贺文瑾.“双师型”职教教师的概念解读(上)[J].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8(7):48-51.
[2]王慧.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研究[D].河海大学,2007.
[3]林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个人分配制度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2012.
[4]彭蓉.论高职教师绩效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新思路[J].商,2015(15):30.
[5]江利,黄莉.应用技术大学“双师型”教师的误区与超越[J].高校教育管理,2015(2):43-47.
[6]董建梅.挑战与应对:新建本科院校师资队伍转型思考[J].衡水学院学报,2014(6):120-122.
[7]叶丽娟,等.应用型本科院校“双师型”教师的培养与评定[J].湘南学院学报,2013(2):73-76.
[8]孙道远.国外是怎样培养“双师型”教师的?[N].中国教育报,2007-3-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