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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病督导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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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病督导指导意见

慢病督导指导意见范文第1篇

2、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老年人保健、预防接种、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中职业卫生咨询指导的业务培训、现场指导、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

3、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2个项目的业务培训,现场指导,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

4、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卫生监督协管食品安全、公共场所等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报告的业务培训,现场指导,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

5、市第四人民医院。协助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项目的业务培训,现场指导,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

6、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各县(市、区)卫生局要结合各地实际,明确分工,确保项目任务落到实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项目组织管理。10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涉及面广,工作任务繁重,市局已经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抽调精干人员,充实项目办公室力量,加强统筹协调,提高项目实施的组织化程度。

(二)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科室设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要求规范建立计免门诊、妇保门诊、儿保门诊、疾病控制室、慢病门诊等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科室,配备必要设施、设备,改善工作条件。

(三)加强公共卫生服务队伍建设。要按照《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配备人员,专业人员编制不得低于编制总额的90%,其中公共卫生人员编制不得低于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数的25%。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切实承担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培训任务,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卫生室人员培训,确保培训率达100%,合格率达100%。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卫人员管理,建立人员岗前培训制度,持证上岗制度,调整申报制度,非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随意调整公共卫生工作人员,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人员的稳定。

(四)加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市卫生局及市级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组织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督导每年一次,专项督导每年不少于2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综合督导不少于4次。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每月1次督导,要实行分片包干,落实责任,跟踪督导村卫生室项目实施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规范推进。

(五)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各地要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信息业务系统建设,加快卫生信息资源整合,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努力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

(六)加强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各地要按照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低于25元的标准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确保地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按照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311号)要求,实行当年预拨、次年结算,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筹集、使用、管理,确保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要认真落实村级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的经费补助,补助金额达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40%,保证村卫生室正常运转。

慢病督导指导意见范文第2篇

doi:10.3969/j.issn.1004-7484(s).2014.03.764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3-1793-02

龙都卫生院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我院公共卫生科在辖区内开展这项工作。到目前为止,我院在诸城市卫生局和市疾控中心的正确领导和技术指导下,按照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操作手册和指导意见,在辖区内积极探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工作。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龙都卫生院辖区内73个行政村,常住服务人口71984人,结合妇女查病,居民健康体检,日常诊疗活动,累计建立健康档案58382人,建档率达81.1%,规范建档率达95.6%,更新宣传栏6期,开展健康咨询活动9次,开展健康知识讲座12次,播放音像资料652次,累计管理65以上老年人5949人,免费查空腹血糖5944人,筛查高血压患者6017人,随访24068人次,筛查管理糖尿病患者1183人,随访4141人次,排查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432人,随访1728次。

龙都卫生院采取十大举措,在本辖区内深入开展居民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工作。具体做法如下:

1 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一支合格的公共卫生队伍

我院全体医务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加强认识,重视医疗服务向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重点的服务意识转变。为此,我院成立了公共卫生科,现有工作人员5名,副院长兼公共卫生科科长1名,实行院长亲自抓,副院长具体抓,公共卫生科专人做。成立了公共卫生体检中心,做到辖区居民随时可来院免费体检。

2 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提高辖区居民健康知晓率

我院从以下五个方面在辖区内采取多种形式对辖区居民进行健康知识宣传。

2.1 印刷33种健教处方和各种宣教资料发放到村到组到人,利用DVD在门诊候诊大厅每周5次循环播放健康知识音像资料。

2.2 按上级要求设立宣传栏,每季度更换一次内容。

2.3 结合“结核病日”等重大宣传日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

2.4 在居民集中的地方主办健康知识讲座,引导居民学习和掌握健康知识和技能。

2.5 制定健康教育计划,对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进行广泛健康知识宣传,开展了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当运动、心理平衡、改善睡眠、限盐、限酒、戒烟、控制药物依赖等健康方式和健康干预危险因素的健康教育,大大提高了本辖区群众健康知识知晓率。

3 强化业务学习,提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管理服务水平

今年,我院组织辖区所有医务人员(含乡村医生),就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进行了4次业务知识培训。每次培训后,公共卫生科将公共卫生管务规出试题对培训人员进行考试,进行打分。通过学习和培训,提高了我院医务人员和乡村医生公共卫生管理服务整体服务水平。

4 强化工作职责,实行分村包干,任务分解,责任到人

我院公共卫生工作职责分工如下:公共卫生科主任(副院长)负责分管公共卫生工作。

慢性病、精神病、老年人健康管理组负责:①健康档案的建立;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③高血压管理服务;④2型糖尿病管理服务;⑤重性精神病管理服务。

疾病控制组负责:①预防接种服务;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③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妇幼保健组负责:①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健康教育组负责:健康知识宣传和开展健教活动。

资料档案室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录入、保管。

辖区73个村公共卫生组8人,每人包9个村,负责公共卫生工作的技术指导、健康档案的建立、健康教育、“三人三病”的体检、管理、随访、督导。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5 突出工作重点,重点对“三人三病”进行规范管理

“三人三病”的规范管理,既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难点也是重点。我院狠抓“三人三病”规范管理工作,具体做法是:按照服务规范要求,排查摸底,建立“三人三病”信息台账,工作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在辖区开展工作。重点宣传,走村入户,认真随访,积极筛查,发现和规范管理“三人三病”,按要求开展健康体检和体检项目,逐步提高“三人三病”的管理率、规范管理率。

6 抓住薄弱环节,做到辖区内公共卫生工作无死角

我院有几个村没有卫生室,公共卫生工作这几个村是我辖区的这项工作的薄弱环节。如何把这几个村的公共卫生工作做好,关系到我院公共卫生工作的服务质量。因此,我院这几个村由公共卫生科副主任负责这几个村的公共卫生工作。争取政府重视,村委会协助,院方支持,公卫人员下乡,走村入户,开展公共卫生各项工作。

7 发扬协作精神,全院一盘棋为辖区居民提供优质公共卫生服务

我院就公共卫生工作召开多次职工会议,会上强调全院职工团结协作,共同投入到公共卫生规范服务中去,完成好任务。公共卫生工作没有科室之分,院各科室医生在日常诊疗活动中,积极填写接诊单,建立健康档案,完善资料,筛查发现慢性病病人,对病人进行健康指导和生活方式指导和干预。院辅助科室免费为辖区服务对象进行检查,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慢性病人,及时报告公共卫生科,纳入慢性病进行管理。

8 统筹计划安排,在辖区内认真开展公共卫生管理规范服务

我院公共卫生科在年初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公共卫生工作各项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每月就辖区公共卫生工作制定工作目标任务,组织公共卫生工作人员进行实施。在工作中查找问题,反馈问题,解决问题;了解辖区公共卫生工作完成情况,督导总结,召开一次公共卫生会议,对卫生室完成公共卫生工作任务和服务质量情况会上进行评价公布,纳入乡医考核内容,与乡医公共卫生项目补助绩效挂钩。

9 建立信息台账,完善信息资料,为公共卫生信息化打基础

慢病督导指导意见范文第3篇

2019年,我院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卫计局的关心和指导下,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四版)》为指导,积极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现将我院公共卫生2019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制定计划、完善制度

结合我镇实际,我院制定了2019年临海市白水洋中心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2019年度白水洋中心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工作计划、2019年临海市白水洋中心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计划、临海市白水洋中心卫生院2019年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分配方案、临海市白水洋中心卫生院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白水洋中心卫生院社区慢性病管理质量控制方案、白水洋中心卫生院参保农民2019年度健康体检计划、白水洋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2019年版)、2019年临海市白水洋镇基本公共卫生全科医生责任服务团队制度、白水洋镇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日常督查制度。调整了临海市白水洋中心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和公共卫生办公室成员,并对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做了具体分工。调整了临海市白水洋中心卫生院提高基本公共卫生理论知识水平实施方案。确保今年全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培训、定期督导

2019年我院定期不定期的对本院公共卫生人员和村卫生室人员进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培训,就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规范、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规范进行了4次培训。并于4月份对村卫生室进行了第一季度白水洋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查,6月份对村卫生室进行了第二季度白水洋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查和上半年度考核,10月份对村卫生室进行了第三季度白水洋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查,11月份对村卫生室进行了第四季度白水洋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查和年度考核,保证了各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计划完成。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2019全镇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4607,累计建立电子化居民健康档案100058份,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5.65%,健康档案合格人数58027份,健康档案合格率57.99%,健康档案动态使用人数85682份,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85.63%。为辖区内居民健康体检25160人次,其中65周岁及以上健康体检6205人次。

(二)健康教育

我镇共举办各类健康教育讲座25次,约3166人参加;在街道市场及学校、人口聚集地进行健康教育咨询活动10次,约3235人参加;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17种,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9863份;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11种,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206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更新10次;个体化健康教育受益9985人。

(三)计划免疫

建证建卡率100%;常住适龄儿童Ⅰ类疫苗接种率均达90℅以上,其中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率95.41℅;入学入学托接种证查验率100%;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加大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对辖区内计划免疫疫苗预防接种进行主动监测,全年共发生9起接种异常反应,并进行了积极处理。

(四)儿童保健管理与健康情况

新生儿访视率98.74%;辖区内0-6岁儿童5799人,0-6岁儿童系统管理5552人, 0-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95.74%;辖区内应管理的 0-36 个月儿童1957人, 辖区内按照月龄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 0-36 个月儿童1165人,0-36个月儿童中医药服务管理率59.53%。

(五)孕产妇管理与健康情况

全镇共有产妇数555人,早孕建册539人,早孕建册率97.12%;孕产妇系统管理538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6.94%;产后访视产妇548人,产后访视率98.74%。

(六)老年人保健

辖区65周岁以上老年人为12350人,在居民自愿的基础上建立了健康档案,并进行了规范化管理,共建立档案人数12148人,建档率为98.36%。老年人体检数6205人,健康管理6205人,健康管理率50.24%。

(七)慢性病管理

慢性病管理,主要是针对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健康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9922人,高血压患者管理率42.81%,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人数5954人,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60.01%,最近一次随访血压达标的高血压患病管理人数4936人,高血压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49.75%;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2312人,糖尿病患者管理率36.14%,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人数1388人,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0.03%,最近一次随访血糖达标的糖尿病患病管理人数1152人,糖尿病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49.83%。

(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加强日常摸排,并对辖区内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随访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467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49.1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人数387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86.77%。

(九)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辖区同期内经上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通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的肺结核患者26人,已管理的肺结核患者24人,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2.31%;同期辖区内已完成治疗的肺结核患者32人,按照要求规则服药的肺结核患者29人,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90.63%。

(十)中医药健康管理

辖区内 65 岁及以上常住居民12350人,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65 岁及以上居民8855人,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1.70%;辖区内应管理的 0-36 个月儿童1957人,辖区内按照月龄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 0-36 个月儿童1165人,0-36 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59.53%。

(十一)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1、是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以及传染病报告与处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了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登记传染病22例,网络报告的传染病22例,传染病疫情报告率100%,报告及时的病例22例,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100%。

2、是定期对本单位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对辖区居民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了辖区居民传染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

3、全年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十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

我院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在市卫生监督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从食品安全、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等工作为出发点,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对中心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到各村巡查非法行医,排查公共场所单位和个人,结合我镇实际并制订了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工作。上半年协助开展的食源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安全、 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计划生 育实地巡查32次。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机构比例为100%。

(十三)各类人群健康体检工作

各类人群健康体检工作于2019年4月17日开始启动,截止11月底,共计体检25160人次,其中60周岁及以上健康体检8419人次,60周岁下健康体检5983人次,中小学生、幼儿园健康体检7158人次,儿童体检1602人次。

四、目前存在的问题

我镇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虽然有进步,但从考核、督导情况来看,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组织管理发挥不到位。特别是部分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中配合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质量。

(二)是措施不够扎实。各村卫生室虽然都积极地开展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但督导发现个别村卫生室的工作流于形式,在档案建立、儿保管理、妇保管理、慢性病随访等方面没有进行入户,部分信息自己编造,缺项漏项、缺乏真实性、逻辑性。

(三)是健康教育工作有待加强。个别村卫生室宣传栏更新达不到标准要求;健康教育宣传柜宣传资料混乱、不全,质量较差。

(四)是项目总结不及时,培训资料不及时整理; 0-6岁儿童花名册未健全、高危儿漏选、托幼机构指导欠到位、报表存在逻辑问题等;孕产妇部分催诊欠及时、高危漏选、叶酸部分随访欠及时等。

(五)是门诊登记填写不规范、不完整,与诊断有关的传染病项目阳性结果未进行反馈;传染病报告卡填写不完整;未开展辖区传染病报告数据常规分析工作。

五、明年工作安排

全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重点是针对今年督查和考核存在的问题,扎扎实实地抓整改抓落实,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对照日常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紧密结合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力争在年内完成各项公共卫生服务指标。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各科室要切实加强对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指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及时分析汇总上报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确保项目工作全面有序健康发展。

(三)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沟通,努力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健康意识。加大对群众进行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改变部分群众的不良生活习惯,加强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及国家的相关惠民政策,努力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

(五)加强村医对老年人和儿童的中医药健康管理培训。提高村医对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保健知识的理解。

总之,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我们更应该理清思路、集思广益、敢于创新、查找不足,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力争取得更好的成绩。

慢病督导指导意见范文第4篇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政府责任,健全制度体系,创新体制机制,统筹推进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公共卫生监管体制等综合改革,着力打好基础,提升质量,巩固成果。在巩固完善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分级诊疗、医保支付方式、药品(耗材)保障供应、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就,使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全面提升。

(二)总体目标

2020年,全面持续深化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符合卫生行业特点和体现城市公立医院用人自的人事薪酬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全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全面推开,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就医秩序基本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慢性病综合防治更加有效。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形成健全高效的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

(三)改革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强化政府责任,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2.立足区情,先行先试。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对已明确的改革任务,加大推进力度,提升改革成效;对指明方向,需要探索的改革要求,先行先试、勇于突破,探索建立符合辖区实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3.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创新医疗、规范医药、健全医保,实行“三医联动”,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使各项改革措施相互衔接、相互促进。

4.创新体制,完善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把着力解决深层次的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相结合,不断健全长效、充满活力、规范有序的改革运行新机制。

二、实施范围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落实分级诊疗制度。

1.完善分级诊疗病种管理。完善区级医院负责250+N种常见病、多发病,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50+N种普通病的诊治机制,推动医疗机构功能精准定位,合理分工。在落实省、市、区、镇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机构500种疾病诊治的同时,市、区、镇医疗机构每年分别新增5个及以上分级诊疗病种。所有病种实行临床路径管理,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占出院病例数≥50%。

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健局

2.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拉开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全面落实。按照区医保局《关于转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市、区医保部门制定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措施,坚持总额预付制度,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符合市各级医疗机构分级诊疗病种,参保患者住院不设起付标准,按照评估确定的病种定额标准,统筹区内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分别按60%、70%、80%的比例进行报销,参保患者承担定额标准内个人自付费用,超出定额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遵循“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原则,鼓励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降低医疗费用,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根据《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精神,统筹区域内一级(乡镇)、二级(县区)、三级(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分别为300元、600元、1000元,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80%、75%、65%。转市域外(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3000元,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为50%。引导患者合理选择医疗机构,有序就医。推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确保医保基金区域内支出率同比增加5%以内。

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区财政局

3.动态调整分级诊疗病种支付标准。区卫健局组织专家对区属医疗机构诊治能力进行评估。区医保局根据《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规定及区社会发展和基金收支状况,确定新增加的分级诊疗病种,并适时调整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其中,起付线调整幅度在统筹区内一级(含未定级)、二级、三级、统筹区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50、150、400、1000元以内、支付比例调整幅度5%以内,由区医保局会同财政部门予以调整。

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

(二)推进医疗卫生服务机制创新。

4.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现代医院管理模式。强化区“医管委”和“医管办”监管职能,对2所公立医院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绩效考核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监管。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用人自,健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提高医院内部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优化医院收入支出结构,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医院、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控制在10%以内,全面提升医院决策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人社局

5.加强对公立医院监管和绩效评估。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单位考核结果与院长任免、薪酬挂钩。对服务效率高、技术能力强,服务质量好、社会评价高的医疗机构适当提高补偿总额和绩效工资总量;个人考核结果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挂钩。建立健全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对社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建立医疗卫生服务持续改进机制。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人社局

6.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根据省、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制定完善辖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确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及规模,为社会办医留足空间。进一步完善区、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坚持在每个建制镇办好1所卫生院,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加强基层“中医馆、国医馆”建设,鼓励发展上规模、有特色的非公立医院。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7.完善区域医共体建设。以医院为龙头,联合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及民营医院,组建区域性医疗共同体。以建设信息系统为抓手,推进医共体工作,实现“基层首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目标。医共体内实施逐级转诊,通过医保杠杆重点推动向下转诊,确保区级医疗机构向下转诊率达到5%以上,向上转诊率逐步下降,引导医共体主动开展疾病预防、健康等管理,规范、合理使用医保费用。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人社局

8.完善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将村卫生室纳入卫生院统一管理,实行乡村卫生机构行政、业务、人员、药械、财务、绩效考核“六统一”管理。镇卫生院每月对村卫生室开展1次综合或专项督导,每月或每季度进行1次综合或专项考核,将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收入与服务质量、数量和群众满意度等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设施设备,改善乡村医疗条件和就医环境。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财政局

9.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对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进行监督管理,将远程医疗服务纳入当地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医疗机构之间直接或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的,要签订远程医疗合作协议,约定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远程医疗邀请方开展医学影像、病理、心电、超声等检查,受邀方进行诊断,收费标准按照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执行。邀请方留取部分诊断费用后,将其余部分拨付受邀方。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工信局、区医保局、区人社局

10.开展日间手术试点。由医院牵头组建日间手术联盟,积极开展日间手术。根据省、市卫健主管部门确定的日间手术病种范围遴选符合区实际的日间手术病种,区医保局确定病种支付标准,不得将单病种包含的费用转移至门诊。医院三、四级手术占全年手术总量比例≥50%。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医保局

(三)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11.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本药物使用激励机制,提高基本药物使用占比。推进基本药物分级保障,基本药物分级使用品规比例或金额比例应当逐年提高,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品规比例分别不低于30%、50%、70%或金额比例分别不低于20%、45%、50%。完善二、三级综合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衔接的用药机制,实行签约慢性病患者“长期处方”政策,将医保目录内部分非基本药物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引导慢性病等疾病患者到基层就诊,减少其往返医疗机构的次数。

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

12.全面落实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区属公立医院所用药品、医用耗材均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阳光采购,强化监督制约,完善配送管理,利用药品信息网络平台,建立供需信息双向反馈机制,确保采购信息共享,保障临床用药,有效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价格,确保采购工作阳光、透明、公平、公正。

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

13.强化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管理。加强区属医疗机构临床药师队伍建设,全面开展临床用药一线监督,重点监控临床辅药品、营养性药品和高价格药品的使用,对各级医疗机构使用金额排序靠前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实行动态监测,定期分析通报,促进合理诊疗,保障合理用药。

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

14.保障药品使用安全。全面执行药品网上集中采购政策,进一步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规定,统一采购配送。严格执行省上制定的高值耗材采购办法,加强重点监控药品、超常使用药品、高值医用耗材跟踪监测,及时预警干预,严格执行短缺药品监测和报告制度。医院、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均设立总药剂师,发挥用药指导作用,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

(四)改革完善综合监管制度。

15.建立健全区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机制。落实政府职能部门对医院的监管职责,建立综合监管制度,强化会计和审计监督。建立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协调机制和督察机制,建立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制定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机制。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区医保局

16.建立健全区属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将医疗卫生行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医疗卫生行业黑名单等制度。完善医保协议管理,对发生欺诈骗保实行一票否决制。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工信局、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

17.建立健全区属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制度。指导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依法执业管理组织,在区卫健局设立综合监督股,落实岗位职责和专门人员,规范各项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提升依法执业水平。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

(五)建立灵活开放的选人用人机制。

18.落实经营管理自。按照“管好放活”的要求,充分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在人员招聘使用管理、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医务人员职称评聘、医疗业务发展等方面的自,优先保证基层用人需要,在薪酬、职称聘任和职业发展等方面,优先向基层倾斜。区属公立医院补充事业编制人员以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为主,按照政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自主设置岗位条件,自主公开招聘。招聘的备案人员经区政府核准后依法依规签订聘用合同,报编制、人社部门备案。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卫健局

19.完善基层人才招聘编制管理制度。在现有编制总量内,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方式,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按照国家规定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形成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对医院紧缺、高层次人才,可按照区人才引进的相关规定予以招聘,结果公开。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卫健局

20.健全完善绩效管理制度。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能力,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核定的收支结余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职工绩效奖励。落实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补贴和工作津贴,提高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收入,激发活力和动力。公立医院实行内部考核与奖惩,突出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挂钩。完善公立医院用药管理,严格控制高值医用耗材的不合理使用。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大型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财政局

21.积极推动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因岗定薪,同岗同酬,岗变薪变,优绩优酬,允许卫生技术人员薪酬高于当地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制订薪酬标准时应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支援基层和突出贡献人员倾斜,充分调动积极性。健全以岗位医疗质量、工作量、医疗费用控制、患者满意度、医德医风等为重要指标的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薪酬兑现挂钩,逐步建立医务人员薪酬动态调整机制。将医疗机构通过执行省上药品和耗材招标采购、流通、使用等方面改革政策降低的费用,主要用于提高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40%,公立医院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自主进行收入分配,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支援基层和贡献突出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

22.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加强医教协同,加快学科带头人培养,对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以上学历临床医师,按照规定接受规范化培训。实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岗试点。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准入、退出和绩效管理制度,继续安排培养大专村医,试点推行乡村医生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稳定推进乡村医生队伍职业化建设。到2020年,力争使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中心卫生院每万服务人口都有2名全科执业医师。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人社局、区委编办

23.创新医疗卫生人才发展。制定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发展规划,进一步调整、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认真落实国家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纳入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各项规定和优惠政策。加大基层人员激励力度,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制度,稳定骨干人才队伍。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六)强化政府主体责任。

24.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以及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农、支边公共服务等投入政策。全面掌握医院、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负债总量,采取多种渠道,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历史债务,逐步降低医院资产负债率。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

(七)切实加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

25.加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依托区居民健康信息管理平台,搭建区域卫生健康信息虚拟专用平台。完善医疗机构信息化系统,优化服务流程,推进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系统应用,规范远程诊疗、检查检验、用药等服务行为。实施健康医疗信息惠民行动计划,推进智慧医疗建设。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工信局、区医保局

四、时间安排

(一)启动实施阶段(8-9月)。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省、市《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方案》,结合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工作路径,完成时限、考核指标,按照方案进行安排部署。

(二)深化推进阶段(9—10月)。按照总体要求,全面实施各项改革措施。

(三)完善提升阶段(10月以后)。按照2020年、2020年两个时间节点,认真总结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提升改革水平,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责任。加强医改工作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严格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根据综合医改试点方案和年度重点改革任务,区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要切实把医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统筹协调医疗、医药、医保工作,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明确年度目标和时间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财政投入,完善补偿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强化政府推进综合医改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各级财政主导的多元化卫生投入机制。转变投入方式,完善补偿机制,切实保障综合医改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慢病督导指导意见范文第5篇

居民社区工作计划的制定的主要目的使城市居民享有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和《四川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行动计划(2007—2011年)》,结合《广元市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社区卫生工作计划有以下六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为体系为内容,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及内涵建设项目为重点,以完善服务功能和提高服务能力为核心,使我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得到明显提高。

二、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强化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责任;二是坚持转变职能,完善内涵建设,创新运行机制,提高效能,稳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努力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健康促进,努力满足居民日益增长健康需求。

三、目标

1.进一步完善、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本年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高,观念转变到位;

3.充分发挥好“六位一体”的功能,强化社区卫生内涵建设和能力建设;

4.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加大卫生服务覆盖面,本年度在条件成熟的片区力争新建2—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5.继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宣传力度,增设服务内容,把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使本年度城市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知晓率、服务利用率和服务满意率分别达到85%、75%的80%以上。

四、主要工作

1.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有效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合理布局,严格机构准入,完成09年2—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任务。

2.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内涵建设和高质量的居民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基本设备,充实“六位一体”服务功能,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专业技术、社区适宜技术和管理技能的培训,积极推广中医药服务,开展慢病防治、残疾人康复、健康教育等促进活动,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使社区居民知晓率达到85%以上,享受服务在75%以上,逐步完善2007年民居民健康档案内容,新建健康档案达到10%以上。

3.转变观念,更新服务模式,主动开展上门服务、延伸服务、连续服务和临终关怀服务,实施好社区卫生服务的优惠政策,具体落实“五免两降”(免挂号费、免首诊费、免出诊费、免注射费、免健康咨询费,降低住院费和降低住院治疗费),开展爱心服务,推行家庭病房、家庭护理,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经济、优质、廉价的社区卫生服务,社区医生每月下社区不少于15天,慢病管理上门服务每人每年不少于10次。

4.创新运行机制,建立社区卫生服务长效机制,深入社区、深入家庭,这次社区工作计划中要重点关注老年人、妇女、孕产妇、儿童、残疾人,提高慢病管理质量,开展好一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做好社区医疗首诊制和双向转诊制,全面落实公卫人员下沉,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院、疾病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的功能定位和职责分工,加强工作衔接和资源共享,积极开展帮扶指导和双向交流,方便群众就近就医,确保医疗安全。儿保建证、建卡率达100%,规划免疫接种率达95%,孕产妇管理率达80%、住院分娩率达95%、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并开展产后访视每孕产妇不少于三次。

5.加强人事管理和人才培养,落实全科医生、全科护士岗位培训,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名额培训计划,安排好各培训人员,不则不扣地完成任务。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积极探索可行的工资分配方案,建立社区医生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实行岗位责任、目标管理和量化考核,其考核结果与个人奖惩挂钩,充分调动社区医生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体现效率优先、多劳多得、奖勤罚懒。严格社区卫生人才准入,实行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建立和完善辞聘制度,做到“办事养人、能进能出”。

6.加强监督和业务指导,推行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规范、压缩药品流通环节,降低药品成本,选择与社区常见病、多发病为主的基本医疗药物,使居民享受社区基本的廉价服务,医疗设备严格实行政府采购。

7.继续加强社区卫生的宣传力度和与部门的协作,特别是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及部门间的联系,提高社区居民的知晓率;加强信息报送,实行微机网络化管理,搭建社区信息平台,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接、信息共享的良好网络化,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确保社区卫生工作的全面落实。

五、工作步骤及要求

一是继续巩固2007年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成绩,打造社区卫生服务的亮点,突出各中心的特点,拓展服务功能,在服务观念上更新方式、方法,让社区居民更多更好地享受到社区卫生的服务。

二是加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宣传,积极开展便民服务、主动服务和上门服务,为居民提供多种形势的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增强居民的自我防病意识,加强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联系,充分利用居委会的力量扩大宣传面。

三是完善居民健康档案,增添档案新的内容。使社区卫生服务覆盖居民达100%,居民建档率达到85%以上,居民档案利用率达到75%以上,重点抓好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质量,杜绝“死档案”。

四是调整社区卫生服模式,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充实社区卫生服务队伍,落实固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人员,配备公卫执业医师,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和《四川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以及《广元市关于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落实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编制审定,并将纳入编制内的全科医师、全科护士和公共卫生人员实行政府财政预算,确保社区卫生服务队伍的稳定。

五是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制度,推广应用卫生部制定的"17项适宜技术"规范;探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乡镇卫生院的一体化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上下贯通、左右联接、便捷高效的社区卫生服务平台、共享信息平台、交流咨询平台和健康教育平台,逐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层级化和快速化,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效能。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政府城市社区卫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服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组织安排,落实专人管理社区卫生工作,明确责任,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紧密协调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区卫生局成立建专家组,负责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项目监测、评估等工作。